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人之他山之石(穿越)下——小红家的小蓝
小红家的小蓝  发于:2015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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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格一时有些哭笑不得:“我昨晚与你说的话你全当吹风是吧?”

被质问的人懒洋洋掀起眼皮,毫不愧疚的点头——而且这吹的还是耳旁风不是枕边风,任你狂风呼啸过,我自岿然不动。

见到亚雌性摆出这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即使是部落里最好的猎手也没法了。

先不说对方是个亚雌性,打不得骂不得,就是东陵这个身份放在这儿,真要是斥诸武力,在安德鲁不插手的前提下,赢面还得对半开。

“你当真不回去?”博格拧着眉,不死心的又问了遍。

东陵立刻把头摇的像个拨浪鼓。

回去?开什么玩笑,自己千挑万选,好容易才看上眼的姻缘正要以身涉险,他怎可能放任不管?

东陵打小儿在老头子手下长大,上头又压了个师姐。他一早就知道,但凡是自己想要的,无论是甜美的糖果还是精致的匕首,一定要亲手抢来,紧紧攥在手里才安心。

虽然博格是个雄性,但东陵心里清楚的很,自己在这个动物世界里生活了差不多半年,与其他人大约都可以融洽相处,不过要说能搭伴过一辈子的,果然还是只有博格一个。

离开幼年栖身的山林后,他渐渐学会与正常人一样生活工作、嬉笑怒骂,可骨子里还是杀手东陵。睡觉时习惯了浅眠,在外面吃饭会提防饭菜里有毒,即使是重伤昏迷,潜意识里也不许旁人近身半分。

他在城市里生活数年,端的是守身如玉,未曾有纵情声色之时。并非是本人心如止水,凡心难动,而是诸事皆看得清楚通透,心知相伴之人不可得。

浸透血色的魂魄最是乖戾,枕榻之际,岂容他人安睡?

哪怕是来了这个世界,心里偶尔幻想找个顺眼的人做夫妻,往后日日鸡毛蒜皮,柴米油盐酱醋茶的过一辈子,但终归还记得是妄想,潜意识里只当个笑话,笑一笑也就忘了。

可谁知一个博格,竟让这笑话成真了。

从没有人能从他手里拿走武器,博格却能轻易让他无一物可防身,哪怕趁着自己睡觉把人扒光了他都能继续做自己的春秋大梦……果真无论何时想起这段乌龙,总会手痒的想抓个人来揍一顿。

算算,能让他东陵毫无防备的,两个世界林林总总的拢一块儿也就这白老虎一头。对个杀手而言,这玩意儿可是高危物品,左右就两条路,若不能除了,就只好收了。

而且这头老虎皮毛油光水滑,变成人形又高大潇洒,别管是当坐骑当垫子当情人,留家里自用还是带出门都倍儿有面子。

东陵寻思的差不多,开始扒在板牙脖子上迭声叹气。这没节操的一旦确定目标,也没那些个伦理道德的顾虑,但现实问题总归是躲不开——

毕竟他当杀手的目的可不是为了将自己弄成健美先生,故修业时技巧为主,蛮力为辅。是以身材瘦弱……啊呸,肌肉匀称。博格那五大三粗的糙汉子,自己这小身板可不一定能压得过啊。

他这么一纠结,脸上的表情也跟着扭曲,倒是把一直关注这边的博格吓了一跳。

在森林里博格不好保持人形,只能抬着毛茸茸的脑袋在亚雌性腿边使劲拱。

东陵低头瞅了他一眼,眼里明明白白的怨念硬是让博格打了个哆嗦。

“一边去,”他老实不客气的对准老虎额头上的王字踹了一脚,“老子从小到大从不挑嘴,可就是不吃亏。”

博格被他这一脚加一句话给搞糊涂了。难道亚雌性是受了什么委屈不成?可森林深处本来就危险,自己担心他无可厚非,更何况最后让步的也不是他啊。

见他一脸呆样,东陵心里的小火苗顿时蹭蹭的往上冒。

特么老子当初是有多想不开才看上你?

