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军犬训导员 上——寻香踪
寻香踪  发于:2014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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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进了市区,周昭云先将杨佩放下了,说晚点去找她,然后回到车上:“到底是怎么回事?刚才谁追你?”

季夏苦恼地鼓起腮帮子:“坤哥。”他也不知道坤哥的全名。

周昭云额上青筋爆跳:“高坤?他追你干什么?”

季夏用手扶着额:“我也不知道,他说我欠了他的债。追着我还债。”

周昭云一巴掌拍在季夏后脑勺上:“混账东西,你没事去招惹他干什么!这么不知轻重,迟早有一天怎么死的都不知道。”很显然,周昭云也知道高坤是个什么人,而且对这人还有点忌惮。

季夏哭丧着脸,心里哀嚎不已:这难道是老子想看到的吗?那个妖孽季夏,早就已经死过一回了,现在顶着这个倒霉鬼壳子的是老子,老子无缘无故还得来承受这个不长脑子的东西惹出来的一切祸事。

“现在怎么办?”季夏知道事情有些棘手。

周昭云看看后面没有追上来的车,说:“暂时别回四合院了,去你自己那儿待着,最近老实给我待着,别出去惹事,我去找高坤谈谈。”

“哦。”季夏心说,自己难道还不老实么。

季夏没想到,高坤并不好打发。周昭云更是没有料到,高坤不知道吃错了什么药,咬定了非要季夏不可。

这说来说去,还是得怪季夏,没事长得那么漂亮,让一干老色鬼不知偷偷淌了多少口水。偏生他家也算是有头有脸的,别人还不能随便动他。这小子又滑溜,大概知道自己被人觊觎,便态度鲜明地表示自己对龙阳之道毫无兴趣,女朋友是换了一茬又一茬,比换衣服还勤快。

所谓不作就不会死,偏生这小子胆子肥,不分青红皂白,该不该招惹,看见合眼的女的就去勾搭,不管是少女还是少妇。这边勾搭,那边就要撒手,不知道弄碎了多少芳心,也不知道得罪了多少路神仙。

跟高坤之间的交易就是这种烂帐惹出来的,他睡了别人的媳妇,那男的也是有头脸的人物,咽不下这口气,便要教训季夏。当时正好高坤在场,便出面保他,说替他解决这事情,但是季夏得陪他一晚上。季夏病急乱投医,便答应了。

其实高坤并没有替他解决好这个问题,否则季夏就不会被人浸在泔水桶里,小命都没了。但高坤不知道这事,他在季夏出事的第二天去找了对方,人家已经教训过季夏了,愿意给高坤一个面子,不再追究季夏。

高坤便认为自己将事办妥了,自然要来找人兑现交易,没想到季夏消失了,手机打不通,人也不见了。这不,过了快两个月,就在高坤以为季夏躲到外国去了的时候,季夏好死不死自己送上门去了,谁愿意将嘴边的肥肉吐出去呢,尤其是高坤这种雁过都要拔毛的。

第七章:我要当兵

“你到底要怎样才肯放过我弟弟?”周昭云隐忍着怒气望着高坤,他都愿意让出一块地皮,高坤都不肯罢休。

高坤的腿架在茶几上,有一下没一下地抖着,看起来要多欠抽就多欠抽,他嗤地笑了一声,摆摆手指头:“周老二,你这便宜哥哥管得够宽。不过你说什么都没用,让季夏那小子自己来。这是我跟他的事,除了他自己,谁来都没用。”

周昭云面色铁青:“你是不愿意放过他了?”

高坤哈哈笑了一声:“周老二,还有谁比我更懂你的心思呢?那小王八蛋撩得你心痒,同样也撩得我心痒,你就不想我把他拿下,然后你接手过去好好安慰安慰,这人就是你的了。当然,这得要你不介意穿我的破鞋。哦,你要是不愿意在我后头,你可以先把他办了,再送过来给我也行,我不介意,我没有处男情结。”说完还摊摊手。

周昭云额上青筋暴绽,牙根几乎都要咬裂,一手拍在桌上:“高坤,你不要欺人太甚!当我们周家没人是吧?”

