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这是个穿越之后破镜重圆的小白故事……
属性分类:穿越/宫廷江湖/未定/未定
一.
孙二是京城老字号酒楼濯花楼里打杂的小伙计;某日大清早,他一如往常推开大门准备打扫,发现有个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小乞丐蜷缩在酒楼门前,乞丐他没少见,可大早在门前讨饭,得多晦气!于是孙二抡起扫帚要将乞丐扫赶走。不料乞丐突然死死抱住他的腿,一双黑溜溜的大眼睛泪汪汪地看着他,哽咽着说要找他们家少爷。
孙二愣愣地瞧着这瘦弱的小乞丐——衣衫单薄,在寒风中不住地颤抖,的确可怜。孙二不禁起了同情心,同时,他更怀疑这是他家到处快玩乐的少爷不知在哪儿惹回来的桃花债。他不敢私下作主赶人,只好带他去见管家。
老管家上下打量这一副可怜相的小乞丐片刻,最后长叹一口气,才黑起脸去把仍赖在床上睡大觉的少爷从被窝里叫起来。
“齐伯?发生什么事了?”徐景思惺忪着睡眼,不情不愿地从被里探出半个脑袋。
“少爷,外面来了个小乞丐,说是要找你。”
“找我?”这时,徐景思才有点清醒,“找我做什么?讨钱的话,你们给他几个钱就是了。”说完,他又想缩回被子里睡回笼觉。
“少爷!”老管家上前一步拉住被子,无奈地道,“少爷,那小乞丐说,是你让他来的,他现在人来了,当然是要你亲自去见他。”言下之意,就是他自己的烂摊子要他自己收拾。
徐景思没有办法,在徐家,他最怕的人除了徐老夫人就是这老管家齐伯,既然是齐伯的要求,他只得遵命,慢吞吞地从床上爬起来,然后慢条斯理地梳洗更衣后才慢悠悠来到前厅。
坐在小乞丐跟前,徐景思摸着下巴仔细端详这有些胆怯不安的小乞丐,想了半天才记起。前天,他到城西赏梅,回程时,看见路旁破庙门边坐了个小乞丐,紧抱手臂在冷风中哆嗦。虽然他一身衣裳已经破破烂烂,头发乱得像鸡窝,脸上又沾了泥污,但细看之下,不难发现小乞丐本来长得不差,当下委屈难过的模样活像只被主人遗弃的小猫。徐景思心里一软,就想上去施舍两个钱,却发现荷包里为数不多的银两已经被他挥霍掉,可难得发起的善心又不想白白浪费,便上前想询问他的情况,以便施以援手。那天徐景思心情极佳,于是灿烂的笑容中带了几分的轻佻,让人疑心他要干什么偷摸拐骗的行当,把小猫吓得往破庙里缩。徐景思无奈,只得替自己圆场,对小乞丐说自己是京城濯花楼的少爷,只是想帮你,并无恶意,要是你实在无处可去走投无路,可以去濯花楼找我。
想起前因,徐景思苦恼地搔搔脑袋,当初是自己说出来的话,就要算数,不然传了出去,说濯花楼的老板是个言而无信之人,他本人虽不太在意,到底有损酒楼的名声。于是徐景思转身吩咐老管家着人把小乞丐带去洗个澡换套干净衣裳。
看着洗得白白净净的小乞丐,徐景思不禁怔住了,不仅因为他捡到个小美人回来,他对自己的眼光向来有十足的自信,而是小乞丐那眉眼那鼻唇,竟和他这般年纪时有五分相像,要是养肥一点,脸色红润些,就八成是他少年时的模样。想起从前的自己,徐景思心头掠过一丝莫名的失落感,只是嬉皮笑脸的惯性表情掩饰了内心的波澜。
待小乞丐饱餐一顿后,徐景思就拉着他,热心地问起他流落街头的原因。原来这小乞丐姓陆名远卿,今年刚满十四,家在南州,父亲是个小书塾的教书先生,他本与父母姐姐一起过着安稳的日子,谁料两个月前家乡忽然发大水,他和家人在逃难路上失散。他就打算到京城投靠亲戚,可到了京城才发现那个亲戚早已搬家无处可寻,想找工作养活自己,又没有人愿意雇佣他这瘦弱的小书生。他以前在家中,只晓得听父亲的话勤读诗书,根本不懂其他手艺,没过几天山穷水尽,唯有靠在路边乞得几个馒头和铜钱维生。
