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剑又刺向太阳 上——原三生
原三生  发于:2015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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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力道:“有。”

陆三金道:“什么法子?”

丁力道:“别人跟我说实话,我也一定对他说老实话。”

他微微笑着,拍了拍陆三金的肩头,道:“你刚才已经跟我说了老实话,你一定早就明白,要别人对你诚实,只有先以诚待人。我以前一直想不通,你的运气为什么总是那么好,总是福星高照,现在我才知道,你的运气是怎么来的。”

运气只不过是一点点智慧、一点点谨慎、一点点处处留意的习惯、再加上一点点手法和技巧而已。

当然,运气绝不会从天上掉下来的。

陆三金大笑,道:“我是个粗人,我不懂你这些道理,可是我总算懂了一件事。”

丁力道:“你知道我已准备说实话。”

陆三金点点头,道:“我很期待,所以我已在准备听。”

丁力道:“将秘密泄露给我的人,是个——黑衣人。”

陆三金道:“嗯,黑衣人。”

龙门镖局的大厅里,忽然变得没有声音了,陆三金板着脸,盯着丁力。

只有丁力一个人还在笑,笑得还是那样讨人喜欢。

他忽然发现陆三金不笑的时候,样子变得很可怕,很难看,就像是忽然变了一个人。

丁力道:“我说的是老实话。”

陆三金开始冷笑起来。

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

实话通常都比谎言还要伤人。

我们怕得罪人,怕给别人添麻烦,在意别人怎么看自己,这样在无形中漠视了自己的真实意愿。

其实,无论什么时候,都该说出你真实的想法。

只要愿意沟通,你会发现,事情比你想得简单得多。

第二十章:正大光明

丁力看着陆三金的方脸,笑着道:“陆老板,你这样的脸这样笑的话不好看。三个月前,黑衣人送了封信来,说他可以将你们的秘密泄露给我,条件是我劫镖之后,要分给他七成,我如果愿意接受他的条件,就得先将这封信吃了。”

陆三金问道:“吃了?你接受了他的条件?”

丁力点点头,微笑着道:“我当着他的面吃的,糯米饼的信纸、必胜客番茄酱写的字,味道还不错。所以过了不久,黑衣人就送来了第二封信。”

陆三金眉毛跳着道:“信上是不是告诉你,我们从开封运到金陵那趟镖的秘密?”

丁力呵呵道:“不错。”

陆三金忍不住道:“所以你就设计去劫下了那趟镖?”

丁力笑笑道:“我当然还得先把那封信吃了,这一次是江米饼的信纸、肯德基辣椒酱。”

陆三金问道:“你劫下的那批货,是不是真的分了七成给那个黑衣人?”

丁力笑了笑道:“我们虽然有点不甘心,可毕竟是弄了三万两银子,为了第二次生意,就只好照办。”

陆三金喜道:“这么多的银子,你是怎么送给他的?”

丁力苦笑道:“我劫下了那趟镖之后,换成安平老号的银票,在做第二笔生意的时候,吃了他的棒子面信纸、老干妈牛肉酱之前,把银票交给了他。”

陆三金迟疑道:“所以你直到现在为止,没有见过他的真面目。”

丁力叹了口气道:“他戴着的蒙面丝巾质量不错,我甚至连他是男是女,是老是少都不知道。”

陆三金怒道:“你难道就不想知道?”

丁力笑着道:“我怕他下一次给我吃麦当劳苦瓜酱。”

陆三金目光闪动,道:“看来写信给你们的那个黑衣人,不但对我们的行动路线了如指掌,对你们的行踪也是知道得很清楚。”

丁力有些哭笑不得的说道:“我们一向是东游西荡人在江湖飘,居无定处四海为家天当被地为床,可是无论我们走到哪里,他的信都从来也没有送错过地方。”

陆三金皱起了浓浓的眉毛,他实在猜不出这个神秘的人物是谁?

