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黎锦的农家日常——回眸已半夏
回眸已半夏  发于:2019年0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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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他最想知道的少年的名字,一直都没有出现在脑海里过。

  黎锦甚至还为此纠结过。

  但他从没想过,事情的真相……居然是原主成亲两年都没问过少年的名字。

  少年想,他会努力做到爹爹说的,不要恃宠而骄。

  但在夫君如此好的情况下,他做不到不去讨好夫君。

  他很喜欢自己的名字,他想把自己喜欢的东西分享给阿锦。

  少年说完这句话后,惴惴不安的等着,可黎锦却一直没有反应。

  秦慕文想哭,但又怕掉眼泪惹得阿锦嫌弃。

  所以他生硬、努力的把眼泪憋回去,只留下一抹绯红的眼尾。

  就在这时,少年被一个不是那么宽广,却足够温暖的怀抱拥住。

  黎锦的声音从头顶传来:“小文。

”第20章  因为毛边纸是三尺的尺寸,比四尺的竹叶纸要小一圈。

  屋里床脚的储物柜上倒是勉强可以放得下。

  少年行动之间虽然依然可以看出不适应,但他却忍着不说,手脚麻利的要帮黎锦把储物柜上的东西收拾出去。

  黎锦说:“文文,我来就行了。

”  ‘小文’这个名字终究有点女气,黎锦最后权衡了一下,叫少年文文。

  少年背对着他,语气认真,说:“这些都是杂物,我做活儿的时候会用到,自己整理好了,下回找起来才方便。

”  黎锦看着那些瓶瓶罐罐,虽然破旧,但上面却很干净,看来少年以前经常擦拭这些。

  黎锦对此比较满意,当医生的人或多或少都有些洁癖。

  毕竟他们整天跟病人接触,必须得注意个人卫生。

  就像他刚穿越过来第一天,就跑去自己洗了衣服。

在他看来,沾了呕吐物的衣服,攒几天等少年可以活动再去洗,那是真的要臭。

  秦慕文一看就经常整理这些,很快就把东西移走,又擦拭了两遍储物柜。

  烛光映照下,他垂下眼眸时,睫毛像小梳子一样,又长又密。

  他转过头来时眼眸亮晶晶的,笑得奶乖奶乖:“收拾好了。

”  黎锦把毛边纸和兔毛笔放上去,注意到少年那个做针线的竹篓里已经都是缝好的荷包和手帕了。

  他想,少年当时分明告诉自己七天做完针线,现在才过了五天,他就把所有的东西都做完了。

  真是……让人心疼。

  少年收拾完桌子,双腿都在颤抖。

  黎锦见状皱眉,不由分说地把他抱在床边,自己蹲下身去给他除去鞋袜。

  少年吃了一惊,惊呼卡在嗓子眼儿,只剩下抽气的声音。

  黎锦又把他整个人塞进被窝里,说:“今日可以下地走路的时间已经结束,从现在开始,除了起夜,就在床上,不许下来。

”  他发现了,只有用命令句,少年才会乖乖的,一个指令一个动作。

  要不然少年眼里真的没有‘我该休息了’这句话。

  果然,说完这句话后,少年就乖乖地躺着。

  只不过没去看黎锦,而是偏过脑袋看包子睡得正熟的小脸。

  在黎锦这个已经活了二十九年的老男人眼里,这俩都是他的崽。

  幼崽不听话的时候,就得管着。

  =  两个崽躺在床上安静下来,黎锦这才磨墨,准备照着柳体先练习一下。

  他脑海里大概有原主习字的片段,但原主的字是真的丑,这也难怪宋先生武断的说他此次童生试肯定过不了。

  字如其人,是一个人的脸面。

  考童生试不要求考生字写的多有风骨,但也不能不堪入目。

  幸好黎锦此前有习字的底子在,练习起来比从头学要容易上手不少。



  但写字一途,没有任何捷径,除了写,还是写。

  一晚上的时间,黎锦光是练习简单的提笔、按笔、收笔,就练习了五张毛边纸。

  而且他还是双面写的。