徐景思想起家里刚好有个小厮因为母亲得了急病辞工回家,府上正缺个人手,便问陆远卿愿不愿意留在这里,虽然是干些打杂的活,总比在外头风吹雨打挨饿受冻要强。
陆远卿低头沉默片刻,终是答应了。
从这天开始,陆远卿就留在徐府当个小小的仆人。
起初,陆远卿还担心自己做不来,毕竟他实在是手无缚鸡之力,幸好,徐府素来待下人不薄,安排给陆远卿的工作并不繁重,多是帮少爷收拾书斋,或是听管家的吩咐端茶递水。很快,陆远卿就适应了徐府的工作,但是,真的要这样过一辈子,做个仆人过一生?想到未卜的前路,陆远卿心里一阵怅然。
徐景思虽是濯花楼的老板,却不是个尽责的老板,通常每个月只有一半的时间能在酒楼找到他的身影。其他时候,他或外出游玩,或跑去别的酒馆戏楼听曲看戏,日子过得无比惬意逍遥。然而对于少爷现在的表现,在徐家工作了近四十年的老管家还是很满意。说起来,在两年前,他的少爷还是个只会跟一群不学无术的猪朋狗友玩蛐蛐,终日游手好闲的二世祖。不料两年前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病,让徐景思在鬼门关前走了一遭,大病痊愈后忽然脱胎换骨变了个人似的,尽管病迷糊了,很多事情都忘得一干二净,可不再像从前那般镇日沉溺斗蛐蛐,也懂得收敛那跋扈的坏脾气,完全没有从前的少爷架子,甚至还学着打理酒楼的生意,老管家自然大感安慰,认为少爷在险死还生后终于懂事了。老管家大概做梦都不曾想过,他侍候了二十年的少爷其实已经换个人,确切地说,应该是换了个灵魂。
方子楷是个平凡无奇的上班族。一天夜晚,他加班加得天昏地暗满腹怨言,半夜下班回家的路上,只顾着发牢骚却忘记这时车虽不多,一些司机却把交通规则当透明,于是在斑马线上一辆闯红灯的泥头车结束了他短暂的二十九年人生路。在被车撞上的刹那,他以为自己必死无疑,所以当他张开眼发现自己躺在张古色古香的床时,以为升了天,来到传说里西方极乐世界,可又想不起自己上辈子究竟做过啥好事以致得到上天如此优待。直到送药来的小厮大声尖叫“少爷终于醒了”并冲出房间大肆宣传,他才恍然,原来现在演的是穿越小说的戏码。其实方子楷没怎么看过穿越小说,但道听途说,大概知道是怎么一回事,那时万想不到这样的事情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他担心自己穿越过来冒“魂”顶替的事会被看穿,干脆装起失忆。后来才慢慢了解到,他现在的身份是京城一个富家少爷——徐景思,城中盛名的老字号酒楼濯花楼就是他们徐家的产业。三年前,徐景思的父母在一次意外中身外,留下徐景思一个独子和年迈的徐老夫人。本该继承家业的徐少爷是个不思进取的纨!子,每天除了玩乐还是玩乐,偌大的家业全仗老夫人和一班老伙计支撑,不然早就树倒猢狲散。然而三年后的今天,老夫人的身体已大不如前,依靠老夫人实在不是长久之计。了解过情况后,方子楷先决定以徐景思的身份生活下去,一来此地人生路不熟;二来他天生就不是特积极进取的人,并没有想过要在这个未知的世界闯一片天空,自然安守本分;三来当是了报答徐家的救命之恩,不让徐老夫人再受白头人送黑头人之痛。于是,他理直气壮地决定在留徐家当个阔少爷,过点滋润日子。
开始,他还过得小心翼翼,等过了些时候,和徐府上下的人都混熟了,方子楷,即现在的徐景思那难移的懒散爱自由本性就开始浮现。幸好,虽然他有时喜欢偷懒,可比起原来的徐景思,已经是天壤之别,老夫人和齐伯就没有放在心上。
这日,在连续到酒楼工作了三天的徐景思,又开始犯懒了,趁工作之余,向客人打听了一下,得知后天在城西的西川镇,他颇喜欢的一个戏班要开演新剧,就连忙让孙二替他准备辆马车后天去看戏。
平时徐景思去看戏时都会带上个小厮端茶占位当跑腿,现在,陆远卿代替了那个小厮的位置,徐景思去看戏时,自然就把陆远卿一同拉去。
二.
