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他只是离开家跑去修习厨艺而已,大梁并不如前朝那般歧视工匠艺人,只要能在行内创出名堂,无论做什么,都会受到他人的尊重。
就算是做厨子,也没有什么不好。现在看杨中元对吃食这样认真讲究,连他也觉得他是真心为着这样一份事业努力,这值得他敬佩。
为什么不呢?一个脚踏实地,勤勤恳恳为梦想努力的人,才是真正顶天立地的人。
但程维哲也知道,杨中元不愿意说头些年的事情,想必有他自己的理由,那他又何必急着逼问呢?他相信总有一天,杨中元会自己告诉他一切,他现在能做的,只是耐心等待而已。
程维哲低头笑笑,然后抬头道:“小元,等我们离开这里,我们自己种茶好不好?”
他这个话题转变的太突兀了,杨中元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又隐约有些失落在里面。无论程维哲听没听清,听没听懂他说的话,他选择不问,就已经表明了他的态度。
算了,这些事情,等以后再说吧。
“你是说,我们自己,买一座茶园?”杨中元努力让自己精神起来,他把小锅倒入干净的井水,然后放到小铁炉上烧开。
“是啊,我们只有自己的茶园,才能做我们自己的茶饼。”程维哲笑着说。
等水烧开的功夫,杨中元扭头看了一眼程维哲。
夏日午后的日光洋洋洒洒窜进铺子里,衬得满地生辉,程维哲懒洋洋地坐在小小的面铺子里,可整个人看起来却分外潇洒气派。他长发乌黑柔顺,眼睛漆黑而明亮,看着人的时候,仿佛世上只剩下你一人,那么专注,那么认真。
第035章:素什锦
素什锦其实是一道颇有些简单的凉菜,但胜在能保持原味,一道菜里四五种食材都能保证鲜香。只要杨中元不怕麻烦,每日都做新的,那不失为这个小小面铺的一个卖点。
分别把胡萝卜丁、芹菜丁与小菜花块焯熟后,杨中元便重新换了一锅水,把那一碗红皮花生都放进锅里煮,这个过程并不用加盐,待到花生煮熟之后,再与其他食材一起放盐腌制即可。
待到第二日需要吃时,便用少许糖、醋、酱油调味,最后滴上那么一两滴香油,整道菜的香味就能被提到极致。
炎热夏日里,就着清淡的胡萝卜花生,吃着大碗的热汤面,也是非常享受的一件事。
因为鸡汤银丝面本身就味道十足,所以这道凉菜他做的极其清淡,盐放得很少,这样只是提了一个清爽的口感,并不会压住面条本味。
程维哲说得对,他主打的就是面这一个招牌,无论他会做多少种菜系,会多么复杂精湛的菜色,眼下在这个小小的面铺子里都没有用武之地的,他只要好好做他这一碗面就是了。
杨中元干活极为麻利,等到食材都准备完了,外头天色也还亮,他扭头看程维哲还坐在那里喝着水,便说:“你铺子里没得事情做?怎么老在我这边偷懒?”
“冤枉冤枉,再说我来你这里是偷懒吗?我可没少干活!”程维哲一边说,一边拿眼睛瞥那两盆已经被杨中元处理过的食材。
杨中元面上一红,道:“好啦,谢谢你,我不是都请你吃完饭了吗?中午还剩下半锅红豆饭,晚上我打成粥来吃,干粮你想吃什么?”
