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日里的爷们桑不起(穿越)——毒哥V587
毒哥V587  发于:201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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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槽,你,你大不了……大不了……”林子大不了了半天,也没想出个好办法,“大不了我来呗。”脸彻底红透。

虽说俩人已经算定了关系的情侣了,不过,秦书的裸,体,林笑清还真没见过。当然,秦少将的好身材有目共睹,从那身绷紧的T恤就看得出来。至于,扒光了么……

林笑清觉得自己的气息热了起来。抬手脱下军绿上衣,秦书露出了上身蜜色的肌肉。一块一块地,紧致却并不纠结,看起来有序又有些性,感。两颗暗粉色的小珠点缀在胸膛之上,随着呼吸一起一伏。

林子猛地后退半步,扭头捂住鼻子。

妈,的,这个太刺激了!

“林子,裤子我够不到。”秦书的声音,像一根棍子,死命地在林笑清半糊涂了的脑子里搅合,直把他弄得晕晕乎乎才算完。

林子歪着个脑袋不敢看他,手抖着去摸秦书的拉链,一点点地往下扒。那样子感觉,似乎,要是秦少将敢做出什么动作,他就立刻撒丫子逃跑。

秦书看着时不时用眼角余光扫他腰部以下的林笑清,也不知道该不该笑,一口气憋在胸里,不停地闷笑不敢发出声来。

扒个衣服,真是——煎熬!

当然,之后拿毛巾擦身什么的,就轮到秦少将悲催了。软软的毛巾和滚烫的手指,撩拨得秦书直想扑上去。

林子心里顿觉扳回了一句,眼神里头挑衅意味十足。

秦书咬牙,突然笑道,“我要去小解。”

林子擦身的手停了。

“魂淡!没门!死也别想!我才不要碰呢!%&%……#¥……&&*”

热恋中的两人,带着懵懂和羞涩。日子正是甜蜜如糖的时候。可是,这样的幸福又能持续多久呢?幸福,突然而至,突然而去,它从来都只是一个短小的片段,不会常伴左右。

过日子,没有两人想象的那么轻松,尤其是其中一人已经瘫痪了的时候。

逃出H市,两人身上,只有军服口袋里的两把枪、一把军刀,还有3块巧克力。每天的供给,只能落在往日生活安逸的林笑清身上。秦书,用他自己的话说,人都废了,居然还浪费什么粮食。

秦书开始自卑。

生活残酷的打击永远是没有尽头的。从高高在上的领袖,到匍匐在地的残疾。秦书不能接受这样的转折,他宁可自己在H市就死了,也不愿意拖累了别人。

他之所以活着,是林子求的,林笑清跟他说,他要是死了,就等着被奸,尸吧!真是林笑清的风格。秦少将苦笑。

为了保护秦书,林子每天出门都要带着他,生怕自己不在的时候,秦书就被哪个旮旯里冒出来的丧尸给吃了。天天背着个几十公斤的汉子,林笑清也锻炼出了点力气。从一开始,砍丧尸砍得手疼,到现在一刀下去,丧尸脑袋就能飞起来,

现实可真够磨砺人的。

林子也算是个靠得住的汉子了。可是,秦书心疼。

“以后,你还是别背着我了,我不会跑,也不会自,杀。这里很安全,把门窗关好,不会有丧尸进来的。你少点负担,就能多找点食物。”

林子拗不过秦少将,这一天,他终于放下了他。

走在寂寞的巷子里,林笑清突然有种轻松的感觉,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若不是远处还有些晃动的人影,林子大概能啊地大喊出来。

也是这份轻松,让他终究失去了自己重要的人。

秦书半躺在床上。这里,是两人在去B市路上找到的一家不错的房子。屋主人离开的匆忙,东西拿走的很少。秦少将得了空闲,倒是有许多时间来看书,《哲学史》、《美的历程》,甚至还有英语考试的官方指南。

