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檐却恢复了原来冷淡的表情,与他保持一臂之距,“你想多了,我就是你的债主……”
——只不过,你欠我的,不是很多钱。
是一辈子的时间。
申屠衍躺在那窄窄的木板床上,床边的窗户被吹开了,风灌进来,有些凉,他却懒得翻身,那些鸟儿雀儿的鸣叫身,雨丝滴答的声音,红尘集市中的喧嚣声都渐渐听不清了,他觉得眼皮子很沉,很快就沉沉睡去。
他什么也不想想,仿佛千山万水而来,就是找这样一个地方,然后好好睡一觉。
而这厢钟檐却没有闲心思,他一个人在院子中呆坐了许久,恍恍惚惚的,反复咀嚼着申屠衍的最后几句话,仿佛申屠衍说的不是正常人能够理解的。
“记不得了……记不得了……”算是什么呢。
日光已经渐渐推出了他的屋子,他却忽然站了起来,三步两步的就往古城的阡陌巷子里钻,他的两旁是不断倒退的青瓦白墙,牌坊古井。
这条巷子他二十多岁的时候便走过,那时候他初来云宣不久,刚从北地死里逃生回来,带着一只晃晃悠悠的残腿,那时候邻里的大叔大婶们看着这个青年,模样也好,又有一门手艺,做上门女婿是再好不过的了,可惜了一条腿是废了,就在他们啧啧惋惜的时候,一个人说,“为什么不让孝儒里的老大夫看看,那郎中,可神了呢,我女儿的癞头病就是他治好的呢……”
那时候钟檐本来不对自己的腿抱有指望的,但是想着是不是也不错,那一段时间,他几乎天天穿越这样一条弄巷,去寻找一个叫做廖仲和的人看病。
可是,后来,因缘际会,他终究没有医好这样一条腿,也就再也没有踏入过孝儒里了,这样过去都已经十多年了,他甚至不知道那个叫做廖仲和的无良郎中还在不在?是否还做着这门营生?
他这样想着,顿时觉得脚步也轻快起来,几乎快要跑起来,耳边的风呼呼作响,明明是那样错盘复杂的小路,隔了十多年他竟然全都记得,一抬头,便看到了当年的医庐。
斑驳的门上边的牌匾仍然当然狂妄自负的狂草,仍旧是“千金不医”四个大字。医馆门半掩着,一对小儿女蹲着前面玩得起劲,看见了生人,“咦——”了一声就钻了进去。
春风不识风尘客,何以妆成笑少年。
钟檐笑了笑,沿着湿滑长满苔藓的路进去,站在挽袖捣药的布衣郎中面前,笑道,“廖兄还记得我吗?”
廖仲和抬头看了一眼,淡淡道,“兄台哪位?怎么瞅着眼生,不过兄台是头上长脚,还是屁股里生尾巴了?来我这里的病人那么多,我记不清也是常事。”
钟檐来之前就知道自己会受这样一番奚落,强忍着,咬牙切齿道,“我是来求医的……”
“看出来了……”他没抬头,眼睑低垂着,淡淡的,“你不是很有骨气,不需要我医治的吗?”
“你!”钟檐被噎得说不出话来,十多年前他的确说过这样的话,那时候,廖仲和的师傅还在,这医庐还不是廖仲和当家,“咳咳……我想问您一个问题,如果一个人说什么也不记得了,那算是什么病?”
廖仲和忽然轻笑了起来,眉目上挑,“哪还有什么原因?不是痴了,就是傻了呗!来,钟檐兄,过来我给你好好脉,看你还有没有救?”