  虽然这些都是基础练习,但黎锦作为一个活过接近三十年的人,他知道只有打好基础,写出的字才能又快又不失风骨。

  一刀纸四十文,他这要是真的下苦功学习,一天至少得写二十张纸。

  一刀纸共一百张,才够用五天。

  这么一算,读书真的耗钱……  古代能出人头地的寒门学子,一个都不容易。

  黎锦练完字,甩甩胳膊,出门洗漱回来,少年已经睡熟了。

  他吹灭煤油灯,屋子里一下变暗,只有窗户透着皎皎的月光。

  在窗外阵阵蝉鸣中,黎锦很快也有了睡意。

  就连他这么一个理智的人,都没发现,自己如今已经越来越适应这个世界、这个时代。

  =  第二天一大早,黎锦照例给包子喂羊奶米糊,少年起来洗漱后去厨房做饭。

  等到包子吃饱喝足打着盹儿又开始睡觉,秦慕文也把两人的早饭准备好了。

  古代普通农家所吃的米和面,都不似现代。

  米外面的水稻壳都没去多少,面粉里小麦的糠皮也占了不少位置,古代没有现代那样先进的科技,人工脱这些农作物皮也脱不干净。

  但少年手艺不错,煮粥时候火候把握到位,再拌一盘野菜,也足以让人食欲大开。

  吃完后,少年又给黎锦的背篓里装了两块烤好的土豆和两个水煮蛋。

  他最近没时间烙饼或者蒸馒头,要不然黎锦的伙食还可以更丰盛一点。

  黎锦笑道:“先生的课只有早上,中午就会下课,不用准备这么多。

”  不过,交通不便利,全靠人两条腿走,他就算回来也已经是午后了。

  黎锦又说,“昨天说的,今天下午给你做红烧肉,等我回来。

”  少年唇角扬起,酒窝浅浅。

  有这句‘等我回来’,他才觉得自己这真的像个家了。

  黎锦背篓里又装了十张竹叶纸、毛笔和墨块出门了。

  只有在长假归来后或者初拜师的时候给先生束脩礼,此后去先生家里,并不需要每次都带着礼。

  黎锦这回没去买素馅儿包子,而是径直走到先生家里。

  那七岁的小孩子给黎锦开了大门,应该提前被吩咐过,直接带着黎锦去了宋先生的书房。

  “这些书是我爹爹挑出来的,你可以在这里抄。

  爹爹说你要准备童生试,上课就可以先缓缓。

他等你抄完这些书,会给你一个人单独讲考试相关。

”  黎锦应下了,那孩子守礼的出去,顺便还给他带上门。

  黎锦想,幸好宋先生这里学生流动的快,原主又经常翘课,没什么关系好的人。

  要不然面对自己的同窗,他还真担心自己漏出马脚。

  因为黎锦起得早,清晨路上凉快,他也走得快,这会儿还不到巳时(上午九点),满打满算,他有两个时辰来抄书。

  竹叶纸表面光滑,着墨显色度高,唯一的缺点就是吸收缓慢。

  黎锦写完一张,得平铺在地上晾好久,才能保证那字不会被一蹭就花。

  宋先生的书房和平时教学生的偏房不在同一边,但巳时刚过,黎锦还是能听到偏房那边传来朗朗的读书声。

  那些声音不用一一分辨,就知道念书的都是年轻人。

  这让黎锦有种紧迫感,他本来就得养家、种地,读书时间没有其他人多,那就得更加的努力才行。

  先考个秀才,就可以免交田赋,还能提升自己的社会地位,连带着少年在村子里也会好过很多。

  至于能不能继续考举人、贡元、进士,黎锦觉得难度很大。

  越往上考,就越考验一个人对时政的把握。

他一个穿越者,在心里还是适应没有王权的社会。

  黎锦根本没有对当今陛下发自内心的尊崇。

  他觉得自己越往上面考,如果真的有殿试那一天,说不定自己的态度被人察觉出来,那就真的要出大事。

  况且,他现在这家里太穷,考中举人后还得入京参加会试,他总不能把夫郎和孩子都留在村子,这样他放心不下。

  不知不觉中,黎锦就抄完了一张纸,晾在地面上,开始抄第二张。

  四尺的竹叶纸,黎锦字写的偏小,两个时辰才抄了七张。

  宋先生进来书房的时候,地上已经满满当当铺满了黎锦抄的书,能看出他前几张的字还不能很好的控制大小均匀。

  但写到后面,一个个工整、干净的字从他笔尖落下,宋远越看越满意。

  等到黎锦抄完一张,准备晾干的时候,才看到宋远站在自己身后。

