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魔教父 上——唇亡齿寒0
唇亡齿寒0  发于:2015年0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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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希望主人能快一点,听说大城市里有专门捕捉流浪猫狗的机构,如果被抓住了,一段时间内无人认领或领养,就要人道毁灭。它不禁痛恨主人为何不在项圈上写上姓名住址,假如有好心人看见,至少能联络到主人,送它回家。

狗在城市里流浪了三天。

三天来它饥一顿饱一顿,有时会有好心人看它可怜给它买点吃的,大部分时间它只能去翻垃圾箱。大城市的竞争非常激烈,那些餐馆后巷的垃圾箱(里面有丰富的食物)都被各种各样的流浪狗占领了,它几次三番被狗群打跑。还有一次它从垃圾箱里翻到一根吃到一半的热狗,结果还没来得及下嘴就被一只树丛里蹿出来的浣熊抢走了。大君在上,那浣熊竟然会直立行走!狗觉得浣熊这种生物肯定哪位地狱大公的眷族,否则怎么会生得如此凶暴可恶。

可惜狗的力量被限制在了这个脆弱不堪的躯体里,要不然那些低等生物怎么会是它的对手!如果它能恢复到地狱形态……不不,只要它能释放出一半的力量,就足以称霸这座城市了!

夜里,狗就睡在公元的长椅下面。那地方四面透风,冷得可以,不过好处是头顶至少有块板,即便夜里突然下雨也不必害怕。它把脑袋搁在前爪上,尾巴有气无力地左摆一下,右摆一下。以前狗一直觉得主人待它不好,总对它呼来喝去、颐指气使,现在它才感受到家的温馨——每天回家都有柔软温暖的小窝,要是在镇上没吃饱,主人总会在冰箱里留一块冻肉给它,心情好的时候还会和它玩接飞盘游戏。主人为什么还不来找它呢?

脚步声由远及近。夜晚的公元万籁俱寂,只有偶尔虫鸣,因此那脚步声格外清晰,甚至有些刺耳。狗不禁往长椅的阴影里缩了缩。这些天它发现,人类也不总是喜欢它的,有些人会一脚把它踢开,或是用食物引诱它靠近,再对它拳打脚踢,若不是它跑得够快,现在就是条死狗了。至于正走来的这人,狗不知道他是好人还是坏人,只希望他不要注意到自己,快点离开就好。

然而天不遂狗愿,那人走到长椅前,非但没有离开,反而一屁股坐下。接着一阵翻动纸袋的哗哗声,一股食物的香味顺着那人膝上的纸袋飘到狗的鼻子里。狗用力嗅了嗅,肚子“咕噜”一声。

它暗叫不好,那人肯定发现它了!如果他是人们所说的什么“变态虐狗狂”,那它就完蛋了!

狗拔腿就跑,但一只手抓住它的尾巴,将它从长椅下拖了出来。

“哎呀,是只小狗,这么完了还在外面闲逛?”

狗一扭头便去咬那人的手,但那人手上戴着副皮手套,当它的牙齿碰到皮手套时,竟觉得灼热难当,烫得它嗷嗷直叫,哪里还咬得下去!

“嘘,嘘,别叫别叫,要是引来动物收容所的人怎么办呢?看你这样子就是条流浪狗,大概过不了多久就要安乐死吧。”

——那也比死在你手里好!狗心想。

那人戴着口罩,遮住大半面孔,只剩一双幽深的眼睛露在外面,一看就不像好人。他抓住狗的项圈,几乎将狗的身体提到半空中。他观察着项圈,嘴里啧啧有声。“随便在路上走走都能遇到地狱犬,我这是撞了什么大运……不简单,不简单啊。”

狗身体一僵,险些当场口吐白沫昏厥过去。这人怎么知道它是地狱犬!在人类眼里,它应该就是条再普通不过的狗才对啊!

“地狱犬绝对不会单独来到人间。你应该有个主人吧?他或她是谁?你们有什么企图?”

