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此,只为原地流浪 上——温特几度
温特几度  发于:2014年0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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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郭爱梅赤红的脸颊靠在明浩的阔背上长达2分钟,最后还是强行把自己的手从他的腰上拿开,再次问:“你气色不是很好,怎么回事,打你的电话你也没接听,到底怎么回事,你要让妈妈担心死吗?”

“没,没什么?我不是一直是这样吗?我只是想睡个觉而已。”明浩面无表情,只有身体在剧烈地颤抖,像地震来临前的宫殿。

郭爱梅涂满血红色指甲油的手指在明浩的背上画着奇怪的符号,“肚子饿吗?要我给你做点吃的吗?”

明浩这才知道自己的胃打算收拾好行李离开贫穷的腹腔了。他没有回答郭爱梅,大步跨进厨房,直接用手把电饭煲里的剩饭塞进嘴里,硬咽下去。

“吃饭”对明浩而言是多么残忍的事情,他觉得自己是多么没有资格去享用那些金子般珍贵的饭菜,它们应该在那些有才华的人的胃里落户——这也是它们最大的人生理想。

而明浩是一个被生命完全操控的人,本能占身体的绝对主导权,本能是热爱面包和牛奶的,本能是热爱财富权利的,本能也是自卑的,消极的,懂得谦卑,懂得在强大的灾难面前选择逃避。

有人说,本能就是一只穿着刺眼的鲜红色马甲的乌龟!

明浩终于将电饭煲里的白米饭吃得干干净净,揉搓了会儿麻木的嘴唇,转过身去,看到郭爱梅敞胸露怀地背靠在厨房的磨砂玻璃门上。

明浩紧闭上眼,一边喘息一边叫道:“你能把衣服穿好么?你再这样,我们真的不能住在一起了。”说到“真的不能住在一起”这句话时,明浩的气息全然低沉了下去,仿佛它搁浅在了嘴边。

就算此刻郭爱梅扒光全部的衣服朝明浩扑上去,明浩也不会真的搬出家,除了这儿,他没有任何地方可去。是的,他空荡荡的口袋让一切看似完整的事物对他产生了抵抗性。

郭爱梅还是乖乖地系上睡衣腰带,走到沙发跟前,直挺挺地倒下去,手指在茶几一角的烟灰缸里搅动着。

明浩回到卧室,脱去外头,钻进被子里后便听到手机铃声无病呻吟地响起。

明浩整个人缩进被子,接通电话:“喂——”

“嘿,伙计,想你了,你好久都没来我地盘光临了,你看现在那些混蛋都不愿意朝吧台位置瞄,所以,赶快给我过来,借点你的‘春光’给我。”电话那头传出一连串清脆的声音,不知道打电话过来的家伙在声带上擦了什么牌子的胶原蛋白霜。

“嗯……”明浩心不在焉地回答道。

“嘿,我说,你今天是咋回事?以前就看你不对劲,今天你这感觉像是在太平间拉小提琴似的。你学学大哥我,不是被老婆抛弃就是被更年期妇女强烈追求,乃至最后变成追杀,虽然如此,我照样活得比蜜蜂美儿……”卫羽晨说完这句话就自顾大笑起来,笑声爽朗。

卫羽晨就是一名叫Crime同志酒吧的老板,1790年生,现在应该有40多岁了,男人的全盛期似乎仍在他的身上停留。真的应了一句话——快乐是年轻的保养霜!

四、未冷却的Crime酒吧

Crime在被卫羽晨接手之前是一间小型的冰淇淋店,在市大道的拐角处。对于一间夜店来说,这样的地理条件是天赐,既利于招徕顾客又不至于在主流市场里过份招摇,产生不必要的视角争执和商业硝烟。

卫羽晨一直很用心地经营这个酒吧,酒吧里的任何器具物柜都是他亲自挑选的,连内部装修的任何细节都重在贴近同志的心灵,为这个脆弱的圈子传输进不轻易消散的暖意。

其实,卫羽晨本身并不是同志,他经历过三次失败的婚姻,每一次都输得彻彻底底、肝肠寸断。

记得卫羽晨在酒吧见到明浩的第一面时的场景,那时明浩还留着齐耳长的碎发,身着一件纯白色的大号休闲衬衣,背着黑色的单肩背包,阴郁却蓬松的气质,高高大大地出现在吧台前,出现在卫羽晨闪烁的视线里。

