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夫(穿越)上——沙缇
沙缇  发于:2014年06月23日

关灯
护眼

 文案:

 穿越前,霍安陵只是一个小城管; 穿越后,霍安陵只是一个平头老百姓; 失忆前,阿拾是沈王爷,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失忆后,他只是霍安陵的阿拾。 为了找回属于他的阿拾,霍安陵在阿拾消失后,踏上了寻夫之路-- 这是一个穿越平凡攻为了失忆王爷受从草根奋斗到大将军,最后抱得爱人归的故事…… 内容标签:强强 穿越时空 情有独钟 平步青云 搜索关键字:主角:霍安陵,沈王爷(阿拾) ┃ 配角:九铮…… 其它:狗血、失忆、奋斗(?) 1.相遇 雨夜,大雨倾盆。 沈王爷骑着一匹马在护卫的掩护下雨夜中飞奔,身后,是紧追不放的一众杀手。 大雨之中,行动变得很是不便,再加上是在黑夜,沈王爷只能紧紧地伏在马背上。 有温热的水溅到脸上,让沈王爷忍不住转头去看,正好闪电划破夜空,他看见了身边护卫被大刀斩断头颅,身首异处的情形。 溅在脸上的是血。 本来这次出行就没有带几个护卫,见此情形,沈王爷也不能坐以待毙,只能勉力抄起佩剑反手迎战。 但无奈比起专业的杀手,沈王爷为了护身学的那点儿招式实在是不够看,不消几下,就被人打飞了手中长剑,斜斜地插入泥地里。 还剩下三个杀手…… 可恶,自己绝对不能成为对方要挟皇兄的棋子。 沈王爷知道对方并不想要自己的命,而是想要以此要挟皇兄——他甚至知道这些杀手的幕后使者是谁。 可就是这样,更加不能让他们得逞。 抱着这个想法,沈王爷用双腿使劲夹了一下马腹,抽出藏在小腿处的匕首使劲朝着马臀扎了下去。 “咴咴——!!”即使是难得一见的好马,在遇上这样的剧痛的时候也承受不住,只能扬蹄狂奔。 也正好挡下了杀手接下来劈砍的动作。 趁着这个空隙,沈王爷贴紧马腹,利用马身挡着快速下马,捡起沾上了雨水和泥土的佩剑,用一种破釜沉舟的气势拼杀了过去。 大雨依然在落下。 即使是夏夜,磅礴的大雨带来的寒气也让沈王爷面色发白,嘴唇发青——并不仅仅是因为身上受伤流血的缘故。 眼看着最后一个杀手步步紧逼,闪电划过,映出这个杀手死寂的眼神。 沈王爷顾不得自己身后是高高的悬崖,也顾不得自己越来越冷的感觉和越来越模糊的视线,捂住伤口咬牙,在面对杀手的逼迫的时候,虚晃一招将对方拖住。 山林中,一旦下雨,路面就会变得十分的湿滑。 更不用说像是现在这种滂沱大雨。 踩空的沈王爷看着被自己拖下来的那股杀手因为惊愕而瞪大的眼睛,心里一冷。 将刚才因为使用长剑而迅速插回的匕首抽了出来,沈王爷咬牙对着那个杀手的脖子狠狠地刺了下去! 又一道闪电划过,伴随着轰隆隆的雷声。 沈王爷的视线从水平面拉向了天空,黑麻麻的天空带着迫人的压抑,大颗大颗的雨水打在他的脸上和眼睛里。 很疼。 但是他却顾不了那么多了。 当他意识到自己已经开始下坠的时候,头部传来一阵剧痛,随即热乎乎的东西流了满脸。 一切归于黑暗。 昨晚上是春末夏初的第一场大雨,从傍晚开始,一直到后半夜才停歇。 霍安陵听了一夜的雨。 说起来,除了刚刚穿越到这个村子的那几天晚上他有些睡不着之外,后面的日子他一直睡得很安稳。 想来,大概是自己穿越后第一次遇到夏天,也第一次听到那么大的雷声吧。 好在等霍安陵起来的时候外面已经出了太阳——夏天就是这样,大雨迅猛,阳光也迅猛。 因为一夜没睡的缘故,霍安陵觉得脑袋有些昏昏沉沉的,但洗了一把冷水脸之后,他就完全清醒了。 煮了清粥,蒸了馒头,又将干咸菜切成丝拌上辣椒做早饭。吃完了,霍安陵又将多蒸的几个馒头用干净的菜叶包好,然后用谷草捆住放进背篓里——他还是不太习惯将东西放进怀里——又加上一壶泡了薄荷的茶水。 这个季节,农活并不多,不过霍安陵依然带着工具和背篓去了自己屋后的那片山林。 他要去采蘑菇。 到了这个地方快一年了,但因为只有自己一个人的缘故,有很多地方都还不太适应。 最明显的就是食物。 去年有了纪夫子的帮助才勉勉强强过了一个冬,今年虽然分到了土地买到了粮食种了,但是要等到第一茬麦子熟还有一段时间。 霍安陵不想太依靠别人。 偶然之下他发现了自己屋后的这片山林盛产蘑菇——这儿的人似乎是怕蘑菇有毒,所以并没有人采摘,于是蘑菇生长得越发的茂盛。 霍安陵是知道哪些蘑菇可以吃的,所以每次大雨过后,他都要踩着湿滑的泥土到屋后山林转悠一圈。 雨后的天气总是十分爽利,昨天乌云密布的天空,今天便晴朗的不能直视,热烈的阳光灼烧着霍安陵露在外面的皮肤。 因为几乎彻夜大雨的缘故,越往向山上走,附近的灌木就被雨水淋得越透彻。 雨水顺着树枝上垂挂的松萝滴下来,树枝已经半腐,上面爬满了墨绿色的苔藓和有刺的枸骨子叶,用手轻轻一拉,整根胳膊粗的树枝就会断裂下来。 霍安陵倒是没有乱动这些树枝,但却默默记下了它们的位置,等到晒过几个大太阳之后,就可以带回去当柴烧。 滑而陡的斜坡上堆积着厚达数层的腐叶,脚踩上去立刻打滑,露出叶片下滑腻的稀泥。 蘑菇喜阴,它们就生长在这不见天日的阴冷斜坡上,在树柱根部,叶片堆积之处。 霍安陵一边用木棍拨开被雨水冲刷下来的新落叶,一边搜寻是否会在灰褐色的腐叶中出现蘑菇的苍白色。 唔,紫色的蘑菇有毒啊…… 霍安陵漫不经心地想着,然后愣了一下,定睛一看,原来是一块紫色的布料。 虽然霍安陵还不太懂这种布料到底有多好,但是那光滑的触感和上面细密的花纹,感觉怎么比自己身上的布衣要高档的多——就像是丝绸比亚麻一样。 可是,为什么这个地方会出现这种东西呢? 霍安陵抬头,发现不远处还有一些这种布料,丝丝缕缕的,在树缝间阳光的照射下居然还反射出银丝的光辉。 皱着眉,霍安陵从背篓里跳出一把柴刀,将背篓放下,然后谨慎地往前走。 没走多远,他就发现地上被什么东西砸过一样,散落着一些劈断的枝杈。 一开始霍安陵以为是昨晚上大雨造成了山体滑坡,山上滚落的石块将树枝砸坏了。 但是地上并没有发现大一些的石头,甚至没有大堆的新鲜泥土。 带着种种疑惑,霍安陵发现了一截白色……蘑菇? 走近一看,霍安陵差点没有吓得后退——是人手。 虽然一瞬间脑海中花子贞子伽椰子打着飘儿的闪过,但是霍安陵想穿越之后自己的运气应该没有那么霉,便壮起胆子再凑上去了一点。 还好不是一截断手,而是一个被埋在枯枝败叶下的人的手。 那人脸上几乎被血染透,身上的衣服也破烂不堪,只剩下几片紫色的布料搭在裤腰上,白色的里衣也刮坏了,长长的头发也散乱着,混着几片树叶粘在脸上——颇有几分犀利哥的造型。 霍安陵神色复杂地看着这个人,最后放下柴刀,用双手将他身边横七竖八扎出来的树杈撅断,尽可能轻柔地弄掉对方身上的枯叶断枝。 然后他伸手凑到那人的鼻子下,感受着对方那微弱但是真实存在着的气息,霍安陵松了一口气,心里也升腾起几分自己也不明白的欣喜——还活着! 2.取名 纪夫子是村里除了村长外最受欢迎的人。 不仅仅是因为对方年轻俊秀的容貌,而且因为对方既会教书,又懂医术。 在霍安陵刚刚穿越到这个小村子的时候,就一直受对方的照顾。要不是纪夫子的话,霍安陵也不会这么快就在这个村子里置办好房屋和农田等东西。 毕竟虽然村子里民风淳朴,但是对待外来人,尤其是霍安陵刚来时那穿着浅蓝色短袖衬衣配黑色长裤的城管制服的样子,再加上他一头利落的板寸,实在是很难让这里的村民不用异样的眼神看他。 霍安陵不知道为什么纪夫子会对自己这么好,一开始的时候还以为对方别有用心,后来相处下来,霍安陵又觉得自己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大概是纪夫子也是这个村子的外来户,所以对自己惺惺相惜? 这个世上能有个人对自己好,自己还挑剔什么呢? 他霍安陵一穷二白,又没什么关系背景,也没什么好图谋的。 也因此,霍安陵与纪夫子真心相交。在将基本的简繁字体转换学会了之后,又被纪夫子偶然发现了在算术方面的天才——好吧,至少在这个时代,霍安陵的那些加减乘除之类是很先进的。 于是,霍安陵和纪夫子的关系就更好了。 此时救回了一个人,霍安陵也是先去找纪夫子的。 在等纪夫子来的时候,霍安陵先将这个男人的身上脏污的地方都擦干净了。 出乎他意料的是,在洗去了那些血污和泥点子之后,这个穿着破破烂烂的男人意外的好看。 白皙细腻的皮肤,闭着的眼眸处纤长卷曲的深黑色睫毛,因为光线问题而显得半阴半暗的脸庞上,似乎所有的五官都是精雕细刻的,显得很不真实。 霍安陵心里咯噔一下,脑袋反而清醒了许多。总觉得对方这种长相和穿着的衣服应该不是普通人,又想起之前这个男人似乎是从悬崖上掉下来的(虽然运气好身上只有一些皮外伤)——自己不会是惹上什么麻烦了吧? 可是这个念头只是一闪而过,看着男人那干裂发白的嘴唇,霍安陵还是去洗干净了手,端了晾凉的开水,用手指沾着水一点点地抹在对方的嘴唇上。 待干裂的唇滋润了以后,霍安陵捏着他的下巴,掰开他的嘴,倒一点点水进去,然后轻轻抬起他的头,让他咽下去。 不知道是不是喝了水的缘故,等霍安陵将碗放到桌子上转身看回来的时候,就见那个男人睫毛颤动,睁开了眼睛。 两人的眼睛正好对上。 在霍安陵脑海中的想法还没有成型的时候,那个俊美的男人不知道为什么突然伸手捂住脑袋,像孩子一样咧嘴“呜呜呜”地哭了起来。 霍安陵一下子懵了。 正好这个时候外面响起了一个温和的声音:“安陵,你在屋子里吗?” “纪夫子,你来了,快请进!”霍安陵很想丢下这个男人的,但是看到对方的目光紧紧地锁着自己,似乎自己只要一露出后退的动作就要号啕大哭的样子,只能走上前去,一边手忙脚乱地拍着对方的背安慰“怎么了怎么了,不哭不哭啊”,一边扯着嗓子请纪夫子进来。 “疼……”大概是对方长得太好看了,一个大男人做出这种小孩子才会有的动作居然没有多少违和感。男人哭的可怜兮兮的,捂着后脑勺泪汪汪的看着霍安陵。 霍安陵只好伸出手顺着那个男人的手摸,然后摸到了一个鼓包——撞到脑袋了? “别碰,疼。” 霍安陵赶紧收回了手,但是对上对方委屈的眼神,霍安陵只好无奈地朝着对方鼓包那儿吹了吹:“痛痛飞,痛痛飞,吹吹就不痛了。” 纪夫子进了屋,放下药箱,见霍安陵这个举动,不由得笑了一下:“我说,你还把他当小孩儿哄呢?这人是谁啊?” 村子并不大,基本上村里的人上至七八十岁的老人下至刚出生的奶娃,纪夫子脑袋里都有个影儿,这个蜷在霍安陵怀里只给自己留个后脑勺的人还真没见过。 “他……你先给他看看吧,他好像是从很高的地方摔下来的。” 听到霍安陵这话,纪夫子挑高了眉:“既然这样你干嘛不早点来找我?要是耽误了可不行。” “其实我一开始的时候也检查了一下,发现他身上细小的伤口虽然多,但是没什么很重的伤,那个时候又见你快要讲完课了,所以就……”霍安陵一边说着,一边起身给纪夫子让位。 “不要。”那个男人紧紧地拉着霍安陵的衣服不松手。 “乖啊,让纪夫子给你看看,不然会一直痛痛的哦。”霍安陵只能用这种哄小孩儿的语气哄他。 见那个人松了手,纪夫子走上前去:“他到底……”话未说完,在见到这个男人的脸的时候,纪夫子的神色猛地变了。 不过这个时候霍安陵正好背对着他,没有看见纪夫子的眼神。倒是那个男人注意到了,但是却怯怯地往里面缩了一下,黑色的瞳孔里全是陌生。 脑海中的念头电光火石地转了一下,纪夫子对霍安陵道:“你去给我家里拿一个药包过来——我刚才来的匆忙,忘记带了。” 霍安陵不疑有他,答应一声就出去了。 纪夫子的家其实就在霍安陵家隔壁——说起隔壁,其实也要走个几分钟的路。 不过因为担心那个人的伤,所以霍安陵是用跑的。 当霍安陵拿着药包跑回来的时候,正看到纪夫子闭着眼睛在给那个那个男人把脉,而那个男人时不时地往门口望一眼,在看到自己出现时,黑色的眼睛中明显地迸射出喜悦的光芒。 “纪夫子,他怎么了?”霍安陵放下药包,等纪夫子睁开眼睛才问道。 “就像你说的那样,是皮外伤,休息个十天半个月就没事了。”纪夫子似乎这才感到霍安陵的存在似的,道。 “那他的脑袋这儿……”霍安陵可是记得那人脑袋后面的一个鼓包呢。 “那个……”纪夫子借着垂眼的动作掩饰了自己眼中一闪而过的光芒,轻声道,“等淤血消散就没事了。在这之前……好好照顾他。” 见那个人眼巴巴的看着霍安陵,完全当自己不存在的样子,纪夫子嘴唇抿了抿,然后道:“我先先给他开副方子,然后你拿去煎,有什么事再找我。” 说完,便将药包打开,又将里面的小药包分别打开,快速地配了一副药出来,又告诉了霍安陵煎药的方法,便背着自己的药箱走了。 “纪夫子今天倒是雷厉风行啊?”霍安陵看着手里的那副药。 “疼、疼,抱……”男人突然发出的声音打断了霍安陵的疑惑。 转头看着男人伸出手臂可怜兮兮的看着自己,霍安陵叹了一口气,只得先放下药,走过去将他半抱在自己怀里:“你怎么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呢?对了,我叫霍安陵,你叫什么名字?” 眨巴着眼,男人像是没听懂一样看着霍安陵。 这孩子估计真的傻了。沉默了一会儿,霍安陵用试探性的语气道:“要不,我给你取个名字?” 继续眨巴眼睛。 “要不就叫‘阿拾’吧!反正你是我捡到的,取个普通的名字说不定可以让你以后不遭遇那么多事儿。”就像村子里在给孩子正式取名之前,都是叫着“二狗”“黑蛋”之类的养着的。 “阿陵!”男人仿佛听懂了,略显苍白的嘴角露出一个笑来。 “阿陵?对,阿陵是我,你叫‘阿拾’。” “阿拾?” “嗯,对,你的名字。” “阿陵!” “嗯,我的名字。” “阿拾!” “嗯,你的名字。” “阿陵!” “嗯嗯嗯,你口不渴么?” 3.收养 只要是小孩子,没有一个喜欢喝药的。 自然,不知道原本智商就是小孩子还是因为碰着了脑袋而使得智商退化到小孩子的阿拾也是不喜欢喝药的。 看着那冒着微微热气的,散发着苦味儿的黑色药汁,阿拾快把头摇成拨浪鼓了。 无奈,霍安陵只得起身找出一罐子红糖来,加了一勺子进去——没办法啊,这地方糖什么的贵得很,他这罐子还是自己前不久靠买制作豆腐干的方子,想了好久才下定决心买的呢。 “加了糖的,不苦了。”霍安陵有些无语地看着还在摇头的阿拾——这人不是伤到脑子了么?这么摇头不会觉得晕乎乎的么? “不要,苦的。”阿拾瘪着嘴巴,两只眼睛一眨就是一层水花儿。 “伤口疼不疼啊?”看到这人居然利用自己的相貌作弊,霍安陵晃了晃神,随即将药碗放在桌子上,搬了个凳子坐在床边,温声问道。 “疼。”一边说着,阿拾还吸吸鼻子,表示自己需要安慰。 “所以就喝药,喝了这个就不疼了。”不带这么卖萌的啊,阿拾! 霍安陵想,这大概就是所谓的“雏鸟情节”……不对,这不就将自己比成“鸟妈妈”了吗? 为了让阿拾信服,霍安陵还自己示范性地喝了一口——其实这还没有黑咖啡味道重呢。 见霍安陵也喝了,阿拾才伸出手接过药碗,小心翼翼地凑过去喝了一口——呜,还是好苦…… 没等阿拾吐出来,霍安陵眼疾手快地用一小块饼子皮蘸了红糖水塞到阿拾嘴里:“乖啊,喝完我就给你吃糖。” 阿拾的目光在糖罐子和苦药汁之间徘徊了一阵子,捏着鼻子一口气灌下去——他是好孩子,他也好喜欢那个糖的味道……虽然比记忆中吃过的要难吃,不过甜味儿还是很喜欢的。 等伺候了阿拾喝完药,霍安陵又让他躺下休息。不过看来今天是没办法去采蘑菇了,本来还打算用一些松茸在赶集的时候买点儿钱的。 正想着,门又敲响了。 是纪夫子。 “我想你应该没有多余的衣服给那个人穿吧?正好我这儿有两套多的,先凑合一下吧。”一见面,纪夫子就将一个布包交到霍安陵手里。 “啊?啊,纪夫子你考虑得真周全,咦,都是新衣服啊?这太……” “新衣服又怎么了?再说了,我又不是给你,沈……是给那个人的。” “……那好吧,我先代阿拾谢谢你了。”霍安陵比阿拾的个子要大一些,给阿拾穿的话可能会有些大。倒是纪夫子和阿拾的身高体型差不多。 干脆,等下次赶集的时候做几套衣服还给纪夫子吧——虽然就像纪夫子说的那样,这衣服是给阿拾不是给自己的,但是阿拾是自己救回来的,责任自然应该由自己担负。 “阿拾?”纪夫子有些奇怪地重复了一遍。 “他好像记不得自己的名字了,所以我就自作主张给他取了一个。”说到这里,霍安陵有些不好意思。 “阿拾……啊,还不错,还不错……那就这样了,对了,这是几瓶伤药,你记得给阿……阿拾涂在伤口上。”重复了几遍“阿拾”,纪夫子点点头转身离开——还是不要让安陵知道得太多吧,毕竟自己也已经和那些人没有关系了。 不知道是年轻人的缘故还是纪夫子医术高超,反正几天之后阿拾就可以下床了。 不过因为担心他的身体,霍安陵不敢让他走的太远,就让他在自己的小院儿里活动活动。 因为如果要找霍安陵的话要先经过纪夫子家——村里的这些庄稼人对识字教书又懂医术的纪夫子有种莫名的敬畏,谁也不敢大大咧咧地打扰了纪夫子的安静。 所以这段时间下来,除了纪夫子外,谁也不知道霍安陵家里多了一个人。 在阿拾身上的伤好完全之前,每天纪夫子都要往霍安陵这里跑两趟。眼看着阿拾身上的伤好了但似乎还是个懵懵懂懂的样子,纪夫子在仔仔细细给阿拾做过一次诊断之后,不得不承认大概脑后的那块淤血伤到了脑子内部。所以虽然现在阿拾的脑袋上摸起来没有了那个淤血肿包,但实际上他的记忆还是没有恢复。 叹了口气,纪夫子认为现在这种情况下对阿拾也未尝不是件好事。 因此,看着阿拾结束诊断后欢呼一声,转身就搬着个小板凳坐在屋檐下开始每日一次的观看鸡吃糠的活动,纪夫子不得不将他事先想好的对策告诉霍安陵。 “什么?收养他?”霍安陵给鸡撒了糠回来,又塞给阿拾一个削好山梨——这种山梨又小皮又黑,就是庄稼人吃都觉得麻烦,但是霍安陵偶然一次发现这个山梨去皮之后的果肉意外的甜美多汁——就听到纪夫子给自己说了这件事。 说实在的,虽然霍安陵曾经隐隐有这个想法,但是出于多方面的考虑,他还是觉得并不靠谱。 但此时连纪夫子都提出来了……老实说,霍安陵有点儿吃惊。 “你看阿拾现在这个样子,你也不放心让他一个人住吧?”纪夫子看了一眼阿拾,见他吃梨吃得不亦乐乎,并没有注意到这儿,转过头来继续说道。 “可是,我这里并不能给他最好的,”霍安陵坐下,将装糠的碗放在脚边,习惯性地十指交叉,皱眉,“看他之前穿的衣服,我就知道他不是普通人家,我觉得,应该将他送回去才是。” 看着在小院儿里一边吃梨一边看着鸡吃糠的阿拾,即使是普通的麻布衣服,穿在他身上也掩饰不了他的光华。 “可是你也不想想阿拾是从什么地方掉下来的?阿拾现在这个情况,什么都不懂,如果他是大家族出来的,送回去也是继续被人迫害的份儿!而且茫茫人海,你一个平头老百姓,怎么去找阿拾的家人?” 霍安陵虽然对于纪夫子这番话有些疑惑,但是想到阿拾的情况如果真像是纪夫子说的那样,送回去会被别人伤害的话,那么自己是绝对不忍心的。 短短时间的相处,对于小孩儿心性的阿拾,霍安陵已经不知不觉将他当做弟弟一样对待了。 “早知道我应该注意一下阿拾身上有没有玉佩或者证明身份的东西的……”喃喃自语的霍安陵并没有注意到纪夫子那一瞬间的不自然神色,他思忖了一会儿,然后道,“既然这样的话,那么是不是需要给阿拾置个身份?” “呃,这件事……还不急。到了冬天县衙统计人口的时候再说吧,”见霍安陵答应了,纪夫子笑了笑,“这样就再好不过了,毕竟阿拾那么黏你,想必他一定会开心的。” 他不是没有想过自己照顾他,可是既然自己已经决定和过去一刀两断,那么就不应该再和他有太多牵扯了。 霍安陵想着以后自己要和阿拾相依为命……不知怎么的,想到这种情况,他心里居然有几分期待和喜悦。 当初霍安陵能够在这个村子里这么快扎下根来,就是因为村里的人口一年比一年少,自然,强壮的劳动力就更少了。 先不说这个村子有两边都是悬崖峭壁,地势偏僻,就说这些年各个国家大大小小从来没停过的纷争就让普通人的生活受到了影响。 虽然是偏远的小村子,但是也因为征兵而带走了村里不少的青壮年劳动力。 而这村子里的人本来就少,于是就造成了土地有,没人耕的情况。 霍安陵虽然能干点儿农活,但是他毕竟不是这儿土生土长的庄稼人,也不是像纪夫子一样靠头脑和医术吃饭的,所以在干起农活儿来的时候,速度是要慢下不少。 也因此,他才会想到比如买制作豆腐干的方法这种法子来赚钱。 其实在村子里的人都没什么富裕的,大家都过的很清苦,不过对于靠土地吃饭的农民,倒也不显得特别难过日子。 所以,此时家里多了一个人吃饭,对于霍安陵来说,是利大于弊的。 虽然阿拾他不会做饭不会洗衣服不会打扫房间甚至不知道吃完饭之后要洗碗…… 4.上山 等真的决定将阿拾当做家里的一份子对待之后,霍安陵发现,虽然阿拾生活常识基本上为零,而且智力也和小孩儿差不多,但他的确学得快记得牢。 这么看来的话,用不了多久,阿拾就可以自己做基本的家务了。 至于劈材什么的,霍安陵看了看阿拾白白嫩嫩一点儿茧子都没有的手,默默地将这类重活从阿拾的工作单子上划去了。 霍安陵以前的生活作息并不规律,但是到了这个小山村之后,因为没有电没有夜间娱乐活动,渐渐也养成了和村里人一样的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习惯。 霍安陵家里的牲畜不多,只有一头母猪——还不到可以配种的年纪;一条看门狗三毛——也是去年在村子里抱的一只,还不到一岁;两只母鸡和一只打鸣的公鸡,还有他们第一批小鸡崽儿,共八只。 每天天微亮的时候,公鸡就站在篱笆桩上叫开了,养成了鸡鸣三声而起的习惯的霍安陵睁开了眼睛,看见身边的阿拾还在睡着——没办法,家里就霍安陵一个单身汉,根本就没有多余的房间和床铺给阿拾。 反正两个都是男人,又没有什么不良的睡眠习惯,霍安陵便想着两人凑合着算了,毕竟找木匠做床也是要银子的。 霍安陵看阿拾皱着眉头闭着眼睛,睡得不是很踏实,估计是阿拾以前生活在大富大贵之家,从没有睡过硬床板——说真的,霍安陵一开始的时候也有点儿不习惯这种床铺下面垫谷草,谷草下面就是木板的床。 不过没办法,霍安陵可变不出席梦思来。 轻手轻脚下了床,洗漱完毕的霍安陵去厨房做了简单的早饭,又将关在鸡舍里鸡全都放出来让它们自己去觅食,才回到卧室叫阿拾起床。 阿拾被摇晃了有一会儿才睁开眼,迷迷糊糊的看着霍安陵,好像是想了很久,然后才模糊的嘟哝一句:“唔……阿陵早安。” “早安,阿拾,该起来了。”因为是将现在的阿拾当做小孩子来对待,所以霍安陵的耐心好得不得了。 揉揉眼睛,打了个哈欠,阿拾慢吞吞地坐起来,然后好像闻到了什么,眼睛一亮,一把掀开被子:“阿陵!阿陵!有煎蛋!” “唉唉唉,先把衣服穿好啊!”霍安陵一把抱着阿拾的腰,防止他衣衫不整的出去乱扑腾。 等一切收拾好了,头发上还沾着洗脸时的小水珠的阿拾一脸兴奋地坐在饭桌前,见霍安陵也坐下来了,连忙大声道:“我先吃了~” 说完,就夹了一筷子大大的煎蛋往嘴里塞。 “慢点吃,没人和你抢的。”霍安陵看着某个嘴角都沾了油的伪小孩儿,将早就盛好了的,现在温热不烫口的红薯稀饭递给他。 “阿陵,好好粗哦……”因为家里有两只下蛋的母鸡,所以每天早上霍安陵都是要吃一个水煮蛋,然后留一个放到瓦罐里存起来。 既然阿拾成为了自己的家人,那么当然食物也是公平分配的。但是他发现阿拾似乎并不太喜欢吃水煮蛋,对蒸蛋似乎也不太喜欢,所以霍安陵就想出了这个用咸萝卜、鲜蘑菇切碎,混合鸡蛋搅均,然后油煎的方法。 不过,说到蘑菇……霍安陵看着吃得开心的阿拾,想了想道:“阿拾,今天我要上山去一趟,你就乖乖地呆在家里好吗?” 看阿拾那个细皮嫩肉的样子,再加上他小孩子似的好玩儿性格,霍安陵暂时不敢带他一起,只能将阿拾放在家里。 可是霍安陵不可能陪着阿拾在家里坐吃山空,上次因为捡到阿拾和之后照顾他错过了几次赶集,这次说什么也得找些蘑菇木耳和药草什么的去镇上换些钱回来。但是想到阿拾黏糊自己的程度,霍安陵只得先说好,只希望阿拾可以乖乖听话。 可是很明显阿拾根本不懂,他只知道他的阿陵要丢下自己一个人在家里,当即还在喝粥的动作一顿,嘴一张,“哇”的一声就哭了:“不要不要,阿拾要和阿陵一起!呜呜呜……” “不哭不哭啊,阿拾是坚强的孩子,怎么能随便哭鼻子呢?”霍安陵一见阿拾哭了,什么主意都没有了,赶紧坐到阿拾身边给他揩眼泪,“阿拾不是喜欢吃糖吗?如果我今天不上山的话,那么阿拾就没有糖糖吃了哦!” 因为前段时间的喝药,霍安陵家里的那罐子红糖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减少——当然并不是主要问题。 就算古代生活水平虽然不高,但是也得要花钱的,虽然作为庄稼人,菜什么的不缺,但买肉、买油、买盐,这些总得需要银子——在不动用那点儿可怜的积蓄前提下,霍安陵必须暂时靠着进山找木耳和草药什么的赚钱。 而且霍安陵还打算去给阿拾置办一些衣物,家里的油盐酱醋也要多买一些——毕竟是两个人一起生活了,阿拾虽然心性是小孩子,身体可是个成年男子啊。 哄了好一会,阿拾没有一点儿好转,反而越哭越厉害了,说话都有点儿打嗝了:“我,我不吃糖,我要和阿陵一起……” 看着阿拾那被泪水洗的湿漉漉的眼睛和睫毛,霍安陵心里头有些微微的沮丧——这孩子怎么就不听话呢——但是看着阿拾红彤彤的眼睛和鼻子,他却不忍心让阿拾再哭了:“……好吧,不过阿拾要紧紧跟着我,不许乱跑知道吗?” 顿了顿,霍安陵故意做出一副凶恶的样子:“要不然我就把阿拾扔到山里,让山里的大老虎吃掉!” “不会不会,阿拾最听阿陵的话了,”听到霍安陵答应了,阿拾破涕为笑,对霍安陵的“恐吓”一点儿也不怕,“纪夫子说阿陵会保护阿拾,所以阿拾才不会被大老虎吃掉呢!” 看着脸上还挂着泪痕的阿拾开开心心的又开始吃饭,霍安陵有些无语地默默自己的鼻子——他看起来像软柿子很好捏么? 准备停当,霍安陵看着背着个小背篓,一脸期待的阿拾,找了一顶草帽给他戴上——已经进入了夏天,这么白嫩的皮肤要是被晒黑了就可惜了。 霍安陵完全没想过在村子里就连小孩儿在这种程度的阳光下都是大咧咧的晒着的。 “等会儿要跟紧我,我没有走的地方你不要乱跑,草丛也不要乱碰,说不定里面就有蛇呢!”霍安陵先给阿拾打了“预防针”,见阿拾小鸡啄米似的点头,他才呼出一口气,将人带上。 一段时间没来山上了,霍安陵发现了不少好东西,又因为霍安陵也是第一次带人一起,所以很快就将注意力从阿拾身上转移了。 而阿拾也是小孩子心性,一开始的时候还觉得跟着霍安陵身后采那些花花草草的挺好玩儿的,但是不断地蹲下又站起来让原本养尊处优的阿拾的腰和腿很快就受不了了。 再加上他根本就不懂那些什么“苦菜”、“葵菜”、“夏枯草”之类的和那些普通的草有什么区别,在兴致勃勃地采了一大把结果被霍安陵毫不留情地说全弄错了之后,阿拾的兴奋劲儿很快就下去了。 什么嘛,他可是好心想帮忙的! 犯了小孩子脾气的阿拾背着自己的小背篓,鼓着包子脸跟在霍安陵后面。 突然,阿拾感觉不远处好像有什么亮晶晶的东西晃动了一下。他眼睛一亮,又转头看了看霍安陵,见他还没有注意自己的样子,哼唧了一下,还是没能抵挡住好奇心,偷偷摸摸地往那个地方跑去了。 而等霍安陵想起阿拾的时候,转头一看——后面哪里还有人影儿?! 想到阿拾有可能遇到什么危险,霍安陵一下子就慌了。 5.相处 虽然说山林不算大,但实际上也算不上小。 尤其是只针对霍安陵一个人的时候。 可是现在周围又没有人,他又怕自己赶回村子里找人帮忙的时候,阿拾会等不及…… 所以霍安陵只能一边大声喊阿拾的名字,一边顺着来时的路仔细查看。 所幸霍安陵没有喊几次就听到了回应,虽然还带着哭腔,但是霍安陵却明白了阿陵没有多大问题,于是急忙赶了过去。 阿拾坐在地上,眼泪汪汪的看着自己的脚,手里还拿着一个鸡蛋大小的红果子。 霍安陵赶到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么一副景象。 将背篓放在一边,霍安陵顺着那个斜斜的土坡一下子就跳了下去。 阿拾见到了霍安陵就像是见到了主心骨一样,欢呼一声就要扑上来。结果忘记了他自己脚上的伤,脚上的抽痛让他嘴一瘪又要大哭。 “你还哭!我说过不要乱跑的吧?”等到将阿拾抱在怀里,霍安陵才觉察到自己已经出了一身冷汗,看着还一脸委屈的阿拾,他满腔的着急和恐慌就转化为了怒火。可是他又舍不得打阿拾,只能吼他几句,“你怎么就不听话……好好好,我不说了,是我不好,是我没有保护好阿拾……” “好痛,阿拾的脚好痛……” 眼看着阿拾那双漂亮的墨色眼睛里的水花立马就要开闸滚落出来,霍安陵一僵,连忙拍着阿拾的背安慰他:“阿拾不哭不哭啊,阿拾最勇敢了……” 所以说这种情况到底是怎么回事?! 霍安陵一边安慰阿拾一边郁闷地想。 “所以,阿拾,你为什么要离开我呢?”看着阿拾已经不抽抽嗒嗒了,才终于有机会又问了一句。 “我,我只是看这个很好看……”阿拾见霍安陵并没有要责备自己的意思,只能怯生生地伸出手,吸吸鼻子,拿出自己一直捏着的那个东西。 鸡蛋大小,近似圆形的果子静静地躺在阿拾手心。 好吧,这种漂亮的小东西的确容易吸引小孩子的注意力。 “很漂亮吧?阿陵,”阿拾有些兴奋的说着,然后顿了顿,“不过我我刚刚摘了几个,本来想要多摘几个的。然后不小心就踩到了一个坑……然后……” 阿拾偷眼看了看霍安陵,见霍安陵似乎并没有生气的样子,继续兴致勃勃道,然后从衣服里面掏:“不过我还是有几个!嘿,我可以……嗷!” “疼啊?”霍安陵假笑。 “……疼。”阿拾看着霍安陵放在自己脚踝的手,鼓着包子脸朝着他哭诉道。 “你知道山上有村子里的人为了捕猎山鸡和野兔下的套子吗?你知道不熟悉的地方有枯枝败叶,这下面有很多的看不见的洞穴吗?不,你根本就不知道……不过,我再也不会打算将你带上山了。”霍安陵摇摇头,拉起阿拾的裤子,看着那因为扭伤而红肿的地方。 带小孩儿什么的最麻烦了。 早知道他就算是将阿拾关在家里哭都不会让他出来的。 “上来吧。” “嗯?” “上来。”霍安陵背着阿拾蹲下来,示意对方上来。 “嘻嘻嘻……哈哈哈……” “别笑了。”霍安陵拍了拍靠在自己背后的阿拾的屁股。 “可是,我们有兔子肉吃了嘛!”阿拾紧紧地抓着一只死兔子,兴高采烈地挥舞着。 “是啊是啊,你不小心在一个兔子洞前崴了脚,然后不小心身体倾倒,借着顺着斜坡摔下来,恰好压破了因为兔子打洞而弄成薄壳的土壤——最后正好将因为受惊从刚才那个洞里躲藏到另一个洞里的野兔给压死……” 霍安陵说完,偏头看了一眼在自己两侧晃荡的兔子:“……不得不说,真运气。” “是吧是吧!而且我还发现了这个红果……西红柿了!”阿拾又挥了挥他另一只手上的红果子。 “是啊,代价是你崴到脚……而且至少又有好几天得呆在床上了。明天就是赶集……我本来想带你去的。” “!”霍安陵的话一出口,原本还笑呵呵的阿拾立马苦了脸,然后两只手臂夹着霍安陵的脖子前后来回的摇晃,“什么?不行不行我想要去我想要去嘛!” “不,我这次不会再答应你了。你给我老老实实呆在床上好了,”说完,霍安陵又拍了一下阿拾的屁股,“不要在我的背上摇,下山的时候太危险了。” 搽完药酒,纪夫子看着气鼓鼓的阿拾,收拾好自己的药箱:“你教训他了?” “事实上,他是因为明天不能去赶集而生气。”霍安陵将菜端上桌子,然后又转身去厨房。 “阿陵是大坏蛋!你应该早点告诉我明天要去赶集的!”因为嗅到了红烧兔肉香喷喷的味道,肚子咕咕叫起来的阿拾也维持不了他气鼓鼓不说话的样子了。 “或许你应该告诉我你今天要崴到脚,这样我就不会定在明天赶集。”霍安陵拿出三副碗筷,然后盛好饭。 “阿陵最坏……咦,这是什么?”阿拾眨巴着眼睛看着那盘红红黄黄的东西……闻起来,香极了。 “你放了醋?”身为一个医者,纪夫子的鼻子很灵,“不对,这不是醋……” “今天阿拾新发现的东西,西红柿,”霍安陵一边说着,一边讲菜夹到小碗里,“而这个,是西红柿炒蛋。” 说完,霍安陵将夹好菜的小碗和米饭递给躺在床上的阿拾,然后露出一个笑容:“尝尝看,很好吃的。” 看着马上被一份西红柿炒蛋给转移了注意力的阿拾,纪夫子夹了一筷子红烧兔肉:“看来你对他还是很有一套嘛。”真难以想象,原本的他也会这么听一个普通男人的话。 “阿拾本来就是个孩子。”霍安陵见阿拾很快挑完了西红柿炒蛋中的西红柿,又将盘子里的西红柿用勺子舀到他的碗里。 “对了,纪夫子,因为明天我要去镇上的原因,所以明天就拜托你照顾一下阿拾——应该不会麻烦你吧?” “当然,不会。”纪夫子看着已经被一碗西红柿炒蛋给收买了的阿拾,点了点头。 因为阿拾受了伤,所以晚上洗澡的时候就从一个人变成两个人了。 毕竟小孩子都爱玩水,而阿拾本来现在就和一个小孩子无异。 就像现在。 看着坐在木桶里玩得很开心的阿拾,霍安陵不得不用一只手按住他崴到的那只脚,以防他因为玩得太过开心而使得他在木桶里来来回回扑腾的长胳膊长腿弄得满地都是水。 不过……他倒没想过阿拾的皮肤还真好。 虽然当初阿拾受伤的时候他是帮他搽洗过,但当时他可完全没注意到对方是什么皮肤。 看样子真是养尊处优的大少爷……不过估计自己以后不能让这样的皮肤保持了。 霍安陵一边想,一边往阿拾身上抹皂液,完全没注意到自己刚才摸别人皮肤的行为有点像是怪蜀黍。 小孩子总是不会老老实实的,阿拾洗了一会玩够了,又想出来。可是霍安陵还没有给他冲洗,所以他继续将他按在水桶里,想让他多泡一会。 不过阿拾不干,他觉得自己泡在水里什么都不做——尤其是还有一只脚翘着,不能触水的感觉实在是不舒服。 没办法,霍安陵只好一遍又一遍的给阿拾擦身子。这种不轻不重的力道让阿拾被按得舒舒服服的,靠在桶边眯着眼睛,整个人美得不行。 我成了伺候大爷的了。 霍安陵正想着,突然被阿拾拉了拉衣服。 “怎么了,阿拾,你手还是湿的,不要……”拉我的衣服。 “阿陵,好奇怪,它起来了。”声音带着疑惑。 “啊?” “它起来了。”阿拾继续道,然后拉着霍安陵看。 霍安陵顺着阿拾的手指,看到了那从水里探出了一点头的东西:“……” 6.亲密 看着那个圆圆的蘑菇头,霍安陵愣了好一会儿,才慢半拍地反应过来——也对哈……虽然阿拾现在表现得像是一个小孩子,但是他的身体,其实已经是成年人了。 既然是成年人了,那么这种事情……也是正常的了。 霍安陵看着眼巴巴地盯着自己的阿拾,深呼吸了一下——这是,要自己给他弄出来? 也对,现在的阿拾根本就不可能有这方面的知识。 认为两个都是大男人没什么好害羞的霍安陵只稍微做了一下心理建设,就把手往水里伸了——唔,个头还不小嘛,不过比起自己的还是差那么一点点。 男人都喜欢在这方面“攀比”的。 认为自己赢了的霍安陵心情大好,他将阿拾的头靠在胸前,以免到时候没注意到碰到了阿拾手上的那只脚,然后在阿拾带点儿惊讶但随即变得十分信任的目光下动作起来。 说实在的,其实以前霍安陵也不是没看过别人的,但是用自己的“五指姑娘”帮别人,这还是第一次。 不过,似乎并不讨厌? 霍安陵鬼使神差地将对象换成村子里的随便一个汉子,然后打了个冷颤。然后快速地换成人很好的纪夫子……发现还是抗拒得很——果然,是因为自己现在在帮阿拾的缘故吗? 霍安陵有些乱七八糟的想着,手上的动作却没停。 “嗯……嗯……好舒服啊阿陵……”似乎是被伺候地舒服了,阿拾靠在霍安陵的怀里,像只小奶猫儿一样满足地哼哼唧唧,还不时地在霍安陵的胸口蹭蹭。 不知怎么的,听到阿拾软软的声音,霍安陵觉得自己好像也有点儿…… 这和打哈欠一样是会传染的么? “唔,疼……”似乎是因为霍安陵的走神,刚刚不小心捏重了一下,阿拾连忙动了动,委委屈屈地说道。 “抱歉。”看着阿拾那张因为带着欲望被满足而显得越发精致艳丽的面容,霍安陵下意识地一个轻吻就落在了对方的额头上,然后……两个人都愣了。 “呃,那个,我不是……”霍安陵有些手足无措,只是他现在还握着阿拾的小阿拾的样子怎么看怎么没有说服力。 倒是阿拾完全没有觉得有什么怪怪的,他觉得霍安陵在刚刚亲他的时候有种好温暖好甜的感觉。 似乎是对这种感觉的喜爱和好奇,阿拾直接将脸凑到霍安陵面前:“再亲亲……亲亲好舒服……嗯,动动。” 一边说着,阿拾还很“大爷”地指挥霍安陵的“五指姑娘”继续工作。 等到霍安陵终于将阿拾伺候舒服了,他低头看着面色嫣红嘴角含笑一脸满足地靠在自己怀里的阿拾,然后再偷偷地看了一眼自己宽大的裤子都遮不住的某处…… 还真的像是打哈欠一样“传染”了…… “嗯嗯,再来一次阿陵……”尝到那种飘飘然的甜头的阿拾食髓知味地闭着眼哼哼。 “水都凉了,这个不能弄多了,对身体不好!”霍安陵可不打算自己憋着再给阿拾服务一次了。 不过自己帮阿拾就有了反应……难道自己其实是喜欢男人的?从很早以前就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喜欢女孩子还是喜欢男孩子的霍安陵有些纠结的想着。 正在胡思乱想的霍安陵突然感到额头一暖,抬眼正看到阿拾嘟着嘴笑眯眯的样子:“亲亲很舒服的~”说完,还张开双臂,毫不在意自己光溜溜的样子,示意霍安陵将他抱上床去。 呃,还是顺其自然吧,自己一定是好久没有纾解欲望所以脑神经有点儿堵了。 天还未亮的时候,霍安陵就起床了。 昨晚上他睡得不太好,尤其是为了防止阿拾晚上睡觉翻身乱动将崴到了的那只脚伤上加伤,霍安陵不得不抱着阿拾睡了一夜。 在他前不久还摸过对方全身的情况下。 这只是正常的生理反应而已——霍安陵看着自己裤子被顶起的那坨,淡定地下床,换裤子。 将早饭做好,然后叫醒阿拾,吃晚饭,洗碗。 摸出以前留着的几十个鸡蛋放进铺了谷草的篮子里,然后背上前几天晒干弄好的蘑菇、木耳、药草之类的东西,带着阿拾往纪夫子家里走去。 等将阿拾拜托给纪夫子,然后霍安陵就赶上要一起去赶集的大部队了——在这之前他都有点儿不敢直视阿拾,所以也没有注意到阿拾委屈的表情和纪夫子若有所思的神情。 “霍兄弟,听说你捡了个人回来?”出了村子,和霍安陵的关系比较好的一个汉子就开口了。 倒不是他八卦,只是他听他家那个小崽子说,好像霍安陵家里多了一个人,而且还拜托纪夫子去治疗。 “啊,是啊,刘大哥,就前不久的事情。” “那人是什么身份?会不会是……”虽然他们这个国家现在还和平得很,但是保不齐不会有别国的人混进来——虽然是在偏院的小山村里,但是这位刘大哥可是一直“忧国忧民”得很的。 当初纪夫子要在村子里办学堂的时候,就是他第一个把自家儿子送去读书的——据村子里的人说在纪夫子没来之前,刘大哥是村子里学问最高的。 “不会的不会的,纪夫子也没说过他有问题,”霍安陵可是知道纪夫子在这些庄稼人的心里有多大的地位的,“而且他很单纯,不会有什么坏心思的。” “那个人是要在咱们村子里定居吗?但这些天又没有见他……”既然霍安陵都这么说了,刘大哥也不好意思纠结在这个问题上。 “说来不好意思,昨天带他上山的时候,好巧不巧他又崴了脚。” “哎?那真是……”刘大哥一听,也觉得那个人有点儿太倒霉了点儿。 “阿嚏——”阿拾揉揉鼻子,然后继续看着屋外——哎,阿陵什么时候才回来接阿拾啊。 纪夫子拿着几本书出来放在阿拾手边:“我这里有书,还有茶水和花生,你就在这里慢慢等着,我中午回来给你做饭。” “中午你做饭?”阿拾正在给花生剥壳的动作一顿,然后抬起头,“我要吃阿陵做的饭!阿陵做的饭才好吃。” “……”就算我做的不好吃你也不用嫌弃的这么明显吧?纪夫子腹诽了一句,然后道,“阿陵去镇上了,要下午才能回来,所以中午只能我们两个吃了。” 一听这话,阿拾就鼓起了包子脸,然后很委屈很委屈的说:“阿陵没给我说他要走那么久……” 呜呜呜,阿陵会不会觉得阿拾崴到了脚帮不上忙,所以不喜欢阿拾了啊?可是明明阿陵昨天还亲亲了我的嘤。 “……”纪夫子见阿拾又要哭,只能拿起手里的话本杂记转移阿拾的注意力——怎么以前都没发现原来他是给爱哭鬼呢,“要是阿拾觉得无聊了的话,可以看书哦,不过不能乱跑,不然脚会好不了的,好不了下次赶集都不能带你去的。” 一听纪夫子这话,阿拾连忙将话本拿过来:“阿拾会听话!” “你看得懂吗?”纪夫子看着已经开始看起来了的阿拾。 “你好笨啊纪夫子,我当然看得懂啊!要不然你拿书给我干嘛?”阿拾在对待别人的时候可没有对待霍安陵那么温柔(?)。 我只是想试试看你的记忆到底缺失到哪种程度上了而已。纪夫子继续腹诽了一句,然后露出平常教育小朋友的那种笑容:“那么阿拾就在这里慢慢看,我的书房就在那个房间里,想看什么都可以去拿,我会尽快回来的。” 农村的孩子是不可能将一整天都放在读书上的,所以下午是不会上课的,他们都要回家帮父母干农活儿或者照顾弟弟妹妹之类的。 看着阿拾点头,纪夫子才转身急匆匆地往村口学堂那里赶过去。 7.依恋 龙女镇是距离霍安陵他们那个村子最近的一个镇。 传说这里原来是个大大的山泉,曾经有个打柴的年轻农夫,在打柴口渴的时候来这里喝水,偶然遇到了一个受伤的少女。 因为对方的伤实在严重,所以年轻的农夫就将这个在山泉边发现的少女带回了家并且尽他的努力给了少女治疗。 伤好后,少女芳心暗许,年轻的农夫就和少女结为夫妇。 后来为了让自己的妻子过上更好的生活,年轻的农夫努力奋斗,最后高中状元。 等年老的时候,已经不再年轻的农夫,或者说是大官带着自己的妻子辞官归隐到他们相遇的地方,置办了一点田过着安稳宁静的生活。 而当这个男人临死的时候,他的妻子才告诉他原来她是那个山泉的守护神龙。因为感激对方年轻时候的出手相助所以以身相许,后来又感动于对方对自己始终情深如许,因此决定和他永世相伴。 最后两人化仙而去,留下关于龙女的传说,那个地方也渐渐成为了龙女镇。 时至今日,龙女镇上还有一个山泉,每年都有年轻的男男女女去那里祭拜,希望他们的感情也能像农夫和龙女一样和和美美。 霍安陵对这个农夫山泉有点田的神话故事到不怎么感冒,毕竟七仙女白娘子织女什么的,在中国的古代神话故事里一抓一大把。 不过或许阿拾会喜欢,干脆下次就代阿拾去那个山泉参观参观好了。 这么想着的霍安陵手脚麻利地将草药递给药铺的伙计,然后等着对方验货给钱。 “给,霍小哥,下次有什么好的草药还继续来啊!”药铺掌柜的笑眯眯的拍着霍安陵的肩膀——虽然说草药里没有什么灵芝人参之类的天灵地宝,但是光冲着收了霍小哥的药可以直接拿出去买而不像是其他人那样还要重新挑选分类就值得合作下去。 “那是当然的,对了掌柜的,我还要一些……就和上一次那些东西一样,都来一点。”霍安陵数出一些钱,然后递回去。 “好说好说,不过我倒真好奇,你又不会看病,将那些东西买回去是干什么呢?”掌柜的一边吩咐伙计称,一边有些八卦的问。 “当然是拿来吃咯。”霍安陵将包好的一大包东西放到背篓里,然后笑着出了药铺。 这时候已经是中午了,霍安陵站在街道上左右看了看,然后去了一个小摊铺那里点了一份阳春面。 阳春面,听着好听,实际上就是一种不加上任何配料,最多只有一点儿小葱花的汤面。 不过便宜,管饱。 一边吸溜着面,霍安陵想着鸡蛋也卖了,药草什么的也卖了,剩下的就是该买衣服还给纪夫子,还有调料以及肉…… 填饱了肚子,霍安陵先去成衣铺里选了一件青色的布,按照之前在纪夫子送的那件衣服的尺寸给伙计说了,付了订金之后,霍安陵又去买调料。 这个朝代虽然没有霍安陵原来生活的世界那么多各种各样的调味品,但细数下来,还是有不少很有意思的调味品的。 就像酱。 这儿并没有豆瓣酱,而是一种以干肉为原料,加梁曲、食盐和好酒渍之,然后放置在密封容器中百日而制成的醢酱。 因为这种制作方法,可以做成兔醢、鱼醢、芥醢等等,甚至连蚂蚁卵都可以制成醢。 不过价格也有点儿贵就是了,毕竟是肉做的嘛。 霍安陵还是买了一罐——因为黄豆只能拿来磨豆浆和发豆芽,基本上除了九月份,是没有多余闲散的黄豆的。所以,想要制作豆瓣酱什么的自然也得等到那个时候。 在调料铺子转悠了一圈,还是没有发现辣椒,霍安陵只得将选好的花椒,姜、茱萸、大蒜什么的拿去结账——虽然有花椒提味,但是少了辣椒的刺激感总觉得不太对味儿啊。 拜托了掌柜的再留意一下辣椒,霍安陵走出铺子看了看外面天色,加快步子往猪肉铺走去。 “唷,霍小哥!今儿要点儿什么?”郑屠夫利落地用刀割了一块白多红少的肉,用刀在皮子上割开一个口子,拿起三根稻草一搓,然后穿过那个口子递给一旁的妇人。 “还是红多白少的肉,骨头,对了,还加块板油。”霍安陵将数好的钱递过去。 “我就不明白了,瘦肉柴巴巴的有什么好吃的,骨头也没多少肉……霍小哥,你可别以为便宜而饿着自己啊……” 听着郑屠夫一边说一边割肉,霍安陵只能内心小人扶额——又来了,他就不明白了,自己一米八几的身高,还有还是很健壮挺拔的身材怎么会被认为是没有吃好? 而且,看到那白花花油腻腻的肥肉,霍安陵觉得自己真心接受不了。 “虽然骨头是便宜了点儿,但是比起你拿回去扔了,卖给我不还是赚了吗?再则说了,骨头也有骨头的吃法嘛。” 霍安陵将肉、油和骨头装好,突然想起自己应该走干货铺子里去看一看,于是又转身往镇上另一条街走去。刚没走几步,突然一阵吆喝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所以说,你们这帮人就傻乎乎的中了别人的调虎离山之计,只在王爷身边留下了几个护卫?” 一个平静的声音响起,但那听似平静无澜的语气却硬生生地将半跪在地上的护卫首领给压得抬不起头来。 “枉费你们还是我大景国的精英,现在看来,全是一群饭桶!” 随着东西的碎裂,那个平静的声音也变得阴鸷起来。 “下去领罚。” “是。”护卫首领根本不敢擦拭冷汗滚落的额角,只得以最快的速度退出了房间。 “传令下去,全国范围内秘密寻找沈王爷!” “可是……皇上那儿……” “所以,才要‘秘密’地寻找,知道么?要是让我知道你们和那些护卫一样没脑子的话……” “是,属下遵命!” 霍安陵回到村子里的时候,天已经快要黑了。橘红色太阳的光芒渐渐地被周围的黑色吞噬,村子里渐渐地有喊孩子或者在土地里耕作的汉子回家吃饭的声音,还有狗“汪汪”地轻吠的声音。 当霍安陵走到纪夫子院子外的时候,他听见了哭声,是阿拾的哭声。 怎么了? 霍安陵连想都没想,心里一慌就往院内跑去,一进门,就看见阿拾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的,一旁的纪夫子也苦着一张脸。 听见声音,两人转过头来,纪夫子是眼睛一亮,脸上明显地显出喜色,而阿拾更简单了,直接伸手朝向霍安陵:“阿拾!阿拾呜呜呜!!” 好多年以后,霍安陵都清楚地记着,从那一刻起,他确信自己迈向了朝向眼前这个人的第一步。 那之后究竟走了有多远,中间遇到过什么,也许连他自己都不曾记得了。 但不可否认的是,这段漫长的距离,占据了他今后生命中所有可行的方向,并让他义无反顾地走下去。 霍安陵知道阿拾现在的性子和小孩儿无二,小孩子最常用表达自己感情的方法就是哭泣。 而从阿拾有些嘶哑的声音来听,他已经哭了不短的时间了。 霍安陵知道自己是回来的有些晚,于是张开手臂紧紧抱着他,背篓也没有放下,很心疼地大手顺着阿拾的后背轻轻抚摸着:“乖啊,阿拾,不怕不怕啦,我回来了,不哭不哭啊。” “我,我还以为阿陵被‘麻老虎’给抓走了……嗝,或者是阿陵不要我了……呜呜……”阿拾哭得都有些打嗝了。 今早上阿陵对他有些冷淡的态度让阿拾敏感地觉得有些不安,他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做了让他生气的事,所以只能憋在心里。 当天色渐渐黑了,别人一家家地升起炊烟,但霍安陵却完全没影儿的时候他有恐慌了——他害怕,害怕对方不要自己了。 可是他除了阿陵什么都没有了啊——他想要阿陵,也只要阿陵,即使纪夫子也不管用,因为在阿拾心里,阿陵就是他的一切。 8.敌意 因为回到家的时间实在是太晚了,所以霍安陵也没有做什么大餐犒劳阿拾——最主要的原因,是现在阿拾拉着他的衣袖,就连他进厨房的时候都要搬个小板凳眼巴巴地看着,有个拖油瓶做什么都不方便啊。 而在见识到对方在厨房里不仅不能帮忙反而会弄得更麻烦——要知道,现在天色已经暗下来了,就算是黑得晚的夏夜此刻也应该点起油灯了——之后,霍安陵就手脚麻利地煮了两碗面疙瘩,准备将阿拾喂饱了然后哄上床去。 将面粉加水调的半干,然后用手一坨一坨地揪下来丢到加了用猪油炒得焦香的干咸菜的滚水汤里。 即使没有肉和辣子,仅仅只有干咸菜和猪油的面鱼儿同样鲜美的不可思议,至少阿拾在哭饿了肚子之后,用很快的速度解决了那一大碗。 将碗快速地洗了,然后将锅用竹刷子刷干净,等待水汽自然晾干。 然后,霍安陵才将背篓拿过来翻出今天自己的“收获”。 “阿陵,这个是什么?”哭够了吃饱了的是现在舒服得半躺在椅子上直哼哼,冷不防眼前就出现了一个黑糊糊的棍子——好吧,天色原因,可以理解——“好香?” “啊,这是穿越必备的神器——糖葫芦。”霍安陵囧囧有神地说着,然后将东西继续整理。 “糖葫芦?”对于前面的修饰,阿拾完全理解不能,所以他只能眨巴着眼睛看着这个用油纸包裹着的东西,“我,我可以打开吗?” “当然,你还可以吃。”霍安陵将肉和骨头全都用盐稍微腌制一下——这种天气,不处理的话,第二天说不定就变味儿了。 本来霍安陵还打算用开水焯焯血水的,但是想到等会儿要熬油,便打消了这个想法——主要是晚上光线太不好了,做很多事情都不方便。 “是吗?”阿拾拆掉油纸包,趁着橘黄色的灯光看清了手里的东西,红红的,亮晶晶的,真好看! “唔,好好吃~”伸出舌头舔了一下,那外层的糖衣让阿拾满足地眯起了眼睛。 见阿拾的注意力已经完全放在了冰糖葫芦上面了,霍安陵挽起袖子,开始去熬制猪油——当然,事先没有忘记让阿拾不要靠近——毕竟熬猪油的时候味道还是不太好闻的。 板油是最适合熬猪油的部位,油多渣少。 将切成长条的猪板油满满地放进干净无水并且已经烧热了的锅里,霍安陵一边借着因为热气升腾而摇摇晃晃的灯火将熬好的油用锅铲倒进瓦罐里,一边将熬干了的油渣沥干放进另外的瓷碗里——油渣也是可以吃的。 其实一开始的时候霍安陵也想过用植物油的,但是后来他才知道这个朝代虽然有植物油,但却是用白苏子炼制的。 白苏子其实是一种药,用它来榨油又贵又麻烦而且产量不多,所以除了大富大贵人家为了炫耀用点白苏子炼制的油做菜外,平民百姓是根本就吃不起的。 至于花生油芝麻油菜籽油……还不知道在哪个旮旯里躲着呢。 将猪油熬好装好并且将沥干油的油渣收进碗柜里留到明天做菜,霍安陵将厨房的窗子打开,等到自己一身油腻腻的气息在夜风中被吹淡之后,才穿过堂屋走进卧室。 阿拾已经头一点一点的困得不行了。 借着光查看了一下阿拾的脚,大概因为处理得及时,已经没有那么肿了。想来就是和纪夫子说的那样,再过两三天就会好了。 “唔,阿陵……”揉揉眼睛,阿拾打了个大大的哈欠,“阿陵你忙完了么?” “嗯,我去给你打水擦身子,”霍安陵可不敢给阿拾洗澡了,“你先去刷牙。” “阿陵吃这个……”阿拾顺着霍安陵的力道站起来靠在桌子上,然后拿出那根糖葫芦,上面还有一颗,“给阿陵留着的,你吃。” “阿拾吃吧,我不喜欢吃这个的。”霍安陵看着阿拾一边说一边咽口水的样子,不由得失笑道。 “咦?不喜欢吃?明明这么好吃的。”阿拾有些怀疑地看了霍安陵一眼,对他来说,这种酸酸甜甜的味道很让人流口水啊。 “嗯,我不喜欢吃,这是专门给阿拾买的,快,把这个吃了去刷牙。” 霍安陵说完,就见阿拾眼睛一亮将最后一个糖葫芦一脸幸福地吃了进去。 果然,阿陵还是很喜欢自己的~ 这可是“专门”给我买的哎——一边享受着冰糖葫芦的酸甜口味的阿拾一边陶醉地想到。 第二天上午,霍安陵准备将昨晚上没弄完的事情继续做完,突然就听到院子里的三毛叫了起来。 走出门去,就见到以个穿着蓝底白花布裙,有着一张可爱娃娃脸的少女站在院子篱笆外,见到自己露出一个甜甜的笑容:“霍大哥。” “小翠,你怎么来了?外面太阳晒,快进来坐吧。”农村的姑娘和那些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大小姐不一样,所以村子里的人也并不会因为一个未婚姑娘去另一个单身男人家里会有什么——毕竟是大白天嘛! 而且,村子里有点儿经验的人都知道小翠对霍安陵有点儿意思,只是霍安陵不知道罢了。 “霍大哥,天气热了,我给你纳了一双薄底鞋,夏天穿凉快。”小翠脸蛋儿红红的,不知道是因为被太阳晒的还是因为羞涩,一边跟着霍安陵走进堂屋,一边从怀里拿出一双青布鞋。 看着小姑娘眼含期待地看着自己,霍安陵瞬间觉得亚历山大——虽然他不太懂古代人男女之间的事情,但是他觉得,送这个鞋子什么的……似乎是有点儿…… “那个,小翠,麻烦你了,不过我还有鞋子……”霍安陵还是挺喜欢小翠的,不过是作为妹妹的喜欢——就算他自恋一把认为小姑娘对自己有意思,可自己也不能下手啊。毕竟这个小姑娘才十五岁……十五岁啊,还在上初中的年纪。 小翠并不笨,听到霍安陵这句话,也有些明白了他的意思,不过,要让她收回去却是不可能的:“哎呀,霍大哥你就别推辞了,其实……其实我是给我爹纳的鞋子,但是不小心纳大了,所以……” 听到小翠这席很有漏洞的话,霍安陵也觉得如果自己不答应的话,也有点儿说不过去,毕竟人家姑娘都说了不是专门给自己做的,只是怕浪费而已。 所以霍安陵支吾了一声,正要说些什么,一个清朗的声音就响了起来:“你是谁!你要对阿陵做什么?” 话音未落,拄着拐杖的阿拾就像只小鸭子一样有些摇摆地走了出来,脸上还带着明显的怒气和敌意看着小翠。 不得不说,虽然阿拾的记忆缺失了,但是一旦生气,怒气也不是一般人可以承受的。 至少小翠就觉得自己有些喘不过气来,脸色也有些发白。 “阿拾!对客人礼貌点儿!”霍安陵对着气鼓鼓的阿拾说道。 “……”哼、哼哼!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莫名其妙地气愤得不得了的阿拾扁扁嘴,然后眯起眼睛很挑剔地打量小翠。 而在阿拾打量小翠的时候,小翠也强撑着微微颤抖的身体看着阿拾——精致的容貌,细白的皮肤…… 这就是刘叔说的那个被霍大哥救回来的人吗? 即使是明显看得出是男人,也好漂亮好漂亮…… 就是不知道,霍大哥是不是喜欢他——虽然男子之间也可以成亲,但是,男子是不能生孩子的,所以……自己还是有机会的吧? 小翠强压下因为对方的容貌气势而激起的几分不安,勉强露出一个笑容:“霍大哥,这位小哥是……” 9.独占 在景国,互相喜欢的男子和男子之间也是可以成亲的。只是和男子娶女子的八抬大轿不一样,男子之间的成亲步骤要简单得多。 而且,男子和男子之间虽然可以成亲,但是他们却不会有孩子。 当然,如果愿意的话,他们可以去领养或者过继一个孩子。 但是,说到底,景国的主流还是男女成亲的。 所以,小翠在看到容貌出色的阿拾的时候,才会觉得恐慌,但随即,又安慰自己对方不是女子,无法给霍安陵生孩子而勉强安心下来。 毕竟,她是知道霍安陵是无父无母无亲戚的,也就是说,他想要孩子的话除了亲生就是领养。 而按照她之前的想法,在小山村的人,大家都更加看重自己的血脉的。 嗯,应该。 简单地介绍之后,霍安陵其实是想让小翠和阿拾好好相处的。 先不说小翠是村长的孙女,如果和她打好关系的话在村子里会更快地融入村民——就像纪夫子以前教导他的那样。 光是小翠的性子,霍安陵就觉得她和阿拾应该相处得好。 不过,现在情况看起来似乎并不是这样? 霍安陵看着相顾无言的两人,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他怎么仿佛之间看到阿拾和小翠目光交汇的地方出现了类似于“滋滋滋”“噼里啪啦”之类的声音? 从小在小山村长大的小翠自然抵不过阿拾——即使失忆了,阿拾骨子里的尊贵和压迫感也不会一下子消失殆尽的——所以不一会儿小翠就脸色苍白地移开了目光,然后将手里的青布鞋往霍安陵怀里一塞,然后低着头跑了。 “哎……”被小姑娘这一系列动作给弄得有些来不及反应,低头看着手里的鞋子,霍安陵看着消失在土路那边的小翠,也不知该说什么好了。 “……”胜利了(?)的阿拾却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高兴。他那双漂亮的黑色眸子死死地盯着霍安陵手里那针脚细密的青布鞋,恨不得可以将那双鞋子盯出一个洞来。 “你想要?”霍安陵看阿拾的动作,才想起阿拾现在穿的鞋子还是自己的……虽然他们两人的脚的尺码差不多大,但是小孩子不都是喜欢新衣服新鞋子什么的吗? “我才不要!”阿拾很有骨气地撇头,然后“哼”了一声。 “哦?是吗?”霍安陵挑了挑眉,然后将鞋子准备收起来——反正他们两个的脚差不多大,到时候谁穿都一样。不过阿拾的脚要比自己的脚窄一些,衬着白色的皮肤,圆润的趾甲,倒真是漂亮得不得了…… 不行不行,自己这是怎么了?居然YY起阿拾的脚来了……明明已经到了夏天了啊…… “阿陵你干什么?!”阿拾突然尖利起来的声音吓了霍安陵一跳,然后就看见他的目光死死地盯着自己的手……准确的说是手上的青布鞋。 “呃,你既然不要的话,那么我就收起来了。”霍安陵说的很无辜。 “不许不许不许!”阿拾气的脸都有些发红了,“不许穿这个鞋子!不要鞋子!” 霍安陵有些奇怪阿拾突然的愤怒,但是看到对方已经红起来的眼圈儿和隐隐有泪花儿闪烁的眼睛,心里蓦地一软,连忙将青布鞋随便往地上一扔——虽然是夯实的泥土,但是也扫干净了的——然后伸出手:“喏,我扔了,好了,不哭不哭了,都多大的人了,还哭鼻子,不害臊哦?” 霍安陵一边说着,一边用带着薄茧的手指捏了捏对方的鼻子。 “反正,反正你又不嫌弃我……”阿拾似乎是因为昨天在纪夫子家里看了不少的话本儿,思维也清晰了不少,也聪明(?)了许多。 “是是是,你就吃定我了吧?”霍安陵一边将阿拾半扶着进卧室一边说着,“你现在脚还没有好,就不要乱动,我今中午给你炖大骨头汤。” “我要和三毛玩儿!”阿拾虽然被霍安陵架着走,但是脑袋一直使劲往后扭着,眼巴巴的看着那只在追着自己尾巴转圈圈,自得其乐的白色小土狗。 “……”霍安陵沉默了一下,也觉得老是呆在房间里不是一个男孩子……男人该做的事,又想了想今早上给他换药的时候那扭伤的地方似乎已经没那么严重了,于是他很认真的道:“不乱跑?” 点头。 “不乱动?” 继续点头。 “只是看着三毛玩儿绝对不会伤害到脚?” 小鸡啄米式点头。 “好吧,我给你那个凳子坐在外面……纪夫子说你喜欢看书,先借了几本书过来,你要是绝对无聊的话可以看看。” 唔,或许可以让做点儿跳棋什么的出来玩儿? 哎,可惜这段时间又要开始忙着夏种了,等再过段时间再说吧。 听到霍安陵答应了,阿拾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撑着并没有多大用处的拐杖就“吧唧”了霍安陵一口:“亲亲,舒服!” 等霍安陵从这个猝不及防的小孩子似的亲吻回过神的时候,才发现阿拾的兴趣根本不在他这边了。 阿拾早就跑到门口逗那只看门的土狗了,不知道是不是知道阿拾特别来陪他的,小土狗三毛欢快的摇着尾巴,耳朵都乖顺的伏了下来。 而伸手顺着它后背的毛的阿拾咯咯地笑着,显得十分的开心。 霍安陵摇摇头,果然还是小孩子心性呐,他还是去熬骨头汤好了。 转过身,看见那扔在地上的青布鞋,霍安陵又偷偷转头看阿拾,发现阿拾已经背对着堂屋了,于是霍安陵飞快地弯腰捡起那双青布鞋,然后装作没事人一样溜达回卧室了。 景国皇宫。 华丽的宫殿中,黑紫色常服的高大男人半坐在镶满了宝石和水晶饰品的斜榻上。 他漫不经心的目光看向在坐在下手的一个半垂着头的年轻人:“丞相,你是来告诉我关于我可爱的弟弟的事情的吗?” “不,陛下,”被称作丞相的年轻男人从座位上起来,然后半跪在帝王面前,虽然他很奇怪也很愤怒为什么在得知沈王爷失踪之后,平时很是宠爱沈王爷的帝王居然没有一点反应,但是他只是臣子,帝王的行为是不容臣子置喙的,“臣只是来报告太子殿下的近况。” 身为景国的丞相,他还掌握着景国的一部分暗卫。而在很早以前,这位帝王就让自己监视那位太子殿下的一举一动了。 “哦?我的太子?啊,你不说的话我还差点忘记了……怎么样?他还是对我这个父皇无限仰慕吗?还是……对我无比怨恨呢?” 说着这些话的帝王,脸上的表情没有一丝一毫的变化,丝毫看不出他口中说的人是他第一个孩子,也是他从小宠到大的太子,仿佛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人。 “太子殿下他,生命垂危,已经在弥留之际了……” 即使是早就跟随在这个男人身后好多年了,丞相还是会为对方冷酷的性子而感到战栗——所以说,所以说他才只能让人秘密地去寻找…… 冷清的宅院内,白色的床帐中,一个面色苍白的少年正闭着眼静静地躺着,他的呼吸很微弱,仿佛下一秒就会断掉似的。 “太医……太医为什么还没有来……”在一旁急得团团转的,奴才打扮的小少年抹了抹自己的眼泪,看了看床上的少年,最后还是咬咬牙转身往门外跑去——他要再去求一次试试…… 他没有注意到,在他转身的时候,床上的少年的呼吸马上就消失了。整个空间,仿佛只有夏日的微风微微吹过树叶的声音。 似乎是过了很久,又似乎只有一瞬间,那少年胸口的棉被又以正常的频率一起一伏,一起一伏…… 10.失落 在景国骨头比肉要便宜不少。 同等重量的骨头只有同等重量的白肉价钱的一半还不到。 将骨头用洗干净的菜刀的刀背砍碎然后泡水两刻钟,然后将骨头捞起来加水大火熬煮,水开了之后撇去浮沫葱段、姜放进去。 接着将洗干净的干蘑菇和晒干的萝卜干放进去继续炖煮,剩下的事情,就是等着汤从清澈熬成奶白就可以了。 在这期间,霍安陵将阿拾拉了回来。 现在太阳已经升得很高了,所以外面的天气也热起来了。 将晾凉的加了一点糖的水递给阿拾,霍安陵又去厨房忙活去了。 等到饭桌上看着阿陵很乖很乖地将骨头汤喝完,霍安陵不禁摸摸对方的头发,凉凉的滑滑的,比自己这半长不短的头发可是摸着要舒服多了。 “舒服吧阿陵?”阿拾眯起眼睛看着霍安陵。 “嗯,阿陵的头发软软的很舒服。”看着阿拾眯起眼睛像只懒洋洋的小猫儿一样的表情,霍安陵也不禁露出温柔的笑容。 “舒服那就亲亲!”阿拾眼睛一亮,然后将脸凑到霍安陵面前,撅起油乎乎的嘴巴就要索吻。 霍安陵有些无语,不知道从什么时候,阿拾就将舒服和亲亲之间划等号了。 不过,也有自己纵容的结果吧? 霍安陵将阿拾油乎乎的嘴擦干净,然后在对方的额头上亲了一下。 大概是因为霍安陵对阿拾无微不至的照顾,很快阿拾就又可以活蹦乱跳了。 在这段时间里,霍安陵带着阿拾去了村长家里——毕竟村子里多了一口人还是要报备一下的——然后又碰到了小翠。 不知道是不是已经和阿拾见过一次面了,小翠这次倒没有像是上一次那么慌慌张张地跑走了,反而笑吟吟地拉着阿拾说话。 不过霍安陵不知道的是,在他见不到的地方,小翠可是卯着劲儿要排除阿拾有可能成为自己情敌的情况呢。 虽然阿拾明明白白地失忆了,但是他的身体毕竟还是个成年人——这年头,不仅要防止孤男寡女生活在一起,还要注意孤男寡男住在一起啊。 而阿拾,虽然并不知道小翠已经将他当做“情敌”了,但是小孩子(?)敏锐的第六感已经觉察到了小翠那甜美笑容下对自己的敌意了。 自然,他对小翠是不可能有什么好脸色的。 这个时候的阿拾不像小翠,懂得掩饰自己的真正想法,所以霍安陵在看到阿拾好几次的“无理取闹”之后,也对阿拾有了点儿恼怒的想法。 可是一对上阿拾委委屈屈的眼神,又想到对方现在只有自己一个人可以依靠了,便不知不觉地软了心。 但是,却不可能让阿拾就这么任性下去啊——虽然大家都体谅阿拾失忆了,但他看起来毕竟还是个大男人。就算再不懂事,大家的忍耐也是有限度的。 霍安陵并不像阿拾被村里人疏远或者欺负。 正好,又到了农忙的时候,霍安陵看阿拾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样子,干脆地将他寄到纪夫子那里去了——霍安陵想着还好纪夫子很好心,完全不在乎阿拾的不懂事儿——等到晚上忙完了再接回来。 说不定还能让纪夫子教导教导阿拾呢。 而纪夫子不愧是教书育人的先生,很简单地就将原本想跟着到田地里帮倒忙的阿拾给劝住了——虽然霍安陵很开心阿拾能够老老实实地带着不在太阳下乱跑,但是,看到他这么听纪夫子的话,还是诡异的觉得有点儿失落。 和霍安陵以为阿拾“喜新厌旧”了不同,事实上,正是因为纪夫子拿捏到了阿拾关于霍安陵的事情才让阿拾老老实实呆在房间里不到处乱跑的。 因为到了农忙的时节,大家都要趁着这个时候割麦子、收谷子、挖花生等等。而这个时候的天气变化也是很大的,很有可能上午的时候还是骄阳,到中午的时候就突然下起了瓢泼大雨。 最糟糕的是傍晚的时候的偏东雨(又叫做雷阵雨)。不仅会让天地变得黑压压一片,而且还会刮起强烈的狂风,伴随着电闪雷鸣,往往在豆大的雨点还没有落下来的时候,就已经给人带来了很大的恐惧了。 农忙时节,大家最需要的是趁着阳光强烈将刚收的麦子、稻谷快速晒干,然后收紧谷仓里去,因此最怕的就是在雷阵雨了。 因此,基本上农忙时节都是全家出动的——连小孩子都不例外。虽然他们不一定能够帮忙割多少麦子,但是却可以端茶递水什么的。 于是,这段时间,村子里的学堂都是处于“放假”状态的。 纪夫子自然是不用自己去种田的,所以这段时间也有大把大把的时间去照看阿拾。 “所以说,阿陵并不是不喜欢我了?”阿拾鼓着包子脸,很是苦恼的说。 “呃,是的,像我们这种,出去晒久了反而容易中暑。”纪夫子虽然在村子里生活了几年了,但是基本上还是没有那些庄稼汉结实的身体的。 不过纪夫子自有一套他赚钱的方法,所以平时最多在院子里伺弄小菜园和花花草草而已。 “可是……可是我想去给阿陵帮忙。”阿拾很不甘心地说道。 纪夫子想想阿拾的真实身份,实在是无法和那些穿着短褂甚至是打着赤膊的庄稼汉联系起来,所以干咳了一声:“你为什么会有这个想法呢?” “因为,因为小翠她也去地里了啊!”阿拾可不会忘记的,农忙刚开始的时候,小翠还说因为自己不会做饭,所以她就帮忙给霍安陵中午带饭去(阿拾并不知道霍安陵最后在小姑娘有些气愤又有些委屈的目光下向对方支付了报酬的)。 那个时候,那个时候小翠看自己的眼神可得意了——哼,他还知道他的小伙伴都说阿陵和小翠很配…… 什么是“很配”他不知道,但是他却从那些小伙伴的口中得知了继续这样下去的话,小翠就要和阿陵亲亲,要和阿陵睡睡,最后还会有阿陵的宝宝…… 而且他们说,如果有了小翠和宝宝之后,自己就不能和阿陵住在一起了,因为阿陵更喜欢小翠和宝宝。 阿陵到时候说不定会扔了自己! 虽然当时阿拾很大声地反驳了那些小伙伴说阿陵才不会对自己,并且还和他们打了一架决定以后再也不理那些小伙伴了,可是跑回空荡荡的家里,阿拾还是又气又委屈。他想哭——自己什么用也没有,还要阿陵照顾。 难道就是因为小翠不用阿陵照顾,而且还可以给阿陵做饭,所以阿陵觉得小翠很有用,觉得自己比不上小翠,所以以后自己就会被阿陵扔掉? 一想到有那个可能性,阿拾只觉得自己气都喘不上来了。 可是他知道最近阿陵很忙很忙,早上很早很早天不亮就要出去,晚上很晚很晚才能回来,等到给自己做了饭,基本上都是倒头就睡的。 阿拾知道自己不能给阿陵添更多的麻烦了。 可是,他体谅阿陵最近累,并不代表他就要默默忍耐啊! “咦,难道阿拾你喜欢小翠?”