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进那条通道,容墨向里走了几步、然后突然停住。
他看见那个让他又爱又恨的家伙靠墙坐在地上,上衣左半边被扯碎、幸存的右半边也已被血浸透;虽然现在对方已然成了个血人,但容墨依旧分辨得出伤口在哪儿,因为他能看到属于骨骼的白色。就算是还算完好的脸部,也添了许多细小的伤口。
容墨冲了过去、跪在林夏身边:“你怎么把自己弄成这样了?”
林夏微微抬头看他,布满血丝的眼中竟含着笑意。“你很心疼我。”他淡淡地陈述着事实,语气中的喜悦若不仔细分辨根本听不出来。
容墨气得想打他,最后却只凑过去轻轻吻了对方疲惫的眼睛:“你是不是白痴?你是我男人,我怎么能不心疼你?”林夏不再言语,却将头向容墨这边一歪。容墨明白他的意思,心中又甜又苦,小心地让对方靠在了自己肩上。
倚靠着自己的恋人,林夏长长地叹了口气。在一场恶战之后他最需要的就是休息,现在让他牵肠挂肚的人就安然无恙地待在他身边,林夏终于安心地闭上了眼。
第四十三章
容墨坐在病床边,几乎一动不动,只有困得头将垂下时伸手狠掐自己一把,让自己精神起来。
许义睁眼就看到容墨挣扎的模样,开口劝道,“你睡一会儿吧,我帮你看着这家伙。他对你可是宝贝得很,要是醒了看你顶着俩熊猫眼,估计得心疼死。”容墨摇摇头,压低声音说道,“我想一直看着他。等他醒了,我就能陪他说话了。”
许义开始担心自己要长针眼的同时,也为面前这一对感到各种无语,分明都喜欢对方喜欢得不得了,时不时还要不经意地秀一秀恩爱;偏偏一个别扭到家、一个又不理解对方脆弱敏感的小心思,闹别扭的时候很在乎对方却要装作不在意,真是让人无法可想。
“我说啊,其实林夏对你很在意。或许他不善于表达甚至没表达过,但是他的心早就搁在你这儿了。”
“我知道。”容墨握着林夏的手,突然叹了口气:“我觉得……虽然我有必要保留自己的性格与原则、可以不那么‘听话’,但在这基础之上,我应该学着对林夏好一点。”
许义使劲地点头:“我就是这个意思。omega的职责就是在家生一堆孩子、做个贤妻良母,像你这样被允许出来瞎跑还挑三捡四的,实在太过份了。”
容墨温柔一笑,扯过一旁空病床上的枕头抡圆了砸过去。
把多余人士赶走之后,容墨抚着林夏的手背,轻声自语:“我好像太把你对我的好处看作是理所当然,所以一点气都受不得……我的确是苛求你了。我想,真正该道歉的人,应该是我才对。”
他继续安静地坐着、耐心等待林夏醒来,直到对方终于睁开眼睛。“身上还疼吗,记得自己是怎么受伤的么?要不要叫医生过来?你渴不渴,想不想喝水?”
林夏眨了眨眼:“这么多问题,你想让我先回答哪个?”
容墨也意识到自己问得太急,不禁赧然:“我只是担心你有事罢了。”
林夏回握他的手,轻声安抚:“我没事,伤我受过不少,这次其实不算什么。我也记得自己是因为和蜥蜴人搏斗才受伤的。不过……我确实有点口渴。”
“我懂了,当蜥蜴人死掉之后,它就不能再影响人的思维了。”容墨记下这个结论,然后起身倒水。之后,他拿着水杯站着发呆。
林夏左肩伤得厉害,现在还不能起身;也就是说,自己要“亲口”喂对方了。
其实,这也没有什么吧?反正林夏在自己昏迷时也给自己喂过水,现在到了自己回报对方的时候了。给自己加油打气,容墨喝了一小口水,将自己的唇贴紧了对方的。
或许是因为体力不够、不想撩拨容墨,或许是因为只想享受这单纯的温情,林夏并没有将这个嘴唇相贴的动作转化为绵密深吻,而是老实地让容墨喂自己;直到二人嘴唇分离之际,才轻轻舔了对方湿润的唇。他轻叹一声:“对不起。”容墨一愣,反问:“为什么要这样说?”