当时卫羽晨有些傻眼了,他想明确地告诉明浩这儿是gay吧,这儿来的顾客或多或少对异性是有感觉的,但他迟迟开不了这个口,明浩忧郁的气质和漂浮不定的神情让人有种想去抱着他哄着他的冲动。

“哥们儿,要喝点什么?”卫羽晨笑容祥和地问明浩。

明浩取下背包,紧紧抱在怀里,局促地坐在吧台前的高脚凳上,微微晃动起身子,硬朗光洁的脸上浮出几丝忐忑和不安,回答道:“比较烈性的酒……”

“龙舌兰怎样?”

“嗯——”明浩的脸颊顿时红了个透,是那种极不自然的红,仿佛在他脸颊里的那片森林被本拉登放了火。

卫羽晨对身旁赤裸上身的调酒师打了个响指,“用草莓的,再多放点糖霜,就这样。”

调酒师拿起摇酒器,向空中抛出一个漂亮的弧度后,朝卫羽晨打了个Ok的手势。

调酒师的动作麻利流畅而时髦,连他的表情都可以称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明浩手趴在吧台上,静静地看着他,像抢先欣赏一部大制作电影的预告片。

卫羽晨用手背轻推了一下呆滞的明浩,把一杯淡蓝色并点缀了两颗鲜草莓的龙舌兰酒放在他的面前。

明浩点头说了声谢谢,伸出手去握杯脚。卫羽晨较明浩先夺过龙舌兰酒,耷拉着眼问:“你确定要喝这杯酒吗?”

“很贵吗?”明浩的手渐渐往回缩了点。

卫羽晨点点头,紧接着又摇摇头,亲自将这杯酒递在明浩的手上,语气淡定地说:“很便宜,便宜到它经常作为赠品。”

明浩半信半疑地将嘴唇靠在杯壁上,一抬臂,一仰脖,整杯酒就一股脑地滑进他的喉管,在他的胃里撞击,酒精随着血流在他全身各个角落爆炸开来。明浩抱紧不断膨胀的脑袋,脸庞直接压在吧台面上,背部在剧烈地颤抖。

卫羽晨把手放在明浩的背上。明浩才有些许的松弛,抬起头,眼泪在灼热的脸颊上沸腾起来,这才令他泛发出一层薄薄的年轻人的生气,一半明亮一半朦胧,一时忧郁一时温热。

“我就知道你不会喝酒,现在明白酒为什么能解愁了吧。”卫羽晨用掌侧使劲割了一下喉结,“忧愁是被杀死的,在你身体里留下很多刀痕,人最后还是借酒消愁愁更愁……兄弟,振作起来,一个人高马大的男人害怕有什么苦难过不了的,又不比那些小姑娘们需要别人来安抚寂寞的,惆怅的,冰冷的,哀伤的心啊。”

明浩顺着卫羽晨手指的方向望去,四个打扮得红红绿绿,动作妖冶的男孩子窝在一个角落里兴致勃勃地讨论着什么,其动作有招引别人注意的巨大嫌疑。

其中的一个花甲虫最先不经意触碰到明浩的视线,突然张大嘴,又连忙用手阴柔地遮住,摆弄出自以为很炫辣的姿态。其余的几个像得到号召一样地把各自的视线搭在明浩的脸颊上,企图瓜分掉这块美洲新大陆。

他们的姿态很炫,真的很炫,充满了让人跑肚的毒素。

明浩没有过多地把注意力放在他们的身上,那样太可怕了。他起身掏出钱包,拿出一张100块放在吧台上,转身要走。

卫羽晨定定地拉住明浩的衣服,压低眉眼,用食指关节一边敲击吧台一边下言道:“立刻把钱拿走,你要是愿意交定我这个朋友,就照我说的做,把钱拿走,有时间就来这儿找我,随时奉陪。”

明浩没有多说什么,将一百块的钞票放回原处,重新坐在了高脚凳上。

卫羽晨和明浩互相做了一个简单的自我介绍,接着便浸入到沉默里。为了打破这种异样而尴尬的沉默氛围,卫羽晨谈起了自己的私生活和失败的婚姻以及那几位让他的婚后生活水深火热的母老虎们。