丁力和小苟当然也猜不出。

即使是看着陆三金方方正正的眉毛,也猜不出。

丁力笑道:“我们知道的,就只有这么多了,所以你请我喝了这么多的女儿红,实在是有些浪费……”

陆三金忽然打断了他的话,道:“你至少还知道一件我不知道的事情。”

丁力疑道:“哦。是什么?”

陆三金笑着道:“你当然一定知道,那个人的高矮胖瘦?”

如果知道一个人的高矮胖瘦,或许也可以知道一个人是谁!

丁力承认,点头道:“你很高!他的个子很高。如果要是在江湖之中转悠的话,十天半个月三年五年,不一定能够碰到一个这么高的人。”

陆三金笑了笑,道:“高,高家庄的高,高人,确确实实是高人。我这三趟镖都是贪官污吏贿赂纪纲的红货,难道这个黑衣人和纪纲有仇?

好,很好!个子很高,好!有仇!更好!走,再喝一杯,我跟你们走,我真的想见识见识这位高人。”

“为什么跟我们走?”汪汪叫的小苟有些不明白。

“因为我和纪纲也有仇!而且,我还知道你们和纪纲也有仇!”陆三金神色一沉。

“我们是和纪纲有仇!你和纪纲能有什么仇?有仇!有仇你为什么还要为他走这三趟镖?!”汪汪叫的小苟还是有些不明白。

强盗不禁和镖局有仇,强盗和官差当然是也有仇。

虽然说官?匪?一家亲,但是实际上官官相护,才是天荒地老人人尽知的秘密。

陆三金缓缓地说道:“纪纲曾多次伪造诏书,敲诈我的盐场,又诬陷江南的权贵巨商,借以勒索重金。他还砸碎了我所有的织布机,所以我一直想要杀他。我为他走镖就是为了要接近他,然后再杀了他。”

丁力叹了口气,道:“你绝不是纪纲的对手,高人真的是高人,他这是在救你的命!”

陆三金笑了笑道:“所以我才要去谢谢他,请他喝酒。”

一个有些恨铁不成钢的男人声音道:“为什么请我喝酒?谢谢我抢了你的东西?唉,你这个人就是这一点不好,这么久才想起来请我喝酒。”

这个男人大约有二十五六岁左右,因长期曝晒的黝黑皮肤闪耀着健康的亮光。

他或者算不上是英俊小生,可是接近九尺的高度,宽肩窄腰长腿,坚实贲起的肌肉没有半寸多余的脂肪。

灵活多智的眼睛、高挺笔直的鼻梁、浑圆的颧骨、国字形的脸庞,配合着棱角分明的嘴边、那丝充满挑逗意味的洋洋笑意,实在有着使任何女性垂青的条件。

一身隆和祥手工缝制的真丝黑衣,蒙面黑巾在脖子上随风飘动,腰挎三尺长剑,算不上风流倜傥,但如果是换成白衣,却可以说的上是玉树临风。

“聪明的丁力?”

“我是。”

“汪汪叫的小苟?”

“我是。”

“金毛吼!陆三金?”

“我是。”

黑衣人笑着道:“好酒,好酒!”只见他仰头用力闻着,从桌子上飘去的酒香,说道:“果然是好酒!”

小苟笑道:“这位黑衣大哥,你并没有品尝,怎么知道此酒美恶?”

那黑衣人道:“你一闻酒气,就该知道这是藏了九十二年的绍兴女儿红,岂有不好之理?”

陆三金自幼生活于富贵人家,于酒道上的学问已着实不凡,早知道这是九十年左右的女儿红,但要辨出不多不少恰好是九十二年,却是不能。

料想这书生多半是夸大其辞,笑道:“兄台若是不嫌,便请过来喝几杯如何?”

那黑衣人摇头晃脑的道:“你我素不相识,劫你红货,已是得罪;萍水相逢,偷闻酒香,已是干扰;如何再敢叨扰陆兄美酒,那是万万不可,万万不可。”

陆三金笑道:“四海之内,皆兄弟也。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闻兄之言,必然是酒林前辈,在下正要请教,不必客气。”

那黑衣人慢慢踱将过来,深深一揖,说道:“既然如此,就多谢了。”

小苟当即斟了一碗酒,递给黑衣人,道:“请喝酒!”

