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兴福是一个壮实的男人,年龄大概在二十三岁左右,皮肤黝黑,四肢有力。听到韩溪远的询问,男人默默地放下手中编的绳索。看着韩溪远,他开口道:“我去过阎王谷。”
韩溪远眼睛一亮。
刘兴福解开绑腿的布条,把裤管提起来,露出左腿。小腿的位置有一片触目惊心的伤疤,“这是代价。”
刘兴福是一个遗腹子,生下来的时候就没有父亲,只靠刘阿爸一个人把他带大,日子过得很艰苦。为了生活,六岁就开始进山,刘兴福一身的猎户本领都是靠自己摸索出来的。十五岁的时候刘阿爸病重需要钱买药,为了买药的钱,刘兴福去了阎王谷。
取阎王谷这个名字是因为这是一个有去无回的地方。刘兴福趁着中午太阳最大的时候进去,那个时候山谷里的瘴气是最稀薄的时候。当时他虽然只有十五岁却已经是一个经验丰富的猎户,成功的避过了山谷里密集的毒虫,进了仙霞山。
在山里带了三天,他满载而归,但在出谷的时候他被毒蛇咬了一口。当时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他毫不犹豫的削去了伤口边的肉,然后拖着一路的鲜血回到了村里。
韩溪远看着几乎覆盖整条小腿的伤疤,沉默了。忽然,他抬起头,问:“我想向你学打猎,可以吗?”
刘兴福愣了一下,有些迟疑,“你是个读书人。”湖州府多书生,“天上掉下一只鞋子砸中了三个人,其中就有一个是秀才”——曾经有人用这句话说明这里的秀才之多。可这毕竟是夸张的说法,至少在秀山村目前只有两个秀才,一个是村里教书的老夫子华伯,还有一个就是韩溪远。
自古读书人苦读圣贤书才是正理,哪有书生去学打猎的?
韩溪远只是淡淡的回答他:“读书人也要吃饭要养家。别说是秀才,就是举人、进士,要是连家都养不了,那还是个男人吗?”
这话说的深得刘兴福的心。刘兴福没念过书,大字不识几个,从小就特别崇敬能识字懂大理的读书人。可长大之后却见了不少书生只知道念着“之乎者也”,连生个火都不行。在他看来,男人,就要有担待,能支撑的起整个家庭!因此,对韩溪远立即刮目相看,大为赞赏,一口就答应了教他。
大泽国大部分地区都是土地肥沃、雨水丰富,秀山村家家户户都是种田的,只要不遇上天灾,就是大丰收。但是那些也只不过刚够温饱,富足的人家还能换些钱币改善一下生活而已。在许多地方,猎户都是村子里比较富裕的人家,也因此他们的技艺基本上都是父传子,子传孙,一代代传下来的。对外人,轻易是不会传授的。
刘兴福没有师傅,他的所有经验都是自己自学的。虽然如此,一般来说也不会轻易交给别人。可看着眼前的男人,他毫不犹豫的决定全力传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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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生开始注意到韩溪远似乎比他还忙,每天吃过早饭就到刘兴福家,也不知道两人嘀嘀咕咕的在商量什么。夏生自然是好奇却没问韩溪远,他明白,除了和韩溪远同时穿越到这个世界外,两个人并没有任何的关系,他连关心对方的立场都没有。
两天之后韩溪远跟他说了一声,早早的跟着刘兴福进了后山。
夏生听村里唯一熟悉的杨秀说过关于仙霞山的事。以他对韩溪远有限的了解,自然不会自欺欺人的认为韩溪远的目标只是这个小小的鸡鸣山。
韩溪远进山了,夏生也没有闲着,他要把韩家的土地翻整一下,看看能种点什么。韩家一共只有三亩六分地,其中两亩是水田。韩家搬走之后,家里的土地分给了村里的几户人家,现在韩溪远他们回来了,田地自然也归还他们。
旱地只有一亩多,在进山前,韩溪远已经整出了一小半要用的。种了小麦种后还留了几块种蔬菜。
