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前夫遗产重生——水竹青菜
水竹青菜  发于:2019年06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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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晚清倒是对那堆钗环里一对景泰蓝手镯挺有兴趣,不过看着就挺贵没敢问价,藜麦把手里拎着的东西放在旁边的小几上,“听说老板这里收些老旧东西,劳烦老板给掌掌眼。

”  老板原本看他们几个小孩子,以为偶然逛街逛进来的,本也没打算跟他们做成生意,听到要他看东西,也只当是他拿着家里什么旧东西过来,碰碰运气呢。

  不过他做生意的,讲究和气生财,笑着从柜台出来,“那行,我给你看看。

”  说着就走到藜麦跟前,“是什么东西?”  藜麦把布袋子打开,露出里面罐子出来,个头不大,细口广肚,通体一色,釉色如雨过天晴,釉面平滑细腻,看上去温润古朴。

  罐子一露出来,老板就收敛了唇边笑意,变得郑重严肃起来,转身去柜台上拿帕子擦了擦手,才小心翼翼的把罐子拿起来细看,越看越觉得心热,“这东西是哪里来的?”  藜麦看他神色,就知道他是个识货的,难得还很实诚,不像许多古玩商人爱装模作样故弄玄虚,也难怪名声大好。



  闻言便轻轻笑着,“这是家里奶奶拿来装盐的罐子,我那天看书看到古时名窑,瞅着有些像,就想着拿过来找人给看看,值不值钱。

”  老板轻微嘴角抽搐了下,侧头看他的目光有些意味深长,“小伙子不得了啊,若看杂书就能看出来这些,倒是让我们这些吃这碗饭的,有些无地自容了。

”  藜麦也不怯他,仍旧笑容爽朗,“老板说笑了,不过是过来撞撞运气,若不是个好东西,我再拎回去继续装盐就是。

”  “嘶!”  可把老板给心疼的,好好儿一个汝窑罐子,愣是让人家拿去装盐,难为他家里居然保存得还挺完整,既没磕着也没碰着。

  再看他拿来装罐子的,可不就是平日里买菜装菜用的粗布袋子吗,生怕他回去时候再拿这袋子装了,路上随便往哪一磕。

若是给磕碰到边角或者给整个儿磕成碎片,拼都拼不起来,那可就是要了他的老命了,到时候他可哭都没地儿哭去。

第13章 秦封  想想就觉得心疼,也就不跟他绕弯子,把东西抱在手里摩挲着,不愿意放手,“东西我收了,咱们谈谈价格。

”  藜麦神色自若的点点头,“老板您是出了名的实在人,我们那片儿经常让老板给看东西,估价格,从没听说老板有坑过人的,您就看着这东西值多少钱就行。

”  老板看他的目光越发深了,他是个做正经生意的,不爱弄那些分明是真的偏要说是仿的这种坑人的伎俩,因此别人也爱跟他做生意,不过他倒喜欢让人自己说价格。

  原是因为出手这些东西的大多不了解行情,自以为喊了高价,其实里面还是有很多利润空间的,当然那些纯属漫天要价的,他也能讲价就讲,讲不拢自然就拉倒吧。

  倒是没想到这小子小小年纪还挺不好唬弄,他思考了下,伸手给藜麦比了个八,问他,“你看怎么样?”  藜麦还是笑着,“老板实在。

”  老板见他不是漫天要价,也高兴得很,笑容满面,“那行,我这也没这么多现金,你跟我去银行一趟,我给你转账。



又看了看旁边侯着的两人,“正巧旁边店里茶点还不错,两位小朋友去那歇歇,吃点东西?”  路蕴跟关晚清便点头,“你们忙,我们就在这边街上随便逛逛就行,不用理会我们的。

”  老板开着车去银行给藜麦转了账,又让他仔细核对了卡的钱,见他一直神色平静内敛,竟看不出来兴奋模样,不由有些诧异。

  要知道就算对他来说,八十万也是笔大钱,面前这少年看穿着也不像有钱人家的少爷,见到这么多钱倒是很能撑的住。

  他在这么大的时候,做成几千块钱的生意还乐得睡不着呢,哪有这般沉得住气,心里对藜麦自然高看几分,感叹着,“后生可畏。

”  藜麦也没跟他解释,若换做上辈子这个年龄的他来,别说八十万,有八千块钱放在他跟前,他都能高兴得跳起来!  只是毕竟多活一世,那罐子来历价值他又清楚得很,在后来随随便便卖出去都得上几千万,虽说现在钱值钱些,可八十万他确实不怎么放在眼里,笑着跟老板客套着,“还得多谢老板大方。

”  收到好东西,他这一转手也是好几万的利润,老板也高兴,把关晚清看的那对手镯送了她,又给他们每人个玉坠子,让穿起来戴脖子上,说玉石养人,也不贵,加起来就值千来块钱。

