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得意进宝楼 上——冷兰
冷兰  发于:2015年0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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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温言不干,“你一个小姑娘叫什么公子。”

令孤虹跳着短短的脚,“就叫,就叫,怎么了?”

叶温言从鼻子里哼了一声,不与女人一般见识,“你们一个武林帮派的少主,一个将军府的小姐,我一个戏班卖艺的,什么武功都不会,跟你们闯什么江湖?”

令孤虹拍拍胸脯,“不就是武功么,本女侠教你,本女侠的玉女剑法已经学到第五招了。”

苏慕华很稳重地点点头,“我也教你。”

苏慕华袖手站在风里想起往事,唇角不觉露出温柔的微笑。

他劝不了令孤虹。

那一记挽留相醉刀杀的是令孤云,刺的却是令孤虹的心。

将来那女子若能在生死抉择之际,记起这一刀之痛。也许会略微有那么一点犹疑,若能因此救她一条命,苏慕华心愿已足。

其他的是孽是缘,不过命数。

第一章:第一杯酒(四)

“人心外面裹着层骨头,不敲到碎了,总也不肯死心。”令孤虹在最后离去之前,回过头来,说了一句话。

说话的女子声音低低的,眼角还带着薄红。

这句话,苏慕华听见了,微一沉吟也明白了这女子的心意。“这句话,可是要我带给他?”

女子只点了点头。

她不必说,苏慕华也知道令孤虹短期内是不想见叶温言的,只是却偏带了这句话,想让他放心?

苏慕华暗叹了一声,痴儿。

过午的时候,天空中又飘起沾面不湿的杏花雨来。

苏慕华披着斗篷,站在一处青瓦白墙的院子后。当朝的规矩,顶上青瓦为平民之府。若是官爵王侯府第,顶上所覆俱是各色琉璃瓦。

朱门琉璃瓦,是不可逾越的等级。叶温言并无官职,再大的权力,再多的富贵,也只能头顶青瓦。

苏慕华递了信物,在角门处站了一会,黑衣的影卫迎了进去,领着他穿过花园。

苏慕华低头将脸藏在风帽中,随他走入一处院落。

此处院落有松柏青竹,院落正中是一株桂树,水潭之上飞起一座白玉桥。

他已来过多次,认得是叶温言的书房。

领路的影卫道,“请稍待,主人此刻有客。”

苏慕华微一点头,也不多言,立于一旁看院中的景致。

这处院落是五年前,叶温言所置办。

叶温言年长他三岁,搬进这座宅子时是二十一岁。身为当时的安王,如今太子的幕僚,起于青萍之末的叶温言能置办下这一份家当也不容易。

院落之中水榭之上的那处拱桥,是令孤虹拆了将军府的白玉桥搬来。而书房门口的那株桂树,是苏慕华撬了春风得意进宝楼的风水树。

当时他们陪着叶温言在这院中喝了一场大醉,算来不过五年。

苏慕华站在院中,望着桂树出神。不过片刻,书房门打开,叶温言送了一人出来。苏慕华往边上闪了闪,站在了不惹人注意的地方。

“恕温言不远送,改日再备薄酒,向上使赔罪。”

叶温言的声音不温不火,让人如坐春风。

为叶温言送出的客人也裹在黑色的斗篷里,风帽下的容貌看不真切。苏慕华依稀觉得那人的眼睛带了深绿色,仿佛站在他面前的是一匹狼。

那人也看到了站在角落的苏慕华,饶有兴趣地看了他几眼,然后向他一礼,为暗卫带着,穿花园而去。

满园皆静,苏慕华与叶温言相对而立。

苏慕华微微一笑,手轻拍树干,“这株桂树在大哥的院中,一晃五年了。”

话音未落,一道锐利的刀风扬起苏慕华鬓角的发,苏慕华眼中笑意不改,任叶温言将他压在树干上,将刀横在他喉间。

叶温言贴着他的脸,“记得吗,这一式挽断东风的刀法还是二弟你教我的。”

挽留相醉刀挽字诀第三式,全名挽断东风留不住。

这一招苏慕华记得自己曾经说过,叶温言未得刀意。

红尘之中洒脱不能的人,如何参透挽留相醉刀。

苏慕华答,“不曾忘。”

叶温言又问,“那你还记得么,你十八岁那年跑来跟我说,你要当我的刀?”