于是夏生找村里人到镇上买了一些种子,然后在屋子后的自家那块地上整了一块出来先育苗。白菜、萝卜、卷心菜,都是耐寒的。也不是夏生不想种点其他,实在是古代的蔬菜种类太过稀少。
按照模糊的记忆中关于种菜的步骤。夏生找刘家借了一把锄头,漫不经心的耙着地,把大块的土用锄头敲散,整平,然后分几块散上种子,最后在上面撒一层细土。
没有韩溪远在跟前,总觉得心神不宁。夏生暗暗唾弃自己没出息,可还是无法管住自己的心。虽然心中很清楚两人存在着难以跨越的差距,可是依然忍不住在偷偷的期待——上天唯独把他们两个安排到异世界,远离了过往,是不是意味着他们之间的可能性……
一边胡思乱想,干活的速度当然快不到哪里去,好在地也不多,有的是时间给他慢慢磨。
第十三章
却说韩溪远跟着刘兴福一路进了后山。
秀山村里人所说的鸡鸣山其实是三座挨着的山头,秀山村坐落在第一座山头的西南面,秀山村的人也习惯把那座山成为后山。后山山头不高,山里野鸡、野兔等野物比较少,相对的也比较安全,村里的雌蓝时常结伴到这里拾柴火、采草药。
刘兴福带韩溪远去的是中间那座最高的山,翻过山头过了一个大林子就是阎王谷。
鸡鸣山里大多是乔灌木,越往里走树木越高大。两人选了一块地下了几个套子,秋天厚厚的落叶盖在绳套上不细看根本发现不了。韩溪远分了几个套子,按刘兴福教的,下在低矮的灌木丛边。
一边小心的设好机关,耳边听到“咕咕”的叫声,一抬眼,看到一抹艳丽的色彩从眼前窜过。韩溪远眼尖,在一丛茂密的山毛榉下面发现了一个野鸡窝,里面还卧着六七枚兵乓球大小的蛋。用手一抹,上面还留有温度。
刘兴福被叫过来,一看,乐了。拿起一个蛋对着太阳一照,笑着道:“还没成型,可以吃呢。”说着麻利的把蛋全掏了递给韩溪远。
“现在已经是深秋,天渐冷了,孵化的鸡仔也活不了。”
韩溪远点点头,把野鸡蛋放进布袋里。等下好了所有套子,韩溪远又发现了两个鸡窝,掏了十几个野鸡蛋。刘兴福也发现了几个。两人把装着蛋的袋子放到一颗醒目的松树底下,还用一些枯叶遮住,准备等走的时候再带回去。
放好蛋,刘兴福带着韩溪远熟门熟路的进了一处松木林。林子里的松木长得非常高大,茂密的树冠几乎将整个天空都给遮的严实。韩溪远抬头,看到高高的树枝上不时有一抹灰灰的身影跳来跳去。
刘兴福在松林里收了五个竹笼子,望着其中三个里面关着的小家伙,男人不由的笑眯了眼。那是比老鼠大不了多少的动物,灰溜溜的毛皮,长长的尾巴,韩溪远认得出来那是松鼠。
“刘大哥,抓这些是拿去卖吗?”不是很常见的松鼠吗?
刘兴福抓抓头发,忽然不好意思起来,有些结巴的说:“不,不是。给你哥夫郎吃的。”
见韩溪远越发的疑惑,大汉居然脸红了——虽然皮肤太黑看不大出来。
虽然是不好意思刘兴福还是解释:“我和你哥夫郎不是成亲三年多了吗,一直没有孩子……这是乡下的偏方。城里许多大户人家的夫郎都有吃这个呢,据说效果很好……只是树鼠不好抓,平时都在树上待着,而且还很聪明,在一个地方抓到一次就要换地方。”
明白他的意思的韩溪远很无语,正浑身别扭,冷不丁刘兴福接着又说:“我说韩兄弟,你和弟夫郎成亲也有两年了,怎么也没有?!今天我捉了三只,分你一只带回去给小夏补补。”
对于刘兴福的热气,韩溪远实在是不知道该如何拒绝,只好僵硬的陪着笑。
收了笼子,刘兴福待着韩溪远又去了另一处林子。那里,刘兴福设了几个小陷阱,放了几个兽夹。今天的运气不错,陷阱里抓到了一只肥嘟嘟的野兔、一只山狸,兽夹还夹住了一只鹿。
刘兴福乐呵呵的把已经断了气的野鹿从兽夹上解下来。野鹿不大,大概只有二十来斤。不过鹿肉贵,这么一只,至少也能卖上四五贯钱。而且要是剥的完整,这一身鹿皮少说也值一贯钱。这些钱可以给阿秀和阿爸两人换一身新衣裳,家里再添两床新褥子……
见男人一脸傻笑,韩溪远无奈的笑了,忽然耳边听到“沙沙”的响声,他警惕的从背上把弓弩拿下来握在手上。他听刘兴福说过,这片林子有的时候会有野猪出没——那可是他们无力对付的猛兽。
“沙沙……”
顺着声音的方向仔细观察,韩溪远隐约看到一片荆棘丛后晃动的黄褐色身影……是野鹿?