东陵此时的心情实在不太明媚,可总算也知道自己是在无理取闹,除了开始的一脚,再没干出什么迁怒的蠢事,但路上遇到不长眼跳出来挡路的下手还是会不自觉重上那么几分。

看着亚雌性从藏身的树上扑下,轻描淡写的敲断一头鬃狼的颈椎骨,两个雄性不约而同的感觉背后有阵阵凉风吹过。

偏偏始作俑者相当无自觉,极其理所当然的晃晃手,一副“不要太感谢我”的模样:“放心放心,我手下有数的很,瞧这外皮都是完整的,不会留下血腥气让猛兽跟上来,不比你们咬断喉管来的强?”

东陵当然有自信,这人当杀手时学的就是方寸间杀人的本事,后来兼职医生也是骨科大夫,虽说动物与人的骨骼构造不尽相同,但毕竟是同根同源,哺乳动物之间差异再大也差不到哪儿去,更何况他还有堪称作弊器的右手,一拳砸下去,连椎管内神经受损程度都能看得一清二楚。

不过他能出手的机会也是有限,不说有两个雄性和一头疾风鹿带路,凶恶些的动物远远就躲过了,而且杀手的本事都是用在人身上,这种一击碎骨的本事靠的是减少接触面以增大冲击,出拳时屈起中指以指节发力。也就碰上鬣狗豺狼这样皮毛柔软的还有点用途,万一遇上皮糙肉厚的那就是鸡蛋碰石头——

可能还不及,至少鸡蛋不会疼。

东陵显摆完自己的手上功夫,转头龇牙咧嘴的提起手一阵猛晃,这个世界的动物大多皮实,刚才那下可真是磕得不轻。

博格打从对方跟来起就一直分了注意力在他身上,自然没错过这段,不由得又好气又好笑,估摸着他没伤筋动骨,就转过头装瞎子。

也不知道东陵他今天生的哪门子闷气,不过这人打猎是把好手,总不至于在这种小事上失了分寸,万一自己硬要问,他倒该逞强了。

三人并一头鹿在森林里沿小路往赤山方向走,一路上除了几头落单的兽类,并没遇上什么大麻烦。事实上多了个东陵并没有差别,倒是板牙帮了大忙,疾风鹿对危险最是敏锐,大型猛兽的地盘不用两个雄性费力辨识,它隔着老远就能觉出来。

一路无大事,放心是放心了些,可也确实无聊;再加上警戒与探路的工作大半分给了两个雄性和疾风鹿,东陵就更闲得发慌。但他是自己硬跟了来,野外生存能力又确实比不上这些真正的动物,只好坐在板牙背上乖乖当闲人。

他自然比普通人耐性好,当年为了蹲守猎物,在金三角的雨林里一动不动趴几天也不是没有过。只是东陵生就一副享乐主义的性子,但凡有点条件就不会委屈了自己,干脆仗着有人带路,一路上大半心思都拿来识别林中有用的动植物。

他在这方面的造诣本来就挺对不起老师,哪怕用心找也认不得几棵草,而两个世界的植物又有差异,走了一段路竟然一无所获。

如果是平常人大半就放弃了,可东陵偏偏是闲的厉害,也觉不出累,那叫一个越挫越勇,最后还真让他找到点有趣的东西。

他的大发现开始于一群行为异常的蚂蚁。

这群蚂蚁密密麻麻的在一棵乔木的树干上圈地盘,黑压压的一片看得人心里发毛。

东陵忍住不适靠的近了点,才发现树上被不知道什么动物的爪子划了几个口子,粘稠的树汁流出来,干涸的部分有少量晶体析出。他小心的赶开蚂蚁用指尖挑起一点半凝固的液体,伸出舌头舔了舔——

甜的。

杀手的任务不分国界,东陵去过几次加拿大,吃过不少当地出名的枫糖,也被朋友领着见过糖槭。虽然树的模样记不清,可面前这株植物长了满树绿油油的卵圆形叶片,除了树皮是棕色,与糖槭树没有半点相似。

不过既然它的树汁能引来蚂蚁,没道理人就不能吃。

都说人类是靠智慧成为地球主宰,可事实上全世界除了蟑螂,估计再没有什么动物能在食性上与人比肩——这么个万物通吃的种族不当老大,谁当?

东陵正沉浸于发现蔗糖替代品的满足中,眼角瞥到草丛里有什么东西,一个石片飞过去,收获一只中等型号的老鼠。

这老鼠灰突突的不显眼,除了比地球上的远亲大一号之外实在看不出特殊。东陵随手把老鼠尸体一丢,还没来得及研究糖树,一转身就看见身后的三只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连身上的毛都炸起来。

“快回来,”博格快速的恢复人形,“我们有麻烦了,是猎鼠的前哨。”

东陵目瞪口呆。

特么这天杀的异世界,怎么连耗子都成了SSS级危险生物?

