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隔壁的咖啡厅那儿点了一杯牛奶和吐司,坐在琴行的椅子上慢慢吃完。
在异国他乡开着琴行,秦肃偶尔也会觉得自己蛮有情调的。
能被叫一声“艺术家”,回国几个商演就能赚的盆满钵满。家里一次次催着回国,继续做音乐也好,接手家里的生意也好。
但秦肃还是喜欢呆在这里。
他喜欢这儿总是暖色调的阳光,铁艺的各种装饰,和冷清的街道上各色人群打招呼时热情的笑。
这条街的位置恰好处在贫民区和中产阶级户产的交接,离别墅区竟也不远。
黑人,华人,白人……各色人种在街道上行走时对彼此流露出的负面情感,暴露在阳光下有种隐秘的曝露感。秦肃喜欢这个,仿佛沐浴在强烈的情感中。
和温和的街道景观融合。
虽然一开始学音乐只是家里的所谓“精英教育”,但静下心来研究,也能感到音乐的魅力。
秦肃向来是自我的人。
喜欢上音乐了,便不管他其他方面的才能同样出众,也不管他父母有多渴望让他接班,一张机票就去了维也纳。
“嘿,秦!”隔壁的玛利亚露出大大的笑脸,栗色的卷发在阳光下像是快融化的巧克力。
秦肃被打断了回忆,也不觉得生气。他抬眼露出一个柔和的表情,问道:“怎么了?”
少女从门边跳出来,双手托着脸颊:“秦,你真是太帅了。”
秦肃此时正坐在琴行的椅子上,旁边是透明的小几,还放着空咖啡杯和白瓷空盘。
琴行被他布置的很有小资情调,除了黑色的擦的发亮的三角钢琴放在向阳的窗口边,还有各色木质的座椅,透明的小几和小几上摆着的绿植。
他喜欢铁艺的东西,于是窗边,桌角,便都放着铁艺的油灯。白日里看去,像是艺术品。
秦肃长得好看,若是板着脸自有威严,柔和起来也有特殊的气质。
他在维也纳学了十来年的音乐,又在各国游艺了一段时间,在这里定居也有三年,不知何时竟然传出“宫廷乐师”,“世代音乐世家”之类的名声来。
真是荒谬极了。也有人信!
当然,玛利亚是不知道秦肃心里在腹诽什么的。
她看着男人一身浅色的针织衫,浅色的休闲裤,黑发黑眼,坐在椅子上一派悠闲地模样,简直是帅的不能直视!
玛利亚的脸慢慢红了。
秦肃好笑道:“好了,玛利亚,你来找我不会就是为了夸我吧?”
玛利亚突然惊醒,大力摇头:“哦,当然不是。”她歪了歪头,瞪大了一双水汪汪的棕色眼睛,“昨天,我是说昨天晚上,有人在附近打探你的消息呢。”
“哦?”秦肃不动声色反问。
“是真的,穿着黑西装,看起来像是西边那个街区来的人。你不会是……得罪了什么人吧?”玛利亚担忧道。
西边的街区就是迟御所在的住宅区了,是迟御所在家族的栖息地。早年是令人惧怕的地方,但迟御接手后慢慢着手洗白的工作,毐品,军火之类生意都丢的差不多了,反而开始做些明面上的生意。也因此这几年,周围的居民谈起这个街区,恐惧感也淡了起来。
秦肃却是一点儿也不怕的。
他笑的温柔:“小玛丽别担心。”
他用脚趾头想都知道那些人能打听到什么:宫廷乐师世家,身体不好之类的。感谢淳朴的邻居们。
秦肃转头就把这事儿丢到一边:“好了,小玛丽,快回去吧,晚了你婶婶又生气了。”
“好吧,秦。”女孩依依不舍转身,“两天后你在音乐厅的演出,我一定会去看的!”
