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波罗之夏——佩奥特
佩奥特  发于:2015年08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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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带着笑意,看来当时的情况并不糟糕。“所以他们接受了?”

“是啊,第二天我们全家人又坐在了一起,道格拉斯对我说,他们也很乐意见见那位不知名的先生。噢,对了,我得道歉,就是那天早上,我收到了你的信,我没有回,因为我把它烧掉了。——我把它丢进我家那个壁炉里,我说,我不喜欢男人啊,快把那辆蒂凡尼蓝的贝尔艾尔修好,我打算和它结婚。”

“不,该道歉的是我——”

乔舒亚看向我,轻轻地挑了挑眉,“好了,没你想得那么糟糕,事实上,你还帮我省了一份毕业论文。”

无可反驳,我的确写不出论文——大概也不能通过答辩。

“放心,他们又不会比论文答辩时的教授更恐怖。——威尔森先生,我很乐意听听你对滞后模型的见解。”

温特伯恩大宅位于日落大道旁。主宅大门前有一棵杜鹃树,有些年份了,繁茂得夸张,枝条因依旧盛开的花朵而几乎垂在地上。

“看来今年气候特别暖,前几年我回家时它已经过了花期。”乔舒亚走向大门时伸手抚摸了一下杜鹃树的枝叶。他手指修长,但向来过于苍白,这时在满树繁花映衬下他的皮肤难得的红润了起来,也许是因为洛杉矶的好天气。

进门后,我见到的第一位温特伯恩是乔舒亚的姑姑,奥莉薇娅。她看起来很年轻,黑发松松地挽起,只化了点淡妆。她迎上来,给乔舒亚一个拥抱,“噢,乔希!”

乔舒亚配合地俯下身让她亲吻自己的脸颊。“让我介绍一下,莉薇,这是尼尔。尼尔,这是莉薇。”

她表现得很热情,挽着乔舒亚和我去见道格拉斯。这让我放松了一些,乔舒亚之前说过,“你可能得稍微忍受她一下。当然,她很好,不过她是小女儿,家里人都比较顺着她,还有她算是我家唯一的姑娘了。”

我们走上楼梯,穿过长廊,到了二楼的起居室里。这座宅子装修得像当年好莱坞的黑白片,光亮的大理石和花纹精致的楼梯栏杆似乎随时等待着滑过女士们华美的裙裾,然而起居室却很家常。茶几上堆放着报纸和杂志,还有一副下了半局的象棋。

到了傍晚,温特伯恩家人陆续地回来,先是从旧金山回来的乔舒亚的父亲雷蒙德和长兄谢拉,然后是他的叔叔扎克瑞,最后是他另一位兄长奥斯汀。乔舒亚的父母一早就离婚了,叔叔一直单身,两位兄长还没结婚。奥莉薇娅说要去为我们准备餐后甜点,就起身离开了。

“最终,又是一群男人喝着开胃酒等晚餐。”奥斯汀突然说道。

“就算你对现状不满,也不要把你女朋友带来——在你们结婚之前我不想见到她,就算你们结婚了,感恩节就够了,我批准你圣诞节去和她父母度假。”

雷蒙德说完,谢拉一脸正经地接上:“这样议论一位女士的确很不道德,如果你要转述先帮我道歉。她在时装周上的打扮真像个被西兰花轰炸过的烤火鸡。”

“可我认为她很有趣,我——”

扎克瑞打断了奥斯汀,一把搂住他的肩膀,“奥斯小甜心,你知道吗,要是你是第一批火星移民就应该立马和她结婚。”

“够了,我才认识她三周。”

乔舒亚笑了起来,“我以为你还记得,在莉薇离开后的餐前时间第一个开口的人就是靶子。”

“至少她没有干过在电台里放《夏夜》这种事。”

我一抬眼,撞上了奥斯汀的目光。这真是尴尬到了极点。

“放松,伙计。”这时谢拉起身,绕到我所在的沙发后,揉了揉我的头。“这家里基本上只有我一个是正常人,所以大家都会喜欢你的。”

“你应该算上我。”

“不,雷,你是程序员。”奥斯汀反驳雷蒙德。

这时奥莉薇娅回来,结束了他们例行的餐前交流时间。“先生们,晚餐好了。”

