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一朵美腻的白莲花(糟蹋白莲花什么的最喜欢了!)上——钟晓生
钟晓生  发于:2015年04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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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黑狗本是重庆地界上一个杀烧抢掠无恶不作的小混混,

他本以为自己这一辈子只会害人,不会救人,却没想到一颗炸弹将他的人生完全改变了。

是救一个傲慢清高的大少爷?

是救一个从没打过仗的军人?

是救一百万平民老百姓?

还是自己腐朽的灵魂被拯救?

这是一个从痞子到英雄的成长的故事

本文又名《我与高岭之花的一生》《践踏白莲花什么的最喜欢了》《我的白莲花男友》《我与高岭之花不得不说的故事》《小混混和大少爷》《白莲花人人得而糟蹋之》《拯救》

内容标签:民国旧影 军旅

搜索关键字:主角:钟无霾,叶荣秋

编辑评价:

黑狗是重庆地界上一个无恶不作的小混混,跟着黄三爷混日子。黄三爷看上了傲慢清高的叶家少爷叶荣秋,他也跟着欺负这个在他眼里冷艳高贵的白莲花。

他本以为自己这辈子只会害人,没想到日本人在重庆上空丢下的炸弹改变了这一切。国难当头,他和叶荣秋在这乱世之中会有怎样的纠葛……

这是一个痞子在乱世中成长为英雄的故事,文章以抗日战争为背景,大气深沉。人物性格生动,黑狗粗俗的痞子范儿,叶荣秋冷艳的白莲花范儿,都被刻画的淋漓尽致。

就是这样的俗人,在国仇家恨中,慢慢成长,改变着自己、爱人、国家的命运。

第一章

黑狗坐在马路牙子上抽烟,他的正对面是一个高门大院——那是重庆的布匹商人叶向民叶老板的家,叶公馆。黑狗脚边已经有七八个烟头了,这昭示着他究竟在这个地方坐了多久。

街上很热闹,最近尤为的热闹,因为国民政府把首都迁到重庆来了,各路人马像潮水一样涌进山城重庆,整个城市鱼龙混杂,倒也比从前多了几分热闹和生气,但这种生气之中又掺杂着死气,鲜活而又沉闷,扭曲。这是一种无法解释的矛盾——因为这一年是1937年。

一个穿着补丁短打的十四五岁的男孩怯生生地走近黑狗,试探地捡起他脚边的一个烟头,然后立刻退开一步,等待黑狗的反应。黑狗只是看了他一眼,并没有说什么,默认了他的行为,于是那男孩又重新靠了上来,蹲下身捡地上其他的烟头。

黑狗知道这些人是做什么的。他们捡了别人丢掉的旧烟头,将里面剩下的烟丝取出来,用卷烟纸重新包裹,然后廉价贩卖。

在那男孩捡起第四个烟头的时候,黑狗出其不意地伸脚踩住了那男孩的手,张嘴吐出一串叫人听不懂的话来:“sonotabakoikuradesuka?”

男孩被他问得一愣一愣的:“啥……你说啥子?”

黑狗道:“ikura?”

男孩又愣了一下,表情变得十分惊恐,小小的身躯颤抖起来:“你、你、你是日本人?!”

黑狗用力吸了口烟,朝那男孩一喷。浓烟喷在男孩的脸上,男孩立刻流着眼泪咳嗽起来。他用力拔出自己被黑狗踩住的手,烟头也不捡了,连滚带爬地向后跑去,一边跑一边恐惧地地喃喃着:“日本鬼子来了……鬼子来了……”

黑狗哈哈大笑。他喜欢看别人惊慌失措的表情,这让他感到愉悦。因为他自己很久没有体会过这种感情了。因为他丢失了他的灵魂。

捡烟头的男孩离开后,黑狗又重新点了一根烟,继续盯着对面的大门。

没多久,大门开了,从里面走出来两个年轻男人,走在前面的约莫二十来岁年纪,肤白无髯,相貌清秀英俊,身材高挑瘦削,穿着笔挺的西服;走在后面的那个三十来岁年纪,穿着长袍马褂,亦步亦趋地跟在年轻男子的背后。

黑狗等的人出来了,于是他掐灭烟头,双手插进兜里,吊儿郎当地穿过马路,在距离那两个男人三四米距离的地方停下。

穿着西服的年轻男人看见他,一张俊脸黑成了炭:“又是你。”

