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他把卤鸭脚的秘方交出来,就是不肯,我差点动大刑了。”沐叔叔人还不错,没有揭穿某人内心黑暗凶残的一面。
“你想吃还能不给你做?要什么秘方,拿去也是当摆设,难不成你要自己下厨。”沐阳开怀大笑,抱住自家恋人,颇为得意:“看把咱们叔叔馋得,说明我眼光不错,挑了你这么个全能的宝贝。”
“我还全能,昨天的八宝饭就煮糊了,难吃得要死。对了,磐艾元既然过来了,就让他住下吧,明天我去帮忙收拾行李,也算正式搬进来。”感激地看了医生一眼,他实在不想让沐阳知道自己对某人动了杀心,这太丑陋了。虽然知道自己不是什么好人,但也不想在恋人面前暴露,保持纯洁无暇,善良宽厚的形象很重要:“住在一起我也好照顾他。”
“这可不行,人我要带走。”沐明哲忽然开腔:“他精神不稳定,在我那可以随时观察情况。”
这话说得有理,不好反驳,只能作罢。
到了晚上,设计师大概是恢复正常了,跟着医生回了诊所。怀州想留,又害怕沐明哲,一副有话不敢说的样子。沐阳看他满脸伤,又是一身失魂落魄,忍不住劝道:“我们多年朋友,有些话不说你也明白,艾元吃的苦太多了,你怎么就忍心这么对他。”
“你对他就好?”怀州忽然尖锐起来,扫了北城一眼:“自己解脱了,把罪孽都留给他。元元会自杀,难道不是因为你不许他跟我在一起?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对他说了什么!”
“如果他要死,绝对不会因为我说了几句混账话。”被这样指责,沐阳也怒了,他抓住曲作家的衣领:“我是个混蛋,我承认,当年要不是我把他送到李仁德身边,也不会发生这么多事。但是,别以为把过错推到我身上就能洗白你自己,如果我是把他推进火坑的人,你就是点火把他烧成灰烬的混蛋。”
“放手,你这个疯子,我和你没什么好说的了。”挣脱男人的束缚,曲作家故作镇定地理了理衣服:“有本事让元元自己选,看他是要我,还是跟在你这个一直利用他的‘妹夫’身边。”
“这里只欢迎真心实意的朋友,双面人请走吧,我们接待不起。”眼看男人要爆发,北城先行一步下了逐客令,怀州恶狠狠地瞪了他们半分钟才离开。
“他会去李仁德那告状吧。”人走了,他又开始担心,沐阳却不在乎:“闹翻了更好,一了百了。”
原本是庆祝乔迁之喜的大好日子,却被搅和成这样,在厨房收拾各种料理的北城心里多少有点焦虑。且不说曲作家回去肯定加油添醋一通挑拨,就算他还有点良心什么都不提,李仁德也不会轻易放过他们。要和政商两界都站得住脚的男人拼,光靠沐阳那个影视公司可不行,还得有更强大的靠山。
但是,要是不除掉那个女人,这个靠山也靠不住啊……
30.3月21日
半月后,磐艾元痊愈,首次出现在某时装发布会上。面对记者的围剿,他显然有备而来,言行举止游刃有余,天大的丑闻也被打太极糊弄过去了,甚至还让大批脑残粉跟风洗白,说这就艺术家的天性,桀骜不驯、放荡不羁、不走寻常路……
之后没几天,沐阳旗下的影视公司新兴娱乐与某运动品牌联合赞助的选秀节目“超级新星”也排上了日程表,北城又开始去怀州那工作了。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跟着曲作家去节目现场,偷偷观察男人工作的样子。
要说录节目,他也是有经验的,还在现实世界时没少接受过专访,但以助理的身份去还是第一次。从不知道助理需要做那么多事,没有这方面的经验导致他手忙脚乱,频繁出错,好在怀州还有其他随行人员在身边才没有酿成无法挽回的损失。最后,烦不胜烦的曲作家把他赶走,说是去哪里逛都可以,就是别来打扰我!
