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精分情人(包子)上——精分柚子茶
精分柚子茶  发于:201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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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傅恒默,咱们的成(bei)功(can)人士傅少校——

有钱有势有权,有房有车有情人(?)还有情人给他生下的儿子(!)

可谓人(jia)生(xiang)圆(chong)满(chong)

可惜他死了,被自己唯一的情人季言“害死”了。

意外重生,十三岁的农家少年身体里却是一个二十八岁的军人灵魂,一场火车事故,顾璇(傅恒默)重新来到了季言的身边,却只能——

死(wei)缠(bi)烂(li)打(you)当他的小表弟。

当不再是交身不交心的傅恒默,而是每天和季言相看两厌(?),但又看着季言辛苦挣钱养家、努力活着的顾璇后——

他决定“整(chong)死(ni)”季言!

①面瘫淡定攻VS精分坚韧受,攻宠受,强强1V1,无大虐,绝对HE

②攻重生成少年攻,虐精分“渣”受没成功,反而爱上了“渣”受,被其“养成”了一个好老公、好粑粑的故事。

也可以说是,真渣攻回头,一步步宠翻小受,最后两人一起种田养包子,发家致富的狗血大团圆故事。

③小受此精分非彼精分,年下攻养成系(攻会逐步强大),九十年代,后期有种田

作者:听说,你家小受除了颜好,粗言粗语,性子古怪,一身缺点?(大雾)

小攻:嗯。

作者:你家小受桃花好多,男男女女皆有,你情敌众多,鸭梨山大?(大雾)

小攻:嗯。

作者:你家小受精神失常,一个月总有那么几天放弃治疗,吃错了药,自残可耻?(大雾)

小攻:嗯。

小受:“嗯”你个大头鬼!严重抗议啊!o(≧口≦)o

作者:抗议无效,那个攻君,说好的“整(chong)死(ni)”呢?

小攻:正在进行中o(* ̄︶ ̄*)o ~

作者:……=口=……

(所以说,攻就这样鬼迷心窍、毫无节操的留在了受的身边啊~)

第1章:傅少校“殉职”

鲜有闲杂人等来往的军区大院内,连鸟雀都很少,远离森严的办公区,家属区某幢大楼最顶楼的窗帘被人“哗啦”的拉开了大半,清晨微弱的白光一下子投设进来,照亮了这间卧室。

傅恒默裸着上半身站在窗前,结实的小腹显而易见,他留着一头清爽的黑色短发,身高将近一米九,宽肩,紧腰,长腿,英俊挺拔,一副天生的军人架子,骨子里也透露着正气。

他回眸,往床铺方向简单的扫了一眼,一双深沉似海的眸子,此时此刻,正跳动着一丝不悦。

于是,傅恒默只好慢慢靠近那床上半裸着身子,睡得正香的男子。

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同样身为一个军人,季言可不比傅恒默的自觉性,他的脑中完全没有什么生物钟的概念,察觉到来自傅恒默身上压迫的气息,他的眼皮动了动,可就是不肯睁开,还是赖在床上。

傅恒默的不悦更甚,俯下身去,略带惩罚性的咬了咬季言的耳朵,他不醒,又在他的嘴唇上啃了几口,他还是不醒。

用力一把扯过被子,傅恒默二话不说直接扔下床去,于是床上就只剩下光溜溜,惨兮兮的季言了,傅恒默身为少校,部队里什么样的魔鬼训练没见过,对于一个懒散的下属,就算是直接踹下床,命令他用自己的身体擦地也不为过。

不过,对方是季言,那就另当别论了。

入秋时节,早晨总是带有几分秋寒,季言稍稍打了个寒颤,极不情愿的睁开双眼,说时迟那时快,他抓起手边的枕头就朝傅恒默狠狠砸了过去。

准确无误的接住了枕头,傅恒默就料到了季言会是这种反应。

被迫醒过来的人儿,有时候耍小性子耍得像个女人,傅恒默也曾认真的问过他一句:“你确定自己不是女人?”