程维哲转着眼睛想了想,突然灵机一动:“我刚才看空屋里有小半个南瓜,不如晚上蒸南瓜吃吧。”
这倒是刚好吃南瓜的季节,昨日送菜的过来他这里,他看人家车上新上的南瓜,想着程维哲爱吃,便就多买了一个留下,果然今日就派上了用场。
“好,那倒也省事,晚上就一个汤菜够吃吗?”杨中元闲不住,他说着就想去空屋里找找,看再做个凉菜清口。
程维哲见他真是陀螺一样一刻都没得空闲,伸手拉住他的手腕:“行了行了,就咱们三口人吃饭,做那么讲究干什么?你快过来歇会儿,晚上又有的忙。”
他的手很大,很热,比起以前只会拿笔的时候更有力气,杨中元被他这样紧紧一拽,甩了两下竟没有甩开,于是只得转身看他一眼:“这点活算个什么,你不要吃,我爹还要吃呢,快松开,我做个简单的就行了。”
见他坚持,程维哲也只能叹口气,松手随他去了。
杨中元知道他是好意,于是从偏屋里拿了两个皮蛋回来之后,又冲他笑笑:“你啊,我都是个二十来岁的大小伙子了,现在还好自己有个铺子,你说那家里有田得下地干活的,可不是更累。”
说的倒是,可程维哲总是觉得杨中元还是那个小小少爷,每每见他干活,心里总是不好受。他自己干不要紧,可这个竹马玩伴,他却总想叫他还跟以前一样,无忧无虑,不用为琐事烦恼,也不用操心劳累过活。
他不知道自己这是为什么,但他心里清楚,从杨中元回来的那天起,他的未来计划里,就多了他跟周泉旭。潜意识里,他认为他们三个才是一家人,其他的,即使有血缘关系,也都算不上亲人了。
亲人亲人,首先要相亲,才能和和美美,才能团圆幸福。
杨中元一边把皮蛋的壳剥掉泡进水中,一边拿过一个尖椒两个小米椒再加一小段姜,细细切成碎末,姜汁尖椒皮蛋,是道比较开胃的凉菜,不过略微有些辣,夏日里吃起来稍微重了些。
可恰好今日的主菜是汤菜,味道又偏于清淡,两样菜搭配起来,真是妙极。
程维哲见他片刻间就做好一道凉菜,只得叹服:“你真是适合做大厨,这手艺,这搭配,真是绝了。”
他夸人从来不吝惜言辞,杨中元被他夸得高兴起来,立马把加了酱油、醋、盐、少许糖的姜汁尖椒皮蛋挖了一小勺,伸到程维哲嘴边:“这话我爱听,先赏你尝尝。”
这动作有些亲昵,但杨中元一无所觉,程维哲也没有提醒,他就着杨中元的手张开嘴,一口吞下满满的皮蛋。
皮蛋是个很神奇的食材,它原本的味道有些冲,可加了更冲的酱油醋与姜汁之后,反而能勾出满满的香来。蛋白部分弹性十足,蛋黄却又粘腻浓郁,伴着辣辣的青椒,那种酸咸中带着少许甜的滋味顿时弥漫舌尖。
程维哲细细把这一口皮蛋咽下肚去,十分舒爽地长舒口气:“好吃啊,小元无论做什么,我尝起来都比别人做的多好上许多,也不知是为何。”
“那是那是,也不看我是谁!”杨中元更是有些得意,就算这些年早就练就的精明能干,可面对程维哲的时候,却总是被他牵着思绪走,也不知是为什么。
反正程维哲从来都不会害他,杨中元自己虽然清楚这一点,却也根本没有在意。
在他看来,他们两个是最好的朋友,相互为对方着想,那是理所应当的事情。从小到大,程维哲从来都一心向着他,他是一直没有忘记过的。
“你今天晚上住铺子里?”杨中元用罩子罩住做好的凉菜,看了看外面天色,准备开始做晚上的面。
“恩,最近都住铺子里,家里乱七八糟的,回去很烦。”程维哲帮他从院中捡了柴过来,蹲在一边看他烧。
“我明天不在,你自己别太累,晚上我也不回来,你简单做点就是了。”程维哲看着他被火光映得通红的脸,还是不放心嘱咐道。
杨中元瞥他一眼,小声嘀咕:“行了行了,我又不是你儿子,比我爹还爱操心。”
程维哲伸手捶了捶他的肩膀,笑道:“是,是,你是我哥!”
