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神探事件簿 上——淘气骨头
淘气骨头  发于:2015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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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他是夙夜,人们口中的诡异天才。寒微残破的家庭惨遭横祸,父亲被残酷杀害毁尸,母亲意外死亡,命运彻底剥夺了夙夜仅余的一丝温暖,徒留少年眼中永恒的沉寂悒郁,以及那最终的目标——找到凶手、找出真相!是什么样的变态在血腥的谋杀后,还能冷静细致的「处理」尸体?是什么样的恶魔能享乐其中,不断犯下骇人命案?极致的血腥唯美,暴虐的犯罪案件,当最后一滴血珠落下,少年即将揭开令众人咋舌惊愕的谜底……

内容标签:欢喜冤家 都市情缘 悬疑推理

主角:夙夜、欧宇辰┃配角:邵壬、张晗玥、张鼎轩、夙娅┃其它:血腥、悬疑

卷一:达·芬奇的信徒

1.楔子

每天晚饭后,固定会有放风的时间。

在这难得的、可以获得有限自由的一点时间里,夙夜总是独自坐在阴暗僻静的角落,望着天空发呆。

在湎山监狱服刑的犯人中,他算是个比较特别的存在。

肥大囚服里晃荡的干瘪躯体,似乎只是一层薄薄的皮包裹着骨头,令人担心只要轻轻一折,就会像火柴棒一样咔嚓断掉。苍白憔悴的脸孔,找不到一丁点鲜活的色泽,因为太瘦,颧骨格外突出,脸颊深深凹陷。

最引人瞩目的是他的眼睛,很少有人在直视他的眼睛以后,还能做到无动于衷。那是双永恒暗夜般沉寂悒郁的眼睛,你很难在里面找到属于人类或者其他活物的情绪。

对狱警们来说,他是个很合作的犯人,安静而听话。

对同伴来说,他算是个不错的狱友,总是安安静静呆在角落里,不给任何人惹麻烦,被欺负、被抢走饭菜也不会告状,更不会和人发生争执。

他总是默默地承受别人加诸在他身上的一切:友好的、恶意的、温和的、残忍的……

不是漠然淡定那种,而是彻底的置若罔闻,他的躯体在这里,可是他的灵魂好像总是在别处游荡。

“他就是监狱长交待要特别关照的那个犯人!”

“听说他是犯罪心理学方面的天才,帮助警方破获过好几起大案子。”

“他是博宇集团的法定继承人之一。”

“他杀死了华天娱乐的小开!”

“他母亲的死也跟他有关。”

“欧宇辰给他找了最好的律师,可是他拒绝为自己辩护。”

总是有人对他饶有兴味地议论纷纷,包括犯人,包括警官们。

而夙夜对所有投注在他身上的审视、揣测、惊讶、憎恶、怜悯之类的目光,通通视而不见。

“他是人吗?”

“应该是块木头吧?”

这句贴切的形容换来嘻嘻哈哈的笑声。

“他好像……很喜欢夕阳。”有人猜度。

“嗯,他每天都坐在那里呆呆地看着夕阳。”有人表示赞同。

“他哪天没有发呆?”有人嘲笑。

“……”

“……”

夙夜的确很喜欢夕阳,准确地说,是喜欢夏日傍晚的景致。

橘红色的火球嵌在天边,一圈圈光晕徐徐扩散开来,周围的云朵便呈现出层层叠叠绯红的薄晕,象是少女脸上浓淡相宜的胭脂。

煦暖的和风轻柔地掠过脸颊,象是谁在耳畔呢喃软语。

“你就是夙夜?”

“以后要一起生活了,认识一下,我是欧宇辰,比你大一岁。”

“你可以把我当做哥哥来依靠……”

“没事的,我会永远陪着你……”

欧宇辰有一把令人着迷的好嗓子,像细细打磨过的琉璃珠,华丽圆润,很适合做声优,现在想起来却只觉得更难过。

背抵着硬邦邦的墙壁,记忆的潮水奔腾翻涌,一波漫过一波。

茫茫然望着天边的血色残阳,夙夜眼前渐渐浮现出一张英气逼人的脸孔,于是悒郁的眼中,荡起圈柔和的涟漪,瞬间又归于沉寂。

永远吗?谁知道永远有多远?

