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公子的哥哥+番外——格朗台家的猫
格朗台家的猫  发于:2015年0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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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师傅立刻激动的说:“你看看你,这都走了将近三个小时了,这票也不便宜。”

典慕之苦笑:“就算浪费了,哎,这有没能拦住回城的车。”

“回城的这个点肯定没有了,不过我知道有趟私人的车,就这个点过,到附近一个镇。要不你到镇上凑活一晚,你看你还带着个孩子。”

“那也成,谢谢大哥了。”

“要不我帮你打个电话,我看就等五分钟就行。”

五分钟之后,典慕之带着谭家宝换上一辆小吧,汽油味偏重,十分不好闻,坐在最后排的家宝小声说:“我有点想吐,是晕车吧。”典慕之将他抱在怀里,劝他忍忍。

上车的时候,典慕之特意问了售票大姐经过哪几个镇,他已经准备在其中挑一个下车。

又走了大概半个小时,售票大姐再一次扯着嗓子喊:“xxx到了,下车的拿好东西。快点。”因为违法停车,车上并未开灯,推推搡搡中,典慕之扯着晕晕乎乎的家宝下了车。

事实上典慕之也晕乎了,一下车,他甚至记不起这个镇的名字。这个点小镇路上没有几个人了,小孩迷迷糊糊地快要睡着,慕之帮他拿着书包,一手拿着包,一手扯着人,艰难的想要寻找一家招待所,并且是不要身份证的那种。看到路上冒出一个行人,慕之赶忙上前询问,附近有没有招待所,对方摆摆手,不是本地人,咱也不知道。

典慕之继续扯着孩子在街上溜达,心里生出一点蛋蛋的忧伤。

我讨厌,非常讨厌柳承安。

不知不觉走进一个小巷,绝处逢生,竟然有一栋三层小楼的一楼挂着一个小小的红绿灯闪烁的招牌:“旅馆。”

推门进去的下一瞬间,典慕之有想要逃跑的冲动。几个五大三粗的汉子,正围着一张小桌子打麻将。

吧台很小,只有大概两米长,吧台后面站了个带着金丝眼镜,文质彬彬的男子笑眯眯的招呼他:“大哥,咱们立春镇就咱这一家招待所,这大晚上的,您带着个孩子准备上哪去哈?”

“要个标间。”典慕之想想还是留下了。

收了押金,男子笑眯眯的给他钥匙,“上楼右拐。”

楼梯很狭长,仅够典慕之一个成年男子走,典慕之让已经睁不开眼的家宝走在前面,自己在后面一只手护着他。

标间也不大,好歹是独立卫生间,瞅了瞅,能洗澡,其他的就两张小床,一个桌子,一把椅子,烧水的壶以及两个杯子。

只要别是家黑店就好,好歹先睡下吧,明天的事明天再说。

家宝占床就睡着了,还打起了轻微的呼。

想到刚才老板说,整个镇子就只有这一家旅馆,刚要睡着的典慕之又不安起来,还是要换个地方。委屈又涌上心头,慕之轻轻扇了自己俩耳光,没出息。

等过一阵子,柳承安会不会不再追究这件事。这样想着,心里放宽了些,终于也沉沉的睡去。

明天的事,且交由明天担忧。

就在慕之拖着家宝漫无目的找旅馆的时候,去M市的大巴车在高速公路口被拦下来了,司机一看这一排黑车,一溜穿黑衣的男子,心里就没了主意,只是问话的男子相当客气:“请问,您车上有没有这样一大一小两个人。”司机看了眼递过来的照片,“没有,没有。”出于本能,他先开口否认。“请看仔细点。”黑衣男子提醒道,不如说威胁道。这一次,10%出于好心,90%出于不想惹事,司机还是说:“没有,没有。”上车搜查的人也下来了,对问话的男子摇摇头。

问话的黑衣男子点点头,示意放这辆车离开。

第12章

“你好,请问哪里有卖早点的。”一大早,典慕之就梳洗完毕,留了张纸条给家宝,告诉他醒了不要乱跑,准备出门。不仅要买早点,还要买毛巾,杯子和换洗的衣物,自己和家宝养尊处优惯了,实在不愿用旅馆提供的廉价品。

