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妻要从小开始养 上——羲玥公子
羲玥公子  发于:2015年0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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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床,出了门。本来以为宋宇辉出门去干农活,却意外地在伙房看到了他。他坐在一张二十厘米高的小木凳上,手上的砍柴刀一下,比人还高的柴火断成两截,一截一截往灶里塞。

林皓熙很自然地在他旁边蹲下,“你在煮什么?”

“糯米。”

林皓熙捡起宋宇辉刚砍好的一根柴往灶里塞,“是早餐么?”

“不是,酿酒的。”宋宇辉偏头看了看他,“哥,你还没刷牙洗脸吧?”

“没,这就去。”林皓熙站起来,往伙房走出去。

洗脸刷牙后,随便吃了点饭。宋宇辉那边的糯米也蒸好了,宋奶奶负责酿酒。蒸好的糯米倒在簸箕上,糯米的香味氤氲着整个堂屋。

围着围裙的宋奶奶捏了两个糯米饭团,给林皓熙和宋宇辉一人一个。

宋宇辉说往饭团塞点腌菜,会更好吃。林皓熙想起了韩国饭团,但比起韩国饭团,他更喜欢吃这具有农家风味的糯米饭团。

这农村里的酒都是自家酿的,平日里吃饭前,两老都是要喝上一碗白酒。

酿糯米酒的工序不多,蒸好了糯米,晾凉了后撒点酒药,装进酒坛子里,中间挖个洞,撒点白开水,过个三天就能基本成形。

两老人家平时爱喝白酒,用米饭或者番薯酿的。糯米酒甜酒,适合年轻人喝,宋奶奶也是为了招待林皓熙才酿的。

住在这大山里,交通不方便,最近的小店就是村口的一户农家,随随便便在家里弄了个货柜,卖些油盐酱醋,再弄点小孩子喜欢的糖果,也就成了全村唯一的商店。

但生活用品,大家还是喜欢去镇上买。隔上一段时间,就步行一个多小时的山路,去到镇中心的集市。随着时代的进步,也有些开摩托车的,但山路十八弯,开着车也要小心再小心。

早上去,下午才能回来,回来的时候背篓后面总是满满地一背篓东西,或是新买回来的衣服,或是些生活用品。

也有些农家会弄点东西去卖,自家晒的干笋,又或者是在山里采来的药材,去集市上卖了点钱,再用这点钱买点自己需要的东西带回来。

山里的孩子看似没什么零食吃,实则吃的东西比城市里的孩子多得多,也营养得多。随便去一趟山上,总有应季的野果,或是酸的,或是甜的,也有些酸甜的。

门口或者后山上栽的桃树李树杨梅树,已经够全村人吃。

作为一个土生土长在山里的孩子,宋宇辉熟知农村里的各种美味。煮饭的时候,等到水沸腾后,就能把多余的米浆倒出来,加点白糖调味,喝起来甘甜甘甜,入口一股浓稠的米香,回味无穷。

刚从地里掰回来的嫩玉米用木棍串起来,放在灶边借用文火烤熟,饱满的玉米籽上带了一点黑色,趁热吃起来,甜翠之中有带着焦香。

还有一道美味,也不知是谁开创的。在离门口不远的山坡上种了一种植物,根能入药,巴掌大的叶子摘过来洗干净,像包荷叶粽一样把切碎撒了盐的鸡翅膀或者是田鸡包进去,用一根粽叶包裹地严严实实,连着叶子一块埋进灶里的土灰里。

等过一段时间夹出来,虽然布满了草木灰,但一打开被烧焦的叶子,里面的肉香味混合着植物的芳香,萦绕在鼻尖挥之不去。

用这种方法烧出来的肉,肉质鲜嫩,是真的入口即化,且带着叶子本身的一种香味,味道上有点野。

在这与世隔绝的大山里,美味随处都能找到,哪怕只是一棚缠绕在灌木丛上的藤蔓。也不知这种植物的名称叫什么,林皓熙站在旁边,看着宋宇辉把藤蔓上的疙瘩剥开,藤疙瘩里躺着一只或者两只肉嘟嘟的白色虫子。