苏慕华答,“那是三妹拉了我去,她说我们二人都一辈子守着大哥,我们还起了誓。”

叶温言怒喝,“那你昨晚为何杀了令孤云!”

“大哥这话听来好笑,难道不是你命我杀的令孤云?你让我办的事,我哪一次没有办到过?”

叶温言怒道,“我没有让你公开杀他,你有的是不知不觉杀他的手段。苏慕华,你知不知道令将军已对你下了格杀令,连太子也让我交人。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是想借此挑拨我和三妹,然后逼我放手让你离开京城!”

苏慕华轻笑,“大哥担心什么,叶孤虹是个痴儿。而苏慕华……不足道。我只是一把刀罢了。大哥门客三千,要什么样的刀没有?”

叶温言扬手甩了他一巴掌。

苏慕华头偏在一边,眼神带着七分薄凉。

叶温言伸手抓住他的发,手捏着他的脸,迫他转过脸来,狠狠盯着那双眼睛。“你非要跟我做对,是因为你喜欢孤虹?”

苏慕华手半抬,一指捺向叶温言胸口要穴。

叶温言伸手截他的指,与他对拆了几招。叶温言于挽留相醉刀上的悟性不如苏慕华,但自小所学庞杂,近身缠斗的拳脚功夫,苏慕华却不如他。

数招过后,苏慕华为他摔在了地上,两人在泥水里翻滚挣扎。

苏慕华忍不住骂道,“叶温言,你疯了,你真不知道孤虹那死心眼的丫头心里只有你一个。若孤虹喜欢老子,我,我会对她比你好上千倍万倍。”

叶温言骑在他身上,手勒着青年的修长的脖颈,指下是青年温热的血脉。

刀尖挑上苏慕华的领上系扣,刀光映寒了苏慕华的眼,睁开的琉璃色眼中泛着清透的光泽。

叶温言从未有一刻如此刻这般恨着眼前的人,也从未有一刻如此刻这般眷恋着苏慕华眼里的神采。

清贵风华,从一出生就是美人、权力、金钱无一不圆满的春风得意进宝楼少主。

令孤虹和苏慕华……

杀意仿佛将他整个人都焚燃起来。

苏慕华,他怎么敢?

他们怎么敢?

叶温言手中刀锋沿着青年的胸膛一路向下,最后顶住青年的腰,眼中有嗜血而隐秘的快意。他向着苏慕华侧过身去,附耳暧昧低语,“为什么挣扎,为什么要逃?你不是喜欢我的么?

苏慕华偏开头,眸光一瞬苍凉如雪。

“我说中了你的心思了?苏慕华。你喜欢的不是孤虹,一直以来你喜欢的是我,是不是?”

“叶温言,”,苏慕华安静地唤他,“逼我至此,你很开心么?”

一语毕,苏慕华垂了眼,不想再去看他。

叶温言却不放过他,“那种令人恶心的喜欢,才是你要走的原因?”

“孤虹让我代她向你传一句话,她说,人心外面裹着层骨头,不敲到碎了,总也不肯死心。”

叶温言问,“那你呢,慕华,你对我是不是也是不肯死心的,哪怕我说了恶心?”

“不,叶温言,我苏慕华和令孤虹不一样。”苏慕华以一种冷漠的的声音缓缓道,“我苏慕华,八尺余的男儿,数十斤的瘦骨,敲碎了还可煮酒。”

你若无情我便休,他宁可封死自己的退路,逼自己不得不离京,也不愿在这座城中静待死局。

苏慕华不是令孤虹。

叶温言心中一滞,心里想着苏慕华毕竟不是令孤虹,又有几分不是滋味,“你真决定要走?”