不要怪纪夫子会这么想,要知道,小翠还算是“村里一枝花”的。 不过想起两人的身份差距,纪夫子头疼不已——他毫不怀疑等局势稳定了的时候阿拾会重新回归他的身份,所以如果是看上了一个村姑的话…… “谁喜欢小翠?我才不喜欢那个臭丫头呢!我讨厌她讨厌她!”阿拾一提起小翠就像是一只被戳到了肚子的小青蛙,气鼓鼓的,“小翠总是和阿陵在一起!可是她又不是阿陵的谁,凭什么凭什么啊?!” 说到最后,阿拾差点撒泼了。 纪夫子一听,嘴角不禁抽抽了几下——哎呀,那个,不会是自己想象的那样吧? “我决定了,我要学习做饭!纪夫子你教我吧!我才不要阿陵吃小翠做的饭!”阿拾吸吸鼻子,然后拉着纪夫子的衣袖恳求道。 纪夫子一听,嘴角不禁抽抽得更欢实了——哎呀,自己好像摊上事儿了,好像摊上大事儿了…… 11.做饭 对于阿拾来说,厨房+霍安陵=好吃的。 可是现在,他不知道厨房+自己会等于什么…… 在差点捣毁了纪夫子家的厨房之后,阿拾带着纪夫子的赞美乐颠颠地跑回家准备露一手,给霍安陵准备晚餐。 而在厨房,纪夫子看着周围的一片狼藉,内心安慰自己——没什么,没什么,一晚上不吃没什么的…… 并不知道纪夫子只是敷衍自己,只为了让自己远离他家厨房的阿拾兴冲冲地跑回了家里,然后喝了一碗凉水之后就奔向了厨房。 阿拾将总是围着自己后面转的三毛请出去,然后捋起袖子开干。 还好最近因为农忙时节,总是有谷粒或者麦粒散落在田地和田垄上,所以村子里的鸡都一窝蜂地去打牙祭去了——运气好的时候,还可以在被割得只剩下短茬子的田里啄到许多很多肥肥的虫子吃呢。 所以阿拾根本不用担心其他的,只用专心在厨房里鼓捣他的“大餐”。 夏天的瓜类特别的多,像是黄瓜、丝瓜、苦瓜、菜瓜什么的。 但是阿拾看了看青绿色的疙疙瘩瘩的苦瓜,想了想它的味道,马上一脸嫌恶地将苦瓜扔回菜篓子里去了——他绝对不是挑食,他只是不想让阿陵也吃这种苦苦的东西罢了。 虽然这种东西切的薄薄的炒鸡蛋味道还是不错的。 然后又看了看丝瓜……好像挺容易的啊。 于是阿拾就抄起菜刀按照在纪夫子那里学到的方法开始刮皮。 但是他没想到的是,这个丝瓜摸起来有点儿小疙瘩一点儿都不滑手,但是当外面那层皮被刮掉之后,外面就会冒出许多黏糊糊的东西。 黏糊糊就算了嘛,最重要的是弄得他的手里全都滑腻腻的,一条丝瓜在他手里掉在地上好几次。 最后阿拾发狠了,准备用手指紧紧地扣住丝瓜完成剩下的“削皮大业”的时候,却手一滑…… “唉哟!” 俗话说“十指连心”,阿拾只觉得一股钻心的疼从手指尖蔓延出来,让他下意识地就丢了手里的丝瓜和菜刀。于是原本就在地上掉了几次的丝瓜更是在地上滚了滚,变得黑黢黢的,而菜刀也因为和砧板的碰撞而发出“乒里乓啷”的声音。 引得在批把树下吐舌头散热的三毛一个激灵站起来,然后跑到厨房看发生了什么事。 阿拾疼得都快哭了。 看着手上冒出的血,他第一个念头就是他说什么也不干了,他要去找霍安陵求安慰求虎摸。 可是刚刚转身,就看到三毛歪着脑袋靠着门,两只黑漆漆水亮亮的眼睛看着自己——不行,自己不能那么没用。 咬咬牙,阿拾回想看霍安陵受了伤的动作,将流血的手指放到嘴巴里吮吸——呜,好腥的血味儿…… 委屈极了的阿拾下意识地忽略了他对这个血腥味儿的那一闪而过的熟悉感。 直到吮吸了好几次,那被划伤的手指上的伤口都被吸的有些发白了,阿拾才抹抹一直在眼眶打转的泪花儿,雄起再战。 这几天因为要趁着天气好多收一点,所以霍安陵这几天都是早出晚归的,人也晒黑了不少。 不过还好他本来今年一开春的时候就种的他一个人的粮食,所以即使没有阿拾的帮忙,他加把劲也能收拾得了。 只是有了阿拾之后,霍安陵想着估计等过段时间还是要种一茬冬小麦——毕竟去年受了村子里的帮助,不能白拿。而且家里还多了一个人吃饭。 想到这段时间阿拾学会了洗碗,而且晚上自己还可以享受到阿拾烧得热乎乎的洗脚水,霍安陵就美得不行。 想到这里,霍安陵将最后一背篓刀子背到村子里的打谷场那里,准备将最后这点打完了就收工。 感谢这段时间天气的配合,霍安陵只要将今天这点收拾完了就可以告别农忙了。 因为在土里穿鞋子很不方便而且费鞋,再加上在有稀泥的稻谷田里根本就不适合穿鞋,所以这段时间霍安陵都是光着脚来来去去的。 这是他来到这个朝代后第一次自己忙活,感觉这段时间背背篓的脊背和肩膀、割稻谷时露出来的手臂,还有因为挽起裤腿而露出的小腿肚子和脚都像是要脱几层皮似的火烧火燎的。 毕竟小时候虽然在村子里参加过打谷子,但是那个时候都是用机器,哪里像现在这样样样都要靠人力啊。 霍安陵看着这用几张有点儿破烂的竹篾席子在大方木头拌桶三边竖起来的“屏障”,三个壮年男人站在前面使劲抱着一捧稻谷“打”的情形,用搭在脖子上的干毛巾——或者说现在已经是湿毛巾擦了擦身上的汗。 “好咯,霍兄弟,这是你的谷子。”刘五全,也就是刘大哥用簸箕将在半桶里的谷子倒进箩筐里,然后笑出一口白牙——基本上经过农忙的男人都有这么一口白牙,因为他们全身上下唯一白的两个地方就是眼白和牙齿了。 “谢啦刘大哥,明天我就将钱送过来。” 因为农忙时节大家一起帮忙会更有效率,所以村子从很早以前就实行的集体劳作。 就像是现在,霍安陵将自家田里的粮食背到村子的打谷场这儿,村子里专门负责打谷子的汉子就会给谷子脱粒,而一旁有专人负责将谷子一粒不少地装回箩筐里。 到时候只需要付出一些钱或者粮食作为报酬就可以了。 不得不说,这种方法解决了霍安陵的一个大问题——他虽然收粮食还有点儿经验,但是要他打谷子的话……用刘大哥的话来说,估计他们人吃的还没有鸡在地上捡的吃得多呢。 将谷草捆好扎在背篓上,霍安陵将草帽扔到装满了谷子的箩筐里,弯下腰准备担回去。 “霍、霍大哥!” 一小片阴影挡住了他。 霍安陵只得先停了动作:“是小翠啊,有什么事儿吗?” “霍大哥,你是不是已经打完今年的谷子啦?”小翠的脸红扑扑的。 “是啊。多亏乡亲们帮忙……对了,”霍安陵说到这里,突然想起了什么,“小翠啊,从明天起你不用帮我送饭了,我明天会把钱给村长的。”霍安陵说的是这段时间的午饭钱。 小翠原本听到霍安陵说“对了”的时候眼睛一亮,以为他要说什么话呢,结果没想到却蹦出这么一句,当即又气又恼,两条细细的眉毛一下子皱了起来:“谁给你说要钱的事儿啦!” “呃……”霍安陵还没有来得及说话,就见小翠貌似是“恨铁不成钢”地瞪了自己一眼,然后飞快地跑开了。 “那个,我先回去给阿拾做饭了。”霍安陵看到周围汉子揶揄的目光,感觉亚历山大,连忙不待他们说话抄起扁担就走了——虽然他看起来不是特别的有肌肉,但实际上他的力气可大着呢。 “我说……”刘五全看了看霍安陵健步如飞的背影,又转头远处赌气在吆喝唤鸡进笼的小翠,摸着自己有着短胡须的下巴,“这霍兄弟不会其实是喜欢小子的吧?要不干吗对小翠三番五次的暗示总是没反应,总是开口‘阿拾’闭口‘阿拾’的呢?” “刘大哥,你是说霍大哥他可能喜欢阿拾?”一个皮肤晒得黑红黑红,光着膀子像条泥鳅一样的半大小子端着一碗凉开水凑过来八卦道,“不过那阿拾也是真漂亮!啧啧,比小翠还好看!” “滚一边去臭小子!你懂什么!”刘大哥往对方脑袋上拍了一巴掌,笑骂道,“你是要嫁人的小子么?嘴那么碎干嘛呢?!” 霍安陵走到通往自己家里的小路上的时候,远远的就见三毛吐着舌头摇着尾巴撒着欢儿跑来迎接自己了。 看着三毛在自己的脚边不停地打转,霍安陵伸脚轻轻地提着三毛软乎乎的肚子给捞到一边:“今天阿拾怎么没有和你一起出来?” 要是往常的话,阿拾可是和三毛比赛着谁先跑到自己身边的呢。 “汪汪汪!”三毛“呼哧呼哧”了几声,然后往家里跑去——嗷嗷,主人你快回来吧!要不然阿拾主人都要把厨房毁灭了啊! 12.过分 在院子的井边拉了半桶水冲了冲脚上的泥土,也缓解了热气之后,霍安陵穿上自己发明的木板人字拖走向厨房。 还没有走近呢,就听见里面“乒里乓啷”的声音,而且还有什么东西烧糊了的味道…… “阿拾?”霍安陵皱了皱眉,然后试着将门推开——怎么推不动? “阿拾?你在吗?可以开一下门吗?”霍安陵敲了敲门,然后听到里面乱七八糟的声音一下子停了。 “等、等一下!”阿拾手忙脚乱地将柴夹进灶孔里,然后抹了抹额头上的汗水——呜呜,他还以为自己很快就可以搞定一顿晚饭呢,但是没想到阿陵这个时候都回来了,自己一道拍黄瓜都没有做完。 “……要不要我进来帮忙?”感觉到从门缝中透出来的热气,霍安陵不禁有些着急,“把门打开一下吧。” 磨蹭了许久,阿拾慌慌张张地将一大碗拍黄瓜装好,然后擦了擦自己额角的汗珠,深呼吸了两下才跑到门边开门。 “阿……阿陵你回来啦?”阿拾紧张地将手背在身后,还有点儿不太好意思让霍安陵看到他身后的那一片狼藉。 既然阿拾这么想,霍安陵自然也不会做让阿拾不喜欢的事情。所以他只是笑着将阿拾鼻尖上的黑灰用大拇指擦掉:“在做什么好吃的啊?我都闻到香味儿了。” “真的?”阿拾眼睛一亮,虽然忍不住有些得意——嘿嘿,看来自己还是很有做饭的天赋的嘛!于是阿拾笑眯了眼睛,“我马上就去盛饭……阿陵你就坐在桌子边等着吧!” “好,我去给你打盆水来,洗洗脸。”霍安陵点点头,就当自己刚才越过阿拾肩膀时看到的那些东倒西歪的锅碗瓢盆不存在。 有些不好意思地摸摸脸,阿拾赶紧转身去将今天做的菜弄出来,看着三毛还在门边转悠,阿拾有些小得瑟地翘起嘴角:“嘿嘿,今天也让你尝尝我做的菜~” 三毛:“……汪!” 丝瓜汤、拍黄瓜还有白米饭。 霍安陵看着有些半干不稀的饭,又看看阿拾暗暗期待的眼神,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啊,好饿好饿啊,阿拾是第一次做饭就做的这么好,真是太厉害了!” 小孩子嘛,自然要多鼓励啦。 听见霍安陵这么夸自己,饶是阿拾再怎么厚脸皮也觉得有点儿不好意思。他将一块大大的拍黄瓜夹到霍安陵的碗里:“那个……我本来想做肉的,但是因为纪夫子没有教,所以……” “没事没事,到时候我教你好了。”霍安陵总觉得麻烦纪夫子不好,而且阿拾本来就是他的责任,自然应该由他负责才是。 “真的吗?”阿拾看起来开心极了——这么说的话,是不是意味着阿陵接下来就有很多和自己相处的时间了?哼哼,什么小翠大翠都一边儿去,阿陵要好好陪着我才是! 霍安陵点点头,然后将阿拾夹到自己碗里的拍黄瓜放进嘴里——唔,有点儿酸……不过还可以忍受,醋放多了这是很正常的嘛……咦,为什么不太脆,有些软乎乎的,而且还有这么多的水? 霍安陵并不知道,其实一开始的时候阿拾是准备做炒黄瓜的,但是因为切黄瓜片的时候实在是掌握不了厚薄,所以最后只能切成一坨一坨的。 后来在下锅的时候因为忘记给黄瓜沥干水分,阿拾又是一股脑地“砸”下去的,所以烧得滚烫的油噼里啪啦地到处乱溅,吓得阿拾手忙脚乱地将菜和柴都夹了出来。 炒黄瓜失败了,自然炒丝瓜也失败了。 不过想到霍安陵平时说的要节约——阿拾也不好意思将这些东西倒去喂猪——所以就将沾了油的黄瓜用热水涮了涮,又加上调料做出拍黄瓜了。 至于失败的炒丝瓜,阿拾也“聪明”地在锅里加了一大瓢水做成丝瓜汤了——嗯,这是他的创新来着。 霍安陵看着阿拾只顾着刨白饭,小心翼翼地观察自己的反应的模样,不由得心里一笑。转眼一看,却又发现阿拾的手指头红红的:“阿拾你的手怎么了?” 不待阿拾收回去,霍安陵就将阿拾的手抓过来,那白白净净的修长手指上已经起了细细密密的小水泡,有一个手指头上还有被刀划开的伤口。 霍安陵下意识地想要训斥阿拾,但是想到阿拾今天辛辛苦苦地做菜,还是按捺住了自己的火气:“以后没有我的允许不许进厨房了!” “可是,我也想要帮忙嘛!”一看到霍安陵的脸沉下来了,阿拾内心就敲响了警钟。后来又看到霍安陵并没有对自己做什么,阿拾的胆子也冒了点儿头,“要不然你总是吃小翠做的饭……” “这和小翠有什么关系?” “当然有!小翠会做饭而我不会做饭,到时候阿陵你就喜欢小翠不喜欢我了!”阿拾说得理直气壮。 这什么跟什么? 霍安陵有些哭笑不得:“就算阿拾你什么都不会我也喜欢你的。” “真的?比小翠还喜欢?” “我只喜欢阿拾一个!” “那你就不许吃小翠做的饭了!我明天给你做饭!”阿拾听到霍安陵的保证,不由得心里乐开了花,那双黑亮的眼睛弯成了漂亮的月牙儿,粉色的唇瓣也翘起一个美丽的弧度。 “……”喂喂喂美人计什么的是犯规的啊! 咦,等等,刚刚阿拾那句话……好像有什么丰富的内涵? 难得的,霍安陵好像从阿拾说这句话中体会到了什么。不过还没有等他想明白,阿拾就先抽回了手:“快吃快吃,不然饭冷了,我等会儿还要忙着洗碗呢。” 想到厨房里的那一大堆乱七八糟的东西,阿拾觉得自己任重而道远啊——哼哼,家里的厨房只有我能用,什么小翠小红全都走开! 因为阿拾的手受伤了,所以霍安陵看着阿拾卖力地在收拾厨房——他本来想帮忙的,但是阿拾不知道是怎么想的,硬是将他推了出去——就想着先跑纪夫子那里一趟去买些治烫伤和割伤的药膏。 其实在村子里的人谁没个小伤口的?大家都当做没事儿一样不去管。但是霍安陵想到阿拾那细白的手指,又想到他以前一定是养尊处优的,出现这种情况是自己没有照顾好他,于是心里是无论如何不放心让伤口就这么敞着的。 万一破伤风了呢? 自己又不是不知道阿拾有多么爱玩儿,到时候摸到三毛或者鸡崽儿或者其他什么东西感染了细菌就不好了。 霍安陵走到纪夫子那里的时候,正看到纪夫子坐在小院儿里喝酒,旁边的小石桌子上有一叠炒花生米。 见霍安陵来了,笑眯眯道:“怎么样?阿拾今天的手艺不错吧?” 霍安陵笑了笑:“嗯,让人惊喜。对了纪夫子,不知道你这里有没有治伤口的金……”将自己以前看武侠小说和电视剧里的“金疮药”给咽下去,“药膏?” “谁受伤了?阿拾吗?”纪夫子一愣,神色有些紧张。 不过因为天色渐暗,霍安陵并没有注意到纪夫子的这一微小的表情变化,点点头:“嗯,阿拾切菜的时候手指割了一个口子,可能还溅到了油,手指和手背有点儿烫伤。” 霍安陵想到那一片红红的,眉头就不知不觉皱了起来。 原来只是一点儿小伤…… 纪夫子松了一口气,但是在看到霍安陵不自觉地表现出来的紧张——天色都要黑了,还专门来自己这里——纪夫子又不由得有了一点想法。 于是,他有些试探性地说道:“安陵啊,说起来,你今年也有二十多岁了吧?” “嗯,我才二十六岁。”霍安陵这个年纪在他自己看来的确是很小的。 二十六岁…… 其他人二十六岁都有孩子打酱油了——纪夫子内心道,然后问:“那……不知道,你有没有成家的想法?” 听到纪夫子就这么拐弯抹角的为了问这么一句话,霍安陵沉默了一会儿,才道:“纪夫子,你到底想要说什么?” “我是说,你会不会对阿拾太宠了?” 13.亲吻 霍安陵回到家的时候,阿拾已经将厨房整理好了——因为这段时间霍安陵在外面劳动,屋子里的打扫和整理都是阿拾做的。 虽然还做得不太好,但比起他原来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样子,现在的阿拾已经有了很大进步了。 在见到阿拾的时候,霍安陵也只是有些心不在焉地表扬了他几句,根本就没有注意到阿拾那“求表扬求虎摸”的模样,以及没有被满足而黯淡的眼神。 事实上,霍安陵想着还沉浸在和纪夫子的谈话中。 他对阿拾太宠了吗? 可是,面对这么一个乖巧(?)可爱的孩子,谁会不宠他呢? 霍安陵记得自己是这么回答的。 可是纪夫子下一句话打破了自己树立的一个屏障,他说:“就算阿拾再像个小孩子,他外在也是个成年人了。就算他现在傻乎乎的……” “你别说他是傻子,”霍安陵很是反感这个词,尤其是这个词用到阿拾身上,“他又不是傻的什么也不懂,阿拾他只是失忆了而已——他一定会好起来的。” “你希望他好起来吗?即使他恢复记忆之后就回到他所在的地方,不在呆在这个贫瘠而偏远的小村庄——远离你,忘记你?”纪夫子问了这么一句。 “……当然。”当时的霍安陵是这么回答的,可是那个时候的他却感觉到了喉头的一种酸涩的哽咽。 为什么自己会有这种反应? 如果阿拾恢复了记忆,如果……他离开自己,自己能够适应吗? “阿陵阿陵,今天你帮我洗澡洗头吧?我刚刚收拾厨房实在是太累了……好不好嘛~”阿拾兴冲冲地放好了热水,然后跑到霍安陵这里撒娇。 霍安陵低头看着阿拾精致秀美的面庞,那双黑水晶般的眼睛上方长长的睫毛忽闪忽闪,仿佛挠到了自己的心里。静了静心,霍安陵将怀里的药膏先拿出来,然后道:“好。” 自己一定不能适应的——原来习惯了家里有另一个人之后,再重新回到孤单一个人是这么难以想象的情况。 大概是霍安陵给他洗澡很舒服,所以阿拾一直安静地老老实实坐在木桶里,由着霍安陵在他身上洗洗摸摸。 天气虽然很热,但是霍安陵依然坚持每天晚上就算再累都要洗个澡——毕竟他在田里劳作的时候身上汗啊稻谷壳子啊什么的很多的,阿拾也有样学样。 将自己简单冲洗洗了个“战斗澡”之后,霍安陵就任劳任怨地给阿拾当“搓澡工”了。 阿拾的发质一向是极好的,所以霍安陵就先给他洗了头发。黑色的发丝从霍安陵的指间滑出去,柔软而顺滑。因为头发不需要像洗澡那样天天洗,所以每次洗的时候,花费的时间也比较长。霍安陵一直给阿拾搓了好几遍,洗得头发在昏暗灯火下都闪现出一种淡淡的光来。 阿拾乖巧地闭着眼睛,黑色的长睫毛一抖一抖的跳动着,在眼睑下方搭出一小片阴影。霍安陵目光落在那睫毛上,看得有些心里发痒。蓦地,又想起了纪夫子的那句“如果阿拾是女孩子你就会更早发现……” 发现什么呢? 霍安陵想着,然后……鬼使神差地低下头用唇轻轻点了一下阿拾闭着的眼。 轻微的碰触让阿拾感到有些痒,不过他并没睁开眼睛,而是咯咯笑着向后躲了一下,然后抬起了脸。 霍安陵看见了眼前全身赤裸,双手圈着膝盖,脸上挂着水珠,头发湿漉漉的,闭着眼睛抬着脸的漂亮……男人。 霍安陵情不自禁地低头,吻掉了阿拾鼻尖上的一滴水珠。 “好痒……”阿拾嘟囔了一句,然后睁开了眼睛。 这一系列动作在霍安陵的眼中就像是慢慢展开的,一副带着神秘之美的水墨画卷,缓慢而氤氤氲氲的一种诱惑缠绕了他的心,让他的大脑罢工。 霍安陵带着一种虔诚而忐忑的心情用唇碰了一下阿拾饱满而红润的双唇。 他甚至能从对方黑白分明的眼睛里看见那个紧张的小小的自己。 阿拾微微睁大了眼睛。 但随即,他舒服地从鼻间哼了一下,看到霍安陵离开了自己唇,连忙微微撅起了嘴,凑上去,点了点霍安陵的唇,发出轻微的“啾~”的声音。 霍安陵被阿拾这样的动作弄得有些发愣,但随即,他看见了阿拾干干净净仿佛什么都不懂的眸子。 脑子瞬间清醒。 他垂下眼,继续给阿拾洗澡。 阿拾有些疑惑又有些遗憾地眨了眨眼睛,看着霍安陵低头转到他身后,开始给他搓后背,又老实的坐稳了——刚刚的亲亲……痒痒的,麻麻的,甜甜的,比以前的亲亲更舒服。 搓干净了后背,霍安陵又转到阿拾前面去给他洗下半身——要是以前的话,他也只是简单地洗一洗。 可大概是刚才那三个轻得都算不上亲吻的吻让他改变了主意。 他摸了摸阿拾的腰,让他分开腿,用毛巾裹着手,细细地清洗阿拾的下面。 因为光线和水的原因,霍安陵并不能看清楚阿拾下面到底是什么情况。可就算是隔着毛巾,他也能感觉到有一团软软的东西在自己的手掌或者手背蹭来蹭去,蹭来蹭去。 阿拾轻轻地哼了一声——因为在霍安陵的无意拨弄下,他的下面稍微有些抬头了。 其实自从第一次霍安陵不小心在洗澡桶里给阿拾不小心“唤醒”了这项“男性的本能”之后,阿拾时不时地就要缠着霍安陵做这种“比亲亲还要舒服的事”。 可是霍安陵却觉得这个做太多不好,而且他一个大男人也不好意思总是为另一个身体已经是成年男性的人做这种事,所以他就教阿拾自己做。 可是阿拾自己做了一次就不干了——他觉得还是霍安陵给自己弄更舒服。 抵不过阿拾的泪眼,霍安陵只好无语地动用自己的“五指姑娘”。 其实吧,阿拾的心性都像是小孩子一样,就算是做那种事,他表现得也像是没心没肺的傻孩子——基本上霍安陵手上还黏糊糊热乎着呢,阿拾就要提起裤子往外撵鸡逗狗了——所以就算那个时候隐隐有点儿什么想法,霍安陵从来也没当回事儿。 可是这次…… 霍安陵感觉到阿拾渐渐靠近自己,然后伸出湿漉漉的胳膊抱着自己因为穿着汗褂而露出的手臂,呼在他耳旁的气息热而急促。 “阿陵~”软软的,带着哀求的声音,让霍安陵不得不抬起头来,正看见阿拾睁着一双水润的黑眼睛,咬着下嘴唇,双眼朦胧地看着他。 霍安陵有些紧张地抬起手,妄想转移话题:“阿拾,洗完啦,先放开我,我给你擦干。” 不过很明显这个时候的阿拾不是那么好哄的。 阿拾抓着他离开的手,快速又有点儿蛮横地按在自己的下面:“阿陵!” 虽然带点儿命令的语气,但阿拾这个时候说话的声音细细软软的,还带着一丝央求般的委屈。 霍安陵感觉到自己手掌下越发鼓胀的东西,又感觉到对方呼出的热气全都扑在自己的耳朵上,似乎顺着耳道进入了大脑,让他的脑袋也晕晕乎乎的了。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 霍安陵在心里念叨了这句话后,叹了口气,然后慢慢揉搓了一下。 在霍安陵的动作下,阿拾像是触电一样瑟缩了一下身子,然后嘴角勾起一抹愉悦的笑意,伸出手,勾住了霍安陵的脖子。 这一动作使得霍安陵一下子拉近了水桶,他的胸口都紧紧咯在木桶边缘。 有些疼,但更多的是紧张和无措,霍安陵挣扎了一下想要站起来,但阿拾却死死地拽住霍安陵,声音里带着一种执拗:“阿陵……摸摸……” 14.心意 听到阿拾的话,霍安陵本来想要将自己的手臂抽出来的动作顿住了。 说真的,现在霍安陵的思维就处在一个非常危险的临界点,简直就是稍微倾斜一点点,就有可能出大事。 偏偏阿拾还不知死活地往前面使劲地推…… 霍安陵想,还能怎么办呢?既然是阿拾推的,那么就干脆拉着他一起掉下去好了。 “阿陵,摸摸~舒服……”并不知道霍安陵已经在电石火光之间做了一个有关自己的决定,此时的阿拾像是小奶猫儿一样,用自己胸口的皮肤蹭蹭霍安陵露在外面的结实手臂试图缓解身体的躁动。 唔,好奇怪,为什么在阿陵身上蹭蹭就好舒服呢? 而刚刚下定决心的霍安陵则是再次有点儿僵硬了——因为阿拾的这个不自觉的动作,他甚至能够感到因为阿拾的乱动而触到在皮肤上的那两颗小小的凸起。 软软的…… 怕惹火烧身,甚至怕自己对现在还一无所知的阿拾做出什么不可挽回的禽兽行为,霍安陵不敢动了。他的内心在天人交战——诚然,他现在放着阿拾在这里不动才是君子所为……可是,他也明白如果这个时候,无论是拒绝或者做其他的动作都能够让阿拾哭出来。 可偏偏,他是最见不得阿拾的眼泪的。 内心悄悄叹了口气,霍安陵伸出左手回抱住怀里的阿拾,然后用右手一点点的摸索着阿拾的身体——他绝对没有任何想要吃豆腐的打算! 因为现在阿拾紧紧抱着霍安陵的一只手,所以霍安陵只能用空着的左手用力的将元宝抱住以防止他等会儿乱动:“阿拾乖,别乱动。” 在霍安陵的动作下,阿拾舒服地发着抖,喉咙里滚出细碎的声音,身体也小幅度地痉挛着,不自觉地用自己光滑的皮肤蹭着霍安陵。 而霍安陵被阿拾无意识的动作蹭得有些身体发热。 喉结上下滚动了一下,霍安陵紧紧地咬着牙齿,害怕自己发出声明声音吓坏了阿拾。 可即使如此,霍安陵手间的动作却一点儿都没有鲁莽,依旧是缓慢而温柔的,带着些许探索意味儿地安抚着阿拾。 阿拾埋在霍安陵的怀里,只觉得自己全身发烫,皮肤下好像有什么奇怪的东西在奔涌,又好像有什么东西要炸裂开来。 这让他觉得有些害怕,可偏偏在这种燥热下,他又感觉全身都舒服透了…… 这种矛盾的感觉让阿拾觉得有些无所适从,不得不依靠慢慢发出小动物一样呜呜的叫声,双手也不自觉地害羞又兴奋的抚摸着霍安陵。 霍安陵被摸得无名火起,正鬼使神差地想做些什么,突然阿拾动弹了一下,使得洗澡水弹到了霍安陵的脸上。 被有些凉的水一激,霍安陵有些发热的脑子也慢慢清醒,刚刚想要伸到阿拾后边的小手指也飞速地缩回来,转而专心致志地服侍这个“大爷”。 一直到阿拾“啊”地叫了一声,双腿夹着霍安陵的手紧紧地蹭了好一会儿,才慢慢放缓身子,软了下来。 而这个时候,霍安陵也不急着将只有一点点温度的洗澡水换掉,反而低头低头看着半眯着眼睛的阿拾,黑色的瞳孔中带着他自己也不知道的复杂神色。 霍安陵在给阿拾洗澡的时候摸过,阿拾虽然有一身柔滑的肌肤,四肢骨骼也较为修长纤细,但实际上皮肤下面还是有薄薄的一层肌肉的,黑色的柔顺的长发服帖地粘在白皙的皮肤上,在昏暗的灯光下更显了几分诱惑。 不知怎么的,看到这个模样的阿拾,霍安陵莫名地想起了有位女同事偶尔在午间休息看小说时蹦出来的一个词儿——诱受。 阿拾并不知道霍安陵的思绪已经跑了很远了,他只觉得现在自己舒服极了,也快乐极了。他的粉唇微张,嘴角弯弯的向上翘着。又黑又亮,还带着点儿因为情动而氤氲起来的水雾的眼珠从纤长的睫毛中闪烁看着霍安陵。 安静地,信赖地,依恋地。 一种慵懒微醺的气氛随着两人之间的热气慢慢流转开来。 霍安陵突然有了一种冲动。 不,或许很早之前就有了,但是只是今天才表达出来而已。 他低下头,凑近阿拾的唇,轻轻地贴上去,随着彼此双唇的震颤说出自己内心的话语:“阿拾,跟我过一辈子好不好?” 不是责任,也不是心疼,只是因为喜欢你,想要宠着你——所以,给我这个机会,让我和你在一起好不好? 阿拾眨了一下眼睛,细密的水珠在颤动的睫毛上掉落下去。在霍安陵说完这句话之后,“吃吃”的笑着,抬起头用脸蹭了蹭霍安陵的脖子。 “阿拾,我们一起种地,逗三毛,养小鸡,喂大猪,好不好?”霍安陵以为阿拾不明白,于是又说了一遍。 阿拾被霍安陵热热的鼻息喷的有些发痒,有些想躲开,但是他脸上却露出了笑容:“一起?阿拾和阿陵一起?” “嗯,阿拾愿意吗?”霍安陵顿了顿,然后有些不好意思(?)地开口,“我最喜欢,最喜欢阿拾了。” 霍安陵的这句话比什么甜言蜜语都管用,阿拾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 他顾不得自己还光溜溜湿漉漉的身体,直接一下子扑在霍安陵的身上:“我愿意我愿意!我也最喜欢阿陵了!” 阿陵说最喜欢自己了呢!真是好开心好开心啊——这样的话,阿拾就不怕其他什么人抢走阿陵了! 刚刚发泄过的阿拾还有些腿脚发软,顺势就窝在了霍安陵的怀里。霍安陵也不顾自己的汗褂已经被打湿,抬起头,看着黑乎乎的屋顶,很满足的叹了一口气。 摸摸阿拾已经有些干的头发,霍安陵将在自己身上就像是黏住了怎么都扯不下来,并且浑身犯懒的阿拾从木桶里用公主抱的方式抱了出来,扯过用大毛巾给他擦干净身子,然后抱到床上。 阿拾咯咯笑着,然后也不管霍安陵要他穿衣服的动作,像只光溜溜的滑泥鳅一样钻进了被子,将自己裹成一个蚕宝宝,只露出一个头来。 “乖,快过来穿好衣服,围着个被子不热么?”虽然那是为了以防晚上暴雨降温才弹的一床薄棉絮,但是这么裹着也不舒服啊。 “阿陵,”阿拾突然伸出双手,亮着眼睛看着他,“抱抱!” “……”霍安陵看着因为这个动作而使得被子一下子滑落,然后露出什么都没穿的身体的阿拾,嘴角抽了一抽。 “不抱了,你个小坏蛋把我的衣服弄湿了,我要去换件衣服。”霍安陵说完,转身就要走,结果后背一重,阿拾的手臂就已经勾住了他的脖子,双腿也缠住他的腰——就像是一只四爪章鱼一样。 小章鱼阿拾很开心地笑着:“阿陵,光光的,一起睡!” 霍安陵额角的青筋蹦跶了一下,刚才那旖旎而温馨的气氛瞬间被阿拾孩子气的动作给弄得消失殆尽。 霍安陵反身一把抱住阿拾,然后伸出大掌在对方臀部不轻不重地拍了一下:“这可是你说的!” 反正裸睡什么的,大概有益身心健康? 将身上湿漉漉的汗褂脱掉,霍安陵手脚麻利地给阿拾穿上一件改良版“睡衣”——他不穿可以,阿拾可不行,要是后半夜着凉了怎么办——然后自己就穿着一条短裤光着上半身就抱着阿拾往床上一躺,一把抓住对方在自己胸口上乱戳的手:“好,睡了,再不睡打你屁屁!” “阿陵阿陵,你忘记给我擦头发了!”小泥鳅阿拾在霍安陵的怀里拱来拱去,语气那叫一个理直气壮。 “……”霍安陵严重怀疑自己不是找了个伴侣而是找了个需要伺候的大爷。 15.情敌 和阿拾确定了关系之后,霍安陵见谁都是乐陶陶的。不过他没有将自己的事儿到处乱说的习惯,所以倒让别人以为他是想到夏天忙完了才笑的。 倒是有几个人发现了点儿什么。 比如说小翠。 大概是她真的很喜欢霍安陵,所以在觉察到霍安陵的变化的时候,第一时间就有了一种危机感——不过因为她只是个农村小姑娘,所以也说不出什么所以然来。 而后来她借着几次送东西的时候来了几次霍安陵的家里,但是次次都有阿拾在——就算阿拾真的智商和小孩子差不多,但是她也不愿意在另一个人在场的情况下做得很过。 来了几次之后,家里正好有个远亲成亲,他们一家子都要去附近的一个镇子上去喝喜酒,所以小翠也只能带着满腔焦急和隐隐的不安离开了。 另一个,则是纪夫子了。 不过纪夫子比小翠沉得住气得多,只是用意味深长的目光看了霍安陵一段时间之后,就安安心心地教他的书去了。 时间过得很快,吃过几次西瓜,在一场暴雨之后,天气就渐渐地凉下来了。 很快,秋天就到了。 因为家里多了个“未婚妻”需要照顾,所有霍安陵工作的更努力了。 除了平时照顾田里面,他还和镇上的一家酒楼有了合作——主要是卖给对方菜谱。 诚然,在古代的时候,大家对于吃就有很研究了,但是在霍安陵看来,景国比起古代的中国还是差了太多。 大概因为现在各个国家明争暗斗不少,所以食物方面进步不多…… 不过,大概也有因为现在景国的国家整体水平大概和霍安陵记忆中春秋战国或者五代十国差不大多的原因。 反正,对于霍安陵这样的平头小老百姓来说,至少给了他很多机会赚钱。 霍安陵是村子里第一批结束秋收的。 将粮食蔬菜什么的收回来,霍安陵就呆在家里和阿拾两个开始准备过冬的食物了——该晒的晒,该泡的泡,该腌渍的腌渍。 将一盘从山上摘下来的野枣子洗干净之后用瓷碗装起来端给阿拾,霍安陵拿起一旁的竹耙将晒得颗颗干硬的豆子翻晒。 阿拾一边吃着枣子一边将霍安陵从地里收回来的黄瓜、红薯、冬瓜、茄子、豆角什么的分门别类的整理好。 因为这几种蔬菜都很容易分清楚,所以阿拾很快就做完了。很有成就感地看了看几堆“排排坐”的蔬菜,阿拾很欢乐地端起枣子去霍安陵那里去求表扬。 “做的不错,阿拾。”霍安陵张口吃下阿拾喂的一颗枣子,顺便还很怪蜀黍地舔了舔阿拾的手指。 不过阿拾根本不知道霍安陵现在的这种行为叫做“调情”,他只是感觉手指尖酥酥痒痒的,所以他咯咯笑着收回了手指:“阿陵,我还没洗手呢~” 霍安陵刚刚准备学着电视剧和小说里的男主角“邪魅一笑”的嘴角一下子就僵硬了。 “对了,阿拾,喜欢吃藕吗?”摸摸鼻子,霍安陵尴尬地转开话题——难不成他还给现在还像是个小孩子一样的阿拾解释重点不在“手洗了没有”这点上吗? “藕?”阿拾的注意力果然被转移了,他眨巴着眼睛,亮亮地看着霍安陵——他知道阿陵绝对不会无缘无故地提什么东西……而这个时候阿陵这么说,一定是因为那个东西很好吃! 想到霍安陵给他做的各种各样的食物,阿拾只觉得口水哗哗的:“好吃吗?苦不苦?” 他还是要先问问,不然要是阿陵觉得好吃而自己觉得不好吃就不好了。 就像曾经那个什么“凉瓜龙骨汤”……阿陵居然就不告诉自己那里面居然有苦瓜,害得自己以为那炖的黄黄的东西是什么好吃的,一大口就咬下去了…… 偏偏阿陵还说夏天吃这个很好吃,最后还用他的嘴堵住自己的嘴,强迫自己咽下去了——真是太坏了! 霍安陵一看阿拾的样子就知道他在想什么——无非是一个多月前自己连哄带骗地让阿拾吃了一顿用了大量苦瓜炖煮的汤——可是谁叫他那段时间老是贪吃油炸的东西上火了呢? 至少比起熬得黑漆漆的苦药汁,苦瓜什么要美味的多吧? “放心吧,莲藕很好吃的,一点儿也不苦,你还记得上次路过王大伯家的水田看到的那一大片有着绿叶子的荷花吗?那莲藕就长在荷花下面哦~” 村子里就王大伯一家种植莲藕,除了他们自家里吃,还卖给村子和镇上。 “哇~就是那个很漂亮很漂亮的花吗?”阿拾还记得那粉嘟嘟的荷花和花苞的样子,比他看到的野菊花还有蒲公英什么的要大多了,也要好看多了。 在看到盛开的荷花的时候,阿拾还觉得,自己以前应该看过比王大伯家还要多的荷花,他甚至在闭上眼睛的时候,似乎还能够“看见”一大片无边无际的荷花。 可是当他和平时与他一起玩儿的牛娃儿、大毛头、石蛋、小虎他们说了之后,他们全都笑自己,说自己是看见王大伯家的荷花所以眼馋了——每年都有不懂事的小孩儿偷偷去摘荷花玩儿,毕竟那椭圆形的,粉白粉白的荷花瓣就像是一艘艘小船一样可爱。 最后阿拾鼓着包子脸跑到霍安陵怀里求安慰求虎摸,霍安陵还在王大伯笑呵呵的准许下摘了一朵盛开的大荷花给阿拾拿着玩儿才消停了。 当然,霍安陵也没忘记教训一下欺负阿拾的那些半大小子——哼哼哼,他早就看那些看见阿拾长得好看又好骗的小色狼们不顺眼了,正好借此机会教育阿拾不要和那些小子们疯玩! “嗯,今年王大伯的莲藕收获很好,因为是村子里的人,所以卖得便宜得多,所以我想问问阿拾喜不喜欢,到时候好决定买多少。”霍安陵亲亲阿拾的鼻尖,笑着说道。 因为他自己也不懂如何存储莲藕,所以不能买太多,否则烂了就太可惜了;但是又不能买少了,毕竟他自己也是很喜欢莲藕的,无论是凉拌、清炒还是炖汤,莲藕都是十分美味的。 “我要吃我要吃~”阿拾高兴得连点头,和霍安陵差不多的身高让他凑过去在霍安陵的唇上“吧唧”了一口,然后端着枣子继续回到刚才坐的小凳子上了。 霍安陵失笑地摸摸自己的唇,准备晚上从阿拾身上摸回来。 不知道自己晚上又要被摸摸的阿拾将最后一颗圆圆的枣子塞进嘴里,倒掉碗里的水,然后兴致勃勃地捡起那些掉落在石板上或者自己衣服上的花——好香好香啊,等收集起来了就用个包包缝起来~ 呃,至于为什么会这么想……大概是自己隐隐约约觉得自己以前好像闻过这样的味道? 然后…… 然后阿拾就什么都想不起来了。 