接下来季言会回什么,鬼都晓得,不是一通骂骂咧咧,就是干脆不理他。

傅少校懒得计较,认定季言有严重的低血压,起床气太重。

被吵醒的季言再无睡意,望着地面上的衣服,又是随手抓起一把就胡乱的往身上套,穿得乱七八糟,每每都让傅恒默侧目,他指了指放在一旁沙发上的少校军服,那肩头上的两杠一星尤其扎眼,也每次都要刺激季言这种无名小卒。

“帮我穿。”

这纯属傅恒默的一时兴起,他就想看看邋遢成性季言,是否也会像女人一般,会干些替自己心爱的男人穿衣打领带的事?

“你手断了么?”

季言昨晚被傅恒默折腾了一夜,自己的腰都酸痛不已,结果傅恒默好手好脚的,却……季言只当是他脑子进水了。

傅恒默的眼中波澜不惊,默默的自行穿衣,他这个小自己六七岁的情人就是如此,他们也相处了四五年,他都习以为常了。

傅恒默从少年时期便是在军队中度过,军衔一路高升,打击国内恐怖份子,去边境狙击毒贩或是打击外国间谍,他绝对是精英中的精英。

受着军人的铁血教育,傅恒默二十四年的生活一向自律单调,他的酒量不错,可不出意外,平时恪守军规,烟酒不沾,背地里见不得光的情妇更是没有,和老一辈的军痞们完全不同,直到他遇见了季言。

那时,他正领着一只特种部队在欧洲西部的大森林进行体能和生存训练,还以为季言是个出逃的新兵,枪法一流的傅少校一枪正中他的膝盖,季言被捕。

“你个老男人脑子被驴踢了,抓我干嘛?”

军队中的傅少校,一向都是新兵只能仰望的存在,谁都没想到十七八岁的季言张口就骂,一个个的全都傻了眼。

“……”傅恒默皱眉,开始仔细的打量季言。

季言的肤色很白,就算现在是顶着一头乱蓬蓬的鸡窝头,衣服上泥迹斑驳,狼狈不堪的模样,却也能让人一眼就瞧出他是个美人。细长的丹凤眼,长长的睫毛在眼睛下方打上了一层阴影,高挺的鼻梁下是两瓣薄唇,尤其是他的眼睛很黑很亮,看谁都泛着攻击性的寒光。

其他几个陪同在傅恒默身边少尉军官们,也不禁暗暗感概:有副好皮囊真是不一样,连生气也这么好看。

“看什么看?他妈的快放开我,你们这群恶心的同性恋!”季言始终对他们充满敌意。

军队里常年没女人,士兵们难免要发泄,一个队的人同时遛鸟,比比看谁的大,谁尿的远那都是常事,看对了眼更来劲的就会互撸,至于男人和男人之间的那些荒唐的荤段子,傅恒默也没少听过,早就见怪不怪了。

傅恒默没有生气,但他想了想,必须给季言一点惩罚,不重不轻,却特别的。

“我不是同性恋,不过我想上你。”

傅少校说一不二,也并不忌讳此事,他强迫了季言,两人就是这么突然的发生了关系。

季言的身份是傅恒默后来才知道的,欧美一家秘密研究所设在西部森林附近,里面的成教授是个难得的东方人,和季言算是远房亲戚,几年前季言的父母遭遇空难,他只好暂时收留季言。不过这小子身上痞气太重,好的不学尽学坏的,又十分鬼机灵,闹得研究所不得安生,所以成教授希望季言能进部队好好磨练。

靠着这一层关系,季言成了傅恒默的下属,年深日久,更成了傅恒默的情人。

结果没谈恋爱,更没结婚的傅少校有了他人生中第一个小情人,虽说是个男的。

他也曾想着再找几个女人试试看,可他嫌麻烦,女人在他眼中就是个麻烦的生物,动不动就争风吃醋,你还得靠大把的金钱供着她们,满足她们的虚荣心,又或者说……他觉得季言挺好的。

季言挺好。

每次抱过他,傅恒默就是这种感觉,所以他也不介意让季言成为他唯一的情人,现在看来,也确实如此。

穿好衣服,季言可不想再和傅恒默共处一室,一把打开主卧室的房门,就见到了怀抱着一个棕色大熊的傅安,四岁大的小屁孩赤着小脚丫,奶声奶气的唤道。

“爸爸,我饿了。”

“我不是你爸,你爸是我身后的人渣!”