秦肃送走了玛利亚,把咖啡杯和白瓷盘清洗干净放回柜子里,走到钢琴旁,把打开一半的墨绿色绒布窗帘全部拉开。阳光洒在发亮的黑色三角钢琴上,像电影一样的效果。
他心中一片平静,坐在钢琴凳上,随手翻开一本乐谱。
恰好是他擅长的舒伯特的曲子。
比起古典主义,秦肃驾驭浪漫主义的曲子要好些。他骨子里是桀骜不驯的,也没有宗教信仰——这一点对于一个音乐家而言是十分奇妙的。但也不能说他不信任何,至少,他相信自己。
几首练习曲,最后一个结尾的音消散在空气中。秦肃随手抚摸着洁白的琴键,沉醉在自己的思绪里。
有节奏的击掌声打断了他的思绪。
阳光西行,正好笼罩住全部的钢琴和坐在琴凳上的秦肃,于是他抬起眼看着门口的时候便是背光的角度,穿着白衬衫的瘦削男人挺拔如松。
“你是……”被打断了思绪的反射性的不悦。
迟御被光下抚琴的秦肃给惊艳了几秒,而男人抬起头看过来的眼神出乎意料的凌厉而具有攻击性。迟御一边想着“因为身体不好而在这里养病”的人如何能有这样的眼神,一边轻声道:“慕名而来,秦先生勿怪。”
琴行一时之间有些冷场。
然后秦肃站起身,轻轻合上钢琴:“那么,请坐吧。”
两个大男人,中间隔着一张透明小几,坐在椅子上,气氛略有些古怪。小几上放着两杯水,白瓷的马克杯。琴行本身不大,放了一张钢琴就没多少空间,这样对坐的时候便正对着门口。好在这里冷清,也没多少人路过。
迟御是为了秦肃来的。
他第一次见到秦肃,是在几日前的广场。男人一手插兜,一手挂着西装外套,衬衫的领结已经解开,扣子也解开两颗,露出锁骨和一小片小麦色的皮肤。男人面上带了些不耐烦地站在广场上,眼睛只盯着几只白鸽。
迟御瞬间便被男人修长的身姿所吸引。
但今日,穿着针织衫显得闲适的,坐在钢琴前的秦肃又格外不同。
一种沉静中带着忧郁,温和中带着热情的气质,从那个沐浴在阳光下的角落扑面而来。
迟御只是看着,莫名焦躁地心便平静下来。
他不太明白一向冷清的自己为何会对一个只有一面之缘的男人在意至此,却并不恐惧这样的变化。
打破沉默的还是秦肃。
“这位先生,您来这里,是为了……”他端正了坐姿,有些不耐烦这种几乎凝滞的沉默气氛。他抚摸着水杯来掩饰这种不耐烦。
而迟御喜欢他这样眉眼略微带着不耐的姿态。
他直视着秦肃:“秦先生,我对您一见钟情了,给我追求的机会?”
啪嗒。
秦肃没顾上被碰倒的白瓷杯。他像是听到了什么难以置信的玩笑,尾音微微上扬起来:“你在逗我?”
而他对面,冷静的不像话的,表情冷淡的瘦弱男人露出一个浅浅的微笑:“不,我很认真。”
秦肃人生的三十多年,遇到过无数告白的对象。读书时递情书的,递小纸条的,送便当的,来这里开琴行以后也有不少女孩有事没事就在琴行门口晃晃,面颊含春地羞怯看着他。当然,这些都是含蓄的做法。也有不少热情的人当面告白,甚至献吻。
亚裔的身份让他在白种壮汉面前也显得瘦弱,于是也有男人明里暗里表示过好感。
但秦肃从没这样错愕过。
因为他对面的男人,不管从气质外表还是作风上来看,都不是能做出这样事儿的人!他们曾经见过吗?!一见钟情?开什么玩笑?!
但这会儿能露怯吗?
因为被告白而慌张到打翻水杯,简直丢死人了!
