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戴口罩的,你精分呐!——我的小Q
我的小Q  发于:2014年05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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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征怏怏地叹气,他本来还想为余末一说句好话,他要让那女生知道,眼见未必为实,其实余末一为人一点也不冷漠,相反还是个热心快肠的大好人。

此时的阎征心里只想着余末一的好,至于对方曾骗过他的事情他已经完全忘在了脑后,即使以后想起来,像他这种吃了亏却不长记性的人想必也不会再计较了。

数着手表上的秒针一直熬到下课,阎征收拾好东西,第一时间冲出了教室。

他准备去找余末一,可是一口气冲出教学楼,他才后知后觉地发现他根本不知道余末一的教室在什么对方,而两人认识了这么久,他居然也忘了找对方要手机号码。

正当他感到垂头丧气的时候,余末一仿佛从天而降一般出现在他面前。

对方冲他咧嘴一笑,笑得无比灿烂,胜过了头顶的太阳。

心脏忽然停顿一下,好像漏掉了半拍。

阎征愣愣地看着对方,不知这诡异的心悸究竟从何而来。

“阎征,我正想去教室找你,就看见你从教学楼里跑走了出来,幸好来得及时,要不然你就走了。”余末一说话时把眉毛挑得高高的,显得很兴奋的样子。

听到声音后,阎征才缓缓地回过神来,“哦,我也准备去找你。”

“你找我?”余末一一脸的惊讶。

“是啊。”阎征将装在裤兜里的小礼物拿出来递给他,“这是你的女粉丝送给你的。”

余末一接过盒子,疑惑地问:“无缘无故送我东西干嘛?”

阎征实话实说,“喜欢你呗。”

“哦。”余末一把盒子扔进了包里,似乎没打算拆开看看。

倒是阎征感到挺好奇的,凑近了问道:“你不看看里面装的是什么?”

余末一淡淡道:“等会再看吧。”

“也行。”阎征用胳膊肘轻轻撞了撞他,笑说,“那女孩还不错哦,你不试试看?”

“……以后再说吧。”余末一有意转移话题,“我们去吃午饭?你请你。”

“饭什么时候都能吃,你先陪我去做点正经事儿。”

话音刚落,阎征就抓起余末一的手腕往校外走。

余末一一头雾水,不知他要把自己带去哪儿,到底有什么正经事会比吃饭还重要?

十分钟后,两人站在了一家网吧门口。

余末一眼皮直跳,“这就是你说的正经事?”

阎征呵呵傻笑,“我突然想起今天中午游戏里有活动。”

“好吧,你的正经事为大。”余末一翻翻白眼,率先走了进去。

网吧里人头爆满,两人转了一圈只找到两个靠墙的单人卡座。

这位置又窄又小,像阎征这样的大块头坐进去后估计连腿都伸不直。

余末一提议换家网吧,可阎征却火急火燎地跨进座位里,好像生怕被人抢了位置。

余末一无可奈何地看了他一眼,只好坐进了他对面的卡座里。

接着阎征叫网管帮他们一人泡了一碗方便面,呼噜呼噜地吃完面便登入游戏,直到进了游戏后才发现他居然记错了活动时间。

阎征本想把这件糗事讲给余末一听,可是当他探头望过去时,忽然感觉喉咙一紧,一下子竟说不出话来。

余末一正在吃面,一根一根地挑起来然后慢慢喂进嘴里,吃一口便皱一下眉,就像眼前的东西是一碗老鼠药似的,明显一副难以下咽的样子。

阎征突然感到罪孽深重,想开口劝对方不要吃了,却又犹豫起来。当时是他不由分说地把余末一拉进了网吧,之后也不问对方的意见,便擅自主张买了两碗方便面。由始至终余末一对他都是言听计从的,即使不喜欢吃方便面也强忍着吃了下去,为的就是陪他办他口中所谓的正经事。现在他要是说自己记错了活动时间,根本没什么正经事,余末一要是恼起火来兴许会把面碗倒扣在他的头上,而他显然不愿意见到这种结局。