如此亲和的男人竟然喜欢武则天一样强大的女人,这是明浩万万没有想到的。

卫羽晨的第三个老婆是健美教练,有比他要发达而完美的肌肉,家里的一切重活都会由她包下,她觉得这样可以保持好身材。但她却讨厌闲手的男人,她每次抬水搬柜时看到站在一旁傻看着的卫羽晨就会怒火中烧。她就是一个心理矛盾到白痴地步的女人。

就这样不断累积的怒火在某一天爆发了,他们的婚姻全然裂口。

卫羽晨说他的第三个老婆在拿到离婚证后将他的家弄得一片狼藉,锅碗瓢盆在床上,袜子衣服在马桶里,瓦斯罐在楼下,保安叫来了警察……

这像一个超现实的笑话,很讽刺,很有意味。听到这样确实发生在卫羽晨身上的笑话,明浩从心里抛出了一丝明亮的笑。

明浩的笑容永远是那么动人,却那么短暂,好像一直是这样。

明浩离开酒吧时跟卫羽晨相互交换了电话号码,还有一只花甲虫的QQ号和MSN号。

只怕那只花甲虫会将自己的遗像安放在电脑前,用Q点来祭奠。呵,他怎么就那么有勇气在酒吧老板的眼皮底下找明浩搭讪,且拼了命地做出让自己看起来男人一点的POSE?呵,他怎么就那么确定明浩一定有电脑,且一定会加他为网友呢?

一阵惊魂铃般的敲门声将明浩从过去的记忆里活生生地扯了回来,手机那头仍然传出卫羽晨喋喋不休的说话声,好像他在跟明浩夸耀他最近从英国进回来的一批葡萄酒如何这般,这般如何。

“我明天去你那儿。”明浩说完这句话便关上了手机,接着对着卧室门问道:“你又有什么事情?”

门外传来郭爱梅胭脂味的话语:“明浩啊,杨叔叔刚才打电话来叫我去他家陪他,他今天有点不舒服,你晚上记得盖上被子,还有,茶几上有一点钱给你留的……”郭爱梅的声音越来越远,如凌晨的鸡鸣那么远,又那么近在耳畔。

郭爱梅如此明目张胆的留言无非是想让明浩吃醋,她要用这种放肆的浪荡来说明她对他的爱和伤痛。这太可怕了!

明浩突然感觉到前所未有的孤独,他到底属于谁,谁又属于他?

明浩眼里的世界变得异常模糊,被无数个冷却的季节埋葬大概就是这种感觉吧。

五、陈列在邂逅里的艺术品男人

次日,明浩穿了一件将脸庞衬托得更纯透的嫩黄色鸭绒袄,准备了一顿简单的早餐——一个荷包蛋和两片干面包而已。

餐后,明浩躺在沙发上,打开电视机,调到风云音乐频道。

电视里正在播放《美国偶像》第八季冠军得主Kris Allen的一首伤感而低迷的情歌《I need to know》,明浩听着听着竟然落下眼泪,泪滴在铺了一层晨曦的脸颊上开垦出两条寂寞孤独的河流。

明浩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本能地打给卫羽晨。

手机那头传来一个女人慵懒的声音,问明浩找谁。明浩没有说话,关掉手机。

不大一会儿,手机铃声响起,明浩接通,是卫羽晨略显尴尬但兴奋饱满的声音:“是明浩吗?你今天起来得这么早啊?!找我有什么事情吗?”

“没,没什么,打扰到你真的很不好意思,你继续忙吧。”明浩的嗓子突然显得有些嘶哑,他拿起遥控器,把电视音量调到最大,Kirs Allen的哀伤在空荡荡的房子里沉沉流动,像一个无家可归的孩子在苍茫的世界里寻找一根还未被烧完的火柴棒。

卫羽晨的话语有些模糊和分裂了,“刚才接电话的女人是你嫂子!”

“嫂子?”明浩的喉咙里塞满了惊讶的刺,“你们又在一起了吗?”

