女孩一边说话一边抬头,看到了站着的汤宗毓,也看到了汤宗毓身后暗处还有个人,路上还是有光亮的,可总得来说很暗,因为战乱而少了人,也少了做买卖的。
暗处那个人是程景云。
他是有些好奇的,他跟着汤宗毓和汤惜君出来,远远地打量着那堆烧给亡故者的火,他能隐约想起来秦婉莹的样子,程景云觉得,她是个比自己好太多的人,她那时候年少而美丽,是汤宗毓体面的未婚妻。
而现在呢,她死了,留下一个与汤宗毓血脉结合的孩子。
程景云张望许久,等着父女两个人往回走,汤惜君对妈妈没有印象,也没有感情,她所做的这一切,皆是在汤宗毓的教导之下做的。
她知道,汤宗毓从来不给秦婉莹跪下,以前在广州时他也烧纸,比给秦婉莹烧纸的时候迟几十天,他的纸是烧给程景云的。
可程景云没有死,所以,几十天之后汤宗毓肯定不会烧纸了。
汤惜君拍了拍膝盖上的尘土,站了起来,她将仅剩下的火星踩灭了,说:“这是过路的地方,烧到别人就不好了。”
“很可惜,”汤宗毓说,“你妈妈没见过你。”
他对秦婉莹心存着一点同情,从前,他倒是没有这么软心肠的,只是因为程景云活着回来了,所以他才有心思同情别人,表面上,他变得更为宽厚,不像从前思念和懊悔时那样自私狭隘了。
汤惜君一点的悲伤都没有,可她仍旧懂得礼数,是十分体面的,她不知道秦婉莹是否收得到那些纸钱,她在汤宗毓的旁边走着,探头看了一眼,看到汤宗毓紧紧牵住了程景云的手。
汤惜君又看了汤宗毓一眼,她有几个要问的问题。
“回去吧,走吧。”
汤宗毓对程景云那样温柔地说话,程景云问:“婉莹小姐走的时候……有没有看过惜君一眼?”
“没有。”汤宗毓说。
光线有些暗,程景云的表情藏在了暗处,他说:“她是个好人,我不太能想得起来她的脸了,太久了,什么都忘掉了。”
“他们都说惜君长得像启桦大姐。”汤宗毓没有允许程景云的手挣脱出去,他另一只手盖在汤惜君的肩头。
程景云大约是想了半分钟罢,他说道:“那我更想不起来,不记得启桦长什么样子。”
说汤宗毓现在是气急败坏,未免言过其实了,是懊恼吗?可也不像是,他只是在绝境之中显得很不甘心,他在想,要是这个是他和程景云的孩子,就好了。
这是汤宗毓的妄想,他叹了一口气,他几乎从来没为秦婉莹这个可怜的女人伤感过。
“景云。”
汤宗毓喊了一声他的名字,是为了提醒他,让他不要再躲藏、再挣扎了,汤宗毓又叫了一声:“景云。”
他没有思念那年的秦婉莹,只在想他和程景云的以前,他太懊恼了,太想要改变从前了。
程景云说:“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当我知道你在想什么的时候,我才发现,你也不是和以前不一样了。”
“还有一样的地方吗?”
汤宗毓的语气有些不同了,三个人离路灯越来越远了,汤宗毓盯着程景云看,看得他浑身发毛,程景云说:“你先松开手。”
程景云另一只手里拎着刚才放纸钱的篮子。
“嗯。”
汤宗毓将手松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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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半大不小的孩子,行夫妻之事总有太多的顾及,汤宗毓没有这种经验,他关了汤惜君卧房的门,只穿了睡衣去了程景云房里,那其实是他和程景云的房,但这么多天了,程景云都不是非常愿意和他一起睡的。
程景云还没有关灯,他穿着背心和衬裤,一听见有人进来,就杵着胳膊往床上缩,他靠在床头,把腿抱住了,问:“怎么了?”
“我过来睡。”汤宗毓说。
外面没有落雨,但这样的场景以及带着侵略性的汤宗毓,总叫程景云听见了多年前那个夜里磅礴的雨声,他发着抖看向他。
说:“我去厢房里睡吧。”
“不用了。”汤宗毓轻声说话,转身时,已经将门反锁,他慢悠悠关好窗帘,转过了身。
程景云脖颈上的青筋都显露出来了,他还是靠在床头处,拘谨地坐着。
“你干什么?”
程景云问。
汤宗毓走了过来,他几乎是踱步,在床边站着,打量程景云,说:“我今天晚上想在这里睡。”
程景云直摇头。
“你要我等到什么时候?”