第52章

博格没时间与他详细说,只是粗略的讲了几句猎鼠的捕猎方式就变回兽态,眼看着准备逃命。东陵眼看不是追问的好时机,跳上在一旁拿蹄子不断刨土的板牙,跟着大家一起跑。与遇见大型猛兽时不同,两个雄性与一头鹿都发疯似的朝林子里跑,似乎完全没有跑不过就拼死与对手一搏的念头。

东陵拉紧缰绳以防自己被明显是超速行驶的坐骑甩出去,一边躲闪迎面而来的枝条,一边在脑子里整理关于猎鼠的零碎资料。

个体攻击力不高,但常常成群活动,鼠群内个体数目众多,猎物被包围后难以逃脱。猎鼠牙齿锋利、动作敏捷且天性凶猛,别管多厉害的动物,遇上鼠群都只有逃跑的份儿……

东陵摸摸下巴,而后脑内灯泡一闪,秒懂——难怪大家只能逃命,这可不就是食人蚁的哺乳动物升级版?

……升级版的牙口比起原始版本可锋利了不止一星半点儿。据说食人蚁过境处寸草不生白骨成堆,换成这玩意儿,所到之处还能留下几根头发不?特么这儿是原始森林不是荒漠草原,有这么个物种它根本就不符合生态学原则好么?

而且食人蚁没破坏栖息地环境是因为它本身就生活在荒漠上,再寸草不生也就那样了;可猎鼠TMD竟然生活在森林里,而森林直到现在还勉强算是完好无损——不愧是异世界的老鼠,都懂得可持续发展了。

东陵森森觉得自己需要找个人来拯救这个世界崩坏的三观,可惜他此时正身处边远地带,上帝不上线,达尔文未接通,马尔萨斯不在服务区。

也不知道乌古神创世的时候脑子犯了什么浑,非要搞出一窝丑不拉几的老鼠来灭世。2012好歹还是天灾,被洪水淹没的大陆几百年后也能变成亚特兰蒂斯,多少还有那么点万物毁灭的悲壮美;可要是陆地被灰压压的一片老鼠给啃干净,不用说美感了,那简直是幻灭。

他就这么一闪神的工夫,差点没让一根漏网的树枝抽在脸上,急忙侧身闪避,仰倒时视野倾斜,正巧看到几只灰团子从身后不远处钻出来。

意识到那几只是什么东西的东陵立刻浑身上下一激灵,空出左手摸了石子就逮着几只老鼠往死里打。离得近的三只没防备被他击中头盖骨,四条腿抽搐几下,再没了声息;最后一只闪得快,第一枚石子只打中后腿。东陵想再给它来一下,往口袋里探的时候正赶上板牙跳过一棵倒下的枯树,逼得他不得专心防止自己被摔下去。耽搁了这么几秒,那只猎鼠已经跑的毛都看不到。

呃……他似乎放走了什么不得了的东西?

“喂,我刚才不小心,让他跑了只猎鼠,鼠群大约多久会赶来?”

东陵掏了颗石子往博格身上一丢,扯着嗓子大声喊。疾风鹿不愧为森林里脚程最快的动物,哪怕背着人速度照样快的惊人,面前又没个东西挡风,他这一句话喊得断断续续,还被灌了一肚子风,呛得猛一阵咳。

博格的虎脸上极人性化的出现了类似忧心忡忡的神情,兽形时雄性与亚雌性或雌性都无法交流,时间紧迫也不能变回去和亚雌性慢慢解释;不过他这一忧心,给出的信息量已经非常庞大。

“博格——我们现在,是往哪儿跑?有没有猎鼠群不接近的地方?”

东陵缓了缓胸口堵着的那口气,再次喊道,生怕这两头老虎一时糊涂想不起。

到了这时候,他也顾不得自己的声音会引来什么动物,看那俩人的反应,猎鼠在林子里多半是横行无忌,如果有野兽想不开跑来给猎鼠群加餐,还能帮忙拖延时间,说不准他们跑的快点就跑出猎鼠的势力范围了……

等一下,这见鬼的老鼠群不会没有固定的生活区域吧?那岂不是真成了不死不休?