于是,没事干的他去演播大厅看彩排。
这节目下了重本,场地灯光舞美皆为一流,特别是音响,绝不逊色于专业演唱会的水平。原来钱都花在这些地方了,难怪要克扣评委的辛苦费。
那边,沐阳正在和编导讨论细节,认真的侧脸帅得让人流口水,怎么看都看不腻。
“搞什么,又看呆了,第一次见你的时候你也在偷看他工作,真的有这么迷人?”磐艾元不知什么时候来了,还没有梳化,大概是来看场地的。他身边没跟助理,穿得很普通,背了个卖萌的熊猫小挎包,感觉一下子年轻了好几岁:“让我也看看,到底哪里吸引人,分明是个大叔。”
“你也是大叔好不好。”收起花痴脸,适当关心一下他的健康:“屁股好了?”
“全好了,跟新的一样,闪闪发光的。”这形容词真是雷得人找不到接下去的句子,不过北城已经习惯他夸张的用词了:“那就好,什么时候搬过来,房间都替你收拾好了。”
“开玩笑,我才不去当电灯泡。”设计师连连摇头,不愿打扰他们的二人世界:“在沐医生那挺好的,他很照顾我。”
“他到底是什么人啊,听说是干那个的。”北城神秘兮兮地举起右手,做了个杀的动作,磐艾元立刻打掉他的爪子:“大庭广众之下问这种事,脑子有病吗。”
“说来听听嘛,我特好奇为什么天不怕地不怕的李仁德会畏惧他。”难得对人产生兴趣,他也八卦起来。设计师翻了个白眼,熬不住纠缠,加上开场前没评委什么事,于是就简单说了点流氓医生的过去。
沐明哲是沐阳继父最小的弟弟,两兄弟相差了整整30岁,按说他们的父亲老来得子,理应视若掌上明珠,宠到天上去才对,但医生在沐家待的时间前前后后加起来也没几年。原来,他的母亲是居住在车臣的俄罗斯族,因为内乱逃离故乡,在中国东北边境与黑帮头子相遇,有了一段露水姻缘,没多久就怀上沐明哲。
这是她人生中的第一个孩子,不愿交给任何人,于是把人带回故乡,过上隐姓埋名的生活。
好景不长,八十年代爆发的内战让女人在袭击中重伤不治,与世长辞,只留下孤苦无依的儿子。在极端重视血统和家族的车臣,没有家长保护的混血儿的下场很惨。为了活下去,他参加反叛军的训练,在枪林弹雨里求生,用实力告诉所有人——他很强,而且冷血,没有人可以愚弄他!
“什么杀手,这根本就是恐怖分子。”北城刚出声,就被磐艾元按住:“叫什么叫,早知道不告诉你了。”
“不管是谁听到身边潜伏了一个杀人不眨眼,能用匕首把敌军脑袋活活割下来的圣战成员都会大叫吧!”终于知道李仁德为什么也要退避三舍了,这些极端的原教旨主义者臭名昭着,没有人不害怕他们。侩子手们从不畏惧死亡,他们经过多年严格训练,掌握各种武器和冷兵器,简直是杀人如麻的屠杀机器:“难怪第一次见他的时候就觉得不像亚洲人,中国人很少有这种体格,原来还有沙俄血统。太可怕了,你还能在他那心安理得的睡着。”
“他是好人。”设计师省略了很多东西,坚定地表达自己的看法:“战争不是人民的错,他们或者俄罗斯人都是政治的牺牲品。”
“话说这么说……”北城摇摇头,忽然想起更关键的事:“他不是还有个精神病学家的身份吗,难道恐怖分子也念大学,搞研究?”