汤宗毓俯身,略显悲苦地问出了这一句,他有些冲动和感性了,他的嘴唇贴着程景云的嘴,吻了大约三下。
“说话啊景云,让我心里有个底。”
汤宗毓眨动眼睛,有点急切了。
程景云木然出声了,说道:“我没有让你等。”
“那就好。”
忽然,男人巨大的力气将程景云掀翻在床上,他制住了他的两边手腕,膝盖压得他的大腿生疼,程景云叫喊出声,用涣散的眼睛看向他,说:“汤宗毓,你还是畜生。”
“我不是。”
“你再不放过我,我就咬舌自尽了。”
“你不会咬的,”汤宗毓自嘲,说,“因为你不会因为我去死。”
他起先是愤怒且悲伤的,逐渐地,有一些愉悦和缠绵了,他去吻程景云的嘴,吻他的脖子。
程景云反抗不了了,只能挣脱出来一只手,伸进汤宗毓张开了衣领中,他极其刻意地、病态地、不留情地挠在汤宗毓的肩胛上,掐得他那里红了一片,血迹渗进了程景云的甲缝里。
待续……
第50章 伍拾·不记得所有好
汤惜君在外面“哐哐哐”地砸门,程景云再次狠狠推了汤宗毓一把,他没留情面,手劲不小,这才使发着疯的汤宗毓清醒过来。两个人都喘着粗气往下一瞧,汤宗毓的扣子开着,程景云的肩膀上是才咂出来的痕迹。
“孩子。”程景云低声地说,用气声提醒着他。
现如今天气不冷了,汤惜君上学了,汤宗毓找了一个在日化公司办公室里的工作,而程景云呢,只是像汤宗毓说的那样,待在家里享福,然而他闲不住,连汤宗毓请来的保姆也被他打发掉了,对于在傅家受过苦的他来说,做家务、煮饭根本不算劳累。他甚至能在将一切弄得井井有条以后,去接汤惜君放学,或是跟着映桃家的儿媳妇去市场,去街上。
汤宗毓从他的身上起来,将扣子一颗一颗系好了,汤宗毓略微抬高了声音,说:“惜君,惜君你乖,先回去睡,爸爸马上过去看你。”
“我的铅笔忘了削皮,明天没办法写字了。”
“等一等,我帮你削。”汤宗毓说。
其实什么都没能做成,程景云还是那样地抗拒和冷淡,然而,这幅慌张的场面倒像是有过了什么,程景云下了床穿好外衣,打开桌子的抽屉,拿出了两盒皮鞋油,又拿出一沓报纸,这才从抽屉最底下的角落里找见了一把小刀,小刀是从前的房东留下来的,汤宗毓不知道家里还有这把小刀。
“进来吧,惜君。”
程景云没有赶汤惜君回房,他打开了门放她进来,见她只穿着睡觉时候的薄褂子,就把自己的外衣拿给她穿,他把几只铅笔接了过来,说:“要是冷的话,你在去被窝里趴着,我给你削铅笔。”
“好。”
汤惜君不客气地上了床,钻进了暖烘烘的被子里,东西都是新买的、勤换洗的,所以躺在上边觉得松软舒服,汤惜君眨着眼睛笑了,她说:“景云,我要和你一起睡。”
程景云拿起铅笔,那上头刻印着汉字,他想起汤宗毓那时候的铅笔也都是他削的,那时候买的都是外国厂子的铅笔,汤宗毓写字不认真,装在笔盒里的笔也总是用不上。
而汤惜君不一样,她读书用心,又天生聪慧,大概是和她的妈妈一样。
程景云坐在床边,汤惜君就要抱着他的胳膊,说:“我们一起睡觉吧。”
“惜君,你可是家里的大小姐,哪有大小姐和我一起睡的道理?”
“我不懂你的道理,我喜欢你,想跟你一起睡。”
于汤惜君而言,程景云对她的好贴心、温柔,和汤宗毓不太一样,她是从来没体验过这种关照的。程景云说起话那样轻,去学校接她会牵她的手,两个人一路慢悠悠地走着,程景云还在商店里给她买了一个外国产的书包。
程景云最爱说的便是“你爸爸小时候”——你爸爸小时候很爱哭,不像你这样乖;你爸爸小时候总是把书包丢掉了,在课堂上睡觉;你爸爸小时候也很喜欢吃那种糖……
有些时候,汤惜君甚至觉得程景云像是妈妈,她没有过妈妈,所以不知道有了妈妈是什么感受,但她知道自己的朋友们都是怎样和妈妈相处的,自己和程景云好似也是那样相处的。
此时此刻,汤惜君抱着程景云的胳膊,弯着眼睛对他笑,程景云一抬头,就对上了汤宗毓的视线,他情绪复杂地看着程景云,说:“我们三个人一起睡。”
“三个人睡在一起挤死了,不要。”汤惜君躺在床上“咯咯”笑。
“就要。”
汤宗毓也笑了,他一边笑一边装凶,脱掉鞋就往床上爬,这双人床很大,即使有三个人也显得宽敞,程景云有些局促地坐在床边。
说:“惜君,只睡一个晚上。”
“我知道,我现在长大了,不能天天都和大人睡在一起。”
“好吧。”
程景云还是把汤惜君的铅笔全都削完了,他拿了另外一张被子,躺下以后,汤惜君就钻进他的被子里来,说:“要不是我看见了你,我们现在就不是一家人了。”
“你觉得……”程景云迟疑了一下,问,“我们是一家人?”