秦肃低下头敛下表情,扶正了杯子,又随手从小几下拿出一块棉布擦净了水渍,才又端起公式化的笑容:“不好意思,这位先生,我不喜欢男人。”
迟御觉得秦肃这样一副欲盖弥彰的样子十分可爱。
他的心理素质一向很好,对一个男人一见钟情也没什么挣扎。从小受到的教育告诉他,想要的就去拿,去抢,总能得到。于是他便顺着感觉直接来到了这个琴行,直接告白。
就连这个男人惊讶的样子,他也觉得可爱。
于是迟御压根就没管秦肃说了什么,只看着他因突如其来的告白而睁大了些许的黑眸,认真道:“我叫迟御,住在西边52号街区。”他抬腕看了一眼表,又道:“已经是午饭时间了,让我请你吃个饭?”
秦肃皱眉道:“先生,您的礼仪呢?”
对他告白的自说自话的男人,从外表上看真是一派温雅模样,气质出众,又同是亚裔。看在这个份上秦肃就生不起气来。更何况这个男人也有一张让人身心舒畅的脸,表情冷淡反而显得出尘。男人都是视觉生物。秦肃不止一次对示爱的男男女女冷言相对,这回却骂不出来。
迟御面露可惜:“好吧,是我的错。不知道秦先生明晚有时间吗?让我请你吃个饭?”
“迟先生不觉得进展太快了吗?我不喜欢男人。”秦肃斩钉截铁道。
迟御施施然叹了口气:“是我鲁莽,实在是秦先生风姿胜人,叫我情难自已。今天……就不在这里讨人嫌了。我相信秦先生总有一天会改变主意的。”他坐着的时候脊背挺直,站起身的姿势也十分潇洒漂亮。即使面色淡淡,却不让人觉得失礼:“打扰秦先生了。”
秦肃站起身送他。
这只是普通的待客礼仪。
但看着人消瘦而挺拔的背影,秦肃不由得皱起眉来。
——今天的态度……是不是太软和了?
总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然后他才想起,几个小时前红着脸的玛利亚忧心忡忡地问他,是不是得罪了西街的什么人。
难不成就是这个一见面就告白的冷淡男人?
第三章
接近艺术的人天生都有浪漫情怀。
迟御却一点儿也不确定,秦肃是不是这样。
这就是他现在待在自己的别墅里,面对着他常常干出不太靠谱事情的助理兼律师的理由。
他正皱着眉,迟疑道:“你……确定?”
如果不是对面坐着的确实是认识了十多年的金毛伙伴,如果不是这位满嘴跑火车的金毛伙伴说的听起来很荒谬但总有那么一分道理……
迟御面色凛然:“你要对自己说出来的话负责的。”
而那个金毛——柯米里尔神采飞扬地坐在他对面的沙发上:“当然,我的老大,您听我的准没错!搞艺术的人都特爱浪漫的,送玫瑰花,放烟火,出乎意料的约会,甚至是英雄救美,老大您这么帅,他一定会拜倒在您的西装裤下的。当然当然,还有烛光晚餐……”
柯米里尔越说越兴奋,而迟御越听越没底。
“这些……是用来追女孩子的吧?”
“男人女人的差别不就在于有没有生孩子这项技能嘛,招数只要够浪漫,都能手到擒来的!”柯米里尔说到激动处,唾沫横飞,“老大您第一步就干的很好嘛,干脆利落地表明立场!他现在一定对您有很深刻的印象,只要保持,一定能成功!”
迟御半信半疑。
但既然已经寻求了帮助,那不如多放下一点儿身段。连柯米里尔这样不靠谱的意见迟御都听了,不如再听听家族里其他人的意见?这段时间家族的洗白工作进行的特别顺利,家族的人员也难得清闲,迟御去街区的其它地方假装散步的时候还能遇上一两个家族的高层正蹲在院子的藩篱边驱赶麻雀。
“嘿,老彼得,你这是在……”
“哦,老大,我正在研究麻雀对地里作物的影响。”
“……我有点事儿想要问你。”
“嗯,嗯。!!!老大您居然有喜欢的人?!真是件值得庆祝的事,是什么样的人?温柔的,娇俏的?还是火辣的?……什么?艺术家?!……一见钟情?这可不太好办,艺术家都挺神经质的……哦,老大您别生气,艺术家大多心思细腻嘛,老大您温水煮青蛙,多缠着人,总能行的。”
再逛一个街道,又是一位家族中闲着的高层席地而坐眼神直愣愣盯着街角抽烟。
迟御一看,街角有座雕塑,嗯,风格开放。
“约翰,你……”
“!!老大!”