秦书似乎是打算把精力在临死前都用光似的,拼命地阅读。

他太过于专注,以至于没有听见楼梯发出的轻轻的吱嘎声。

林笑清这个星期基本已经搜光了附近的小食店、小超市,甚至民居。所以,为了填饱两人的肚子,这一次只能走得更远些。

顶着头上毒辣的火球,林子觉得自己至少走了3小时,才发现个锁着铁门的小仓库。他绕到后门,打算看看有什么地方能溜进去。

很不幸,后门也挂着个大锁头,是那种锁自行车用的钢锁,连剪断它估计都要费上一段时间。不过,后门正上方,倒是有个小窗户,如果用力挤一挤,还是可以让比较瘦的人,钻进去的。

林子四处找了石头,旧桌子,旧椅子,把自己搭到上面去。用上衣包住手臂,军刀刀柄向前一撞,那灰尘满满的小窗户就带着十字的框架一起碎了。

或许是幸运之神的眷顾,跳进仓库里的林笑清居然发现了大量的瓶装引用水,还有一些塑封的腊肉腊肠,成箱地堆积在地板上。这里也许是某个超市或者饭店的库存点。他暗想。

林子从里面打开了大门,又从仓库里头拾倒各种物资带给秦书。无论哪些,他都不想放弃。可是,这里却没有任何工具,可以让他把一仓库的东西搬回家。

脑子激灵一下,林笑清突然想起来,他曾经在小超市里头见过的大推车。或许……

他兴奋极了,有了这一库的食物,他们可以好好地生活许久。只要,他多费点时间,来回折腾着,去取个推车而已。

林子从前门的缝隙里探头探脑,见外面没有人影,便轻巧地一跃而出,向着小超市奔去了。

“这里居然还有活人!”

“我的天,还是个残废。哈哈。”

“不知道遇到咱们几个算是幸运还是不幸。”男人用取了件衣服绑上了秦书的嘴。

一伙人也不知是从哪里来的土匪,里里外外,把整栋房子搜索得一干二净。林笑清藏在地下室里的大米、面粉和饮料通通被抬了出来,连秦书身上也被搜得干干净净。

“呸!就这么点东西。够谁吃啊!”

“得了,老刘,有点东西就不错了。还能指望啥。”

“这男的怎么办?”

“我可不想带着他,这些东西可都是咱么的了。”

“看着长得倒是不错,不知道后面能不能用啊。”有人猥琐地说。

秦书拧起了眉毛。

啪地一声,那个声音被人打了一瓜子。“别乱吵吵,你没看见他穿的军服么。一个残废,能找到这么多东西?你脑袋是进水了吧。肯定有同伙,说不定,就是一伙军队的散兵。咱可干不过,收拾收拾,赶紧撤了吧。别等着那群人回来了,都给堵着了。”

“哎,是这个理儿哈。”

“赶紧动手,赶紧动手。”

秦书听见一片窸窸窣窣,框框当当的声音。这个临时的家,随着一群强盗的进进出出,慢慢变得空荡起来。

但是,他什么都不能做。他只是个残废而已,想要活命,都要看着这群禽兽的眼色。

终于,声音慢慢地消失了。秦书渐渐放松了警惕。

就在这时,有人推门而入。竟然是那个猥琐声音的主人。

“老子才不管三七二十一呢,憋了这么久,老子管你是军人还是乞丐的。先给我消消火再说!”声音靠近了。

秦书的肌肉紧绷出明显的硬块。

恶心的手指抚上他的胸前和腰侧,“妈,的,不愧是当兵的,身材真特么的好。”男人嘴边流出口水,脸上沉迷之色赫然。

一道白光闪过。

推车并没有林笑清记忆里那么大个,来回两趟,推了两台车子,才装满了仓库里的物资。林子乐呵呵地。心里头想着躺着看书的那个人,等他回去之后,是不是要对他刮目相看了?

两车物资的重量严重延迟了林子回屋的时间,天上已经盈满了霞光,他才将将把推车弄进了院子。

“秦书!秦书!我回来了!”