穿过通往餐厅的长廊,扎克瑞挨着我的肩膀,“我认为你干得非常好,简直令人肃然起敬。”

“事实上,我认为这有点蠢。”

“不,不,年轻人就该干点蠢事呀,小子。当全美国都知道了,这就不是蠢事了。否则等你老了又该回忆些什么?我一直认为乔舒亚过得太无聊了,等几十年后他能和他孙子说什么,他在本科毕业时做了代表演讲?哦,算了,他不会有孙子了。”

我不置可否地笑了笑。乔舒亚一把挽住他叔叔,“我可以给谢拉和奥斯的孙子讲讲你的故事,我猜他们一定会很喜欢听——”

“闭嘴,这是我认识尼尔的第一天。”

我们已经走进餐厅里了,乔舒亚自然不会继续讲起他叔叔的光辉往事。各自落座时,我想起当年在学校的聚会里,乔舒亚讲过许许多多好莱坞的传闻,总是“那位先生”或“那位小姐”。兄弟会的伙计们从医学院偷来做吉祥物的小白鼠死掉后、我们给它们举行了传说中的希腊仪式,酒神祭礼或者说喝威士忌,在这种时候、或者类似的时候,非常需要他的故事来助兴。也许扎克瑞·温特伯恩已经做过了“那位先生”。

主菜是碳烤鹌鹑,去了内脏、抹上香料,烤得香气四溢令人食欲大振。但考虑到我三年没有吃过这样正式的一顿饭,我没把握能拿下这只小鸟。迅速地打消掉禽类过敏这个借口,我用叉子稳住它,用刀将它对半分开,小心不在瓷盘上敲出响声。——有那么一刻我以为我在温特伯恩家的第一天晚上就会因为被骨头卡住而送去抢救。

我终于吐掉了骨头,抬起头,发现每个人都拿着鹌鹑腿上的锡纸,非常愉快地吃完了。大概我全程都保持神色正常,所以在座没有任何人盯着我。

“似乎你们纽约人吃什么都会用刀叉,连吃披萨也是。”

但我还是引起了雷蒙德的注意。我想起那个用刀叉吃披萨的家伙甚至被提议弹劾。“不,我因为残忍地用刀叉杀害了一只热狗而被驱逐出了纽约。”

乔舒亚轻拍了一下我的后背,“别紧张,尼尔。”

奥莉薇娅的视线在雷蒙德与我之间来回了几下,终于忍不住笑了起来,“你知道吗,这家伙因为不会用刀叉吃火鸡而说他禽类过敏——我们给他骗得好几年没在感恩节吃过火鸡。”

接下来就是这两兄妹互相揭短,他们还莫名地将扎克瑞拉入战局,渐渐地扩大到雷德蒙的三个儿子身上,为了避免让自己再次成为异类,我只好主动地讲起自己高中时干过的蠢事。我们围着一张长桌,喝着葡萄酒,最终任何人说任何一句话都会引起一阵大笑。

因为课程太忙,还有实习,乔舒亚已经将近两年没有回过家。他讲着在小组合作中碰上的困难,我知道他在往时不会向家人倾述这些,等到如今再说,已经成了滑稽有趣的故事。他们太久没有团聚过,因此所以琐碎的小事在讲述中都显得意义重大。喝完了两瓶葡萄酒,扎克瑞就到地窖里拿更多的,我继续喝着酒,听着他们的谈话,以为这会持续到第二天黎明。

在我家里的晚餐,总是四个人,从来没有真心的笑声,也无开怀畅饮。我曾以为这样这样的家庭聚餐只会在电影中出现。我抬头看那座枝形吊灯,窗户因室内闷热而打开,于是繁复精致的水晶装饰随晚风轻轻摇晃,使得灯光破碎,像是无云夜里的星光,于是喝空的酒杯里有光影摇曳,一阵阵明暗交织的波浪略过桌上的烛台与鲜花。

乔舒亚喝醉了,头枕在我的肩膀上,突然打断他们:“看,那儿好像有只松鼠。”

