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即永恒(重生)——袁若寒
袁若寒  发于:201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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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现在扮演的是一位十分热血的超级米分丝,如果一问三不知,很容易露陷。

半小时后,他已经把基本信息记得差不多,估计克劳德也洗完澡了,于是从容地走到隔壁。几声叩门后,穿着睡衣的克劳德打开了房门,但没有解开链条。他谨慎地从门缝往外看,发现是方严,才笑着开门:“我正在看红龙车队的报道,真带劲。”

“我房间的电视坏了。”方严晃晃手上的红酒:“如果方便的话,可以跟你们借电视吗,我可带了租金。”

“快进来,反正就我一个人,真无聊。”闪身让方严进屋,他慌忙收拾了凌乱的床铺,把换下来的内裤卷成一团塞进包里,然后扯了扯印满黄色小鸭子的睡衣。这套幼稚的毛绒睡衣让他十分尴尬,他赶紧披上外套,解释说:“这是别人送给我的,我本人的品味可不是这样。”

“我倒觉得很可爱。”方严把酒放下,故意问:“你的伙伴呢?”

“死了。”他没好气地回答,盘腿坐在床上:“瞧,是安德烈,他已经拿过两次冠军了。”

体育台的专题报道,正在采访红龙车队的备战选手,画面上说话的,正是他们的明星选手安德烈。

这位年仅二十八岁的摩托车手,已经拿了两个冠军,是一个冉冉升起的新星!

他面对镜头,轻轻抚摸自己的头盔:“你必须知道,摩托车组的比赛比汽车组和卡车组更难。当然,他们也非常艰苦,但起码还有共同奋斗的同伴。而我,我没有导航员,只能孤身作战,在烈日下独自跑完全程。你能想象吗,在十几天的赛程中,没有观众呐喊助威,没有朋友的加油鼓励,只有漫漫的黄沙和寂寞……”

克劳德盯着电视,深怕错过任何一个精彩画面:“这才是男人!”

“你很喜欢摩托车组的比赛?”方严楞了下,他一直以为克劳德最爱的是汽车,因为他参加MARS车队以后,是作为汽车组的选手出赛。

但看他现在的表现,他似乎对汽车毫无兴趣。

“不然你以为我去柏林做什么?”他笑了,然后自豪地说:“我和杰森打算去参加选拔赛,只要通过考核,我们就会成为红龙的职业选手。这个混蛋总是在我面前夸口,好像冠军非他莫属一样,我绝不会输给他!”

他说话的时候,做了一个骑摩托车的动作,手惟妙惟肖地转动,仿佛真的握着刹车油门一样。

“你一定能如愿以偿。”方严借鼓励他的机会,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大概是因为先前的言论,克劳德认为他是异性恋,所以对这种过于亲密的触碰没有抵抗,不然他不会允许别人这样。

“红龙的选拔很严格,我希望能一次通过。”方严的手没有离开,一直搭在他肩上,但他没有反应,心想的是一个月以后的选拔赛。

位于柏林的“红龙”拥有数量众多的职业选手,也是目前夺得总冠军次数最多他车队。他们不但有世界上最好的改装车技师,技术高超的驾驶员和经验丰富的领航员,还有强大的后勤支援,以及那些富得流油的赞助商。他们在每年的一月举办非常大规模的选拔赛,招揽有能力的新人,纳入旗下,这也是克劳德与杰森此行的目的。

很抱歉,我亲爱的,你注定要失败了!

方严脸上带着无害的微笑,心里却说着残忍的对白:我的克劳德,我不能让你到红龙去,你得加入MARS,不然我们就没有交集点了。

“我敢打赌,安德烈今年能拿第三次冠军!虽然‘黑熊’的杀手杰克也很强,但他年纪太大了,体力和精力都大不如前,特别是今年的比赛又增加了沙漠赛段的难度。别的选手在他面前都不堪一击,没人可以拦住他的脚步,他所向无敌。”他还在激动,指着电视画面继续感叹:“如果尤尼西斯没有退役的话,谁也不是他的对手。你知道吗,他就是一座无法超越的大山,没有人能打破他的记录。”

他似乎很崇拜这位车手,甚至加大了音调。

“你说的没错,他是神。”方严附和,趁机问:“我以为你会喜欢汽车比赛,为什么要去参加摩托车组的选拔?”

