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没商量+番外——令珑
令珑  发于:2014年0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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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偷酒店的烟灰缸被抓的?”

“是啊,本来没事的,就是耗子他们不仗义,把以前老子的事供出来了,要不然顶多打一顿。”

“你偷烟灰缸是因为喜欢吗?”

“嗯。那七彩玻璃真好看,在太阳光下面像彩虹一样。我还没见过真的彩虹。”石小玉悻悻地说。

庄明逊被他这种遗憾的语气震撼了。这小孩一副痞子样儿,可是对於美好的东西是有强烈向往的,要不然也不会为了没看见的彩虹去偷一只烟灰缸。庄明逊心中升起一种酸涩的类似於怜悯的感情。

他随便问了几个问题就结束了谈话。他把烟盒里的烟倒在桌上,石小玉一把抓起来往兜里放,不小心碰到了庄明逊的手指。

小孩的手冰凉。

“我还会再来的。”庄明逊带着温和的笑容说。

石小玉拿起一根烟在他眼前晃晃,“你这个人还挺上道。”

三、从新相识到旧相识

庄明逊总觉得石小玉很眼熟。在回家的路上,他开始在脑海中搜寻相关的记忆。忽然一副画面冷不丁地在眼前闪过——苍白的面容、黝黑的眼睛、死灰一般的眼神……

他觉得心脏紧缩似的疼痛。方向盘在手里一滑,身後传来一阵暴躁的喇叭声。他忙收敛心神,调整汽车的方向,背後已经出了一身冷汗。一番惊吓,他想起自己确实以前就认识石小玉。

吃晚饭的时候,他随意地问邱依依:“去年你资助的那个家暴受伤的小孩是不是叫石小玉?”

邱依依回答:“是啊。”

“家住前门街,去年十五岁。”

邱依依歪着头想了想,“好像是。怎麽啦?”

“他进了管教院。正好我在做课题,他是我的调查对象。”

邱依依吃惊地问:“犯什麽事要进管教院?”

庄明逊稍稍犹豫了一下,照实回答:“偷盗。”

邱依依变了脸色,懊恼地说:“早知道这样,当时就不该帮他!不争气!”

庄明逊平静地说:“这不怪他,他是被继父强迫的。其实挺可怜。”

邱依依面色稍好一些,叹气说:“贫穷真可怕!我觉得他是挺机灵的一个孩子,摊上这种家庭环境就没办法。”

“他後来还找过你吗?”

“来过几次,每次都送东西……最近半年就没音讯了。”

“我觉得这孩子本质不坏。”

邱依依拖着腮笑问:“你怎麽看出来的?”

庄明逊眉头微挑,回答:“专业眼光。”

邱依依嘻嘻笑起来——对於庄明逊的专业,邱依依总是抱着戏谑的态度。用她的话来说,谈几次话怎麽可能了解人身上最复杂的意识。

再次去见石小玉的时候,他仍是那副痞里痞气、满所谓的模样,往桌前一坐,勾腰驼背抖着腿。

他对庄明逊呲牙一笑,问:“那个谁……”

庄明逊不介意地微微一笑,提醒他:“庄明逊。”

“对、对,庄老师,你带烟了吗?”

“你的瘾挺大啊。”

“不是,这里面烟比黄金还管用,有烟好办事。你给我几支呗,我保证好好回答问题!”他嘴角咧得挺大,露出一口小糯米牙,谄媚的表情不输撒娇的小狗。

庄明逊眼中闪烁着笑意,将烟盒的烟倒在桌上。

石小玉忙伸长手把烟捋过去,眼睛亮闪闪直冒光。

“邱医生让我向你问好。”

石小玉回过神,惊讶地望着他:“啊?邱医生?”

庄明逊点点头。

石小玉狐疑地问:“你认识邱医生?”

“她是我的……好朋友。”庄明逊的舌头打了个结,没说出“女朋友”三个字。

石小玉瞪着眼睛在他脸上扫来扫去,脸上的表情变了几变,迟疑着问:“你是不是帮我出医药费的那个庄先生?”