谁又能和谁,走到永远?

一封信递到他眼皮底下,被犯人们背地里称作林胖子的年轻警官站在他面前,憨声憨气地说:“1620,有你的信。”

在这座监狱里,夙夜还是拥有某些特权的,譬如不需要像其他犯人一样,见到警官就起身、立正、敬礼,再毕恭毕敬地说声:“管教好。”

也因此,欺负他的犯人多少都会有些顾忌,不敢做得太过火。

但这种优待绝对不是因为欧宇辰私下里做了许多“沟通工作”,而是因为夙夜这个名字,本身就曾经是警界的传奇。

不,他从来没有当过警察,他只是协助警方破获过好几起轰动一时的案子。虽然普通老百姓没有听说过他的名字,但在警方内部,他还是很声名显赫的。

夙夜低头,扫了眼封皮上溢着墨香的漂亮小楷。

现在已经很少有人有耐性练习书法,实际上欧宇辰的确是非常有耐性的人,他写得一手相当漂亮的柳体字。

清劲峻拔、结构谨严、疏朗开阔、清秀方整。

“字如其人,人如其字。”爷爷曾经这样称赞他。

完美的人生,完美的事业,完美的未来……也许,他唯一的不完美就是自己,就像美玉上的微瑕。

夙夜面无表情地接过信,慢吞吞撕碎。

“难道你喜欢呆在监狱里吗?”林警官痛心疾首地晃了晃圆滚滚的脑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限制减刑的死缓犯罪分子都要服满至少二十年的徒刑。也就是说,如果你坚持不上诉的话,即使有机会减刑,你起码也要在这里呆足二十年。”

夙夜沉默着,继续望着夕阳发呆。

“1620,知道我为什么和你说这些话吗?”林警官等了几秒钟,见他丝毫没有回应的意思,只好继续往下说,“第一次听到夙夜这个名字时,我还在警校读书,老师给我们讲那宗震惊一时的剥皮杀手连环杀人案,那时候你多大?十六还是十七?可是,在我们这些未来警察心目中,你已经是个传奇。我从来没想过,有一天会在这里见到你。”

“……”

“你一审已经被判死缓。那么,最幸运的结果,就是能够顺利的一次次获得减刑的机会,在二十年后走出监狱。那时候你三十八岁,你人生中最美好的年华都将在监狱里度过,你想过自己三十八岁时是什么样子吗?这个世界又会变成什么样子?”

“……”

“欧宇辰帮你请了最好的律师,不过没有你的配合,不管他做什么,都没用。”

“……”

“我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这里的犯人,每天都在求神拜佛,祈祷能有你的好运气。有个有能力帮助他们、也愿意帮助他们的人。”

“……”

“邵壬是我的学长,他曾经对我说过,夙夜会成为最优秀的警察。结果,你却沦为罪犯,实在是太讽刺了。前几天他来找我,要我尽量关照你。他还说,即使你杀人,也绝对不可能被人找到证据。”

“……”

“为什么要毁掉自己呢?谁值得你付出这样沉重的代价?”

“……”

“你现在还年轻,总有一天,你会后悔的。”

“……”

挥出去的拳头全部打在了棉花团上,无论他怎样苦口婆心,夙夜始终没有任何反应。

心中涌起股无力感,林警官也曾经学过犯罪心理学,可他却看不透面前这个大男孩。

明明是风华正茂的年纪,却沉寂得如同一潭死水,无论投下多大块的石头,都荡不起丝毫涟漪。

就如同邵壬所说的,即使夙夜杀人,又怎么可能被人找到证据?

没有人比夙夜更清楚,怎样掩饰罪行。

虽然从理论上来说,没有破不了的案子,但事实上,许多案子都会成为悬案,逐渐被时间淹没、遗忘。

而夙夜坚持认罪,毫无疑问另有隐情。

该说的都说完了,林警官无奈地转身,走出没几步,还是忍不住回头,黯淡的斜阳下,夙夜依旧呆呆望着天空,脸色苍白,木然得就像一尊雕像。

这个人,还是活的吗?