“我喜欢那种孤独的感觉。”他的目光变得柔和:“一个人,告别一切,只有一望无际的黄沙。”

“看来,你要做个在沙漠里奔跑的男子汉。”话题忽然变得有些伤感,方严立刻调节气氛,适度的夸奖让克劳德傻笑不已。

此时的他已经完全卸下心防,把方严当成多年的好友一样交谈。他们谈论人生、理想、未来,也说当下流行的新鲜玩意,聊明星或者政客的八卦,但更多的对话围绕在达喀尔拉力赛上。

他们聊得很愉快,方严叫了客房服务,送来一些新鲜水果。

“瞧这些草莓!”克劳德像小孩子一样兴奋,他很爱酸酸甜甜的小浆果,特别是草莓。不过他也有个怪癖,非得洗了手才吃东西。

所以他去了一趟洗手间,两三分钟,方严乘机思考了一会。

电视上依然是侃侃而谈的安德烈,看来这位明星车手有相当的影响力。但方严对上面的内容没兴趣,他现在只想知道关于克劳德的一切。在他的记忆中,这个金发笨蛋加入过红龙车队,但从未被启用过,在那儿的四年,他一直是后勤打杂的。方严不清楚那四年中发生了什么,让他从热爱的摩托车转到汽车组,但从时间来看,应该和杰森的背叛有关。

“你想喝一点红酒吗?”克劳德连吃了好几个草莓,露出满足的表情。

“先生,我还未成年。”也许是害怕杰森回来,所以他拒绝了,但方严不会纠缠不休:“这是低度酒,跟果汁差不多,你可以赏一小口,如果不喜欢就吐掉。”

“果汁?真的吗?”他疑惑地端起一杯淡红的液体,试探性地抿了一口:“真的没有酒味,太神奇了!”

不得不说,这个年纪的克劳德真的很单纯,喜怒哀乐都写在脸上。也许是口感还不错,他咕嘟咕嘟地喝下一杯,完全不是品尝,而是喝鲜榨果汁那样大口喝。方严又为他倒了一杯,并举起杯子:“祝你如愿以偿,加入红龙车队!”

“你也是,万事顺利。”碰杯,再次一饮而尽。

方严依然微微地笑,他喝得很慢,只尝了一口而已。

克劳德不知道,这种酒口感虽然甜,后劲却不得了。他喝得急,又不善饮酒,只过了一会,就软绵绵地倒在床铺上。

“真是个小笨蛋,这样就醉了。”方严走到他身边,用双手抚摸他滚烫的脸颊,手指在他漂亮的嘴唇上来回抚摸:“克劳德,我很抱歉,但我不得不这么做,不然我永远也不可能吸引你的目光。我爱你,如果再一次失去你,我绝对会死。所以,即使我不择手段,你会原谅我,对吗?”

他深情地呼唤恋人的名字,但他听不见,只是不耐烦地翻身。

“好了,乖孩子,马上让你睡觉。”他轻轻梳理他的头发,然后动手脱衣服,并且把空调开到25度,这才站在床边欣赏他赤裸的躯体。这具身体和他记忆中的不太一样,身高差一些,肌肉也不那么发达,最重要的是没有伤痕。以后的他多了很多纹身,在车祸中留下的各种疤,还有一个脚趾。

想到这里,他脱掉他的袜子,五个脚趾紧紧地靠在一起,指甲很饱满:“太好了,你的小脚趾还在。”

他用手握住他的脚,轻轻搓揉:“太好了……”

他几乎要哭出来,这是多么让人激动的时刻,他的爱人还在,完好无损地躺在他面前。

感谢上帝,感谢你再给我一次机会!