狗想说“我和主人走散了”,可说出来的都是“汪汪汪”的叫声。戴口罩的人轻抚狗头,叹息:“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狗:“……”

戴口罩的人放开项圈,狗灵巧地蹦到地上,对他做出警戒的姿势,喉咙里发出危险的呜呜声。戴口罩的人双手插进口袋,左顾右盼了一番,对狗说:“你要是无处可去,要不要来我家?虽然听不懂你说话,但我觉得你好像饿了。”

狗的肚子没骨气地叫了一声。

“不来就算了。”戴口罩的人说着转过身。

狗花了一秒钟在“不理这个怪人,继续忍饥挨饿”和“虽然这人很可疑,但跟着他大概有肉吃”之间抉择了一下,毅然选择了后者。

它小跑着跟上戴口罩的人。倘若此时有个旁观者,肯定会以为那个人类已经疯了,竟然在同狗说话呢。

戴口罩的人住在一座由废弃集装箱改造而成的仓库里。

仓库位于一座铁路高架桥下方,有些流浪汉聚在这儿烤火过夜,但他们都离那座仓库远远的,好像仓库里有什么可怕的传染病一样。

仓库的门上装着一个非常先进的密码锁,和它破旧的外表十分不搭调。戴口罩的人脱下手套,飞快地输入密码,然后拉开移门,让狗先进去。

狗钻进仓库,戴口罩的人又飞快地关上门,拨拉了某个开关,天花板上的灯亮了起来。

仓库里堆满了大大小小的塑料箱,每只箱子上都标着字母和数字,此外还有一张低矮的电脑桌和一张行军床。桌上放着一台笔记本电脑,狗认出那是“外星人”牌的,当初斯科特眼馋这个型号好久,被主人一句“天天在家吃白食还想换新电脑?做梦!”无情地驳回了。

戴口罩的人从电脑桌下面拉出一只箱子,在里面翻翻找找半天,最终找出了两个肉罐头和一只精美的瓷盘。他拉开罐头,将里面的肉倒进瓷盘里,招呼狗过来。狗一闻到罐头的味道,尾巴便不受控制地开始摇晃。

“吃吧。”那人类将瓷盘放在地上,狗“嗷呜”一声扑了过去。

“慢点吃,慢点吃,不要啃盘子,这盘子是从俄罗斯流传来的古董,沙皇才用得起懂吗?”

狗根本不想懂这些,只想大快朵颐。那人类退后几步,叹了口气,摘下口罩。

他年纪不大,狗不擅辨认人类的年龄,在它看来,这人的年纪大约介于沃尔夫冈和多米尼克之间。但他看起来比他们两个都要瘦削和阴暗,眼睛幽深,不知是不是由于睡眠不足,显得十分憔悴。

不过狗顾不上评判此人的外貌,此时此刻,填饱肚子最重要。它狼吞虎咽,根本没注意那人类又搬出了一只大箱子,在里面翻找着些什么。

等它意识到有什么不对劲时,人类已经从箱子里翻出了一柄古旧的军刀!

他拔刀出鞘,锐利的刀锋在节能灯的照耀下闪着令人心惊胆寒的银光,刀刃上挑,直逼狗的咽喉!

狗根本来不及做出反应!

然而刀锋并未刺进它的身体,而是挑断了它的项圈!

——这他妈才真叫大事不妙啊!!!狗心中万马奔腾。

它的力量不受控制地涌出,身体也随着迸发的能量而发生着变化,骨骼弯曲变形,朝另一种形态生长,肌肉随之拉伸,黑色的毛皮逐渐退化,变成了光裸的皮肤。不到一分钟,它就完成了变形,从狗的形态变成了人的形态!

“我果然没猜错,项圈是个封印,解除它,你就能变成人类的样子。”那人垂下刀尖,幽暗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狗——狗所变成的人类——眼瞳中仿佛有什么东西在燃烧。

“你叫什么名字?”

狗所变成的人类气愤地瞪着他。他竟然破坏了主人设下的封印!完蛋了,要是主人知道,肯定会大发雷霆砍掉它一个脑袋的!

“我凭什么要告诉你!”狗所变成的人类说。许久没有用人类的形态生活,他的人话说得还是挺顺溜的。

“那我们公平交换吧。我告诉你我的名字,你也告诉我你的?我叫维尔纳·韦尔夫,你呢?”