林夏看着容墨,语气很诚恳:“关于蜥蜴人的事,我应该相信你的。”容墨摇头:“这没什么好道歉的,我那时候记忆混乱、蜥蜴变人又太过匪夷所思,你不信很正常。如果有人这样和我说,我也绝对不会相信。”
林夏微笑,继续说:“还有我们遭遇天蛾人之后发生的事情。那天,我不顾你的意愿强行抱了你,还把你弄伤了。为此,我很抱歉。”
容墨心情有点复杂:如果是之前,听到林夏的道歉,他会得意地接受;可现在林夏受了重伤,容墨将对方的话听在耳中、想着冷战期间对方给予的关心,只觉得更为对方心疼。“是我不好,因为这件事和你呕气。我们都是一对儿了,总该学着体谅彼此。”
……这人怎么有种一夜之间长大的即视感。林夏打算说点什么,却看到容墨脸忽然红了,身子也转向另一边。“再说了,只有一开始很难受。”容墨有点别扭地将身子整个地转开,小声地说:“做到后面我也觉得挺舒服的。”
原来这才是重点?!
容墨说完就开始暗骂自己没出息,就算被林夏扯了扯手,也依旧保持着背对对方的姿势。“小墨,”或许是因为受了重伤的缘故,林夏的声音里少了几分强硬,多了几分温柔:“我想看着你。”
这种听起来半死不活的话竟然也对我有着震慑力……或者说,是吸引力。
容墨叹息着转回身子,语气有点别扭:“我有什么好看的。”林夏看着他:“我觉得很好看。”
容墨更尴尬了。他想不能只有自己一个人尴尬,要不自在,就两人一起好了。于是他握住林夏的手抬到自己嘴边,轻轻亲吻对方的手背,一下又一下。
“你……”林夏不解其意,想要发问,却因为容墨下一个动作失了声:容墨开始舔他的指尖,动作轻柔而暧昧,小巧的粉红色舌尖一动一动,直戳得人心痒。像是知道林夏产生了怎样的联想一般,容墨在动作的间隙笑得狡猾又得意:“是不是忍不住了?那也得忍着,你现在可是不、能、乱、动、噢。”
容墨的想法是在林夏不能动的时候狠狠调戏对方,反正现在林夏做不了什么,自己也没有后顾之忧。
只是,容墨忘记了,林夏总会有痊愈的一天,甚至还可能因为alpha的天赋迅速恢复平常的身体状况;此外,每次他试图整对方时,最后倒霉的都是他自己。
门开了又关,却没有脚步声或是说话声。容墨回头,发现确实没人进来。“刚才许义进来,看到你含住我手指之后又出去了。”林夏把自己看到的画面讲述给对方听。
被人看到了被人看到了……容墨脑中响起无限回音。
我会给人留下“饥渴”、“小媳妇”之类的不良印象吧!真是丢人丢掉老家了!
容墨悲愤了:“门上有窗、你肯定能看见外面,怎么不告诉我有人要进来?”