高坤捏着下巴:“我想想,你们周家确实没有我们高家有人。”

周昭云的气焰顿时泄了下去,高家的背景确实比周家深厚,周家只是在商界有些头脸,他爹在政协挂了个名,但是高家是实打实的政府背景,这也是高坤如此肆无忌惮的原因:“高坤,你什么人找不到,何必为难季夏?”

“不容易得到的,才是最好的,这你难道不知道?你越宝贝他,我就越想尝尝滋味。”高坤说着还猥琐地舔了下下唇。

周昭云看得几要作呕,真想挥拳过去揍扁那张脸,他努力深呼吸了一下,然后站起身:“那咱们就走着瞧。”

高坤拉长了音调:“那行,咱们骑驴看唱本——走着瞧吧!”

季夏做梦也没想到自己惹了这么大个娄子出来,他皱起眉头:“这个高坤怎么这么恶心,像块牛皮糖一样呢?”

周昭云伸手拍了一下他的脑袋:“我抽死你这个不长脑子的东西,叫你到处去惹是生非。”

季夏抱着脑袋:“二哥,我知错了,以后再也不犯了。但关键是现在要怎么办?”

“凉拌!”周昭云没好气地说,“找个地方躲一躲吧,时间一长,他没准就把你给忘了。”

季夏心想,能躲哪儿去啊。

周昭云又说:“我给你办个护照,你出国去,他总不会满世界追着你跑吧。”

“不去。”季夏想也没想,就直接拒绝了。

周昭云气个半死:“那你自己看着办吧!”

季夏说:“秋季招兵开始了,我既然不能读书了,那就去当兵吧。我不信他能追到部队里去。”军中纪律严明,倒还真是个好庇护所。

“你不考大学了?”周昭云心中还是有点不舍。

“考大学以后再说,部队里也是可以考的嘛。”虽然计划有变,但是季夏还是忍不住心中雀跃,殊途同归,只要最终目的是一样的,什么方法都可以。

十月份正好是秋季招兵的时节,季夏果真去武装部报了名,然后就搬到军区大院他姥爷家去了,这样是为了杜绝高坤对他的围追堵截。

谢振国有点奇怪外甥怎么不考学,这么快就去当兵了。

季夏比着手指头说:“大舅,我努力学了两个月,数学考试得了八分,按照这个速度进步,明年六月份就要考试了,我高考大概能得四十分,您觉得我能考上大学不?算了,我还是不给大家丢人了,直接去当兵好了。”这自然不是实话,他数学成绩再差,也不至于真得八分。

谢振国也没说什么,外甥考不上学,愿意去当兵,在他看来也是浪子回头金不换了,怎能不支持。

季夏涎着脸又笑:“大舅,有个事想请您帮忙,我想当特种兵,您看您有没有办法?”现在的特种兵大部分都是从地方上直招,少数从部队中选拔,选拔出来的那是精英中的精英,而且数量极其有限,季夏倒不是笃定自己做不到,只怕这个时间太长,罗建飞那边有什么变数,到时候让他去哪儿找人,直招去特种大队既快捷又便利。

谢振国有些诧异地看着外甥:“你怎么想去特种部队,是不是最近看那什么特种兵的电视剧了?你少看那些,拍得假得很!”年轻人都有些英雄情怀,最容易被鼓动,以为特种兵就特了不起,只是他们不知道,特种兵看起来八面威风,但那苦是一般人能够忍受的?而且这种和平年代,特种部队是唯一需要作战冒险的部队,那是真有生命危险的。

从私心里来说,谢振国并不希望外甥去冒险,他也不好跟妹妹交代。而且外甥这种在蜜罐子里泡大的孩子,跟个瓷娃娃一样,能吃得了那苦头吗,别到了地头,不知道怎么哭爹叫娘呢。

季夏伸手挠头:“不是看电视剧的缘故。特种兵是兵王,我认为既然要做,那就尽力做到最好吧。我知道这些年我也浑得很,没少让我妈和舅舅操心丢人,舅舅您放心,从现在开始,我一定要为舅舅争光。”

谢振国看着季夏的眼睛,他的眼神清澈而坚定,谢振国捏了捏他的肩膀,眉头紧锁,这么单薄的肩,能扛得住吗?转念又想,就是当家长的担心这个操心那个,所以才让孩子永远长不大,没担当,于是点头说:“行,那就去特种部队,只要体检能过关就可以了。”

季夏雀跃起来:“谢谢大舅!大舅,还有,我能不能去成都军区的西南猎鹰?要是云南省军区的夜鹰特种大队就更好了。”猎鹰是成都军区特种部队的代号。夜鹰特种大队是西南猎鹰下属的一个支队,也就是罗建飞所在的特种大队。

谢振国皱起眉头,瞪着季夏:“你小子搞什么幺蛾子?到底是要去云南当兵,还是要去当特种兵?”

