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劫(二)——尼罗
尼罗  发于:2014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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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巴掌从他的后脑勺滑到了他的光脊梁,马从戎弯腰说了话:“大爷,不能再睡了。别的不说,单是一直不吃不喝也受不了啊!”

霍相贞听了“不吃不喝”四个字,终于迟钝的把脸转向了马从戎的方向,然而垂着眼皮,依旧是不看人:“我睡了多久?”

马从戎小声答道:“两天两夜了。”

霍相贞的声音低沉沙哑,带着七老八十的沧桑岁数:“怎么不叫醒我?”

马从戎像哄个大号孩子似的,轻轻拍了他的背:“大爷太缺觉了,我想让您一次睡足。”

霍相贞的眼皮有千斤重,睫毛忽闪忽闪的又要闭眼:“你就不怕我醒不过来,直接臭在屋里?”

马从戎笑了,弯腰从床底下给他拿拖鞋——不错,都会挑理了,可见是没白睡。

伺候着霍相贞洗漱了,马从戎又给他喝了一碗很稀的莲子粥。领着他在下客厅的大穿衣镜前坐了,马从戎用白布单子围了他的脖子,要给他剪剪头发。

他动作快,三下五除二的完了工。放下剪刀拿起刷子,他一边给霍相贞打扫脖子耳根的碎头发茬子,一边问道:“大爷,行不行?”

霍相贞略略的皱了眉头,眯着眼睛细看镜中的人。看了良久,他开了口:“你的手艺,是不行。”

马从戎小心翼翼的解开了白布单子:“手艺好的,您也留不住啊!”

然后他等着霍相贞翻脸。等了片刻,却是一无所获。霍相贞静静的照着镜子,两天两夜的睡眠,把他熬瘦了。

把兜着头发茬子的白布单子送出了客厅,马从戎托着一把热毛巾回了来,一边扒了衣领给他擦后脖颈,一边问道:“大爷,今天咱们是不是该搬家了?园子比里凉快,住着舒服。”

霍相贞深深的低了头,被他擦得东倒西歪:“嗯。”

马从戎又问:“白少爷还回不回来了?要是回来的话,我还把厢房给他留着。”

霍相贞答道:“他不是咱家的人了,不用给他留。”

马从戎用毛巾缠了手指,给霍相贞掏耳朵:“大爷,别生气了。”

霍相贞猛的抬了头:“你当我说的是气话?你以为霍家是个城门洞子,想出就出、想入就入?”

马从戎好脾气的连连点头:“是,是,我错了。”

霍相贞霍然起身,一把夺过了马从戎的毛巾。歪着脑袋自己擦了擦耳朵,他把毛巾往马从戎怀里一扔,随即大步走出了客厅。

马从戎看了他一眼,没有追。慢条斯理的把毛巾搭上了椅子背,他转身走到茶几前,端起茶杯喝了口茶。大夏天的,顶好是一动都别动,守着冰箱风扇干呆着,才叫享福。一会儿弄点什么吃的消暑降温?果冻布丁还是冰激凌?要不然吃几瓣冰镇西瓜也好。

马从戎漠然而又镇定的做了选择,决定吃冰镇西瓜。他知道自己头脑的格局不大,容不得家国天下。但是家国天下和他又有个屁关系?一天三顿饭,一年四季衣,才是他人生的真谛!

吃过一块冰镇西瓜之后,马从戎去了后头院子,开始给霍相贞收拾屋子,顺带着又放了一池子不凉不热的洗澡水。同时打发勤务兵去了厨房,他让厨子中午预备一顿柔软而又富有营养的饮食。

于是霍相贞上午洗了个痛快淋漓的澡,中午又吃了一顿可心合意的饭。下午时分,他溜达进了小客厅。小客厅的多宝格中摆了个玻璃相框,嵌着他和白摩尼的合影。拿起相框看了看,他转身走到靠墙的立柜前,把相框收进了柜子里。

眼不见,心不烦。他想走,让他走!他爱他爱得怕了他,几千的人马,凭着他信中的几句话,他撒手不要了,陪送给了他!