“来不及。而且,这没什么丢人的。”林夏平静地说,忽然反手握住容墨的腕部用力一扯。容墨身子往前一扑,差点压到林夏身上。
“你小心点!”容墨手忙脚乱地打算在不碰到对方的前提下支起身来,却被捏住了下巴,嘴也被对方的亲吻堵住了。
在伤病期间也能发情,真是无可救药。容墨一边闭眼回应一边默默抱怨,完全忘了是自己先勾引对方的事实。
“等我康复之后,一定满足你的需求。”林夏在容墨耳边轻声说着,有点咬牙切齿的意味。容墨知道对方被自己挑起了火却没处发泄,不禁得逞地偷笑;但脑补了一下之后可能会发生的事情,又不禁脸红。
“说正事了。”容墨坐直身体,清了清嗓子:“我爸没事。他和我们一样撞上了蜥蜴人,可是他跑了。我真是想不通,他既然逃生成功了,干嘛不和你联系?而且还不和我说一声,就好像我不是他唯一亲人似的……算了,我们不说这个。人上了年纪,做事就不能按常理分析。说起来,他还给我留了张照片,估计是个让我玩解谜游戏的线索。”容墨嘴上不停歇,回身取出了自己夹在本子里的照片;回过头来,他发现林夏正微笑着看自己。“怎么了?”
“现在你好受多了吧?伯父没事,你一直以来都悬着的心也可以放下了。”
容墨愣了一会儿,随即反应过来,林夏是发觉自己语调轻松、所以察觉到自己心情变化了。“你不也放心了么?之前你崇拜那疯老头跟什么似的。”
“我当然担心伯父。只是,”林夏摇了摇头,道:“现在你对我来说,比他重要多了。”
容墨忍不住笑意,却硬要装作平静:“别这么说,我爸好歹是你岳父。你先看一下这照片。”
林夏盯着照片陷入了沉思,动作与表情都像是凝固住了。“这个人我不认识,但这座墓碑有点奇怪。上面没有刻出生日期,铭文也都是些类似于忏悔的话。按理说不会这样。”
“事实上还真有一类人这样做,不刻自己的出生日期、将死亡作为自己最后一次反思和忏悔的机会。”容墨凑近了些,语气因为自己了解对方不知道的信息而掺杂了点自豪:“我知道这个国家西北部有个宗教团体,他们自称是‘基督徒’——事实上他们并不是。教徒们不会庆祝一切节日与生日,在成年后会有一至两年的苦行生活,平日也很严苛地约束自己。不过,他们相信自己死后会成为天堂中受人尊敬的存在;因为有所期待,所以也不觉得生活难捱了。”
“是这样?”林夏有点疑惑;他对宗教并不了解,尤其是那些小众又极端的宗教团体:“我不太了解这个,但我记得,基督教教徒的信仰是‘在死后成为天堂中尊敬上帝的存在’。”
“所以他们被某些人视为异教徒。”容墨耸了耸肩:“这座公墓里躺着的一定是那个团体中的成员。说到这儿,我大概猜到我爸去这里干嘛了。你听说过‘黑魔鬼’的传说没?”
“当然。”林夏点点头。这是个来自于基督教徒之口的传说;虽然他对宗教没什么兴趣,但这个传说实在太过著名、甚至被改编化用到了许多文学作品里,真是让人想不知道也不行。
“当人们为了驱散常年的瘟疫与水灾聚集在基督教的教堂时,有一只双眸血红、浑身硫磺味的犬形怪物袭击了他们。很多教徒被杀死,有人试图捕杀它,却在接触到它皮肤的时候被烧成了焦炭。它离开时没有留下脚印,只是所过之处的地面像被火灼烧过一样。”
“嗯。”容墨盯着那张照片:“基督教徒们认为这是异教信仰化成的妖魔,所以按其外表称之为‘黑魔鬼’。但这个宗教团体的成员称之为黑犬,并且将它奉为戒律师一样的存在,尊敬且畏惧。”
“这只是个传说罢了。”
闻言,容墨扑哧一乐:“之前你还认为蜥蜴人是个传说呢,可现在你已经因为它而躺在病床上了。”林夏反击他:“那的确是我的失误,但这两者不一样。关于蜥蜴人的传闻基本上都是一致的,而且它的目击者也很多。但传说中的黑犬,却是从来都没有目击者。”
“你不信?其实我也不信。但我估计,我爸是信了这个。”容墨不再就此发表意见。到现在为止,两个人之前积累下来的芥蒂,算是全部消弥了。
然而,容墨是个消停不下来的人;和林夏言语来往时,他脑中已然开始计划下一步的事情。安顿林夏休息之后,容墨找到了许义:“帮我照顾他几天,我要离开一下。”
林夏这边除了要在床上呆几天,已经没什么大碍;相较之下,还是那个把传说当现实的老头比较让容墨头疼。他决定要自己去把那个疯老头找出来。
“你不在他身边,他怎么可能安心养伤?而且他告诉我你们之前为什么吵架了。你不告而别,他脾气又大,你是想再被那家伙教训一次?”
