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抓着裤脚撒娇求抱抱的女儿,季承抱起女儿,往前走,准备跟那位先生打个招呼。可是人刚往前走没几步,就见那人像见了鬼一样,一脸诧异地盯着自己的脸,厚薄合适的两片嘴唇抖了抖,想说什么却又说不出来。弄得季承都不敢再往前走。
几秒后,终于找回如何发声的年轻人,颤抖着说了几个字。
季……季晋……
听到这名字,季承愣了愣,有些恍惚。
“你叫季承,是季晋的堂弟?你现在住在原来他家?”
最后三个人都没有回家回家,穆怀昔诚挚地邀请父女吃晚饭,季承本着不蹭白不蹭的精神,推托了两句就上了车。
“嗯,哈哈,我们两个是不是长得很像,刚住进去的时候可把邻居们吓得,特别是那户杭家。”坐在副驾驶的季承似乎是想起当时杭桂英吓得腿都软了的样子,低笑着。“人家都说外甥像舅,我又像我爸,所以喽。”
“是嘛”穆怀昔有些心不在焉地回了一句,他现在心里乱得很。他不知道季晋有什么亲戚,他不记得有任何人来参加过他的葬礼,去认尸的时候,甚至是他陪着季伯母去的。“不过我跟晋哥认识这么多年都没有见过你,你们两个要是站在一起肯定很有趣。”
“呵呵,可惜我们两个年纪差得有点多,小时候我就在想,要是我跟他差个一年就好了。”
“怎么?”
“啧,笨啊,他要是比我大一年,那就比我高一级,我们两个这么像,让他帮我顶个什么期中考中考,那我不就轻松得多。”
“呵,这个方法好。不过可惜啊。”笑在脸上,眼里却是哀戚,穆怀昔紧紧握着方向盘。
“是啊,太可惜了。”
可惜什么。
可惜不是差一年。
可惜季晋已经死了十四年。
车里除了桃花在后座爬来爬去弄出的响声之外再没有其他声音,当听不到大人说话声时,疑惑地眨眨眼,然后又继续折腾后排的皮沙发。
两个大人一个不知如何开口继续话题,他们认识还不到十分钟,一个只当自己是坐出租车。
好在这样的气氛保持并不需要太久,穆怀昔将车停在黎市一条当地出名的美食街,各式各样的小吃小饭店林立在这条小街上。这边离他熟悉的那家高级餐厅只有一条街的距离,但是他却选择这种连车都不方便停的地方,他觉得季承会喜欢这样的店,因为季晋喜欢。
街东头那家拉面店,季晋曾经用他捡废品的钱,请他和梁冠华吃过面。他心里欢喜着却又装作不屑地说季晋哥小气竟然只请吃面,肉还这么少。季晋苦哈哈地把肉片挑给自己,梁冠华又把肉片挑给他,季晋飞快地在梁冠华脸颊上印了一个油光光唇形,然后低头红着脸窃笑着。而透过氤氲的热气看到这一幕的自己,被一块名为嫉妒的石头压得不能动弹,碗里那几块肉片像是在嘲笑他的幼稚。他永远都是不懂事的弟弟,可以为他的禁忌恋情做挡箭牌的弟弟。
季承牵着女儿的小手左顾右盼,感觉身边的人盯着自己看,他被那眼神弄得很别扭,转头疑惑道:“穆先生?”不会是突然后悔不想请客了吧。
“小牧。”
“什么?”
“你喊我小牧吧……”
季承似乎有些尴尬,他抓抓脑袋。“穆先生,这个不太好吧,你看我们才认识,而且……而且我似乎比你小上几年,喊你小牧不是占了你便宜吗?”言下之意就是,我跟你很熟吗?