  藜麦也就让收了,回去的路上路蕴还在那翻来覆去的看,缠着藜麦问,“你说我这能拿去送萃萃吗,我再编个链子,给她戴手上或者脖子上都不错啊。

”  关晚清在旁边嗤笑一声,“人家姑娘根本就不喜欢你,你送啥人家也不会收的,你能不上赶着丢人嘛。

”  路蕴就不愿意了,嘿嘿嘿的笑着,“我偏要送,你这是嫉妒,肯定没人送过你礼物吧?”  关晚清翻了个白眼,她好歹也是班花,平日里班上学校里讨好她的人多了去,不过家里养的娇,不把他们那些讨好手段看在眼里,也不愿意早恋罢了。

  她是直爽性子,不跟人谈恋爱就不跟男生暧昧,也就不收人东西,这可并不意味着她没有人追好吧,眼珠子一转,把两只细白手腕伸出去,晃荡着上面亮闪闪的镯子给他看,“看看,看看,这不就是,人家店主看我长得可爱乖巧,送东西都给我多一份,羡慕吧,嫉妒吧,你这个胖子就只有一份!”  把路蕴给气得脸都红了,愤愤的收起玉坠子,念叨着好男不跟女斗我不跟你一般见识,藜麦就看着他两斗嘴,在旁边轻笑着,学生时代真是容易满足开心,完全没后来那么多的烦恼。

  他们去看了路蕴要看的学校,从学校出来又去逛了服装店,学校附近的店价格还算便宜,藜麦选了几套黑灰色羽绒服和内搭毛衣,试衣服的时候关晚清就在外面等着,换一套出来她就要惊呼好帅!好看啊!买!  店员在旁边也跟着起哄,确实好看,就跟个模特架子似得,穿上显身材脸又好看,皮肤还白,浑身的青春气息,气质又干净清爽,比他们宣传海报上的模特还好看呢。

  结账的时候愣是给打了最低折扣给他,把衣服递过去还不忘叮嘱他以后常来,她们一定都给他打折,给路蕴气得,在旁边小声嘀咕着,“真是不让胖子活了,那么大个店,就没我能穿的衣服?!”  藜麦笑着,“你先不着急,你现在衣服还能穿些日子,等减肥成功再买,也不浪费。

”  路蕴瞬间就高兴起来了,他刚找到秤称了体重,十来天瘦了四斤,这样看来,他今年还是有机会穿上新衣服的,乐滋滋的,“说的也是。

”  两人又陪着关晚清逛了会儿街,在市里吃了晚饭才搭车回来,到县里就差不多九点,冬日里白天短些,天都黑透了。

  年轻人,逛了整天,也不觉得累,路蕴跟关晚清笑闹着,藜麦拎着东西跟在后面,路灯的光线不太亮,隐隐绰绰,把人的影子都拉长不少。

  等转过了弯儿,藜麦看地上重合着的影子,皱起了眉,背后有几个人,从下车就跟着他们,跟了快十分钟了,他在心里算了算路程,“小蕴,就这里分开,我回去还有点事,你送晚清回去吧。

”  两人光顾着闹着玩儿呢,平日里也都是乖宝宝,没发现异常,路蕴闻言没多问,“那行,明天你到我家玩儿吗?”  藜麦急着打发两人先走,随意的点头,“去,记得做作业,明天我过去要检查的。

”  等两人走了,跟着他们的人便走到他前面来拦住他,用握着的棍子敲着手掌心,眯缝着小眼睛,扯着嘴角笑,豁牙咧嘴的,露出一口黄牙来,冲着路边吐了口痰。

  混身痞气吊儿郎当的,出来就吊着眉斜着眼看人,声音跟块破纸样的沙哑割人,一看就是吸烟过多,“这不愧是封哥捧在手心里的人物儿,走到哪儿都能跟人套上交情,随时都活得漂漂亮亮的。