黑衣人见小苟递过酒碗,却不去接,说道:“陆兄虽有好酒,却无好器皿,可惜啊可惜。”

陆三金道:“三五好友小酌痛饮,只有些粗碗粗盏,兄台将就着喝些。”

黑衣人摇头道:“万万不可,万万不可。你对酒具如此马虎,于饮酒之道,显然是未明其中三味。饮酒须得讲究酒具,喝什么酒,便用什么酒杯。喝汾酒当用玉杯,唐人有诗云:‘玉碗盛来琥珀光。’可见玉碗玉杯,能增酒色。”

陆三金只好道:“正是。”

黑衣人说道:“关外白酒,酒味是极好的,只可惜少了一股芳冽之气,最好是用犀角杯盛之而饮,那就醇美无比,须知玉杯增酒之色,犀角杯增酒之香,古人诚不我欺。”

陆三金于天下美酒的来历、气味、酿酒之道、窖藏之法,已十知九八,但对酒具一道却一窍不通,此刻听得黑衣人侃侃而谈,大有茅塞顿开之感。

只听他又道:“至于饮葡萄酒嘛,当然要用夜光杯了。古人诗云:‘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要知葡萄美酒作艳红之色,我辈须眉男儿饮之,未免豪气不足。

葡萄美酒盛入夜光杯之后,酒色便与鲜血一般无异,饮酒有如饮血。岳武穆词云:‘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岂不壮哉!”

汪汪叫的小苟连连点头,他读书甚少,听得黑衣人引证诗词,于文义虽然不甚了了,只是岳鹏举“笑谈渴饮匈奴血”一句,确实是豪气干云,令人胸怀大畅。

黑衣人又道:“至于说高粱美酒,乃是上古之酒。夏禹时仪狄作酒,禹饮而甘之,那便是高粱酒了。陆兄,世人眼光短浅,只道大禹治水,造福后世,殊不知治水什么的,那也罢了,大禹真正的大功,你可知道么?”

陆三金、丁力和小苟齐声道:“造酒!”

黑衣人拍案道:“正是!”四人一齐大笑。

黑衣人又道:“饮这高粱酒,须用青铜酒爵,始有古意。至于那米酒呢,上佳米酒,其味虽美,失之于甘,略稍淡薄,当用大斗饮之,方显英雄气概。”

丁力问道:“在下草莽之人,不明白这酒浆和酒具之间,竟然有这许多讲究。”

黑衣人想了想,咂咂嘴说道:“如果是百草美酒,乃采集百草,浸入美酒,故酒气清香,如行春郊,令人未饮先醉。饮这百草酒须用古藤杯。百年古藤雕琢成杯,以之饮百草酒则大增芳香之气。”

陆三金想了想道:“百年古藤,倒是很难得的。”

黑衣人正色道:“陆兄言之差矣,百年美酒比之百年古藤,可是更为难得。你想,百年古藤,尽可求之于深山野岭,但是百年美酒,人人想饮,一饮之后,便没有了。一只古藤杯,就算饮上千次万次,还是好端端的一只古藤杯。”

陆三金心悦诚服道:“正是。在下无知,承先生指教。

黑衣人又道:“要是梨花酒呢?就该用翡翠杯。白乐天杭州春望诗云:‘红袖织绫夸柿叶,青旗沽酒趁梨花。’你想,杭州酒家卖这梨花酒,挂的是滴翠一样的青旗,映得那梨花酒分外精神,饮这梨花酒,自然也应该是翡翠杯了。

饮这玉露酒,当用琉璃杯。玉露酒中有如珠细泡,盛在透明的琉璃杯中而饮,方可见其佳处。

饮你这绍兴女儿红须用古瓷杯,最好是北宋瓷杯,南宋瓷杯勉强可用,但已有衰败气象,至于元瓷,则不免粗俗了。”

陆三金,丁力,小苟三个人见他滔滔不绝,犹如长江之水,不禁是目瞪口呆。

陆三金笑道:“先生既知道此是美酒,又说英雄好汉,非酒不欢,却何以不饮?”