“秦书,这回我可弄回来好多肉呢。晚上可以煮进粥里头,肯定特好吃。”

“哎?你怎么不回话啊。我回来啦!”

林子蹬蹬蹬奔上秦书的卧式,推开门,却没见到那个人一如既往的笑容。

一地鲜红。

一具男尸面带狰狞地歪倒在地。秦书靠着窗口,怒目圆睁,胸膛和腰上几个弹孔里,潺潺流出小股红色的液体。染红的被单,仿佛盛开的玫瑰,包裹着少将的尸体。

第二十六章:行尸走肉

失去了唯一的伙伴,是什么样的感觉?

林子觉得,他后悔得生不如死。

如果,他没有放下他就好了;如果,他没有贪心就好了;如果,他能早点回来就好了;如果,……

那么多如果,却没有一个能够成为现实。时间,不会倒流。失去的人,也终将进入坟墓。

他离开了那个承载过两人短暂幸福的小城。

废屋院子里,埋着那个军人失去温度的躯体。

林笑清觉得,他其实是很喜欢那个少将的,或许,这些喜欢早就已经上升到爱的地步,爱到他们不可分割。否则,为什么,他觉得,行走在路上的自己,仅仅是一具躯壳?

“老大,你不去B市了么?”

“嗯,不去了,我还有事。”

“怎么这样啊,那我们不是不能一起玩儿了么!冷漠讨厌,最讨厌了,说话不算数,会食言……食言,变成大胖子!”

“啊哈哈哈,那我岂不是食言了一辈子!”

“你们也消停一会,别闹得太大了。找个地方安静下来。还有,最近没有重要的事情,不要联系我。”

“遵命,老大!”

“唔,好吧……但是,忙完了一定要一起玩儿啊。”

……

时间可以腐朽一个人的身体,也同样可以风化一个人的灵魂。

距离秦书的死,已经过了两个月。

这两个月里,林笑清度过了人生中最无望的时间。他浑浑噩噩地走在去往B市的路上,不知何时该吃饭,喝水,睡觉。直到自己昏死在街上。

梦里,都是秦书的影子。秦书叫他去食堂加餐,秦书教他怎么瞄准开枪,秦书怎么逗他乐呵,秦书……全都是秦书……

醒来的时候,林子反而觉得异常空虚。四周安静得像一片死域,只有有秦书所在的梦,才是真实。

直到有一天,他被一群幸存者捡到了。

睁开眼睛的时候,林笑清觉得,自己大概是已经死了吧,不然怎么眼前居然有这么大群的活人。

“哥们儿,看你这样子,混得挺惨啊。”看上去刚大学毕业的小伙子,手肘撞了一下爬起来的林笑清。

林子仿佛没了动力的机械,慢慢地扭头看他,不言不语。

“你不是吧,喂喂!醒醒啊喂!睡晕了?”小伙子自来熟,上手使劲捏林子的脸。

“放开。”林笑清的声音冷得掉渣。

小伙子放开手,做投降状,“嗷,放开啦,放开啦。嘿嘿。这不是有反应么,有反应就是活人。哈哈。”

林子抱着膝盖,头埋进双腿里。

旁边的小伙子大概是觉得他样子可怜,硬是要拉扯着他说话。

“喂喂,你叫什么名字啊?”

“喂!理我一下么!”

“啊……真是的!”

……

“那个,我叫程少铭,D市人,刚毕业,找了实习,结果还没面试就悲催了。你呢?你是哪里人啊?家里还有谁在么?”

声音突然低下来,贴在林子耳边,“有没有女朋友啊?”

林笑清听着这苍蝇似的无处不在的声音,头上冒出个明显的井字,“滚!”