钟檐自然是不搭理他,背着手站在低檐前面,原本在内屋玩耍的孩童忽然追赶着跑了出来,一个躲在廖仲和的后面,一个追赶着他叫着爹爹……钟檐忽然楞了,原来已经过了这么久了,他第一次踏进这个医庐的时候,廖仲和也不过是一个学徒,也是这样拿着药杵捣药,心心念念想要成为世界上最好的郎中,后来,他们约定着,他们都要变成自己心中最想要的模样,如今,一提起孝儒里的妙手郎中,再也不提当年的老郎中,而是说那个赤脚走云宣的廖氏郎中了。
钟檐沉默了许久,在这一剪光阴中,探究着这个叫做时间的东西,还会把他,还有他们雕琢成什么样子,可是他想了许久,才想出了一些轨迹。他自嘲的笑笑,“廖仲和,我想,我认输了,你已经变成了当年你最想要成为的样子,可是,我……却求不得半分圆满。”
廖仲和抬起头,看着当年与他抬杠,发誓也不用他的药的少年,如今消瘦的青衫男人跪在他的面前,脸上还带着笑容。
“我知道医庐的规矩,千金不医,能让大夫出诊的,总是要舍弃一些东西去交换的,现在,我求你了……”
78.第十支伞骨·转(下)
他说 “廖仲和,我求你了……”
他踟蹰着,抬起头,透过那个即使跪着也依然挺拔着的身影,似乎又看到了当年即使腿废了也不肯下跪的少年。
廖仲和这一辈子医治过那么多人,其实说起来,他的第一个病人是钟檐。
钟檐第一次踏进这医馆的时候,廖仲和已经在这个医馆学了七年医,可是比他晚来的学徒都已经出师,可是他却仍然不被允许单独医治病人,是他的资质太平庸了吗?可是老郎中也称赞他资质出众,他十分纠结在意,却也不敢声张。
可是当钟檐踏进这间屋子里的时候,事情有了一些改变。他始终记得那时候的钟檐,晓寒春衫薄。
不久之后,堂里就传来争吵声音,廖仲和见过那么多上门求医的人,少不了被他的师傅轰出去的人,他的师父医病要和眼缘,偏偏和他师父老人家眼缘的人又实在太少,因此,常常便会出现这一幕。
他在门边,听见老郎中说,男儿膝下有黄金,你没有黄金,那就跪一跪吧。
可是后来,他便看见了少年一瘸一拐的出来,他打量了他许久,少年突然失去了一条腿,想必是极其难受的,可是他脸上却没有悲恸的神色,也是那个时候,廖仲和才真正注意到钟檐的。
那段往事,如今想来,原来都是一样的,即使命运百折千回,原本应该长成茂林修竹的男人,却因为命运,隐蔽于闹市,寄生于市井,可是,其实不管再怎么变,倔强是一样的,坚持是一样的……
许久,他才应了一声好,他倒要看看能让钟檐低头的傻子究竟是是什么模样,难道比他自己的腿还有重要,
钟檐回到伞铺的时候,已经是黄昏,日光从瓦片的缝隙中漏下来,一地的碎金子,申屠衍已经醒了,立在大堂中,打量这古朴的建筑,房梁上的雕画,屋顶上的搁着的旧伞,还有案桌上摆在正中间的灵位。
光斑落在恰好落在他的脚边,他迟疑着抬脚去踩,结果扑了个空,又用另一只脚去踩另一个,带着童年也不曾展现出来的探究欲。
这个世界,对于他来说,实在是太陌生了,前世的疾苦与欢愉,搁着记忆这样一道鸿沟,倒也蓬山不见了。
钟檐站在门口,心中涌出一段悲恸来……许是他的脚步惊动了他,他抬起头,朝着钟檐笑笑,收回那一只脚,不好意思的笑笑。
——呆子。
钟檐在心里暗骂,嘴上却什么也没说,倒是申屠衍赶忙从椅子上站起来,指着地上未完成的纸伞,嘿嘿笑,“钟师傅,你做的伞真好看,真是好手艺!”
