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拽着他的人正笑着,仿佛为自己的眼光感到特别自豪,说着就站起来伸手去揽藜麦肩膀,“小哥你别害羞,陪我们坐着聊会儿天,别光顾着跑来跑去的,那多累啊。” 藜麦躲开他的动作,转过身,见拽住他的人年龄也不是太大,估计就十七八岁,旁边他几个朋友也大多这个年纪,动作中都透着些年轻稚气。 嘴上花花,倒并不像是故意找麻烦的人,最多也就是开个玩笑的程度,藜麦也就没生气,“我只是帮忙送东西,这就得走。” 他这一回头,拉着他的人反倒愣住了。 他们只是几个朋友闹着玩儿,觉得无聊说要来酒吧里找个好看的小哥小姑娘陪着玩会儿。 不过毕竟大家年龄都不大,有贼心没那贼胆,搁这偷摸盯着漂亮小姐姐看半天也没动手。 趁着藜麦送果盘的机会才把人揪住,这还是因着不敢调戏小姑娘怕被骂耍流氓呢。
说什么拽住的是最好看的,扯淡呢,就刚刚那光线,三尺之外也就能分清楚个男女了。 ——他是真没想到自己拽住这个小哥,确实好看,眼睛是眼睛,鼻子是鼻子,五官就跟拿水彩油墨涂出来的样。 像是画报上的明星,尤其是一双眼睛,真是漂亮,澄澈温和,偏偏又深不透底,看他这一眼,就跟能把他们都看透似的。 而且他总觉得看着有些眼熟,略微皱着眉,“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啊?” 藜麦笑了,“现在流行这样子搭讪吗?” 拽着他袖子的人有些尴尬,讪讪的笑着,挠了挠后脑勺,“不是,我是真觉得你有些眼熟,不过咱们应该也没见过面。 你长得好,我要见过肯定不会忘。” 说着他爽快的笑着,伸出手把藜麦的手掌握在手里摇了两下,做出握手的姿势,“我叫齐略,修身齐家的齐,雄才大略的略,我们是市一中的学生。 今天我18岁生日,这不成年了,解禁了,就跟朋友来酒吧玩儿,若是有冒犯之处你别介意啊!” 藜麦觉得他这样子还挺可爱,他自觉是几十岁的人,也不会真跟个小孩子计较,闻言便点点头,“没事,那你们玩儿,我先……” “别急!”齐略拉着他,笑出两颗小虎牙,有几分调皮,又显得格外有活力,“你先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不然我不放你走!” 这就是熊孩子一个。 藜麦暗道,不过他笑起来还挺好看,也就不跟他计较,“我叫藜麦,这下该放手了吧。” 齐略听话的放开他,“你在这儿工作吗,我以后可以来这里找你吧。” 藜麦点点头,“行啊。” 齐略高兴的笑着,“那说定了,我之后有空再过来找你玩儿。” 藜麦转身就走,略微挑了下眉,那你可能就永远找不到了,不顾他毫无说谎之后的负罪感,毕竟齐略能这般莽撞的拽住他,他说个小慌也不算什么吧。 林卿注意到他被拉住,点完单急着赶过来给他解围,“你没事儿吧。” 藜麦摇摇头,“几个学生,就闹着玩儿,还是咱们学校的,叫齐略,你认识吗?” 林卿才松了口气,他确实认识齐略,“咱们学校高三的,大大咧咧的性子,不是那种喜欢欺负人的,成绩也还不错。” 藜麦见他不太忙,就跟他聊两句,“你还认识高三的人啊。” 林卿点点头,想了想,又有些犹豫,最终还是跟他说道,“齐略有个表弟也在我们学校念书,跟我们同级读高二。 家里有钱,成绩也好,长相很漂亮,算是女生心目中的小王子形象,在学校里很受欢迎,也挺出名的。” 他不是爱在别人背后说人是非的性子,不过觉得跟藜麦相处得来,加上藜麦跟他关系不错。 尤其是担心他晚上太晚自己回去不安全,特意过来陪着他兼职下班,他也不是不感动的。 算起来,这大概是他人生中唯一接收到别人给予的直白好意,就算违背自己原则,也破天荒就要提醒下藜麦注意,“不过之前学校里发生了些事情。” 