不过他这件事对任何人都没有说,免得别人又嘲笑他,他才不是傻乎乎的呢。哼,阿陵说自己最聪明,他最喜欢自己了! 霍安陵家里有一棵很大的桂花树——和院子里去年才新栽种的枇杷树,今年还不能结果不同,这棵桂花树在霍安陵还没有在这儿定居就已经茂盛生长了好多年了。 这个时节正是桂花盛开的季节,虽然霍安陵不懂这是什么种类的桂花,但是并不妨碍他对桂花的喜欢——不是对自然之美和香气的喜欢,而是吃的方面。 想到因为在这种小地方的缘故,阿拾除了一日三餐外都没有小点心吃,霍安陵也觉得挺愧疚的——反正桂花也不会结果子,不吃也掉在地上浪费了,自己其实也算是勤俭节约吧? 不过,霍安陵没想到的是,他做桂花糕、桂花红烧肉、桂花煎糍粑的想法还没有付诸实施,就被一个不速之客打断了。 因为第二天上午的时候,就有个人来找他了。 正是从远亲家回来的小翠。 16.宣告 霍安陵看见小翠的时候,他正用一根钩子勾住桂花树的枝桠,然后一把一把地捋桂花,让它们像是鹅黄的香雨一样落在干净的圆簸箕里面。 这个时候,穿着烟青色碎花罗裙,提着一个小篮子的小翠从对面的小路上娉娉婷婷地走来。 看见小翠过来,霍安陵赶紧停住了手里的动作,然后放下手里的圆簸箕和木钩子,走到院子外面打开了篱笆门。 “霍大哥。”小翠依然如往常一样挂着甜甜的笑容。 “小翠,这么早你怎么来了?”霍安陵将小翠迎进了院子,却并没有打算让她进屋。 事实上,当他发现阿拾和小翠之间似乎有不可调和的矛盾的时候,他就知道自己总是要偏向一方的——霍安陵从来不是个公正的人。 他自然是选择了阿拾。 似乎是没觉察到霍安陵的动作,小翠先蹲下向一旁朝自己“汪汪”了两声打招呼的三毛顺了顺毛,然后才站起来,抿了抿嘴,笑出了一个酒窝:“当然是给霍大哥你送东西来啦~这是我从婚宴上带回来的喜饼,很好吃的噢!” 小翠说着,举起了自己手里的小篮子——在景国,每个新娘都要亲手做喜饼送给来贺喜的宾客。当然,那些贵族小姐们是不用动手的,可正是这样,才会显得普通人家的成亲更有意思,也富有人情味儿——毕竟,普通人家让新娘作喜饼体现的就是新娘的手艺。 霍安陵看着小翠明亮的眸子以及对方仰起脸看着自己的微笑神情,内心已经有了阿拾的他仿佛突然之间就懂了对方的情谊——毕竟,喜饼这种东西,除了自己吃以外,如果一个男子或女子将从婚宴上得到的喜饼送给另一个人吃的话,就代表着……对那个人有情。 “霍大哥,快接过去呀!你可别嫌弃噢,这可是我专门给你带的,我可都没舍得吃呢!” 看到霍安陵迟迟没有动作,手举得有些酸的小翠带点儿小催促,粉粉的小嘴也微微撅起来,似乎在表达“你要是不接过去我就不高兴啦”的孩子气式的意思。 就像是以前小翠来送东西一样,仿佛是一个小妹妹在撒娇。 可是……霍安陵知道自己不能接。 所以,面对小翠撒娇似的语气,霍安陵只是说了一句:“……抱歉,小翠……” “霍、霍大哥你道歉干什么啊?难道是你不喜欢吃饼?”甫一听到霍安陵的拒绝,小翠的眼神闪了一下,带点儿小赌气的语气撒娇抱怨道,“也是,要是新出炉的一定更好吃,可是我现在还不会做喜饼,娘说要我成亲了时候再教我,可是这个喜饼真的很好吃……我……我……” 小翠还想继续说下去,但是看到霍安陵依然沉静,但是认真异常的眼神,小翠觉得自己强撑的笑容快要掉下去了。 小翠不自觉地停下自己不知道在说什么的话,然后慢慢地低下头。 为什么,你就是不接过去呢? 为什么,你就是不喜欢我呢? 眼睛热热的,鼻子酸酸的,喉咙也哽哽的,心里也闷闷的…… 好……好难受啊…… 一时之间,只有几只在院子里乱走啄食的鸡偶尔“咯咯哒”的声音。 当细小的啜泣声传来的时候,霍安陵才发现小翠的肩膀在微微的颤抖。 他抬起自己的手,想要拍拍她的肩膀,但随即意识到自己不能这么做,所以他又将手放回了身侧,只是再一次道:“抱歉,小翠,是我配不上你。” “那……那个阿拾就这么好吗?!他除了比我长得好看点,哪里比得上我?他不会做农活,也不会养家畜,总是和小孩子们一起玩……总是要你照顾……你到底喜欢他哪里?” 良久,小翠闷闷的,夹杂着抽噎的质问声音才响起。 天知道当昨天晚上她回到村子的时候,听到刘大哥家的小虎说霍大哥喜欢那个阿拾的时候有多么心痛。所以她一大早就起来,急匆匆地赶到霍大哥家里。 本想着,那不过是小孩子们的笑闹,或者那个阿拾乱传给小虎他们的……可是……可是…… 霍安陵听到小翠抽泣的声音,从来没有女孩子这么对他说过话让他有些手足无措:“如果我只喜欢他哪一点的话,那就不是真的喜欢他了。” 事实上,霍安陵就连阿拾饭桌上的挑食,睡觉前像是小泥鳅一样钻进自己怀里枕着自己的手臂睡,害得自己第二天早上起来的时候手臂因为血管被压迫而变得有些酸麻这些行为都觉得喜欢得不得了。 小翠哭得更厉害了:“可……可他不能给你生孩子!” “孩子并不重要,小翠,”霍安陵不知道该给她怎么解释“丁克”的意思,在霍安陵的眼中,哪怕就是他和阿拾真的有孩子,也永远比不了阿拾的终于。不过,有了阿拾的话,霍安陵想他爱人和孩子(?)都齐了。 正在霍安陵想着怎么不让小翠哭,尤其是不让小翠在自己家里小院儿站在自己面前哭——他可不敢现在抬脚就走——的时候,睡觉睡到自然醒的阿拾出现了。 在小翠的眼中,就是一个披散着黑亮柔顺的长发美男穿着明显是用来当做亵衣的,而且微微有些大,明显不属于他而属于家里另一个人——霍安陵——的亵衣,脚上穿着一双比他脚还要大的鞋子——小翠见过几次,这是霍安陵穿的“凉拖”。一手抱着一个长长的可以睡两个人的枕头一手似是尚未睡醒的以手背搓揉着眼睛,“啪嗒”、“啪嗒”的走了出来。 那只在腰间松松地系了一条带子的亵衣因为略大不合身而松松垮垮的,露出光滑结实的胸膛,以及上面几枚红色的吻痕。而且看那行走之间偶尔露出的光滑小腿,可想而知在这长长的亵衣之下他根本连亵裤都没有穿。 “阿陵……呜呜……你没有叫醒我,我以为你不见了……” 睡眼朦胧的长发美男看也没有看周围一眼,就一边搓揉着眼睛一边迷迷糊糊的凭借着自己的感觉朝霍安陵的怀里扑去,将脑袋埋进对方的胸口使劲蹭。 在他的一扑和磨磨蹭蹭中,霍安陵因为要劳动而穿的一件青色外衫(在小山村里,对男人来说,是无所谓亵衣不亵衣的,尤其是在这种“秋老虎”肆虐的天气)就被对方蹭得松松的了。 还好阿拾将大半个身子都挡住了霍安陵,要不然霍安陵也要在小翠面前“露肉”了。 不过,在小翠眼中,她已经被阿拾的动作给吸引了注意力——那双修长白皙的手是顺着衣服缝里滑进霍大哥的衣服里里里……里面了吧?! 一时之间信息量过大难以接受的小翠突然“啊”地尖叫一声,脸一下子就红了,连小篮子也顾不上拿,就用以来时娉娉婷婷的步子完全相反的豪迈大步转身跑了。 呃…… 霍安陵看着小翠提起裙子飞奔的背影,再看看因为落到地面上,而使得里面的喜饼摔出来的,还在左右摇摆的小篮子,再感受到还在自己胸口乱摸的小爪子,嘴角扬起无比温柔的笑容将那双伸进自己衣服里,并且在自己胸膛上不停滑动吃豆腐的手给“捉”了出来。 看着阿拾一脸“阿陵你干什么啊我好困我要睡觉”的迷迷瞪瞪的样子,霍安陵的笑容越发的温柔了:“阿拾,乖,告诉我这个动作是谁教你的?是不是纪夫子?” 17.决定 纪夫子,全名“纪错”,说实在的,霍安陵一开始很奇怪对方为什么会叫这个名字。 不过后来想想自己祖国古代还有各式各样的名字,所以霍安陵也没资格去评论别人的名字。 而后来,因为纪夫子教的了书又治得了人,所以霍安陵也对他颇为尊敬——有了纪夫子的帮忙他才能这么快适应这个地方的生活。 只是,让他没想到的是……纪夫子居然敢教坏他的阿拾?! 霍安陵出离愤怒了——虽然他并不知道自己愤怒的是纪夫子教坏阿拾还是阿拾居然那么听纪夫子的话,他说什么就做什么。 于是等纪夫子在村子里的学堂放学回来之后,霍安陵就赶上纪夫子家里去问个所以然了。 纪夫子打了个哈欠——对于他这种身体单薄(?)的人来说,无论春夏秋冬都要午睡一会儿的。 所以,现在打扰他睡眠,而且还强迫自己和他大眼瞪小眼的霍安陵实在是不怎么让纪夫子喜欢:“你到底想要说什么?快点说完我要去午休。” “是你告诉阿拾那些话,并且让他做那些动作的?”霍安陵倒不是生气,只是觉得,阿拾穿成那个样子,怎么能够在外人面前露着呢? 虽然霍安陵相信小翠不会乱说,可是,却还是觉得这种事情不能“助长”了。 “……你是说什么动作?”纪夫子原本还半眯着,睡意浓浓的眼睛一下子睁大了,仔细看看,似乎还有些“闪闪发亮”的感觉。 霍安陵一看纪夫子这个样子,就抿了抿嘴,准备装死不说——难道真的不是纪夫子教的? 见到霍安陵貌似站起来要走的样子,纪夫子眼睛也不闪亮了,而是用一种很严肃和郑重的语气开口道:“你是真的喜欢他……阿拾吗?” 霍安陵重新转回身,然后说道:“我以为我们已经讨论过这个问题了。” 纪夫子沉默了一会儿,才说道:“既然这样,那么我要告诉你一件事——我应该早点告诉你的。” 景国鸿煊殿。 脸蛋圆圆,眼睛圆圆,鼻头也圆圆的小太监一路小跑过来:“太子殿下,太子殿下,丞相大人来了。” 手中的笔顿了一下,随即一大团墨水滴在上好的宣纸上。眉眼沉稳的少年的动作顿了一下,然后才净了手:“小桂子,请丞相大人进来。” 至于那张已经被毁掉的字,少年看了一眼,墨黑的瞳孔中没有一丝惋惜。 不多时,穿着在袖口处绣着银丝边流云纹滚边的靛蓝色长袍的年轻人就笑着进来了:“太子殿下进来可安好?” 一进来就说这样的话,将他迎进来的小桂子低下头,有些不满的撇了撇嘴,然后恭敬地掩上门。 “孤身体进来渐渐好多了,”太子示意对方坐下,然后亲自为对方斟了一杯茶,眉目间带着些许强撑的傲慢,“不过孤今天看来丞相似乎过得不太好?” 见对方假意感谢了一番就理所当然地接过茶水啜饮,太子又带着几分急切开口:“孤近来感觉身体大好,似乎也是该去看看十二叔了。记得孤病重的时候十二叔来看过孤好多次,也该是当面表示感谢……” 丞相的动作一顿,然后放下茶盏:“太子殿下,不可。您的身体还未痊愈……” “身体身体又是身体!孤的身体根本没有那弱!我马上就要去!”太子有些武断的打断了他的话。 “……”冷不丁被噎了一下,丞相露出一个劝慰的笑容,“事实上,沈王爷不在府上。因为今年晋州、沙河一带发生水灾,所以沈王爷带着官员前去灾区了。” “可是,这都快要十月份了,就算是旱灾都该过了,难道晋州、沙河那边还在发生水灾?” 太子的脸上出现了愤怒和慌乱的表情,他离开了他自己坐着的位置,小跑到丞相面前:“你不用骗我也不用自欺欺人了,十二叔失踪了是不是?而且还不是普通的失踪?你们到底有没有人认真地找过他?!” 似乎是很关心的话语,太子连“孤”也不用了。 丞相“腾”地一下子站起来。 他看起来似乎很想发怒,又或者做点别的什么,但最后他只是平静地看了情绪不稳的太子一眼:“太子殿下,请慎言。” “可是,可是孤真的很担心十二叔,孤醒过来之后十二叔都没来看孤,”太子低下了头,声音很是失落,“孤只是,只是很想十二叔罢了……父皇对孤失望,只有十二叔还关心孤了。” 他的声音里夹杂着鼻音,少年并不宽阔结实的肩膀细微地抖动着。 他在哭。 而且很伤心。 可是,这并不是一个有担当的太子应有的行为。 丞相见此情形,只是说了一句干巴巴的“陛下还是很关心你的”,便拱手告辞了。 等到丞相的脚步消失在听觉范围内,太子才抬起头来——那张精致的脸上,没有一丝一毫的泪水或者悲伤,甚至可以说是面无表情。 他看着丞相离开的方向,漠然自语:“是关心孤为什么没有死掉,所以我刚刚可以下床就让你来试探的吧?” 想到自己刚醒来的时候感觉到偌大的鸿煊殿没有几个伺候的人,太子转身也离开了书房——既然这样的话,父皇,就不要怪我先走一步了。 纪夫子向霍安陵说道:“虽然我一开始就诊断出阿拾失去了以前的记忆,但是并不是说他就永远就傻呆呆……” “阿拾不是傻子,我以为纪夫子你教书育人是不会对一个人这么评价的。”纪夫子的话还没有说完,霍安陵就打断了他的话。他的眉毛皱着,有些愤怒地开口。 那一瞬间,纪夫子差点以为面前这个人并不是一个普通的山野村夫。但几乎是下一瞬间,霍安陵就带着歉意开口了:“抱歉,我只是不希望阿拾……” “我明白,”纪夫子决定将刚才的错觉扔到脑后去,他继续说道,“阿拾他或许忘记了以前的事,但是一些基本的道理或者生活习惯是不会永远想不起来的。你知道,就算是小孩子也要长大。” “你是说……?” “阿拾虽然一开始醒过来的时候像是个几岁的小孩子,可是你也应该看得出来,随着一天天过去,阿拾已经不像是以前那个遇事只知道哭和闹解决的小孩儿了。” “阿拾在恢复记忆?”不知怎么的,想到有这么一个可能性,霍安陵竟有种说不出的恐惧——或许,他是真的害怕阿拾恢复了记忆之后嫌弃自己…… 有那么一瞬间,霍安陵觉得,自己现在这种普通的平头老百姓的身份似乎…… “这个?暂时不可能的,”纪夫子打断了霍安陵的疑惑,然后坐下来说到,“我是说,阿拾的‘渐渐长大’是指他会像是孩子们成长一样。简而言之,他现在的心智相当于十几岁的少年。” “?” 纪夫子弯了弯嘴角:“阿拾比你想象中的更喜欢你,所以他才不喜欢别人转移走你放在他身上的注意力,”甚至包括无辜中枪的自己,“或许你不知道,但是村子里的确有不少的年轻人对你有那方面的意思。” 见霍安陵的脸上出现了一种类似于空白的表情,纪夫子有些不厚道的笑了笑:“我也不知道阿拾是从哪里知道的,反正他就是来找我,问我如何能够让‘阿陵只喜欢阿拾一个’。” “所以你就给他出了那种主意?”霍安陵虽然欣喜于阿拾如此的在乎自己,但是想起阿拾在小翠面前的举动,还是有些头痛——在一个未婚少女面前穿成那样什么的。 “所以说阿拾到底做了什么?”纪夫子发誓他只给了阿拾一些言语建议。不过,似乎阿拾将言语升级为动作了? “咳,没什么,”霍安陵干脆地转移了话题,“既然阿拾现在像是个十几岁的孩子了,那么为了表示诚意,我也应该将婚礼提上日程了。” 拖拖拉拉可不是他的风格。 “等、等等,婚什么的……你要和阿拾成亲?” 18.求婚 虽然霍安陵说要将和阿拾成亲的事情提上日程,但实际上他的动作根本就没有那么快——毕竟阿拾还要登记户口。 不可能在和他成亲了,阿拾还是个黑户啊。 就算是霍安陵和阿拾愿意,纪夫子也肯定不愿意的。 虽然霍安陵不太明白为什么会有纪夫子在这里面掺一脚——不过他很快将这个原因归于纪夫子的“学究”和“道义”了。 而且,在霍安陵眼中,在成亲之前,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求婚。 当然,也可以说是订亲? 反正,毕竟是在现代社会生活了二十多年的霍安陵,总觉得没经过这个步骤就挺对不起阿拾的,他可能没办法给阿拾锦衣玉食的生活,但是却不能连成亲这件事情上都亏待了他。 所以一直到现在,阿拾还并不知道霍安陵有要和他成亲了这个想法。 因此,他现在最期待的事情,并不是自己的户籍落下或者是订婚成亲什么的,而是吃的。 虽然纪夫子说过阿拾的心智已经和十几岁的少年差不多了,但是十二三岁和十七八岁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的。 在半个月之前,霍安陵就在阿拾一边纠结是“闻着香香的桂花好”还是“吃着香香的桂花”好中将院子里能够打劫(?)下来的桂花全都捋下来了。 只有高大的桂花树顶端的一大丛留着“香飘十里”。 不过很遗憾的是,当天晚上就下了大雨,第二天早上起来,地上就全是被雨水打落到泥土的桂花了。 于是原本应该正在花期的桂花树就“裸奔”了。 于是阿拾就不再纠结,将全部注意力都放在期待“吃着香香的桂花”了。 刚摘下来的桂花并没有马上食用,霍安陵将捋下来的几圆簸箕的新鲜桂花一股脑儿地倒入了平时用来洗菜的大木盆里。将新鲜桂花用井水泡了两刻钟。 中途换了一次水,直到将表面的浮尘去掉,最后用晾凉的开水冲洗了几遍放到圆簸箕里晾干。 这段时间里,阿拾带着三毛还有几只已经长了羽毛,不再是毛茸茸鸡仔模样的小鸡在那几个圆簸箕周围溜达了不下十次——在阿拾看来,吃的东西,应该是他想要吃就马上送到他嘴边,还要慢慢等着,实在是好难熬啊。 因为天气的原因,桂花很快就晾干了。 不过因为“阿拾小队”的晃悠,使得有些桂花被弄得不是那么新鲜了,所以霍安陵只有将新鲜完好的桂花分拣出来。 因为这个朝代根本就没有白糖,所以霍安陵只能用红糖代替——在陶罐里一层桂花一层糖末地铺着——不过好在他和阿拾都是吃味道的,外形什么的……就不要要求太多了。 等到罐子装满,霍安陵又如法炮制下一个罐子。 最后,所有的桂花装入了六个罐子内,霍安陵用草绳、树叶密封。 放上小半个月,香香甜甜的桂花糖就能吃了。 事实上,全程陪着霍安陵身边想要帮忙——实际上是想要蹭吃的而且还差点帮了倒忙——的阿拾从头到尾只听进去了这句话。 于是从霍安陵将罐子放好后,阿拾就开始用手指算日子了,而三毛也一起盼望着。 霍安陵其实很奇怪,明明自家三毛就是只小土狗,勉勉强强算是狼狗,为什么自己抱回来养之后个子窜的那么快……难道真的是跟着阿拾甜食吃多了,所以发福了? 阿拾盼呀盼,终于盼到桂花糖可以食用的这一天了,早早的吃了饭,他就想要让霍安陵给他吃桂花糖了。 可惜的是今天同样是去办户籍的日子——因为是小山村的缘故,而且阿拾在吃和去镇上选择了吃,所以霍安陵只能将银钱和阿拾的资料拜托纪夫子帮忙。 霍安陵本来想请纪夫子吃一顿表示感谢的,但是纪夫子却以另外一件事件婉拒了——他这次除了帮阿拾办户籍,还要在镇上住几天。 既然纪夫子这么说了,霍安陵也不勉强,只是想着等纪夫子回来之后再感谢。 而根本不知道这件事有多么重要的阿拾,早就以“帮忙”的名义来到厨房跟在霍安陵身后转了。 而实际上,自从阿拾第一次下厨之后,他的厨艺就得到了很大的进步——他并不是很喜欢自己做饭,但是他很喜欢自己能够为霍安陵做饭的那种感觉。 尤其是霍安陵每次吃到自己做的饭的时候,那种毫不犹豫的赞美和发自内心的喜悦。 或许阿拾的聪明才智都随着曾经的记忆暂时失去了,但是这并不妨碍现在如同一个小少年一般的阿拾对于人的情感变化的敏感。 也因此,他越发的依赖霍安陵。 在阿拾的帮忙下,那顿晚饭,霍安陵把桂花蜜糖替代了以往的红糖,做了红烧肉、桂花糯米藕——在王大伯家买了一大堆藕回来,清炒炖肉凉拌,其他的都用来泡在坛子里做泡菜,剩下的这点藕霍安陵就干脆一起用了;豆腐汤——自从霍安陵知道这个东西美容之后;一条大鲤鱼——很幸运的没有买而是阿拾和村子里的孩子去小河边儿玩的时候捉回来的。 豆腐和鱼骨头用来炖汤了,而大鲤鱼则是切成块之后油炸又熬汁炖煮。 对了,还有一份炒青菜——因为阿拾的坚持,霍安陵连炒青菜里也放上了点儿糖桂花。 他觉得他估计有那么一段时间都不会吃甜的了。 不过,今天比较特殊嘛。 阿拾并不知道今天霍安陵为什么会做这么多的菜,他只觉得加了桂花糖的红烧肉格外香,就连那盘最普通的炒青菜也变得格外鲜美,还有那道豆腐汤,加了点桂花糖,再撒一些香葱,美丽的三色配,光看就能让人垂涎三尺,更别说吃了。 于是,阿拾在桌子上卯着劲吃,三毛在桌子下卯着劲“吭哧吭哧”地啃骨头。 霍安陵倒没吃多少,他大部分都是在给阿拾夹菜或者笑眯眯的看着他吃——那种目光,似乎阿拾就已经是一道十分美味的食物一样。 不过阿拾自始至终都低着头大口刨饭夹菜,根本就没有注意到霍安陵“如饥似渴”的眼神。 等到阿拾添了两次饭,一共三碗大白米饭下肚,最后还拼着劲儿喝了一大碗豆腐汤之后,他直接转过身,背靠着桌子,坐在长条凳上起不来了——天啊天啊,他觉得现在打个嗝都怕已经满到喉咙的汤涌出来。 呜呜呜,肚子好难受……可是好好吃…… 霍安陵看到阿拾兴致勃勃的给他自己舀了一碗汤的时候就想阻止他了,不过看他似乎意犹未尽的模样,霍安陵又没动。 不过现在看他的样子,霍安陵觉得自己应该去买点儿后悔药——最好两份,他一份阿拾一份。 将阿拾用公主抱并且是不伤害到他肚子的方式抱到家里为了阿拾而买的一张可以摇晃的藤椅上,霍安陵带着哭笑不得的表情解开了阿拾的腰带。 “唔,阿陵,我是不是吃太多了?可是明明我之前还觉得自己还能吃的?”阿拾一边像是吃撑了的小猪崽一样哼哼唧唧,一边将自己凑近霍安陵的手掌。 “你不该喝那碗汤的。”有了水,半碗饭都可以变成一碗饭的。在以前自己一个人生活的时候,霍安陵的晚餐经常就是将中午留下的一小坨剩饭加入剩菜和一些干咸菜加水熬成“菜饭”吃——味道还是很不错的。 霍安陵像是抚摸猫咪的肚子一样在阿拾的微微鼓起的腹部轻轻按揉——看着阿拾那雪白雪白的微凸的小肚子,霍安陵突然有了一种阿拾怀孕了的错觉…… 但是下一秒,他就将这个不着调的想法扔出了脑海——开玩笑,这世上有男男成亲可没有男男生子。 不过,说到成亲…… 霍安陵嘴角弯起一个柔和的弧度,凑到因为揉的太舒服而有点儿昏昏欲睡似的眯着眼睛的阿拾耳边:“阿拾,今年冬天嫁给我好不好?” 19.准备 虽然霍安陵想得很美好,但实际上等他实际施行的时候,这个计划中的求婚就被简化、简化再简化了。 好在阿拾并不在乎……或者懂这些。吃饱喝足之后,又有霍安陵的按摩,基本上霍安陵说什么他就是什么。 于是他就迷迷糊糊地答应了。 要是纪夫子知道前因后果的话,一定会哭的。 但是不知道的他嘛……现在正舀了一勺桂花糖泡茶,慢悠悠的想着自己作为主婚人要做些什么事儿呢——他可是好多年没有遇到能够让自己开心点儿的事了。 虽然说求婚之后就是成亲,但实际上对于霍安陵来说,要准备的东西还是不少的。 因为阿拾本来就是和霍安陵住在一起的,所以就少了聘礼嫁妆什么的——不过对于男子成婚来说,这些东西也不是必须的。 最重要的,还是到时候的喜宴和两个人的喜服。 这件事,是交给刘大哥的妻子刘大嫂和王大伯的儿媳妇王大姐去办的——村子里的女人一向热心肠得很。 虽然很可惜一直看好的小翠没能嫁给霍安陵,但是刘大嫂也只感叹一句“缘分未到”。要不然,为什么阿拾和霍兄弟没相处半年就走到一起了呢?所以说,姻缘天注定啊! 喜服这种东西,男人的眼光永远没有女人好。而且霍安陵根本没想过自己到了古代还会成亲,所以对于这类事情一窍不通,基本上全都交给了她们帮忙,倒是方便了许多。 而女人们在不是农忙的时节有了事情做,而且还是为了这么喜庆的事情,自然也是干劲十足。 唯一让霍安陵不太习惯的是,有好几次因为偶然遇到了小翠,对方看见自己就转身走了。 霍安陵也从不追上去——既然自己不喜欢她,那么只能这么做了。毕竟,他觉得自己该做的该说的都已经做了。 虽然将喜服和宴请宾客什么的交给了村长还有和自己交好的人帮忙,但是霍安陵还是每天都忙得团团转。 尤其是刘大嫂和王大姐选好了选好了礼服之后,就拉着在忙着布置新房的霍安陵和阿拾去镇上试衣服了。 阿拾倒不觉得,但是霍安陵却是有点儿尴尬的——或许,这是婚前恐惧症? 不过看着阿拾眼睛亮亮的看着两身红衣的样子,霍安陵就只剩下微笑了。 其实他从来没见过男子和男子成亲的时候的打扮,不过将衣服抖开一看,也只是比平时的衣服多了个宽松柔软的外套。 因为成亲而必须有的华丽繁复的绣纹都是在外套上的,就连女子要用的凤冠霞帔都简化成了红色的丝带,上面会有绣娘用金色的丝线绣出夫夫双方的名字。 不过因为阿拾的名字的原因,最后霍安陵和阿拾商量之后,就让绣娘绣了“陵”和“拾”两个字——这是是无论如何都不能省的,而且还不能弄丢,就算死了也要带到棺材里去。 霍安陵觉得这种规矩有点儿渗人,但是阿拾却高兴地不得了。最后看阿拾高兴,霍安陵还多花了点儿钱让绣娘在两条丝带两头各缝了一颗小小的玛瑙——虽然的确很贵,但是值得。 霍安陵对喜服没什么选择能力,但出乎他意料的是,阿拾似乎在这方面颇有研究……或者说是直觉。 总之,选好的两套礼服就连刘大嫂和王大姐都夸阿拾有眼光,把阿拾开心得脸蛋红扑扑的,恨不得现在就和霍安陵穿上大红色的喜服从龙女镇一路走回去。 霍安陵当然不会同意让阿拾这么干,不过倒是让阿拾喜滋滋的抱着两套礼服,自己提着大包小包的成亲要用的喜烛、鸡心“倒流壶”什么的护在旁边。 他自然不知道,阿拾之所以这么高兴,除了喜欢喜服的样式外,还想着过几天穿上喜服和他拜了天地之后,他就是自己的人了——哼哼,谁叫那之前小翠给自己说“只要你们没有成亲我是不会放弃的”…… 哼哼,哼哼。 等回到家里,刚一打开大门,三毛就“汪汪汪”摇晃着蓬蓬的尾巴朝阿拾身上扑过去。 要是以往的话,阿拾铁定就“哥俩好久不见”的样子将三毛一把搂住了,但是今天却躲开了:“三毛,不能过来,不能过来,我抱着好漂亮的衣服的~” 看来,是阿拾嫌弃三毛和大地“亲密接触”的四只爪子了。 三毛似乎是感觉到自己不受待见了,于是小东西立马就“呜呜咽咽”了,尾巴和耳朵都垂了下来,一副“我伤心了快来安慰我”的小模样。 阿拾见到三毛耍宝的样子“噗嗤”一笑,将装着两套礼服的包袱放到霍安陵怀里,弯腰将个子已经明显大了一圈的三毛抱了起来:“三毛你学会撒娇了啊~” (三毛使劲摇尾巴中:汪汪,当然,也不看看我是跟谁学的~) 说完,阿拾还在三毛雪白的,毛绒绒的脑门上“吧唧”亲了一口。 霍安陵原本还乐呵呵的看着阿拾和三毛的互动的,但是看到自己“未婚妻”那粉润的嘴唇居然在一只狗的脑门上亲,一下子就不乐意了。 将喜服包袱往一只胳膊下一夹,伸出一只手拎着三毛脖子就把它从阿拾的怀里拽了出来,然后顺手扔在了地上——叫你吃我老婆的豆腐! “阿陵你干嘛啊?!”阿拾见三毛被摔在地上顺势打了个滚儿,然后摇着尾巴迈着小碎步跑开了,又看见霍安陵居然将他那么宝贝的喜服随随便便地夹在咯吱窝里,不由得有些气呼呼的。 脸鼓成个包子,两只乌溜溜的眼睛睁大,看着霍安陵——我瞪,我瞪! 不过他那点儿眼神对霍安陵来说完全没有杀伤力,反而让霍安陵当即就勾起阿拾的下巴在那撅起的唇上咬了一下:“谁叫你要亲别的男人的?” 想到以前阿拾和三毛打打闹闹的时候可能会有亲密的行为,霍安陵就觉得自己肚子里的酸水“咕嘟嘟”直冒。 “三毛不是男人……”阿拾可是很明白三毛只是一只狗狗的,但是霍安陵的吻让他的唇麻麻酥酥的,让他忍不住凑上去要求更多。 “那也是公狗……反正除了我,谁都不许亲。”霍安陵简直爱死阿拾在这方面的直白坦荡不做作了,当下一只手拦住阿拾纤细柔韧的腰,用舌尖撬开对方的牙关,毫不客气地“攻城略地”起来。 “咳咳……咳咳!”听到别的声音,霍安陵连忙分开了和阿拾胶着在一起的唇,将阿拾微微动情的模样护在怀里,然后有些尴尬和不善地看向来人:“纪夫子……小翠?” 小翠只是来跟着纪夫子来代替自己的爷爷问问东西都准备齐全了没有的——这些日子一来,她的心里一直不好受。后来被爷爷他们开导了之后,她才渐渐放下。 所以这一次,也相当于让她和过去的暗恋做个了断——可是,可是一进门就看见这么刺激的场景,这、这存心是让自己的心直接碎掉嘛! 有些复杂地看了一眼旁边咬得嘴唇发白的小翠,以及很想转身过来,但是被霍安陵一巴掌按着,只能留给自己一个后脑勺的阿拾,纪夫子很快将目光转向了霍安陵:“这些天为了你们的婚礼我跑上跑下累得半死,你们倒好,大白天的就在院子里亲热起来了——生怕别人不知道你们感情好啊?” 纪夫子这席话,就是一向以为自己脸皮厚的霍安陵都有些不太好意思,倒是阿拾一把抱住霍安陵的腰,转过头来很得意的对纪夫子说道:“那当然,阿陵和我的感情最好了,阿陵最最最喜欢我了!” 说完,还看了小翠一眼——情敌见面什么的,当然是分外眼红的。 20.成亲 经过商议,霍安陵和阿拾成亲的日子是初六。 初五那天晚上,霍安陵和阿拾以纪夫子他们“成亲前一夜不能见面”的规矩给分开了。 还没等霍安陵表达抗议,阿拾就被纪夫子拐去他家里去了——留霍安陵一个人在家里“独守空闺”。 大概是习惯了这些日子怀里抱着个人睡,霍安陵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他坚决不承认自己是犯了暂时性的婚前焦虑症——甚至将被子团成一团抱在怀里也没感觉。 无奈,霍安陵只得翻身坐起,然后借着窗外映进来的月光默默回想着自己过去的二十几年…… 算了,还是回想自己穿越之后的事情吧——被脑海深处记忆中的某些东西给弄得有些扫兴的霍安陵想着。 不过想到穿越之后,霍安陵很快就跳到了有阿拾的记忆。 事实上,就连霍安陵自己都觉得很奇怪,自己怎么能将和阿拾度过的每一天都记着这么清楚。 而且,霍安陵也很奇怪自己到底最受阿拾的哪一点吸引。 漂亮? 其实先不说自己在现代社会看过的先天的或者后天的各色明星,就是穿越之后,纪夫子长得也不赖(纪夫子:阿嚏!)。 体贴? 当然,阿拾是很懂事的,但是说起知冷知热的话……霍安陵有些尴尬地想,有这种特制的貌似是自己…… 温柔? 霍安陵觉得阿拾不调皮就很温柔了。 脑海里迅速地过了一遍,霍安陵最后敲定——果然还是阿拾那种单纯地全身心的依赖自己让自己无可救药地迅速沦陷下去吧? 毕竟对自己曾经的二十多年生活来说,这种不带任何目的的,只因为自己这个人而产生的依恋实在是太难得了。 霍安陵想,或许以后他也可能遇到这种类似的感情。但是他现在心里有了阿拾,那么从今以后,到自己死的那一天,就永远只是阿拾了。 于是,霍安陵不纠结这个了,开始傻笑着幻想他和阿拾之后的生活。 正在这时候,外面的门被叩响了。 霍安陵连忙过去开门,正看到一脸憔悴的纪夫子:“安陵,你没睡着吧?” “呃,纪夫子,你怎么这个时候来了?”霍安陵往外面看了看,东方都没有泛起鱼肚白呢。 “还不是被赶出来了,”纪夫子“嗨”了一声,然后走进屋里来给自己倒了一杯水喝了,才开口道,“我说,你该不会是晚上睡觉前都要给阿拾讲故事的吧?” 在接收到霍安陵“大概是这样没错”的眼神的时候,纪夫子叹了口气:“我说怪不得他一直说要我讲故事,还说你一直都是这样的。” 事实上,是有时候阿拾因为霍安陵的“摸摸”太舒服了所以想要霍安陵为他“服务”,而霍安陵又顾忌着阿拾的身体而不能太多次的时候,就会讲故事给他转移注意力。 所以,一般来说都是阿拾睡不着或者精神比较兴奋的时候发生的事儿。 不过……难道阿拾也这么要求纪夫子了? 想到阿拾那种听一句故事就要问个“为什么”的性子,霍安陵很没有诚意地为纪夫子默哀了一下。 “喂喂喂,我注意到你幸灾乐祸的眼神了!”纪夫子又倒了一杯水——还好因为半夜的时候阿拾总喜欢喝一杯水,天天如此,所以霍安陵早就习惯了家里随时随即都有温热的水供应了——然后继续开始诉苦,“可是当我给他将那些圣贤故事的时候,他居然说我讲的不好听?!还说我比不上你?” 说到这里,纪夫子有些气呼呼的:“我就不明白一个和尚、一只猴子、一只猪、一个半秃头和一匹白马的故事有什么好听的!” 以上,是阿拾的原话——毕竟他除了“孙悟空”的名字记得外,其他角色的名字都是浮云啊。没办法,所以他只能勉勉强强根据自己记忆中那几个主角的特色来给纪夫子概括了。 只是阿拾没想到他这么一概括将这位饱读诗书,自我认知学富五车的人给气得哭笑不得。 不过,在哭笑不得的时候,他也有些放松——对于这位来说,能够有这样的心情和行为,对于他来说原本是怎么都不可能发生的事吧? 但是,当纪夫子看着因为不满他讲的不精彩的故事而嘟嘟囔囔怎么也不肯睡觉的阿拾的时候,内心刚刚消散的沉郁又聚集起来——他不知道阿拾会不会重新恢复记忆……而且他也不知道,如果阿拾恢复了记忆,会不会将自己带到那个人的面前…… 如果可以的话,他还是希望阿拾就这么简单快乐下去——或许是他的自私吧,毕竟,他已经发过誓,这辈子都不会打扰那个人的生活了。 因为没有枕边故事催眠,所以第二天早上的时候阿拾是顶着两个淡淡的青色眼圈出现的。 不过还好阿拾的皮肤底子很好,稍微扑点儿粉就可以完美遮盖了。 看到阿拾迷迷糊糊的样子,在一旁帮忙的小翠虽然内心还是有点儿酸酸涩涩的,不过她知道在这种日子里能表现出来的也只能是高兴——就算她再不开心也得露出笑容来。 就像霍大哥安慰她的那句话——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棵葱——虽然小翠到现在还固执地认为霍安陵是很多草都比不上的,又大又壮实的优质葱。 现在,又大又壮实的霍优质葱安陵正穿着红色的喜服,乐滋滋的等着自己的小新娘……或者说是小新郎出门。 村子里的人都很热情,尤其是在面对村子里许久没有这种婚嫁喜事的时候。 所以村长、王大伯、刘大哥还有其他几个壮年汉子早早的就起来将事先定好帮忙做酒席的酒席班子带去了零时搭建的,用红布条还有红灯笼装饰着的厨棚。 然后,他们又马不停蹄地将各家各户登记借好的桌子条凳什么的一张张、一桌桌地摆好。 而没有负责新婚夫夫的,村子里其他的,因为自家男人和霍安陵关系好的女人们也帮忙洗碗洗筷子洗勺子,还有帮忙调味或者处理食材什么的。 虽然说骑着白马什么的很帅气,但是在村子里唯一能够找到的,也不过是两头黄牛,剔除了那只年老体弱的黄牛外,剩下那只拉着板车在脖子上挂着一朵大红花的黄牛,就成了今天霍安陵迎娶阿拾的“工具”。 还好在农村,男子之前的成亲没有男女之间那些射苹果、跨火盆什么的复杂习俗,所以当唢呐声响起的时候,准新郎也笑呵呵地拉着自己小爱人柔软修长的手坐到了牛车上。 霍安陵笑得嘴角差点都咧到耳根子了。 一旁村子里的人,不管是真心的还是礼貌性的,大家脸上都挂着笑容,为这对新人开心。 尤其是那些半大不小的或者毛头小子们,眼巴巴的看着今天看起来特别漂亮的阿拾和特别英俊的霍安陵,都偷偷地想——看来男女什么的都不是问题嘛,瞧瞧霍大哥和阿拾他们看起来不就是很般配吗? 大概是火药并没有被发明的原因,所以也没有什么鞭炮开路——不过霍安陵觉得,村子里的人……尤其是那些没成亲的,挤到前面想要看阿拾(霍安陵没想过自己也是那些想要嫁人的小子们的观察对象)的小子们起哄的声音已经足够大了。 