年纪比较小的杨中元乐了,然后问他:“要不晚上我给你蒸点葱油花卷带上,省得外城没东西吃。”
“不用,”程维哲摇摇头,“我让铺子里的白案师傅今儿个给我蒸了一屉肉龙,夏日天热,空嘴吃倒也行。
肉龙其实就是加了肉末的花卷,做法更为复杂细腻,口感自然更好一些。有的白案师傅喜欢做成长长一条,然后切成馒头大小的小段,所以肉龙这个叫法便这样沿用下来,
听到程维哲已经有了打算,杨中元本来还挺高兴,但一想吃食不是他做的,他又有些不爽。
“下次你早点跟我说,我做的肯定比你家的白案师傅强,想吃什么咱都会做。”杨中元生好火,打开大锅灶往里面瞧了瞧。
今日的两只鸡比昨日买的个头小了一些,却刚好够用,他想着晚上如果生意好,就卖到鸡汤用完为止,也算是个噱头。
“行,等以后你店里不忙了,我天天过来赖吃的。”程维哲站起来,又主动帮他擦起桌子来。
他发现杨中元现在有点轻微的洁癖,在吃食上尤为明显,总是要一遍遍地洗,一遍遍地擦干净才放心,也真是不嫌累。
为了让他少干点活,程维哲就宁愿过来泡着多干点活,让他轻松轻松。
“你怎么能说不忙了?应该是期待我生意越来越好才是,真不会说话。”杨中元白他一眼,把已经洗好的香菜和小香葱又洗了一遍,然后切成碎末备用。
两个人说话的功夫,客人也渐渐上得门来,程维哲回了铺子盯着打烊,而周泉旭也从后院走到前面铺子,开始新一轮的忙碌。
他其实早就醒了,不过看两个孩子在前面聊得挺好,他自觉不应该到前面去打扰,于是就待在后院里看了会儿书。
晚上果然客人也不算太少,因着北面大多都是普通百姓,所以许多早上会过来过早的食客大多都是出门上工,他们晚上自然是回家吃饭的。杨中元锅里剩的鸡汤也没多少了,他不多不少卖出去十九碗面,就没了底汤,于是只得关门谢客。
晚上相对早起和中午人少一些,打烊也早,杨中元把剩下的鸡骨架子连其他厨余都扔到巷口的垃圾所里,便回家急急忙忙准备晚膳。
汆丸子其实是一道很简单的汤菜,更偏于家常口味,尤其是冬季,一家人围坐在一起,吃着丸子,喝着热汤,实在是美妙。
但是夏季吃这个也着实不错,汤菜不易上火,最是温和。
他把西红柿切成小块,锅里放入少许油,等油锅热了,便把西红柿放入使劲翻炒,等出了红油,便把小白菜加入一起翻炒。
这个过程很快,翻炒两下即可,然后把早就煮开的热水加入,再加一小把细粉丝,底汤就算做好。
剩下的,自然就是把丸子汆入汤中。
杨中元做这个十分熟练,他用一柄极小的瓷勺,一勺一个球,然后往水里一划,便是一个圆滚滚的肉丸,一大碗肉馅片刻间就散入锅中,成了一个个上下翻滚的肉球。
接着就是等待菜汤烧开,虽然加入的是热水,但里面菜有不少,所以杨中元站在一旁等了片刻功夫,才等到锅中烧开。
他忙端起沉重的铁锅,拿来家里最大的瓷汤碗,把一大锅汆丸子汤都倒入碗中。霎时间,肉香混着白菜的香气就扑面而来,热腾腾的直勾人口水。
杨中元最后往里撒了一把香菜,又滴入两地香油,一道汆丸子就算完成了。
程维哲走进后院的时候,刚好见杨中元把菜摆上桌,一盆汤菜,一道爽口小凉菜,一盆打得有些稀的红豆粥,外加半个蒸熟的甜南瓜,老远瞧着就十分诱人。
周泉旭见他来了,忙指着旁边的木盆道:“快擦把脸,这就吃饭了。”他一面说着,一面去前头关上铺门。
程维哲擦了把脸,又洗净手,这才坐到桌边,深深吸了口气:“真是太香了,我觉得我能吃两碗饭。”
杨中元笑道:“吃吧吃吧,管够。”
第036章:想念
第二日程维哲果然没过来,杨中元想着他昨日的话,心里便觉得分外温暖。
程维哲就是这样一个人,无论他自己心里有多苦多难受,他却从来都活得努力而积极,家里的生意不能做,他便自己寻出一个事业来。
这一点上,杨中元倒是跟他很像。
就在杨中元想着程维哲事情的时候,外面又来了一位食客,他抬起头同客人打招呼,却愣住了。