在吧台的还是昨天那个青年,客客气气,指一指外面,出了咱们小巷子,往左拐,就是个早餐点。

道了谢,典慕之出门,准备好好观察观察这个小镇。

这里应该是一个比较偏僻的镇了,这条小巷并不深,都是由几栋这样三层的小砖楼组成的,原来自己住的旅馆,一楼是由一个院子分成两半,一个旅馆的门面,另一个是小卖部。自己待的地方可能是片居民区,大清早有老人起来晨练了,卖早餐的铺子也坐满了人,还有不少来买早饭的,典慕之比较满意,这是个正经地方,一点也不乱。

往前走,拐过两个路口,是一座小超市,据慕之观察,这里恐怕就是县城的购物中心了。还早,没有开门,继续往前走,有个公交站牌,光秃秃立在那里。仔细看了看上面的站名,都是到下面几个村的,看来县城并不大,有个公园,有个购物中心(就是刚才看到的小超市),有几个居民区,经济支柱估计就是这个××工厂。

慕之抬头看看天,果然前方还算比较远的地方有个大烟筒正在冒烟。

这边和昨晚下车的地方正好在反方向,怪不得没什么熟悉的建筑,慕之又往前走了两个路口,不仅黑线,戴眼镜的斯文老板不是说只有他一家旅馆吗?

典慕之反过来想,倘若他不那样说,自己可能早吓得带家宝离开了,倒是还要走好久才能走到这里,况且这边挨着大街,到不如三层小楼组成的居民区安全清净。

看看时间,典慕之返回去买了早餐回到旅馆,吧台换了个人,一头黄毛,五大三粗,典慕之隐约记得是昨天坐在那里打麻将的其中一人。对方倒是客气,先同他点点头。有人从楼上下来,是一对年轻男女,看上去像高中生,原来这家宾馆还有别人住着,慕之稍稍放心,提着早点上楼。

“伯伯回来了。”谭家宝坐在床上等着他了。

“先洗脸刷牙吃饭,吃完饭咱们去超市买点东西。”

\\(^o^)/~谭家宝跑下床刷牙去了。

慕之拿出随身带着的纸笔,统计着要买的东西,并且打算在此地多待些时候,一会儿还要下楼和前台说一声,不如先定下包月,反正一时半会儿自己也脱不了身。

“不知道一个月后柳承安的火气会不会消一消。”

吃完饭,典慕之下楼和黄毛谈妥了包月,别看黄毛长了一脸横肉,竟然是个和气的人,至少面上和气,主动介绍自个儿叫胡有庆,这儿的老板叫陈钊,这旅馆就是他们哥俩开得,平常长有朋友到这儿打打麻将,聚聚,但是都不会到很晚,绝不影响客人睡觉。

典慕之也客客气气的和他笑,只得编了个名字叫李慕,孩子也跟着叫李家宝。

胡有庆其实是个实在汉子,还一遍遍问两人来着做什么,典慕之正为难,陈钊从外面进来,手上提着早餐,慕之同他打个招呼,带着家宝趁机脱身,远远地还听见胡有庆在大声的和陈钊转述刚才的谈话。

典慕之带着家宝到超市买了杯子牙刷牙缸,毛巾换洗衣服等等一大堆东西。不知要在这里待多久,不禁有些郁闷。

“家宝,你总不能不读书吧,落下的功课怎么办?”典慕之担心的说。

谭家宝支支吾吾,拽着他不放:“你不能把我丢下呀。”

典慕之叹气。

“愿意和我去美国吗?”

谭家宝点头:“美国哦~~~”

“再也见不到父母了,家宝要想清楚。”

家宝又点点头。

一阵愧疚从慕之心底涌出,这个孩子信任着自己,可是毕竟他有父母,况且他只是个九岁的孩子,真的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做什么,真的知道自己的决定会有怎样的影响和意义吗。

除了叹气,典慕之不知该做些什么。

那么,就自私一次好了,自己不是一直这么自私吗?我们一起去美国,忘了过去的寂寞,伤害,期待还有爱。

一大一小买完东西,手牵着手回他们临时的“家。”

两人回去着实把房间打扫了一番,又把东西都摆好,有一面比较斑驳的墙上,还让谭家宝贴上了买的动漫海报,按照慕之的计划,至少要在这里住一个月。

晚上,谭家宝在看电视,典慕之悄悄出去打了一个电话,给早已移民美国的父母的好友MR.马。MR.马叔叔是个神通广大的人,慕之请他帮忙把自己和家宝送到美国,马叔叔一口答应,本来俩人已经约好只要典慕之到了M市,就会有人同他接头,两本假的可以当真的护照会神不知鬼不觉的送两人去美国,慕之在电话里简短的说了一下目前的境遇,马叔叔并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先让他等待,小心躲避他想避开的人,他会另外在派别的人过去,只是想从这个小镇撤走并不容易,据他所知,柳承安似乎发觉典慕之并未离开本市,所有的交通要道都有人把守。