“你未来的嫂子!”卫羽晨故意挤出一股羞涩忸怩的声音来。

“哦,恭喜你了。”明浩说这句吉利话时的表情一直紧绷得令人心惊肉跳。

“那,晚上记得来我那儿,有好东西给你。”

明浩微微点了一下头,再次关上手机,将手机半握在手心里长达半分钟后再次打开,看了一下时间,才八点过两分,然后取下手机里的电池板,连同手机的分身一并丢到沙发的角落里,闭上眼……

Kris Allen的歌过后是一首来自Byonce的《if I were a boy》,歌曲很经典很厚重,被如此才华横溢且性格独立的女人演绎得完美至极。

就像歌里所唱的“如果我是一个男孩,就算只有一天,早晨起床以后,穿我想要的衣服出门,和朋友喝点小酒,跟美女调调情,看谁不入眼就k谁……”做男人真好,在整个世界里纵火杀人也面不改色,在女人的怀里翻江倒海仍越挫越勇,激流勇进。而,明浩呢,有的只是忧郁和苦闷,它们只能被别人的热情绪压在脚下。

明浩的世界只有一条缝隙大小的区域,小到连一个纤瘦至极的女人也不能容下,那所谓的“调调情”仅仅是他大脑细胞里储存的一个没有实际意义的字眼。

明浩深吸了一口气,睡去。

在明浩浅度的梦境里时不时地从外界里闯来一些细碎的响声,夹杂着女人娇媚的喘息和骨骼快速折动的哢嚓声,这令景色再美的梦境都会充满摄魂的诡异。

明浩没敢睁开眼,一直坚持到家里没有丝毫动静了他才撕开眼皮。

是的,在晚上7点后,明浩朦胧的视线里闯入的是郭爱梅嫩红色的内裤和陌生男人身上的香水味,跟郭爱梅一贯用的那种低等牌子的香水味有明显的区别。

明浩心里明白,郭爱梅跟一个陌生男人光明正大地在家的客厅里发生关系无非是想让明浩吃醋。郭爱梅就是清楚明浩是一个一碰即醒的浅度睡眠者,才一而再再而三地在他百里范围里构建这种变质的伊甸园。

明浩特意换了件颜色比较低沉的衣服去了Crime酒吧,他独自坐在吧台前,望着吧柜里摆放着的各种牌子的酒和附着在酒瓶上的彩色光线。

“听说,雨晨从英国进口了一些葡萄酒……”明浩第一次主动跟调酒师Benson说话。

Benson有些吃惊,将调好的一杯鸡尾酒递给顾客后朝明浩走近点,嬉笑道:“只是一些比较普通的牌子,很少听说英国出产的顶级葡萄酒。老板看重的是这种悄无声息,不争名利的酒精神,所以才看得像宝贝一样。”

“哦,这有点怪。”明浩的情绪突然沉落了下去。

“我个人比较喜欢意大利DOCG的葡萄酒,味道里就一种十分浓郁的西域风和复古味道。”说完这句话,Benson便忙着招待顾客和贩卖自己的小肌肉去了。

看着那些年龄参差的顾客用羽化的手在Benson感觉良好的皮肤上抚摸滑翔也是一件十分有趣的事情。

在高脚凳上呆坐了将近半个小时,明浩转过头去扫视酒吧,一切都是混乱的,嘈杂的,一眼就能看出如月宁静的卫羽晨是否在酒吧里。

明浩掏出手机,刚想拨打卫羽晨的电话,一细想,还是关掉了,自语道:“他可能正在跟未来之后的嫂子腻味呢,还是别打扰他们好了。”

明浩起身,使劲抬起铅重的脑袋,对侧靠在吧台上跟一个肥胖的伪娘聊得热火朝天的Benson喊道:“我先走了,Benson!”

Benson没有搭理明浩,也许他没听到他的道别。

明浩沮丧地摆了两下头,走出酒吧,在昏黄的街道旁吃了一大口冷风。他打了个寒蝉,将驼色的风衣锁紧,转身离开。

接着,一只手搭在了明浩的肩上。

明浩黯然地转过头去,最先看到的是一个比陌生更熟悉的男士,干净而锐挺的脸,不拖泥带水的五官,精神抖擞的短发,一身笔挺的黑色西装,张扬的气质,他真的是一个让人无法不记忆的男人。

他似乎比明浩还要高大。

明浩微微虚起眼,把注意力连忙转向男人身旁的卫羽晨,疑惑地看着他。

卫羽晨的手在明浩的肩上拍了拍,“怎么了,就这么没耐心啊,我刚才在路上遇见了我的这位朋友,在星巴克喝了杯咖啡,忘记给你电话了,不好意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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