阎征心虚地缩回脑袋,一副做了亏心事的模样。

为了让自己心里好过一点,他决定到了晚上再请余末一吃顿好的以示补偿。

接着他点开游戏里的好友栏,准备叫上几个人去刷副本,可是好友栏里几乎一片灰色,少许几个绿色名字却没有了印象。就在他感到百无聊赖打算独自一人披甲上阵的时候,系统温馨地提示着他,您的徒弟墨鱼上线了。

阎征心中一喜,赶紧给对方发去一条消息。

洪星阎王:快来主城,我带你去刷副本。

没过多久,消息框就闪起来。

墨鱼:我级别太低,一进去就会死的,师傅你还是找别人陪你刷吧。

阎征没想到对方会拒绝他,不由的微微一怔,可是转念想想,四十九级的小菜鸟连初级副本都杀不了,怎么跟着他勇闯龙潭虎穴?他噼里啪啦地敲打着键盘,又发去一条消息。

洪星阎王:你准备干什么?我陪你。

墨鱼:伐木。

洪星阎王:呃!你真是个人才!!

阎征讨厌伐木,换句话说,游戏中所有的生活技能他都讨厌。因为练这些技能的同时,要做许多不知所谓又劳民伤财的小任务,他不想把时间浪费在这些枯燥乏味的任务上面。

可是刚说过的话哪有转个身就反悔的道理?纵使心中有万般不愿意,他还是跟着墨鱼来到了伐木林里。之后,对方伐木,他就在一旁砍小怪混时间,当真是无聊到了极点。

由于闲得无聊,他砍一会儿小怪便看一会儿余末一。

他发现对方似乎玩得很开心,嘴角始终都挂着一抹若有若无让人看得着却猜不透的微笑。

忍不住站了起来,探出半边身子望过去,他想看看对方到底在玩什么竟然会玩得这么投入。

哪知眼睛还没瞄到电脑屏幕,余末一猛地站起身把显示屏抱在了怀里。

阎征被吓了一跳,随即张嘴瞪眼做不可思议状,“你遮遮掩掩干什么?难道我看一下都不行?”

“不能看。”余末一冲着他干笑,将显示屏抱得更紧。

“有时候你的行为还真让人难以理解。”阎征突然感到郁闷至极,先前是不让他看样貌,现在连玩什么都不愿意让他知道,照理说他俩的关系已经算是不错了,何必搞得这么生分。

余末一又笑,“真的不能给你看,否则你看了会瞧不起我的。”

“瞧不起?这话说的有点严重了吧?”阎征这下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了,不禁在脑子里拼命地搜索着,到底在网吧里做什么事情才会被人瞧不起……想来想去总算得出一个结论,猛地一拍手,冲着对方挤眉坏笑,“哈哈,我知道了!你肯定在看黄色网站!”

“呃……”嘴角抽了抽,余末一咬紧牙关点了下头,再抬头时换上一副羞涩的模样,支支吾吾地说,“那个,你、你不许笑话我。”

“咳,大家都是男人,我懂的。”阎征摆了摆手,脸上露出理解神色,然后一屁股坐回到座位上,特别体贴地抛出一句话就去忙自己的事情了,“你继续看吧,我绝对不会再打扰你了。”

直到这时候,余末一才松开了手,垂眼看了看电脑屏幕,心里松了口大气。

屏幕中的游戏界面和阎征那台电脑上所显示的画面一模一样,而站在林子里的小术士头上挂着的称谓正是“洪星阎王的徒弟”。

第十二章

喜欢一个人是不需要理由的,正如余末一喜欢阎征,自从遇见了对方,他便懂得了心动的感觉。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脑子里装的全是那个人,心里想的也全是那个人。