说道这,MR.马不禁叹了口气,“慕之,你一向懂事,怎会得罪这样厉害的人,且在等等,从这样的人眼皮子底下消失,连叔叔都要小心布置。”

典慕之道谢,“实在麻烦叔叔了。”

怎会得罪这样厉害的人,哎。

典慕之回屋,关上电视机,家宝抗议。

“别看电视了,把课本拿出来,伯伯教你功课。”

“我知道美国的孩子都不学习的~~~”

典慕之拍了他的后脑勺一下,家宝只好不情不愿去拿课本。

罗思眼中的柳承安:

慕少爷出走已经有半月了,先生好像并未受到影响,但是作为和先生从小长大的我,一直未离先生左右,却能看出别人看不出的不同。

慕少爷让先生变成了另一个人,这个过程非常缓慢,又很隐秘,罗思甚至觉得,两位当事人都未曾察觉,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慕少爷究竟让先生产生了怎样的变化,罗思说不出具体,如果非要形容,那就是温柔,因为慕少爷的出现,而变得温柔的先生。

有好多次,罗思看到先生和慕少爷坐在一起看电视,慕少爷不知说了什么傻话(为什么说是傻话,因为慕少爷本身有点傻里傻气),先生对着慕少爷不屑的撇撇嘴,慕少爷转过头去,先生却低下头悄悄的咧嘴笑了。

还有好多次,先生看慕少爷的眼神,带着宠溺,慕少爷的要求,合理的不合理的,先生统统满足。

现在慕少爷出走半个月了,先生自从吩咐下去寻找慕少爷,平时并未提及他,照常作息,照常处理公司事务,但罗思又觉得哪里有些不同,是先生的眼神,不再如之前那样温柔,又恢复如之前的冷冰冰,因为那个让他付出这温柔的人离开了,先生也会伤心,也会难过吧,所以才会偶尔对着饭菜发呆,所以才会偶尔对着电视发呆,甚至所以才会偶尔对着文件发呆。

罗思想起慕少爷刚来的时候,明明那时候先生那么凶,慕少爷还是嬉皮笑脸,就是那个时候,一点点融化了先生的心吧。

罗思看着冷静的处理着公务的先生,不知道什么时候这俩人才能互相明白彼此的心意,希望慕少爷快点回家来,当然,还有家宝,这样才像个家,总比这样冷冰冰的安静好。

第13章

化名李慕的典慕之和家宝在小镇提心吊胆(百无聊赖?)的待了一个星期也不见MR.马和他们联系,手机早换成了一个最原始的板砖,上不了网,电视仅仅能收两三个地方台,喜洋洋倒是能看的,但是接触不到任何财经新闻。看着过去从来不看,一板一眼的新闻联播,典慕之巴不得万和集团这种事也有资格上联播。不知道好友现在怎么样了,决定离家出走,啊,不,踏上逃亡之前,典慕之试图联系韩嫣,但是久久没有回音。胡有庆倒是时常招呼慕之,要么一起打个牌,要么一起吃顿饭,老板陈钊反而有时出现,有时又不见踪影,有时胡有庆喊几个人来小旅馆,顺道喊上慕之,几个人打牌喝酒,突然的听到“突突”的声音陈钊带着墨镜骑着大摩托,进来淡漠的打个招呼,就回房了。老白干,花生米,小凉菜,够级,嘴里输了牌骂骂嚷嚷的汉子,典慕之从来不会那样的叫嚷,无论输赢,他都有些腼腆的笑着,不刻意想着融入进去讨人喜欢,也不会讨人厌。这些对公子哥典慕之来说,都是新奇的体验。仿佛坐着豪车,带着保镖,和一个高大英俊又事业有成的恋人(姑且这样称之)在安静的高档酒店吃饭恍惚成为了前世。家宝有时在房间里学习功课,听到下面闹声,瞪着大眼睛好奇的在楼梯口探头,小心不被典慕之发现了。但几乎每次都要被发现的,但是也顶多被瞪几眼,只好央央的退回房间。于是典慕之在这新奇之中,又起了忧愁,把孩子带坏了怎么办?他并不知道,他身上那股散漫而又善良的习性早已传染给了这个孩子,永不会变坏的。

