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嚣尘上 上——YY的劣迹
YY的劣迹  发于:2015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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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我给你下套,是你自己说的,欢。”JOHN正色道:“像这样过日复一日被安排好的生活,你觉得活得和牲畜没有两样。难道你现在就打算认命了吗?”

“我可没这么说。”严欢咕哝着。

“但你也和其他人一样,在这条路上一直走着。”

“够了!”

严欢突然大喝一声,“不然还能有什么办法!去街头当小混混?或者现在洗心革面当个好学生?我没那天分!我除了照他们规定的路走下去,浑浑噩噩不清不楚地过一辈子,还能干什么?”

意识里,JOHN寂静了好久。发了一通大火的严欢这才回过神来,自己好像不知不觉把JOHN当成出气筒,来发泄平日里的压抑和不满了。

“抱歉,JOHN,我……”

“组个乐队吧。”

“啊?”

“组个乐队,欢。然后找出自己心里最想要的究竟是什么。”

在JOHN说出那番话的几天后,严欢虽然当时没当一回事,其实脑海里一直忘不掉那个念头。

这天,便在学校里神不知鬼不觉地对李波说出来了。

“你说,要是组个乐队会怎样?”

“你说什么!组乐队?”李波一脸兴奋,“好啊,千万要带上我一个,这可是泡妞神器!到时候往台上一站,多少姑娘冲我们抛媚眼,嘿嘿。”

严欢烦躁道:“谁说组乐队就是为了泡妞?”

“不然还能有什么?”

“比如找出自己的理想,寻找生命的意义……什么的。”

严欢一句话没说完,那边李波已经捧着肚子大笑起来。“哎呦喂!大哥,你别逗我了!你个小屁孩想这些干什么呀?”

严欢恼羞成怒,狞笑着狠狠一拳打在他肚子上,直把李波打得脸色泛青。

“我不是在开玩笑,跟你说真的。”

“唔!咳咳,我懂,我理解,别动手!”李波捂着肚子,“这下手真狠,都快把我打出内伤了。严欢,我问你,怎么突然想到要组乐队?”

“没什么,就是突然觉得每天过这日子很无聊。想要是组一个乐队的话,会变成什么样?”严欢撑着头看着窗外,“会不会发生一些改变?”

“那就试一试。”李波道:“你有空在这里想那么多,还不如放手干一番。到时候你就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了。”

“……”

“怎、怎么?干嘛这样盯着我看?”

“没,我只是想,偶尔你也能说出一两句人话。”

就这样,在吉他上还是一只初生牛犊的严欢,开始组建乐队。

首先,他们在学校认识的人中散步这个消息。没想到,学校会玩摇滚的人竟然比预料中得还多。在这个被束缚得几乎不能呼吸的高中校园里,有那么一群人,拥有不一样的自由。

艺术班,学生们习惯称他们为“那边的人”,而老师则是将他们看成彻头彻尾被放弃的废物。和一般学生比起来,艺术班里的“混混们”拥有更多的自由和时间。

所以当得知他们中也有几个人玩乐队的时候,严欢倒没有李波那么惊讶。

光是严欢这个年纪的艺术班,就有三四个男生在玩乐队。当严欢找上门向他们告知自己的想法时,先是被狠狠嘲笑了一番。

“我说你一个普通班的不好好学习,玩这些干什么?”

“是啊,到时候要是一起组乐队,那些老头子又要说是我们把你带坏。这罪名可承担不起!”

“还是回去抱着书本啃吧,乖宝宝!”

严欢没想到在班上一向是个刺头的自己,竟然还有被人称为乖宝宝的一天。不过,他看了眼对方几乎每人头顶都有一撮的黄毛,以及身上挂得满满当当的饰物,倒没有否认这个称呼。

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和他们比起来,每天还记得回家做作业穿好校服上课的严欢,的确很乖。

“我只是问一问你们愿不愿意?可以的话,大家一起玩不是进步比较快?”

毕竟都是学生,这些艺术班的同学还不至于像电视里的小流氓那样揪着严欢的衣领,用鼻子把气呼在他脸上。他们只是看了看严欢,警戒解除后觉得有些好奇。

“你真的在玩吉他,弹得怎么样?”

严欢看见他们教室后面就有一把吉他,指了指。“我可以试试吗?”

最后,差不多在整个艺术班学生的注视下,严欢弹完了昨天JOHN新教的一首曲子。

一曲下来,他虽然面色不改,但其实心跳如鼓。

“还不错。”最后,一个染着褐色头发的学生评价,“不过我们这里已经有吉他手了,你要是加入的话,暂时只能当个替补的。”

“什么!我们可才是不辞万里来——”

严欢一把拉住要爆发的李波,点头说。“可以,我加入。”

“识相啊,小子。没想到普通班也有你这么懂规矩的人!好,以后你就是我们夜影的一员!我叫于成功,往后在学校里就由我罩着你了!”于成功拍着严欢的肩膀,很快就把他拉入组织。

“于哥好。”

“哈哈哈!识相,真识相。”于哥呵呵笑着,其他几个夜影成员也对他擅做决定收新成员的事没有看法,只耸了耸肩。

“对了,于哥,我想问一个问题。”

“尽管问!”于成功豪气冲天,拍了拍胸脯道。

“我们乐队的名字叫夜影,和那个叫夜鹰的乐队有什么关系?”