去戏楼的路上,徐景思心情极好,在马车上拍起调子哼着小曲,坐在他一旁的陆远卿双手搁在膝上,抓着衣摆,局促的模样让徐景思觉得好笑。前些天一时冲动把他留在徐府,大概只是不想看到“自己”流落街头吧。陆远卿的样子长得他,但不是现在的他,而是前世活在现代的方子楷。他现在的样子生得普通,可一想到当年前世的自己好歹曾是个唇红齿白的美少年,心里不禁开出一朵朵小花。尽管好汉不提当年勇,不过人有时难免怀旧,何况徐景思本来就是个怀旧的人。尤其是当他的灵魂来穿越来到这陌生世界后,连一点缅怀过去的纪念品都没有留下,他害怕终有天随着时光荏苒,他会忘记自己曾活在二十一世纪,还有那个他爱过的人。现在,至少陆远卿——那张与方子楷相似的面孔,会提醒他,自己并不是生来就是徐景思,他本以另外的身份活在另外一个时空。
活在二十一世纪时,那个还叫方子楷的人有很多爱好,譬如听歌啊、发掘美食啊、看电影看小说看大戏、在现实和网络上到处溜达等等。到了古代,没有网络电影电视相机MP3,那些爱好所剩无几。看戏这在现代被朋友讥笑为老得掉牙土得掉渣的爱好,反而拯救了他在古代无可打发的闲暇时光。可惜,今天的上演新戏并不如徐景思预想中精彩,生旦似乎不在状态,一场戏下来不见往天衣无缝的配合,只剩下貌合神离的唱念做打。当戏演到最后一幕,他已经有些坐不住,目光开始左顾右盼,眼尾无意中扫过坐在身侧的陆远卿。
陆远卿双手托腮,定睛看着戏台,可任谁也看得出,他的思绪停留在戏台之外的某处,显然没有任何看戏的心思,不知是在追忆过去还是想象未来。
要是以前那个会讨巧的小厮,此时定在替徐景思张罗茶点,和他一起对台上的角色或赞或弹。看来陆远卿并不是太适合当小厮,而且让饱读诗书的小书生当小厮,确实太委屈他了,能让他做些什么呢?徐景思觉得自己有必要考虑一下这个问题。
冬日,天黑得早,一出戏演罢,日已西倾。徐景思今天没有什么心情在戏楼流连,直接打道回府。马车进城不久,车外人声渐喧。初时,徐景思并不为意,可没多久,他就发觉那些声音和平时街上的喧嚣叫卖声有点儿不同,仿佛是有什么教人兴奋的事情在喧嚣中酝酿发酵,人们说话的声调中带几分不同往常的亢奋。徐景思忍不住揭开帘子一看究竟。路上,少女和妇人们面上砌满笑容,彼此窃窃私语着,在零碎的言语中,徐景思听到两个词反复地出现——璇锦坊和顾大少爷。
徐景思想了想,就喊停了马车,逮住个路人问发生了什么事。路人甲指了指左拐的路口——璇锦坊总店的所在——压底声音道:“今天是璇锦坊太夫人的六十大寿,顾大少爷为了替太夫人祈福,亲自在店里搞什么……叫……对了!叫义卖来着!”
徐景思边听边点着头,难怪那些女人一下子没闺秀风范,摇身成了狂蜂浪蝶。从前他就听说璇锦坊的顾大少爷是京城数一数二的美男子,无数深闺少女的梦中人。顾大少爷是个大忙人,平时绝少在外露面,故此徐景思穿越到这里两年来,只是闻名没有见面。
现在,机会到了。平时爱好欣赏美人的徐景思立即打起精神来,扯了一下陆远卿的衣袖,嘻笑着道:“走!远卿,我们去看美人!孙二你在这里等我们!”
