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刑警(穿越)下——妙狐
妙狐  发于:2014年0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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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木美滋滋的数着自己账户存款后面的零,脸上笑开了花,嬴卿原本内敛沉稳的气质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留下一副财迷的模样。“这才几天呀,就赚了这么多,干脆咱们都别上班了,开家明星经纪公司好了。”

“要不要开明星经纪公司是以后的事,现在我们要去赶场子。”司徒浩思抢过千木手上的iPad直接丢在沙发上,大步流星的往外走。

“这一天我都赶了好几个通告了,屁股还没做热乎呢,又要走,累死了,我不去了。”千木大大咧咧的委进沙发,一只腿搭在沙发背上,从屁股底下摸出ipad。“咱们只是演戏而已,用不着这么认真的假戏真做吧?到时候我突然从众多的粉丝面前消失,岂不是要伤了无数粉丝脆弱的心灵?”

司徒浩思抱胸靠在门口。“别人伤不伤心我不管,既然我答应了嬴卿把你捧的越红越好,就要做到,任务完成前你必须听我的。”

千木撇撇嘴,嘀嘀咕咕的说:“拿着鸡毛当令箭。”

司徒浩思喝了东方华伊的血,如今是半尸,千米以外的蚊鸣都听得见,千木的腹诽自然也逃不过他的耳朵。

司徒浩思邪气的扬起嘴角,不紧不慢地说道:“我叫华伊上来拎你下去好了。”

千木腾地跳起来,抓起搭在沙发上的外套往外走:“不用麻烦他老人家了,我们走吧,别让老人家在楼下等太久了。”

他们参加的是一个私人宴会,主人是上流社会的豪门望族,为了给小女儿办生日派队,请了不少的明星大腕。千木现在虽然红,毕竟还是一个没有演过戏的新人,在一堆名人里就是一颗不起眼的小草。宴会开始后,千木和几个人寒暄了几句,就躲到角落里偷闲去了。其实司徒浩思比他更像明星,一进来就被一群人围住,没有什么背景的小明星,那些自视名流的还不放在眼里。如今一夜走红的明星很多,能红到老的没几个,大多是蹦跶几天就消失了,很难再听到他们的名字。

“怎么一个人躲在这里喝酒?”

伦戴娜在他的身边坐下,晃着手里的金色香槟酒。她今天晚上的妆很精致,卷翘的长睫上贴着蓝色的珠片,修身露背的蓝色鱼尾礼服,波浪长发松松的挽着,仿佛希腊壁画里走出来的女神。

有过前车之鉴,千木更加深信,外表越美的东西越毒。他向旁边挪了挪,和她之间保持安全距离。

“没想到你红的这么快。”

“这还要感谢戴娜小姐。”

千木挪一寸,伦戴娜就坐过来一寸。

伦戴娜板起脸娇嗔道:“你躲什么呀?我只是想和你碰杯而已。”

“cheers!”鬼知道是真碰杯还是假碰杯,他主动举杯和伦戴娜碰杯,免得这个女人打什么鬼主意,毁了他的清白,他已经是嬴卿的人了。

伦戴娜啜了一口酒说:“我接了一部偶像剧,男主角还没有定,嬴先生有没有兴趣合作?”

“我最近的档期排的很满,就算想和戴娜小姐合作,也没有这个机会……”

“怎么会没有呢!”

千木的话还没有说完,司徒浩思就从他们的身后走了出来,弯下腰亲吻伦戴娜的手背。

“戴娜小姐比荧幕上更美。”

“司徒先生过奖了。”伦戴娜谦虚的说。

“这可不是过奖。”司徒浩思转头问身后的东方华伊,“华伊也觉得戴娜小姐很美是吗?”

“是的少爷。”

在人前东方华伊是司徒浩思最忠诚的管家,在人后他永远是一个温柔的情人,全心全意的爱着司徒浩思。

“听说司徒先生是嬴先生的经纪人。”

“是的。”司徒浩思明白伦戴娜话里的意思,走到千木的身旁左手搭在他的肩头,笑眯眯地说,“我们卿卿确实是很忙,最近的档期排的很满,喘气的时间都没有,但是如果是和戴娜小姐合作那就完全没有问题,谁不想在成功的路上得到一条捷径呢?卿卿你说是不是?”