他激动了很久,才慢慢平息下来,现在,他还有很多事要做。

首先,他打了一个电话,告诉对方按计划行事,并把克劳德的衣服收起来,交给干洗部的人;然后他把果盘里没有吃完的草莓用卫生纸包好,扔到雪地里,这样大的雪,很快就能把这个小东西掩埋掉。

“你这里有个吻痕,我很生气。”办完这一切,他又把视线转到克劳德身上。

房间里很热,即使光着身子也不会感冒,所以他没有给昏睡中的男人盖上被子。他一直在看他的身体,他的脖子和锁骨附近,有好几个显眼的吻痕,是最近才弄上去的。方严有些愤怒,久久地凝视那些痕迹,然后俯下身,狠狠地啃咬。

如果不能消除掉,就把它们变成我的!

但他没有亲他的嘴唇,他固执地发誓,要让克劳德再一次爱上他,主动索吻……

肌肤相亲的感觉,让他仿佛回到十年后,在一种冲动的驱使下,他也脱掉衣服,和克劳德紧紧抱在一起。

“杰森?”他迷迷糊糊地叫了一声,但没有清醒。

“总有一天,我会让你只呼唤我的名字,我发誓。”这句杰森像见到一样刺进方严的心里,他痛,但不会放弃。他拉过被子,把他们包起来,这个独一无二的小天地,此时成了他幸福的归处。他多么希望能靠在克劳德的臂弯中,像十年后一样,无忧无论地进入梦乡。

但他不敢睡,因为他的计划还在进行……

他设下了陷阱,为了捕获一只天真浪漫的小狮子,为达目的,他愿意抛弃尊严,不择手段,只为了让那个人再爱他一次。

第6章:手段

“好热……”克劳德睡觉很不老实,一抬脚就把被子掀翻了,嘴里含糊地抱怨,额头上也渗入密密麻麻的汗珠。方严微笑着看他,轻抚他的脸庞,然后换了一床薄被:“好些了吗?”

“恩。”他嘴上胡乱地答应着,不知在说什么,听不真切,眼睛也不曾张开,只是本能地回应着,不一会又睡着了。方严一直守着他,握住他的手,静静地这享受来之不易的二人世界。以前,他有很多这样的机会,能和爱人朝夕相处,却出来没有在乎过。现在想想,很是懊恼,可惜这世界上没有后悔药。

克劳德睡得不踏实,半梦半醒之间翻了个身,一把抱住旁边的人,手脚都缠在对方身上。

方严就任由他搂着,也不动弹,只是一下下梳理他的发丝,轻轻说:“如果你知道真相,一定会恨我,所以我不能告诉你我为什么这么做。”

其实,不管克劳德酒量多差,两杯红酒也不至于让一个大男孩醉成这样。让他陷入昏睡的真正原因是草莓,方严早就在那些小东西上做了手脚,而剩下的证据也被他扔到雪地里去了。是的,他给他下药,当然是对身体没有危害的安眠药,只会让他踏踏实实地睡上一夜,为了某个计划能顺利进行。

他看着克劳德的睡脸,想起他们在一起的每个日夜,想起他没有好好珍惜的幸福生活……

“这辈子,请让我来守护你,照顾你,陪在你身边。相信我,我绝不会伤害你,不会背叛,不会比你先死,更不会让你孤独一人活在世上忍受寂寞。”他感慨万分,紧紧握住克劳德的手,俯下身去,虔诚地吻他的额头。他的动作很小心,像朝圣者亲吻他的圣物一样,眼神中都是坚韧:“你死的时候我也会死,没有人能把我们分开,我会铲除一切障碍,解决所有的敌人……相信我,我的爱人……”

他在低语,在祈祷,在向他深爱的男人发誓,我要用我的全部去爱你!

他还在伤感,没有从回忆中挣脱出来,就被一阵突如其来的铃声打断了思绪。十年前的手机屏幕很小,而且是黑白的,铃声也很单调,但作为通讯工具,已经足够了。

“先生,很抱歉,我留不住他,他马上要下来了。”手机那头,一个听上去很年轻的女孩压低声音说,似乎怕什么人听见一样,语气很急切地询问:“我大概还能缠住他十分钟,现在该怎么办?”