季夏嘻嘻笑:“我想去云南当特种兵。我有个好朋友,他前年去当兵了,现在已经是夜鹰特种大队的特种作战队员了。我想近朱者赤,给自己找个目标。”

谢振国摇了摇头:“你要是去成都军区参军是可以的,但是要直招去那边当特种兵,我没有办法。成都军区的特种部队不在我们这边征兵,你想去当特种兵,东北猛虎、雄鹰或者暗夜之虎都可以。你自己选,去当特种兵,还是去成都军区?”

季夏愣了半晌,才咬咬牙说:“我去成都军区。”去成都军区当兵,至少还有机会进侦察连,参加全军比武,只要表现突出,还是有机会去西南猎鹰,若是去了北面这几个特种部队,这辈子都不一定有机会见到罗建飞了。

谢振国点点头:“行,那就去成都军区。云南去不了,咱们这边正好有一批新兵要分到西藏林芝去,你就去林芝吧。其实只要好好表现,在军区比武中拿了名次,照样可以进西南猎鹰,不过可别怕吃苦。到地头好好干,别给大舅丢人。”

谢振国当然不是没办法让季夏直接进西南猎鹰,不过是麻烦一些而已,但他觉得正好可以趁此机会让外甥不去做特种兵,全军拿名次,那是说拿就能拿的吗。

“是!保证完成任务!”季夏一听,给谢振国敬了个军礼,心里暗暗松了一口气,当初罗建飞就在林芝地区当的兵,也是从军区比武胜出后选拔出来的。只不过自己这样一来,怕是要先脱掉几层皮了,他看了看自己瘦弱的胳膊,不由得叹了口气,前途漫漫啊。

周昭云担心季夏在军区大院里呆不住,隔三岔五过来看一眼,没想到这猴子真收了心,安安心心地呆在大院里,每天陪陪老人,看看书,逗逗狗,锻炼身体,似乎还挺滋润,半分颓废和不耐也不见,不由得放了心。

高坤知道季夏人就在军区大院,但是他不可能进大院里来逮人,因此只能干瞪眼。心里有气没地儿撒,便处处为难周家的生意。这一点周昭云不怕他,他不怕高坤和他比智力,就怕他和自己比蛮力,于是两个人你来我往,斗得不亦乐乎。

周昭云在心里叹气,自己费了这么老大的劲,那小王八蛋到底懂不懂呢,哪怕只领一分情,自己这么累死累活也心甘情愿啊。

山中无甲子,世间已千年。很快便到了12月,入伍的时间到了。季夏在大院里住了两个月,从来没有喊过闷,每天陪着姥姥姥爷喝茶看花,逗鸟下棋,还把飞龙和姥爷的叭儿狗训得聪明伶俐,人见人爱。这让老人们别提多欣慰了,孩子终于改邪归正了,高兴啊。

季夏也放了心,起码飞龙有着落了,飞龙是他捡回来的,当初还担心自己要是走了没人照顾,现在放姥爷这里正好,有小狗做伴,还能看家护院,至少不担心流落街头了。

换上绿军装,戴上大红花,背上行囊,踏上南下的列车。火车一路往西南去,到了成都再转汽车,路上颠颠簸簸,开了两三天,在骨头散架之前,终于到了目的地——一个有着连绵雪山、峡谷、密林和草甸的地方。

林芝是西藏的江南,这里降水丰沛,地形复杂,植被丰富,孕育了大量的峡谷、湖泊、草甸,风景极其优美,如果仅是来这里旅行,那真是选对了地方。但是来这里当兵,那就是严峻的考验。