说完,季言直接无视他,径自往客厅走去,他讨厌小孩子,哭哭啼啼的小孩子特闹心。

“……”被吼过的傅安眨了眨眼,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里好似下一秒就真的要滴出泪来。

傅恒默无奈,走过去揉了揉傅安的小脑袋,他的头发和季言一样,都是柔柔软软的,摸着很舒服很安心:“乖,小安。”

傅安,他和季言的亲生儿子,有段时间,傅恒默真的难以相信这个事实,天知道季言的体质有多特异,竟然真的怀孕还顺利产子了。

对此,傅恒默特意抽空找成教授谈了谈,可疯狂沉溺于实验的成教授,显然没心思回答这个颇为复杂的问题,傅恒默也不想自讨没趣,再也没上门打扰了。

他总结下来,科学家都是疯子,少打交道为好。

意外有了儿子,傅少校只好带着季言和傅安,搬到了军区大院。

现在这个年代,但凡能住在这里的人大多都是政府高官,或是开国元勋的子嗣,养着的都是一群军政界,商界,黑白两道通吃的主。n市这里还好,换作是北京军区大院出来的,市长都要点头哈腰,乖乖让路。

少校的早餐早点有专人专门送过来,季言填饱肚子之后乐得清闲,常常是大腿翘二腿的靠在沙发上浏览着最新的都市晨报,从来懒得管傅安,所以既然这个“母亲”不负责,作为父亲的傅恒默总是要费心照料着自己的儿子。

从孩子出生到现在,喂奶粉,换尿布,拍奶嗝,半夜哄着孩子入睡,教他走路,说话,认字……

一个再如何糟糕的性子也会被磨平,更何况是原本就沉着冷静的傅恒默,如今他的容忍度极强,也因此很能包容嘴巴超臭,脾气暴躁,没有人情味,集万千缺点于一身的季言了。

傅安,即“福安”,季言几乎没给过这孩子什么关爱,独独在生下他之后,近乎虚脱的取了这个名字。

傅恒默觉得念得顺口,轻笑而过,算是应允了这个名字。

但往后傅安的人生还很长,傅恒默想着要是季言再这样不理不睬,不管不顾,自己该考虑找个听话一点的情人,又或是一个女人,当名义上贤惠明理,懂得分寸知进退的老婆。

至于这个交身不交心的季言……

“季言,如果我哪天死了,你会不会为我哭?”

今天一早醒来,傅恒默就有些不安,这次又要去执行危险任务,也说不明是出于什么心理,在门口的他顿住了,回头远远望着季言。

季言愣了愣,然后立马垂下头,似乎不想对他对视,碎碎的刘海盖下来,遮住了季言漂亮的眉目,他拿出红酒倒了一杯,这个年代,法国进口的红酒还比较贵,可有钱有势的傅少校买得起。

“你发什么神经?言情剧看多了?我不记得你有这方面的兴趣。”背对着傅恒默,季言随意晃了晃杯中的红色液体,眸光凝在上面,有些出了神。

而后季言转念一想,又想到了什么:“放心,祸害活千年,像你这种高级别的大军官命大得很,危险来了,多是牺牲下属的。”

傅恒默皱眉,走过来一把夺过了酒杯,一饮而尽,只一瞬,季言的眼里掠过一丝不可抑制的震惊……

傅恒默觉得奇怪,倒也没多想,淡淡道:“一大早喝什么酒,你酒量不好,酒品更是……算了,这次行动我除掉了你的名字,你就乖乖在家里看着小安。”

“……”季言难得没有开口反驳,傅恒默心情一下子愉悦许多,临走时又亲了亲自己的小情人。

有时候,季言不开口说话,倒是挺可爱。

这一去,傅恒默没想到自己会真的回不来了,而且回不来的最大原因是季言。

侦察兵和狙击手全部撤离,其他士兵和支援的警官们也护着几大军官到了安全区,一片火海之中,杂物倾塌,只剩下暂时被困住的傅恒默和季言,不过,火势之大,只能活一人。

“你疯了!”