黑狗对他歪着嘴痞痞地笑了笑:“叶二公子中午好,我替黄三爷问候你。”

这位叶二公子就是叶向民的第二个儿子叶荣秋,今年二十二岁,在重庆的这些公子哥里是出了名的清高和傲慢。曾有位和叶家有生意往来的香港商人说过,叶二公子的笑容就像香港的雪,生平能见到一次就已是荣幸。而黑狗口中的黄三爷,则是重庆地界上的一位大佬——如今重庆市数一数二的大佬。

其实说起来,叶家早在清末的时候就已在重庆的商圈里崭露头角,生意做的最大的时候整个四川省的布商都要唯叶家马首是瞻,然而民国之后因为当家人一些错误的决断,又逐渐没落了,尤其近些年时局越来越差,生意也越来越难做,叶家如今的铺子只剩下二十年前的十之一二,收入不过勉强维持着上等人的体面罢了。而这黄三爷与叶家正正相反,听说他年轻的时候还在叶家做过小工,他是这十年里才出头的,并且迅速崛起成为了重庆的大佬——叶荣秋是顶顶瞧不上这位大佬的,因为他认为黄三爷发的是国难财。越是乱世,烟酒赌博的生意就做是好做,多少人倾家荡产贩儿卖女就为了换那一口大烟的快乐,而政府分身乏术,腾不出手去管这些家伙。因此黄三爷靠着这些勾当当上了呼风唤雨的人物。

叶荣秋瞧不上黄三爷,可偏偏黄三爷很瞧得上叶荣秋。许是坐的位置高了,眼界也变得高了,多少投怀送抱的美人黄三爷都不肯要,偏偏就看上了难啃的硬骨头叶荣秋。

是的,他看上了叶荣秋。黑狗第一次听见的时候可觉得新鲜:男人也能看上男人?墙上凿个洞也能杵,为啥非得杵男人的屁股眼子?

黑狗是黄三爷的一个得宠手下,他在这里,就是黄三爷派他来的。黄三爷让他看住了叶荣秋,把他每天做的事、去的地方、见的人都汇报给自己,如果叶荣秋和什么人太亲近,不管男的女的,黑狗都可以用三爷的名义给那人点教训,让那人从此再也不敢在叶荣秋面前出现。

如今黄三爷坐大了,想在重庆活下去的人都得畏着他,叶家也不例外。他想要叶荣秋,不管是生的熟的,完整的还是零散的,勾勾手指就能办到。可他偏不,他要一点一点的打散叶荣秋的傲骨,直到他心甘情愿地跪在自己脚边做自己的禁脔。

而他之所以派黑狗来执行这个任务,因为他觉得黑狗是最适合的人选。黑狗就像他的名字一样,他是一条恶犬,而且是野生的藏獒,他凶狠、不通人情,对于任何事情都漫不经心,他没有执念,从来没有见过他为了一个人、一件东西而上心过。

看得出叶荣秋已经很生气了,但是他的涵养让他克制着,恶狠狠地剜了眼黑狗,就坐上了已在路边候着的黄包车。

黄包车起驾,叶荣秋不紧不慢地在后面跟上。坐在车里的叶荣秋余光瞥见后面那个晃晃荡荡的身影,用标准的重庆话小声骂道:“龟儿子。”

黄包车在一家茶馆门口停下,叶荣秋走下车。茶馆的门口有一个卖报小童正在吆喝:“大事件!大事件!战场前线情报!上海沦陷!部队征兵征粮!支援前线!”

叶荣秋用力地皱了下眉头:“连上海也沦陷了?”他掏出一个铜板,从卖报童那里接过报纸,进了茶馆,往楼上雅间去了。黑狗没有跟上去,在茶馆前坐了下来,又点上了一根烟。

今天叶荣秋约了一位老同学在茶馆里见面。这位老同学名叫冯甄,是叶荣秋难得看得入眼的人。冯甄家境平庸,但是文采斐然,在大学时曾是诗歌社的社长,叶荣秋很欣赏他写的诗。两人约好了今日一起吃晚饭,冯甄会带上自己最近的诗集,再顺便聊聊最近发生的国家大事。