毕竟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有着二十年整的情。长辈们给了他们一个善始,现在他成全他,让他去爱姓顾的邪种,也给二十年的光阴做一个善终。

用一只充当镇纸的白玉老虎补了相框的空位,霍相贞迈步出门,站在了大太阳下:“北戴河太平了吗?”

马从戎从屋中走到了门外游廊里,含笑答道:“听说石督理和万镇守使动手了。”

霍相贞抬手揉了揉太阳穴:“聂人雄的巡阅使,发表了吗?”

马从戎摇了头:“还没消息。”

霍相贞对着他一挥手:“预备汽车,我去趟总理府。元满呢?我睡觉,他也放假了?”

马从戎抬手往院外一指:“元满没走,一直候在前头,大爷出门就能瞧见他了。”

霍相贞不耐烦了:“糊涂东西!他又不是个门房,总藏在前头干什么?”

马从戎下了游廊,笑呵呵的引着他往外走。大爷既已变成活驴,可见是真没事了。

第七十四章:此处彼处

马从戎看出了霍相贞是要和白摩尼一刀两断,并没有再翻旧账的意思,便私底下找到了元满,拍着他的后背安慰道:“你不要怕,该吃吃该喝喝。大帅真要治你的罪了,我替你想办法。”

元满可怜巴巴的看着他,眼睛湿润着,像条温驯的大狼狗。

过了一天,马从戎又见了他,拍着他的肩膀低声说道:“没关系了。往后办事多长眼,多用心。没人总给你收拾烂摊子。”

元满本是个挺拔结实的小伙子,如今被马从戎拍了又拍,拍成了个没骨头的小男孩,无端的比人矮了一头。感激涕零的眨巴着湿润的黑眼睛,他一定要请秘书长吃顿大餐,不吃不行,他虽然黑瘦了一圈,但依然有的是力气。秘书长如果不赏脸,他会亲自把秘书长扛去饭店。

傍晚时分,马从戎酒足饭饱的回了霍府。天气热,他做衬衫长裤的便装打扮,脱下的西装外衣搭在臂弯,他甩着胳膊走得很来劲,细汗洇湿了他清晰的鬓角,显得脸更白皙,发更乌黑。虽然对霍相贞的脑袋一贯不客气,但是他并不同样潦草的处置自己。他每个月都要光顾一趟东交民巷的理发店,花个十来块钱,收拾收拾自己的脑袋。对于自己的服饰与面貌,他是非常的有自信。穿长袍,他像个老爷;穿西装,他像个绅士。分花拂柳的穿过重重月亮门,他微微的有一点脸红,不是热,而是想出了神。按照日子来算,他琢磨着,今晚自己恐怕得给大爷当差。

然后像是受到了某种刺激一样,他周身的肌肉与神经一起“紧”了一下。仿佛刚抿了一口薄荷酒似的,他心中凉飕飕的,有一种甜美的醉意。

进入院子之后,他先回房放了西装上衣,又用毛巾擦了把脸。解了领结挽了袖子,他出门沏了壶龙井,轻手利脚的送进了书房。将茶壶放到了书桌上,他轻声问道:“大爷,今晚儿——”

没等他把话说完,坐在桌前的霍相贞抬了头,歪着脑袋审视了他:“我听说,你在天津拜了个老头子做师父?”

此言一出,马从戎的言语登时胎死腹中。下意识的后退了一步,他勉强笑道:“大爷也知道了?我没别的意思,只是有点儿生意在租界里,多个朋友多条路,有些事情,还真得仰仗着地面上的人物,所以……”

霍相贞一拍桌子:“混账话!我是穷着你了还是怎么的?为了一点儿买卖,你他妈的跑到天津给我丢人现眼!我家的人,向混混儿磕头拜师!”

马从戎又退了一步,低下头不敢笑了:“大爷,我没和下三滥的人混。陆师长的大少爷也是——”

话还是没说完,因为霍相贞起了身:“陆家是陆家!我家是我家!陆永明现在正事一点儿不干,专带着他儿子贩鸦片,你也学去?”

马从戎弯了腰,不再辩解:“大爷息怒,我知错了。”

霍相贞绕过书桌,背着手站到了他的面前,直接吼了一嗓子:“你知道个屁!”