傅恒默很生气,紧紧搂着季言,根本没想到季言会不服从命令,私自行动。

季言一把推开了傅恒默,用力之大,好像是用尽了一生的力气,他的声音也是冰冷而绝望的:“我是疯了,如果不是遇见你,我的人生也不会这样……”

被重重推开的傅恒默,倒了下去,全身突然无法动弹,四肢逐渐麻痹,傅恒默怀疑自己是被人事先下了肌肉麻痹之类的药物,再结合这么碰巧出现在这里的季言,他想到了那杯红酒,顿时恍然大悟。

“是不是……只有……只有你死了,我才能解脱啊?”

傅恒默看着季言充满恨意的眼,一瞬间,心头闷痛难当。

已经没有力气开口,傅恒默艰难的动着唇瓣,心里面很想问他一句:我对你,还不够好吗?

从季言是新兵蛋蛋时,自己就格外留心照顾他,也不怕别人在背后指指点点,后来正式确认了情人关系,季言的衣食住行自己也全权负责,像这个年代,人民生活水平普遍低下,若不是靠着自己,季言顶多只能在军中混吃混喝几年,然后退伍回家种田去了。

可是为了自保,为了让自己死,这个人居然头也不回的跑了……

呵,傅恒默自嘲的笑笑,现在想想,自己真是自以为是过头了。

原来这一辈子,季言从未回头看过自己一眼,直到死亡。

翌日,都市晨报上的军事新闻占了头条,黑色大字的标题格外醒目:特种部队傅恒默少校光荣殉职。

养军千日,用军一时,每一位士兵在执行任务之前,都会留下早已备好的遗书,傅恒默傅少校也不例外。

军官们查阅他的遗书内容时,一字一句写得谨慎详细,为国家为父母为并肩作战的战友都交代了许多,唯有最后一行,寥寥几言——

季言不愿当军人,不想养傅安,更不爱我,所以放他走吧。

第2章:军人少校重生为农家少年

远离喧闹市区的城郊东山弄里,蓝天白云,环境宜人,根本没什么空气污染和噪音污染,就是新路还在建造,交通有些不便。

每一年的新春之际,和村委会的老支书颇有交情的司机孙师傅,总会叫来几个兄弟帮忙,一起把几辆长途大巴开到顾家村,算是免费的义务劳动,他们会把顾家村的村民载进城里,还有的人要去别的省市,孙师傅也会很热情将他们送到火车站,码头等地。

顾家村分了四个大队,放眼全是一排排土坯房,七绕八拐的才能到顾家四村的村口,村口有一户人家,这是顾璇十几年来的家。

“小璇,你还收拾好啦?我们要出发了,可不能让一车子的乡亲等我们一家啊。”

顾父在一旁把行李大包小包的扛上肩,顾母则是拉扯着嗓子,往里屋唤着自家的儿子。

“好,我马上就来。”

十二三岁的少年正处于变声期,要从清脆嘹亮的童声变为浑厚低沉,不过现在有点像公鸭子,让顾璇自己听着都不习惯。

背上书包,最后照了照嵌在衣橱柜子里的全身镜,他对现在的自己都很陌生,脸也好身体也好,都是青涩,不衣食无忧的过个几年,恐怕长不成高大精壮的男子,他暗暗下定决心,以后要好好锻炼这具身体。

傅恒默的身体不在了,可是灵魂还在,并且在一个叫顾璇的少年身体里,这种感觉很奇妙。

这一次,顾璇是要随父母去往x市的,顾爷爷辛辛苦苦一辈子都是在田里劳作,是个典型的老农民,顾父好一点,人高马大,除了会种地还有一门瓦匠手艺,经常上房揭瓦,没事儿就替别人家的房子修修补补的,顾母更是个文化人,一直都是镇上的民办教师,不过光看长相,却是个大大咧咧的爽快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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