韩溪远举起了弓弩对准,等待着时机。
前世韩溪远没打过猎,但是练过弓箭。虽然刘兴福的弓弩和弓箭有一定的区别,但进山前练过两天,韩溪远对自己的箭法还是有自信的——当然,他的枪法更准。
“咻!”看准了时机,尖锐的箭身脱离了弓弩破空而去。
“啪!”
打偏了。原本应该是射进脖子的,现在却射到了前腿上。受惊的野鹿撒腿跑了起来。
在韩溪远第二支箭快速搭到弓弩上时,耳边又是一声破空声,一支箭准确的射进了野鹿的脖子。同时,韩溪远放开了手中的机关,按在弓弩上的箭也离弦而去,“啪”射进了野鹿的后退。
蹦跳的身影动作明显迟缓。韩溪远和刘兴福快速根上,几乎是同时搭箭,两支箭一前一后射进了身体。野鹿终于不跑了,倒在地上不断抽搐着。
刘兴福跑上前,脸上难掩的喜色,“这可是一只大家伙。”比起兽夹夹住的那只,这只显然是成年的公鹿,个头比羊还大。
韩溪远脸上也挂上了笑容,对自己第一次狩猎的成果还是挺满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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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自家菜地整好撒上菜种,闲下来没事做的夏生随便吃了一颗早上放锅里煮好的地瓜就跑到了邻居杨秀家。
杨秀和刘阿爸两人正坐在院子里,见到夏生立即热情的招呼他进来。
“小夏,吃过了吗?”经过夏生的要求,现在刘家一家已经把他的称呼改成了“小夏”。毕竟“柳儿”这个名字不仅娘的很,而且也不是他的名字,听着总觉得是在叫别人。
夏生进了院子,看到地面上那一堆满身刺的刺球很好奇,这好像是板栗吧?不过个头好像小了点。
只见杨秀麻利的用一把破菜刀敲刺球,敲了几下刺球裂开,里面滚出一颗黑色的果子,可不就是板栗嘛!杨秀用菜刀把破碎的刺球拨开,把黑色的果子捡起来扔到一边的木盆里。夏生看到盆子里已经装了十几颗,看来才刚开始剥。
夏生搬了一个马札坐到一边,好奇的问:“这是什么啊?”刚来这个世界没多久他就发现虽然许多的事物与前世见到的一模一样,但有的时候名称却不一样。因此现在的他学聪明了,不会随便开口。
韩阿爸一边熟练的剥着板栗一边说道:“这叫山栗子,可是好东西呢。”
夏生拿了一把柴刀,也有样学样的帮忙剥着,一边听刘阿爸给他解释。
“这山栗子很好吃可是不好弄。它们长在树上,熟透了刺球会开一个口,大风一刮,里面的山栗子就会掉下来。我们后山里长了几颗山栗子树,到了秋天果子成熟掉下来,村里有不少人捡呢。”
“山里有很多山果吗?”这么一大片森林应该有不少好东西吧?