他被这个突如其来的念头吓到了。

太阳逐渐没入地平线,鎏金似火的绚烂晚霞也随之黯淡下来,世界变得混沌苍茫,象罩上了层黛青色的纱。

总有一天会后悔吗?

谁又值得自己付出这样沉重的代价?

夙夜薄薄的嘴唇抿成了一条线,当然……会有那样一个人。

如果我是你人生中唯一的疵点,那么我会亲手帮你打磨掉。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2.初见(1)

两年前,某个晴朗的夏日傍晚。

夙夜抱膝坐在楼前冰冷坚硬的白色大理石台阶上,望着眼前修剪得整整齐齐的草坪发呆。

像谁失手打翻了颜料瓶,绿茵茵蔓延开来,错落有致地点缀着几株花团锦簇的灌木。

草坪外面,是爬满翠绿藤蔓的围墙和象牙色雕花大门。

他背后则是一栋白色欧式三层小楼,外观古朴典雅,宛如一位美丽娴静的淑女,亭亭玉立。

和许多欧式小楼一样,它也设有内外双重楼梯。外置楼梯呈“z”字形,盘旋而上。扶手和栏杆都雕镂着繁复的扭纹图案,二、三层还有漂亮的鱼脊形露台,站在上面眺望风景,心情一定会很愉快。

夙夜想起自己居住了十六年的家,那是栋昏暗发霉的七层筒子楼,位于b市郊区某个阴暗潮湿的小巷子尽头,紧挨着两排低矮的平房。

这种无厘头的规划是有原因的,那些平房原本是b市国营起重机配件厂厂房,昔日也曾经机器轰鸣、人声鼎沸、热闹喧嚣。现在厂子早已解体,能卖的都卖了,只剩下断壁残垣的厂房,周围则陆陆续续鼓起高低错落的民宅。

而那栋筒子楼就是起重机配件厂在最辉煌年代盖建的家属楼,以极低廉的价格卖给内部职工,令他们雀跃不已。现在却只留给人以英雄末路、美人迟暮的苍凉感,无奈地见证着这个城市日新月异的变迁。

当初夙夜的父母选择买这里的二手房,主要是考虑价格比较便宜。

所谓物有所值,既然便宜,当然会有许多不趁人意的地方。

譬如物业有名无实,楼道里长年累月堆积着家家户户破烂不堪、偏偏又舍不得丢弃的各种杂物,进出都很不方便。

布满霉斑、鼓胀开裂的墙皮随时会脱落,一不留神就会被砸到,顶着一头一脸的灰土。

混凝土楼梯由于磨损得太厉害,坑坑洼洼的,每次上楼都得小心翼翼、打起十二分精神,避免崴到脚……

夙夜家住在顶层的701室,典型的冬凉夏暖,偶尔还会渗水漏雨,所以墙角总是布满赭褐色的霉斑,纵横交错、层层叠叠,宛若太过详细的区域分布地图。泛黄的墙壁常常黏贴着尚未来得及清理的苍蝇、蚊子尸骸,拖曳出肮脏恶心的一道道血渍。

隔壁邻居本来是起重机配件厂的镗床工,下岗后靠在街边支着简易棚卖卤味为生。这也是整层楼苍蝇蚊子泛滥的罪魁祸首,要知道,这里可是七楼,老弱病残的飞虫是上不来的,身强力壮的也未必有兴趣成群结队练习攀高。

可是,由于卤味的吸引,苍蝇们总是杀光一拨又来一拨,前赴后继、生生不息。

和他家做邻居的悲剧还不止如此,每天凌晨两三点钟,男女主人就会爬起来,乒乒乓乓的剁鸡、剁肉、剁猪手、剁猪肘子、剁鸡腿、剁鸡爪……所以左邻右舍就遭了秧。

当然会有人大声的怒骂,当当当敲着暖气管表示抗议,于是整栋楼的人都被惊醒了,局部战争迅速扩散成全面战争。

孩子响亮清脆的啼哭、老人声嘶力竭的咳嗽、男人粗声粗气的吼叫、女人唧唧喳喳的嚷嚷……做卤肉的彪悍女主人因为睡眠不足,常年红肿着眼角,总会不甘示弱地扯着高亢的嗓门回骂。