马从戎保持着鞠躬的姿势不敢抬头,同时隐隐嗅到了他的气味。霍相贞没有烟瘾,酒也少喝,澡更是洗得勤。他的气味纯粹是来自他的体味,因为天热,又若有若无的夹杂了一点汗气,让马从戎联想起了一匹膘肥体壮的高头大马,一身结结实实的腱子肉起转承合了,不必动,单是气味已经让他不知是该哭还是该笑,不知是该恐慌还是该兴奋。两只手也不敷分配了,不知是该抱脑袋还是该护胸膛。大爷几乎算是个练家子,谁知道他会先对哪头下手?

没等马从戎琢磨出个结果,霍相贞一脚把他踹到了门口。

这一脚倒是让他了结了心事。挨完了必挨的窝心脚,他一手抱着脑袋,一手扶了门框,忙里偷闲的又给自己出了题目——逃,还是不逃?

照理来说,是不该逃。但是先前也曾经逃过,而且没逃出更大的罪过。下意识的起了身,他迈步想往门外冲。然而后脖颈猛然起了“啪”的一声脆响,是霍相贞从衣帽架上摘下一条牛皮腰带,夹着疾风抽向了他。他疼得一哆嗦,但是没出声,因为自知没有哭天抢地的资格。纵算有资格,他不到生死关头,也不会轻易的哭天抢地。

连滚带爬的进了院子,他不敢真跑,只能是一边承受一边后退。及至退出了院门,他安全了。

扶着院墙喘了会儿气,他知道霍相贞不会和自己打持久战。霍相贞一天不会主动和他说一句话,然而竟知道他在天津拜了个老头子。他无端的悚然了一下,发现大爷是个走极端的人,在某些方面是非常的精,在另某些方面,又是非常的傻。

悄悄的回了屋子,他躺上了床。今天不敢招惹大爷了,明天,明天再找机会。真是想大爷了,大爷不要,他还想要。

然而到了翌日,他没找到机会,陆家大少爷却是先找到了他。

陆家大少爷不过是二十多岁的年纪,大名叫做陆健儿,和其父陆永明一样,面目生得冷峻周正,大喜大怒全是一个表情,乍一看如同得了面瘫。顶着这么一张高深莫测的脸,陆健儿向马从戎通报了一桩噩耗:“秘书长,咱们那批土让人抢了!”

马从戎坐在陆健儿的小公馆里,听了这话,他不动声色的一点头:“知不知道是谁抢的?”

陆健儿嘴角一扯,算是笑了一下:“知道,是个熟人。”

马从戎一言不发,不肯追问。秘书长有秘书长的身份,他没空陪着个小面瘫打哑谜。而陆健儿十分识相,察言观色的立刻继续说道:“就是那个反叛了的顾承喜。”

马从戎心中一惊,但是依旧镇定:“他在哪儿抢的?”

陆健儿答道:“他进了山东,就在山东边上抢的。”然后他向马从戎张开五指,压低声音又道:“五十万的买卖,要是就这么打了水漂,可真是太——”

他是欲言又止了,一切尽在不言中。而马从戎若有所思的沉默片刻,末了轻声说道:“那顾承喜到底是在什么地方,你给我打听准了。我亲自给他发电报。”

陆健儿抬眼注视了他:“秘书长的意思是……要?”

马从戎斩截利落的点了头:“对,要!要不要是我的事儿,给不给是他的事儿!他敢抢,我就敢要!要不来,再想其它的办法!”

这话说出了不过一天,马从戎便当真拟了电文发出去。而当天晚上天刚擦黑,电文已经译好,被通信兵送到了顾承喜的面前。顾承喜把写着电文的纸条看了一遍,看过之后出了团部,他问了院子里的赵良武:“前天弄来的那批土,没动?”