陆远卿还没反应过来,就给徐景思拉出马车往人潮中挤去。
离璇锦坊大门还有好几丈的地方,就已经被来凑热闹或者真心想见顾大少爷的一众美少女美少妇美老太们占据了。
这架势哪像是来买东西,分明就是在追星!徐景思对着人墙蹙起了眉。
盛大的场面已经远远超出了他的想象。人群里,任他如何踮起脚尖努力作出轻盈的姿态妄想凌波微步般钻进人墙,顶多只能跳出东歪西倒的芭蕾。结果,徐景思终究是没有挤到人群前一睹顾大少爷的风采。“好男不与女斗”是徐景思事后给陆远卿的解释,事实上,他更怕女士们用指甲在他脸上留下纪念,或者被推倒在地摔个狗吃泥,他知道失去理性的追星族杀伤力巨大,于是识趣地赶紧撤退。最为可惜的是,这个身体虽不像前世那般是个大近视,可几丈外的人只勉强辨得出五官,看不出美丑。徐景思失望地拉着陆远卿回马车,闷闷地叫孙二把马车驶回徐府。陆远卿见徐景思对顾大少爷如此感兴趣,好奇地问起璇锦坊和顾大少爷的来头。
徐景思当然知道璇锦坊。璇锦坊和他的濯花楼一样,同样是京城的老字号,是京城的四大布坊之一,不过那是好些年前的事了。自五年前,璇锦坊的大少爷顾雁行接手布坊的生意,璇锦坊在不知不觉间挽回颓势甚至超越一干对手成为京城众布坊的龙头,在全国的布坊中都说得上是执牛耳者。从那时开始,没有人敢再说顾大少爷是个中看不中用的绣花枕头。
“听上去似乎很厉害,所以你就想和他认识一下?”陆远卿歪着脑袋,像向老师提问的好奇学生。
“他厉不厉害倒无所谓,我只是想看看他长什么样,究竟能有多好看。”
“可是……”陆远卿有些不解,问道:“男人有什么好看的?书上说‘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不是只有淑女才值得追求的吗?”
徐景思苦笑道:“没办法,我只对男人有兴趣。”而且我也不是君子,后半句话徐景思勉强咽下去没有吐出来。
“……”陆远卿闻言登时僵直了身子,一脸的惊愕。
不用像见到鬼一样吧?徐景思无奈地叹了口气,看来他实在不在该随便将这种话挂在嘴边,他一时忘了,这个时代对同性爱的接受度还不是很高。他拍拍陆远卿的肩,尴尬道:“虽然我有龙阳之好,但还是很有节操和原则的,不是那种乱来的人。你还小,也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我待你只是主仆之情,放心放心!”
这是他对得起天地良心的真心话,毕竟,即使他对美如何感兴趣,也不是爱上自己容颜的自恋狂,何况陆远卿的年纪实在不在他的备守范围之内。
“哦……”陆远卿应了一声后就低下头,不知是不敢还是不屑,总之在马车抵达徐府前就没有再看徐景思一眼。
回家用过晚饭后,徐景思在账房里才看了半个时辰的帐,就已经趴在书桌上,心不在焉地一页一页翻着账本。他最不擅长就是数目,以前在学校时,他的数学成绩都是在及格线徘徊,要他对账比要他的命还难受。终于,徐景思合上账本,从椅中站起来,踱到门边。
屋外,细雪飘下,轻轻落在瓦上,落在地上,替夜色铺上了一层细碎的白。
上一辈子,他生活在四季如春的南方城市,从来没有亲眼见过漫天飘雪的景象,以前他一直想去看看雪景。来到这里之后,当他第一次看见白雪从天空翩然而下时,心里却没有半点兴奋。因为雪天会让他想起一个曾经信誓旦旦说要带他去看雪,最后却把他骗得很惨的混蛋。直到现在,每当下雪,他的心情就有些郁闷。这成了徐景思今晚决定将账本搁在一旁的理由之一。
理由之二,是他想看闲书而不是账本,并且决定即刻付诸行动。
入夜后的徐府很安静,白天时偶尔还听见孙二和陈平打闹以及齐伯喝止他们的声音,此时只剩一片阒静。徐景思却想不到自己的书斋里竟然还透出淡黄的烛光。
这时天寒地冻,仆人们应该都回自己房间,那谁在书房里?徐景思小心蹑步到书房前,悄悄推开门,从门缝里瞧个究竟。
书房里,一个身材瘦小的人坐在地上,尽管身形给书桌投下阴影掩去大半,徐景思还是认得,此人正是陆远卿。他正双手捧书全神贯注地看,就算有人走到他跟前都丝毫不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