不过看到阿拾偎依着自己,有些害羞,更多是兴奋得脸蛋红扑扑的样子,霍安陵觉得自己还是大方一回好了——反正这么好看的阿拾是自己的,今天就便宜你们让你们看一看好了……哼。 所以忠犬什么的,除了绝对的忠诚外,还是随身附送醋桶属性的╮(╯▽╰)╭。 21.囍事 霍安陵虽然以前没看过村子里的人成亲的时候是什么样子的,但是他好歹也是看过十几年的电视,按照古装剧里演的那样,想必也是八、九不离十的。 就连平时性子有些跳脱的阿拾都规规矩矩的——因为纪夫子说过,如果他搞砸了的话,那么阿陵就会被别人笑话的。他可不愿意阿陵被别人笑话。 一拜天地。 二拜高堂。 因为霍安陵在这儿是没有任何亲人的,所以这“高堂”自然是由须发皆白的村长代职了。 本来霍安陵当时想着自己帮助最大的是纪夫子,而且他早就将纪夫子当做自己兄长一般了,可是当他提出这个建议的时候,纪夫子却是连连摆手拒绝了,这让霍安陵有些尴尬的摸了摸鼻子,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提议犯了古人的忌讳。 不过他哪里知道,纪夫子根本就没想过忌讳问题,他想的是自己要是让阿拾当做“高堂”给拜了,估计得折寿的——而村长就不同了。虽然村长的身份比不上,但好歹年纪就已经加分了。 到最后夫夫对拜之后,霍安陵和阿拾并没有如他所愿地进入洞房——因为男子之间和男女之间的成婚不一样,两个新人都是要在宴席间向宾客敬酒的。 霍安陵自然是不愿意让阿拾沾酒的。 以前阿拾的酒量如何他不知道,但是看阿拾现在的性子,也不过是个十几岁的少年郎的心性,若是真的喝醉了,到时候受苦的还是自己。 当然,霍安陵担心的绝对不是阿拾喝醉了耍酒疯什么的。他只是想着,难得今天是他和阿拾的好日子,如果阿拾到时候醉得迷迷糊糊的,那么自己就不好下手了。 再则来说,就算到时候他和阿拾两个人酿酿酱酱的时候,如果阿拾不是很清醒,那么这个新婚之夜就不是很完美了。 说到底,还是霍安陵内心那点儿色狼小因子和完美主义小因子在作祟。 只不过,虽然霍安陵想着不能让阿拾喝醉了,甚至还代替阿拾喝了好多酒,可是别人看他那千杯不醉的样子,都觉得没多大意思——这席间的敬酒嘛,大家都喜欢看的是对方被灌得满脸通红说话大舌头的样子的。 而阿拾看到霍安陵一杯接一杯像是喝水一样地喝酒,又看见大家哈哈大笑的样子,鼻尖嗅到漂浮在空气中的酒香,觉得肚子里好像有条小虫子一样钻来钻去,恨不得也尝尝。 所以,根本不需要别人劝酒,阿拾就偷偷摸摸地干掉了一小杯。 而席间人多眼杂,自然是有人注意到了阿拾的动作,看阿拾长得文文静静漂漂亮亮的,喝酒的动作却这么爷们儿这么豪气,那些汉子们也高兴地挤过来,说要和“新娘子”喝几杯。 不过他们都没想到的是,阿拾居然也是很能喝得的。虽然一开始一杯酒下肚弄得阿拾脸蛋浮起了一层浅浅的红晕,但实际上后来阿拾的脸色就没变过,眼神也一直很清明。 倒是有几个“不怀好意”的来敬酒的人给喝趴下了。 酒过三巡,见席间的男人们都被喝倒了一大片,而那些女人们和小孩儿也笑嘻嘻地看着那些男人憨呼呼的醉相,霍安陵向纪夫子等几个相熟的人告了声罪,拉着自己的“妻”兴奋地进洞房去了——嗯,这些人都被喝趴下了,想必也不会有人来闹洞房了。 不得不说,霍安陵真是“用心险恶”啊。 最后,依然有七八分清醒的霍安陵和阿拾两个进了洞房——当然,为了满足霍安陵的某些不为人知的小愿望,阿拾是被霍安陵公主抱进去的。 进了门,落了锁,霍安陵并没有急不可耐地直接退到阿拾然后扒光接着这样这样又那样那样,而是转身将桌子上一个砂锅盖子揭开了。顿时,一股浓浓的甜香的鸡汤味儿传了出来,让霍安陵和阿拾的肚子都“咕咕”叫起来——没办法,在之前喝酒的时候,霍安陵和阿拾只抓紧时间吃了一块桂花糕就“上阵”了。 虽然喝了那么多的酒,但肚子实际上还是空空的——不过好在人生就这么一回,要不然这伤肝又伤胃的谁也受不住。 鸡汤是用仔鸡、乳鸽、小鲫鱼加当归炖了一晚上的,所以不仅肉被炖得脱骨,汤也是极为浓白的,而且喝起来还带着当归特有的回甜味儿——对于喝了很多酒的两人来说,的确是最合适不过的了。 喂了大爷似的阿拾吃了肉喝了汤,霍安陵也将剩下的东西一口气吃光,才心满意足地呼出一口气,看着靠在自己腿上已经开始有些晕晕乎乎的阿拾——俗话说饱暖思银欲什么的,对阿拾来说,晚上的吃饱喝醉就等于可以睡觉了。 霍安陵可不愿意这个时候让阿拾睡着了,所以他将阿拾拉起来,两人喝了交杯酒又简单地漱了口之后,他就将阿拾往床上一抱,一扑,一剥,一压。 虽然喜服看起来繁琐,但实际上非常地好脱——大概也是考虑到新婚之夜的人性化设计?霍安陵很快将这个不着调的念头扔到了一边,然后全心全意地打量被自己压在身下的这个人。 在红色的被面上,阿拾散开的黑色头发和白色皮肤显得特别的诱人。 霍安陵已经感觉到了一股热流冲下自己的小腹了。 于是,觉得自己终于可以让自己的五指姑娘放个假的霍安陵毫不犹豫地扑了上去。 “嘎吱嘎吱……” “嘎吱嘎吱……” “嘎吱嘎吱……” 于是,霍安陵家的床摇晃到了后半夜,如果不是当初做得够结实,而后来想到要做他们结婚的喜床,霍安陵还专门加宽加固了的话,估计在经过新婚之夜之后,这张床就要结束它的使命了。 等到阿拾已经因为释放的次数太多而舒服得哭得嗓子都哑了,最后只能陷入睡眠之后,霍安陵才将自己又一波液体打入阿拾体内,然后意犹未尽地带着阿拾去一旁早就准备好了,但是不那么温热了(毕竟空虚寂寞冷的浴桶等待的时间太长了)的浴桶里清洗干净。 浴桶里,霍安陵忍住自己在水里想要再要一次阿拾的念头,将浑身都是吻痕的阿拾洗白白并且擦干,并小心翼翼地将人抱回床上——还好房间里有火盆烧着,要不然这种天气一来一回的就容易感冒了。 等给阿拾盖好被子,霍安陵才将自己身上随意洗了一下,背后红通通的抓痕也没管,就这么赤条条地钻进被窝里去了。 虽然霍安陵身上没有在被窝里窝着暖和,但已经习惯了霍安陵存在的阿拾在睡梦中也努力地将自己软趴趴的身子挪动着往霍安陵的怀里钻去。 而霍安陵看着阿拾如此可爱的小动作,更是忍不住在对方已经被吻得红肿的唇上亲了亲,然后才笑着闭眼用被子将两人盖好睡去。 第二天难得是个大晴天,不过因为昨晚上的激烈运动,即使是平时鸡鸣起身的霍安陵也是等到阳光从木栏的窗户照射到床上的时候才睁开眼睛的。 看见外面早已经大亮的天色,霍安陵下意识地将阿拾往自己的怀里带一带,以免被阳光晒醒了。 不过这么一动作,倒是感受到了和平时的布料不一样的感觉——这种滑溜溜的,温热热的,比丝绸还舒服的…… 然后,关于昨晚上的记忆就渐渐地在霍安陵的大脑回放。 话说,阿拾昨晚上可真是美得惊人啊,而且还很美味…… 大概是霍安陵的这种因为太过得瑟而笑出声的动作让靠在他胸膛睡的阿拾有点儿醒了:“唔……阿陵……” 因为并没有完全醒过来,所以困兮兮的阿拾只是下意识地软声叫着霍安陵。但是因为昨晚上有些喊哑的声音,反而让霍安陵身体一僵——完蛋,听到阿拾的声音又想做了怎么办? 22.宾天 这个冬季,成为了霍安陵心中最美好也最幸福的记忆。 但是,在某些人的眼中却并不是如此。 景国鸿煊殿。 入冬之后,太子就很少出去了——大多数人以为他身体没有恢复,而且他早就不是受宠的那个,所以对他的作为并没有关注,反而有希望他如此沉寂下去的意思。 坐在书房里,太子铺平了一张纸,然后将一些隐秘的事情写下来,准备交给自己暗中培养的人去办好。还没有写完,就被外面三长一短的敲门声给打断了。 面无表情但是动作迅速地将东西收好,太子见低头进来的小桂子,沉声道:“什么事?” 小桂子急急说道:“太子殿下,宫里面来人了。” 宫里面来人了? 太子想起自己去过几次但是连他那个父皇也只是远远地见过两三次的情形,不明白为什么会突然有宫里的人过来。 不过这鸿煊殿本来就是皇宫里的一块地,倒也…… 不再多想,太子抬步走了出去。 本来太子以为是普通的宫人,但是却不想见到的时候,居然是父皇的贴身总管:“太子殿下。” “免礼,玄公公。不知父皇有何吩咐?”太子可不认为有什么普通小事就可以让自己的父皇让玄公公来传口谕。 虽然有些奇怪这个太子为何和记忆中的有些不太相同,但是事到如今,也不是思考这些的时候了。 玄公公压低了声音,快速地说道:“太子殿下,皇后娘娘她,她怕是不行了……” 初初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太子并没有任何反应——过长的时间让他早就遗忘了这件事。 但是这么一提起来,他那些尘封的记忆倒是浮现出了母后对自己的好来……虽然…… 所以,他只是将表情略略转换,露出适当的焦急和无措:“母后她怎么了?” 跟着玄公公到了凤藻宫,太子就看到了那个自己称之为父皇的男人在外面坐着,还有自己那几个弟弟也站在一边,神色或忧伤或焦急。 太子现在并没有心思去关心自己的那些兄弟,只是走到他那个父皇面前。意料之中的,见自己过来,他什么也没说,只是挥了挥手,便不再理会自己。 若是以前,自己定是会为这样的忽视而伤心。 太子敛下眸子,规规矩矩地行了个礼,然后匆匆走进了皇后起卧的暖阁——怕是从这个时候开始,或者更早的时候,自己这个父皇就在做那种打算了吧? 随着宫女撩开了珠帘,一股即使熏香也掩盖不了的药味儿扑来。皇后双眼微闭地躺在床上,似乎是听见了响动,那双眼睛微微睁开,带着亮光。 转过头来,见到是太子,那双因为生病而黯淡不少的眸子中闪过一丝失落,然后轻柔说道:“是霁儿啊?快过来让母后看看。” 太子听见对方叫自己“霁儿”,那双眸子也亮了起来,快步走到皇后的床榻前坐下,然后握住她的手,声音中难掩焦急和担忧:“母后您怎么了?” 但实际上,他在握着皇后的手的时候,便想起了皇后的死因——当然,那也是他后来以灵魂飘荡的时候才听到的秘辛。后来,他不再是灵魂了,因为生活所迫便将这些藏在记忆深处任其落尘了。 只不过,他没想到的是,他居然又成为了景国太子……啊,或许也可以称之为景国“为国捐躯”的前太子。 等他结束这点儿发愣的时候,太子——赵霁——看着皇后越发虚弱的样子,只道:“母后,您会没事的。您说过,您还要看着孤的儿子出生呢。” 当时,他是这么说的吧? 听到太子的话,皇后的眼中闪过一丝愧疚,她抬起头,用因为病弱而显得越发苍白手指在对方的脸上轻抚:“对不起,霁儿,母后……怕是撑不到那个时候了。你以后,要好好的听你父皇的话,也要……照顾一下弟弟们。” “真的,已经不行了吗?” “抱歉,霁儿……” 垂下眼,太子不让对方读到自己眼中的漠然:“就算是为了二弟也不行吗?” 听到太子的话,原本还一脸平和安宁,仿佛心愿已了皇后猛地睁大了眼睛,有些不敢置信地看着低着头的太子。等一阵难堪的沉默过去,还是体力不支的皇后先开口了:“霁儿你……这么说是什么意思?我当然担心你们这些孩子了……” “母后担心孤吗?”太子的声音听不出喜怒。在看到皇后越发苍白的面容的时候,他还是缓和了口气——虽然这个女人早就在自己的记忆中淡去了,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她曾经给过自己母亲般的关怀。 纵使自己对她有什么怨怼,在这个时候,也应该散去了吧。自己不是早就想好,不再和这些人或事牵扯,也不再被人左右了么? “孤,已经知道了,”握紧皇后冰凉的手,太子抬起眼来,目光中淡然了许多,“所以,您安心的去吧……孤不会成为拦路石。二弟,会成为景国的皇的。” 因为,现在他的目标,根本就不是这个。 霍安陵和阿拾成亲后的第三天,第一场大雪就纷纷扬扬下来了。虽然这里没有度蜜月之说,但是霍安陵却和阿拾每天都过得甜甜蜜蜜的。 尤其是阿拾,他觉得自己和霍安陵成亲之后,霍安陵更宠自己了。虽然,虽然晚上要做那种一开始有点痛痛的事,可是每次霍安陵都很温柔,弄到最后阿拾也很享受,所以对于阿拾来说,这么点儿小别扭也没有了。 至于霍安陵,他是人逢喜事精神爽。用纪夫子的话来说,就是“得瑟得尾巴都翘起来了”。 入冬之后,村子里的活动就少了。 就是平时觉得被霍安陵好吃好喝伺候着的阿拾都觉得有点儿无聊了——唔,他其实是觉得自己好像最近有点变胖了,怕霍安陵不喜欢胖胖的他。 所以,在屋子里窝了几天(准确的说是因为腰腿酸软爬不起来的缘故)的阿拾就准备去院子里活动活动筋骨了。 出了屋子,难得的有太阳。不过冬日的阳光虽然依旧温暖,空气却依然透着凉气。 穿着厚厚棉衣的阿拾下意识地抖了抖,然后掩嘴打了哈欠,伸了个懒腰。 清醒了的阿拾弯了弯嘴角,冲即使在冬天也活力四射的三毛打了个招呼,然后回到屋里搬了藤椅,坐在上面。 一切准备完毕之后,他就优哉游哉地沐浴在初升的太阳下,脑袋一点一点的——没办法,冬日的阳光实在是太暖和了,他刚刚的那点儿精神劲在他做了这么多(?)的运动下早就变成了懒懒的睡意。 霍安陵并不知道阿拾现在换了个地方打盹儿,他正在和纪夫子商量今年过年的事情——去年因为霍安陵居无定所的,过年都是纪夫子照顾的。 今年他不仅有了屋子住,而且还成了亲,有了家,所以他就希望今年过年纪夫子能和他们一起——他看得出来,纪夫子和阿拾似乎很是投缘,既然如此,反正纪夫子一个人,大家一起热闹不是更好吗? 面对霍安陵的邀请,纪夫子当然答应了——虽然他早就发过誓不在打扰那个人的生活,可是现在阿拾只是阿拾,也相当于和那个人没有关系的。 送走了霍安陵,纪夫子才从袖口拿出一封密信,快速地取出来看了,然后面无表情地点燃了它,看着那封信一点点地燃烧成灰烬,他才有些恍然地喃喃自语:“……皇后,宾天了啊……” 23.赶集 景国皇后的死并没有影响到霍安陵这些小老百姓的生活,他和阿拾依然是该吃吃该喝喝。 天气越来越冷了,但是下雪的次数却变少了。 偶尔天晴的时候,霍安陵还会带着阿拾去田间地里走一走——虽然光秃秃的没有什么好看的,不过这个时候自然不是欣赏田里的杂草或黑乎乎的泥土的。 只是霍安陵担心阿拾整天待在家里不运动,虽然少了冻坏的可能,但是也可能因为缺少运动而变得体质虚弱,所以才隔三差五地拉着他出来溜溜达达走上一圈——要知道,抵抗力什么的也是很重要的。 阿拾一开始自然是不太愿意的,甚至往霍安陵身上撒娇,又亲又摸的,只希望霍安陵放弃这个念头。 不过后来在看过一次霍安陵洗冷水澡,而且洗完还精神奕奕的情况之后,不知触动了他哪根神经,便对这种溜达的方式不排斥了。 只不过阿拾喜欢带着三毛一起运动,虽然到最后通常会变成一人一狗互相追逐。 不过,阿拾虽然在霍安陵的坚持下,隔三差五的会去村子里或者地里与三毛“亲近大自然”,但实际上在平常的日子下他还是宁愿窝在家里不动的。 因为天气冷的缘故,阿拾被霍安陵养得越来越懒了——具体表现就是早上基本上赖在床上不起来。而霍安陵又担心阿拾不吃早饭对身体不好,所以这个时候他都是将阿拾喂了然后再让他睡下的。 偶然一次撞见了阿拾被霍安陵这么“服侍”的纪夫子的嘴角都抽抽了:“你这是养小猪呢?” 纪夫子觉得阿拾就是在以前都没有过的这么舒适惬意。 中午起来之后,阿拾就会去火盆里用火钳拨一拨,通常就会有圆滚滚的土豆或者红薯露出来。被烤的热呼呼的土豆和红薯撕去外面沾了灰的皮,就会露出里面又软又香,看起来粉嘟嘟很是晶莹沙亮的“肉”。 如果阿拾要求了的话,霍安陵还会事先埋一个鸡蛋进去。等到被煨熟了之后,剥去有些焦香脆弱,一捻就成粉的蛋壳后,就会露出微微酱黄的,弹性十足的蛋白来。 坐在火盆边,一边烤火一边吃零食,是阿拾最爱的活动没有之一了。 日子就在霍安陵变着法儿地养阿拾的日子里过去——不得不说,冬季真是很养人的季节,短短的一个多月,阿拾就胖了一圈……这绝对没有穿的很多的原因。 这天,一向起来得很晚的阿拾却早早儿的就睁开了眼睛。 外面的天色还有些蒙蒙亮,所以阿拾也没有摇醒霍安陵,而是静静地躺在他的怀里,感受着自己靠着的宽阔胸膛微微起伏,不一会儿,阿拾又睡着了。 等霍安陵有些不安地醒过来的时候,就看见一颗脑袋压在自己的左胸上——怪不得他明明睡得好好的却突然做恶梦,感觉自己又回到那种时候了呢。 有点儿好笑地看着阿拾的发旋儿,小心翼翼地将阿拾挪开,霍安陵却突然感觉自己胸口有些凉凉的,这个时候,他才哭笑不得地发现自己的亵衣都因为阿拾不正确的睡姿而流出来的口水给浸湿了,尤其是左胸的那颗“豆子”,更是被阿拾的口水给泡的亮晶晶的…… 不过,这种情形出现在自己的身上就不太好了,如果可以的话,他可更希望去把阿拾的两颗软软的粉红色小豆子给吸得亮晶晶的…… 呃,自己怎么越来越色了——霍安陵轻笑了一声,然后叫醒阿拾,然后下床去换衣服。 等到他换了亵衣回来的时候,阿拾已经穿戴整齐了,两只黑色的眼睛亮亮的,一眨不眨地看着自己:“快点快点,不然就晚了。”哎呀,早知道会再睡着的话,当初就该把阿陵叫醒的。 “别急,那些年货又不会自己长脚跑了的。”霍安陵走上前去又仔细检查了一下阿拾的衣服厚度,然后才满意地带他出去洗漱。 吃过简单的早饭,霍安陵锁上门,再吩咐三毛好好守着家,便牵着阿拾的手往村口走去。 村口已经有好些人在等了。 见霍安陵他们过来,而且还是霍安陵牵着阿拾的手,都忍不住打趣:“霍兄弟,你可真宝贝阿拾,就这会儿都舍不得放手啊?” “有阿拾这么漂亮的‘媳妇’,自然要好好的宠着了嘛。” 跟着去的妇人和汉子年纪都比霍安陵大,基本上都要叫一声“大哥”“大姐”的,所以在面对他们你一言我一句的调侃,霍安陵也只是装傻地笑笑。 至于阿拾? 他听见别人夸霍安陵对自己好,可是得意着呢。 众人再等了一会儿,才看到纪夫子走过来:“抱歉抱歉,因为临时有事所以耽搁了。” “没事没事,也没多久。” “是呀是呀,纪夫子的事情要紧些。” “反正我们今天是为了热闹,也不急。” 霍安陵带着阿拾在一边,阿拾原本就在满心好奇地询问过年要买的东西,见纪夫子过来了,只是简单地打了个招呼,就又缠着霍安陵去了。 倒是纪夫子被那些男人女人们缠着,七嘴八舌地打听自家娃仔在学堂的表现。 因为要准备过年的缘故,几天前村里的学堂就放假了。可是村民们看到自己的娃仔回来,也不知道他学了些什么——毕竟“之乎者也”什么东西的,对他们这些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人来说的确是比天书还难。 但又由于大家对纪夫子的尊敬的心态,大家也不敢冒冒然去敲响纪夫子家的门,然后问“纪夫子我家XX在学堂表现怎么样”云云。 正是因为平时纪夫子很少出门,而村民们也不敢去敲纪夫子家的大门,所以正好遇到纪夫子和他们一起搭伙赶集,又怎能不抓住这个机会呢? 霍安陵看纪夫子被一群人围在中间,一个个地说他那些学堂的表现,不由得偷笑了一下——这让他想起了小时候家长会之后,班主任还要被家长拉着再三询问自己孩子表现的情形。 暗暗摇了摇头,霍安陵继续带着笑容给阿拾讲春节会有的舞龙舞狮之类的活动。 到了龙女镇,大家就三三两两的分开了。为了免得纪夫子来责怪自己“见死不救”,霍安陵早早的就拉着阿拾的手去溜走了。 在古代并不像现代社会那样交通发达,正是因为交通的不方便,再加上物资的缺乏,为了一年一度的春节欢乐,家家户户在节前十天天左右准备年货。 而因为村子里只有两头牛——其中一头就是霍安陵迎娶阿拾的时候的大黄牛——可以运货,所以村子里购置年货都是分为几个批次的。 一般的年货包括鸡鸭鱼肉、茶酒油酱,还有各种炒货、糖饵果品等等。 有些东西就算贵的了点儿,但也要买一点意思意思——过年嘛,图的就算一种圆满,充足。 因为霍安陵和阿拾在这里都没有亲眷,所以并不需要准备一些过年时走亲访友时赠送的礼品,只是买了一些相熟之人年后串门要买的礼物外,霍安陵就带着阿拾去了成衣铺。 虽然说只有小孩子才需要要添置新衣新帽,但既然手里有余钱,霍安陵自然愿意让阿拾时时刻刻都穿的漂漂亮亮的。 成衣铺里的人很多——大概大家都是来添置新衣的。霍安陵在外面观望了一会儿,觉得自己挤不过这些大妈大婶们,于是摸摸鼻子有些尴尬地拉着阿拾先去其他地方买年货。 阿拾却被这些热闹的场面吸引了,撒着娇要去不远处一个卖艺的地方看看,霍安陵拗不过他,只好答应了。 24.跟踪 因为再加上纪夫子也只有三个人,所以霍安陵并不打算做什么很丰盛的年夜饭——主要还是怕吃不完。虽然说剩饭剩菜什么的热热就好,但是新年就吃剩饭菜的话,寓意总是不太妥当的。 所以,霍安陵就准备到时候弄火锅。 反正在年货里什么冻鱼、水磨年糕、冷笋、玉兰片之类的都有。 “阿陵,阿陵,他们好厉害啊!”阿拾的声音拉回了霍安陵的神游。一看,阿拾正在使劲地拍掌,两只眼睛亮亮的。 不就是胸口碎大石嘛!受力均衡什么的太简单了——当初他胸口进了一颗子弹还没事呢! 霍安陵有些不爽的看着那个露出上半身鼓胀肌肉的卖艺人——哼,看起来壮实可不一定代表力量很强。 说到底,霍安陵死不承认自己是因为阿拾曾经紧紧盯着对方而吃醋了。 “好了好了,我们去买年货吧。”霍安陵给了几个铜板在前来收钱的小姑娘的碗里,小姑娘抬头一笑:“谢谢这位大哥。” 刚刚还一脸兴奋想要继续留着看的阿拾一见,立马垮了脸,双手抱着霍安陵的胳膊:“阿陵你不是说要买东西嘛?快走快走,我们快走。” 哼,阿陵是我的! 霍安陵并不知道阿拾居然也为自己小小的吃醋了,所以在看到阿拾乖乖听自己的话,很是满意地带着阿拾离开了。 干净利落转身的两人,因此就没有注意到,在看到他们离开的背影时,那几个卖艺人互相交换的眼神。 虽然说是购置年货,但阿拾的注意力实在是太容易被转移了。所以一路下来,他时不时地就停下来看那些买五彩斑斓的鸡毛毽子、春联、吹糖人儿、太平鼓、糖画、响葫芦、泥人儿等等的小摊铺。 好在霍安陵本来也只是想阿拾不要注意那个上半身光着的年轻人,因此也很有闲心和时间地陪着阿拾走走停停,顺便还将阿拾抱不住的一些小玩意儿拿着。 “阿陵,我们还要买什么啊?”阿拾拿着一个小老虎模样的吹糖人,舔啊舔,等到将小老虎的耳朵都舔没了,然后“啊呜”一口咬下去,嚼嚼嚼。 “我们等会儿去……”霍安陵还没有说完,就看见不远处纪夫子在和一些人说些什么——如果他没有看错的话,和纪夫子说话的那几个人的行为举止……怎么说呢,像是专门训练过的一般。 这么看来,似乎纪夫子并不是一个普通的教书先生? “阿陵你在看什么?”阿拾见霍安陵不理他,有些不乐意地拉拉霍安陵的衣袖。 “没什么……”霍安陵再望了一眼,那边已经没有纪夫子和那几个人的身影了,便笑着对阿拾说,“我是说已经到中午了,阿拾的肚子饿了没有啊?” “唔……”吃了一根冰糖葫芦,一个糖画,一个老虎吹糖的脑袋,一个油炸糕,一小包炒栗子的阿拾摸摸肚子,抬头,“我饿了。” 霍安陵见阿拾可爱的动作,压制住自己想要在这个时候就去亲吻阿拾的冲动:“那我们就去前面的酒楼吃饭。” “嗯嗯。”阿拾头如捣蒜地答应。 霍安陵虽然是普通小百姓,但是鉴于楼下只能拼桌了,所以他就要了个在二楼的个小包间。 “二位客官要吃点什么?”左肩上搭了一条毛巾的小二笑容可掬的问。 “阿拾,你喜欢什么就点什么吧。”霍安陵倒不担心阿拾乱花钱。 被赋予了“重大使命”的阿拾有些开心地坐直,然后有模有样的问:“你们这儿有什么特色菜?” 在阿拾和小二的一问一答中,霍安陵推开窗子,见不远处有几个人正在楼下左顾右盼,似乎在找什么人的样子。 那几个人,是刚才卖艺的…… “阿陵你今天在看什么啊?你是第二次不理我了!”阿拾气鼓鼓的声音拉回了霍安陵的视线,他皱着眉头,很不满地看着霍安陵——谁叫平时霍安陵几乎把所有的重心都放在阿拾身上,养成了阿拾这种享受着随时被霍安陵关心的感觉呢?所以一旦觉察到自己好像不受重视了,阿拾自然就会感觉不开心了。 “没什么……”见阿拾还是鼓着一张包子脸,霍安陵不由得笑道,“我在想要给阿拾买什么衣服,然后看那些人,觉得阿拾穿什么都好看。” 说着,霍安陵还捏了捏阿拾软弹的脸蛋,因为阿拾本来眉眼就十分的精致,所以做出这些孩子气的动作也毫无违和感,而且十分的可爱。 听见霍安陵这么说,阿拾自然是喜滋滋的——阿陵夸自己呢——但是他现在还是知道不能太得意忘形了:“嗯……那阿陵要给我买什么衣服啊?” “嗯,要喜庆点的,和我们的‘红线’配的衣服你说好不好?” 红线,其实是他们曾经成亲的那天带的头绳。 本来按照习俗,夫夫双方的红发带是需要盒子装起来小心放好的。但是霍安陵却觉得这种东西有些类似于婚戒,就是要带在自己身上才更有意义。 所以第二天他就想办法将那两条发带做成了颈饰,那两粒珍珠正好成为下面的小挂坠。 而听了霍安陵的“戴在身上更有意义而且更漂亮”的说法之后,阿拾就对这个宝贝得不得了。只有洗澡的时候才会小心翼翼地摘下来——不得不说,在床上做某些运动的时候,看着自己和霍安陵的脖子上都带着一模一样的红绳,阿拾的心里也满满的。 现在听到霍安陵这么说,阿拾也不禁有些期待,于是,对于刚才霍安陵忽视他的事情就很“大度”地不管了。 纪夫子那个时候其实是看到了霍安陵的,但是由于霍安陵转头太快,他并不知道霍安陵注意到了他。 但是为了保险起见,他还是对那几个人使了个眼色,然后分开走了。 大约半个时辰后,买了一点干果的纪夫子来到一间书肆,在小书童的引领下来到后院,那里正有之前分开的几个人恭敬地等着。 “情况怎么样?”因为没有多少时间,所以纪夫子一上来就直截了当地问。 “京城一切安好,不过丞相大人依然在暗中找寻沈王爷的下落。”其中一个人答道。 沉默了一下,纪夫子才道:“……他要你们做什么,你们就做什么。不过,不允许主动透露沈王爷在这里的消息。” “是。” “还有什么事?”看他们几个欲言又止的样子,纪夫子沉声问道。 “几个月前,自从太子殿下从昏迷中醒来之后,行事似乎……就有了一些变化。” “……怎么说?” 听完这段时间太子殿下的作为,纪夫子反而先摇了摇头:“这位殿下的行为倒像是开了窍似的,不过,陛下不会对此毫无所知吧?” “属下无能,并没有这方面的消息。” “这不是你们的错,我也从来没有要你们去监视陛下——你们还没那个能耐,我也没那个想法。对了……你们查到当初行刺沈王爷的幕后之人了吗?” “是的,到目前为止,属下可以很肯定对方并不是他国的刺客。” “所以说……其实是内贼?”纪夫子皱了眉,挥手叫几人退下,暗自思忖道,“会这么做的人……难道,是她?” 25.过年 一开始的时候霍安陵以为那些卖艺人跟踪的人是自己,可是等到他和阿拾吃晚饭,下午购置了年货,一直到他回到村子,在这期间,都没有发生任何异常的事。 难道说,因为太长时间离开了那种环境,所以自己的警觉性也不知不觉迟钝了吗? 不过,不管这么说,照现在这个势头来看,似乎那些人针对的并不是自己。既然这样的话,霍安陵也觉得不应该庸人自扰,便将这件事暂时放到一边去了。 随着新年的临近,霍安陵也要和阿拾一起准备过年了。 而一直到这个时候,霍安陵才知道原来阿拾还写得一手好字。所以春节的对联霍安陵就只买了红纸,让阿拾兴致勃勃地来写。 “纪夫子,你早知道阿拾会写字?”想到别人有可能比自己更了解阿拾,霍安陵就觉得心里有点儿不舒服。尤其是在看到阿拾写过的字之后,虽然他对这些毛笔字一向是没有多少鉴赏能力的,但是他也知道阿拾的字是十分好看的,肯定是专门练过的那种。 看着阿拾认真地在红纸上写出一个个字,霍安陵恍惚有种对方并不是阿拾的错觉。 纪夫子看了霍安陵一眼,见他虽然这么问,但依然用坚定而温和的目光看着阿拾,心下稍微满意,道:“他既然会认字,那么我就在想着他会不会写字……不过为了不打击你那缺胳膊少腿,狗爬式的字,阿拾才没有向你说吧?” 霍安陵刚到这个朝代的时候,大部分都是受纪夫子照顾的。当初学习这里的繁体字的时候可是费了霍安陵的一番功夫——不仅仅是他接受了二十几年的简体字教育(所以写出来的经常“缺胳膊少腿”),而习惯了签字笔、钢笔之类的硬笔,摸到软趴趴的毛笔的确是怎么用怎么不得劲。所以,写出那种歪歪扭扭,结构松散像是鸡爪子抓散了的字也是没办法的事。 听到纪夫子这么说,霍安陵也知道再问下去也不会得到什么结果——就算纪夫子有可能比自己更了解阿拾又怎么样?现在自己才是阿拾的伴侣,以后和他度过人生的也是自己。 写完了字,阿拾有些小兴奋又有些忐忑地看着霍安陵——因为知道霍安陵的字实在是惨不忍睹(纪夫子原话),所以阿拾一直没有对霍安陵说过自己还写得一手好字(依然是纪夫子原话)。不过就算霍安陵在写字上面有多么糟糕,他最想的,自然还是得到霍安陵的表扬。 霍安陵当然毫不犹豫地给了阿拾大大的表扬,并且在等到墨迹干了的时候迫不及待地和他一起将红底黑字的春联用米糊贴在了堂屋、厨房、猪圈这三个地方。 至于纪夫子,他表示实在是受不了这两个秀恩爱,所以自己一个人清静去了。 当然,晚上的团圆饭是要一起吃的。 阿拾现在的手艺越来越好了。 虽然比不上霍安陵做的食物种类多,但是他对学习每一种新菜都很认真,而且很有耐心。 不过,霍安陵每次看到原先阿拾柔软的指腹结出的一层薄薄的茧子,还是觉得很内疚,所以阿拾下厨的机会少之又少。 春节过年的时候是一定要有炸酥肉和炸丸子的——这在霍安陵小时候的记忆中已经成为了经典。 因为丸子是用去皮煮熟捏烂的红薯和面粉搅拌而成的,所以与用咸香的酥肉不同,味道是甜的。 既然都是炸食,所以就只用一锅油就可以了。 丸子是甜的,酥肉是咸的,所以必须要先炸红薯丸子,再炸酥肉,这样才不会串味儿。 丸子和酥肉的放置不同,因为丸子是圆圆的,可以直接从锅边咕噜噜轻轻地滚进油锅里。 阿拾爱死了这种有趣的活动,每只手都轻握着两个丸子,看着两个指头宽的红薯丸子从黑乎乎油亮亮的锅边轻快地滚下锅,然后在热油里被油冒出来的细小泡泡包围,听到发出轻微的“滋滋滋”的声音,他的脸上露出开心的笑容。 不过,阿拾也只喜欢玩炸丸子而已,毕竟炸酥肉那个是用糊糊裹着的,必须要用筷子夹着“丢”到锅里面的,一点儿也没有滚团子好玩。 于是,等霍安陵炸酥肉的时候,阿拾就用一根筷子将红薯丸子一个个地串起来,穿了六个,正好像是一串糖葫芦。然后阿拾就拿着一串丸子,嘴里咬着刚刚出锅还有些烫的咸香酥肉,屁颠儿屁颠地跑到院子里去逗三毛了。 晚上吃饭的时候,纪夫子脸上很开心的模样。在见到用大碗装着的饺子酥肉的时候,很是嫌弃地看了一眼那几乎成了一坨一坨的饺子:“……这谁干的?” 阿拾虽然有点儿不好意思,但是他听到这话却鼓起眼睛:“阿陵说我包的可好看了!”说完,就拿了一个包子不像包子,饺子不像饺子的炸饺子在嘴里咬得喷香——虽然包的不好看,但是还是很好吃的嘛! 阿拾完全忘记了馅儿其实是霍安陵一手操办的。 “也只有他才会认为你包的好看。”纪夫子虽然这么说着,但心里还有些吃惊的——毕竟十指不沾阳春水的阿拾现在居然还进厨房……看到现在这种情况,纪夫子越来越觉得说不定阿拾真的这样下去的话,就可以和霍安陵和和美美的过一辈子。 不过,说不定自己和霍安陵还是这个世界上唯二吃到阿拾做的食物的人——想到这里,纪夫子突然觉得有些得瑟。 晚餐是火锅,纪夫子看着霍安陵烫卷了鱼肉,然后小心的去了刺,沾上酱料喂到阿拾嘴里。而阿拾也很“上道”,将自己不太喜欢吃的大肥肉和蔬菜放到霍安陵碗里…… 形单影只的纪夫子恶狠狠地咬着玉兰片,各种腹诽——在单身汉面前秀恩爱什么的统统该拖出去人道毁灭! 想到自己曾经也是这么对待那个人的,纪夫子因为春节而带起来的一些喜悦就消失了——自己也离开了这么多年了,那个人,怕是早就忘了自己吧…… 又或许,早就有另一个人照顾他了…… 对于皇室成员,过年是不会有自由的。 尤其是在大年三十,所有的皇子后妃都要随着皇帝在大殿中与百官同宴,以示皇帝的恩泽。 按时间来说,这只是一次普通的年宴,但对现在的太子来说,却仿佛已经相隔了好多年——久到换好礼服静默了许久,才看向一旁的小桂子:“太子妃准备好了吗?” 小桂子还没有回答,就听到了门外传进来的太子妃已经准备好了在花厅等待的传话。 将代表身份的玉佩挂上,太子赵霁缓步走出。 花厅中,一名穿着一袭正装,长相明艳的女子正笑意盈盈地同身边的丫鬟说着什么,脸上有一个小小的梨涡。见到赵霁走出,女子连忙站起来,低身施礼:“明柔参见殿下。” “明柔。”赵霁走过去拉着她的手,带着她坐上宫中特地派来的轿子。 等到放下轿帘,赵霁才放开对方的手,脸上依然是面无表情的模样。 见到赵霁的样子,太子妃掩唇一笑:“今儿个可是好日子,您这样不担心被陛下发现什么吗?” “无妨。”毕竟他本来就是颗弃子,然后某一天突然被发现这颗弃子居然还没有死掉,那么就算是再没有利用价值,那个男人也不会将自己放置在一旁不理的。 与其说到时候遮遮掩掩的麻烦,倒不如按照自己的意愿活下去。曾经的赵霁被那个男人虚假的宠爱给养成“憨直冲动”的性子,后来又有什么事都不重要,活下去才是唯一目的的经历,倒养成了他“直白的坏习惯”。 要知道,刚醒过来那段时间的遮遮掩掩比他战斗了好几天还要疲累。 “是么……那么,明柔就放心了。毕竟,明柔永远都是您的人嘛。”太子妃垂眼,嘴角弯起一个甜美的弧度。 26.温馨 对于现在的阿拾来说,守岁是一件非常辛苦的事情。 他的头一点一点的,最后实在撑不住了,靠在霍安陵的肩膀上睡着了。 霍安陵见阿拾睡着了,也不去吵醒他,只是拿起放在一旁的棉衣,然后给他盖上——阿拾怎么说也要午夜之后才上床睡觉,所以现在霍安陵只能将保证阿拾现在睡着了不着凉。 有时候小孩子对于“守岁”这种事情总是有着超乎寻常的坚持的。 趁着这个时候,他也好做做关于新的一年的规划。纪夫子说,从现在的局势来看,大概很快景国就要开始征兵——到时候,自己该怎么做呢? 缓缓地喝下最后一口酒,太子转头看向坐在自己身边的太子妃:“你还好吧?” 太子妃笑了笑,然后轻声道:“多谢殿下关心,请您放心,我不会给您丢脸的,而且夜晚对于我来说才是最安逸的环境。”