钟檐继续不说话,心里却想这呆瓦片真是越发呆了,他见钟檐没理他,继续没话找话,又说,“嘿嘿,能嫁给你的姑娘肯定很有福气,这个灵位上供奉的,不知道是谁?”他原本就不怎么认识字,现在就更加不认识了。
钟檐咳了一声,觉得这情景实在是太过于诡异,申屠衍指着自己的牌位,问他供奉的是谁,可是他才不想告诉他是谁,也不想撒谎,于是清清嗓子道,“咳咳,是我媳妇。”
“……”申屠衍觉得尴尬,刚夸了人家媳妇有福气,没想到早就不在了,实在是马屁拍在了码眼上,他沉默着,却觉得有人伸手来扒自己的衣服。
他回过头,看见了钟檐的那一张棺材脸,吓得七魂去了三个半,忙用手掩住不断往下拽的衣物,结巴道,“钟师傅,你看着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不太合适吧”
他的额上又渗出细密的汗珠,在晚风中变得又冷又黏,他心想着,这个钟檐这么凶就罢了,怎么还有扒人衣服的嗜好……
钟檐想着真烦,又不是黄花闺女,捂个什么劲,一把将人的衣服拉到腰以下,看着男子背部青青紫紫的痕迹,有些口子上还结了痂,有些口子上仍旧留了脓水,心中一凛,想着该死的廖仲和摆什么神医架子,再不过来,后背都要烂透了。
“还疼吗?”钟檐的手抚摸着那些细密的伤口,他不懂得医理,也不怎么会照顾人,以前同这个人呆在一块儿的时候,也是他照顾他居多,现在他想着也只能将伤口重新清理一遍,以免发炎烧起来。
申屠衍看见钟檐有所松动,赶紧系上中衣,笑道,“不妨事的,钟师傅,你真是好人。”
钟檐咬牙,恨道,“没办法,其实我想把你扔大街上喂野狗的,可是,我不管你,还有谁管你这块傻木头。”
申屠衍想了想,觉得有道理,可是究竟哪里有道理了,他也说不出,于是他觉得要想清楚这些道理,必须要问清楚,自己和这个钟师傅究竟有什么纠葛,他这么想着,也就开门见山的问了,并且问得相当没有逻辑,“钟师傅,你是我什么人?”
钟檐一愣,失神了一会儿,忽然起了坏心,板着脸道,“我是你爹,快叫爹!”
“……”申屠衍觉得自己背上的冷汗流得越发汹涌了,他是失忆了,又不是智障了……
忽的,门口响起一阵女子的娇笑,他们抬头一看,却是蒋明珠。
这几日,蒋明珠每一日都出门与其他太太们磕牙赌牌,总是早出晚归的,钟檐也不管他,这一日,她回来的,也有些早。
她这一日穿了新作的石榴花样的褙子,心情十分舒畅,原本她还纠结着钟檐一直不肯和他圆房是嫌弃她身子不干净,跟了别人,可是看着这几天钟檐也没有赶他,看样子是接受了她的回来,现在她过得春风满面,也不用面对高宅大院的勾心斗角,不知道有多滋润。
至于男人嘛,寡居了这么久,没个女人家家的,也只不定是什么隐疾呢,人生在世,又怎么能让事事圆满,为此,她很快就接受了,为此他还颇为同情的看了钟檐好几眼。
她刚走到前堂,就瞥见了另外一个男人的身影,“这位是?”
钟檐讪讪,脸上浮现一阵不寻常的红晕,别过脸去,望了望那供在案桌上,瞅着怪别扭的,想着什么时候撤了吧……
蒋明珠自来熟,坐在申屠衍的周围笑道,“是我们家的表兄弟吧,怎么没听你提起来过……”
她脸上虽然笑着,却想,怎么老娘没回来几天,就一帮穷亲戚上门,“不知道要住几天,云宣有很多好玩的……”
钟檐听着蒋明珠讲了一堆有的没的,忽然说,“他以后要住在这里,再也不走了……”
蒋明珠便再也没有开过口。
79.第十支伞骨·合(上)
不过是寻常人家的日子,柴薪小火,温煮红豆。
申屠衍就这样子在伞铺里住下了,除了蒋明珠略微不满之外,其他的,似乎和从前一样,仿佛他只是出了一趟远门,现在回来了。
蒋明珠心里有几分埋怨,她想着这样一个大男人,食量肯定不小,可要白白糟践多少粮食呀,可是,这样的话,她是不敢当着钟檐的面说的,钟檐的情绪一直淡淡的,也没有特别挽留的意思,跟没有驱赶他出门的意思,蒋明珠心里没有底,不知道钟檐心里想的是什么。
二来,她现在还没有坐稳着钟家主母的位置,犯不着为了这么一件小事得罪了钟檐,找不痛快。
可是她想着总归不能白吃白住吧,于是她非常旁敲侧击的让着大块头把院子的柴劈了,去给水缸里的鱼换个水啊,炉子里的红豆煮干了快去看看……申屠衍没有任何表情走了过去,蒋明珠心里不乐意了,怎么会有这么不是抬举不懂规矩的人?