的确有只灰松鼠趴在窗框上。我顺着那只小家伙,看向窗外的大片植物,它们的色彩在夜里黯去,剩下稠密而带有初夏温度的黑暗。那并不令人畏惧,是一种静谧的安然沉睡般的黑暗,仿佛又无数微小生灵的甜美梦境所织就。

我走到窗边朝它伸手,灰松鼠俯身吃起我掌中的玉米,它的皮毛被夜露沾湿,黑色的眼睛也湿漉漉的。在布法罗郊外的农场里,也常有松鼠造访,我送给它们坚果,它们有时会趴在我的脚上甚至是腿上,像是儿童书籍里的插画。

这时云翳移开,月光模糊地照亮了屋外的花木,好像那个花园依旧在生长,随我而至。

******

*斯坦伯格:办公用品连锁超市史泰博的创始人,红色的“轻松按钮”是他们的特色。

13.

二十二岁的时候,几百万美国人找到了他们人生中第一份工作,我连罐头启瓶器还不会用。这是一件特别容易的活儿,你只要把启瓶器和罐头顶紧,然后稍微用力地握住两支手柄,齿轮咬合后就钻开了第一个孔。

事实上,我第一次买罐头回到那个农场里,我不知道需要启瓶器。我一直认为罐头就该像可乐一样有个拉环。等我买回了启瓶器,我把它弄崩了,几块齿轮和胶圈散了一地。我跪在地上试图找回它们,那时我想起了乔舒亚。他说过,道格拉斯认为人应该有照顾自己的能力,手洗衣物、清洁地毯、用柴火和变形的平底锅煎牛排并且在睡前背诵一段圣经。

当时我没有在意,我开玩笑说他的要求至少比海因莱因*的简单得多。乔舒亚把做好的晚餐放在桌布上,俯身亲吻我的头发。你会写十四行诗就好了,他说。

但写十四行诗是不够的。我坐在脏兮兮的厨房地板上,把启瓶器拼了回去,但它缺了某一块不能用了。我打算批准自己因为被生活挫败而痛哭一场,但最终还是起身去车库里找来工具箱,拿锤子和螺丝刀粗暴简单地把罐头撬开了。

在乔舒亚的家里,我又过上了和当年在纽约家中差不多的生活,不,更加清闲。每天除了陪道格拉斯晒晒太阳,念书给他听以外,无事可做。有时他叫我不要念了、休息一下,我就在躺椅上不知不觉地睡着了。洛杉矶是我住过最热的地方,但我还是常常会睡到傍晚,直到乔舒亚下班回来、叫我去吃晚餐。

有天下午,我停止念书后,把那本霍夫曼的鬼怪小说搭在肚子上,头脑又昏沉了起来。道格拉斯把手指放在我的太阳穴边,他动作轻柔使得他的行为不显得唐突。接着他梳起我的鬓发,很舒服,好像以此证明着他抚养过那么多儿女和孙子。

“我真羡慕你有好睡眠。”

我在困意中挣扎了一下,努力地坐起,“抱歉,我应该陪着你。”

“你不要那么珍惜我的时光,因为我还有很多很多时间。”

他朝我一笑,眼神温和,但那句话似乎是要对乔舒亚说的。道格拉斯叹了口气,拍拍我的肩膀,示意我重新躺下,又对我说:“看来以前你是很辛苦,所以才那么需要休息。”

我想更多是因为如今没什么推动着我,于是自然而然地懒惰了起来。“我想,你更辛苦一些,毕竟你一直要照顾那么多家人。”

“也许吧,所以将来我要休息很久很久。”

“所以,每个人一生辛苦劳作,最后的赏赐就是长久的安眠。”

我很少想到死。我才二十四岁,而道格拉斯已经九十六岁了。我看着他的双眼,像是傍晚的海雾一般。乔舒亚也有那种颜色的眼睛,透着紫色的深蓝色,他也会老去,像道格拉斯一般,双眼泛起灰蒙蒙的雾气。