这种虫子没有多余的触角或者是羽翼,看来看去,整个胖嘟嘟的身体就像是一个蚕茧。除了眼睛和嘴巴所在的地方能分辨是头。

宋宇辉努力了半个小时,足足从那一棚藤蔓里剥出一饭碗。

这种虫子要煎着吃,放点油,文火翻炒几分钟,或是撒点剁碎的青椒,添点辣味。

这种虫子的蛋白质含量高,也有人体所必须的微量元素,营养价值很高。

第5章:乡村风情别样好4

宋宇辉也跟着林皓熙开始晚睡,平时九点钟睡觉,现在最早也是十点钟。林皓熙坐在床上,教宋宇辉使用手机。

宋宇辉在镇上读初中的时候,班上一个家里条件不错的同学带过手机回来,同班同学都喜欢借那位同学的手机过过瘾,唯独宋宇辉不借。

上课的时候,同桌捧着借来的手机,在按键上按来按去,他在一旁看了会,觉得挺有趣。但那始终是别人的东西,他怕弄坏,所以不敢借。

林皓熙的这款手机比起班上同学的那部要高端得多,屏幕很大,画质逼真,还能照相,也能上网听音乐。

林皓熙首先教他的是打字,简单地打拼音。宋宇辉像听课一样,听得很认真。握着手机自己操作的时候,他小心翼翼,生怕弄坏了。

林皓熙教他用手机,也教他用电脑,捧着自己的手提,跟他说着鼠标怎么用,键盘怎么用,耐心地像一位从事多年教育事业的老师。

宋宇辉依旧有做不完的农活,背着锄头去地里除草,去山上砍柴,挑水,这些活两位老人家也干,但宋宇辉心疼两个六十多岁的老人家,重活都往自己稚嫩的肩膀上扛。

林皓熙大概也是闲的无聊,宋宇辉外出干农活,他都喜欢跟着去。来了七八天,原本白皙的皮肤也晒成了麦色,不过他这人本来就长得一张好看的脸孔,皮肤就算变黑,一点也不影响他的容貌。

家里来了人做客,都夸宋宇辉是个好孩子,哪像他家里的孩子,每天就知道好吃懒做。

偶尔会来家里是宋宇辉的大伯和大伯娘。他们住的不远,也就隔了半个山头,有时候吃的东西做多了点,就会带过来孝敬一下两位老人家。

林皓熙坐在堂屋里,看着宋宇辉的那位大伯娘从一个黑色袋子里拿出了几件衣服,都是旧衣服。

听着他们的对话,大概知道这是宋宇辉的堂哥穿过的衣服。他的堂哥比他大了两岁,在县城里读中专,现在已经开始实习。

林皓熙也是那个时候才知道,宋宇辉穿的衣服大多都是他那位堂哥的,属于自己的衣服没有几件。他身上的衣服都显得有点宽,猜得到他的那位堂哥身材比他胖。

看着宋宇辉穿着那件不合身的衣服,林皓熙怎么看怎么觉得心酸。他想说,别穿别人穿过的衣服。

但说了之后或许伤害的是宋宇辉的自尊心。

宋宇辉说:“哥,要不下午我们去捞鱼吧。”

“行。”

在山里,有水的地方大多数都有鱼。其中最多鱼的地方是河里和田间的一些小勾渠。河里的鱼虽然个头大,但是不容易抓,田间小勾渠就简单得多。

竹篾做成的篮子往鱼多的地方一捞,水顺着篮子缝隙漏了下去,总有一两条手指大的鱼在篮子上活蹦乱跳。

宋宇辉说捞鱼有个技巧,要先惊动它,让他往一个方向逃窜,在它逃窜的地方设下陷阱,轻而易举就能捞到鱼。

林皓熙配合宋宇辉,一个人从几米之外上游赶鱼,一个人在下面埋伏了篮子,一旦鱼群进来,立即捞起。

“哥,你看,这有条大的。”宋宇辉指着篮子里面的一条跟金鱼差不多大小的鱼说。

林皓熙看着篮子里蹦跳着的鱼,捧起放在梗上的小桶,“快放进来。”

宋宇辉把鱼一条一条拎进水桶,再把篮子里的水草清理掉,“哥,这次我去赶,你来捞。”