说完,她还颇为俏皮地眨了眨眼睛。 见到对方还有心情这么做,太子沉默地转头,然后继续面无表情地欣赏大殿中央的舞蹈——虽然他是太子,但是自从一年前他身染重病之后,就渐渐地让别人知道失了势。所以即使在今天这种场合,放在他的身上的目光也不会太多。 毕竟,自己的那些弟弟这个时候可是想方设法抓紧那个帝王的注意力的,又有谁去关注自己这个迟早要被废去的太子呢? 想想自己以前仗着父皇对自己的毫无顾忌的宠溺而做的那些事情,太子抿直的嘴唇弯起一个细不可查的弧度——真是太特么的愚蠢了。 见太子转头去欣赏舞姬的舞蹈,太子妃也笑笑准备将注意力放回去,却突然感觉到了两道锐利的视线定在自己的身上,让她下意识的往太子身边靠了靠。 “怎么了?”感受到人体的温度,太子目不斜视地轻声问道。 “……”更加让自己难受的压迫感让太子妃藏在宽大袖子中的纤细手指紧紧捏成拳头,“没什么。” 一边说着,太子妃一边不着痕迹地坐直,远离太子的身边。 等到她和太子之间的距离似乎可以再坐下一个人的时候,在她身上的压迫感才像是叶尖的水滴落到炽热的火上一样,突然消失了。 太子妃脸上依然挂着温婉端庄的笑容,眼角的余光却在不远处的皇帝和皇子他们那里坐着的位置飞快地掠了一下——刚才,到底会是谁? 而且……为什么会是两道呢? 等快要到午夜,霍安陵还没有想出一个好的未来规划来,但是看着时间,连忙将阿拾推醒了。虽然他很想让阿拾就这么睡了,可是没有洗漱,睡着也不舒服。 迷迷糊糊的阿拾还有些起床气,脑袋埋在霍安陵的怀里死活也不起来。霍安陵低头在阿拾的唇上亲了亲,然后很是亲昵地捏了捏阿拾的脸颊:“起来洗洗再睡,嗯?” 迷迷瞪瞪的阿拾就像是小娃娃一样,任由霍安陵给他刷牙。霍安陵以为阿拾洗干净了就会直接睡下去,却没想到洗了脸之后,刚才还好像困得不行的阿拾一下子睁大了眼睛,很是精神。 “不许吃了,刚刚才刷了牙,而且马上就要睡觉了。”霍安陵打掉了阿拾想要去拿卤豆干的爪子。 阿拾有些不太情愿地嘟了嘟嘴:“可是我不想睡了。” 算到现在,阿拾差不多睡了三四个小时,他现在是精神奕奕。 霍安陵倒了一大盆水,将阿拾的脚洗了之后就让他将脚放在盆子里烫着,然后自己也脱了袜子,坐在床沿边将脚放了进去——冬天的时候,总是要将一双脚烫的红彤彤,睡在床上的时候才会暖暖和和的:“那等会洗了脚我给你讲故事。” 不过大概是因为阿拾的皮肤要比霍安陵的薄多了,所以这个时候的水温对他来说还有些烫,所以有些受不了似的想要将脚抽出来,可是只要他将脚抽出来了,怕是要等到水都冷透了才愿意放回去的。 霍安陵在这一个多月来早就习惯了阿拾每天晚上泡脚的时候要来这么一出,于是麦色的大脚“噗”的一下子压住了阿拾的双脚:“好好泡,不然等会儿又会冷的。” 阿拾的体质似乎是偏寒,每天晚上都要整个儿地圈在霍安陵怀里,然后将冰凉凉的脚丫子放在霍安陵的双腿中间夹着,才能安安稳稳的睡着。 “唔,不要,很烫啊!”阿拾奋力(?)挣扎,然后趁着霍安陵一时不察,带着一串水花和湿漉漉的脚,像只小土拔鼠一样滚到床上了。 “阿拾你脚上还有水呢!”霍安陵只得匆匆忙忙擦了脚,然后也翻身上床,将某个已经开始在床上打滚的小动物一把抓住。 “啊哈哈哈哈,好痒好痒好痒啊哈哈哈哈……”阿拾被霍安陵抓住了脚,脚板心的痒痒肉在霍安陵的调戏下让他整个人都抖个不停,“我错了,我错了阿陵!” 阿拾的眼泪都快笑出来了。 霍安陵看着从床边到被子上的那一串带出来的水印子,有些哭笑不得——床上湿漉漉的,估计还得等一段时间才能睡吧? 阿拾此时也缓过气儿来了,看到自己的脚丫子在床上留下来的水,有些不好意思地靠近霍安陵:“阿陵,我错了……” 不得不说,被霍安陵样子,阿拾别的没什么进步,对着霍安陵撒娇卖萌倒是“功力大增”。 “道歉有用的话要捕快干嘛?”霍安陵虽然这么说,但语气却柔和了不少。不过看着阿拾那一张无辜的脸,霍安陵还是地带着点儿惩戒意味儿地在他的屁股上拍了一下……唔,手感不错,再捏捏。 “阿陵……”见霍安陵的语气松动,阿拾也忙不迭撒娇,在霍安陵的怀里蹭了两蹭,“我错了,我以后再也不敢了……要不是水太烫了,我也不会这么做的么……好么好么,不要生气啦……” 阿拾虽然语气软软糯糯的,但是脸上的笑容却是得意万分的——他知道阿陵是绝对不会生自己的气的! 因为阿拾将头埋在霍安陵的脖颈处,霍安陵自然看不到这个小坏蛋的表情,不过阿拾那带着点儿小奶音的撒娇声音却让霍安陵那为数不多的怒火在顷刻之间转变为了另一种熊熊火焰。 送上门的美食,而且还本来就是自己的美食,又哪里有不吃的道理呢? 而且,自己本来就对这个小坏蛋发不了火——这不是早就明白的么? 霍安陵又气又笑,抬着阿拾的下巴,对着阿拾还来不及收回来的,噙着得意洋洋的笑的嘴唇狠狠地吻了上去。 猝不及防的阿拾有些呆怔怔的,但是因为被霍安陵吻过太多次,所以他很快就反应了过来——不过这个时候霍安陵的舌头已经伸了进来。 虽然和霍安陵的亲吻十分的美妙,不仅让人感觉甜滋滋轻飘飘仿佛要飞上天似的,而且让阿拾有种被重视的暖融融的感觉,但实际上阿拾对霍安陵的深吻还是很害怕的——因为霍安陵的深吻的时间实在是太长了,阿拾每次都觉得霍安陵不是在亲吻自己,而且在抢夺自己的呼吸。 可是偏偏,每每在深吻结束后那种迫不及待地呼吸空气来填充胸口空白的窒息感却让阿拾上瘾。 “嗯……唔……”阿拾再一次被深吻住的时候,只能在霍安陵的身下轻轻蠕动着,鼻间哼出柔媚的呻吟。 霍安陵退出自己的“领地”,借着一灯烛火看着阿拾迷迷蒙蒙的双眼,带着有点儿恶劣的笑意往那双此时蒙上了水雾的双眼吻了上去。 两人一边亲吻着,一边迫不及待地将对方的衣物脱去,很快,没有了衣物的阻挡,肌肤亲密接触的两人很容易地就感受到了彼此双腿之间的热情。 不需要多说什么,霍安陵抬头将床头灯笼里的烛火一口气吹灭,在黑暗中,顺着阿拾热情的邀请,缓缓地压了上去。 27.温情 大概是因为半夜了还进行了好几次激烈的和谐运动,所以第二天早上霍安陵醒过来的时候,太阳都升得老高了。 看到阿拾还印着暧昧红痕的脖颈和还有些濡湿的睫毛,霍安陵倒是很餍足地笑了笑,在阿拾额头上亲了亲,轻手轻脚的下了床,然后又给阿拾掖好被子。 洗漱完毕,被冷水一激,霍安陵也清醒了过来。从米缸舀了米,淘洗了倒进锅里,然后开始生火。 因为阿拾早上有点儿起床气,而且被霍安陵养着养着,嘴就有点儿养刁了。基本上不是霍安陵做的东西,他总能挑出点儿毛病——直接受害人就是纪夫子,弄得纪夫子对他的厨艺都差点没信心了。 就是对霍安陵,如果前一天晚上被他折腾狠了,第二天阿拾也会挑嘴的,如果没见到喜欢的,就不肯吃。 哼哼,谁叫霍安陵把他“吃得精光”,阿拾自然也要“犒劳”自己一下的。 没办法,每次被吃之后第二天早上,阿拾只能喝汤或者喝粥——基本上天天早上都要喝粥的的阿拾已经对粥有种特殊情结了。粥要不是熬得米粒都融烂粘稠的不爱喝,要是连着两天是同样的粥他也绝对不喝。 为了阿拾的口味,霍安陵可是下了不少功夫去研究,基本上什么口味的都尝试过——这粥看起来容易做,可越是容易的越是讲究功夫。 煮的不够火候,米和汤就会分离;煮的太久了,粥就会变成糊糊没有嚼劲。 后来在霍安陵做了普通的粥类之后,为了更好地调理阿拾的身体,迎合阿拾的口味,他还跟着纪夫子学了一些药理,天天给阿拾做药粥吃。 虽然很麻烦,但将阿拾宠得没边的霍安陵甘之如饴。甚至这人还很是享受阿拾对他闹脾气的样子——只要不涉及阿拾的安全问题,霍安陵由着他折腾。 将煮好的红枣羊骨糯米粥盛出来放到温热,霍安陵便端着粥和一小碟咸菜丝和切好的几小片腊肉进了卧室——某人还在呼呼大睡。 虽然霍安陵对很多事情上都是有着阿拾自己来,什么都听他的,但是到该吃饭的时候,霍安陵就一反常态,一定要把阿拾吃饱早饭。要是阿拾不吃,霍安陵就会软磨硬泡威逼利诱轮番上阵,直到阿拾吃下为止。 冬日的阳光并不刺眼,此时透过窗扉柔柔地洒在阿拾的脸上。霍安陵看着阿拾的目光柔和得快要滴出水来,他的心从来没有这么满过——去年的春节他还在异世界和这二十几年一样一个人,今年他就已经有了一个想要爱着宠着的人,今后还要和他一辈子走下去。 想到这个,霍安陵将米粥放到一旁的小桌子上,然后上床把人半楼进怀里。看着阿拾哼唧了一下,随即果断地将脸埋进自己胸口继续呼呼大睡的模样,霍安陵又好笑又怜惜地在阿拾的脸蛋上亲了一下——昨天晚上自己的确是累着他了。 霍安陵以前从来没有发现过自己对一个人会这么渴望,不仅是精神和感情,还有身体的。按理说,阿拾就算长得好看,但是身量也只比自己小一点点。而且阿拾身姿挺拔,容貌精致却不失男儿的阳刚之气,绝对是那种男女都可以吸引的类型。 他原本应该对这一类型的并不感冒的,毕竟他曾经呆过的地方,和阿拾相似的人也没有,不过他们之间都只有哥们义气兄弟情义,是从来不可能发生什么粉红事件的。 可是,阿拾和他在床上契合得不得了,也让他越来越沉溺于其中——尤其是阿拾本身也很享受这种仿佛灵魂都飘起来的感觉,所以霍安陵就越发的肆无忌惮了。 唔,好像这不是第一次他将人做昏过去了——看着阿拾的睡颜,霍安陵用自己为数不多的良心默默反省。 三秒钟之后,霍安陵结束反省,继续在阿拾嫩滑的脸蛋上狼吻:“阿拾,阿拾起来吃了饭再睡……”反正大年初一这一天是什么事都不用做的。串门什么的最早也是从初二才开始的,所以他们可以把一整天都用来躺着。 阿拾本来就很累,身体也累精神也累,好不容易睡着了不会被翻来覆去地折腾了吧,偏偏他又被霍安陵早上冒出来的还没有来得及刮的短胡须给扎醒了。 于是阿拾不乐意了,连带着霍安陵在他耳边的说话声也像是苍蝇“嗡嗡嗡”一样。所以,阿拾从被子里伸出光溜溜的,上面有几点红印的手臂,往自己脸的附近挥了挥,然后“啪”的一声轻响搭在霍安陵脸上。偏偏阿拾还没感觉到,咕哝了一声:“死蚊子。” 霍安陵抓着阿拾巴在自己脸上的手掌,有些哭笑不得——他这辈子第一个耳光还是被自己“老婆”在这种情况下打的,要是说出去怕要丢死个人了——往阿拾的手心亲了一下,还小报复似的用自己胡子拉碴的下巴蹭了蹭。 手心中的刺痒让昨晚承欢了一晚的阿拾十分敏感,抖了抖,他想把手收回去,却让霍安陵给抓住不放:“阿拾,起来啦,乖啊~” 一边说着,霍安陵还很无耻地用自己那只看得出一些青色,但的确扎的人刺刺痒痒的短胡茬在阿拾嫩嫩的皮肤——比如说像下巴啦,脖子啦,耳朵啦——上面可劲儿地蹭。 被骚扰的阿拾气呼呼地睁开沉重的眼皮,使劲地瞪了霍安陵一眼:“阿陵你最讨厌了!”天大地大睡觉最大,没睡饱哪里有力气吃饭啊? 霍安陵见阿拾睁开眼睛,连忙将一旁温度刚刚好的红枣羊骨糯米粥端过来:“乖,先喝粥,吃饱了再睡,嗯?” 暖暖的米粥在清晨的阳光下散发着“哦呵呵吃我呀来吃我呀”的诱惑,阿拾的鼻子嗅到那甜香的味道,肚子立马就开始唱“空城计”了。可是他现在全身光溜溜的,又要穿衣服吃饭,吃完饭又要脱衣服睡觉——唉,真麻烦啊。 而且被窝里热热乎乎的多舒服啊——刚刚伸出一条手臂结果被冷得起了点儿小鸡皮疙瘩的阿拾内心天人交战。 于是打定主意被窝要肚皮也要的阿拾用萌萌的狗狗眼看着霍安陵这个罪魁祸首:“阿陵,外面好冷,我不想起来,你喂我好不好~” 答不答应?不答应我继续用萌萌的大眼睛忽闪忽闪! 看到阿拾卖萌的霍安陵一边在给自己内心的小人擦鼻血一边腹诽“卖萌可耻”,但是早就被看得心里软乎乎一塌糊涂的他立马点头:“好,好。” 所以说,忠犬什么的是根本不需要培养的。 于是,大年初一的早上,光溜溜的阿拾就抱着一团将自己裹成一个蚕茧的被子,只露出一个脑袋,像个大爷一样任霍安陵服侍他刷牙,然后一口一口地喂饭。 等到霍安陵将空碗放回去小桌子上,阿拾摸了摸鼓鼓的小肚子,漱了口,又像是一个坏掉的不倒翁一样倒回了床上,很是心满意足地闭上眼睛,打算睡回笼觉——哎呀,这真是神仙过的日子,再幸福没有了~ 霍安陵见阿拾这么快就倒下去,担心他刚才喝了粥马上睡不消化,硬是摇醒了阿拾,逗着他说话。 阿拾本来就被霍安陵宠得发懒,对霍安陵的话也是有一搭没一搭地回答着。霍安陵也不在乎,依然笑呵呵的低声说着他们接下来要去拜年的事情。 不过现在霍安陵温柔的声音对吃得饱饱的又困兮兮的阿拾来说与催眠曲无异,于是在冬日暖暖的阳光中,阿拾还是睡着了。 霍安陵见阿拾这个样子,觉得可爱的不得了,亲了亲阿拾,又给他掖了掖被角,才离开卧室。 此时沉浸在幸福中的霍安陵并不知道,在景国的京城,某人正捏着一份密报,上面,正是有关阿拾的下落。 28.找到 因为皇后的事情,所以今年皇家的夜宴只持续到了丑时便散了。 太子正要带着太子妃回到鸿煊殿,却发现皇帝身边的玄公公在前面等着自己:“太子殿下,皇上吩咐了,请您随奴才去温室殿。” 太子皱了皱眉:“父皇是叫我一个人的吗?” 如果可以的话,他一点儿也不想和那个男人相处。 “既然这样,那么我就先回去了。”太子妃也看得出来自己并不受欢迎,借着宽大的袖袍在太子的手心里写了“小心”两个字,便带着身后的侍女离开。 “太子殿下,请。”看着玄公公恭敬的姿态,太子用眼角余光看了看自己的那些弟弟和一些还没有离开的官员的神色,觉得有些头大——难道自己还有更多的利用价值? 温室殿位于宣室东侧,是冬季皇帝起居的地方。 太子踏进去的时候,便感到温暖的气息扑面而来,空气中还夹着着脉脉花香——想必是熏香的效果。 等进去了,太子才发现皇帝邀请的并不是他一个人,还有丞相九铮。 “霁儿,你可知你十二叔为何没有出席今晚的宴会?”从密报上抬头,阳帝目光灼灼地看着赵霁。 “儿臣愚钝,十二叔不是偶感风寒么?” 阳帝眯着眼睛看着赵霁,见他脸色波澜不惊的样子,突然勾唇一笑:“霁儿,是谁给你说了什么吗?我发现自从你大病之后,对朕就不亲了——父皇可是很伤心啊。” 阳帝这话一出,不只是赵霁,就是一旁的丞相九铮都抽了抽——当然,他们都只能在心里默默地抽。 不待赵霁说话,阳帝先打发了丞相下去:“找回墨霖的事就交给你去办,记得不要让这件事走漏了风声。” 见丞相离开,阳帝才向赵霁招了招手:“霁儿过来,今晚上你似乎并不开心,是不是想到皇后了?还是在埋怨前些日子你病重朕没有去看你?” 回到自己府上,九铮简单地洗漱之后便挥退了前来服侍的侍女,静坐了一会儿,他才从一旁的暗格里拿出另一封密报。 这封密报和之前递呈给皇帝,装作晋州的官员发现了沈王爷的踪迹不一样,虽然主要内容差不多,但是上面的记载更为详细。 不是他想要隐瞒不报,而是九铮觉得,这些被提及的“小事”就不用劳烦皇帝,自己就可以处理了。 借着灯火,看着白纸黑字的写着“与一普通男子过从甚密”的这句,九铮脸上不由得露出些许狰狞之色——不过是一个山野村夫罢了,就算是救了沈王爷,他也不该趁机占沈王爷的便宜…… 想到在自己不知道的地方,那个粗鲁的男人对沈王爷可能做了什么事,九铮就恨不得将对方好好折磨一番,让他体会什么叫做生不如死! 不过,如果让沈王爷不高兴了…… 思及此,九铮那俊美温和的面容有那么一瞬间的扭曲——看来,还得从长计议才是——无论如何,不能让那个山野村夫给沈王爷抹黑! 因为担心太子,所以太子妃一晚没睡。 看着镜子里因为睡眠不足而显得气色有些不太好的人,太子妃决定出去弄点儿花给自己增色一下——虽然说鸿煊殿里有资格欣赏她的容貌的人根本就没这个心思,可是她也不能亏待了自己。 不过,当太子妃将一朵刚摘下来的玉兰花插在发鬓上,还没有来得及问贴身丫鬟好不好看,抬头就看见太子披着晨露走过来,身后跟着两个皇宫里的宫人,两个人手里都捧着一个红漆描纹锦盒。 太子妃笑吟吟的迎上去:“殿下,您回来了。”不着痕迹地用眼角余光将赵佶从头到脚看一遍——唔,貌似没有受到什么身体上的伤害。也对,皇上怎么可能对太子殿下用私刑呢?自己果然是最近话本来多了。 挑了挑眉,太子看了一眼面上一派温柔娴静,实则脑子里各种念头乱转的太子妃,伸手将她的纤腰一揽,唇边挂上了温柔的笑意:“明柔等了孤一夜?” 喂喂喂注意影响啊太子殿下——怎么以前没觉得你还会做这种动作啊? 一脸娇羞地埋首在赵霁怀里,借此掩盖自己吐槽的太子妃偷偷地看了看在太子身后跟着的那两个宫人……奇怪,他们干什么表情这么忧虑? 等到两人独处,太子妃才撤下脸上的笑容:“您身上,是有什么别的东西吗?”她刚才就闻到了一股香味儿,从气味上没什么毒,但是还是谨慎的好。 太子露出左手腕:“不过是父皇赏赐的小玩意罢了。”虽然这么说,但是他的语气中没有一丝得意欣喜的意味。 太子妃有些惊异地睁大了眼睛:“这不是陛下自己戴的么?”顿了顿,“这是,表示对您的荣宠吗?”太子妃一边给赵霁斟茶,一边试探性地问道。 先不说那是一串每颗珠子的的大小都几乎一模一样的天然黄蜜腊手串——在衣料的摩擦下,那手串会散发出的淡淡松香,绝对是极品,就是这曾经是那位戴过的东西,就已经有价无市了。 “荣宠?倒不如说是树立靶子。”虽然他曾经没有得到这个东西,但是并不妨碍赵霁阴谋论。 “那……” “不用担心,最糟糕的情况也不过是被废了,”太子端起茶喝了一口,眯起眼睛道,“不过除非我死,否则我这个太子是不可能被废掉的。” 毕竟,“太子”这个身份可比自己的命要值钱多了,也有利用价值得多了。 “可是,如果被废了的话,那就是二皇子殿下最有可能被立为太子了。平时他一直和您不对付,要是……” “不可能的,”太子露出一丝冷意,“你忘记我那个二弟的‘母妃’其实是联姻来的金国公主了么?父皇就算再脑袋出问题,也不可能让二弟当太子的——除非丽妃身死。不过,如果真的出现那样的情况的话,那么我这个太子也就不安稳了。” 顿了顿,像是自嘲似的,太子道:“不过这样的情况很快就会发生了。” 丽妃——姿容绝艳的金国公主,也是二皇子的生母。太子和二皇子是在同一天生的,中间只相差了一个时辰。据说就是这个时间差,让得知自己的儿子晚了皇后的儿子的丽妃差点要碎了一口银牙。 而大概也是由于丽妃的“教育”,二皇子和太子一直是处于对立状态的。其实按照太子妃以前的印象说起来,如果光是凭本事的话,二皇子的确是要比被皇帝宠着的太子要能干多了。 只可惜他比太子出生晚,而且生母又是丽妃,所以…… 不过,现在突然听到太子说到这样的话,太子妃还是不由得蹙了柳眉,她总觉得太子的话里有话——为什么丽妃的死会和他的太子之位联系起来,难道有事的不应该是二皇子么。可是从太子病愈之后,她就知道,她根本就没资格去担忧太子的境遇:“您是说丽妃娘娘她……” “嘘……”太子转头看着屏风上绣着的一只孔雀,“我什么都没说。” 虽然九铮很想马上就把沈王爷找回来,可是还没等他准备好,皇宫里传出来的又一桩事让他不得不暂时放下带回沈王爷的想法。 丽妃死了。 九铮的头有两个大——尤其是不知是谁走漏了消息,让金国皇室知道了这个消息。虽然他知道丽妃是怎么死的,但是在这个时候,身为丞相,他却不能在这个时候离开朝堂。 而在九铮没办法走开的时候,太子却早早的派人去了晋州——他不仅仅是为了找回十二叔,还是为了自救。 29.踏青 虽然说太子早早的派人去了晋州,但是因为纪夫子先一步得到了这个消息,所以让人混淆了目标,所以那些人一时之间没有找到人。 不过,在得知暂时毫无消息之后,太子也并没有觉得很难接受。 毕竟那个人不像是沈王爷那样——时隔多年,太子也记不太清那个人的样子了。 不过,既然现在景国和金国还没有开战,想必那个人现在还不在军队之中。 现在时间还早,太子就暂时将这件事放在了一边,但却并没有将那些人撤回来,只是让他们注意着周围的城镇情况。 很快,太子的注意力就被转移到阳帝身上去了。倒不是他想要关注阳帝,只是过因为丽妃的死,金国派来了使臣,所以让她不得不关注这一些人。 如果他记得没错的话,在金国使臣离开的时候,自己(曾经)也会作为“使者”出使金国。 然后,就永远都回不来景国了——直到景国攻占金国,自己死在乱军之中。 不过,这次他是如论如何不会让自己重蹈覆辙了。 既然阳帝对他都是虚假的,而他早就对什么国家大义,什么王权纷争没有一丝一毫的兴趣了,所以他就想借着这次机会干脆地从前往金国的道路上“脱身”。 反正金国和景国早晚都要打起来的,说不定阳帝还会将自己失踪当做一个战争引子呢? 当然,为了不将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太子也要布置另一个计划——而这个计划的关键人物,就在晋州。 “阿陵,还有多久插完啊?我腿有些麻了~”阿拾将手里的秧苗递给霍安陵,有些撒娇的说着。 “大概还有一个时辰左右……我早说了你不用跟来的。而且这水边湿气重。你快回去吧,我把这点儿秧苗插完就回去,不用等我了,你先回去吧。” 一来是因为阿拾不会插秧,二来霍安陵也舍不得让他在这个时候在这种稀泥的水田里深一脚浅一脚地踩来踩去,所以并没有教他这些农活。不过阿拾又不想被抛下,所以就跟着来到水田边,说是要帮忙递秧苗。 好吧,虽然这样使得霍安陵每插完一行就必须返回到田埂边从阿拾手里拿秧苗,而不能直接用Z字形来回插,不过他一点儿也不觉得麻烦——夫夫搭配,干活不累嘛。 不过来回了好几次,霍安陵没觉得累,反倒是在田埂上一边扯野草,一边等他过去递秧苗的阿拾的脚给蹲麻了——昨晚上大概是因为受到了春天晚上在村子里幽会的猫咪们的影响(?),霍安陵忍不住多做了一次。 本来想着今天留阿拾在家里好好休息的,结果他一听今天要插秧,就带着满满的好奇心,顺便牵着同样因为春天而活蹦乱跳精力十足的三毛跟过来了。 见阿拾只是站起来活动活动手脚,并没有要离开的意思,一双眼睛还一眨不眨地看着自己。实在是不忍心让阿拾拖着不舒服的身子继续呆在这里,霍安陵秧苗放到一边,直接在水田里利用有些浑浊的水洗了洗手:“这样吧,阿拾,你先回去做饭……” “我做饭?”阿拾有些惊讶地反问——他绝对不是不满,而是惊喜。 要知道,自从他和霍安陵成亲之后,村子里那些大姑大婶儿就自动地将阿拾当做了“闺蜜”。看阿拾平时欢脱得很,虽然很羡慕他这种被夫君宠着的生活,但是身为“过来人”,她们还想希望这小俩口和和美美的过下去。 那么,既然要这样的话,双方都是要付出的。 所以,她们平时给阿拾说了不少如何“管教”自家夫君的“招儿”。 其中一条,就是“抓住男人的胃”。 只是,阿拾觉得颇为苦恼的是——貌似在他和阿陵之中,被抓住胃的人是他唉…… 而且,他的确觉得阿陵的手艺比自己要好多了。 不过,好不容易有这么个机会,不能白白溜走了不是么? 晚上,阿拾躺在霍安陵的怀里,笑眯眯的摸着霍安陵的肚子:“欸,阿陵你的肚子有点鼓鼓的哦~” “那是因为阿拾做的饭太好吃了,所以一个没忍住就吃多了……唔,以后阿拾还是少做饭吧,不然我吃胖了可怎么办?”虽然霍安陵不会甜言蜜语,不过好歹也是在现代社会“熏陶”过的,这些情话还是可以抓一大把出来的。 “哼,你骗我!”虽然这么说,但是阿拾还是欢喜得不得了。如果他现在有尾巴的话,估计现在就要翘起来了。 霍安陵捏捏阿拾的耳朵:“我怎么会骗你呢?这样吧,为了表达我被阿拾大人的美食折服了,明天我就陪着阿拾大人去一个好地方玩——而且还可以玩几天哦——怎么样?” 其实也不是霍安陵突发奇想,而是他想带着阿拾去“约会”——当然,放在这段时间也可以称之为“踏青”。 以前还没觉得,但是今天在田间他想明白了一件事——之所以阿拾身体有点儿不舒服还要跟着自己在田间地头去,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无聊。 虽然阿拾的性子像是小孩子,但是他的身体实际上已经是个大人了——所以,和村子里的那些半大小子也不一定能玩到一块儿去。 而因为霍安陵宠着阿拾,所以现在阿拾除了家务、喂鸡喂狗和一些田间锄草之类的比较轻便的活儿是他干的外,就连喂猪这种要提着一大桶很重的猪食的活儿,霍安陵都是一手包办的。 虽然阿拾除了平日里干完了这些小活儿外,也会去纪夫子家借一些书本来看,但是毕竟不是女子,阿拾也做不到天天都闷在屋里看书。 所以霍安陵想,或许这次带着阿拾走远一点儿逛逛,看看阿拾有什么感兴趣的,说不定能让阿拾不这么无聊——因为春天播种犁田插秧这段时间的忙碌,自觉冷落了阿拾的霍安陵觉得很是抱歉。 “真的吗?”阿拾一听到这个消息,眼睛亮晶晶的看着霍安陵,嘴角也忍不住翘了起来。 “……”霍安陵静静地看着阿拾,看得阿拾要失望的时候,大笑,“当然是真的了!我说过我不会骗你的——阿拾你真可爱。” 霍安陵抱着阿拾的腰,在阿拾脸上亲了一下。 哼哼,他可不是这么容易讨好的——被亲了一下而脸红的阿拾有些小傲娇地想着——起码得两个吻才行么~ 虽然说是踏青,但实际上霍安陵也不是没有目的乱逛的。 他们这个小村子本来是属于晋州的,而要说晋州毕竟有名而距离这里又不太远的景点,自然当属有着“花城”之称的洛城了。 虽然洛城的地方不大,但是因为奇特的气候,使得那里的花儿的品种特别多,盛开的花朵也特别的艳。尤其是像现在这样的春天,更是繁花似锦,如果赶得及的话,还可以赶上一年一度的“斗花会”。 最重要的是,来回只需要几天。 本来霍安陵是打算就和阿拾“度蜜月”——虽然迟了点儿——的,但是阿拾想到这几天他们不在家三毛就没人喂食,而阿拾又不愿意将三毛寄养到其他人那里,所以霍安陵就不得不同意三毛撒着欢儿跟着他们夫夫,成了一枚“灯泡”。 算了,只要阿拾开心就好——越来越忠犬的霍安陵很是乐观的想着。 就这样,两人一犬早早的就出发了,以至于当纪夫子起床看到塞进自己门缝中的“留言条”,“大骂”两人先斩后奏的时候,他们早就离开村子了。 不过…… 纪夫子看着自己手里的留言条,眉间皱起一个“川”字——等等?!他们是要去晋州洛城?! 30.洛城 洛城虽然位于晋州,但却并不是一个雨水非常多的城镇。相反,它夏无酷暑,冬无严寒,尤其是一年四季盛开的各色花朵,更是让其以“花城”之称而闻名景国,甚至连其他国家都有慕名而来的人。 一路行来,阿拾和三毛更是兴奋得不得了——大概是因为越来越临近洛城的缘故,所以附近的这些小城镇也有了越来越多的花卉竞相开放,争奇斗艳。 就是平时他们在普通的道路上行走,也可以看到道路两旁各式各样迎风招展的花朵,比他们在村子里看到的那些野菊花、桂花、荷花什么的要五彩缤纷多了。 值得一提的是他们的赶路方式。 一开始霍安陵想的是坐马车,可是他和阿拾谁都不会驾车,而专门雇辆带马车夫的马车的价格可不便宜。再加上阿拾在看马车的时候先看上了一匹全身雪白,只有四只蹄子是黑色的骏马,更是吵吵嚷嚷的要骑马不要坐在马车里闷着。 好在霍安陵以前因为某次特殊的原因稍稍学习了一些骑马的技术——虽然不能算好,但是至少可以安全上马并且不会在马匹奔跑的时候从马背上摔下来。 只是让霍安陵惊讶的是,阿拾居然也会骑马。 但是当他看到阿拾一脸兴奋还有点儿懵懂的样子,便知道这大概是阿拾的身体本能——他的心紧了一下。 虽然说他一个大男人说什么“直觉”、“第六感”什么的挺可笑的,但是他想到如果阿拾某一天恢复了记忆而离开自己的话…… 不过霍安陵还没有来得及伤感,就看见阿拾手一抄就抱起三毛翻身上马了——虽然动作很帅气,但是抱着一只肥嘟嘟的白毛狗怎么也怎么喜感。 “三毛跑得快,不用让它骑马了。”霍安陵很是吃醋地看着某只白毛大狗一脸幸福地蜷在阿拾怀里,长长的毛茸茸尾巴还在左右摇晃,弄得被骑着的马匹打了几个响鼻。 霍安陵一手捏着三毛脖子上的毛皮,将某只色狗(?)扔下来了。 “呜汪汪汪……”虽然我是一只狗,但是不能剥夺我想要骑马的乐趣汪汪汪呜! 霍安陵翻身骑到马上,然后将阿拾搂在怀里——虽然他骑马的技术不怎么地,但是他也可以享受一下美人在怀的乐趣嘛~ 不过,这美人在怀一路上边走边看边游玩的感觉虽然好,但是在经过了一段时间的马上,霍安陵不得不承认自己的大腿内侧也被磨得有点儿痛…… 当然,这种事情无论如何也不能让阿拾知道,毕竟太糗了。 虽然是走走停停,但毕竟马要比人走得快多了,所以大约在三天后的傍晚,霍安陵和阿拾就到了洛城外。 “哇,好香哦~”阿拾夸张地大大吸了一口气,然后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我在这里都闻到好多好多花的香味儿哦!” 在一旁奔跑的三毛也“汪汪汪”直叫。 说真的,霍安陵对这些花儿什么理解都没有,他最多知道红玫瑰代表爱情什么的……唔,如果有玫瑰花的话,一定要买一些送给阿拾~ 将“踏墨”——阿拾非要给它取个名字,说既然四蹄雪白叫“踏雪”的话,那么四蹄乌黑就要叫“踏墨”——放在客栈寄存着,霍安陵带着阿拾去订房间。 “二位客官真抱歉,现在房间就剩下一间了……” “我们本来就只定一间。”霍安陵拉着阿拾的手说道。 阿拾听到霍安陵的话,给了他一个大大的笑容。 “……咦?” 一直在注意这边(主要是因为这两人带了一条大白狗)的掌柜的眸光闪了一下,然后打断了小二哥的话:“安庄,还不快送这两位客人去楼上休息?!” 等到了霍安陵和阿拾带着三毛上楼之后,掌柜的才敲了一下小二的脑袋:“做生意怎么这么死脑筋!这样下去我怎么放心将这个客栈传给你啊!” “可是,可是叔叔,我只是很可惜他们两个其中一个看起来那么好看,但似乎脑子有点儿不清楚嘛。”一开始还没有觉得,但是当那个稍矮的那个人笑的时候,他就发现了——明明那么好看的一个人,但是却脑子有点儿毛病,真是可惜啊。 “笨蛋!什么时候你也有资格在客人背后议论客人的事情了?”掌柜的又恨铁不成钢地在小二哥脑袋上敲了一记。 “唉哟,我错了我错了,叔叔你别敲我脑袋了——再敲就变傻了!” “我还指望多敲打敲打你让你开窍呢!你忘记前段时间住进来的那一对夫夫,其中一个人不也是挺傻的么?!”掌柜的哼了哼。 “……”叔叔,在客人背后议论客人是不好的行为呀…… “阿嚏——!”某个被议论的人揉揉鼻子,“谁在背后说二爷我的坏话?” “怎么了?”见没人回应,某人又探头探脑地凑到门边,“孟良,你在看什么?” 孟良皱了皱眉,关上门,正要说些什么,就看见某二爷又犯二了,那颗脑袋不住地在自己胸口蹭:“混蛋孙杨你丫的到处乱发情啊!” “疼疼疼疼疼……”某二爷顶着一张阳刚俊逸的脸做出很夸张的痛苦表情。 “别闹,我刚才好像看到一个熟悉的人。”孟良虽然这么说着,但还是在孙杨脑袋上象征性地揉了两下。 “谁?旧情人吗?!”孙杨的情敌呆毛立马竖起来了。 “孙杨……”咬牙切齿的声音。 “小良我错了我乖乖听话。”见好(?)就收的孙杨立马正襟危坐,露出一副“看,我很乖我没闹”的模样。 见孙杨“恢复正常”了,孟良才压低了声音:“你知道太子殿下让我们来晋州是干什么的吧?” “当然,是寻找一个叫做‘霍安陵’的人……可是晋州这么大,我们找了近两个多月了,也毫无头绪啊。”说真的,要不是现在太子殿下改变的情况他们目睹了的话,他还真以为太子是耍着他们玩儿呢。 毕竟要不是太子妃和太子结成了联盟的话,他们这些隐藏在暗处的人可是一辈子都有可能不会使用这另一个身份的——就像他们以前一样——所以突然从去年开始有频繁的任务派发,着实让他们有种“终于派上用场”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的感叹和困惑啊。 不过,孙杨只是觉得有点儿不甘心——别人都是做得很阴暗很隐蔽看起来很考验能力的工作,怎么轮到他们就是从京城千里迢迢的跑来找人了啊。 最让他不甘心的,还是花了这么长时间都没有找到?! 说真的,如果不是他们的能力太差的话,就一定是有人在暗中捣鬼什么的! “这也急不得的啊,毕竟太子殿下是要我们偷偷找到他,然后偷偷接近他——所以除了暗桩,其他的都用不上。对了,不说这个了,我们虽然暂时还没有那个‘霍安陵’的消息,但是我刚才,好像看到了另一个人……” “?” “如果我的记忆没错的话,那个人很像沈王爷……”孟良一边回想自己刚才看到的那个人的侧面,一边用手指摩挲着桌子上的杯盖。 “开什么玩笑,沈王爷不是年前因为在晋州救灾受伤,所以一直在沈王府静养吗?”孙杨有些惊讶地说道,“等等,如果真的是……” 他一向是相信孟良的记忆力和认人的能力的——要不然太子殿下也不会派他们作为寻找那个人的主要人员——可是如果真的是的话,那么不就意味着…… “小良,如果真的是那位沈王爷的话,要不要,告诉太子殿下呢?”毕竟,沈王爷和太子的关系很好,这是整个皇族都知道的事情。 “……先暂时不要吧,毕竟我还不确定是不是只是长得像。” 好好地睡了一觉,一直到傍晚的时候,阿拾才揉着眼睛从床上爬起来。眼睛还没有睁开呢,鼻子先动了——嗅嗅,再嗅嗅,唔,饭菜的香味儿~ “睡好了没?来,先吃完饭吧。”霍安陵见阿拾顶着一头有些乱糟糟的头发,不显得邋遢反而看起来很可爱的样子,将手里拧干的热毛巾递过去让他擦脸,而自己则是用梳子给阿拾打理头发。 “我饿了。”阿拾洗了把脸,整个人清醒过来,然后摸摸自己咕咕叫的肚子。 “我们运气好,听说今晚上就开始‘斗花会’,一直要持续四天呢,到第四天晚上才会选出今年的‘花王’,所以我们赶快吃完了就去看吧。”霍安陵将筷子递给阿拾,然后将细细去刺的雪白滑嫩的鱼肉夹到阿拾的碗里。 “如果中途觉得无聊了,我们还可以去洛城其他的景点玩儿。”霍安陵对花卉没有什么特别的热爱,所以对待这个“斗花会”像是以前看奥运会一样。除了开幕式和闭幕式,中途就只挑选自己感兴趣的项目看——毕竟一直守着所有的项目,精力和身体都吃不消的。 阿拾咽下鱼肉,眼神闪闪地看着霍安陵:“我要去我要去!”既然有好玩儿的,怎么能少了他呢? 一旁的三毛也一边吃着它盘子里的肉骨头,一边从喉咙里滚出“嗷嗷呜呜”的声音,白色的尾巴摇啊摇——主人们啊,不要忘记我~ 31.受伤 晚上的洛城比起白日里的洛城更多了几分艳丽和奢华。 随着各式各样花灯的点燃,整个洛城被笼罩在橘红色的光芒之中。 “哇,这个荷花形状的花灯好漂亮!啊,这个是玉兰花吧?哇,好逼真哦!”阿拾觉得自己的眼睛都不够用了,“阿陵,这些比上元节的花灯还要好看!”他一边说着,一边挥舞着手臂。 而本来应该“管一管”阿拾的霍安陵听到阿拾说起上元节,心里却有些发虚,没去拉阿拾挥动的手臂。 上元节虽然没有这么多各式各样的花朵种类的灯,但是其他样式的也很多,所以也十分的漂亮。 而且上元节的花灯除了购买,还有猜谜得到,所以才增添了更多的趣味性。 霍安陵还记得当阿拾兴致勃勃,一脸希冀地盯着自己想要得到一个猜谜花灯的时候,真的是感觉压力很大。 因为他本来就对古代的诗词歌赋什么的不太懂,而且对于这些繁体字也停留在简单的读写上面,所以对于这些文字的拆分什么的的确无能。 好在除了字谜和诗词谜语之外,还有不少猜动物植物以及日常用品什么的。 所以,在阿拾在看中了一盏狗狗灯之后,霍安陵才使出了浑身解数赢得了那个奖品。 不过耗死了许多脑细胞的霍安陵在看到阿拾的笑脸的时候,就什么都值得了。 只可惜那个狗狗花灯在第二天他们拿回去的时候,被深感自己地位受到了威胁(?)的三毛给“毁尸灭迹”了。 当时阿拾还气哭了的。 “如果阿拾喜欢的话,我们就买一盏回去?”霍安陵笑眯眯的询问阿拾的意见。 “咦?真的?太好了……”阿拾手一挥,“我要那……” “哇!痛死了!”阿拾的话被一个突然响起的声音打断了。 霍安陵转头一看,正看到一个穿着宝蓝色丝绸华服,长得很是不错,只是眉目之间的那种轻浮的流里流气破坏了整体的气质的少年。 “我,我也很痛的……”阿拾瘪瘪嘴,很委屈地靠在霍安陵怀里揉着自己的手指。 “……”被灯光映衬,那个原本想要发怒宝蓝色华服少年睁大了眼睛看着面露委屈的阿拾,然后露出一个笑,“我……” “臭小子!打到了我们家少爷怎么还不道歉!”跟班甲吼道。 “是啊是啊,知道我们家少爷是谁吗?!”跟班乙一边抖着脚一边斜着眼睛看着霍安陵和阿拾。 “蠢货两个!声音那么大干什么?要是吓到了我的小美人怎么办?!”那宝蓝色华服少年用自己手中的折扇往身后两个跟班脑袋上一人来了一下。 敲打完毕,宝蓝色华服少年又露出一个流氓专用的笑容,那双眼睛死死地盯着阿拾:“哟,小美人不要害怕~来哥哥这里,哥哥保护你~” 见到这个人的笑容,阿拾往后退了退。跟在他脚边的三毛倒是立刻炸了毛,呲牙低声咆哮示威。 见到三毛的样子,那个华服少年有些不自觉地瑟缩了一下,然后立刻昂首挺胸,用眼白看霍安陵:“那个家伙看起来就一副穷酸样儿,跟着本少爷,你一定能吃香的喝辣的!”一边说着话,那个少年还想着将折扇挑起阿拾的下巴。 “啪——!”霍安陵面无表情地打掉了对方的折扇。 有些错愕地看着自己被打飞的扇子,华服少年看着霍安陵,圆鼓鼓的眼睛里露出几分羞恼,又气又急的他立马朝着自己身后的一众跟班命令道:“敬酒不吃吃罚酒,给我上!把这个家伙揍得他老妈都不认识!” 阿拾紧张地抓住了霍安陵的胳膊。 “没关系,阿拾,不用担心,你在一边看着就可以了。三毛,好好跟着阿拾。”霍安陵看着周围自动清空的一片人,还有一些远远围着看热闹的人群,将阿拾放在安全范围内。 见霍安陵这个样子,阿拾只能拉着他的手:“你,你一定要小心!我……我会和三毛为你加油的!” 虽然觉得华服少年的那一班人很不好惹,但是在阿拾眼中,霍安陵才是最强的——嗯,一定是最强的。 果然,霍安陵一有心上人打气,那战斗力不是一般般的强大。 “废、废物!”华服少年见自己的手下一个又一个地被打倒,声音有些不稳,连忙捡起掉在地上的折扇给自己打气。 “看不出来他还是很能打的啊。”站在阿拾左边的一个人很惊讶的说着。 “是啊,这身手,就算是没有内力也是很能干的啊。”站在阿拾右边的一个人说着。 “咦?对吧对吧!我就说阿陵最能干了!阿陵是最厉害的!”阿拾听到霍安陵被夸奖,比自己得到夸奖还要开心,就差没有抓着对方的袖子说上三天三夜。 不过,听到他这么说的左右两边的人,在又看到阿拾脸上各种幸福各种真诚的表情,都觉得深深的胃疼——这,这怎么说都是沈王爷的样子啊…… 可是,看到沈王爷居然露出这个样子,真的是非常的……让人淡定不能啊! 果然,中间是出了什么事情吧? 先不说沈王爷这个样子,而且还有沈王爷现在对那个男人的亲昵程度——总觉得,总觉得要是不处理好的话,会有死得非常惨的结果! 所以,果然还是要向太子殿下汇报这件事情——孙杨和孟良对视了一眼,都下了这个决定。 “混……混蛋!再,再过来我就不客气了!”那个华服少年见霍安陵将自己的手下全都揍得鼻青脸肿,真的是连“老妈都不认识”的模样,心里一下子慌了,借着人群的掩护,一下子将阿拾挟持住,手里的扇子尖儿死死地抵着阿拾的脖子——虽然因为他比阿拾矮的身高原因看起来挺可笑的。 糟糕! 一时间,霍安陵和孙杨孟良心里都闪现出了这个念头——绝对不能让他伤害到阿拾/沈王爷! 不过,比他们动作更快的是三毛,基本上在华服少年挟持住阿拾的同一瞬间,三毛就英勇地一口咬到了华服少年的小腿肚子上! “嗷呜!”华服少年发出一声哀嚎,然后一个不查,身子一歪,直接将阿拾扑倒了。 “咚!”的一声,阿拾的脑袋一下子撞在了青石板上,发出一声闷响。 “阿拾!”霍安陵一下子慌了,尤其是看到阿拾脑袋下方渐渐流出的红色液体…… “怎、怎么会……”有没有碰到什么石头角,怎么会流血?!华服少年见到阿拾脑袋上那一滩红色液体也惊呆了,连腿上被咬的疼痛也顾不得了——杀、杀人了?! 他杀人了?! “滚开!”霍安陵一把掀开华服少年,慌乱地抱起阿拾,“阿拾,阿拾你怎么样……血,血……对,救护车,医院……不,大夫!快叫大夫来!”霍安陵小心翼翼地护住阿拾的脑袋,“快告诉我附近的医馆……医馆在哪里?!快!” 霍安陵急得声音都发抖了。 “我,我知道,在这边!”孟良见到这个情形,也知道耽误不得,连忙给他指路。 “阿拾,阿拾你一定不能有事……”霍安陵急得嘴唇都有些发白了。不知怎么的,阿拾现在这个样子和他第一次遇到时那种奄奄一息的模样给重叠了,一时之间,霍安陵心里慌乱的不得了。 “只是脑袋磕到了而已,并没有受到什么重伤。”须发皆白的大夫收回把脉的手指,捋着长长的胡须说道。 “怎么可能没事?!阿拾他,他脑袋后面都流血了啊!而且到现在都没醒!”霍安陵大声地吼回去,眼睛有些发红,如同一只受伤的野兽。 “……那只是磕破皮,然后又将脑袋里面的淤血给突然疏通了的缘故!”见霍安陵这么不相信自己懂医术,大夫也恼了——学医的,尤其是有名气的学医的,内心总是有那么点儿骄傲的——他狠狠地撂下话来,“要是他在后半夜之前没有醒过来,我就砸了我自己的招牌!” “既然大夫都这么说了,想必沈……这位公子就没事了,你也不用着急。”孟良见霍安陵着急的样子,连忙安慰道。 “我这儿开点儿方子,是给他养身体的。要我说,那个淤血的地方也挺隐蔽的,要不是这次撞击使得淤血块被鲜血冲流出来的话,我也发现不了……”大夫一边絮絮叨叨地说着,一边给阿拾脑袋上缠上绷带,“好了,你们过来一个人拿方子。” 见霍安陵跟着大夫出去了,在一旁的孟良和孙杨才对视了一眼:“怎么办?” “什么怎么办?” “沈王爷出了这样的问题,要不我们马上告诉殿下?” “对,还有那个惹麻烦的少爷——非得好好教训一下不可。” 两人正在说着,突然听到躺在床上的某人哼哼了一声。 “您怎么样了?”孟良连忙推开孙杨凑过去,小心翼翼地问道。被推开的孙杨有点儿小吃醋地看着自己爱人的举动,吧嗒了一下嘴巴。 缓缓地睁开眼睛,眼中有一丝迷茫闪过,但随即,就变得清明……和戒备:“你们是谁?还有,本王这是在哪儿?” 32.九铮 深夜,纪夫子还在灯下看书。 空荡荡的屋子里突然出现了一个身着红衣的女子。 “……红莲,你怎么来了?”自从他离开那个人之后,曾经为那个人训练的暗部就分为了两部分——并不是分裂,而是一部分听从那个人的命令,一部分人听从自己的命令。 而为了那个人的安全,纪夫子将大部分人都留给了那个人,红莲就是其中之一。 而且,因为红莲女性的身份,一般除了非常重要的大事外,她是不会出现,更不会出现在自己面前的——这无关是否背叛主子。 毕竟红莲虽然效忠的是那个人,但却是自己捡到她,将她一手栽培起来的。 而当初他下达的一个命令,就是如果那个人和他出现在同一个地方的话,就必须要有人给他报告——为了不再打扰那个人的生活,他必须断掉所有对方所有可能见到自己的机会。 “……是不是,他来了?”纪夫子的声音很平静,掩饰了自己内心的紧张。 “是的,主子已经带人连夜赶到了晋州洛城……”红莲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纪夫子打断了:“你是说,晋州洛城?!” 听到对方的话,饶是孙杨这有些时候不着调的人都觉察到不对了。 孟良不着痕迹地皱了皱眉,捏了捏藏在宽大袖子中的手指,有些小心翼翼地试探性说道:“沈王爷?” “……”阿拾……不,已经恢复了记忆的沈王爷皱眉——既然这个人对自己称呼为“沈王爷”,而且看样子也不是对自己进行拘禁的样子,那么…… “嘶……我这是怎么了?”还没等孟良和孙杨回答,沈王爷就捂着自己的后脑勺——怎么这么疼? “您……” 孟良的话还没有说出来,霍安陵就从外面推开了门,手里拿着几包药。 见沈王爷坐起来了,眉头一皱,连忙大步走到床边:“阿拾,你怎么坐起来了?大夫说你要躺着好好休息,要不然脑袋还会疼的。” 因为沈王爷现在的确脑袋晕乎乎的,所以就轻而易举地被霍安陵按倒在了床上,然后被盖上了被子。 而霍安陵也因为一直忧心对方的伤势,只顾着查看对方的后脑勺,所以并没有注意到对方神情的变化。 做完这一切,霍安陵才注意到屋内的两个人。 想到自己之前能够那么快找到大夫,多亏了这两个人,霍安陵就暂时放下了自己内心的戒备:“对了,还未曾感谢两位大哥。” “不碍事,我们也只是举手之劳罢了。”孙杨借着眼角余光偷偷瞅了一眼眼神平静的沈王爷,不知怎么的内心一抽——怎么办,他好像觉得那个傻呆呆的沈王爷更好啊——然后小声地回答。 霍安陵不疑有他,只是道:“不,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更何况两位帮了我大忙。在下霍安陵……” “咦?你叫霍安陵?!”孙杨一听这个名字就像是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不自觉地拔高了声音。 沈王爷皱了皱眉。 孟良一把捂住孙杨的嘴,见沈王爷不耐烦的样子,连忙温声道:“我们在这儿吵吵闹闹的不利于病人静养,不如我们到外面去说吧?” 而霍安陵也注意到了阿拾不舒服的样子,想到有外人在,就没有做亲吻阿拾的额头表示安慰的动作,只是抓起桌上的药包——等会儿还要去给阿拾煎药——给阿拾说了一声“你好好休息,我等会儿来看你”便和孟良他们走了出去。 等到他们出去,耐不住性子的孙杨就用怀疑和惊喜的目光看着霍安陵:“你说你是霍安陵?那个霍安陵?!” 被孙杨的话给弄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霍安陵有些疑惑:“什么叫‘那个霍安陵’?” “啊,那个,其实是……”还没等到孟良和孙杨想好理由,他们就被一个声音打断了:“那……那个……” 三人闻声转头,正看到那个穿着宝蓝色华服的少年有些不安地站在医馆门外,身后跟着几个鼻青脸肿的跟班。他那件做工精美的袍子因为被三毛给攻击过,弄得有些皱巴巴脏兮兮的,倒让他看起来有几分可怜。 不过在场的三个人都是同情心比较少的主儿,而霍安陵更是厌恶对方的惹祸体质将阿拾拖下了水,所以他自然不会有什么好脸色:“你来干什么?” “本、本少只是来看小美人伤势如何的!”被霍安陵一吓,华服少年的身体有些微微发抖,但是想到自己居然被这么一个山野村夫给吓到了,他立马反吼了回去。 当然,如果他的声音不那么没有底气大概会有气势点儿。 “这里不欢迎你,你给我走得远远的——趁我现在脾气还算好。”霍安陵捏着药包,冷冷地看了对方一眼,然后和孙杨和孟良简单地告辞了一声就往药童说的药炉子那里去——因为今晚上斗花会的缘故,医馆里的药童只留了一个,其他人都去玩儿去了。 霍安陵虽然很想陪着阿拾,但是想着现在自己也不能帮阿拾分担痛苦,阿拾现在又需要静养,所以他就想找点儿事情来做,好平息一下自己之前的恐惧,以及自己对华服少年和自己未能及时保护阿拾的愤怒。 孙杨和孟良对视一眼,也不管那个华服少年,准备一个往沈王爷所在的房间去守着,一个跟着霍安陵去套话。 见到那三个男人关上门,沈王爷才猛的掀开被子——他不明白为什么他会对一个陌生的男人居然那么不设防——还任由他检查头部?! 要知道,就是皇兄也不行的。 而且……那个人是叫自己“阿拾”? 这是什么名字? 沈王爷皱眉——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对于那个男人的接近,他总感觉到一种安心……难道,是那个男人救了他? 对了,说起这个……自己是从悬崖上摔下来的……不知道那些刺客杀手是不是全被消灭了? 闭上眼睛,沈王爷开始慢慢整理思绪。 没错,一开始他是以为那些杀手是来抓自己的……而那些杀手也一直念念叨叨说要自己成为活的人质。 可是仔细想想,那些人的一些形式习惯却有了漏洞。 自己这次到晋州视察水灾灾情,虽然是满朝文武都知道的,但是也不可能那么快就传到了其他人耳中。 就算是景国有距离自己很近的他国探子,也不会在这种情况下做出这种愚蠢的举动才是。 难道是……因为太子病重,所以想要挟持另一个对皇兄较为重要的人? 想到自己在出发之前去鸿煊殿看望太子的时候,太子那虚弱苍白的模样,沈王爷不由得叹了一口气。 一时之间,沈王爷脑中转过诸多念头,但因为脑袋还有些晕晕乎乎的,所以他也没敢多想。 刚刚平静下来,沈王爷准备顺应身体需要,好好地睡一觉的时候,却发现门“吱呀”一声开了。 丞相九铮刚刚暂时将自己的事务处理完毕,在取得了皇帝的首肯之后,就马不停蹄地赶往了晋州。 在半路的时候,又听说沈王爷似乎要前往锦州洛城,想着这个时候“花城”的热闹,九铮立马调转马头,日夜兼程地奔向了洛城。 在中途跑死了三匹马之后,九铮终于到达了洛城。 还没有来得及休息,他又接到消息说沈王爷受伤了——该死的,那个男人果然靠不住,居然让他又受伤了! 这么一来,九铮原本对霍安陵的怒火更是旺了几分。 因为他是从后门进去的,所以也没遇到在前门争执的霍安陵一行人,带着自己几个精明能干的手下,九铮一路畅行无阻地找到了沈王爷所在的房间——毕竟在深夜,也只有那间房子的灯光特别的明亮。 “汪汪汪!!”只不过九铮没想到的是,刚一打开门,一只大白狗就张开血盆大口扑了上来。若不是他旁边的人动作快的话,估计九铮身上就要被撕下一块肉来。 “该死的畜生!”因为长时间赶路而十分疲惫的九铮一脚就要往被封了嘴的三毛身上踹去。 “等等九铮!”因为三毛的动静而睁开眼睛的沈王爷见九铮这个动作,连忙起身制止。 不知怎么的,他就是觉得这条大白狗给自己的感觉很亲切,也容不得九铮踢这只大白狗。 而九铮听到沈王爷的声音,面上狠戾的神色就立马变得温柔和惊喜起来。 他大跨步地走到沈王爷身边,一把将沈王爷拥住:“墨霖!我还以为我再也见不到你了!” 沈王爷虽然对他的拥抱感到有点儿不适应,但是想到对方风尘仆仆一脸憔悴的样子,于是他也没有推开:“好了好了,我这不是好好的嘛?我们不过一个月没见……” “一个月没见?”因为拥抱而看着沈王爷身后床帐的九铮脸上浮现出疑惑的神情,然后不知道想到了什么,他的嘴角卷起一个诡异的弧度。 他放开沈王爷,眼神柔和地看着他,用一种很温柔的声音说道:“墨霖,虽然你可能不太相信,可是你实际上已经失踪了近一年了。” “……?!”沈王爷睁大了眼睛。 “墨霖,我知道你一定有很多的问题想问。可是陛下他们都很担心你——这样吧,不如我们一边赶往京城一边说怎么样?” 33.分离 听到九铮的话,沈王爷一愣,然后道:“皇兄他……” 九铮见他这么说以为是生气阳帝这么久才找到他,于是温声道:“陛下自从知道你失踪之后就很是着急。但是因为皇后和丽妃的死……” “等等?!皇嫂和丽妃……她们什么时候?!”听到这个爆炸性的消息,沈王爷也顾不得自己现在还不太舒服的身体,就要站起来。 “……此事说来话长。皇后宾天让陛下和太子殿下都十分的哀恸。而皇后宾天后没几个月,丽妃也被人发现死在她的宫中。因为丽妃的死,使得金国派来了使臣。到现在他们还没走,看他们的样子,似乎不愿意善罢甘休。” 和沈王爷相处了这么些年,九铮也很明白沈王爷的性子。再加上之前隐隐约约做出的一个模糊的猜测,于是他故意将这里面的情况模糊夸大了。 果然,听到九铮带着焦急和愁绪简单地说了这些情况,沈王爷立马坐不住了:“快,我们马上备马回京。” 九铮听罢,嘴角浮起一丝微不可查的笑容,道:“还有几个时辰天就亮了,到时候赶路也不急。如果不介意的话,我们先去客栈休息一会儿,然后再上路。” 看九铮考虑得这么周到,沈王爷连最后一丝顾虑也抛弃了:“好,就依你所言。” 沈王爷刚刚翻身下床,被压制住的三毛就趁人不注意挤了过来,毛茸茸的大脑袋在沈王爷的小腿处磨蹭着,呜呜咽咽的。 九铮皱眉,刚要挥手叫人将这条狗拖出去,就见沈王爷蹲下去揉了揉那条大白狗的脑袋:“这条狗看起来倒是和我颇为有缘,不如将它一起带走?” 话一出口,不说九铮,就连沈王爷自己都有些惊讶——自己,明明并不认识这条大白狗,为什么会说出这样的话? 但是,看到这只大白狗湿漉漉的眼神,沈王爷觉得自己好像能听懂它的话似的:“如果它没有主人的话,就带上它吧。” 既然是守着自己的,又和自己这么亲近,之前还护着自己,想必这条狗是自己失忆之前捡到的…… 等等。 “对了,九铮,你去帮我查查我之前那段时间是怎么回事?” 沈王爷一边说着,一边皱眉——为什么他记得他在那个雨夜从悬崖上掉落下去,却对后面发生的事情完全没有印象了? 就好像是一条线,突然在某个地方被截断一样。 见沈王爷问到这个问题,九铮心里“咯噔”一下,随即想起了那些关于沈王爷失忆那段时间的报告。 既然上天都帮助他让沈王爷忘掉了那段不堪回首的记忆,那么他是绝对不会主动让沈王爷想起来的。 而且,他也不会允许沈王爷和一个山村野夫之间还有什么牵扯。 眼神一寒,九铮背在身后的手朝着几个隐藏在暗处的下属做了个手势,然后抖开一件做工精美的袍子披在沈王爷那身明显“下等人”穿的衣服上面:“好,我马上叫人去查。” 至于查出什么样的“真相”,那就是自己说了算了。 虽然对于九铮有些奇怪的带着遮掩性的话语有些疑惑,但是想到自己的皇兄还在京城等着,当下沈王爷也不再多说,点点头准备离开这个医馆。 霍安陵在听到三毛的叫声的时候,心里就一紧。但是除了第一声以外,三毛就没有再叫了。所以霍安陵也只是以为三毛是在“吊嗓子”——春天来了,虽然三毛这个年纪还无所谓动物的发情期,但大概是受到影响,半夜三更的时候,三毛偶尔也会嚎几声来发泄它的精力。 暂时放下了有些莫名出现的忐忑,霍安陵放下扇火的蒲扇,查看了一下药汁,已经好了。 用布垫着药罐子的“耳”,霍安陵小心翼翼地将药汁倒进碗里,又从怀里摸出之前打发小药童去买的糖加到滚烫的药汁之中。 等到药汁不那么烫手了之后,霍安陵才端着碗准备让阿拾去喝下。 但是他刚刚走出门口,突然身上一重脚下一软,“啪——”的一声药碗从手中翻落,碎成几片。 他的身后就猛然伸出两只手,不仅往他嘴里塞了一团布,还一左一右地拧住了他的胳膊,快速地将霍安陵压制在地。 “什么声音?”沈王爷转头,但是只能看见黑乎乎的一团,什么异常的情况都没有看见。 “大概是猫弄翻了瓦片之类的吧?”九铮看似漫不经心地说道。 在阿拾身边的三毛却是嗅到了霍安陵的气息,正要咬着沈王爷的裤管让沈王爷过去,却被九铮一脚踢开:“你要小心,就算它看起来干净,也不过是一条狗,到时候被不小心咬伤就不好了。” 话却是对沈王爷说的。 “你踢得太重了。”沈王爷有些不赞同地看着躺在地上蜷成一团的大白狗,因为疼痛,它只能低声呜咽,四爪和尾巴因为疼痛而微微颤抖。 “抱歉,我只是担心他咬你……”九铮很是抱歉。 “不,你只是担心我而已,”虽然很是心疼这条狗,但是想到平时九铮对自己的保护,沈王爷也没了火气。但既然将这条狗伤成这样,还是自己带着它好了——之前它就呆在自己身边,想必就算不是自己的狗也和自己很少亲近被? 霍安陵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阿拾被一个男人拥着带走,不能动弹的他几欲目眦尽裂——从那个男人对待三毛的动作,他就知道了那个家伙不是给善茬。而阿拾又被他骗了(霍安陵坚信着),不知道会出什么事。 可是偏偏他不能动弹! 霍安陵从来没有感到这样无力过——到底是谁想要这么对待他和阿拾?! 可是没人回答他。 被堵住了嘴又被卸了胳膊关节的霍安陵只看到了那个人踢飞三毛,带着阿拾的背影,还没有再看清楚,就被那两个人带到了一个废弃的宅子,然后被随手扔到了地上。 因为之前被药碗的碎片给弄伤了的手肘和胸口被这么一撞击又崩裂开来,鲜血渐渐染透了外衫。但即使是豆大的汗珠顺着额角滚落,霍安陵也愣是一声不吭,连闷哼都没有。 “霍安陵……对吧?虽然不知道你和沈王爷是什么关系,但是你要明白,沈王爷是那天上高不可攀的明月,你就是地底下那黑暗腐烂的淤泥。你一个农夫不要有什么其他的心思,否则小心连命都没了。看在你救了沈王爷的份儿上,这锭金子就当做这段时间给你的感谢费了。” 两人将丞相的话一字不差地说完,然后将一锭分量不轻的金子就扔到了霍安陵身上。 但是霍安陵一眼也不看,只是死死地盯着那两个人,眼中是惊人的愤怒和恨意。 确定了就算霍安陵大吼大叫也不会招来人,他们才拿掉霍安陵嘴里的布——不过为了防止他乱跑,他们事先用绳子将他绑了个结结实实。 “什么沈王爷?”霍安陵虽然被绑得动弹不得,但是全身涌起来的怒气和恐慌却让他即使狼狈地倒在地上也毫不退让,“你们是什么人?!为什么要带走我的阿拾?!” 两个全身上下都被蒙在黑布中的人用仅露出的眼睛对视了一眼,然后也不多言,一个卸了霍安陵的下巴,一个将一个丸子状的东西灌到了霍安陵的嘴里,然后往他身上一点,只听得“咕噜”一声,那东西就被霍安陵吞了进去。 做完这一切,其中一人直接一个手刀砍下去,见霍安陵软趴趴的倒下,两人才趁着夜色快速离开。 孟良在见到丞相出现的时候,心下就暗道了一声“糟糕”。 虽然他和孙杨都认识那些朝廷里的官员,但是因为生活在暗处的缘故,这些官员可是从来不知道他们的存在的。 而这个时候,孟良也不可能自己送上门去,所以他就打消了去照顾沈王爷的想法——反正有丞相在,沈王爷一定不会有事的。朝堂上下都知道这位丞相大人和沈王爷的私交甚好。 不料正待他转身去找孙杨的时候,却被孙杨拖到了另一边。 “怎么了?” “不知道,不过周围多了很多的暗卫……”也因为如此,孙杨也并没有马上就去找霍安陵。 “咦,那个人是……”孟良正要将他这边看到的事情告诉孙杨,就见一个穿着宝蓝色长衫的,看起来有些鬼鬼祟祟的人在院子里探头探脑的。 “是那个家伙?他来这里干什么?” 只见那个华服少年在左右看了看之后,很是气馁地坐在了台阶上,嘴里嘀嘀咕咕的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孙杨和孟良正想离开,不过就在这个时候,突然有两个黑影出现在院中。 那两个人一下子就注意到了大咧咧坐在台阶上的华服少年,而那个华服少年也看到了那两个人。 实在是那两个将自己全身上下都包在黑布里的打扮太奇怪了,所以华服少年愣了一下,下意识地就要张口呼喊。 不过那两个人的动作更快,手指一动,华服少年就软趴趴倒在地上了。 孙杨敢发誓他还听到了那个少年脑袋撞到台阶上的一声脆响。 因为同样都是暗处活动的人,所以那两个人动手之后,并没有发现还有两个人注意到了他们的举动。以至于他们两个扛着人离开的时候,都不知道他们被全程参观了。 “刚才被带走的那个人……是霍安陵吧?”孙杨有些愣愣地看着那两个黑衣人消失的方向。 “不管怎么说,先追上去吧!” “那这个家伙怎么办?” “反正这里是医馆……而且,这种天气,就算是在外面躺一晚上也死不了的。” 商量好的两个人,完全不管那个华服少年,施展轻功跟了上去。 等将沈王爷睡下,九铮才退出了沈王爷的房间,回到隔壁的房间:“……怎么样了?” “一切按照您的吩咐。”看不见人,只能听见声音低低地传来。 听到这话,九铮嘴角勾起一抹笑:“那么,‘忘情’也喂他吃下了?” 34.绝望 当孟良和孙杨找到霍安陵的时候,霍安陵身处一个被废弃的破烂宅子里。 即使不用仔细查看,孟良他们也发现了霍安陵现在的情况很不好,尤其是在嗅到空气中的血腥味的时候。 想到之前太子殿下吩咐的话,孟良和孙杨赶紧上前将霍安陵身上的绳子解开。 而就在霍安陵的双手和双腿获得自由的时候,他们以为已经昏迷了的某人却睁开了眼睛。 然后下一秒,在两人惊讶的目光中,霍安陵一手卡住喉咙,一手伸进嘴里。 很快,霍安陵便开始了剧烈呕吐。然后,呕出了一个有些化了的黑色药丸。 “这是什么东西?”孟良和孙杨内心都暗自吃惊。 霍安陵却没注意到两人的神情,他喘息了好久,才让嗓子的干痛感觉慢慢消失——之前为了不吞下那个人给的东西,霍安陵在药丸滑到喉咙的时候死死地用喉部肌肉卡住了药丸。 但无奈因为自己的双手双脚被缚,使得霍安陵不能一下子将那药丸吐出,只能利用喉管肌肉的蠕动一点一点地挤出来。 若不是霍安陵曾经受过这方面的训练的话,他也只能乖乖吞下了。 饶是如此,因为时间的拖延,有些生疏的霍安陵还是迟迟无法将药丸挤出,反而因为不慎使得唾液沾染上了那个药丸,而不小心融化了一点。 还好孟良与孙杨及时赶到,霍安陵才忙不迭地将这个东西给吐了出来。 等到手脚的力量略微恢复,霍安陵也顾不得对孟良和孙杨两人道谢,自己用粗暴的方法硬生生的将给弄得脱臼的部位给撞好了,然后站起来就要往那个医馆跑。 见霍安陵这个动作,孙杨眼疾手快地拉住霍安陵的手:“唉唉唉,等等。” “放开我!”霍安陵现在只一心想着找到阿拾。之前阿拾被那个男人半抱在怀里的动作让霍安陵从骨到皮都有一股难以言喻的灼烧感——他很清楚这只是针对那个男人的。 即使眼睛发涩,他也不愿意闭眼——因为他一闭眼,就是一次又一次地回放阿拾被那个男人带走的样子。若不是当时他一直被那些人控制着的话,他恨不得将那个男人撕成碎片! “你现在就算是想追上去也晚了!”实际上现在还找得到人,但是想起对方的身份和霍安陵的身份之间的差别,孟良还是拉着霍安陵的手,恶狠狠说道。 他们太子殿下可是很看重这个人呢,这么说也不能让他被丞相给整死了——或许别人不知道,但是他们这些生活在暗处的人可是很清楚——能够从一个不受宠的庶子干掉出色的嫡子哥哥成为当朝丞相,怎么也不可能是个良善的好人。 “……”被孟良这么一吼,刚才还要死要活地拼了命要冲出去找阿拾的霍安陵猛地转过头,目光凶狠地看着孟良。 他喘着粗气,等到自己的情绪不那么激动了,才死气沉沉地看着孟良和孙杨:“你们到底知道些什么?” 突然出现在他和阿拾身边,在自己被抛在这个地方的时候找到自己,并且还对自己说出那样的话——傻子也知道这里面有问题了。 天色渐明,外面的人们又开始了一天新的生活。 在废弃的宅子里,霍安陵还是穿着那件沾染了血迹和药汁的皱巴巴衣服,垂着头,安静地听完孟良说完最后一个字。 孙杨他们两人觉得,霍安陵还不如大吵大闹一通呢,至少这样还正常些。 手掌握成拳头又松开,反反复复好几次——如果不这样做的话,他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就忍不住——霍安陵才勉强调整了自己的心情,将之前消化的信息简单地做了一下整理。 想要开口说点什么,但是,霍安陵却发现自己的嗓子干涩的吓人,就像是在沙漠里好几天都没有喝到水一样,整个人都失去了灵魂的感觉:“所以,阿拾其实是景国的沈王爷?” 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孙杨觉得对方这句话仿佛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 “……是的,当今圣上的十二弟,被赐号为‘沈’的王爷。”孙杨觉得,自己在说完这句话之后,这个霍安陵身上好像出现了什么东西,让他这个在暗处生活惯了的人都觉得有点儿压抑。 “他是阿拾,是我的阿拾。”霍安陵只是反反复复地说着,仿佛是在告诉别人,又好像是在告诉自己。 他不明白为什么当时阿拾会什么都不说地跟着那个丞相离开,但是,霍安陵相信阿拾不会是那种一走了之的人——或许他因为有什么急事……不是说他失踪了近一年了吗?或许京城里有什么重要的事情等着他解决呢? 所以,所以他一定不是故意不辞而别的。 忽略了内心深处那种隐隐的疼痛,霍安陵强自安慰自己。 “霍安陵,你……” “我想先回去……以后有缘再见吧。”霍安陵摇摇晃晃地站起来,沉默地朝着自己订下的客栈方向走去。 孙杨还想上前去拦住他,但是孟良却阻止了他:“现在不是好时机,”他看着霍安陵仿佛失去了主心骨一样,略显佝偻的背影,“我们现在应该先去给太子殿下说我们找到了霍安陵,然后等待下一步指示……” “那他和沈王爷的事……” “如果我没有看错的话,那个被霍安陵吐出来的应该是‘忘情’吧?”孟良对于药物有着独特的研究,而且因为他的出身,更是见识过不少珍奇的药物,“虽然不知道他是用了什么方法将‘忘情’吐了出来,可是,既然丞相都用这个来对付霍安陵的话,想必是不愿意让霍安陵和沈王爷的关系让其他人知道的。” 否则,就不仅仅是霍安陵被喂下“忘情”这么简单了。 孟良猜的没错。 事实上,在得知霍安陵对沈王爷做过哪些事情之后,九铮是恨不得将霍安陵千刀万剐的——不,应该说,就算是霍安陵下过千万次地狱,九铮都不会原谅他。 凭什么,一个穷困下贱的农夫,却轻而易举地得到了他一直得不到的东西?! 如果可以的话,他是十分想将霍安陵踩在地下,用脚踩碎那个男人的脑袋,将那亲吻过墨霖的嘴巴,看过墨霖模样的眼睛,抚摸过墨霖身体的手都一寸寸地碾出血碾成渣! 可是他知道,这样做不行。 或许上天是偏向他的,当他找到沈王爷的时候惊喜的发现对方已经恢复了记忆——而且恢复了记忆的沈王爷忘掉了和那个卑贱农夫相处的事情! 还有什么比这个更让他感谢上苍的吗? 所以,九铮也决定大发慈悲地放过那个农夫的贱命。 不过,为了保险起见,他还是让下属喂那个农夫吃了“忘情”。 因为他不配拥有曾经和沈王爷在一起的记忆——他也不允许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卑微的存在拥有连自己没有得到过的珍宝……哪怕是回忆也不行! 然后,因为三毛惹出来的事,让九铮将他对这条狗的怒气发泄到了霍安陵的身上。 在他带着沈王爷回京之前,就让几个下属去查了霍安陵所在的村子,并且让他们一把火烧了霍安陵的房子——任何可能让霍安陵记起沈王爷的东西,九铮都不允许它存在。 如果不是想到事情难以控制的话,他还想过将那个村子里的人全都杀掉——不行,自己不能那么残忍……反正,他们是一辈子都不可能知道沈王爷的真正身份,那就留着他们在那个偏远的小村子里愚昧地活着好了。 不过,为了以防万一,还是要对不起墨霖一下了——九铮坐在马车里,看着因为喝了药而昏睡在自己怀里,头靠着自己大腿睡着的沈王爷,手指慢慢地抚过他的脸颊……他一定不会怪自己的。 因为自己都是为了他好啊。 在接到丞相带着沈王爷从官道离开洛城前往京城的消息,纪夫子才颓然地倒在自己的床上,伸手盖住了眼睛。 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睡着了,在纪夫子醒来的时候,好像时间并没有过多久。 但是当他睁开似乎有千斤重的眼皮,他才知道时间已经过了很久了。 他记得他躺在床上的时候天刚微亮,但现在,外面却呈现出了橘红色的天色——他至少已经躺了整整一天了。 因为睡着的时候衣服也没脱,姿势也不是正常的睡姿,导致他现在就像是一个快要腐烂的木偶人,全身上下都“嘎吱嘎吱”的响。 但是纪夫子的脑袋却异常的清醒。 他静静的看着虚空中的某一点,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然后,他才像是突然记起来了一点东西——对了,九铮带走了沈王爷,那么霍安陵他…… 纪夫子突然想到这件事,更觉得之前因为睡眠不好而有些昏沉的脑袋更是觉得有些刺痛了。 在九铮和霍安陵之间,纪夫子只是稍微犹豫了一下就偏向了九铮——不过如果霍安陵需要自己帮忙的话…… 决定了这件事,纪夫子才发现不对劲——为什么外面的天色不是越来越暗,而是越来越亮了?这难道不是晚霞么…… 等等。 怎么有东西噼里啪啦的声音…… 不对! 是走水了! 这个时候才算是真正清醒的纪夫子猛地翻身坐起,然后跑到屋外,看着不远处他隔壁的那座燃烧的房子呈现出的红色——仿佛是一只饕餮,凶猛地吞噬着房屋的一切。 这不是普通的走水,是有预谋的,因为纪夫子眼尖地看见被烧死的两头猪那焦黑的尸体上有绳子捆缚的痕迹。 几乎在同一瞬间,纪夫子就肯定了是谁做的。 整座房子都被烧透了——因为霍安陵住的偏,被纪夫子家一挡,村子里的人都注意不到——更不用说是在夜晚有预谋的烧屋了。 而在这时,从他身后传来了马蹄的声音,纪夫子转头,看见了骑在马背上,看起来像是急匆匆的赶回来的霍安陵。 