想明白这层的东陵顿时整个人都不好了,之所以还能保持镇定完全是因为理智君尚未阵亡。

按理说随便什么东西都有个天敌,生物圈里总跑不了相生相克,为了保证能量守恒,食物链越往顶级的消费者数量就越少,偶尔出几个特例也会有制约。就是不知道猎鼠的克星是什么,更不知道一行人有没有运气遇上。

树林深处传来窸窸窣窣的声响,开始还只是如微风吹过树梢的细小响动,而后这声音越来越响亮,逐渐变成秋风扫落叶,最后稀里哗啦的就像落了一地雹子。

猎鼠群终于追了上来。

所有人里就东陵还有精力回头看,如此得天独厚的条件他一点没浪费,时不时就回头张望两眼。这种被追得火烧屁股的经历他从前也有,被人追、被车追、被狗追,甚至有一回,在蒙古草原上被一群狼追着跑了整整两日,累死了一匹马才勉强跑脱。

但被这么多恨不得下一刻就把他们啃干净的老鼠追赶,确实还是头一回。

猎鼠也就比成年男子的拳头稍大一点,腿短,跑的却不慢。他第一眼瞧见时不过是视线尽头的许多灰点,没过几分钟就变成一块块灰斑,后来那斑块越来越大,只是被密布的植物挡住才没有汇聚成片。

东陵手上忙着撩开打到面前的树枝,脑子里转得飞快,按这个局面发展下去,顶多再有半小时他们就得被老鼠追上,现在一行人里就他一个能腾出手,当然得想办法把后面的鼠群阻上一阻。

可他一只手要攥着缰绳,单手也干不了什么事;临出门前整理的物件大多是干粮和武器,随身的兽皮袋里装的也都是些小玩意儿,除了用来当飞镖的小石子与一直没舍得用的刀片,只剩下一对燧石、三个白乳果、一只打火机和几块平时没事嚼着玩的肉干。枪和弓箭都带在身上没错,可子弹和箭矢都是有数的,拿来对付这数不胜数的猎鼠一点用没有。

东陵的手指在打火机上抓了几次,最终还是没拿它出来。

自然,野兽天生畏火,但这是在林子里,植被茂密的连路都不太找的出来,总不可能用火攻。

直到现在他都没搞明白这森林边界在哪儿,估计面积不逊色于地球上的亚马逊;在这种地方引火,不是点不着就是灭不了。

当年周瑜火烧赤壁还要诸葛亮借东风,他们要想烧这群老鼠连风都不用借,火势一起不说冤魂无数,就是连自己都得搭进去。左右最后都落得个尸骨无存,还不如提前往胸口捅一刀安乐死。

东陵一时间也是一筹莫展,只能拿着他的短刀将一路上的树枝尽可能的往下砍,希望这些东西能起到一点路障的用处。

又过了大约十分钟,猎鼠距离众人已经不过百米多,如同一片灰色地毯,将草地盖得严严实实。东陵再回头看时,五点几的眼睛都能瞧见跑在最前头那些老鼠的模样。

那些黑溜溜的小眼、白森森的小牙密密层层的叠在一起,看得他脑子里一阵阵发晕。

卧了个大槽哟,老子从前怎么不知道自己还有密集恐惧症?

第53章

不断掉落的树枝确实给鼠群造成了一定的障碍,但此时速度快,能被一刀砍断的枝子直径不过手腕粗,再粗的不方便用力,结果不是短刀脱手就是虎口受伤。而森林里的树一共只有那么几种,乔木大多主干笔直,矮处有枝桠的不多,灌木砍起来又不顺手,是以东陵砍下的那些枝条,粗点的掉在地上顶多能让猎鼠群稍微停顿闪躲一下,细的直接就被撞飞或涌动的灰色碾压而过。

真好比丢进大江里一般,转眼就被水流卷走淹没了。

别管是追人的还是被追的,两者的耐力都不是一般的好,一路上又奇怪的没有什么野兽冲出来挡路,从几人开始逃命到现在差不多得跑出去二十多公里。博格脚程快,但普通雄性两倍的个头在森林里不占便宜,兼之要顾着同行的两人,并没有使出全力,一直保持着与安德鲁差不多的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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