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命美学+番外——寒菽
寒菽  发于:201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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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这时,接近的脚步声传入道林的耳朵,道林提起裙子,说,“我得走了。”

埃里克小狗一样眼巴巴地看着他,“再见,玛琪。再见。”

道林和他道别,“再见,埃里克。”

不过道林觉得,这应当是他和这个丑小孩人生中唯一的交集。这个孩子是他打算做个好人之后第一个实施的个体,所以道林对他还是有些印象,可也只是偶尔想起来,有个模糊的记忆,记得那双清澈的蜜色眼睛。

无论如何,道林也是无法想到自己以后会和这么个丑八怪相爱的,他并不歧视埃里克长得丑,可他选情人时是极端颜控的,其他的都无所谓,首先一定要长得好看。

埃里克看着“小女孩”弯身钻过幕布,“她”的金发从雪白圆润的肩头滑落,仿似阳光编织的流苏。这么好看的人怎么会和自己搭话呢?埃里克简直要以为这只是一场梦。

他怔怔地凝视道林离开的地方,不知过了多久,才回过神来,突然注意到刚才道林呆过的地方有一个小盒子,他费力地将小盒子捡到手里——是一盒火柴。

埃里克擦亮一颗火柴,点起一小团火,他看着豆大的火团蓦地笑了起来,仿佛有一股暖意流淌在四肢百骸。

他想,是的,我会活下去的,我还要成为一个音乐家。他们可以夺走我的一切,但不能夺走藏在我心底的旋律。玛琪说,我一定能成为一个音乐家。

远处隐约飘来优美的歌声,埃里克抬起头仰望着漆黑的天花板,捏着那一小盒火柴,低低地跟着吟唱起来。

马戏团老板原本以为这小脏东西迟早会死掉,他的伤很重,即使是一个成年人说不定也会死于伤口感染,但是埃里克熬了下来,他活下来,吃喂狗的食物,并且勉强算作健康。

马戏团在英国展览了几天,就收拾起东西,前往其他国家展出。

待到秋天款款降临,寒意渐浓的时候,马戏团抵达丹麦。埃里克得到了一件破烂的粗布衣裳用以遮身。马戏团的马车驱使在潮湿的乡间公路上,埃里克从木箱的缝隙间望出去,看到一片芦荻瑟瑟的池塘,几只鸬鹚在水草间休憩,悠闲自在的叫人羡慕,薄纱似的轻雾盈盈飘荡在萋萋绿意的原野上。

演出的前一天埃里克发起高烧,马戏团可没钱给他治病,大家照常演出,只把埃里克丢在后面的林子里,提着系在脖子上的绳子牵出笼子,像条狗一样绑在小树上。

因为觉得他要死了,所以连这天的食物也没有给他。

天色渐渐暗下来,埃里克又冷又饿,他掏出那盒精心藏起来的火柴,悄悄擦亮一根,只是火光只能维持很短的时间,没一会儿就只剩下灰烬。

“你怎么提前走了?”

“我实在不喜欢这样的表演,太残忍了。”

两个男人脚步匆匆,意外闯进了埃里克在的地方。

走在前面的男人看到坐在地上的埃里克停住了脚步,他怔了怔,脱下高礼帽,走到埃里克身边,“孩子,你怎么了?”

埃里克抬起脸,把男人吓得又退后了几步。埃里克颤了颤睫毛,又低下头,他也听不懂这个大人说的话,埃里克自顾自地又擦亮了一根火柴,看着弱小的火光发呆。

男人重新走向他,叹了口气,把脖子上的围巾解了下来,披到了埃里克身上。

埃里克拽住围巾,感觉到僵冷的四肢变得暖和了一些,他烧的意识不清,只迷茫地看着这个古怪的大人。另一个大人拉扯了他一把。

“走吧,这孩子长得可像一个小怪物,还盯着我们这样看,让我怵得慌。”另一个大人说。

“他还在发烧。”给埃里克围巾的男人说,咳嗽了几声。

“你自己不也生病吗?这个小怪物一看就快死了,说不定都活不过今晚了,收起你的同情心吧,量力而为吧,你都已经把你的羊毛围巾给他了。”