叶荣秋到的时候冯甄还没有来,于是他拿出在楼下买的报纸看了起来。

战报其实只占了版面很小的一块,如果有捷报的话倒是可以占一整个版面,可惜没有胜仗——从战争开始到现在,连连败退,几乎没有打赢过一场仗——哪怕是小小的一次交火。

叶荣秋看得气闷,随手将报纸丢到一边。老同学不来,他没有事可做,便胡乱地想起了心思。

他想起了自己第一次遇见黑狗的情形。

那是两个月前的一个晚上,他和朋友在火锅店里吃完火锅,走到楼下,他的脚夫拦住了他,示意他晚一点出去,因为门口有人正在闹事。

两分钟以后,外面的动静平息了,他在仆人的保护下出了茶馆,看见外面令人惊心胆战的狼藉景象。闹事的一共有六个人,其中五个人都如同烂肉一般躺在地上,满地都是血,有的人头脑还汨汨往外冒血,让他疑心这些人是否都已经死了。只有一个人还站着,那人靠在墙上,一只手里提着一根沾满鲜血的钢棍,另一只手里捏着一根烟,时不时吸一口,然后长长地吐出一口烟。

仆人小心翼翼地护送着他走进那人所在的巷子,从那人面前走过的一瞬间,他侧目看了那人一眼,这才发觉那人脸上身上也全都是血。然而那人的表情很安逸,眼神空洞麻木,仿佛他身上的血不是他流的,地上躺着的人也不是他打的。

叶荣秋忍不住心里的厌恶,在擦身而过的瞬间冷冷地说:“有本事就去打日鬼子。”他倒是骄傲地很,并不畏惧这罗刹,可他的仆人显然怕极了,听到了少爷的话,缩起脖子加快了脚步护着少爷往前走,生怕黑狗尚未打得痛快。但是黑狗并没有与他们为难,仿佛根本没有听见这句话一般,依旧寂寞地抽着烟。

走出了那条巷子,叶荣秋又不屑地补上了一句:“垃圾。”他自是不会承认,他心里其实也是有些害怕的。

后来叶荣秋知道,那天晚上的那个男人就是黑狗,并且他从仆人那里得知,那晚是黑狗一对五,而他是最后唯一站着的那个人。

叶荣秋打心底里厌恶这些成天斗狠逞凶的流氓混混,他心想,这些人活着还不如死了,就应该让他们去战场最前线堵日本人的子弹眼。叶二少爷也厌恶日本人,因为日本人搅了他修身养性的清静。但是如果叫叶二少爷上阵打鬼子,他也是不愿的。因为他自命不凡,自以为是上人,他的命金贵的很,这些有伤性命的事情应该交给那些下人去做——譬如黑狗,譬如黄三爷,譬如马路上千千万万嘈杂的、令人生厌的家伙。

想到这里,叶荣秋忍不住又拿起报纸看了看。上海沦陷。沦陷这两个字让他觉得心里有点堵。

叶荣秋在茶馆里等了将近半个小时,冯甄还没有来。按理说冯甄应当是一个守时的人,并不会迟到那么久。他想起蹲守在楼下的黑狗,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于是赶紧跑下楼去。

茶馆的门口闹哄哄的,人群围了个圈,不知在围观什么。叶荣秋拨开人群走了进去,看清里面的情形,顿时倒抽了一口冷气。

冯甄倒在地上,脸上青一块紫一块的,嘴角还有淤血。他的眼镜落在一旁,眼镜腿儿断了一条,一边的镜片碎成了蜘蛛网。黑狗骑在他身上,笑嘻嘻地将手里点燃的烟往冯甄嘴里塞:“来噻,吸一口,巴适地很。”

叶荣秋气得发抖:“你!住手!”

黑狗回头,看见叶荣秋,又笑了起来,指着叶荣秋对冯甄扬扬下巴:“喏,三爷看上了他的屁股,叫我来看管他的屁股,莫叫别个碰了。你晓得不?晓得,往后就离他远点。”

顿时所有围观群众的目光都聚集到了叶荣秋身上,包括冯甄,也诧异地盯着叶荣秋。叶荣秋只觉被人当众狠狠抽了一巴掌,一阵天旋地转,脸火辣辣的疼。他瞬间起了扑上去狠狠掐死黑狗的念头,然而他是个有涵养的读书人,做不出这样的事。

叶荣秋涨红了脸勃然大怒道:“你闭嘴!龟儿,回去告诉黄三,叫他滚球!我叶三跟他势不两立!”