“是嘛,抱歉,既然我比你大上几岁,那我就叫你小承吧?”穆怀昔勾唇微笑,自顾自地定下了称呼,走过去牵着桃花另一只手,“不知道小承你喜欢吃面吗?我知道这边有家不错的面馆。”
季承动了动嘴角想拒绝那个“小承”的称呼,但是看到穆怀昔的眼神,话到嘴边又咽回去了,他低头将女儿的手放开,方便穆怀昔牵引着。“都行,穆先生你安排吧。” 不管别人怎么样,反正他还是执拗地用着“先生”这个生疏的称呼。从这方面看,两人倒是半斤八两。
这一次穆怀昔倒是没有纠正,他比季承略高一些,季承低着头,他正好能看到他头顶上的发旋。觉得他这副孩子气的样子倒是有点意思。
“那就东头那家小煮面吧,我以前经常和季晋来吃的,你们口味应该差不多。”
美食街东头,沈家小煮面。
一顿饭吃得有条不紊,两碗小煮面,一碗小馄饨。
从进了这家店开始,说的唯二话就是“我要青菜鸡蛋的,你要什么?”“跟你一样吧。”
两个毫无交集的人,认识不到二十分钟,就要坐在一起吃饭。这种情况只可能发生在相亲这种场合。
想到这个,季承忍不住乐了,一口汤差点没含住。
“怎么?”穆怀昔从埋头苦吃的状态里出来,随手抽了张纸巾给季承,神色怜悯地看着他。吃个面还能把自己笑成这样,这种精神值得鼓励。
季承接过面纸,毫无赧色的把嘴角上那几点汤汁擦掉,然后一本正经地挥挥手说没事你继续吃。
可是不到一秒,穆怀昔还没低头呢,季承又笑起来,这次倒是没喷,直接笑趴在桌上了。
“小承……”
“噗,哈哈,没事,你继续。”他一想到穆怀昔那张精英脸还要参加相亲,说不定他会拿出一沓厚本子,一本正经地说,这是XX和XXX的房产,这是XX车的行驶证,这是XXX会计证的样子,就忍不住想笑。他不该听聂小时讲隔壁这些八卦的。
“……你说吧。”要不然这饭没法吃了,还好现在离常规的吃饭时间还有会儿,面馆里就他们一桌。
季承决定还是跟穆怀昔分享一下这个脑洞,憋着笑就把脑洞说了一下,并期待观众的回应。
可是观众并没有太大的反应。
“不好笑?”
“还行吧。”你都笑成那样了,我说好不好笑没有什么意思。穆怀昔有些敷衍地回答道。
季承也觉得自己有些失态,抓抓脑袋继续吃。
桃花拿着勺子塞了小半碗馄饨进肚,觉得小肚子实在是吃不消再多了,便仰着头去拽季承的袖口。
“爸爸,饱饱了。”
一顿饭除了中间季承那个不好笑的脑洞之外,吃得还算是愉快。在如何回家这个方法选择上,季承以孩子吃太饱了散散步消消食为由获胜。
临送父女俩离开时,穆怀昔喊住了季承,却又嗫嗫嚅嚅,最后也只是说了句路上注意安全。
这个月十号,是季晋的生辰,也是他的忌日,他想知道季承要不要一起去?可是话到嘴边,却又说不出口。
当时季家没有什么钱,季晋的父亲早逝,孤儿寡母住在三号楼十几年。在他出事后,身子弱的季母几次哭晕在屋里,躺在床上就这样盯着天花板痴痴地念着儿子的名字,最后这丧事还是几户邻居一起帮忙操办的。里屋哭得撕心裂肺,他坐在季晋的身边,边流着泪边为他烧纸守灵。他扶着季母将季晋火葬,他抱着季晋的骨灰盒下葬。
还没有离开黎市之前,他常常会去找季晋。因为没有什么钱,季晋的墓地也是小小的,选了最便宜的地方,但也不便宜。季母为了让儿子入土为安,把家里能变卖的都卖了,甚至借了钱,才买到这么一块,而不是墓园里面那个房子里的一个小格子。
他会坐在季晋半人高的墓碑旁,跟他说学校的事情,楼子里的事情,就像在他们最喜欢的河边一样。他偶尔也会提到季母,他一开始还会去季晋家,就好像他们以前那样,只是每次季母看到他都会忍不住想起季晋哭了起来。他见了心里也是难过的,次数多了,他倒是不敢再去了,怕季母哭伤了身。