新兵们需要适应的第一件事,就是高原反应,这里的平均海拔在3000米以上,他们这一批全都是来自低海拔的华北平原地区,刚下车,差不多就有一半以上的人都中招了,轻则头晕眼花,重则恶心呕吐,个别的还有面部水肿情况。

季夏就是那最倒霉的个别者,他原本是这批兵中长得最惹人注目的,剑眉星目,唇红齿白,比那些个电视里的男明星都好看。几个比较开朗的战友开玩笑说,这幸亏部队里没有女兵,不然全都被季夏一个人勾走了。

然而第二天睡醒来,季夏的帅哥脸就变成了猪头脸,眼睛被挤成了一条缝,躺在卫生所的病床上挂了三天的水才消下去,等他好起来,新兵连的训练早已开始了。虽然他这是正常的高原反应,但大家伙私下里还是传开来了,这个季夏,长得帅是帅了,却是个中看不中用的绣花枕头。

第八章:炼铁成钢

在基层部队里,长得帅不顶用,家里有钱也靠边站,有背景,好,你敢亮出来,不怕磨不死你,唯一能比的,便是实力。季夏比人多活一世,上辈子又是当过兵的,这点道理自然是比谁都清楚。他知道自己这样子有点扎眼,所以很自觉地收敛起脾气,踏实地归队训练。

很显然,他的身体底子不算好,原来那家伙年纪轻轻就沉迷酒色,差点被掏空了底子,瘦得跟猴似的。他接管这个身体之后,已经在有意识地进行锻炼,但效果也不是一天两天就显现出来的,坚持了几个月,也就能赶上他这个年纪正常人的体力,要做尖兵,那还有着很大的距离。所以这第一次上高原,就差点没扛住。

季夏觉得很丢人,也下定决心要好好训练,决不让人瞧扁了。更何况,他还有着远大的目标,要和罗建飞并肩站在一起,而且要尽快!

归队之后,死人脸班长把他拎出来,面无表情地对大家说:“这是季夏,大家都认识了吧,名字好记,长相也很好记。希望你能抓紧时间把训练赶上来,让你的成绩也让大家全都记下来。听明白了没?”最后一句简直是吼的。

“听明白了!”季夏大声回答。他知道班长对他有点意见,但也是情理中的事,新兵连的训练成绩也是要比赛的,班里只要有一个人落后了,就会拉开大家的成绩。季夏一来,就在医院躺了几天,这样的破体能,班长不指望他有多优秀,只巴望到时候能不拉大家的后腿。

季夏不知道的是,这些老兵们几乎全都知道他是有背景的,在京城混不下去了,跑到部队里来求庇护,这样的人,在大家看来,那就是垃圾,社会上的渣子。好,既然你敢来部队,是骡子是马拉出来溜溜,你要是没能耐,就别怪别人把你往死里操。

他们这批新兵,是阳历十二月底到的营地,新兵连的训练正好是一年中最寒冷的三个月。林芝位于藏东南,气候相对还算湿润,但是到了冬天,西南季风早已被西北风压过去了,他们的营地正好修建在一个峡谷里,寒风凛冽,从峡谷这头进来,往那头出去,风大的时候,风声简直就是鬼哭狼嚎,人几乎都站不稳。大风卷着沙石枯草横冲直撞,直往人裸露在外的部位肆虐,一层一层地打磨着人的肌肤。

不出一个月,大家脸上都结了一层壳子,有的还多了两团鲜明的高原红,嘴唇皴裂,时不时渗着血丝,让一群从来没有遭受过如此洋罪的年轻人叫苦不迭。他们都是来自北方的兵,北方的冬天虽然寒冷,但是室内有暖气,冬天甚至比南方还好过得多。

林芝的冬天,夜里最冷的时候也就是零下几度,比起北方来说实在是小巫见大巫,但是在这里,房间里是没有暖气的,空调、暖炕都别指望了,室内的温度和室外的一样低。

连队还算人性化,给每个宿舍都准备了一个火炉子,一撮煤块,让你自己生火。季夏刚从卫生所搬回宿舍的那天晚上,发现大家都早早泡完脚裹到被窝里去了,煤炉子放在中间的空地上,冷冰冰的,一点火星子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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