男人叹了口气,返身离开了片刻,又回来,给了埃里克一块成人巴掌大的面包。“吃饱了舒服点。”

他看到埃里克又点起了一根火柴,最后问他,“你在干什么呢?孩子。”

埃里克听不懂他的话,但他能感觉到这个大人的好意,颤巍巍把一根火柴塞给对方。

“好了,这下可以走了吧。”好友又拉了拉男人,“别呆在那了,你不怕被传染疾病我还怕呢,安徒生先生。”

男人只好走了,他坐上马车,低头捻着那根火柴,哀叹一口气,他知道那个孩子很可能活不过这个晚上,他的脑海中浮现出那个孩子看着火光时的目光,像是看着什么遥远而美好的事物。

埃里克也几乎以为自己要死了,他吃了那个面包,裹着围巾睡了一晚上,第二天醒来,发现身体舒服了很多,也不再发烫,他知道自己大概是从死神的手里又逃脱了一次。

演出结束的马戏团老板回来,发现他没有死,倒是有点惊讶,不过也是好事,这孩子虽然便宜低贱,可多少也算一份财产。老板夺走了埃里克取暖的围巾,把他关回笼子里,搬上车,又前往下一个城市。

就在埃里克又一次启程的时候。

道林在外祖父福德洛高兴的时候提出了想要一个家庭老师的请求,因为道林最近乖巧安静,福德洛竟然同意,不多日,就给他聘来一位女老师。

这位老师今年已经二十九岁,还未结婚,也是个稀奇的女人。等见到了人,看到女老师倔强的眼睛,道林就不觉得是这个女人嫁不出去了,而是她不想结婚。

“你好,勃朗特小姐。”道林礼貌地和她打招呼。

老师抿起薄薄的嘴唇微笑,“你好,小姑娘。”

道林:“……”他找到机会,偷偷地无奈地和老师说,“我是个男孩,但是,我外祖父喜欢将我扮作女孩。”

勃朗特小姐大吃一惊,迟疑着点了点头,明白到,这次的工作似乎并不简单。

第3章

道林时常被朋友——我们姑且算那些酒肉相交的人为朋友——说重色轻友,他对待女士尤其温柔,从小萝莉到老妇人,只要是个女的就格外贴心呵护。他擅长发现每个女孩独有的魅力,然后享受一番,你情我愿,好聚好散,情人代码可从a排到z还不够用。

他有时会有点疑惑自己滥情的缘由,要知道他的母亲玛格丽特,当年可是一朵冰雪玫瑰,艳冶之极,据说追求她的绅士数不胜数,却没有一个得到她的青睐。母亲最后同他父亲私奔,叫人大跌眼镜,因为他父亲是个平民,穷小子,身无分文(不过据说长相也很出众)。而后他的外祖父暴怒,派了杀手去挑衅父亲,并在决斗中将其杀死。外祖父终于心满意足得拆散了他不祝福的这对恋人,将女儿接回家,彼时母亲已经怀了自己,在生下自己不久后便郁郁而终。

幼时祖父总说是他害死了母亲,因他身上流着一般外祖父讨厌的男人的血而被责骂,被叫“小杂种”。但南茜会抱着他和他讲母亲的往事,说她母亲是如何的善良美丽温柔大方,道林就会在心底暗暗地憧憬,期望自己能像母亲那样遇见一个可以为其生为其死也在所不惜的人,热烈地相爱。

然后,他遇见了西比尔,那个扎棕色发辫、笑弯了紫罗兰眼睛的女孩,可爱娇美的似一朵鲜花,又充满活力,那是道林的初恋,他也同母亲当年一样,不顾身份地位差异的悬殊,向她求婚。他是勋爵,而她是平民剧院的小演员。后来道林遇到了很多女人,倔烈的,温柔的,天真的,较西比尔更美的不胜凡几,可他再没有向她们中的任何一个求过婚,也再没有哪个女人能如西比尔那样因为他的一句傲慢之语而绝望至死。

亨利说,朝三暮四和矢志不渝唯一的区别是朝三暮四持续的时间更长久些。道林,只是这个女孩死在了你最爱她的时候你才念念不忘。

勃朗特小姐长得不顶美,也不够年轻,她这个年纪的女人往往已经被人生磨光了眼眸中的神采,但是勃朗特小姐依然的眼睛里依然有不屈的光芒。因这一点,道林觉得她也算是个有魅力的女性,于是配合十分听话乖巧。勃朗特小姐教导他写作阅读还有法语。