他从来不会跟季晋说,他想他。他只会摸着墓碑跟季晋说“你妈妈想你了,你也,你也回来看看她吧。”也回来看看我吧,就算是梦也好。可是即使他想得快魔怔了,季晋也没有来过。
后来他母亲因病过世,他随着父亲离开了黎市,回到了沐家。某一天,他梦到季晋站在河边,十六七岁的模样,跟童年的自己的说笑。季晋似乎是看到了自己,微笑地朝他挥手,嘴里说着什么。醒来之后,他摸到自己脸颊上没有干的水迹。自那天之后,他就没有再想起过季晋,跟季晋有关的记忆就像是被锁进了箱子,小心地藏在记忆深处。
如果不是这次他回来,是不是这辈子就想不起来还有这么一个小箱子。
第三章
季承跟女儿优哉游哉地回了家,开始了二十四孝好父亲的工作。为女儿洗好澡换好睡衣,坐在她的床头,说道:“爸爸去上班了,你好好睡一觉哦。”
桃花乖乖地揪着被子点头。季承站起身刚准备走,却被一只小手阻碍了行动,低头笑道“怎么,舍不得爸爸?别怕,蒙蒙在呢。”
“爸爸,想吃混沌。”
“那是馄饨,特乌恩,吞。桃花乖,明天早上就会有。”
“好哒爸爸,么么哒!爸爸再见。”
“呵呵呵,么么哒。”
为女儿留了一盏昏暗的廊灯,把门窗都检查一遍之后,临走之前,他看了眼趴在女儿房门口的那团黑漆漆的影子。远远看过去像只黑狗趴在那边,似乎是感觉到季承的视线,黑影朝季承抬了抬爪子,让季承放心走吧。
这年头打卡上班的公职人员都不容易,还好薪水待遇还算不错。要不然这人都要熬老了。
“要是能熬老了倒也好了,对了,小鸡仔,你前些天找萧家老三重新签了约?这次多少年?待遇怎么样?”
一个披着黑色斗篷,整张脸都被遮得看不见的人将话题引到刚刚准点打卡的年轻人。
年轻人叼着烟不耐烦地一脚踹过去,“你他么才是小鸡仔。”黑斗篷很轻易地扭了扭腰,闪避了过去。
同样穿着黑斗篷围坐在篝火边上的几个人,也不拦着两人玩你踹我闪的游戏,有个人问道:“哎呦,小季快说说,这次条约改了吗?是不是还是那七条?我上次签约都是二十年前的事情了。”旁边几个人也忙附和,这个说自己是十年前签的,那个说是十三年前的,最多的一个就是那个挨踹的中年人,他当时一口气签了五十五年,今年是第五十四年。
中年人在所有人怜悯和崇拜的眼神注视下得意着。
季承完全不想理这几个活宝,当初他调到黎市的时候就听说,非逗比不入黎,前辈诚不欺吾。他边腹诽边走到旁边换上工作服,同样也是黑色的斗篷,要说真的哪里不一样,那就是编号。黎市分为五个区,每区四人,两两搭档,一共十七人。为什么只有十七人,因为有一个区只有一个人负责,那个就是他们现在的顶头上司。
换上编号17的斗篷,季承走回去坐到篝火堆旁。这群逗比已经从签约的年份扯到了上岗年份,5号以绝对的优势压倒剩下的十五人(上司不需要集合),而那个5号就是季承的搭档,聂修时。
待中年人也就是2号给大家分发好今天的任务之后,大家就都散去了。
季承翻着手里的名单,呵呵冷笑了两声:“老妖怪。”
聂修时高贵冷艳地吐了两个字:“还钱。”
季承蔫了。
在工作时,季承又想到一个问题,他用最真诚的眼神看着搭档:“聂老时,你年纪这么大你家老公知道吗?”
聂修时停下手上的活,用同样真诚的语气回答:“我跟他说我只有三十。”
“装嫩到这地步,你的下限呢。”你这可是少说了不止一个零啊!
“被你吃了。”
“离开你老公你是不是就不能跟搭档进行友好的对话了?”这个呆萌怎么会点亮了毒舌这个技能点?