苏慕华慢慢地又决然地点了点头。

叶温言沉默了许久,看着他,终是黯然一笑,“好,我这就备马,现在就送你出城。”

两骑在夜色中出了叶府。

苏慕华换了一身黑色的侍卫服,披着黑色的斗篷,与叶温言骑马并辔而行。

骑在马上的叶温言,月白长衫绘着浅淡的青竹寒梅,温良端方,君子如玉。

京陵东府布衣侯叶温言,白马春衫足,门下客三千,江湖之中有小孟尝之号。

苏慕华想世间只有与他结义的自己和叶孤虹才看得清这个人的真面目,偏偏他们二人却又是心甘情愿将白骨当画皮。

二人行进地并不快,叶温言一路数落着京师的风物,仿佛苏慕华不是远行,而是初来京华一般。行至城门口,苏慕华早见到那城下停了辆马车,车前站了四位佩刀的武士。他手虚搭在腰间的刀上。“送君千里终须一别,大哥请回吧。”

叶温言按住他的手,“等等,是太子的人。”

一名武士迎了上来,“二位请,我家主人请二位车中叙话。”

叶温言上前一步,将苏慕华护在身后,传音入密,“你快走,我拖住他们。”

苏慕华拉住他,摇了摇头,对武士道了声,“请。”

宽大的马车,铺着厚重的毡毯,太子坐在案后,正倒着一杯酒。

苏慕华从容步入车厢,与叶温言择了位置坐下。

太子放下酒杯,“久闻苏楼主风华,一直无缘得见,今日一会,果然名不虚传。”

苏慕华道,“殿下客气了。太子今日邀我等前来,有话不妨直言。”

太子道,“苏楼主果然快人快语,令家与本王已经定了婚盟,令孤云之死我说不得也得尽些绵力。但叶先生与本王有师徒之谊,相扶之情,叶先生要我放过苏楼主,我又实在为难。”

苏慕华笑道,“太子,放过苏某要些什么条件,不妨开门见山?”

“雁北边城的军备统领刘同之骄横跋扈,目无君上,本王想请苏大侠援手,帮我除去此人。”

苏慕华依稀记得在楼中谢若之手中看过此人资料。刘同之骄横跋扈是真,目无君上也是真,更真的是他是燕王的人。太子水泼油淹不进,只得掀子出局,也好在燕王的棋盘上落下自己的子。

在燕王的地盘上杀朝廷命官,太子自然不宜用自己的人,江湖浪客是最好的。

苏慕华道,“杀人?这也简单。”

太子大喜,“苏楼主既然答应了,便请饮了此杯。”

杯酒盈满,良辰景,奈何天。

好一杯百日醉黄泉。

百日之内必须服下解药,而这毒后劲绵长,非一次解药能除,必须再过三月再服一次解药。再过三月,第二次解药只怕又不知道要用什么价码来换。而有一有二必有三,此杯酒饮下,他苏慕华从此为毒物控制,沦为太子手中予取予求的杀人工具?

叶温言扬声道,“太子,苏楼主答应的事自然会做,何必?”

太子笑道,“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苏楼主勿怪。待苏楼主归来,我定当将解药奉上。叶先生尽管放心。”

苏慕华端起酒杯一饮而尽,目光自酒杯边沿与叶温言轻轻一碰。

这一瞬间,心如寒潭,洞若观火。

苏慕华骑了一匹瘦马,马首挂了一个酒葫芦,行在大漠风烟里。

数日前他已杀了刘同之,他手中的刀刺入刘同之心口时,只觉得凡尘俗事已了,浑身百般松快。

塞上有江南,彼时积雪方消,红尘之中尚未浓了姹紫嫣红。

第二章:千金易命(一)

豪雨如注,天地晦暗。山东济南府外,官道旁搭了一座茶社,挑着的那招旗帜被雨水冲刷得掉了色。

茶舍之中挤满了各种人,时近清明,老天爷的脸说变就变,早晨还露了点日头,过午就下起了暴雨。

济南府归云庄的庄主鲁有刀定了本月十五金盆洗手,更兼归云庄三年一度的品玉鉴宝大会,这济南城中涌进了不少看热闹的江湖人。

鲁有刀这一辈子除了舞刀弄剑,最爱的就是摆弄各种古玉。鲁老爷子藏了玉,却不中意锦衣夜行,自然要与人共赏。

按鲁老爷子的说法是五十岁之前,以武会友,五十岁之后,以玉会友,鲁老爷子今年整六十。

鲁老爷子虽爱玉如命,却从不收葬玉,更对含玉、塞玉、玉衣等等一应事物,弃之如敝屣。

按鲁老爷子的说法,玉为君子之器,君子怎可与死人争一器?