“你能别开口闭口地提恐怖分子吗?”看不出磐艾元还挺护着流氓医生的:“你可以说反政府军,也可以用武装分子,就是别说那四个字,沐医生不喜欢,我也不喜欢。还有,武装人员也能去高等学府学习知识,现在都什么时代了,又不是只有粗人才能打仗。沐医生很了不起,在战争后期致力于受害者的精神康复问题,帮助了很多有心灵创伤的人,我不喜欢你带着有色眼光看他。”
“抱歉,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觉得这种生活经历离普通老百姓太遥远,有点惊讶。”想不通,他的小说里怎么会出现这么劲爆的人物:“对了,车臣战争结束也没几年,他是什么时候和沐家相认的?”
“十几年前就有联系,每年都走动几次,不过定居下来是这三四年的事。有很多国内外知名院校给他发了邀请,希望他去任教,不过他一直说进了象牙塔就会失去观察社会底层人民生活状态的机会,所以拒绝了。”不光是沐阳,连磐艾元说起他时都露出崇拜的表情,越发让北城觉得这个人真不简单。传奇一样的人生经历,饱经风霜、血战沙场、登顶成神,最后受众人膜拜,根本就是热血男主文的设定。
和这些开金手指的人比起来,北城觉得他真是平凡得没有任何长处。
美貌不及南夏也,家世比不上李仁德,论才华差磐艾元一大截。唯一值得炫耀的,大概就是他绑住好男人沐阳的心了。说起来,这些人里面,除了他就没一个成功收获爱情的,所以他也算功德圆满了。
“艾元,别聊了,快去准备准备,还有四十分钟开录。”虽然还有很多问题想问,但是沐阳不喜欢拖时间,早早把设计师赶走,让他去上妆换衣服,北城只好把话都放在心里。男人转头把流程表塞给他,丢下一句拿给怀州,人就忙别的去了。
工作状态的沐阳十分专注,也很严肃,甚至有点冷漠,但这种风行雷厉的领导者气质反而激起了北城影藏的抖M属性,只觉得自己眼光真好,这的确是万里挑一的完美男人!
没多久,“超级新星”开始录制,因为是首期,所有海选胜出的选手都将出场,用两两对决二选一的方式竞赛,要在今晚淘汰掉一半人。
北城对这种选秀节目兴趣不大,也没有在台下呐喊助威的想法,他性格没有那么热络,激动地叫加油之类的事情实在做不出来,所以没多久就腻了。在这也是碍手碍脚的,干脆到后台员工休息区去闭目养神,不想在那里遇到了童贞。女孩忙完自己的事,正在看书,很认真。瞄了一下书名,竟然是原版的《络新妇之理》。
“京极夏彦的小说,我最爱《姑获鸟之夏》。”在她身边坐下,北城觉得去看表演还不如和这小姑娘聊聊:“你懂日文?”
“学了一年,还不精通,只能读一些皮毛。”童贞没有笑,但是声音很轻很柔软,态度也真诚。她对北城很尊敬,然后感谢他送给自己的口琴,并再三强调很喜欢:“我还是第一次收到这么贵重的礼物,谢谢。”
“你喜欢最好,要不然选了那么久,最后送一块废铁,沐阳一定会说,‘早叫你包红包了,不信。’”作为原作者,北城在小说中最喜欢的角色莫过于坚强善良的童贞,所以她也是原文中唯一获得美好结局的主角。最让人欣喜的是,她在新世界中没有改变,还保留原来的气息,让人倍感亲切。
“怎么会,我很喜欢口琴,不过没有受过专业训练,都是瞎弄。”童贞只是不爱笑,所以给人冷漠的感觉,其实她很有礼貌,而且温和:“南夏也快上场了,我们去看看吧。”
她主动邀请,北城不好拒绝,只好跟着去围观一下。还没走到舞台,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黑衣男子,在交错而过时给了北城一刀。
利刃从侧腹没入,带锯齿的边缘在重要的脏器上造成了很大的出血口,北城在剧痛之下倒地,耳边是惊叫和各种杂乱的声音。恍惚中,他想起今天是3月21日,是注定要死的日子。
不对啊,明明还有一年,为什么现在就要死了……
31.生死一瞬间
我不是被人捅了一刀吗,为什么没送去医院,沐阳在哪里,这又是什么地方?短暂的昏迷后,北城渐渐清醒,腹部感觉不到疼痛,用手去摸,连一丁点伤痕都没有。他有些搞不明白到底怎么了,过了几秒才发现连空间也发生了改变,朝四周看去,是没来过的地方,精美的装潢摆设暗示这里应该是某个有钱人家的客厅。
又重生了?