买这么多东西啊,不知道去哪里发财去了,哥几个今儿缺钱了,借两个来花花呗。

”  这人藜麦还认识,叫马杰,惯常跟着秦封的,打架泡妞都跟着,秦封进去之后安分了几天,又纠着群人在学校附近找学生收保护费。

  典型欺软怕硬的东西。

  藜麦能对他有映像,还是因为他当年不满足于收保护费,跟人勾搭着绑架了位有钱人家的公子,被逮了罚了十年。

这事本与他们没什么关系,结果这个脑子有病的,在里面撺掇着他媳妇拖儿带女的,非得缠着秦封让给抚养费。

  ……最气人的还是秦封真给。

  若说那两小孩子真是秦封的种他也认了,大不了一拍两散,偏还真不是,长得就跟马杰一模一样的小眼睛大蒜鼻。

他媳妇儿也长得普普通通,矮矮胖胖的,扔人堆里挑不出来,可每次来要钱秦封都给,藜麦都不知道秦封到底图什么。

  外人都说秦封讲义气重亲情,是个铁血铮铮的汉子,可藜麦跟他在一起久了,才能切身体会到他这种性格的害处。

  当然秦封有能力,有那本事挣钱,把钱给哪个兄弟用了,还是给他大姐买车买房了,只要这些人不到他跟前来恶心人,藜麦也不爱多管,反正他跟秦封在一起,还真不是图秦封的钱。

  秦封有钱的时候,他也能够靠自己过得很好了。

  可前面他们还没钱的时候,一分掰两分花,为了给马杰媳妇钱这事儿他跟秦封不知道闹多少次。

可人家秦封怎么说,就说当年如果不是跟着他退出来创业做生意,有人看着,马杰也不至于走到被关进去的地步,就说照看着他妻儿是应当的。

  弄得藜麦当年拉着他不许他再混下去,认真过活是多大的错一样。

  藜麦又能哪里说理去呢,为这破事吵几遍,也就心灰意冷懒得再说了。

  现下见着马杰倒是又想起来了,正好新仇旧恨一并算,他心里堵着口气,当即冷笑一声,“要钱是没有的,不过今儿我高兴,你愿意打架我就陪你。

”  说着把手里东西往旁边一扔,装作在地上捡东西的动作从空间里摸出来根合金棍子,这也是他当年预备用来在末日里对付丧尸用的。

  一直搁那没用上,打架倒是方便的很,拖着棍子就上了,怒气横生,上去一棍子就放倒一个。

  马杰带了四个人过来,来之前还跟他们说是个乖学生,吓唬吓唬就乖乖掏钱了,哪能想着还能先动手,一时不察,就被藜麦一棍子死命敲到小腿,就再没站起来。

  场面瞬间乱了套。

  藜麦不算太会打架,他后来学过几天散打,不过现在毕竟十六七岁,瘦的跟竹竿一样,就靠着丁点爆发力。

单打独斗倒是不怕,打群架来就有些后继无力,真动起手来,马杰他们几人没讨了好去,藜麦也有些难受。

  混乱中躲避不及,胳膊后背也被碰到好几处,疼的他直皱眉。

腿上挨了一棍子,脚下踉跄着跪到地上,前面的棍子落下,他便抬手去挡。

  预想中的疼痛没能落下来。

  被人挡了。

  挡在他前面的人很高,肩宽腿长,能把他完全笼罩在背影里,背着光,藜麦只能看见他穿了件不甚合身的旧棉衣。

  衣服洗的发白,手肘和领口破损处拖着几块脏兮兮的棉花,耷拉在外面,枯草般的头发在头顶上卷成一团,还有些尘土杂草,看着就长久不洗头。

  隔着老远就能闻到那浑身就腐蚀发酵过得酸臭味,让藜麦往后缩了下,想离那股子臭味远些。

  不过来人倒是打架的好手,一言不发,背对着他夺了他手里握着的棍子,抡着棍子就冲上去,冲着对藜麦扬棍子的人一顿乱打。

  动作既狠又快,噼里啪啦落在人身上,几棍子下去,他对面的人就连还手的力气跟胆量都没有。

瑟缩着,蜷着腿,不断往后退,颤着声音,就跟见了鬼似得浑身筛糠一样,“封…封哥。

疼,别再打了。

”  藜麦半坐在地上揉着腿肚子,闻言动作一顿,猛地抬头看着面前人,眼里尽是不可置信,就见秦封把手里棍子往旁边一扔,飞起一脚把马杰踹倒在地,大步走到他跟前,踩着他胸口,居高临下的盯着他,眼里透着危险的光芒,“我让你动他了吗?”第14章 散伙  说着腿上猛的用力,直踩的马杰猛翻白眼,喘不上气,生怕他再用力一点,就能被踩到窒息而死,赶紧用力摇头,“封哥,封哥……这就是个误会,真的,我们就是想跟他开个玩笑,我真只是想跟他开个玩笑。

”  “玩笑?”  秦封冷笑着,他是属于那种看长相就不太是好人的,个子又高又壮,眉目深刻,面相又凶,眉骨间有道小时候摔到的长疤,黑着脸能吓哭小孩子。

  他撑着长腿,似笑非笑的看着马杰,“我让你跟他开玩笑了,这是我的人,不懂?”  马杰更是吓得白着脸连连告饶,藜麦已经从刚刚突然见到秦封的惊讶中回过神来,自然懒得看他们掰扯,摸索着站起来,弯腰去拎刚扔在边上装衣服的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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