“你怎么知道我是不告而别?”容墨脱口问道,随即发觉自己已然承认了。他语气带点儿不确定地说:“在他痊愈之前,我就会回来了——大概。”
“如果你被麻烦绊住了脚、一时半会儿回不来呢?”
容墨想了想:“那事情就更好办了。他知道我遇上麻烦肯定担心得不得了,也不可能顾得上教训我。”
许义打算劝他,想了想还是把话都咽了回去。
没什么好劝的了。人一旦下定决心要作死,真是用八匹马都拉不回来。
第四十四章
现实和理想是有差距的,容墨对此深有体会。
他联系了自己在学校时的前辈,对方正在他的目标城市那里半工半读。他的alpha学姐是个彻头彻尾的女汉子,对于容墨的身上发生的变化一点儿也没有打听甚至八卦的意思。她只是表达了对于容墨变omega又被人标记这番“遭遇”的同情,之后就把自己闲置不用的住处借给了他。
或许是因为多数人信仰着那个需要严格自律的宗教,这地方的犯罪率是A国最低的地区。与此同时,来到这里谋生或旅游的外乡人却有不少因为不可抗因素死亡的,比如翻车、雪崩、登山时坠崖。
意外随时可能发生,没理由总是发生在外来人士身上。这不禁令人疑惑,是否有什么非自然力量导致了这一切。
这非自然力量的确有可能存在。那个严格到苛刻的宗教教义里,描述了一种连结人间与地狱的生物——黑犬。教徒之外的人则习惯称之为地狱恶犬。
教徒们认为,只要看到黑犬累计三次,就会在最后一次看到它之后很快死于非命。或许平时撞见黑犬只是因为碰巧经过墓地附近的缘故,但是在破了戒律之后,看到它的几率便会大大增加。当然,它是否存在于这个真实世界还是个未知数。
面对这种生物,容墨一点儿求知欲也没有;他固然对各种奇怪的生物怀着好奇,但他也很珍惜生命。一种只要被看到就能令人倒大霉甚至丧命的生物,容墨想来那个传言产生的地区“眼见为实”就怪了。
只不过,为了父亲留下的唯一线索,他就算不想来也得来。
容墨原本打算几天解决这件事、之后迅速返回林夏身边,只可惜事情进展得很不顺利。
找到照片上墓碑所处的墓地,这无疑是直接切入要害的行动方案。可墓碑上除了死亡日期、名字以及是那个教的信徒之外,再也提供不了其他信息。虽然墓碑的简陋以及背景中出现的山峰说明这地方可能处在附近有山的野外,但这本来就是个因山峦绵延景观著名的地区,如果搜寻所有可能的地区,必然会花费很多时间。
去图书馆查找与黑犬有关的资料;这是容墨最初采取的方案,他已经验证了这根本行不通。这一宗教信徒撰写的书籍中溢满了对它的敬畏,其他人的相关文字则对此表示不屑。然而,黑犬的习性与弱点、目击者描述、可能被错认成黑犬的其他生物,则是完全没有出现在相关文件中。
容墨敢肯定,自家老爹会去研究墓地,其目标绝对是这个连目击记载都没有的生物。
这真是够蠢了,而自己还得去找这个到处惹事的家伙……虽然自己也是惹了一路麻烦的节奏,如果没有某人陪伴在自己身边,那么自己恐怕已经死过很多回,甚至死法多样到能够编成一本书:《容墨死亡的一千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