“……沃茨海立克·普奥·桑福睿科·莫利安斯迪尔·德·瓦尔特贝伦。”

“……呃刚刚那个是名字吗?”

“你没记住吗愚蠢的人类?”

名叫维尔纳·韦尔夫的男子挠了挠头:“好像就听懂了最后两个字。那我叫你‘贝伦’吧。”

“不准随便给我起奇怪的昵称!”

38.地狱犬流浪记(2)

“不是挺好听的么。”维尔纳·韦尔夫收起刀,又从堆积如山的箱子里找出一个,打开它埋头翻找着什么。

沃茨海立克·普奥·桑福睿科·莫利安斯迪尔·德·瓦尔特贝伦,昵称“狗”或“贝伦”,四肢着地,龇牙咧嘴地对着维尔纳。这个表情放在狗身上很有威慑力,放在人身上却只会让人觉得“这孩子没病吧”。

“你是什么人!”

维尔纳整个人都快埋进箱子里了。“我是个商人,专门卖些稀奇古怪的小玩意儿。这里是我的仓库之一。”

他从箱子里拽出一件黑色风衣和一条破破烂烂的牛仔裤,丢给贝伦,“试试这个。”

贝伦低头看了看自己。变成人类形态之后他油光水滑的黑色毛皮不见了,只剩下人类光秃秃的、毫无美感的皮肤。他从前不明白人类为什么要把一堆或天然或人造的纤维制品甚至动物毛皮穿在身上,现在他才稍微理解了一点:肯定是人类自惭形秽,才需要那些东西装饰自己!

“我才不要穿这种东西!”

“干净的,我洗过了。”

“我有自己的毛皮就足够了!再说你们人类当初就是因为学会了穿衣服才会被赶出伊甸园的,穿衣服就是原罪!原罪!”

“……你把这话对皮尔·卡丹再说一遍,我保证他不打断你的狗腿。”

贝伦最终屈服在他的氵壬威之下,不得不穿上衣服。那堆布料套在身上让他难受极了,就像被套进了麻袋里。人类难道不觉得衣服这东西束手束脚吗?

当他努力地将自己的脚塞进靴子里的时候,仓库里突然响起了尖锐的铃声,类似学校的上课铃。贝伦下意识地伸长脖子。多米尼克和斯科特还在枫树岭镇上小学的时候,他每天都会去学校门口等他们放学。

维尔纳·韦尔夫“嘁”了一声,从口袋里摸出自己的手机,扔到地上踩碎,又拔出刀,砍向桌上的笔记本电脑。贝伦瞠目结舌,完全不明所以。他刚才看起来还好好的,怎么突然发神经了?

维尔纳将电脑砍成碎片,就算“外星人”的售后人员来了也绝对认不出这是他们家的产品。消灭完手机和电脑,维尔纳提着刀转向贝伦。

“你在干什么!”贝伦吓得四肢着地。他发现人类的骨骼和体型不太适合四肢行走,这样的直接结果就是人类跑得很慢——真是太原始太落后了!

“他们追来了。我们必须赶快逃走。”

“他们?谁们?”

“阴魂不散的家伙。”

维尔纳推开他,依依不舍地望了一眼仓库中数不清地箱子,拉开移门,走了出去。

“等、等我一下!”

贝伦慌忙跟上。他好不容易遇到一个能说上几句话的人,虽然是个怪人,但他还是觉得仿佛遇见了救星。他还得靠这个家伙返回枫树岭呢,可不能让他逃了!

他迈开人类的腿跟上维尔纳,才走到仓库门就一头撞上了对方。这家伙怎么搞的!明明是他说要逃走的,现在怎么又不走了?