有一天晚上,叫叫嚷嚷的男人们散了场,典慕之揉着额头疲惫的上楼,属于陈钊的那间房子的门打开了,露着精壮上身的男子站在门里“要是觉得乱,就不要和他们混在一块了。”门重又关上,阴暗的楼梯,昏黄的灯光,恍惚的如同想象。

等待的时间太长了,MR.马迟迟未有回应,一点未能得到韩嫣的消息,随身的现金也不多了,柳承安的人还在寻找自己吗,那份文件给两个集团造成了何等影响,听着周围人愉悦的吵吵嚷嚷,才能从这千般思绪中暂时的解脱。也有短暂的时刻,典慕之想着,不如去见柳承安,夜晚如同恋人的眸,微风如同恋人的手,让人不由自主的向往一个怀抱。

自从那天晚上,典慕之发现陈钊变得容易接近些了,在小旅馆看门的时候也多了起来,想必是个不喜欢热闹的人,陈钊坐镇时,有人来玩闹,声音也不会太大,仿佛守着主人的规矩。再用完了最后一块钱现金后,典慕之无奈的对陈钊说:“哥们儿,这个镇上哪里有ATM?”陈钊斜着眼笑:“没有。”典慕之的脸挤在一起:“一个都没有吗,银行有没有?”“没有。”典慕之要哭了。陈钊欣赏完他的表情,从桌上一把抄起包,“走,我带你去邻镇,那里有家信用社。”慕之欢快的响应。

平生第一次坐摩托车,还是这般拉风的。低调奢华有内涵。“你非要打扮成这样吗?跟个娘们似的。”摩托很快,风呼呼的,陈钊喊出的话传到慕之耳朵里。慕之头上戴着帽子,脸上蒙着口罩。晓得自己被嫌弃了,典慕之好脾气的坏笑。出门的时候,有人打趣,“哟,老大,带着媳妇去哪?”引得一群人大笑。

摩托呼呼地跑,典慕之很喜欢。“我第一次坐摩托车。”他对着陈钊喊。“我去你奶奶的,你是大少爷呀。”陈钊在前面欢快的骂。“我是小男宠。”典慕之没脸没皮地想。

信用社很小,人高马大的陈钊和包的严严实实的典慕之这对搭档一进去,几个村妇模样的妇女不自觉的捂紧钱包,提高警惕。“快去。”陈钊随意的往柜台一指,自己找了个椅子坐下。

“我要提……额……一万。”略微思考,典慕之说出了一个数。不会太多,但也够维持一段时间。

柜员有些为难:“你来得不巧,刚有几个人来取钱,现在不够了。”

“那有多少?”典慕之不愿多生是非。

“你明天再来吧。”时间还早,怕今天的钱不够使,柜员推脱着。

“那我取5000。”

“只有3000。”

柜员不情不愿的办理手续,取钱。

“明天你来取,我可以多给你点。”临走时,柜员好意提醒。

这个镇子明显比他们落脚的镇子繁荣些,但典慕之无心留意,很快就和陈钊回去了。

第二天,典慕之少爷借了黄毛胡有庆的自行车,颤颤巍巍的向邻镇信用社骑去。上一次骑自行车是非常久远的回忆了。大概只有10多岁,有一段时间,典慕之拒绝父母的接送,执意要自己骑车上学。至于和柳承安一起之后,更是连碰也没有碰过。那时候自己很少出门,刚开始,稀有的几次出门都有好几个保镖明里暗里的跟着,名为保护,实为监控,再后来,只有司机。“我也该学学开车了呢。”典慕之想着。自己好像从未对车感过兴趣,柳承安的车开的极好,柳少爷也曾多次亲自驾车带着自己出门,美国的驾照不知道好不好考,有一次,柳承安曾经教过自己,在柳承安心情好的时候,哪一个是他的爱车,这个人,对什么都好像没有特别喜欢之说,对了,就在分开前的几天,柳承安还曾经问过,要不要去考个驾照,自己怎么回答的,我对车不感兴趣。典慕之的心情低落下来,“我不是正常男人呐。”他想着,作为米虫的自己实在没什么挑战和吸引力,反而荣之他……“我不是正常人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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