最终他移开了目光,重新躺回椅子上。

“要是乔希也这么想,就好了。”他说。

我没有打断他,看着门廊阴影外的在夏日熏风中飘拂的枝条。他们有个非常漂亮的花园,被精心维护打理着。过了一会儿,道格拉斯又继续说了下去,“有些人关于死亡的第一课,就是他们的祖父教授的。丽塔,我的妻子,在乔希出生前就走了。现在他没有年幼得不懂得死亡,也没有成熟得看淡这些。我鼓励他去申请那些东海岸的大学,离开洛杉矶,最好在纽约工作。但是人越活越老,却越像小孩,现在我只希望他能陪着我。我总是太早醒来,就会想到他,他没有做好准备道别,我害怕他会伤心,这会伤害到他。”

“别担心,明天的麻烦就交给明天吧。我十六岁时,我外祖母因为车祸去世了。”

我不能说那不太糟糕,这没有给我造成太大的伤害。我想我的表情已经沉下去了,于是努力提起嘴角与眉梢。“这本霍夫曼的小说集很全,你知道吗,我上小学的时候,温妮,也就是我的外祖母,第一次给我念了他的小说,讲一个有魔力的侏儒的故事。她和我都很喜欢霍夫曼的故事,于是我们去旧书店找过好几次,小说集里有好多都是重复的篇目,要是能读到一篇新的,就会特别满足,但我们又不懂德语,是没法看全了。”

他听了也许会伤心。天气热了,我呼吸到了树脂的芳香气味。“然后昨晚我想告诉她,我又发现新的霍夫曼小说了,我打算把故事讲给她听。”

我侧过脸看道格拉斯脸上的神色,“我还记得她的号码,但是输入之后我想起她已经不能接电话了。但是,当我想起她,我并不觉得伤心。我相信乔舒亚也是,等到哀伤减淡之后,他也会发觉你给他的关爱是不会停歇的精神力量源泉,那些美好回忆起先让他痛苦,逐渐地会支撑他面对那种痛苦,还有世上各种各样的痛苦。”

道格拉斯沉默了片刻,露出笑容,“温妮一定是个很好的人。”

“很多人都这么说,她叫温妮·吉尔。”

“噢,我的天,”道格拉斯发出了轻轻的笑声,那种声音听起来年轻健康,令人愉快,“你一定很为她自豪。”

“啊,当然。”

根据道格拉斯的建议,出门散散心会让人恢复活力。乔舒亚带我去棕榈谷的农庄骑马,他说他的那匹在去年病死了,他连回来看一看的时间都没有。

在骑马这件事上,我家人竟然很难得地达成了一致,毫无兴致。因此我对于骑马的掌握止步于绕着房屋漫步,连跨栏都做不到。但这次表现得更糟,我原以为骑马是一种类似于游泳,掌握后终生不忘的能力。事实上每匹马的脾气都是不同的。

乔舒亚安抚了好一阵子,才让那匹马温顺了下来。他穿了一身干净利落的浅灰色骑马装,再次跨上马,对我说:“我们在这附近散散步就好了,我可不想你摔下来。我高中马球队里有个伙计就摔裂了肩胛骨,他家里本来就不是很负担得起马球,差点连大学都上不了了。”

我高中到大学打了六年橄榄球,折过锁骨、断过胳膊还得过脑震荡,因此并不把骑马的危险当一回事。“所以我不会像老奥哈拉一样跨栏。”

“我还会让马绕着纸杯走,不过说真的,我现在不是太感兴趣了,它们都是为了给大学校委会看的。”

“他们看我爸就够了。”现在我说起来到时语气轻松。比起乔舒亚我差劲得太多,不作为校友子女,我没可能和他申请到同一所大学,只能去州立大学打打橄榄球。

“不管怎么说,你球打得不比橄榄球队里的任何一个人差,我到了大学都没打过几次网球。前两天陪别人去打网球,我根本没想要让他,可是打了几局之后他都开始忍不住指导我怎么做了。”

“我不喜欢网球。凯瑟琳经常要我陪练,一点情面都不留,我已经对它有阴影了。”

我们靠得很近,乔舒亚想安抚性地拍拍我的肩膀,但只是用指尖滑过了我的上臂。“那么我们就把网球这一项从约会内容里划掉吧。可我估计还得陪人家打球,还有马球。道格拉斯有几位朋友的儿子都是狂热的马球迷,隔几个月就要办比赛,我现在回到洛杉矶是逃不掉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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