“嗯。”

宋宇辉的赶鱼技术比林皓熙好得多,他会用脚仔细地把躲在水草里面的鱼赶出来,林皓熙看到鱼进来了,快速提起篮子,里面小鱼小虾活蹦乱跳,其中还有一条长长的黑色鱼。

林皓熙刚要伸手抓住它,“这次有一条黄鳝。”

“哥,别碰。”宋宇辉喝住他,动作迅速地抓住那条‘黄鳝’的头部,扔了出去。

林皓熙:“……”

宋宇辉松了一口气,“那不是黄鳝,是小水蛇。”

林皓熙小小地愣了愣,“……”

“那种小蛇没什么毒,但要是惹了它,也是会咬人的。”

还好刚才没碰。林皓熙在心里庆幸,看着宋宇辉的手,“有被咬到么?”

“没有。”宋宇辉低头看着还在篮子里跳的鱼,“先把鱼放进桶里。”

小桶里面放了一半的水,奋斗了一个小时,桶里的鱼也渐渐多了起来,足够他们四个人吃两餐。

这小鱼要是直接煮腥味太重,也很难做的好吃。宋奶奶喜欢把小鱼清理干净,撒点盐用竹簸箕晒着,晒成鱼干,到时候过一下油,再裹点辣椒粉,味道会更好。

农村里的粮食大多自给自足,收获后存放在仓库的稻谷变成米还需要打米机。为了方便村里人,由全村的农户一起凑钱购置了两台打米机,放在河边的一座旧房子里。

林皓熙跟着宋宇辉去打米,挑着两箩筐的稻谷,绕着山腰走一圈,再下山走一段路就是。打米的地方跟村里的小学离得近,在等着打米的空隙,宋宇辉带着林皓熙去他读过的小学逛了逛。

现在正是暑假,小学没有什么人。所谓的小学也只是一所简陋的泥砖房,一排四间房,三间教室,一间办公室。

教室里面放着二十几张木桌木凳。一到六年级都在这里上课,两个年级在同一间教室。

一个年级上课,另外一个年级就背对着坐在后面自习。学校的老师也只有三个,并不能每一节课都上。

一个年级的学生也不多,最多也就十几个,少的一个年级就六个左右。以至于一个学校六个年级加起来也只有几十人。大多都是上林村的,也有小部分是隔壁村的。

村里没有初中,要读初中的还要去镇上,走一个多小时的山路去上学,大多数都选择住在学校,周末的时候才会回来。

打好了米,换来一箩筐半的米,加上一大袋米糠。松软的米糠虽然不能吃,却不能扔掉,带回家能喂鸡喂猪。

村里的一般都是三代以上有亲戚关系的,村里要是有人做酒,总会挨家挨户地说一声。村里有个老人家过几天八十大寿,孝顺的儿女特意从远方的城市赶回来给他做酒。

今天一早刚来家里打过招呼,说是明天做酒,要请去吃饭。

村里人去别人家吃酒,都要送礼。

宋奶奶从箱底翻出了自己收着一直不舍得花的钱,拿出一张一百块块让宋宇辉去镇上买点老人家喝的滋补药酒当做明天吃酒的寿礼。

林皓熙跟着宋宇辉一块去了镇上。来了这大山十多天,还没走出去过。当初来这的时候也是搭车搭到镇上步行进来的,这一次再走一遍,林皓熙并不陌生。

走一个多钟头到了镇上,镇中心虽然比大山里繁华,但比起林皓熙所在的城市,这里就跟农村差不多。

镇中心有一条很长的街,街上应有尽有。林皓熙身上只有两百块现金,等会要买很多东西,担心会不够。

“这边哪里有atm机?”

宋宇辉一头雾水,“那是什么?”