他越过维尔纳的肩膀看向外面一瞥,明白了商人止步的理由——仓库已然被一群黑衣人包围,瞧他们那统一的着装、凶恶的眼神和手中的霰弹枪就知道他们绝非善类。

黑衣人中有个秃头的,看上去是这群人的领袖。只有他没端着枪。

“韦尔夫先生,您可让我们好找啊。”秃头男笑着说。

维尔纳双手背在背后,做了一个“停止”的手势,贝伦会意地后退,蹲在仓库的角落,背靠成堆的箱子。

维尔纳走出仓库。他能听见外面的说话声。

“我跟你们没什么好说的。”维纳尔道。

“别这样。多亏了您,吾主才能重返人世,他交待我们必须好好招待您,千万不能怠慢。”

“下地狱去吧。”

“嗯嗯,我们的确要去地狱,吾主正等着您呐!更何况,您不是故意把魔典卖给那魔法师的吗?您肯定也期盼吾主归来吧!既然如此,又何必推辞呢?瞧您这几天东躲西藏,不知情的人还以为我们虐待您呢!”

“我只是个做买卖的,哪里有稀罕玩意儿我就去收购,哪里有合适的买家我就脱手。没有什么期盼不期盼的。我根本不知道那位买家就是能够解放阿巴顿的稀世魔法师。”

贝伦莫名其妙。他们到底在说什么?什么买来卖去的?阿巴顿又是怎么回事?如果他没记错,阿巴顿是地狱大公之一,至少他跟随主人来到人间的时候是这样。难道几百年的时间,阿巴顿那里发生了什么变故吗?

“吾主请您务必去家中作客,倘若您不愿意,我们可以使用强制手段。您看,是乖乖跟我们走呢,还是……?”

维尔纳又“嘁”了一声,丢下手中的军刀。“我跟你们走。”

“那就好,我最喜欢识时务的人了。”

他转身关上仓库大门。外界的声音顿时隔绝,贝伦再也听不见他们的说话声了。过了一会儿,刺耳的警报铃声停止了。铃声似乎预示着那群黑衣人的到来,既然铃声停下,是不是说明他们已经离开了?

贝伦谨慎地摸到门边,将移门拉开一条细缝,向外窥视。外头的确空无一人,维尔纳的刀就丢在地上,很远的地方有流浪汉升起的火堆。

贝伦将门完全拉开,跳出仓库。这一切来得太突然,他根本搞不清状况,只能推测出那群黑衣人是地狱大公阿巴顿的手下,而阿巴顿不知和维尔纳有什么过节,要绑架他。或许主人知道其中的内情吧,毕竟主人也曾经是……

他捡起维尔纳的军刀,揣在怀里。世界险恶,他需要武器保护自己,还得想办法回到枫树岭镇。但他觉得不应该丢下维尔纳。也许过不了多久维尔纳就会回来呢。

他返回仓库,在那张行军床上躺下。床又窄又硬,翻身的时候还会咯吱咯吱响,但比睡在大街上舒服百倍。他不知不觉便睡着了,醒来时已是下午时分。他又觉得饿了。他踢开地上手机的残骸,从之前维尔纳翻找过的箱子里找出两个罐头,当作自己的晚餐。

维尔纳还没回来。当然了,去地狱大公家“作客”可没那么容易回来。贝伦挖着罐头里的肉,忽然有些伤心地想:也许他再也不会回来了。

他吃完简陋的一餐,用袖子擦擦嘴,最后环视了一圈仓库,打开门走了出去。他关上门,密码锁“哔”了一声,自动锁上了。他不希望维尔纳离开的时候有人进来偷东西。

贝伦知道人类的世界里有种叫“火车站”的东西,在那里能坐上通往全国各地的列车。也许有一趟车能带他回枫树岭。他现在是人类形态,能够与人类交谈,这就方便多了。

他走向远方流浪汉的营地,向无家可归之人打听火车站的地址。流浪汉们见他带着刀,不敢造次,老实地给他指了方向。他朝着流浪汉所指的方向走了好几个小时,途中数次停下来问路,终于在午夜时分抵达了火车站。

他听主人讲过,坐车必须买票,可他一分钱也没有。不过他又不是人类,不需要遵守人类的规则,只要能登上正确的车就行了。

火车站前的广场上有一块大型屏幕,上面不是轮播“湖滨市欢迎您”的广告就是播放新闻。现在上面正播着有关海桐镇地震的报道。画面中有个一闪而过的镜头,贝伦自信自己的眼力绝对不会看错——那居然是多米尼克和他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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