庄明逊淡淡地笑着点头。

石小玉在椅子上挪了挪,垂下头,眼睫毛遮住了眼睛。庄明逊注意到他的耳朵红了,然後脖子也跟着红起来。

本来帮人这种事,庄明逊不会挂在嘴上,他只是想和石小玉拉进距离,方便以後的交谈。

石小玉抬起头,收起那副玩世不恭的表情,眼神诚恳地说:“谢谢你!你是好人,我一直记着的。你别怪我没礼貌。”

庄明逊温和地笑说:“我没有怪你啊。”

石小玉把烟推到他面前,“我不要了。你要问什麽问题尽管问。”

庄明逊按住他的手,摇头说:“你留着吧,需要的话,以後我还可以给你带来。”

石小玉低下头,吸吸鼻子,小声说:“谢谢。”

庄明逊收回手,真诚地说:“我没别的意思,就是想和你聊天,你当我是你的朋友,可以吗?”

石小玉垂着眼点头。

“你偷东西,除了为钱,还有别的原因吗?”

“我就是看见那些东西,心里喜欢就偷了。我没钱买。”

“拥有你喜欢的东西是不是有种满足感呢?”

“有啊。我把我喜欢的东西攒在一个盒子里,没事拿出来看看,特别满足,就像是……”

石小玉挠着头,皱着眉,努力想一个合适的表达。

“就像是自己很富有,还是能拥有一些美好的东西。是这种感觉吗?”庄明逊替他把话说出来。

石小玉忙不叠地点头,“嗯嗯,就是这种感觉。”

庄明逊柔声说:“我能理解你的感觉。”

石小玉睁大眼睛,有些不相信又有些期盼,“你真的明白吗?”

庄明逊微笑着说:“因为我明白,所以我觉得你是个好孩子。”

“可我是小偷啊。”石小玉的眼神开始躲闪。

“每个人都会犯错,并不是犯了错就是永远是坏人,何况你有不得已的苦衷。”

石小玉的脸上飞起一层红晕,摸着头羞赧地说:“庄老师,还是叫老师好点儿,叫先生别扭……庄老师真会说话,既然你看得起我,我们以後就是哥们了,嘿嘿。”

“好啊,你当我是哥们,我就叫你小玉吧。小玉上过学吗?”

“上过啊,我妈特别羡慕读书人,攒钱让我读到初中。为了供我读书,我妈被那死男人打过好多回!其实,我的成绩不错的,本来可以继续读高中,可是不知怎麽的被同学知道我是小偷,有人丢东西就赖我。其实我在学校从来不偷东西的,但没人相信,後来被开除了。”小玉的语气很沮丧。

他偷偷瞟了庄明逊几眼,生怕他不相信自己。而庄明逊表情认真,目光专注,眼神中不断有情绪闪过。石小玉直觉他和自己感同身受。这种认知让他松了一口气,同时心底涌起一种从未有过的温暖。

“小玉有什麽喜欢看的书吗?我下次给你带来。”

“我……喜欢时尚杂志。旧的就行。”

“怎麽会喜欢时尚杂志呢?我还以为会喜欢动漫什麽的?”

小玉抿抿嘴唇回答:“我喜欢彩色的图片。动漫我没怎麽看过,旧杂志倒是看得多,我家楼下有些小姐常常看。”

庄明逊了然地点头说:“好的,我下次带给你。”