林皓熙忘了宋宇辉可能没见过,“就是取钱的机器。”

“这个,好像没有。”宋宇辉指了指前面的地方,“我们这取钱都是去农村信用社的。”

呃,也对。林皓熙说:“那行,你带我去,我先去取钱,再买东西。”

“嗯。”

林皓熙有好几张银行卡,卡上的金额都不是小数目,一张卡十几万的也有,那是他上一本畅销书的稿费。

林皓熙取了两千块出来。宋宇辉看着他手上的一沓红色钞票,城里人果然不一样,好有钱。

林皓熙把二十张钞票随意塞进裤袋,“先去买衣服。”

宋宇辉以为是林皓熙自己要买衣服,所以就带着他去卖衣服的地方。

镇上服装店的衣服很少有林皓熙喜欢的,他从店里扫了一圈,看着身后的宋宇辉,“你喜欢哪一件?”

对于挑衣服,宋宇辉并不在行,他从来没给自己买过衣服。支吾了一下,“哥,你喜欢就好。”

林皓熙转身在衣服架子上挑挑选选,最后终于在一大堆圆领t恤里面找到一件灰色立领的。

林皓熙看了看领子上的码数,偏头问:“你穿多大码?”

“我……”他不是要给自己买衣服吗?怎么问他穿多大码。

“要不你去试一试这件大码的。”

宋宇辉还是一头雾水,“哥,不是你要买衣服么?”

林皓熙继续在衣服架子上挑衣服,“我等会再买,先买你的。”

“我,我不用,家里还有很多衣服。”

林皓熙想起那些明显比他的身材宽大的旧衣服,“你家里的衣服都旧了,买几件新的,算是我送给你的。”

“不用,这怎么好意思。”

“怎么不好意思,你叫我哥,做哥哥的给弟弟买几件衣服怎么了?”

“我还是不能要。”宋宇辉坚持不收。

“行了,别跟我太多废话,我给你买,你领着穿就是。”

“哥……”

“快去试衣服,你要磨蹭下去,等会天黑了也回不去。”

第6章:乡村风情别样好5

宋宇辉拿着衣服,心里很挣扎,家里穷,他从来没有自己买过衣服,穿的衣服都是堂哥的旧衣服,唯一有过的新衣服是他嫁到外地的小姨买给他的。

奶奶从小就教导,穷也要活得有骨气,不能随便接受别人的施舍,这样会显得自己低贱。

林皓熙看着无动于衷的宋宇辉,拿过他手上的衣服,“不试也行,比一下。”

说着绕到他身后,手上的衣服贴着他的背,比划了一下肩宽,再比划了一下长度。宋宇辉一米七多一点的偏瘦身材,穿大码的正好合适。

宋宇辉还没说话,林皓熙比划后说:“就要这件。”

“哥,我真的不用买。”

这小家伙有点倔,林皓熙拿他没办法,“这是我给我弟买的衣服,你要是不接受,以后就别叫我哥。”

宋宇辉的脸色变了变,满眼茫然。林皓熙也知道刚才那句话有点重了,拍了拍他的肩膀,“我现在给你买,等你以后能赚钱了,再给你哥我买衣服。”

宋宇辉低了低头,良久才应声,“嗯。”

林皓熙笑了笑,“我再去给你挑几件。”

“哥,一件就够了。”

林皓熙挑起眉,“嗯?”

宋宇辉被他这么一看,顿时没话说,任由林皓熙给他挑衣服,自己跟在后面。

在一家店为宋宇辉挑了三件衣服,两条裤子,付账的时候才发觉五件两百块。这点钱还比不上他身上一件上衣的价钱。

这里的经济条件不比大城市,消费水平也不高,服装一类也几乎都在这个水平波动。

从服装店出来,林皓熙再把宋宇辉带到鞋店。这些天他穿着那双名牌鞋子走各种山路,经过各种摧残,差不多要退休。

林皓熙给自己和宋宇辉各买了一双鞋,出来后,两个人提着东西在街上逛。

在街边小商店的冰箱买了两个巧克力味的甜筒,边走边吃。

“你有没有想吃的?”

宋宇辉舔了一口雪糕,摇了摇头,“没有。”

“我想吃,你给我介绍。”

宋宇辉摇了摇头,“我不清楚。”

林皓熙无奈笑了笑,“你初中不是在附近,平时不出来逛?”

“很少。”

林皓熙:“……”

最后,两个人灌进药店买药酒。农村里的老人家都喜欢喝滋补类的药酒,外出打工的儿女回家也喜欢买药酒孝敬父母。久而久之,药酒成为农村里送给老人家的佳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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