这一次的品玉大会适逢鲁老爷子功成身退,金盆洗手。自然要有些什么不一样的藏品,江湖中人都开始好奇鲁老爷子到底藏了什么好事物。鲁老爷子口风很紧。

无事亭甚至还为此开了赌局。后来鲁老爷子的三夫人的弟弟的三夫人传出消息,是白玉芙蕖,消息一出江湖一时为之侧目。春风得意进宝楼,与淮扬道起的冲突,听说也是为了这一个白玉芙蕖。啧……一时往济南府赶的人就更多了,几乎往济南的船只都涨了一倍的价。

两匹马在茶社门口停了下来,这两匹马皮毛皆为油亮乌黑,只在额头上露了一点白,若有识货的定能认出这是蜀中名马照夜白。

“好大的雨,师妹,我们先避避雨吧。”当先一骑上的男子道。

“好,听师兄的。”女子软软的声音带了一点蜀地的乡音。

“哇,好热闹。”那女子一进门就咋舌道。众人见这女子笑起来露了一对酒窝,容颜娇俏可喜。再看服饰,穿的是一条百褶的宝蓝色裙子,头上戴着银饰,有几分摆夷女子的模样。她身边的那位少年,看上去也很年轻,是个俊俏的后生,走路很稳,一看就是个会家子。正是让人喜闻乐见的男才女貌。

小二迎了上来,“二位对不起,已经客满了,不介意的话,与这位大爷挤一挤如何?”

他说着往边上一指,少女笑眯眯地看去。那人就坐在窗下,约莫四五十岁模样,鬓角些许发白。额头上有一道长过耳的疤,破坏了本来的容貌,看上去有几分丑恶。

也许是因为貌丑的缘故,寻常客人不愿与他同桌。但少女却浑不在意,甜甜一笑,“老人家打扰了。我姓唐,老人家可以叫我小唐,不知道老人家怎么称呼?”

那人应道,“我姓路,大路朝天的路。”

少女落座,唤小二上了茶,笑道,“原来是路老丈,相逢即是有缘,小唐以茶代酒敬您一杯。”

路老头也和她饮了,“听姑娘口音是从蜀中来?”

小唐道,“是啊,我和师哥到处走走,听到济南府这边有热闹看,就来了。老丈可是此地的人?”

路老头摇摇头,“我家在江南。不过济南并不是第一次来。”

小唐笑道,“那老丈可知这济南城中有什么好玩的?”

众人见这女子天真浪漫,拉着那路老丈天南地北的聊,从济南府的古迹一直聊到川中的名食。

女子咬字不是很清晰,却别有一番娇憨。

再一看她那师兄坐于一旁,偶尔能插一两句话,还不如那路老头善侃,倒是一番好笑。

有几人心中暗想亏着这路老头年纪大,长得又丑,否则就这少年的木讷模样,还不得被拐了师妹去。

再一想这少女来自蜀中,又姓唐,别是唐门的吧。唐门的子弟可不是好惹的,好花有刺,扎手得很。

这少女正是唐门大奶奶的掌珠唐灵,她身边那位少年是唐家的唐尧。唐尧是个孤儿,从小为唐门收养,教习武艺,唐门大奶奶极为欣赏他,此次让他陪唐灵行走江湖,很有几分成全二人,让唐尧做唐家女婿的意思。

唐灵和路老头聊得投缘,问,“老丈,你也要去归云庄么?”

路老头喝了口茶,“姑娘,归云庄的热闹可不是一般人能看的。老头儿可拿不到鲁庄主的邀请信。”

唐灵娇笑甜美,“师哥,让路老丈跟我们一起去好不好?”

唐尧哪还能说出半个不字,用力点了点头。

二月十五,月圆之夜,夜已深沉,喧闹平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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