“问得好!我告诉你……呃,你叫什么名字来着?”

“严欢。”严欢报上名。

“我跟你说啊严欢,这个夜鹰可是本市比较牛逼的一个乐队,能知道他们的名字证明你有些见识。而我们的目标就是以夜鹰为榜样,奋起,直追,超越!直到也成为一个受万千美女敬仰的乐队为止!”

严欢想起自己上次在男厕里遇见夜鹰的吉他手和女人厮混的场面,实在难以对这支乐队产生什么敬仰之情。

“于哥,我相信你一定能做的比他们更好。”

“哈哈哈哈!有眼力!”

最后离开艺术班的时候,严欢和于成功交换了手机号码,约定有时间一起出来练习。

李波有些愤愤不平地离开,“你小子吃错药了,为什么今天要那么拍那家伙的马屁?”

“强龙不压地头蛇,那里是他们的地盘,不闹事最好。”严欢淡淡道:“而且于成功这个人头脑简单,很好忽悠。说几句好话就和你掏心掏肺了,不是个难相处的对象。”

李波用一种诡异的目光看向严欢,“你不会平时也在暗地里这么评价我吧?”

“评价你什么?”严欢不在意地问。

“头脑发达,四肢简单什么的!”

“你很有自知之明嘛。”

“严欢,你这臭小子!别跑!”

之后几天,于成功都一直没有联系过来,好像忘记了世上还有严欢这么个人。

就在严欢快要怀疑自己是不是看错人,被人耍了的时候。于成功一个电话打过来,还带来一个不小的消息。

“喂,严欢吗?”

“我们乐队报名了市内的新秀比赛,你也一起参加吧。星期六在南门见个面!”

“就这样,我挂了啊!”

严欢拿着挂断的电话,听着那嘟嘟嘟的声音,久久没有回神。

5.新秀比赛

“比赛!?”

把这个消息告诉李波的时候,不出所料,他又是一阵大呼小叫。

严欢揉了揉耳朵,“你冷静点。”

“怎么冷静?一星期不联系,一联系就说要参加什么全市比赛。他们这什么意思?以为我李波的兄弟就是这么耍着玩的?”

“我想他可能是忘记了。”严欢斜着身子倚在路灯上,“总之,等一会他们来了再问具体消息。”

说曹操曹操到,话音未落,就听见于成功的大嗓门,“严欢!”

于成功带着夜影的另外几人,一溜烟地跑了过来。

“几天不见,气色不错啊。”

“还好吧。”严欢低头一笑,“只是最近一直没有于哥的消息,我还以为被你们放弃了。”

于成功一脸愧色,“这、这的确是我不好,忘记跟你说这件事。前几天我们看见这个比赛的消息,就决定要抓住机会参赛,最近一直在练习忘记跟你说了。抱歉,实在抱歉!”他双手合十,做求饶状。

“于哥一直这么忙,我怎么好怪你?而现在你们也喊上我了,我想也尽自己的一份力。”严欢笑一笑问:“今天出来也是去练习?”

李波见他这么“善解人意”,惊的眼睛都要脱眶。这严欢,还真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是啊。”于成功搭着他肩膀。“我订了间练习室。走吧,今天正好是周六,我们可以练一整天。”

“我这有个朋友也喜欢摇滚,想跟着一起去看看,能带他一起吗?”

“没问题啊,来吧!”

于成功带严欢他们来到一间练习室,位置在一家乐器行旁。这附近玩乐队的人都喜欢租借这里的练习室,隔音好,设施还齐全,就是价格稍微贵了一点。严欢有些意外,于成功一个学生,竟然租的起这个价位的练习室。

由于没想到今天会是出来练习,严欢并没有把吉他带在身边。而等到他进了练习室,见于成功他们都卸下身上的“装备”后,不免庆幸起自己今天没有带吉他出来。

因为于成功他们全部都是用电吉他练习,严欢一个人要是拿着民谣吉他出来,那丢脸丢大发了。

乐队的正式练习,基本用的都是电吉他,电贝司,还有架子鼓。为了确保音响效果,还要为这些电字开头的乐器插上扬声器,这些都是现场表演的必须装备。

而严欢作为一个刚刚学习吉他的小菜鸟,对于这些常识是一概不知的。

“JOHN,在你们那个年代就有这些乐器了?”

“电吉他的确很早就出现了,和一般吉他不同,可以调节音量。而且现场表演的时候,电吉他能演奏出更多的风格。”

严欢听着JOHN的科普,看着于成功他们试音,问:“为什么他们是用一个和指甲差不多大的三角片在弹奏?”