第二章

叶荣秋平生头一次面前丢了这样大的人。读书人的脸皮都很薄,他受不了别人的指点,撂下一句狠话后,也顾不上被黑狗压在地上的冯甄,推开人群转身就走,简直就是乱晃而逃。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荒唐的事,男人和男人之间的事情他并不是没有听说过,可他惯来瞧不起那些腌臜的人,更不会与他们同流合污——他是有未婚妻,未婚妻在武汉,等到明年他就要和她结婚。黄三爷的行为和黑狗的语言对于他而言是莫大的侮辱!

黑狗看着叶荣秋落荒逃跑的身影,不由嘿嘿笑了起来。他喜欢极了叶二少爷的反应,他最喜欢看衣着光鲜的“上人”惊慌失措的表现,这实在太有趣了。

黑狗松开冯甄,拔腿往叶荣秋离开的方向追了过去,冯甄一把抓住了他的腿,摸索到自己瘸了腿的眼镜歪歪斜斜地架到鼻梁上。他仰起头愤愤地看着黑狗:“你怎么可以这么侮辱茂实的人格?他是个读书人!你应该为你的出言中伤向他道歉!”茂实是叶荣秋的字。

黑狗好笑地看着他:“侮辱读书人?”他扬了扬拳头,“我还揍了读书人。”

他想要把腿从冯甄怀里抽出来,冯甄却紧紧抱着不松手:“我不管你的什么黄三爷,你不该阻止我和他见面!我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告诉他!”

黑狗终于把腿抽出来,屈膝要往冯甄身上踢,但是冯甄的下一句话让他的脚在半空中停了下来。

“我马上就要离开重庆了,我想当面和他道别。”冯甄这样说到。

叶荣秋怒气冲冲地回了叶公馆,一进屋,就把客厅里的青花瓷花瓶摔了。他的仆人阿飞急匆匆地跟进来,看见地上碎片,皱了下眉头,招手叫来一名女佣:“快点把这里收拾了,去叫厨房做一盅去火的冰糖雪梨送来。”然后他追上叶荣秋,好言哄道:“少年,您别气坏了身子。”

叶荣秋理都没理他,径直上楼进了自己屋,重重把门摔上,落了锁。

叶荣秋自己在屋里发了好一会儿火,终于想起被他丢在茶馆门口的冯甄,开始后知后觉地感到歉疚。不管怎么说,冯甄是因为他才会被黑狗为难,他一个人跑了回来,也不知道黑狗会怎么处置冯甄。叶荣秋心里真是恨得咬牙切齿,恨不得日本人现在立刻往重庆投几颗炸弹,赶紧地将黄三爷和黑狗都炸死这世界才清静!

就在这个时候,外面响起了敲门声。

“少爷,有人来了。”阿飞在门外低声道。

叶荣秋大声道:“滚!全都给我滚!我谁也不见!”

门口安静了一会儿,阿飞又道:“是冯甄……”

叶荣秋愣了一下,怀疑自己听错了,直到阿飞在门外又重复了一遍,他才从床上跳起来,捡起刚才自己生气时揉成一团丢在地上的西装,穿上一个袖子后又把它脱了,从衣柜里取出一件新的西装穿上,这才开门下了楼。

冯甄就站在楼下的客厅里,身上灰扑扑的,脸上还带着伤,坏掉的眼镜被收了起来,使得他的眼神显得呆滞。叶荣秋忙跑上前去,欣慰地拦住他:“冯兄,我真是对不住你,因为我让你受苦了。你还好吧?那条狗没有为难你?”

“狗?”冯甄愣了一下,才知他说的是黑狗,苦笑道:“还好,你走了之后,他就把我放了。”

叶荣秋对阿飞吩咐道:“叫人去准备热水给冯兄洗澡,让阿娣去准备晚饭。”边说边搀着冯甄往楼上走,

冯甄忙拦住他,道:“不必了。我今天来找茂实有两件事,说完我就走了,回去还要收拾东西。”

叶荣秋停下了脚步,困惑地看着他:“哪两件事?”

冯甄从怀里掏出一本自己装裱的诗集,上面还有一个大大的黑脚印,是黑狗留下的。他用袖子摸了摸那个脚印,抹不掉,有点赧然地递给叶荣秋:“这是我从大学以来写的所有诗中我觉得拿得出手的,都装订在一起了,难得茂实欣赏我的拙作,送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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