黑衣人叹口气道:“我早已说过,如果没有佳器,徒然糟蹋了美酒。”

小苟汪汪叫道:“你胡吹大气,说什么翡翠杯、夜光杯,世上哪里有这种酒杯?就算真的是有,也不过一两只,又有谁能一起备齐了的?”

黑衣人摆了摆手道:“讲究品酒的雅士,当然具备。似你们这等牛饮驴饮,自然什么粗杯粗碗都能用了。”

陆三金问道:“你是不是雅士?”

黑衣人轻轻地点头道:“说多不多,说少不少,三分风雅是有的。”

丁力哈哈大笑,问道:“那么喝这八种美酒的酒杯,你身上带了几只?”

黑衣人一本正经道:“说多不多,说少不少,每样一只却是有的。”

小苟汪汪叫嚷道:“牛皮大王,牛皮大王!”

一句话没有说完,只见黑衣人伸手入怀,掏了一只酒杯出来,光润柔和,竟然是一只羊脂白玉杯。

三个人吃了一惊,就不敢再说下去,只见他一只又一只,不断从怀中取出酒杯,果然是翡翠杯、犀角杯、古藤杯、青铜爵、夜光杯、琉璃杯、古瓷杯无不具备。

他取出八只酒杯后,还继续不断取出,金光灿烂的金杯,镂刻精致的银杯,花纹斑斓的石杯,此外更有象牙杯、虎齿杯、牛皮杯、竹筒杯、紫檀杯等等,或大或小,种种不一。

众人只瞧得目瞪口呆,谁也料想不到这黑衣人怀中,竟然会藏了这许多酒杯。

黑衣人得意洋洋的向小苟道:“怎么样?”

小苟禁不住咂了咂嘴,想了想问道:“要是按照你所说的八杯齐饮,味道如何?”

黑衣人大笑着道:“八杯齐饮,甘美无穷。这些在古书上是有得说的。”

黑衣人将女儿红倒入古瓷杯一饮而尽,笑着道:“我是石杵!你们可以称呼我是东风破!”

三个人一饮而尽,齐声道:“久仰久仰,我们真的是没有听说过。”

石杵端起一杯女儿红一饮而尽,笑着道:“五年前,我在太湖边上救过逍遥子的命!”

三个人一饮而尽,齐声道:“一剑刺伤慕容过的那个年轻人?”

石杵端起一杯女儿红一饮而尽,笑着道:“我和慕容过有仇,听说纪纲是他的表哥,所以我忍不住就抢了他的东西,你们不会怪我吧?”

三个人一饮而尽,齐声道:“必须的,就算是杀了他也是应该的。”

端起一杯女儿红一饮而尽,小心翼翼的收好酒杯,解下脖子上面的黑丝巾,石杵把七十二颗明珠包了起来,晃了晃,笑着道:“这酒喝起来没有劲,我要去换酒,谁跟我去喝烈酒?”

三个人一饮而尽,齐声道:“走!换酒!”

石杵看了看陆三金,道:“你也去,龙门镖局不要了?家人都安排好了吗?”

陆三金笑了笑说道:“龙门镖局都已经没有钱赔明珠了,家人也已经送去了扶桑。”

丁力一边迈步一边问道:“你准备怎么做?”

石杵已经转身,道:“我准备创立一个杀手集团,杀尽所有的坏人,世人千夫所指的、无恶不作的坏人。”

“有没有起个响亮的名字?”丁力问道。

“正大光明!怎么样?响亮不响亮?”

“正大光明!响亮!汪汪叫的响亮!”汪汪叫的小苟蹦蹦跳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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