不对,离注定死亡的时间还有整整一年,杀他的人也不是南夏也,为什么会再次重生?或者说,在这部小说中,只要他死去就有再来一次的机会?
太多疑问!
从地上爬起来,除了严重的疲惫感没有任何不适,但他的心情无比沉重。重来一次,意味着沐阳不会记得他是谁,搞不好要失去那个温暖的怀抱了。怎么可以,明明才刚获得幸福,居然只是场泡影。绝望让北城脸色发白,喉头紧得最细微的声音都发不出来,他怔了好久,才决定先离开这里再说。必须知道确切的时间,只有搞清楚本次重生回到哪一天才能决定接下来怎么办。
“打不开?”北城去扭门锁,纹丝不动。
从窗外的景色来看,这应该是独栋别墅,他在一层,外面是种着各种花卉的庭院,中间还有个小天使喷泉,正随着音乐喷水。既然是别墅,不可能只有一个出入口,于是他开始搜寻别的出路,但窗户、后门还有紧急出口全都打不开。
“来到这里的人,除非死神放手,不然靠自己的力量是出不去的。”正在他焦头烂额之际,一位端庄美丽的女士从二楼走下来。
她站在楼梯拐角,笑着打招呼:“北城,你好。”
“你认识我?”实在惊讶。
举止优雅的女人穿着符合她气质的淡蓝色套装,脖子上带着简答又不失高贵的珍珠项链,一看就是有身份的人。这样的佳人,如果他见过一定会留下深刻印象。可是北城在大脑中翻了一遍又一遍,就是没有关于她的记忆。他不认识她,这是肯定的,但女人身上却有种熟悉而亲近的气息:“你刚才说什么死神,我不明白,这到底是什么地方,为什么出不去!”
“这里是生死交界处。”女人从橱柜中取出精美的茶具,轻声解释:“你快要死了,还记得吗?”
“快要?”停了两秒,终于明白:“我懂了,我在做梦。为了支撑失血过多的身体,肾上腺素在急剧分泌,大脑皮层处在极端兴奋的状态,这也是为什么人在濒死的时候很易产生幻觉的根本原因。”
“也可以这么说,但你还没有死。所以,如果你的肉体撑得住,精神自然也就能回去。”女人把热气腾腾的花草茶递给还在不断尝试寻找出路的北城,温柔的声音能让紧张的情绪完全放松:“来,喝杯茶,好好休息一会。既来之,则安之,焦虑不会带给你任何好处,反而会增加肉体的负担。”
“真有意思,我在和我梦里的人物对话。”北城道谢,坐在沙发上,抬眼看对面的女人。
她看起来也就二十出头,但脸上那种从容的气度根本就是经历了太多认识坎坷,最后归于平静的超然,沧桑得与年龄不符:“你为什么认识我,因为你就是死神?”
“我只是个可怜的亡者罢了。”她端起茶杯,轻轻抿了一口:“看样子你要回去了,但很快……我们还会见面。”
“嗯?”猜不透这句话的意思,但眼前的景物开始扭曲,最终化为一个巨大的灰色的漩涡,北城被卷入空中沉浮,找不到落点。隐约间,他听见有人用焦急的声音说:“大夫,患者出现心源性晕厥,情况危急。”
“50mg盐酸利多卡因静脉注射,快!”这是另一个人在说话,似乎是在抢救病患,周围有金属器械相撞发出的叮当声,混乱又不失秩序,充满紧张感。过了一会,先前报告的声音再度响起:“利多卡因注射无效,病人出现致命室颤,生命体征下降……病人心跳停止,血压为零,没有自主呼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