千木佯装很为难的说:“这个……浩思,把答应人家的事推掉不太好吧?”

司徒浩思眉毛一挑,沉下脸说道:“有什么不好?你不是想快点上位吗?和戴娜小姐合作可是难得的好机会,而且现在的偶像剧很容易火。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放心,其他的事情有我们司徒家顶着呢!”

当你们司徒家万能无敌?不能不这么幼稚吗?千木暗自撇嘴。

司徒浩思斩钉截铁的说道:“就这么定了,明天我就带着我们家卿卿去签约。”

千木瞪了一眼司徒浩思,在别人看来他是因为司徒浩思的独断独行生气,其实他是在警告司徒浩思:别一口一个卿卿,卿卿是你叫的吗?

第二天上午,千木和司徒浩思按照约定的时间,到伦戴娜所属的娱乐公司进行签约,中途伦戴娜接了一个电话就先走了。伦戴娜离开后,千木马上给守在外面的嬴卿发了短信,通知他们伦戴娜已经离开了。

停在大楼远处的jeep上。

嬴卿说道:“伦戴娜出来了。”

伦戴娜从楼里出来,上了她那辆进口的银色法拉利,很快便开车离开。

赵云立刻发动车子,远远的坠在银色法拉利的后面。二十分钟后伦戴娜的车停在了一家咖啡馆的外面,很快她就进了咖啡馆。

赵云问道:“我们是进去,还是在这里等?”

嬴卿说道:“我们两个人谁进去都不合适。”

赵云说道:“那就在这里干等着?”

嬴卿说道:“叫你老婆进去看看。”

赵云诧异的说:“我哪里来的老婆?”

他的话才出口,砰一声凭空冒出一团白雾,老狸叼着老烟锅出现在驾驶台上。

赵云哼笑道:“原来是这家伙的鬼老婆。”

伦戴娜进去咖啡馆没有多久就出来了,吴玉莲的鬼魂也回来了。吴玉莲的鬼魂用指尖虚空画出一个圈,圈里出现吴玉莲的鬼魂在咖啡馆里看到的景象。

赵云吃惊的叫道:“花语嫣!”

伦戴娜拿出一只牛皮纸的大信封交给花语嫣,花语嫣拿出里面的东西,脸色霎时变得很难看,眼里显出浓浓的恨意。

伦戴娜又和花语嫣说了几句起身就走了。

赵云问:“能不能听到她们说什么?”

吴玉莲的鬼魂皱起眉头摇摇头。

赵云诧异地说:“怎么会是花语嫣呢?”

嬴卿没有说话,他在想伦戴娜交给花语嫣的东西,因为伦戴娜身上的煞气很重,吴玉莲的魂魄没有办法接近她,没有看到伦戴娜交给花语嫣的是什么,但他还是猜到了那是什么——那天在厨房里,他和千木纠缠的照片。

第七十三章:偶像(九)

签约后的第二天千木接到试镜的通知,试镜很顺利,接着他拿到了剧本,并得到通知一个星期后去海南的外景地拍摄。之后的几天里他都很忙,忙着看剧本,跑通告,试妆,忙的头打后脑勺。嬴卿也很忙,忙着布置,忙着监控伦戴娜,忙着关注李斯的动静。两个人都很忙,甚至没有机会面对面说上一句话。

嬴卿深夜回到家的时候,千木已经睡着了,就躺在客厅的沙发上,电视机还开着,茶几上放着带回来的还没有动过的便当。千木知道他没有味觉,所以买来的都是些容易下咽的清淡食物。他知道千木是希望能和他一起吃顿晚饭,他们已经很久没有坐在一起吃过饭了。

他小心翼翼的抱起睡的很沉的千木进卧室,然后回到客厅吃光所有的便当,虽然他并不喜欢。为了不打扰千木,他会在外间的浴室洗完澡后再进卧室,头刚刚沾到枕头,千木就贴了上来,睡梦中习惯的委进他的怀里,无意思的攥紧他的衣角。