“那可不?山栗子、山红果、梨子、球岩果、毛豆子……”
听着杨秀细数着夏生眼睛发亮。眼巴巴的望着他,就差在脸上写上“我好想去”了。见他这个模样,韩阿爸和杨秀都觉得好笑。
“现在这个时节山里的东西有还是有,不过已经很少了。”杨秀虽不忍打击他,不过还是说了实话。
韩阿爸却说道:“没事儿,这两天要是天气好的话,阿秀你带着小夏去一趟吧。捡些剩下的果子还是有的。”
“那好吧。”
见他答应,夏生乐的差点跳起来。他肖想那片山林已经很久了,要不是考虑到今天韩溪远和刘兴福是去打猎带着他不方便,他早就跟去了。
第十四章
见到韩溪远和刘兴福扛着野鹿,提着山鸡野兔回来,不仅夏生震惊了一把,整个秀山村都震惊了。
回村的路上韩、刘两人都商量好了,野鹿卖钱之后两人四六分——原本韩溪远只要三成的,不过刘兴福坚持才改为四六分。剩下的五只野鸡、三只野兔,韩溪远要了两只鸡一只兔,最后在刘兴福热情劝说下还收下了一只树鼠——也就是松鼠。
说起剥皮的技术,整个秀山村没有人比得上刘兴福。吆喝了几个要好的兄弟,直接在院子里宰杀。两只野鹿,小的那只虽然不大,但除去内脏、头,也有二十几斤。大的那只最后宰杀好后上称,居然有四十斤。
给帮忙的兄弟一人一斤鹿肉,刘兴福和韩溪远也各分了两斤回家,其余的准备第二天一早由刘兴福带到镇上去卖。
宰杀野鹿的时候夏生一直兴致勃勃的站在一边看。可能是因为已经死了,所以看得时候并不觉得多血腥。见到刘兴福要把鹿的内脏扔了,夏生赶紧上前拦住。
“小夏,这东西不能吃。”在乡下,连猪下水都是穷人家没办法才吃的东西,而山里动物的内脏在他们认为是非常脏的。
夏生也不说什么,只道:“刘大哥你给我吧。”
没办法,刘兴福只好用盆子装了给他带回去。
得了满满一盆的内脏,夏生乐呵呵的拿着东西回了自家。
院子里,两只野鸡解了绑放进鸡笼里。这一天的惊吓加上劳顿,野鸡都是恹恹的趴在地上。夏生倒了一盘清水放进去。兔子因为夹断了一条腿,看着也活不成了,干脆放在刘家一起杀了。而那只小松鼠用小竹笼装着挂在屋檐下,夏生还从刘家拿了几颗板栗给它。
兔子很肥,剥了皮、去了内脏,居然还有三四斤。夏生剁了半只,和着姜葱、米酒一起放进大陶罐,然后加水架在小灶上小火炖着。剩下的半只夏生打算红烧。
厨房里小火炖着汤,夏生看时间还早就端着要来的内脏坐在院子里处理。两副肠子、肚一堆,这东西脏清洗起来麻烦,夏生便用另一个大盆装着放一边。鹿心、鹿肝比较好处理,夏生洗干净去了血水之后,撒上盐先放一会儿。
远远地,韩溪远站在那看着夏生捣鼓这些,在看到夏生拿过那盆满是秽物的肠子、肚子时,终于没办法淡定了。
“你弄这些是要吃?”韩溪远的语气中满是犹豫。
夏生头也没抬,应道:“当然!”
其实刘兴福给他这些下水的时候已经把里面的脏东西稍微处理了一下,夏生过了一遍水,然后开始用盐巴一遍遍的搓洗。本来应该还有鹿肺的,不过那东西处理起来也麻烦,又不多,夏生也就没要了。
听到他的回答韩溪远毅然的转身回厨房看火去,所谓眼不见为净,看不到或许心里会好受些。
夏生偷偷望了眼韩溪远离去前纠结的表情,嘴角不由的上升,心情也好了起来,盆子里传来的味道也没那么难闻了。
刘兴福送鹿肉来的时候夏生还没有洗好,过了许多遍的脏水倒在院子的角落里,地面铺了一层白色的油脂。夏生随手用小锄头扒了一下,让把那片污秽埋起来。
鹿肉夏生简单的洗了一下抹上盐巴挂在屋檐下。现在天气凉,这样放着几天也坏不了。洗干净的肠子和肚子也用同样的方法处理了挂在屋檐下。
进厨房的时候,陶罐里的汤已经散发出诱人的肉香了。引得几天没有吃过肉的夏生不停咽口水。
掏了米,夏生起锅煮饭。韩溪远负责烧火,现在他不会再烧着烧着就灭了然后再起火起半天。米还是糙米,夏生先用开水煮十来分钟,然后捞起来放到饭蒸笼里,架在沸水里蒸上半个小时就熟了。前世夏生小的时候家里就是用这种方法煮的饭,记忆中用木蒸笼蒸出来的饭特别的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