“呃!”程少铭吓一跳,“好啦,好啦,我滚,我滚啦……”

只不过,有些人的脸皮就是比较厚,性格,也确实比较牛皮糖,不出两分钟,姓程的居然又贴过来。“喂喂,你从哪里来的啊,告诉我么,告诉我么。”说着还摇晃着林子抱膝的手臂。

“你!”林子愤怒。

“哎呀。说个话而已么。有神马大不了的。我就敢告诉你,我大学四年被三个女朋友给甩了!三个哟!嘿嘿。”说着,程某人咧嘴一笑,充满了阳光的感觉。

这一瞬间,林笑清突然觉得,程少铭仿佛和秦书重叠了。没有受到过伤害,没有被所有人抛弃,那时候春风得意的秦书,大概就是这个样子的吧。

“啊,对了,你到底有没有女朋友么。说啦,说啦……”

林子的回忆瞬间破碎。

他们俩像个屁!

拉扯摇晃着他手臂的大型犬哪里像那个坚毅温柔的男人了?!

“姓程的!你在敢晃我,信不信我把你切成片放罐头里喂狗!”暗黑版林笑清出动。

大型犬嗷唔悲鸣两声,耷拉着耳朵逃到角落面壁去了。

有的人,生来就有过人的感染力,放在小说里就是光环、霸气。比如,带着领袖光环的秦书,他的感染力,是一种安定和奋进的谷欠望;再比如,隐约可以看见屁股后头那根摇晃得狗尾巴快要掉下来的那只,程少铭(哈士奇?),有他在,总能让人感觉到阳光和欢乐。连林子,也不能免俗。

伤口终有一天是要愈合的。

“你父母呢?亲戚呢?”林子无趣地问。

“我爸妈啊,他们都变成丧尸了。”橙子(程少铭)多动症一样地在帐篷里爬来爬去。

林子听闻一惊。“丧尸?!”

“嗯,对啊。当时吓了一跳呢,特别恐怖。他们俩都老得不成样子了,居然还能扑得那么使劲儿呐!老当益壮啊!”

林笑清脑袋上顶着一团黑线,这是重点?

“你就不觉得难过么。明明上一秒,他们还是深爱着你的人,下一刻,就变成了吃人的怪物。你的父母,永远都不会再回来。”

哈士奇拉上帐篷拉链,回头笑道,“是啊!他们不会回来了,也一样是我老爸老妈啊。我知道他们一直一直都爱我就够了。他们俩啊,就是走了,也肯定希望他们的儿子以后能出息,能开心!”

程少明拉开睡袋,躺了进去,“所以啊!不管怎么样,我都不能让他们失望……”

说着说着,这个大男孩儿就渐渐入睡了,留下坐在另一个睡袋上的林笑清一个人无法入眠。

秦书,你是否也希望我能每天开心,活得健康幸福呢,你是不是也曾想过要我出人头地呢……

第二天一早,林子顶着红血丝遍布的眼睛,借了别人的剃须刀,把自己的脸弄得干干净净。

“也!也也也也!你居然不是大叔!”程狗狗在旁边乱吠。

“你才是大叔呢!我比你还小上一岁不止呢。”林子看着镜子里头那张脸,默默地回忆起大学里的生活。

“你不会还是在校学生吧!”狗狗瞪圆了眼睛。

“啧,猜对了。”林子终于露出了一点笑容。

晨光之中,两人的影子像一对主人和忠犬,映在脚下。

秦书,以后,再也不会有林笑清了。你的那条命,在我这里继续。

“哎,对了,这么久了,都没问过你名字呢!你叫啥啊?”程狗狗扯住林子的脖子。

“我?我叫秦书。”

第二十七章:复生

远在B市。

“哎呀,好可怕好可怕,大家都死光光了呢。”沈棉咯咯地笑。嘴里说着可怕,表情却甚是开心的样子。

“小棉……你!”跪在男孩儿面前,大叔神情不可置信。

“啊啊啊,聂大叔,差点都忘记你了!”沈棉扑倒胡子拉碴的大叔,脑袋在他宽厚的胸膛上习惯性地蹭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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