他轻轻叹了口气,拉过被子盖住两个人。十把钥匙已经有六把现世,剩下的四把很快就会现世,他依然没有找到化解龙血的办法。从嬴氏第一代先祖开始,嬴氏每隔几百年会出现一个拥有特殊体质的纯血后代,不死不老,能力非凡,待千年麒麟九子现世,拥有纯血的后代会开启龙脉一次,用血清洗地脉龙珠。虽然纯血被称为龙血,但他们并非是龙,而是上古某支神族的遗腹子。

他不相信龙血是无法代替的,没有绝对的存在。如果嬴氏灭族,华夏不会消失,会有新的血脉代替嬴氏,隐藏在浩瀚宇宙的神秘力量,它们的强大无法想象。祖先没有错,他更没有错。

他轻轻的亲吻怀里的男人,他爱他,他愿意与命运之神对抗。

千木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中午,身边空空的,他抱着嬴卿趟过的枕头用力的嗅,高高的举起枕头,笑眯眯地说:“早安!”然后一个鲤鱼打挺跳下床,趿拉着拖鞋去厨房觅食去了。

和往常一样,写在冰箱贴上的依旧是那句“午饭在冰箱里,吃的时候记得用微波炉热一下。”今天旁边多了一张纸,纸上写道:“我会去送你。”

他都忘记了,晚上要出发去外景地,他们会在那里呆上一个星期左右。

为了能赶上送千木,嬴卿把所有的工作压缩在了一起,完成工作,时间刚好是四点钟,千木是六点半的飞机。他先给千木打了电话,问他有没有出发。千木说他们已经到了车站,正在候车室等到机场的动车。挂断电话,他和赵云打了声招呼便离开了分局,好几天没有陪千木了,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总要给自己和爱人多些相处的时间。

“小木!”

嬴卿正要打开车门,身后突然响起一个女人的声音。他顿住,转身,一袭白色裙装的花语嫣在他的面前停下。

“这么早就下班了吗?”花语嫣嫣然笑道。

“你来做什么?”

他的口气有些冷,正应了那句情敌见面分外眼红,就算他平时性情内敛,见到这个令他讨厌的女人,也会不由自主的对她冷言相讥。

花语嫣骤然变了脸色,她没想到千木见到自己不仅冷淡,还冷言冷语,露出一脸厌恶的表情,他的态度让她的胸口一阵阵的揪痛。

她咬唇说道:“你不该讨厌我。”

嬴卿眯起眼看着女人。“我还有事,你自便。”

花语嫣忙叫道:“等等,我有东西给你。”

嬴卿松开握住车门手的手,冷漠的看着花语嫣。

他冷漠的眼神像利刺般,刺得她的心开始滴血。她从包里拿出一只牛皮大信封递了过去。

他接过牛皮信封狐疑的看了一眼花语嫣,信封和在咖啡馆里伦戴娜交给她的是同一个,信封上用红笔写着一个字母D。他用拇指在字母D旁边抹了一下,浅浅的显现出两个字母“ie”——Die,他轻蔑地笑了一下。

信封里只有三张照片,他和千木亲吻的照片,角度是从客厅透过厨房的门缝拍的。

“你给我看这些照片什么意思?”

花语嫣很意外千木看到照片时表现出来的冷静,她了解千木,他应该表现的十分震惊,会迫不及待的追问她怎么会有这些照片,可现在他就像换了一个人,是因为他爱上了那个男人吗?她好恨。

“你不想要回这些照片和底片吗?”

老套的威胁手段,不过很管用。嬴卿藐视的笑笑,大大咧咧的靠着车门,掏出香烟点上。“条件。”他抽了一口烟,“不要叫我娶你,我不会娶你,几张照片还没有那么大的价值。”

花语嫣尴尬的说道:“我没有那个意思,我只是想把照片还给你,既然你不爱我,硬是绑着你和我在一起也不会幸福,倒不如放开。”

“嗯?”他不相信这个女人的话,她的嘴可以说谎,但是她的眼睛不会说谎。

“底片在我家里,还有你送给我的订婚戒指,我想把它们还给你,今天我就要去巴黎了,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回来,这是我临走前最后的愿望。”

嬴卿的目光沉了沉,他看了眼表,还有时间,于是,他问道:“你是开车来的?”