方严看了一下手表,凌晨五点半,也差不多了。

“你做得很好,让他下来吧。”挂掉电话,他开始穿衣服,从容不迫地系领带,然后将克劳德的被子掀开一半,故意露出他不着寸缕的下半身。他最后碰了一下他的脸颊,目光很温柔:“你会是我的,我一个人的,很快,我保证!”

然后他打开房门,点了一只烟,靠在门口上吞云吐雾。

“你这狗杂种在我的房间做了什么!”从楼上下来的男人看到这位不速之客后,第一时间抓住他的衣领。从他们这个位置看过去,能清楚地看到凌乱的床铺,一个金发的大男孩赤裸地躺在床上,结实的臀部藏在被角下面,若隐若现。

眼前的场景让杰森发疯了,他瞪着血红的双眼,恶狠狠地威胁:“离他远一点,我的东西别人不能碰!”

“克劳德,给我滚出来!”男人很愤怒,似乎有点控制不住情绪。他开始大吼,但昏睡中的小狮子毫无反应,这种沉默的无视根本是火上浇油,让他的怒气彻底爆发。

方严很理解这种人,典型的男权主义者,他可以花天酒地,玩女人,流连于声色场所,却要求伴侣绝对的忠贞。要击垮这种人其实很容易,因为他们往往很冲动,不会冷静地权衡利弊,分析眼前的情况。比如现在,在不确定发现了什么之前就愤怒地大吼大叫,只会引来旅馆的保安。

“先生,你这样会吵着别人的。”方严无辜地眨眼,露出一个挑衅的微笑:“而且,他并不是你的东西。”

“你这肮脏的黄种人,吃动物内脏的低等民族,你怎么敢用这种口气对我说话!”仗着身高的优势,他居高临下地提起方严的衣领,拳头捏得咔咔作响。这个帅气而富有魅力的男人,嘴里一直蹦出侮辱性的词汇,口气很恶毒,和他的俊朗的外表完全不相配。

“我不知道你哪来的优越感,不过是头沙文猪罢了。”方严舔舔嘴唇,毫无畏惧地反驳。

他像猫科动物一样半眯着眼睛,射出冰冷的光,如同一头狩猎中的野兽,随时可以撕裂猎物:“像你这样的人其实很自卑,你的内心很胆怯,很弱小。你不断地拈花惹草,只不过想从女人怀里得到安全感,证明你还是个男人!”

方严故意加重男人两个字,然后发出让人恼怒的笑声。

“去死吧!”杰森彻底怒了,他抡起拳头,照方严的面部砸去。

但他低估了眼前这个小个子的东方人,看上去其貌不扬的年轻男子不像他的外表这么老实,好欺负。

他一个闪身,轻易地躲过看起来非常有威胁的拳头,然后以极快的速度挥出一记重拳。强有力的一拳,正中对方的腹部。杰森吃痛,本能地弯腰捂住肚子,但方严怎么会给他喘息的机会。

“怎么样,那对金发姐妹花还对胃口吗?虽然我讨厌你这个人渣,但我不得不承认你很有眼光。你喜欢金发碧眼的美人,普通姿势很难吸引你,所以要找到能勾引你的漂亮姐妹可花了我不少功夫!”方严嘴上在说话,动作却一点也不含糊。他曲起膝盖,照对方面门一记猛击,接着又一拳击中他的太阳穴。

他的招数没什么套路,但出手又快又狠,膝盖手肘一起上,不到三分钟就把这个花心鬼揍得口吐鲜血,毫无还手之力。

体格强壮得像摔跤选手的杰森在他面前完全是个沙包,一连倒退了好几步,跌坐在墙边。

“先生,我猜你没有受过正规的格斗训练,你不知道如何出拳,也不懂防御技巧,连抗打能力都在及格线以下。像你这样的门外汉,我一个人能干掉五十个。”方严冷漠地站着,不忘把衣服整理好,他的余光看着房内,时刻注意克劳德的情况。

“去死吧。”不知好歹的男人完全被激怒了,像一头垂死的困兽,横冲直撞地撞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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