“哎呀,孟叔,您怎么上我这里来了?找我有什么事吗?”杨中元在围裙上擦了擦手,亲自走到门口迎那人。
来人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男子,眼睛有些小,人也特别瘦。这条巷子的人,都叫他孟条,说他跟麻杆似的。
“怎么,我还不能来你这里吃碗面?”孟条说话声音不太好听,粗粗的,仿佛被砂纸打磨过一般。
他说话很不客气,脸色也差,但杨中元却仿佛都没瞧见,十分客气把他送到座位上,这才又回去抻面。
“哪能啊孟叔,我这不是想着你们孟记几十年的老招牌,咋可能还缺我这口吃的。”杨中元笑眯眯下着面,说起话来也带着三分恭维。
这孟条之所以叫孟条,也不光是因为瘦。他家也是在这条街上开食铺子的,不过做的大多都是家常菜,唯独一手拉条子是他爹传给他的,孟记在雪塔巷这么多年,也把这拉条子的口碑给实打实砸了下来。
所以他今日来杨中元这里吃早食,杨中元才觉得诧异。
孟条看了他一眼,冷哼一声,没有讲话。
雪塔巷里街坊四邻几乎都认识,他们知道孟条是个十分心胸狭窄的人,因此都飞快吃着面不讲话,有那几个心肠好的,还直给杨中元打眼色。
杨中元笑笑,回头看了看后面院子。还好现在客人不多,爹爹已经回了后院洗衣服,要是让他碰到这事,又得念叨一番。
这会儿外面天色已经大亮,吃早食赶工的邻里早就吃完走了,孟条是最后一个进来的食客,所以杨中元也并不着急,他认真把孟条那碗面做出来,然后双手捧着给他端了上去。
食盘上已经摆好了筷子长勺与一小碟素什锦,看起来像模像样的,无论是用勺还是用筷子,吃面都很方便。
今日早起他这样改进一番,客人的反响都是很好。本来一碗面十八个铜板就不算贵,他这里料足味美,东西干净,如今还送了小菜,一早起杨中元被客人赞得笑弯了眼,心情正是好。
所以他见孟条一脸不高兴地挑着面,也没往心里去,径自蹲在地上洗起了碗来。
他这里什么都很整齐干净,洗碗都是先用碱水再用清水,最后还要用热水烫,客人们都是看得到的。他也并不怕人看。
可是没等他洗了两个碗,就感觉一股炽热的视线仿佛要烧掉他的发顶。杨中元抬头一看,果然是孟条在看他。
杨中元立马露出一个笑容来:“孟叔,有什么吩咐?”
孟条哼了一声,用勺子挖了一勺鸡汤,道:“还不错,你这手艺哪里学来的?”
杨中元听到他这话,笑容更是深了:“多谢孟叔赏识,我这是家传手艺,父亲教的。”
听到他说是父亲教的,孟条却突然露出一个讥讽的笑容:“你到是会说话,父亲教的?你父亲可好有本事。”
他这话就有些不好听了,旁边的食客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纷纷撂下筷子,冲杨中元道:“小老板,来结账,我们吃好了。”
杨中元见其他食客都要走了,只能无奈地擦干净手,过去前面收了钱,这才又坐回到原处,继续认真地刷着碗。
他不说话,孟条也不说话,等到他一盆二十几个碗都洗完了,孟条也刚好吃完面,他这才面无表情放下筷子,然后开口道:“还可以,挺有两把刷子的,你父亲泉下有知,想必十分高兴。”
杨中元低着头,他看着水里自己脸上阴冷的表情,好半天才叹了口气:“谢谢孟叔夸赞。”
他当时来雪塔巷过活,讲的来历一直都是说父亲过世,他带着病重的爹爹背井离乡生活。可他的相貌跟杨中善真是有那么几分相像,加之并没有改名字,所以如果有人用心去查,其实是能知道他的真实身份。
可孟条自打进来他铺子,说的那几句话都是意味不明,杨中元摸不清他到底知道了多少,也只能跟他在这打马虎眼。
孟条突然笑了笑,他声音十分难听,听得杨中元心里非常烦闷:“你这个小子,倒是挺厉害的,雪塔巷生意不好做,孟叔就祝你生意兴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