“别紧张,我没有追究你摸鱼的事。”
“老大您太伟大了,不过您来是……什么?有事要问?……哦,是喜欢上了一个人啊……什么?!!!喜欢上了一个人?还是个艺术家?……问我啊?这事儿挺麻烦的,老大您怎么就喜欢上了搞艺术的呢……我听说艺术家都挺有人道主义精神的,说实话咱们这个职业不太合适……好吧好吧,我不说了,老大您自己琢磨琢磨。”
又拐了个弯,是个新招的家族人员,紧张兮兮地盯着街口。
“老大,您好!我是新来的拉斐尔。”
“嗯,我记得你,别那么紧张。”
“是,老大!”
“我问你个问题……”
“好的,老大!我认为,作为一个合格的黑手党,老大应该展现出强大的气场!老大您这么狂炫酷霸拽……老大您别走啊,我还没说完呢!”
“嗯,我知道了,好好工作。”
……
在巡视完街区留守人员,默默记下来了几个摸鱼的和几个认真工作(虽然有认真过头的迹象)的家族人员后,迟御总结了一下他的同事们给他支的招。靠谱的不靠谱的,都能给他一些灵感。
——虽然他总觉得,浪漫主义,人道主义,心思细腻,纯粹而热情……这些词放在秦肃身上都有不小的违和感。
翌日,秦肃如往常一样离开租住的小阁楼,走向琴行所在的街道。他今天穿着一件军绿色的风衣配V领针织衫,纯黑色的修身裤和纯黑色的厚底靴衬得人挺拔而潇洒。
如往常一样的温热阳光。
秦肃去街角的咖啡屋带了一杯热咖啡和吐司,新出的口味是三文鱼加花生酱,听起来还不错。和咖啡屋的老板娘告别时还得到了一个飞吻。老板娘有着火辣的身材和性感的唇形,这样的赞赏很能满足秦肃身为一个男人的固有虚荣心。
吐司的小麦香气从手提袋里隐隐约约传来,纸杯里咖啡的温度略微有些烫手。
秦肃心情很好。
他拎着咖啡和吐司,低下头从风衣的口袋里摸索琴行的钥匙,抬头的时候正好走到琴行门口。
然后愣住了。
有着墨绿色门帘和透明玻璃拉门的琴行大门口,原本空无一物的地方摆了一张大红色的羊绒地毯,地毯上铺满了红玫瑰,每一朵都开得正艳,还带着些微的露水。花瓣的红色和地毯的红色融在一起,张扬又刺眼。最外面一排的玫瑰的枝叶露在外边,能从那翠绿色看出玫瑰的鲜嫩。
“玫瑰地毯”的旁边支着一块小公告牌,木质的,憨态可掬,上面贴着一张手绘小海报,速写纸大小,用流畅而优美的花体字写着“IfIhadasingleflowerforeverytimeIthinkaboutyou,Icouldwalkforeverinmygarden.”
假如每次想起你我都会得到一朵鲜花,那么我将永远在花丛中徜徉。
——字写的还不错。
在一阵错愕过后,秦肃这么想着。他绕过鲜花地毯,拿钥匙开了琴行的门。不能否认的是,他确实有些浪漫情怀,也不讨厌玫瑰(或者说还挺喜欢这种植物的)。即使这样的示爱手段有些夸张,但他并不感到厌恶。想起前几日突然出现在琴行的消瘦的男子,那样冷淡而挺拔。真想不到居然会用这样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