道林就老老实实在家里学习。魔鬼说他不做坏事可以离开地狱,他想想,自己小时候可是乖巧安静的像个女孩,走路都要踮着脚不敢踩到一只蚂蚁。老家伙不让他出门,他是等到福德洛去世,继承了财产才去到伦敦,现在想到,果然是因为被关太久跟个土包子似的,所以才会一进那花花世界就被迷晕了眼睛,尤以西比尔的自杀为开端,他杀了来质询自己的好友霍华德,又杀了找上门的西比尔的兄长。

后来那日子,嘿,过得真是醉生梦死。他记得有一回,去参加一个婚礼,居然发现新娘、新郎和新娘的母亲都和自己有过一腿。

我其实只是想找一份真爱啊。道林想。所以我才不停得爱上别人。

魔鬼不知怎么的突然又冒出来,嘲笑他,“愚蠢。”

大抵是因为没有见过,所以才觉得有吧。道林叹气。

魔鬼说,“有倒是有,可在你这种人身上绝不可能发生。任谁和你相处久了,感受到你恶臭腐烂的灵魂都会变得厌恶你,更别提真爱。”

万一有人真的口味奇特呢。道林窃以为。

魔鬼都懒得理他,“你的灵魂原本还算美味,所以我才与你交换了永恒美貌的皮囊,却没想到你的灵魂会烂成这样,我都不知道从何下口。”

道林顿时讪讪,他确实只有一身皮囊可以哄骗他人。

在家无事可做,道林只好日日看书,他不学无术,一看专业书籍就昏昏欲睡,一套精装的百科全书只翻过前几页,各种小说寓言童话却百看不厌。

尤其喜欢那些描写美好爱情的,书房有简·奥斯汀的全套小说,翻来覆去看,特别是《傲慢与偏见》,虽然上辈子已经看了无数遍了,这辈子再重新看,依然觉得甜蜜无比,觉得每一行字都浸着温柔的爱意,看得他恨不得也去邂逅一个有着明亮眼眸的倔强少女,或者邂逅简·奥斯汀女士也很不错。只可惜现在才七岁,有心无力,而且简·奥斯汀女士也已溘然长逝多年,可谓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死。

勃朗特小姐撞见道林在读《傲慢与偏见》,正读到伊丽莎白和达西先生表白心意的情节,感动的他热泪盈眶,说话都带起哭腔。

“你在看什么?”

道林鼻尖红红,抽泣着说,“一本恋爱小说。”

勃朗特小姐哭笑不得,“你才多大,也看得懂?”

道林老实说,“其实我的身体里装着成年人的灵魂。”

勃朗特小姐摇头不信。

道林心上像钻进一只跳蚤,有点发痒,自己一个人被感动无可分享真是太寂寞啦,于是他殷切望着勃朗特小姐,“这是一本好书,你应当也看看。”想了想,又说,“这样浪漫的书对女孩子来说是再合适不过的了。”

道林身上依然穿着裙子,还扎辫子系缎带,还哭的眼睛水汪汪的,却一副哄骗女孩的绅士口吻,勃朗特小姐忍不住笑了下,接受了学生的推荐。

隔天道林就忍不住问她,“看完了没有?我们来讨论一下吧。”

勃朗特小姐用手指敲敲纸张,“你先写好作业。”

道林眼巴巴地连着问了三天,勃朗特小姐终于把小说读完,道林正想和她一起欣赏美好的爱情故事,却听勃朗特小姐说,“我不喜欢这本书。”

道林就傻了,“为什么呢?”