这种情况下还能安心睡觉的,肯定是非人类。

夙夜血糖偏低,心脏也不太好,每次在沉睡中被吵醒,都觉得非常痛苦。

破旧的楼板,不只是隔音差,隔壁那口也不知道翻来覆去熬了多少遍汤底的大铁锅,飘出陈皮、八角、肉桂、茴香等混杂在一起的浓稠味道,蹭蹭蹭从墙缝里钻进来,简直能把人熏晕。

不过,即使是这样,夙夜也从没有因此抱怨过,甚至暗暗庆幸能和他们成为邻居。

逢年过节,女主人都会打发儿子送来一盘卤味,夙夜每次都吃得很香,恨不得啃掉自己的手指头。

对他来说,肉食是很奢侈很美味的东西,平日里是吃不到的。

“爸爸,你绝对不能把他留下来!你想想,连警察都被那个贱女人骗了,他居然能怀疑到她!虽说是恶有恶报,可是他才十七岁,怎么会有那么深沉的心机?实在是太可怕了!

大哥的葬礼上,他连一滴眼泪都没流。李晓舒那个贱女人即使再可恶,也是他妈妈,她就那么死了,他连点反应都没有。除了冷血我实在想不出别的形容词!这种人怎么能留在我们夙家?!”

身后的门里,姑姑的嗓门一声高过一声,中间偶尔夹杂着姑丈张鼎轩委婉低沉的劝阻:“夙娅,你别太激动……夙娅,你冷静点……夙娅,好好跟爸爸说话……”

但都淹没在姑姑滔滔不绝的愤懑话语中,他们并不介意会被夙夜听到,也是,谁还会在乎他的感受呢?

这里是位于t城郊区的夙家豪宅——夙夜祖父夙博罕的家,大得不像话,也漂亮得不像话,连工人们看起来都矜持而高贵,衣着整洁、一丝不苟,令人望而生畏。

但夙夜不喜欢这里,一点都不喜欢,他也希望能欺骗自己,这只是场梦,明天醒来,一切都会恢复原样。爸爸没有被杀,妈妈也没有死去。

他不介意过苦日子,不介意没有肉吃,不介意总是穿短了一大截的校服被同学们嘲笑,不介意因为拖欠书本费被老师罚站……

他只希望,那两个人即使不快乐,也能好好活着。

“……李晓舒跟大哥在一起,就是妄想着能一步登天,嫁进我们夙家。幸亏爸爸看穿她,将他们逐出家门。所谓有其母必有其子,夙夜年纪不大,心机却重,简直跟他妈一样可怕!爸爸,你瞧着他可怜,资助他点钱好了,可是绝对不能收留他!”

夙夜抿紧嘴唇,听着应该被他叫做“姑姑”的女人无端地指摘自己,依旧面无表情地遥望前方。

正是夕阳无限美好的时刻,黛青色的远山含着一轮红彤彤的落日,如锦似缎的炫彩云霞横陈天际,鼻端飘进泥土、青草的味道以及淡淡的花香,天地间的一切仿佛都撒满了碎金,罩上层柔和的灿金色。

模模糊糊的视野中,依稀看见一道人影,自远处悠悠然走来。

渐渐近了,是个长身玉立、英气逼人的男孩子,双手插在裤袋里,迈着散漫自在的步子,意态闲适。

由于逆光的缘故,夙夜不得不微眯起眼睛。

首先映入眼中的,是利落生猛的短碎发,在金灿灿的斜阳中,闪烁着自然纯正的黑亮色泽。白色运动套装,找不到一丝褶皱。白色阿迪达斯运动鞋,亮白得刺眼。整个人干净得炫目。

夙夜下意识想藏起双脚——或者,干脆把自个儿藏起来?

他也穿着运动鞋——花了十元钱在路边摊买的,破了个洞,还起了毛边,看起来灰突突的,很脏。更不必说身上褪了色、短了一大截的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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