好像喜欢上了,就再也忘不掉了。

每当余末一回想起他和阎征第一次相遇时的情景就忍不住发笑。

其实早在两年多以前他已经体会到一个人若是犯起二来有多么令人啼笑皆非,而对方那副二愣子形象从此便深深地印在了他的脑海中。

记得那年他正在读高二,因学业紧张,精神压力大,搞得他天天睡眠不足,总是战战兢兢的,生怕一放松成绩就会掉下去。那时候除了学习他没有心思做任何事情,在他看来,哪怕多吃两口饭或者把自己稍微打理一下也是严重地耽误了学习时间。由于长期不好好吃饭,他瘦得像黄花菜似的,脸色泛着营养不良的蜡黄,刘海长至盖住了眼皮也懒得去修剪,脸上还戴着一副样式老土的近视眼镜,他当时的形象简直可以用惨不忍睹来形容。而就是在他最丑的时候偏偏迎来了他和阎征的第一次相遇。

那是一个夏天的夜晚,他像往常一样下了晚自习后便骑着自行车匆匆忙忙地往家里赶。大概是骑得太快、赶得太急,他和一个突然从小巷里冲出来的人撞到了一起,当场摔了个人仰马翻,整个自行车几乎都压在了他的身上,而就在他倒地的时候,他的小腿被地上的石子划破还渗出了血,一时疼得呲牙咧嘴,趴在地上动弹不得。那个被他撞到的人倒是没受半点伤,安安稳稳地站在原地。

对方打量了他一会儿,眉头渐渐揪起,嘴上喃喃地说道:“你把我撞了,反倒摔在地上半天爬不起来,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碰瓷?”

他听后大惊,生怕对方误会,赶紧推开压在身上的自行车,颤颤巍巍地爬起来,双手合十又是解释又是赔礼道歉。他说自己不会做这种无赖的行径,只是不一小心摔倒在地,他还诚恳地说了声对不起,希望能得到对方的谅解。哪知话还没说话,那人就像见了鬼似的用手指着他的腿惊讶地大叫,“哇!你的腿流血了!这回真的能敲我一笔了!”他顿时感到哭笑不得,这都是哪儿跟哪儿啊?正打算说点什么使对方安心,可嘴还没张开,那人丢下一句“你在这儿等我一下”便跑得没影了。

看着空荡荡的街道,他半天回不过神来,心想那人该不会怕被他赖上了所以干脆溜之大吉?

轻轻地叹了口气,他扶起自行车,慢慢朝家的方向走去。可还没走多远就听到身后有人在喊,“喂,那个碰瓷的,你别走,等等我。”嘴角止不住抽了抽,他转身望过去,果然看见刚才被他撞到的那个人提着塑料购物袋大步朝这边跑来,刚跑近就开始埋怨起来,“说了让你在这儿等着,你就应该乖乖地等着,为什么要走啊?难道你在害怕什么?可又有什么事儿值得你害怕的?我都不怕被你讹钱,你一伤者有什么可怕的?”

听了这番话他忽然觉得今天算是遇到神经病了,本想推着车离开,给对方一个臭不理。不料那人从袋子里掏出一包纸巾和一盒创可贴递给了他,“先把血止住,再贴一块创可贴,免得伤口发炎。”

对方的语气很真诚,眼中似乎还透着担心之色。感动在这一刻凝聚,他顿时觉得心里暖呼呼的,伸手将东西接了过来,说了声谢谢便取出纸巾擦掉了腿上的血迹。

当他正沉浸在喜悦和感激中时,对方突然说,“听说口水能杀菌消炎,我建议你试一下。”

闻言他的手猛地一抖,这人煞风景的功夫简直一流。

对方看他没做出回应,接着又说,“你要是觉得别扭,用我的口水也行。”说完蹲下身,一把抓住他的小腿,然后将脸慢慢靠近,看样子还真准备朝他腿上吐一口口水。

他大惊,连忙收回腿,慌慌张张地拒绝,“不用了,不用了,贴块创可贴就行了。”接着心有余悸地看着对方,在心里暗下决定,如果这傻大个敢嘟起嘴做出吐口水的样子就一脚将他踢飞!