“你帮了我这麽多,我能帮你什麽?喔,你以後想聊天就找我吧,能和小爷聊天的朋友可不多呢。”小玉有些不好意思,想尽量能帮庄明逊,算是对他的报答。

“好啊。”庄明逊郑重地回答。

小玉咧嘴笑起来,忽然觉得坐在冬日暖阳下的庄明逊特别英俊。

後来庄明逊经常去看石小玉,每次去都会带上一些漂亮的杂志,有时尚的、有家居的、有旅游的,总之都是那种彩色的精致的。石小玉毫不掩饰自己的喜爱之情,就差没手舞足蹈了。

石小玉在知道庄明逊帮助过他以後,就不再对他设防。他问什麽都坦率地回答,有时候也会主动讲一些趣事。

这对庄明逊是一种新奇的体验。他第一次这样近距离地和来自底层的人相处,而且小玉很活泼,讲话幽默风趣,虽然动不动爆粗口,却常把他逗得开怀大笑。

庄明逊发现小玉很敏锐,充满蓬勃的生命力,是那种坐着都不会安静的人。即使十分悲催的事情,到了他嘴里都会带上黑色幽默。这不是教育训练出来的,而是人天生的能力。

因此,庄明逊即使在做完课题之後,还是经常去看小玉。

四、关心

管教院最近接了染布的活儿,小玉对这个特别感兴趣,认认真真地学,还做得有模有样的。庄明逊来看他的时候,他把自己染着玩的废布给他看。色彩浓烈,像梵高的《向日葵》的一样,灿烂中带着些质朴的童真。

庄明逊觉得小玉对颜色很有天赋,建议说:“你对色彩很敏感,有没有想过学画画?”

小玉蹙蹙眉说:“我什麽都不会,瞎画吗?”

庄明逊鼓励说:“就瞎画。好多画家都没经过系统的学习也很成功,回头我给带工具和书来。”

小玉嘻嘻笑着说:“嘿嘿,庄老师,你对我真好!”

下一次庄明逊果然带了彩色笔和一本绘画入门的书来看小玉。但是没见到人。据说小玉和人打架,被关禁闭。

再一次,庄明逊记得小玉打架的事情,特意带了伤药去看他。

小玉脸上还有淤青,看来打得很惨烈。

庄明逊关心地问:“怎麽会打架?伤得重不重?”

小玉撇撇嘴,无所谓地说:“没事,皮外伤。那些王八蛋欠揍!”

庄明逊直觉今天小玉情绪很差,不似往日活泼,“有心事吗?”

小玉抬起眼看着他。庄明逊眼神温柔,像和蔼的兄长。

他低下头,轻声说:“我妈死了。就是打架的前一天。”声音轻微得象蚊子。

庄明逊还是听到了。

他微微一愣,诚挚地说:“有什麽需要我帮忙的?”

小玉不耐烦地回答:“废话!你能帮我什麽!”

庄明逊没把他的无理放在心上,态度依旧真诚:“你不说出来,怎麽知道我帮不了忙?”

小玉可能也意识到自己态度不好,头低得更低,无力地摇头。

两人一时间沈默下来。

小玉想笑,想尽量表现得无所谓,但是脸颊僵硬,连扯一下嘴角都做不到,“老娘苦了一辈子,这也算解脱是吧?”

庄明逊点了一根烟递给他。

他接过来只吸了一口,喃喃地自语:“她年纪也不大啊,居然会爆血管,倒在街上就断气了。肯定是磨的!我还说以後挣大钱让她享福,她也不等我出去……後事还是几个兄弟帮办的,我真不是人!”说完抬手给自己一耳光,清脆又响亮。

庄明逊急忙起身按住他的手,劝慰道:“小玉,这不是你的错!生死有命。”

“我就是替她不值。”一边说,泪珠从眼眶里滚了出来。

他抬起手用袖子使劲擦眼泪。擦完了又有,止都止不住。

一张纸巾递到他面前,和煦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想哭就哭吧。”

小玉接过纸巾,没去擦眼泪,干脆任它尽情地流淌。

他漫无边际地说着关於母亲的事情,偶尔哆嗦着手吸口烟。

庄明逊静静地听他说话。接待室格外的安静,只有小玉哽咽的声音在空气中弥散。

小玉慢慢平静下来。他停住话头,拿纸巾擦去眼泪,又抓起庄明逊放在桌上的纸巾狠狠揩了鼻涕。

庄明逊柔声问:“好些了吗?”