他只是想拿回千木放在这个女人那里,不属于她的东西而已。

嬴卿开着车跟在花语嫣车子的后面,十分钟后到了花语嫣住的地方。花语嫣住的是复式,上下面积很宽阔,卧室在二楼,楼下是客厅和厨房。茶几上放着一瓶82年的顶级红葡萄酒,和两只晶莹剔透的水晶杯,显然是事先准备好的。

花语嫣没有急着拿出东西,而是先倒了两杯红酒,一杯递给嬴卿。

嬴卿扫了眼红酒说道:“我不是来陪你喝酒的,东西呢?”

花语嫣尴尬的收回手,放下酒杯,低垂着头说道:“我没有别的意思,我只是想和你喝一杯分手酒,喝了这杯酒我们就没有关系了,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这样不是很好吗?”

花语嫣水直的发丝垂在脸侧,使她看起来有些阴翳。

嬴卿觉得这个女人的事很多,不耐烦的去端酒杯。

“等一等!”

花语嫣突然抓住他的手腕,从两人碰触的地方发出一声清脆的金属扣响。

嬴卿倏然变了脸色,愤怒的问道:“你给我戴了什么?”接着他一头倒在了沙发上。

花语嫣既紧张又兴奋的盯着轰然倒在沙发上的嬴卿,嘴角扯了扯,露出一个痴痴的笑,她疯疯癫癫地说:“没想到这个东西真的管用,他没骗我。”

嬴卿咬牙切齿地问:“你到底给我戴的是什么?”

顷刻间,他的力量仿佛被吸进了一个无底洞,只留下一具犹如烂泥的空壳。

花语嫣提起裙摆,跨坐在他的腰上,伸手端起酒杯,捏开他的嘴,强行把酒灌进他的嘴里。

“我也不知道是什么,那个人只是把它给了我,他说这个东西可以封住一个人全部的力量,他叫我把它给你戴上,这样我就可以为所欲为。”

嬴卿被急灌入嘴里的酒呛的咳嗽起来,懊恼自己小看了这个女人。

“咳咳咳……”

“对不起,是我太急了。”

花语嫣一脸心疼的用纸巾给他擦拭。

“给你这个东西的人是谁?”嬴卿从牙缝里挤出字。

“我不知道,我是无意间遇到他的,他戴了顶很大的帽子,穿的像个牛仔,他的样子很模糊,但我记得他说话的声音很和蔼,也很年轻。”

他的记忆里没有这样的人,能想到的只有李斯,李斯想要的是他的身体,难道是李斯想对千木下手,所以借花语嫣的手困住他?可是李斯又是怎么知道他和千木调换了身体?

腹内突然涌起一股燥热使他收回游走的神智,花语嫣赤裸的站在眼前,红肿的眸子痴慕怨毒的盯着他发呆。他冷冷地说:“你做什么?”

花语嫣的身体震了一下,她爬上沙发,跪在他的两腿中间。

“小木,我比那个男人更爱你,我要为你生个孩子。”她说完俯下身用嘴含住男人的热物。

嬴卿的身体因突然的快感绷紧,他看了眼茶几上的空杯,酒里下了药。此刻,就算他的意志无比的坚定,身体也会本能的去迎合女人。

“你以为这样就会怀上孩子吗?”

花语嫣跨坐在他的腰际,弯下躯干。“那个人说可以。”

嬴卿转开头,花语嫣的唇落在了他的脸颊。他厌恶地说道:“他骗你的。”

花语嫣咬咬嘴唇,坚持说:“他不会骗我,他说只要我吃下他的药,就一定会怀上你的孩子。”

花语嫣口里的那个人到底是什么人?有什么目的?又为什么要帮花语嫣?难道他和李斯没有关系?之前的推断完全被否定了,他的心头浮起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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