他犹豫着,有些为难,不知道怎么开口,从何说起,藜麦就有些疑惑,“怎么了?” 林卿尴尬的笑着,“齐略表弟是全校前十的成绩,重点班的,班上同学挺喜欢他,也都跟他玩儿挺好。 不过高一上半年的时候,全校第二的那同学,因为偷了齐略表弟的东西,被人告到老师那里,后来经查实之后就被开除了。 下班学期……下半学期的时候,当时全校第一的那位同学因为跟齐略表弟告白,那封情书被他在体育课的时候,不小心掉到操场上,被人捡走去贴到公告栏。 那同学因此被人发现是同性恋,后来这事儿在学校里闹得沸沸扬扬,双方请了家长,那同学在学校待不下去,也转学了。 到今年前些日子,他跟上学期末全校第一出去吃饭,遇到车祸,那同学为了保护他,粉碎性骨折,现在还没回学校呢。” 他说完,觉得这般在后背说人有些羞愧,微微红着脸,看着藜麦,“这几天我观察过你的学习进度,比咱们学校进度不差什么,而且你在英语方面的知识比咱们课程更深更广。 我觉得你成绩肯定不会差,至少比我好得多了,你要是这次期末考试考到全校前十,或者说考到齐略表弟前面去,就得稍微注意下,最好是不要跟他有所接触。” 这话就算是说的很清楚明白了,就差直接说我怀疑他们出事都跟齐略这位表弟有关了。 也是专程在提醒他,藜麦知道按照他的性子,能说到这地步,就算是真把他当朋友了,也就心领神会的笑笑,“好,我会注意些的。” 这时原本有些吵闹的音乐逐渐低下去,主持人正在活跃气氛,大家都等着小梅姐出来表演钢琴曲,也不知道那个胖子用了什么办法把人给请出来的。 林卿转身去忙到飞起,藜麦对钢琴还有几分兴趣,在角落里依靠着墙,看主持人迎着位长发白裙的女孩子走到摆放钢琴的位置,光线昏暗,也看不清楚这位小梅姐到底长什么样。 不过行动之间长发飘飘,优雅贵气,哪怕以藜麦超前二十年的眼光来看,也很是养眼,也难怪那么多人等着她了。 藜麦靠着墙壁,用欣赏的目光看着正坐到钢琴跟前的人,准备认真聆听一下,暗道能在酒吧里面看到钢琴表演,他这次来,也算不虚此行。 不过在她开始弹奏钢琴的时候,明快的节奏在带着酒水味道的空气里响起,向着四面八方传播开来,这份欣赏很快就消弭的无影无踪。 她弹奏的曲子是贝多芬的《致爱丽丝》,风格轻快柔美,短小精悍,许多钢琴初学者都会试着学习弹奏这首曲子,藜麦当年也学过,不过他弹不好,因为他右手不怎么能使得上劲儿。 单一只手根本没办法弹好这首曲子,可这位小梅姐,比他弹的稍微还差一点——他至少不会在一小节里,连着错3个音符。 他略微叹了口气,觉得有些失望,便不想再留在这听,转身往后厨仓库走去,哪只刚转身就差点撞上人。 小明哥正端着盘水果块站在他背后,挡着门,拿着签子插水果吃,咬碎水果块的力度大到有些咬牙切齿的程度。 冲着钢琴方向冷笑一声,“现在真是什么人都能弹钢琴了,也不看看自己弹的是些什么垃圾玩意儿。” 说着拿眼神刮了藜麦一眼,神色阴郁,“你也会弹钢琴?” 藜麦不想惹事儿,赶紧摇摇头,“不会。” 小明哥拧紧了眉,“不会你叹什么气?吃饱了撑的?!” 不过也只是像林卿说的斥了他一句,也不是真找他麻烦,目光顺着藜麦胳膊,落到他缠着绷带的手掌上,仍旧紧皱着眉,语气冰冷,“倒是可惜了,你的手很漂亮,要是有兴趣可以学,你很合适钢琴。” 说着扔掉手里的签子,伸手掐住藜麦的下巴,眯着眼睛,目光如刀,寸寸刮过,“啧,我就真是讨厌你们这些长得好的,光凭着张脸就能到处跟个花孔雀似得,到处炫耀。” 藜麦自觉得脾气算挺好的,向来不喜欢惹是生非,可他是真讨厌这个动作,想也没想,扬手把掐着自己的那只手挥开,“那可真是不好意思,总比你这种长得丑还出来吓人的强。”第31章 再遇 小明哥大概是没想到他看着跟个兔子似的, 软绵绵和和气气的一团,居然还敢跟人动爪子,很有些惊讶,又被戳中软肋,气得脸色发白,往前逼近藜麦,寒声道,“你说谁丑?” 