等到她独自生着气跟隔壁朱寡妇磨完嘴皮子回来,发现屋子里重新打扫了一边,柴也劈了,水缸也加满了,桌子上还多热乎乎的菜。
蒋明珠顿时脸上堆成了花,“这怎么好意思?怎么让客人动手?”
那一天以后,屋子里的大事小事蒋明珠统统丢给了申屠衍,虽然她以前也没怎么操心过,这个男人看起来五大三粗的,干起家事来,简直连女子也及不上。但是她心里却是鄙夷的,一个男人,不去求功名问前程,偏偏干起这喜煮女红来这样顺手,可不是没出息。
那一日,钟檐回家吃晚饭,听着蒋明珠将这一日的伙计都揽在自己身上,好好说了一通,申屠衍也不言语,只是微笑着听。
钟檐夹起一根油亮亮的青菜,放入嘴中,眉头皱了皱,“你做的?”
“对呀对呀,相公多吃点!”蒋明珠忙给他夹菜。
钟檐哦了一声,再也没有说话。
——他已经将近一年没有吃到这个味道。
钟檐每一日都要去廖仲和那里,早出晚归的,申屠衍和蒋明珠相处的还算不错,虽然蒋明珠很多时候觉得,家里只是多了一根活动的木头桩子。
直到有一天。
那一天,蒋明珠从外头回来,她这一日穿了大红的罗裙,被很多人称赞了一番,即使是路过的县丞老爷也看了她许久,说了什么酸不溜秋的恨不相逢未嫁时。一个女人,即使已经过了花信,仍旧是喜欢男人称赞的。可惜钟檐连正眼也不会看她一眼。
她一进门,就看见申屠衍在擦拭桌案,她心中暗道,又一块木头。
她自顾自地想着,没留心脚下的门槛,狠狠的绊倒在门槛上,“哎呦——”申屠衍听到声音,转过来,手一划,手上在擦拭的排位也跌在地上,摔了个支离破碎。
“你——你——竟然摔了相公最宝贝的前妻的灵位。”蒋明珠的声音已经开始发颤,“平时连我也碰不得!你——祸事了——”
钟檐木木,弯下腰腰去捡那些碎片,却发现越发困难,他刚才掉落了牌位,很大程度上不是因为蒋明珠突然的叫声,而是因为他的指关节僵硬,再也握不住东西。
蒋明珠见申屠衍动作缓慢,。也过来帮忙,她拾起那片碎片,忽然脸色骤变,一双眼睛紧紧盯着牌位上的字,似乎要把它看出一个窟窿眼来。
“亡妻……申屠……”她的嘴唇发抖,几乎难以将这句话完整的念下去。申屠衍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双眼空洞看着这个女子对自己投来惊诧和怨毒。
颀长的黑影款款而来,遮住了原本斜射进来的日光,他们抬起头,便看见站在门槛前面的男子,眼波幽深,却不知道在想什么。
“相公,我发现一个顶巧的事情,你瞧,这牌位上的女子,竟是和表哥一个名的……”蒋明珠嘿嘿笑着,想要掩饰着自己的心虚,还有忽略这竟乎荒诞的事实。
一定是自己想错了,蒋明珠不断的对自己说,可是门槛上的男人,因为微微垂着头,睫毛也低垂着,终于缓缓抬起头,目光里晕开出一片清明,开口道,“不是巧合,灵牌上的人,就是他……”
蒋明珠终于半句话都说不出了,她活了大半辈子,公鸡打架,母猪上树,什么没有见过,哪里见过这样荒诞的事情,以至于很久之后,她上了阁楼,仍然没有缓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