好在对方没有坚持下去,而是找他要了一块创可贴,撕开后帮他贴到了腿上。

他在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又有种想笑的感觉。

这人虽然脑子有点脱线,但心肠却是好的。现在的社会,人心复杂得很,一个个肚子里全是些弯弯拐拐的坏肠子,像对方这么单纯又直率的人真是不多见了。

忍不住笑了笑,他细细地打量着眼前的人,发现对方的长相还不错,把下巴上乱糟糟的胡渣子刮掉了绝对是帅哥一枚,只是脖子上那块乌漆墨黑既不像老虎又不像豹子更不像狮子和狼简称各种不像的兽头刺青却有些碍眼。这人该是有多么没品位才会将这种怪异狰狞让人看了心里直发毛的图案纹在那么显眼的位置上面?

好好的一个帅哥干嘛这么糟蹋自己……

就在他感到惋惜的时候,对方朝他咧嘴一笑,说了声拜拜就走了。

等他反应过来,那人已经走远了。

他冲着那个高大的背影大叫,“喂——谢谢你。”

对方挥了挥手,却没有转过身来。

他垂下眼,心里没来由的感到一阵失落。

这时,远方传来一道声音。

“你别骑车了,把车推着走回去吧。”

他突然有种喜出望外的感觉,高兴地应了一声,直到再也看不见那个身影,才推着车往相反的方向走去。而此时此刻他还不知道,这个偶然遇见的陌生人已经在他心里烙下了痕迹。

人这一辈子应该会遇到许多只见过一面就再也不会相见的陌生人。

如果你又一次遇见了和你只有一面之缘的陌生人,这就证明着你和他的缘分不浅。

余末一始终认为缘分这东西实在很奇妙,就好比他和阎征的第二次相遇。

还是一个夏天的夜晚,也就是他俩在巷口相撞的一个星期之后。

那天余末一正在家里写作业,写一半的时候发现圆珠笔没水了,接着他翻遍了整个屋子也没找出一支笔,没辙只好出门去买。

他撒着拖鞋冲进了一家二十四小时便利超市,店里几乎没什么人,只有一个顾客正站在收银台附近挑选东西。由于急着买笔,他并没有注意太多,走到货架前拿了笔就准备去付钱,而就在这个时候,肚子突然咕咕的叫了几声,他又转身拿了一袋面包和一瓶矿泉水才走到收银台前。

当收银员报出价格后,他数了数荷包里的钱竟然发现数目不够,一下子就踌躇起来,心想是该回家拿钱,还是该退掉一样东西?

就在他还没拿定主意的时候,忽然听到身边有人在问,“怎么了?钱没带够么?”

这声音听着好像有点耳熟,他抬起头一看,心脏猛地一跳,原来是上次那个误会他是碰瓷党的傻大个儿!在短期之内居然能和同一个人遇见了两次,这样的巧合让他感到有些意外又有些惊喜。

看着眼前的男人,他心里惴惴的,也不知对方是否还记得他。

那人还是一副拽拽的样子,也在打量着他,等了半天没等到他的答复,不耐地皱起眉。

“你倒是说话啊,是不是缺钱啊?”

他点了点头,心想这人怎么还是一副直来直去的粗暴脾气,肠子都不带拐弯儿的。

那人接着又问,“缺多少?”

他小声说,“一块五。”

那人从裤兜里掏出两块钱拍在收银台上,接着从货架上取下一根棒棒糖塞给他说,“刚好,不用找钱,我走了,拜拜。”那人仍旧说完就走,他还来不及说一声谢谢,对方已经跑得没影了。

之后他剥开糖纸,一边吃,一边往回走,整个人喜滋滋的,那香甜的味道似乎甜到心里去了。他把糖吃完了,糖纸却舍不得扔,小心翼翼地辗平后,装进那盒没用完的创可贴纸盒里一直保存至今。

而此时那个人已经在他的脑海里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他甚至开始期待他们的第三次相遇。

他想过许多种与对方再次相遇的情景,令他感到最不好受的就是,两人在熙攘的人群中互相装作不认识的擦肩而过,他原以为最坏也不过如此,却怎么也没想到他们的第三次相遇竟然会给他留下一个难堪的回忆。

记得那天下午,天气出奇的闷热,一场雨要下却下不下来,沉闷的感觉随着天空中飘荡的层层乌云一同笼罩在他头顶之上,压得他透不过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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