“我们住在一起,一起吃饭,钱放在一起花,就是一家人。”
汤惜君是个大孩子,她什么都懂,在有些问题上,她甚至有比大人更加准确直接的答案。
程景云摸了摸她的头发,想了想,还是对她笑,说:“好了,睡觉吧,惜君。”
台灯灭掉了,程景云隐隐约约记得铅笔灰的气味,他用洗干净的手帮汤惜君掖被子,下一秒钟,感觉到手被汤宗毓的手包裹住了。
是汤宗毓的手,不是汤惜君的手,在一片漆黑中,不看见脸,只是被这样握着手,那种感觉和记忆里有些相像,只是,四少爷的手变得有些粗糙了,更有劲了。
就和他的人一样。
程景云觉得自己的全身停滞了,很久很久之后,汤宗毓的手没有离开,程景云的手还是放在汤惜君的被子上。
他没有跟汤宗毓较量的打算,他知道自己以前从来没想过和他过上这种日子,他更没有预设过汤惜君会很喜欢他,这个小女孩是很坚韧的、聪慧的,然而,她还是需要一份温柔的爱。
这样算是锦上添花了。
程景云在黑暗中闭上了眼睛,他以为汤宗毓将要把手挪开了,然而,几分钟过去,他的手还是放在程景云手上,汤惜君已经发出了低低的鼾声,睡着了。
“你做什么?”程景云悄声地问。
“什么做什么?”
“手。”
“想你了。”
这段时间住在北平城里,住在同一个胡同的同一座院子里,天天都要见,可是,汤宗毓最想说的是——“想你了”,他想程景云对他的关照、温柔、撒娇了,想两个人在茴园的时光,想亢奋的少年事,想两颗热烈的心紧靠、在盛夏的室内流着汗亲吻……
程景云说:“睡觉吧。”
他变得那样冷淡,使得汤宗毓的期许蒸发掉,他记得汤宗毓所有的不屑、绝情、退缩,记得那个春日的好多痛苦,记得八月从冯公馆回来以后的惨像,记得她怎样死……只是,程景云不记得汤宗毓所有的好了,或是说,他不愿意记得。
待续……
第51章 圩壹·藏起来的伤痕
汤惜君的这身学生服,上边是墨蓝色丝绒的旗装长袖衫,下边是百褶的棉布裙子,她的皮鞋是上海货,每一天都被擦得发亮,现在,汤宗毓的工作忙了起来,所以这些都是程景云为她清洗、整理的,程景云说起话时没有广州口音,也没有北平口音,他像每个江南人那样温和,总是轻声细语的,他去接汤惜君下学,说:“惜君,你映桃奶奶从别人家买了豌豆,三婶婶做了点心,给你送了几个。”
“春妞呢?”
“我今天看见春妞了,现在天气暖了,她有时候在家门口玩。”
春妞就是映桃家里的小孙女,汤惜君拿她当做妹妹,也当做朋友,不过,现在上了学,汤惜君就没有太多的时间和朋友们玩了,她还是讲着一口略带南国味道的官话,人家还说这个小姑娘真是洋气,其实他们是觉得汤惜君很不一样,不一样就是洋气。
在回家的路上,汤惜君问:“爸爸几点回来?”
程景云说:“可能是六点,也可能是七点,这要看他忙不忙了。”
“我们等他回来再吃饭。”
“当然啊。”
现在,他们愈发地像是家人了,因为程景云的出现,这个家变得彻底不同了,汤宗毓在外边工作,汤惜君上学,程景云打理家事,汤宗毓不用什么时候都将女儿带在身边了,他不放心自己的父母、大娘、兄弟姐妹照顾汤惜君,但他放心汤惜君和程景云待在一起。
趁着这一天最后的春光下学,进了院子大门的时候,太阳还没有落,院子里有旧房主留下来的几个花盆和瓷缸,程景云在里边载了几颗嫩苗,都是浅浅的绿色,汤惜君暂且看不出种了什么。院子里各个角落都很干净,不该留的东西不会摆出来,唯一多余的就是一台日本产的收音机,现在没什么节目,就算有了,程景云也不会打开,所以二十多天都没开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