小玉一边擦鼻子,一边点头。

“我看看你的伤。”

“不用,真没事!”

不理会小玉的拒绝,庄明逊站起来,隔着桌子抬起他的脸,对着阳光看了看。然後,拿出伤药,一点点涂抹到小玉的脸上。

他的动作很轻柔,指尖在脸颊上轻缓地滑过,即使是加了力道的揉按,也不会让小玉感到疼痛。因为隔得近,他的呼吸扑到小玉脸上,温热的,稳定的;他的味道全部灌进小玉鼻腔,剃须水合着淡淡的烟味,清爽好闻。

小玉盯着他放大的脸孔,目光忽然有点飘渺,就像被雨打湿了。罩在头顶的阴影消失了。小玉感到自己的失神,眼睫一抖,忙别过头。

庄明逊没有注意到他的异样,又问:“身上有伤吗?”

小玉支支吾吾地说:“有……哦,没有,都好了。”

庄明逊无视他的慌乱,拉起他的衣服,蹲下身替他把身上的伤处都上药。等全部上完,小玉的脸热得可以做铁板烧了。

小玉结结巴巴地道谢:“谢、谢。”

庄明逊坐回椅子上,仍旧安慰他:“生老病死是人生常态,你不要太难过。活着的人总要好好活下去。”他把彩色笔和书推到小玉面前,“心情不好可以画画,也是一种发泄。”

小玉一手捏紧画笔,一手在盒子上来回摩挲,又说了一句“谢谢”。

“你还有什麽亲戚吗?”

“没有。老娘说她自从跟了死鬼老爸就和家里断关系了。”

庄明逊飞快地拿出自己的名片,说:“你有什麽需要帮忙的,给我打电话。我虽然能力有限,总是可以帮到一些事。”

小玉怔怔地凝望着他,琥珀色的双眸里一片水汽盈然。

这眼睛……太熟悉。庄明逊心头猛地一痛,不愿再与他对视。

回去的路上,庄明逊想到小玉飘零的身世。小孩虽然倔强,毕竟只有十六岁啊。不过庄明逊并不担心他。这样的孩子其实像野草一样坚韧且生命力旺盛,不管遭遇到什麽样的情况,他一定不会被击垮,哪怕出於本能也会挣扎着往上。

可是,越是这样不肯屈服的坚强,越让自己从心底怜惜,忍不住就想为他做一些事情。而且,小玉和那人有些相像,总是让自己不由自主地心疼起来。

周末陪邱依依逛街的时候,庄明逊无意中看见一件大红色的羽绒服,只是瞟了一眼,脑海中就浮现出小玉穿这件衣服的形象。他毫不犹豫地买下羽绒服。

邱依依见他买这种颜色鲜艳的衣服,奇怪地问:“你什麽时候喜欢这种颜色了?”

“我给石小玉买的。他母亲刚去世,如今算是孤儿了。怪可怜的。我看他的衣服太单薄了。”

“你的课题还没做完吗?”

“做完了,不过我有空还是会去看他。我和这孩子挺有缘。”

邱依依点点头,转换了话题。到从商场出来了,忽然又说:“你挺关心石小玉。改天我也去看看他。”

庄明逊微愣了一下。随即想到,自己对小孩确实很关心,并不像才认识的人,每次面对他总以为自己似乎和他认识好长时间,总会让自己回想起过去回想起那人。

当庄明逊将羽绒服放在石小玉面前时,石小玉愣了足足有五秒锺,才难以置信地问:“这是、这是给我的?”

庄明逊微笑地点头,“是啊,我觉得这颜色特别适合你,你穿一定好看。”

小玉小心地伸出手摸摸羽绒服的面料。他的手很粗糙,摸上去会发出“呲”的声音,而他掌心里的触感是柔软厚实温暖的。

他嗫喏地问:“这……不便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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