“那是拨片,用指甲弹奏很伤手,用拨片代替就会方便很多。”

严欢心里默默记住了,看着自己伤痕累累的双手,决定一会回去也买一个用一用。

“JOHN,你之前怎么都没有讲过我这些?”

脑海里的老鬼迟迟没有出声。

“JOHN”

“抱歉,因为这些都是太基本的知识,连初学者都不会问,我一时忘记要对你说。”

敢情JOHN的意思是严欢连初学者的知识都不了解,已经无知得超过了他的想象?严欢决定不去理会JOHN这种不自觉的嘲讽,继续看于成功他们练习。

这支夜影学生乐队,水平和LIVEHOUSE里那些表演乐队简直是天差地别。

但是于成功他们埋头练的火热,毫不在意这些。几个大男生练到兴起的时候,甚至还忘我的甩起头发。虽然甩出来的都是一头臭汗和头皮屑,但是他们还是乐此不疲。

和严欢一起看练习的李波也在感慨,“他们这份劲头要是用到学习上去,学校里的那帮老古板会笑死吧。”

严欢却不置可否。

被人逼迫去做某一件事,和去做自己真正感兴趣的事情,那感觉完全是不一样的。在被逼迫的时候,只会产生压抑和痛苦。而为了你自己热爱的事情,哪怕再苦都可以把它转换成一种快乐。

这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像一般家长那样感叹“要是我家孩子在学习上也有这种心思就好了”,是完全没有必要,也没有意义的。

他此时看着练习得满头是汗的于成功几人,眼中也有遮掩不住的羡慕。在这个被压抑着性格,无法自由选择的年龄,能有一件如此热爱的事情是多么令人欣羡。

几番练习下来,于成功他们中场休息,他抽空走过来问严欢道:“怎么样?感觉如何?”

严欢看着他额角滴落的汗水,微笑道:“很厉害。”

这是他的真心话,能够这样专注而认真地投入自己的梦想中,的确是非常令人敬佩。

“呵呵。”这回倒是于成功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后脖,“哪里,其实我们的水平也就是一般般。对了!严欢,你今天不是没有带吉他来吗?先用我的练习一下好了!”

严欢还没来得及跟他说自己不仅是没带而是根本没有电吉他,就已经被于成功拉了过去,一把将他自己的电吉他塞到严欢怀里。

这是严欢第一次感受到电吉他的触感。琴颈和弦上,还有着于成功留下来的温度,这让这把电吉他摸起来有一种温热的感觉,就像它不仅仅是个冰冷的乐器,而是与乐手身心契合的生命。

严欢触碰琴弦的手指甚至都有些微抖,他紧紧闭上眼,许久,才再次睁开。握紧手中的电吉他,严欢婉拒了旁边的人递过来的拨片,用自己的手指弹起来。

弹奏出第一个音的时候,嗡的一声,似乎是打开了心底的某道桎梏。

电吉他的声音清楚明亮,像是个斗志昂扬的年轻人在对这个世界叫嚣着自己的不屈服。它是斗士,是勇士,发出仓促激昂的声音,勾出人心底的每一分激情。

时而,它也会有婉转的音调,像蛰伏休憩时的雄狮,露出自己着温情的一面。

严欢技术尚粗糙,但是这样入情地弹奏下来,先不说别人,他自己心底就掀起阵阵波涛,心潮起伏。仿佛看见了一个新的世界,他可以任意呼啸、嚎叫、放纵,不用去在意任何人异样的瞩目。

弹完一曲,有些依依不舍的放下吉他,严欢这才注意到自己的后背早已经汗湿了一大片。抬起头,于成功正似笑非笑地看着他。

“第一次弹电吉他?”

“……恩。”

“理解!我第一次的时候也是这样,激动得不得了!恨不得觉得整个天下都是自己的!”于成功感慨道:“不玩吉他的人,不会有这种感受的吧。”

旁边的人取笑他道:“喂,你什么意思?我们玩贝司和架子鼓,也是很有激情的啊!”

“没,我只是打个比方……”

与同伴玩笑打闹的于成功,又转过身对严欢道:“不用理他们!吉他的世界,只有我们吉他手自己懂。”

严欢看着眼睛里几乎都快要发出光来的于成功,第一次觉得他真的是一位可以互相理解的朋友,而不只是一个通向摇滚乐的踏脚石。他心里为自己之前的想法有些愧疚,但是同时也生出更多的豪情。

“JOHN,吉他……不,摇滚原来是这么有趣的东西吗?”

JOHN没有回答,心里却有掩饰不住的骄傲。他想让严欢自己去了解世上这个独一无二,能够打动灵魂的音乐。

夜影乐队一直练习到傍晚,几个人才近乎脱虚地从练习室内走出来。

于成功去和老板结账,严欢则是默默注视着在他们出来后,另一个急匆匆地窜进练习室的乐队。在这里的每一个人脸上,他都能看到对音乐、对摇滚,永不停止的爱与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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