“这本书不合我的心意。”

道林有点生气,侮辱他可以,侮辱他心爱的作者他完全没法忍,“有哪里不好呢?我觉得这本书是极为完美的。”

事关文学,勃朗特小姐也不像平时那样温和,而是变得有些咄咄逼人起来,“看这本书,我只看到一副惟妙惟肖的银版照相,里面是一张平凡的面孔。一座用围墙严加防护的,精心侍弄的花园,整齐的花坛镶边,娇嫩的花朵;可是一点也看不到五光十色的外景,没有开阔的田野,没有新鲜的空气,没有青山,没有绿水。她的那些绅士淑女们住在雅致的但是封闭的房子里,我才不愿意跟他们住在一起。1”

说实在的,道林就是个绣花草包,他看书,感动一下就完了不会深刻思考什么东西,说白点,就是没有脑子,容易感动,容易憧憬,容易受人蛊惑。听勃朗特小姐这样说,似乎很对,又似乎有哪里不对,他是个蠢蛋,没办法有条有理地反驳勃朗特小姐的话,嚅嗫着嘴唇,说,“能给予人心灵触动的就应当是一本好书,哪要想那么多。”

“如若不思考的话,那还不如做一棵芦苇呢。”勃朗特小姐说。

凡是书念得太多的女人都会变得这样有攻击性吗?道林纳闷地想,又有点恶毒的想,难怪嫁不出去。“这本书里面的爱情终归是美丽的。”

“只是缺乏激情。”勃朗特小姐说。

道林不高兴,“你说的头头是道的,那你写一本小说啊。”

勃朗特小姐便沉默下来不说话了,她和道林情谊不错,坦白说,“我有写过。”

道林大吃一惊,“哦?”

勃朗特小姐变得沮丧,“只是被退稿了。我可不是简·奥斯汀那样的富家小姐,有钱自费出版。”

道林又炸毛,“那也是她的故事好看才畅销啊。你却觉得你比她写得好?”

“我的故事不是她那样中国画般惟妙惟肖刻意求工的精致而平静的故事。”勃朗特小姐说,“而且还没写好。”

道林问,“那可以给我看吗?”

勃朗特小姐犹豫之后还是点了头,虽然她敢评价别人,却因为被退稿的经历对自己有些不自信,说不定以后也没有谁会看。

道林揭开稿子的第一页,看到标题:简·爱

道林:“……”

虽然没有看过这本书,因为亨利抨击过这本书异想天开,而且他翻过几页,看了开头,觉得女主角不够有魅力。但是他还是知道这本书后来十分畅销,连带他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等等,这个勃朗特小姐就是那个勃朗特小姐?

道林抱着一定没有奥斯汀大大写得好的心情把书抱回去。说不定我会看睡着呢,道林这样想着,结果一口气看了通宵,烧了两只蜡烛。

第二天红着鼻尖,眼泪涟涟地去找勃朗特小姐,“接下去呢?”

勃朗特小姐:“……还没有写。”

“快点写啊。”道林不甘心地承认,“这的确是一本很不错的书。你该把它写完,一定能出版的,要是出版商那样没眼光的话,我将我的零花钱投资给你出版。你该成为一位作家。”

第4章

勃朗特小姐委婉地拒绝了学生的好意,但有了这番鼓励之后,她似乎挺受鼓舞。1846年春天休假回来,在给道林带了安徒生作品《卖火柴的小女孩》的时候,告诉了道林她和两个妹妹集资出版了一本诗集的事情。

南茜去镇上时,他数了几枚钱叫南茜给他购置两本回来,一本用来看,一本用来收藏。

过了两周,夏洛蒂就高高兴兴地同他说她们出版的诗集足足已卖出两本。

道林……道林默默地把自己买的那两本书给藏了起来。一个合格的绅士是不应当叫女孩子难堪的。

勃朗特小姐推荐道林读她极喜欢的一个作家乔治·桑的作品,道林通读了几本,发现了其中的相同点,这个作者总是写社会对女性的不公和摧残。

最初勃朗特小姐问道林知道乔治·桑吗?道林的第一反应是:哦,我听说过她和肖邦还有缪塞的艳闻,好像是个身材娇小的美人,但是用男性名字作笔名,穿男装,骑骏马,喝烈酒,抽雪茄,同时拥有几个男性情人。一般男人也活不成她那样的不受拘束,有人唾弃她,可她依然很受欢迎。道林曾应友人邀请,在巴黎游玩时,一次聚会上与这个女人有过一面之缘,道林莫名地想到自己的母亲。男人啊,总想将女人养作精美的瓷器摆在家中,可她们也是有灵魂的,像她的母亲,女人如果下定决心,就能干出惊世骇俗的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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