今天的工作,依然很轻松。
离季晋的生辰还有三天,公司的主管今天交上来的报告里提到了那几户的拆迁问题,基本上已经商讨解决。这个月初都会搬走,这个工程就可以正式开工。
穆怀昔对此毫无不在意,这个工程从竞拍土地到销售,都不需要他插手。一个成熟的公司会有它自己的工作链,他这个空降的老板在没有什么问题的时候最好不要指手画脚。
他现在需要关心的是另一件事情,这几天,他天天都会去河边的那个小公园。第一天他觉得自己是去散心回忆往昔,顺便看看会不会遇到那朵小桃花和他爹,可是他没有等到。第二天他依然没有等到。第三天他换了个时间,上午去了一趟,吃过午饭之后,又坐了半天。把小公园每个曾经有他活动痕迹的地方都摸了一遍,该回忆的都回忆完了,依然没有等到两个人。第四天,他接到主管交上来的报告,第三页里面有季承的名字。
季承可能还不知道季晋葬在哪里……
“所以你这是要约我去给我哥扫墓?”而且还来得这么早。季承拎着女儿的早餐,一碗小馄饨。啧,都是这个人闹的,那天的小馄饨就像给桃花打开了一扇新的大门,她活了五年才知道原来还有这么好吃的东西,这几天,那是天天给老爸下单要吃馄饨。
季承刚下班绕去那条街买了馄饨,又走回来,这会儿正困着呢。可还没有拐弯绕进自家那条街,就被穆怀昔那辆路虎给拦住了。
穆怀昔见季承耸拉着眼皮,捂着嘴打哈欠。他天刚亮就开了车过来,守在街口,就是怕错过了。可是这段时间,他没有见到季承出去,除非他买个早点需要三个小时。
“你上夜班?”
“嗯?嗯,是啊。”心不在焉。
“不好意思。”
“……”真的没听出多少诚意来。
季承表示自己会一起去扫墓,穆怀昔让他后天下午醒了之后打他电话。季承说自己没有手机这种通讯工具,问穆怀昔要名片。
递名片这种事情轮不到穆怀昔来做,而且上面也不会印着私人电话。
“你记得住手机号吗?”穆怀昔看他哈欠连天就差睡在地上的样子,只怕是这边听了那边就忘了。
“写手上吧。”季承倒是坦诚,他从衣服内袋里抽出一支笔,递过去。那支笔通体漆黑,有点像画工笔画用的描线笔,只是短了些。握上去有些微凉,拿着有些分量,可能是什么石头做的吧。也不知道季承是怎么把这种软毛笔放口袋里的,上面的墨还没有干。
这边穆怀昔还没有好好研究完这支笔,那边季承就在催促。
穆怀昔没有学过毛笔字,更不会握笔,只能用拿钢笔的方法握着,用毛笔在季承掌心写着数字,软软的笔头并不好操作,还是在人手心里写毛笔字。这还真是头一遭。他一只手掌心贴着季承的手背,以作支撑,一只手写下十一位数。虽歪歪扭扭了一些,但能看清就好。
穆怀昔有些自得地欣赏自己的处女作。
“沐先生,你这是写的0还是9?”季承拿回笔,抽回手,端详了一下那狗爬的字。看了几秒,实在是拿不准,托着掌心凑过去问道。
“……” 穆怀昔用跟刚刚同样的姿势接过递来的手,看了一会,又在心中一个个号码对过去,很肯定的说,“是0。”
小时候不好好参加课外兴趣小组,整天跟在季晋屁股后面的穆怀昔决定回去之后千度一下黎市有没有哪里可以学毛笔字,成人班。
四月初十上午,位于大陆南部的黎市下起了不大不小的雨,一直下到中午才停,只是乌云依然笼罩着这个城市,大家都懂了,这是在中场休息,随时准备再战。
穆怀昔把今天的所有会议都推迟到明日,早早醒了之后就坐在书桌前看杂志收邮件。手机开了震动放在离手不过一掌的位置。每隔几分钟,他都会去看一眼手机,确定没有错过任何一个电话。知道他这只私人手机号码的人不多,几个好友还有公司几个主管。穆怀昔关于手机有两个习惯,第一,手机不开铃声,第二,通话记录一天一清。昨晚睡前清理过,所以现在通话记录一片空白。可是就是这样的白底蓝杠记录,看得穆怀昔莫名心慌,有种冲动想打个电话或是让别人打个电话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