藜麦反应很快, 几乎在他往前的同时,就略微往后退了半步, 拉开两人之间的距离,神色平静的看着他, “谁应说谁, 这么简单的道理不懂? 我从未仗着自己的脸炫耀过什么,不过是你自己心里自卑, 看见个长得好看些的,就弄得跟与你有深仇大恨一样。 这难不成还能怪我?先撩者贱这道理你长这么大难不成没人告诉你, 你以为你是谁,凭什么我还得惯着你?!” 说着看人气得变了脸色, 阴恻恻的盯着他看,倒也不怕, 藜麦毕竟身高优势还是很明显的, 手长脚长的, 而且也是正经学过打架的, 真要动手单挑他可不会怵谁。 何况这位小明哥可能是为了保持形象,还把自己弄得很是瘦削单薄,要真动起手来藜麦觉得自己能直接把人给摁倒在地上。 小明哥阴沉沉的瞪了他许久,估计也在琢磨着两人动手的胜率,得出的结果跟藜麦的一样,也没动手。 恶狠狠地咬着牙,“你胆子倒是挺大,就没想过真惹我生气了,你朋友的兼职机会可就没了,他很缺钱,没这份兼职可是会很苦恼的。” 藜麦冷笑着,“他缺钱不假,可我不缺。你们这边乱七八糟,说到底也不是什么好地方,真当咱们非得在这里干活吗。 拿这个威胁我,未免太幼稚了。” 不过也觉得他说的有几分道理,毕竟林卿还要在这边上班,也不好把人得罪太死。
想着也就不再跟他多说,绕过他直接往后厨走过去,帮后厨大叔整理些东西,等着林卿下班。 林卿整晚都在忙,十一点过抽出几分钟吃了点东西,一直忙到晚上两点过才闲下来,累得筋疲力尽,坐在后面的凳子上喘着气,站都站不起来。 藜麦给他倒了杯水,他道了谢,颤抖着手接过去,小口小口的抿着,“等我歇会儿就去换衣服,咱们回学校去。” 藜麦点点头,“没事儿,不着急。” 虽然藜麦说着不着急,不过现在时间已经很晚了,再耽搁下去,估计回学校得三四点,林卿不愿意耽搁太久,稍微缓过气儿来,就站起来去休息室换衣服。 林卿的衣服锁在柜子里,他们过去的时候小明哥堵在门口,手指夹着根细长的烟,烟雾缭绕着,弄得整个休息室都是一股子烟草味道,有些呛人。 林卿还不知道藜麦跟他有过争执,见到他,认真的跟他打招呼,“小明哥你还没回去休息啊。” 小明哥冷眼看着藜麦,浑身上下都写满了我现在很不高兴的情绪,开口时语气里也透着些冰碴子,“被人气得胃疼,睡不着干脆起来坐坐,你这准备回学校?” 林卿点点头,“对。” 说着开柜子往身上套着毛衣和棉衣,边跟他说话,“之前你胃疼,我给你买的药还有剩吗,你上次说拿药效还不错,我明天过来的时候,再给你带两版吧。 你也别老是空腹喝太多酒,记得按时吃饭,晚上早点睡吧,别老是熬夜,对身体不好。” 小明哥满是不悦的皱紧了眉,“要你啰嗦!” 也不知道是不是藜麦的错觉,总觉得他说这话的时候有些许不自在,略微有些别扭,不过这种感觉只是一晃而过。 随即就看他阴沉着张脸,踢了下脚边的热水壶,“我刚睡醒起来冷的慌,让后厨他们熬的姜汁可乐,熬多了喝不完,明儿老板发现又得骂我浪费。 你两给我解决了,要是明天让老板发现了,看我怎么收拾你们!” 说着又满脸凶狠地瞪了藜麦一眼,径自披着衣服走了,倒也没提两人吵架的事儿。 藜麦看着他走远,觉得有些怪异,这人守这儿半宿,总不会就是为了叮嘱他们喝那姜汁可乐吧。 真是阴晴不定让人难以琢磨的性子。 他在这疑惑着,林卿显然已经习惯了小明哥这种性子,并不觉得奇怪,换好衣服从旁边放杯子的地方找出自己的杯子。 倒了杯可乐给藜麦,“等下咱们骑自行车回去,晚上冷,你喝点暖暖。” 藜麦接过来喝了,一入口差点没把自己呛到,满口的老姜味儿,这哪里是姜汁可乐,根本就像是直接拿老姜榨汁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