赵良武病怏怏坐在一块大石头上,此刻礼节周到的起身打了立正:“报告团座,没动,存在粮库里了。”

顾承喜在夜色之中做了个深呼吸:“好,别动,我留着有用。”

然后他大踏步的向院门走去,院门外面,勤务兵早已给他备好了马。飞身上马一抖缰绳,他催马往家的方向走,手里还攥着那张电文纸条。这是来自北京的消息,虽然发电报的人是马从戎,但也让他感到了亲切。他真想北京,想北京公署里的那帮人,甚至想了马从戎。在那帮人面前,他装了一年多的孙子,可是满怀希望,一步一步是在往上走。现在他不用装了,他想怎么走就怎么走了。

一路从直隶杀进了山东,他终究是比土匪强,凭着他麾下的几千人马,他敢直接打县城,敢直接从万国强的手里抢地盘。打仗,然而没饷,这当然是不行,所以顾团的小兵们学会了抢。破城之后,放抢三天;及至把城占住了,他们除了火车不敢拦,其余一切过境的商队,都免不了要被他们扒一层皮。当初连毅就是这么自力更生的,如今他学了连毅,并且比连毅干得还狠毒,还彻底。

原来不敢做的事,比如烧杀抢掠,现在他全做了。血与火刺激着他和他的兵,他真切的觉出了自己的强大。他并不亲自动手沾血,因为他只要轻描淡写的一声令下,他的兵会替他去杀人如麻!

顾承喜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做打天下。原来他是霍相贞的兵,他只知道打,不知道天下。

团部设在了县知事的家中,他自己则是另找了一处好房子作为住宅。在宅子门口下了马,他迈步往大门里走。进门是个四四方方的院子,没有影壁,但是青砖漫地,也算气派。前方正房开着门亮着灯,透过玻璃窗子,可以看见小林正在房中铺床。下意识的加快了脚步,他正想进房用热水烫烫自己的脚,然而走到半路,他忽然听到了低低的咳嗽声。

咳嗽声是从厢房中传出来的,厢房里面住着白摩尼。

他停了脚步,与此同时,小林欢天喜地的迎出了门:“承喜?你怎么才回来?”

顾承喜气色不善的抬手一指厢房:“怎么还是咳嗽?你没给他吃药?”

小林的喜眉笑眼登时变成了横眉怒目,定定的瞪着顾承喜,他压着火气说话:“我怎么没给他吃?一天三顿饭菜,加上两碗药汤子,我全给他端到了炕上去。这要是还能挑出我的毛病,我只好跪下认他当爹了!”

顾承喜威胁似的向前指了指小林:“你要是把他的小命给我伺候没了,我他妈的撕了你喂鹰!”

小林气白了脸:“别跟我放这些没味儿的屁,我也不怕你这些屁话!你当他是个宝贝,你照顾他去,别把差事派给我!他太娇贵,我伺候不起!”

话音落下,他一甩袖子回了屋。而顾承喜转了方向,推门进了厢房。

厢房也是直出直入的格局,进门就能看见一铺凉炕。炕边亮着一盏小煤油灯,白摩尼蜷缩在了炕里,穿着一身夏天的单衣,袖口露着一截腕子,裤管露着一截小腿。一股子痒意在胸腔里逗着他,让他永远不能平平顺顺的把气喘匀。长久的咳嗽已经耗尽了他的力量,他偶尔能够发出嘶哑的一声两声,偶尔只是耸动肩膀,像被一股气流牵动了身体。

听见了房门响,他神情漠然的扭头向外看了一眼,然后重新恢复了蜷缩的姿态。

顾承喜停在了门口,借着如豆的一点灯光凝视他。从平安手中抢来的纪念品,一件是手表,另一件就是白摩尼。手表是死的,白摩尼是活的,所以白摩尼比手表更宝贵一点。如果白摩尼死了,他和平安之间就彻底完了。所以白摩尼不能死,他得让这个小家伙活着。小家伙活着,一切就都还有转圜的可能,而他需要一点“可能”。

他的感情素来大开大合、大起大落。他最怕的是绝望,绝望是一潭黑暗的死水,能把他活活的闷死淹死。而他并不想死。他存着满心的激情与精气神,他还想要浪漫的过完他不平凡的一生!

缓步走到了炕前,他发现了白摩尼总不见好的原因。白摩尼前几天受了寒,没发烧,单是咳嗽不止。小林给他熬了药,可没有给他御寒的衣物和棉被。偏偏这几天下了连阴雨,湿凉得简直不像是夏天。弯腰伸长手臂抓住白摩尼的衣角,他把人硬往自己这边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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