  他赶紧作揖:“先生。

”  宋远说:“你这柳体写的大有长进,不错、不错。

”  他连说了两个不错,心情十分愉悦。

  随即他又问黎锦抄到哪儿了,黎锦有些惭愧:“刚抄完《圣谕广训》。

”  宋远想到黎锦和自己的出身,都是寒门子弟,他就问:“重农桑以足衣食,出自哪一章?”  抄书的意义,不仅仅在于抄了之后回去看。

  抄的过程,就是一种博闻强记。

  黎锦想,幸好自己不是普通的十几岁少年,作为医学生,大学八年背了无数循环、无数名词解释,他早已习惯在抄的同时尽力理解并背诵。



当然,古文理解起来还是有难度,但他也把不会的都做了记号,不懂就问。

  宋远的这个问题比较贴近实际,黎锦很快就回答上来。

  宋远当下对黎锦大加赞赏:“善!”  之后宋远给黎锦把《圣谕广训》传达的主要宗旨讲了一遍,让他今天回去背完,明天早点来默写。

  黎锦:“……”虽然已经有心理准备,但还是觉得头皮发麻。

  不过,考科举哪是说考就考的?  不付出努力,一辈子都别想考上。

  宋远看到黎锦背篓里的土豆,一时惜才,问黎锦要留饭否。

  黎锦却摆手婉拒了:“夫郎和孩子还在家里,学生担心。

”  等到黎锦回家,又是下午四点过。

  他其实早已饥肠辘辘,在路上吃完了土豆和鸡蛋,打算回去给少年做红烧肉。

  结果这会儿从镇子上回村的人还不少,如今黎锦风评好了,他们也乐意跟黎锦打招呼。

  “黎锦啊,你怎么又吃土豆?  不如晚上带着夫郎孩子去我家吃饭?”  黎锦:“……”那是你们没看到我刚刚吃鸡蛋啊。

第21章  黎锦知道村里人也只是客气一下,他要真的拖家带口去吃饭,这家人就要吃不饱了。

  虽然村里米价便宜,一斗只要五文。

  可一斗米,只有十升,十二点五斤,六千克多一点。

  只够一个成年男人吃十天左右。

  当然,古时的庄家汉只有中午才会偶尔吃米饭,其他时候吃的都是稀粥,顾名思义,很稀很稀的米粥。

  至于为什么不一天三顿都是稀粥,那是因为庄家汉还得干体力活,若是一直都吃不饱,还怎么卖力气养家糊口。

  几人一道走到村口,黎锦跟他们道别,看着不远处的家,他脚步都轻快了一些。

  他不知道,此刻自己家里还有好几个哥儿在。

  秦慕文把荷包和手帕从背篓里挑出来,很不好意地说:“我缝好了该主动去找你们的。

”  那三个哥儿就是上次来帮少年接活儿的人。

  其中一个听到秦慕文这么说,淡淡的回应道:“反正就算你给我们送过去,也得我们自己送到镇子上。

”  秦慕文更不好意思了。

  “谢谢你们啊。

”  不过荷包这种东西又不沉,他们几个接活儿的哥儿都是每次轮流派一个人去接,再派一个人去送。

  之前,少年为了赚钱,甚至还拖着不那么沉重的身子走走停停许久,到镇子上送针线活。

  后来他肚子实在大了,站在地上低头都看不到自己的脚。

  他才跟这些人说自己最近不做针线活了。

  少年很看重肚子里的孩子,拼了命也要好好保护自己的孩子。

  等到顺利生完孩子,几个哥儿吃过黎锦做的鸡蛋饼,才给少年送了这些荷包过来。

  一方面是听说黎锦最近变化很大,想来瞧瞧;另一方面就是看少年过的好不好。

  大家同为哥儿,他们以前都是带着怜悯的心思跟秦慕文打交道。

  嘴上说着‘可怜阿文’,但却不会在行动上、吃食上多照顾他分毫。

  就好像,看着少年在泥潭里挣扎,他们就觉得自己日子过的挺幸福的。

  可他们做梦都没想到,少年只不过生了个孩子。

  那黎锦居然就浪子回头,亲手把他从泥潭里抱出来,又小心翼翼地帮他洗干净所有脏污。

  今天,那个叫小安的少年(第三章出常,一直在哭)没来,他年纪最小,长相又清秀,虽然是妾室,但他家男人还是挺喜欢留宿在他那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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