他发现,这个憔悴不堪的男人愣愣地看着焦黑的,已经不能称之为房屋的残垣断壁,脸上混合着一种难以形容的神色。然后,定格在一个他很熟悉的神情上。 纪夫子知道,那叫做绝望。 35.觉悟 霍安陵跪在已经成了一团焦炭的房屋废墟之中,死死捏着一块破烂的衣料,五指关节都发白了——他还记得,这是他和阿拾成亲的时候穿的那套喜服上的边料。 他不明白,为什么那个男人要那么做。 是的,当他看到自己被烧掉的房屋的时候,他就肯定了这是那个男人的手笔——他曾经也不是没有做过放火的事,所以很轻易地就看出了这是有人蓄意为之的。 霍安陵曾经以为,自己会在小城管这个职位上耗费自己剩下的所有岁月。 但是一次古怪的穿越却让他过上了他从来没有想象过的生活。 但是好在这样农耕田园的日子也是他所追求的——当一个小城管,就是因为这份工作不费力可以养活自己而已。 本来,无论是在现代社会还是穿越后的霍安陵都是无牵无挂的,他只是一个什么都没有的人——一开始除了自己什么都没有的。 但或许,是因为老天爷看他可怜,所以才让他来了一次与众不同的穿越,才让他原本有旧疾的身体在时空中不知道受了什么影响,恢复了健康。 再然后,或许老天爷还可怜他孤孤单单的一个人,所以将阿拾送给了他。 从一开始的好奇,到中间的责任、好感、喜爱——霍安陵在有阿拾陪伴的这段时间里,觉得他是再幸福没有了。 无论再苦再累,可以和身边的人交换一个会心的微笑,可以在冬天里和心爱的人分享一个烤得香喷喷的土豆…… 这些细小而平凡的事情,是霍安陵最为宝贵的东西。 可是,一夕之间,这些东西全都变了。 三毛离开了,阿拾离开了,就连他曾经和阿拾生活过的房屋都被烧得一干二净。 霍安陵还记得,开春的时候,他还和阿拾搬着小板凳坐在院子里对房屋的各个角落进行规划。 他们打算将窗子换成那种细格子的,这样就可以防止夏天晚上的时候蚊子飞进来咬得手上脚上是红点点;他们还打算再养一窝小兔子,不仅可以吃肉而且还有兔皮兔毛给阿拾做围脖和手套;他们还打算在房子下面多加一根横梁,因为霍安陵和阿拾两个人喜欢吃香肠,冬天的时候要做的多多的…… 曾经的一切,仿佛还发生在昨天,霍安陵好像能看见阿拾愉悦的背影,听见阿拾满含期待的声音:“阿陵阿陵,我们在这里放个架子,里面养些花儿吧!纪夫子说有些花可以驱蚊子,这样我们就可以睡得安安稳稳的了!” “阿陵,今天母鸡开始抱窝了,是不是很快就有小鸡仔出壳了呢?我们要不要给它们先布置一个舒适的小窝啊?” “阿陵阿陵,你说这棵枇杷树今年开花了,到时候会不会结枇杷呢?是不是那种很大很甜的?唔,到时候我们一起做枇杷糖好不好?” 可是这些,都无法实现了。 阿拾,你明明说了要和我在一起,让我照顾你一辈子的…… 霍安陵捂住脸,抬起头,不让自己的泪水落下。 为什么? 为什么要让阿拾从自己的身边离开? 凭什么? 凭什么要将阿拾从自己的身边抢走? 为什么要在自己享受了这一切并且沉溺进去的时候? 霍安陵颓然地跪倒在被烧得黑乎乎的地上,眼睛睁的大大的看着天空——就像是一条终于跳出鱼缸,以为到了美好的新世界,却落到了干裂土地上的鱼,无能为力,只有等待绝望和死亡。 霍安陵就这么徒然地睁大眼睛,直到眼睛因为受不了长时间直视太阳光而无意识地留下泪水,到最后,连眼泪流干了,从眼角滑出淡红色的液体。 即使是这样,霍安陵也睁着眼睛不肯闭上,仿佛一旦闭上,他就会失去整个世界。 纪夫子不忍也不敢上前——他觉得,现在的霍安陵就像是一头在雪原之中踽踽独行的重伤孤狼,任何生物的靠近,都会招来他毫不犹豫的攻击。 以自己生命为代价的攻击。 不过,并不是所有人都像纪夫子这么想的。 比如小翠。 小翠因为和村长——也就是她的爷爷住在一起,再加上房子是在半夜着火的,所以并没有注意到临近山林的霍安陵这边的情况。 她也是在早上起床后,才发现霍安陵家的方向貌似有一股浓烟升上天空。 小翠记得霍安陵和阿拾是去洛城游玩去了,所以家里根本不可能有人做饭——而既然不可能是做饭冒出来的烟,那么就让人疑惑了。 说到底,小翠还说没有完全放下霍安陵。 所以她只是略略犹豫了一下就往霍安陵家的方向跑去。 沈王爷这一觉睡得极久,久到他回到了京城的时候,还没有醒过来——当然,这并不是说沈王爷一直都不吃不喝躺在马车上,但一路上偶尔醒过来一时片刻,又的确算不了多长的时间。 一回到沈王府,宫里面一直等着的御医就手脚麻利地围了上去——早在几天之前,阳帝就得知了自己这个弟弟将要回京的消息,是以,他专门派了太医院里最出色的几名,等着沈王爷回来。 那些御医自然是被下了封口令的,而且在宫里生活,他们早就知道了什么该问、该看、该想、该说。 所以,他们早就有心理准备,甚至还想象过沈王爷会有什么样的情况,到时候他们又该用什么样的对策。 不过,一直等他们亲眼见到了沈王爷,才倒吸了一口凉气。 沈王爷过得并不好——至少对这些记忆中从来只有优雅雍容,意气风发的沈王爷模样的御医们来说,沈王爷这种模样很是吓人。 天啊,这像是被太阳晒过度的皮肤是怎么回事?这些手臂上的细小伤口是怎么回事?最重要的是,那曾经只用来下棋绘画,最多用来写字的手指上怎么会有一层茧子? 天啊,难道还有人有胆子对景国的十二王爷不好?还敢让沈王爷干什么笨重的体力活儿? 想到这种情况,御医们齐齐打了个哆嗦——要是让陛下知道了,一定会被株连九族的! “沈王爷的身体并无大碍,身上也没有其他伤口,内里也并没有收到什么创伤……只是,王爷的脑部似乎遭受了不止一次的重创,所以大概会对记忆造成一些……影响,”战战兢兢地回复,为首的御医生怕自己一个措辞不当就小命玩完了,“但是对哪一段时间的记忆造成影响,微臣并不敢肯定。” “那么,有可能恢复吗?”阳帝看着即使在昏迷中也皱着眉头,似乎被什么所困扰的沈王爷,沉声问道。 连额角的冷汗都不敢擦,御医小心翼翼地回答:“这个,恕臣才疏学浅,并不能保证王爷能够完全恢复……” “但也并不是没有可能,是吗?”没等阳帝发话,一旁静默的太子开口了。 御医偷眼看了一下阳帝,见阳帝并没有对太子的插话表示不满,于是恭恭敬敬地回答道:“是的,太子殿下,如果细细调理,臣有七八分的把握让王爷恢复记忆。” 阳帝似乎想到了什么,正要开口,就见一旁的九铮似乎有什么话要说的样子,便摆了摆手:“丞相,你有什么话要说?” “回陛下,臣在找到王爷的时候,发现王爷似乎对过去他失踪那段时间的记忆没有印象了。” “那么,你想说什么呢?” “臣觉得,既然王爷忘了,要不是那段日子不愿回想,要不就是无关紧要……所以依臣愚见,那段记忆是否恢复对王爷来说并不重要。” “但那毕竟是十二叔的记忆,如果有可能恢复的话,我和父皇作为亲人,也是没有权力剥夺他的记忆的权力的。”太子不咸不淡的一句话让九铮内心“咯噔”了一下——他的脊背微不可查地僵直了一下……这个太子……难道他看出自己想的什么了? 如果这个太子的确不像自己想的那样了的话,那么,自己就真的不能坐以待毙了。 小翠一点也不明白为什么明明是霍安陵和阿拾两个人一起离开村子去洛城的,但是回来的时候却只有霍安陵一个人。 而且,霍安陵还一副那样失魂落魄的样子。 那个样子的霍安陵,真的是把小翠给吓到了。就连纪夫子一开始都有点儿害怕他接受不了,一直陪着他身边,生怕他想不开做出什么傻事来。 甚至因为担心,纪夫子还让霍安陵和自己睡在一个房间里,就是怕他冲动。但是霍安陵坚持要自己一个人住在客房。 小翠直觉地觉得这件事并不那么简单,她隐隐觉得这可能和阿拾有什么关系——说不定是阿拾的家人找来了?然后带着阿拾离开了? 小翠就是觉得,除了阿拾,没有人能够让霍安陵消沉。 “纪夫子,霍大哥现在的情况怎么样?”自从霍安陵搬到纪夫子家里去之后,霍安陵就一步也没有踏出客房的门——即使是村子里来看望他的人,都见不到他的面。 小翠也自然也无法见到他的面,但是,这并不妨碍她每天都来——说不定,哪一天霍大哥就会见自己了呢? 纪夫子看着这个可爱的女孩子,突然有点后悔——如果当初自己不暗中撮合阿拾和霍安陵,而是将霍安陵和小翠在一起,那么事情会不会就不是今天这个样子? 但随即,他就打消了这个念头——这世上没有后悔药卖,而他,也早就学会了不为自己曾经的行为后悔。 等送走了忧心忡忡的小翠,纪夫子在门前来来回回走了几次,才伸手敲了房门:“安陵,你听得见我说话吗?刚才小翠来说,村子里计划给你再建房子……” 话还没有说完,一直紧闭着的门“吱呀”一声打开了。站在纪夫子面前,是好几天没见,眼睛通红胡子拉碴面色青白憔悴的霍安陵。 他的声音沙哑得厉害,说出的话却掷地有声,重重地敲在纪夫子心上:“我要去找阿拾。” “无论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我都要找回阿拾。” 36.前路 听到霍安陵的话,纪夫子心里一窒——他其实早就知道会是这样的一个答案。 他心里郁结成一个硬硬的线团,不知道是为霍安陵的遭遇和决心还是为了另一个人的行为。 可是,他最后也只能长叹一口气:“我知道一句话根本劝不过来你,但是给你一个最现实的问题,你现在一个平头百姓的,身无分文,无权无势,怎么去千里之外的京城,更别说让你去见沈王爷了。” “你说得对,可我还是要去找他,”霍安陵,“我一定要找到阿拾。没有钱,我可以赚,无权无势,我也可以努力让自己有权有势——纪夫子,你不是曾经给我说过景国的军队制度么?” 在对上纪夫子惊讶后了然的眼神,霍安陵缓缓收拢五指,握成拳头:“不管怎么样,哪怕是赔上我这条命,耗尽我这一辈子,我都要找回我的阿拾。” 虽然霍安陵打定无论用什么方法都要找到阿拾,并且将阿拾“夺回来”的主意,但实际上,他还是没有太多的计划。 他不知道阿拾为什么会一言不发地离开,但是他却决不允许自己就这样赤条条地站在他面前。 在现代社会生活过的霍安陵知道这一点。 可是,有什么方法能够让他有足够的实力站在阿拾面前,并且将阿拾夺回来呢? 霍安陵在冷静下来之后就苦思这个问题的答案。 然后想到了——当兵。 如果真的要说的话,霍安陵这辈子都不想再和军队士兵扯上关系了。 可是如果这是唯一能让找到阿拾的捷径的话,霍安陵会毫不犹豫地选择。 哪怕是上刀山下油锅都不怕,更何况只是当兵呢? 而霍安陵之所以选择当兵,也是因为景国新近的军队制度。 据说这是阳帝和太子殿下商议得出的——军功晋级制度。 为奖励军功,律法规定,凡行伍中人,不论出身门第,一律按照其所立军功的大小接受赏赐。 更清楚地标明——斩杀的敌国首级越多,获得的爵位就越高。 当然,因为这个制度针对性太强——简直就是为了战争量身准备的,所以在现在各个国家还维持着表面和平的时候,这个制度是还没有颁发的。 霍安陵是从孙杨和孟良那里知道的——霍安陵已经没有心思去怀疑他们两个人的身份,他只感谢他们让他知道了这么一个能见到阿拾最快的方法。 处于某种原因,霍安陵并没有将这些事告诉纪夫子。 纪夫子在得知霍安陵要去参军的时候并没有多说什么,倒是小翠得知这个消息之后很是担忧——不过她也知道自己在霍安陵心里并没有多重要的地位,所以只是含泪给霍安陵准备了一大包的干粮和一个平安符。 霍安陵看着小翠红红的眼眶,藏在袖子下的手动了好几次,还是最后小翠先扑倒了霍安陵的话里:“霍大哥,你,一定要好好的……你一定能带回阿拾的,你要自己一切注意啊!” 虽然小翠没有当过兵,但是听那些曾经被抓过壮丁的长辈们说过,军营里是个十分不好的地方。所以在得知霍安陵居然要主动去参军,心里担忧得不得了。 霍安陵感受到胸膛处晕开的一片湿意,将手放在少女瘦弱的肩膀上:“我一定会带回阿拾的……小翠,我这辈子有你这么一个妹妹值了。” 闻言,小翠哭得更凶了。 离开了村子,霍安陵带走了埋在地下,并没有被大火毁损的所有积蓄,然后准备安装纪夫子指的方向去找他的一个老朋友。 毕竟虽然霍安陵说要去参军,但这个时候并不是征兵的时节,想要入伍,并不是靠着站在军营外吼吼就可以进去的。 霍安陵要去晋州的江城寻找钟楚先生。 江城和洛城相邻,不过地理环境却有很大的不同——事实上,整个景国也只有洛城那儿会有一年四季都繁花似锦的景象。 不过,虽然江城没有洛城的花团似锦,但萧萧江水却另有一番景致。 钟楚先生很好找——作为江城第一大家,钟家在江城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而身为钟家这一代家主的钟楚,更是名声响亮。 三毛很不开心,很不开心很不开心。 自己两个最最亲爱的两个主人,其中一个已经好长时间都没有见过了。 而另外一个,一直躺在睡觉,不是在马车上睡觉,就是在床上睡觉,就是不肯搭理自己——它已经好久没有玩过追木棍的游戏了! 虽然说有一个长着很可爱的小姐姐照顾自己,可是这个小姐姐除了给自己喂一些吃的——好吧,三毛承认那些肉和饭很好吃——外,也不陪自己玩。 虽然说是因为第一次自己朝着她吼了,还假装要咬她,可也是因为她不懂事居然想要摸自己的耳朵和尾巴造成的呀!哼,除了自己的主人外,这是只有自己未来老婆才能碰的! 嗯咳,人兽是没有美好光明的前途的——三毛一边无精打采地想着,然后透过窗子往静静躺在床上的自家主人之一看了一眼,垂下耳朵,将脑袋搁在两只爪子上面。 唉,在另一个主人不在的情况下,只有自己英勇地保护阿拾主人不被坏蛋伤害了。 沈王爷醒过来的时候,大约是正午。 睁开眼,从窗扉中透过来的盛夏阳光灿烂的有些刺眼。 他还恍恍惚惚的记得自己在一个客栈里……又好像是在一辆马车里…… 模模糊糊的记忆让他觉得很是昏沉,就像是脑袋中吊了一块石头,重重的,坠坠的,有一种很不舒服的感觉。 迷迷糊糊的看了看周围,好像自己还在一个很长很长的梦里,现在梦醒了……却又觉得仿佛很舍不得醒来似的。 “王爷,您醒了!”来伺候的小厮刚推开门,就对上沈王爷的眼睛,连忙笑容满面地迎上来,“您感觉怎么样?要不要吃东西?还是先喝水?” “莫……莫言?”沈王爷沉默了一会儿,才说出对方的名字。 “哎!王爷,是小的。您现在感觉怎么样?”莫言差点儿就泪洒当场了——要不是他因为有事被留在京城了的话,说不定王爷就不会失踪近一年了。对于自己在王爷有难的时候没在身边这件事,莫言一直觉得很是愧疚。 “……还好,我到底是怎么了?”沈王爷按着自己的额角,然后说道,“对了,我记得九铮他……” “墨霖,你醒了?”说曹操曹操就到,刚下朝的九铮没有来得及回他自己的府上换衣服,直接穿着朝服就来了。 “我怎么记不得我到底是怎么了?你,有没有调查出来我那段时间的经历?”不知道为什么,他特别地执着于这个问题的答案。 眼神闪了闪,等到九铮看向沈王爷的时候,脸上已经是温和的笑容了:“故事很简单,也并不重要。在你掉下悬崖之后,就被一个小山村的一户人家给救了。不过因为你磕伤了脑袋,失去了你以前的记忆,后来我们就找到了你,结果在这之前你不小心又受了伤,忘记了失忆那段时间的事。” 听完九铮云淡风轻的话,沈王爷扬了扬眉毛:“这个……听起来有点儿奇怪不是吗?”失忆了被救,被救了又失忆——就是话本里也没有这么玄乎的事情吧? “也许吧。不过事实的确如此。” “那么,救我的那户人家呢?”不知道为什么,当说到这句话的时候,沈王爷感觉脑海中有什么一闪而过,但是还没有等他抓住这个念头,就被九铮的话打断了。 “只是一户普通的人家,我给了他们一些黄金,足够下半辈子衣食无忧了,所以你不用担心的。” 沈王爷想了想,便没有再说什么。对于这些事情,九铮一向做得很好,想必这一次也是这样——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九铮也像是他另一个哥哥一样。 “汪!汪汪汪!”随着犬吠,一条雪白雪白的大狗扑了过来——不顾一旁小厮们手忙脚乱地喊着“你不能进去”、“快拉住这条狗”、“拦住它”之类的言行——趴在了沈王爷的床沿边,一双大眼睛直直的看着沈王爷,长长的毛茸茸的尾巴不住地摇动着。 “这条狗……”沈王爷并不喜欢养宠物,但是对这条狗的感觉却很是特别。他还记得是自己要求九铮将它带着的,“它叫什么名字?” 话一出口,他就愣了一下——对哦,这是自己要求的,除了自己还有谁知道它的名字,可自己偏偏又忘记了:“白狼,叫你白狼怎么样?呵呵,你喜欢?” 沈王爷感受着自己掌心下不住蹭蹭动动的脑袋,笑眯眯的说道。 三毛:白狼?……好呀好呀,听着比“三毛”有档次多了! 霍安陵强迫自己在客栈休息了一晚上,让自己看起来没有那么憔悴和风尘仆仆,才连忙赶往钟府。 来到钟府门前,还没有动作,就被一个从大门内冲出来的莽莽撞撞的人给撞了一下:“唉哟!哪个不长眼的居然敢撞本少……咦,是你?!” 37.参军 在看到怀里毛毛躁躁的少年第一眼,霍安陵就认出了对方是谁,然后,胸腔下意识地就燃起了一团怒火——要不是他,阿拾也不会受伤,阿拾不受伤也不会去那个医馆,阿拾若不去那个医馆,说不定也不会被人带走…… 霍安陵知道自己这么想很无理取闹,但是,还是忍不住将一部分怒气发泄到对方身上。 不过霍安陵并没有想到,在他看这个少年不顺眼的同时,其实这个少年在看到他的时候也一肚子的火。 虽然是他害得那个人受伤,但是诊金什么的他也付了,而且他还难得的鼓起勇气准备去道歉。 但是!那个男人居然冷冰冰地对自己,而且还很不耐烦的样子——这样被这个男人忽视就罢了,最糟糕的是他居然就这么直挺挺地躺在那个诊所小院儿里一晚上(因为他看得出来那两个全身黑的家伙实在是太不好惹了,所以他并没有将这件事情告诉别人),一直到早上被早起小解的药童发现才得救。 就因为这样,害得他受了风寒,接下来的斗花会都没能看成,直接被人带回江城了,偏偏还因为自己害得别人受伤的事情被罚禁足——要不是娘一直在给自己说好话的话,估计他禁足的时间还会更久。 而今天,他好不容易获得了父亲的批准,可以出门溜达溜达了,结果一开门就遇到这个家伙——真是冤家路窄啊! “喂,我可告诉你,我可不欠你什么!”曾经的华服少年很是牛逼哄哄的看着霍安陵,但样子怎么看怎么心虚——毕竟他平时虽然做事是有点儿任性,但是在大街上调戏别人还害得别人受了重伤的情况也还是头一遭。 现在见到了苦主儿——尤其是他还记得对方一个人将自己的手下都收拾掉的样子…… 想到这里,少年打了个激灵,有些焦虑地左看右看——不知道今天带的跟班人数够不够…… 早知道就听爹的话多带些人出来了…… 咦,对哦,我现在就在家门口,还怕他干什么? 于是,刚才还各种心虚的少年立马昂首挺胸起来——咱后头有人! 不过霍安陵并没有管他,他甚至都没有注意这个少年的说话内容——他怕自己一对这个少年开口说话就会说出什么不好听的,毕竟是在钟府大门前,他还不想让自己显得那么失礼,所以他只是转头准备叩门。 “喂喂喂,你干嘛啊?”那个少年见到霍安陵的动作,有些疑惑,然后眼睛一亮,“你不会……是想找我爹吧?” 不是他说,自从他们家搬回江城祖宅之后,天天都有人来烦他爹……虽然这段时间人要少些了,但是并不妨碍他一下子就想到这方面。 霍安陵的动作顿住了,他转过头来,沉默半晌,才道:“……你爹?” 那个少年似乎非常不满意自己被忽视了的样子,所以愣了一下之后,用一种很不满的语气说道:“你难道不知道我?” “你是钟楚先生吗?” “呃,不是。” “我来找的是钟楚先生,又不是你,我为什么要知道你的名字?” “你这……” “子尹,不得无礼!”突然响起的中年人的声音让刚才还要炸毛的某少年立马变得跟温顺的小猫儿似的:“爹……” 霍安陵听见那少年的声音,转眼就看见一个面容严肃的中年人站在门内,连忙躬身行礼:“……” “你是纪错那小子推荐来的?”还没等霍安陵说话,钟楚沉声道,“你先跟着我进来吧。” “虽然我不知道你是为了什么想要参军,不过根据记错那小子的推荐信,你倒是很符合当兵的条件。按理说,我不能开这个先例……” 钟楚看着因为听到这话而全身绷紧的霍安陵:“别那么紧张,国家正是用人之际,你既然能够得到纪错的推荐想必也不是什么庸才。不过我可丑话说在前头,我只是帮你得到一个名额,到时候接下来该怎么办,全都要靠你自己。” 没有说出口的话就是——如果惹上什么事儿被退回来,也别怪别人。 霍安陵当然明白这个道理,事实上,他在这方面也不是没有经验。 见霍安陵老老实实的答应了,钟楚才满意地摸摸自己的胡子,允诺这件事会在两天之内办好,然后让侍女带着霍安陵离开了。 “子尹,你出来。” “爹……”从柱子后面转出来,钟子尹完全没有之前那种少爷脾气的模样,反而像是一只被吓坏了的小鹌鹑,抖抖索索地站在那儿。 “抬头挺胸!平时交给你的规矩都上哪儿去了?你是跟谁学到的居然在暗地里偷听别人谈话了?去罚抄家规一百遍!” “爹……爹我不是故意的!”钟子尹一听罚抄就头大——天知道他宁愿舞枪弄棒也不愿意去拿着那小小的毛笔在纸上戳戳戳啊。 “我只是好奇为什么您要为那个家伙破例嘛!那家伙有什么好的啦——您都不答应让我入伍为什么要帮别人啊?!”说到这个钟子尹就气愤得不得了。虽然他们家里崇文,但是也不能说他们家就不能出一个武官嘛! “什么时候轮到你来质疑我的决定了?而且你那个性子,不给我惹祸就够了,要是到军营里的话,你这点儿花拳绣腿非得被那些老兵吃得连骨头都不剩!” 对于这个小儿子的性子,钟楚还不清楚么?虽然他本性并不坏,但大概是因为妻子难产才生下来,而且还有点儿先天不足的缘故,被家里人宠得没个正形儿。 不过还好钟子尹虽然爱闹了一些,但并没做过什么欺男霸女的事情——大概就是因为这个原因,使得那次他就被那些狐朋狗友给怂恿去调戏阿拾时不知分寸……结果就闹了那么一出。 虽然这样很简单地让钟子尹自觉地断掉了和那些纨绔子弟的联系,但是对于那次的受害人,钟楚还是觉得很愧疚的。 只是因为没有亲眼见到过,所以钟楚也并不知道他的小儿子弄伤的人是景国的沈王爷。不过,他对于自己的小儿子居然跑到洛城闹事,结果自己还发高烧的事情很不满意,所以就关了他一段时间的禁闭。 “我才不信呢!难道他们还能找太子太傅的麻烦?”钟子尹说的很不以为然。 “混账东西!你爹的太子太傅的名头就是你用来耀武扬威的吗?!”要不是妻子对这个小儿子宝贝得紧的话,钟楚怕是马上就会上家法了,“而且我可是已经辞去了‘太子太傅’一职,你不懂就不要乱说,都这么大个人了,怎么还像是黄口小儿?!” “反正你就是偏心!宁愿帮外人也不照顾你自己的儿子!”被叱责了的钟子尹愤愤然地吼了一句,然后转身跑走——他总会有办法的! 看着自己小儿子的背影,钟楚恨铁不成钢地摇了摇头——他是愿意帮外人的吗?一个是纪错的推荐信,一个是太子的秘密请求…… 虽然他不知道这个霍安陵到底有什么样的面子居然让他们两个人都看重了……但是他这个已经“告老还乡”的人,不可能不给他们两个人一个面子吧? 而且,不是他不让自己的小儿子去军营里磨练——实在是自己的妻子一哭二闹地不要这个宝贝疙瘩离开她的视线…… 唉,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啊…… 唉,慈母多败儿啊…… 在外人面前严肃正经的钟楚先生关上房门,坐在椅子上陷入碎碎念…… 三毛……不,白狼觉得自己现在这个主人虽然没有以前那样喜欢和自己一起玩了,但是看在他给自己的伙食和玩乐场所都很棒的情况下,就稍稍原谅一下他吧——不过,不知道什么时候另一个主人才会出现呢? “十二叔,你这条狗真有意思。”太子看着一会儿兴高采烈一会儿无精打采一会儿愣愣发神的白狼,忍俊不禁道。 “白狼是一条很活泼的狗……说到狗,你怎么会突然要求买那么多的狗?而且还都是体型彪壮的类型?”沈王爷没想到第一天下朝后,就见赵霁私下里找自己商量这种事。 “当然是用来训练军犬啊!”太子见沈王爷有些不以为然的样子,笑道,“十二叔,你别看小小的一条狗,有时候可比好几个士兵都管用。而且训练军犬比训练人可开销少得多。” 虽然对太子话里有些内容感觉不是很明白,但是沈王爷却明白了他的意思:“你还真是……不过,就算开支很大,你的十二叔也会支持你的,”说句大逆不道的话,这天下除了景国国库,就是沈王爷最有钱了,“不过,你要做的这件事……皇兄知道吗?” 太子的表情僵了一下:“他知道。” 沈王爷自然不会这么简单地相信太子的话——尤其是在看到太子这不对劲的细微动作的时候。 伸出手指慢吞吞地敲着扶手,沈王爷淡淡开口:“我很奇怪,霁儿,明明我们不过是一年没见,怎么你就和皇兄之间的关系变成这样?告诉十二叔,你和皇兄之间是不是闹了什么不愉快……会不会和皇嫂有关?” 因为太子对于皇帝和皇后的感情都很深厚,沈王爷才会这么想,事实上,在得知皇后的事情之后,就连沈王爷都觉得很伤感。 他看得出来,自己的皇兄对赵霁还是很关心……而且比以前还要关注,可是相反,以前一直都是濡慕皇兄的赵霁却对皇兄颇为冷淡,似乎对方做什么都不痛不痒不关心的样子。这的确让他很是好奇。 “我怎么可能……对他有什么不满。我只是觉得我应该长大了,不能再依赖着他了,”太子平静地说道,目光触及到手腕上的串珠时,抬起头看着沈王爷,“十二叔,帮我一个忙……” 要不是阳帝强势的拒绝了金国的要求,而且还迟迟没有要去自己“出使金国”的打算的话,他也不会因为自己的计划还没有开始就破灭而想到这个备用方案的。 “什么?” “让我参军吧。” 38.反抗 虽然沈王爷对太子从小就很好,但是并不意味着太子要什么他就给什么——这也使得现在的太子对待他比曾经“要什么给什么”的阳帝要好得多——所以,对于太子想要进入军营的要求,他毫不犹豫地否定了。 先不说他在军营实际上没有多少权力,就算有,他也不可能让一国太子去那种地方。 所以最后在送走了气鼓鼓(?)的太子,沈王爷也很无奈地叹了口气——他能够感觉到,或许其中有即将到来的战争想让太子证明一下他自己不是那么没有用…… 可是,更多的原因还是想要避开皇兄吧? 解铃还须系铃人,沈王爷觉得自己被这两父子的态度实在是弄糊涂了。 不过,想到自己这近一年的时间空缺,沈王爷还是叫侍女来服侍自己更衣,准备进宫一次。 “王爷,这个……” “……这个是什么东西?”沈王爷低头看被侍女托在手心里的两颗小玛瑙……这种档次他根本就不可能佩戴……不不不,重点在于为什么自己到现在才发现这个? “这是您回来之后一直佩戴在身上的。”侍女佩玉也算是和沈王爷的关系比较亲近了,平时沈王爷外出上朝什么的,衣服都是靠她和其他几个小丫鬟打理的。 事实上,在第一次服侍沈王爷更衣的时候她就发现了——毕竟是用红绳系在脖子上,又是那么和沈王爷身份不搭调的两颗小玛瑙…… 可是,她见沈王爷并没有特意发话,便没有说出来——毕竟她们就算再怎么得到王爷的信任,也不过是侍女罢了。对于主子,她们是只能服从不能质疑的。 而后来,也没有见沈王爷对那脖子上的东西发表什么意见,所以佩玉就没有再提这件事。 但是,随着天气渐渐热起来,选择要穿的衣服领子也变低了……沈王爷这次又是去皇宫,带着这么一个便宜的东西,着实很不搭调,所以佩玉才斗胆问出来——可是,看她们王爷的反应,似乎…… 沈王爷用手摸了摸那两颗小玛瑙——说真的,或许在平常人家已经算是很贵重的东西,在他眼中很不值什么钱。就他府上,一个大丫鬟的首饰拿出来都比这两颗加起来的价值贵重。 可是……不知道怎么回事,他却并不像将这么寒酸的东西取下来:“我回来之后就一直戴着?”而自己一直到刚才佩玉提出来才发现——自己已经很习惯这个东西的存在了,习惯到似乎它已经成为自己的一部分? 难道说,这是自己失忆的那段时间得到的? 可是九铮却说收养自己的那户人家是小山村的——对于自己来说不怎么值钱的,对那种小山村的人却很可能是很长时间的积蓄才能买到这个东西——不过是救助一个萍水相逢的陌生人而已,用得着在那个人的身上花费这么多的钱吗? 隐隐地,沈王爷对九铮的话产生了一点儿动摇和质疑……或许……或许他应该单独派人再去晋州那个小山村那儿查探一番? “王爷?王爷?” 回过神的沈王爷摸了摸自己脖子上的红绳,想了想,还是让佩玉取了下来——毕竟这个东西他戴着实在是太不搭了:“将这个收起来……至于盒子的话,我记得前几年我不是收购了一个楸木底子的象牙雕人首饰盒吗?就用那个来装吧。” 听到沈王爷这话,佩玉轻轻倒吸了一口气——那个首饰盒用来买十几个,几十个这样的玛瑙都绰绰有余好吧? 难道这个东西对王爷真的很重要? 当兵的生活很简单。简单的说每天就是起床、早操、吃饭、训练然后就是睡觉。 至于详细的话就比较系统了——毕竟谁都不是天生的士兵,因此过渡期是必不可少的。 景国士兵的过渡期就是一个月——在这一个月内,要将一个普通的青年变成一个合格士兵。只有达到了这个要求,才有资格继续留在军队里进行进一步的训练。 所以,一般受不了军队的枯燥的苦生活或者原本就没打算当兵的人都会在这一段时间里表现得非常的庸碌甚至是不合格,这样,就可以顺理成章地被淘汰下来。 当然,也不是没有不愿意当兵的。 只不过有的人当兵只为了混一口饭吃——毕竟成为了士兵,那就相当于衣食无忧了——对于那种没有手艺又不想干活,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人来说,是最好的生活方式。 当然,有着这样想法的人一般也不可能成为多么出众的士兵,甚至很可能成为一个“兵油子”——即在军队中长期当兵并沾染了恶习的士兵。 霍安陵刚到军营后不久,就惹上了这些兵油子。 其实原因也很简单——在刚来军营的时候,对于陌生的环境和生活作息都有一种不适应感,而这种不适应感很容易让人寻求一种快要让自己感到安全的东西。 比如拉帮结派。 比如讨好已经成为士兵的人。 前者可以让你不会在同入伍的人中受到孤立。 而后者会让你在军营中不会得到来自老兵的欺负。 要知道,军营里虽然有规矩,但那也是相对的。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 规矩,其实就是强者给弱者制定的。 霍安陵本来来的时候就不是今年征兵的时期,所以他这种不上不下的时间的确让人很尴尬。 而在别人想要看到他出糗的时候,被众人故意孤立的他却以完美的姿态完成了每一天的训练……甚至比那些大部分老兵都做得好。 毫无疑问,这样高调的做法自然会招来各种羡慕嫉妒恨。 不过,霍安陵也不是省油的灯。 有时候,身体交流是男人之间最快捷的交谈方式——当然,这是指打架。 而在景国的军营里,只要不惹出大麻烦,对于这种程度的斗殴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毕竟,只有越勇猛的士兵,在上阵杀敌的时候才能够发挥越大的作用不是么? 这会儿正是午休时间,所以出现这样的情况也并不会得到上面的斥责——在他们看来,只要不影响别人,不明目张胆的坏了规矩,并且还得有力气进行下午的训练的话,他们是根本不会管士兵们之间的争斗的。 “那么,谁还再来?”看着躺倒在自己身边的五六个人,霍安陵眼神凌厉地看着其他人。 本来他就因为阿拾的离开而憋着一肚子的火气没处发泄,偏偏来到这个军营里还接二连三地遇上了这些事——比如故意将没洗的臭脚在自己的床铺上揩,比如故意不告诉自己食堂的地方让自己没饭吃,比如晚上的时候故意打鼾并且还将自己的床铺淋湿什么的…… 这些伎俩,在霍安陵眼中都是不够看的。但是偏偏遇到现在霍安陵火气旺盛,所以就算是这些家伙撞到枪口上了。 听到霍安陵的话,那些之前得意洋洋想要给霍安陵“教教规矩”的人都有些胆怯地后退——他们只是想给这个不懂规矩的新人一点教训,可没打算连自己也赔进去。 要知道,以一对多这种事情并不是没有发生过,但是以一对多而且那个“一”还衣服不乱呼吸平稳好像没事儿一样那就见得少了。 这不得不让他们忌惮——他们能够成为兵油子,靠的可不仅仅是油盐不进的痞子作风。 况且,倒在地上的那几个人都是通过了新兵训练的那一个月,都是有两下子的——要不然他们也不会顺顺利利地欺压其他人,并且还在军营里生活的颇为“自在”。 不过,当他们后退了一步的时候,就看见霍安陵的眼中出现了毫不掩饰的嘲笑和讥讽,这让他们的那几分胆怯变成了熊熊的怒火——他们虽然平时吊儿郎当得过且过的,可是也是有几分血性的汉子! “混蛋……少瞧不起人了!兄弟们给我一起上!”其中一个明显是“头儿”的左右看了看,然后吆喝着大家改变之前一个一个对战的方法,一窝蜂地朝着霍安陵涌了过去。 不远处的大树下,一个穿着简单甲胄,眉目俊朗,轮廓分明的年轻人正看着这边的“闹剧”。 不一会儿,一个同样穿着简单甲胄,但是长相偏阴柔艳丽的年轻人走了过来,然后一屁股坐在他身边:“信禹,你怎么还在看啊?反正一定是那个人赢,看不看也无所谓吧?”他旁边的年轻人白皙的脸庞上因为运动而出现了一层薄薄的红晕,看起来更是眉目如画,“真是的,这些家伙们有时间打架还不如抽点儿时间来训练呢……反正我呢,如果是没有什么大的战事的话,估计我再过几年就要离开军营了……喂喂喂,你在听我说话没有啊?” 自己嘀嘀咕咕了半天,结果却没有得到半点儿响应,自然不爽的某人很是不满地抱怨。 “你没发现吗?”被叫做“信禹”的年轻人虽然这么说,但是目光却完全没有离开过霍安陵的身上,“他的身手……他的招式……很奇特,好好看着,师卿。” 听到对方这么说,师卿也将漫不经心的目光收起来了。 然后,真的让他发现了问题。 “这个小子……”果然,师卿将注意力放在霍安陵之后,就发现了与众不同的地方,“他的打斗,看起来很简单,可是却意外地凶狠啊。” 没错,就是凶狠。 而且瞧瞧,他都是攻击的什么地方? 面部,左、右、后脑部,腮,喉,后颈脊椎,肺,心脏,腋下,腹,肋,尾椎…… 喔,天啊,还有裆部…… 师卿忍不住吸了一口冷气,有些不可思议地看着霍安陵:“那小子……那小子的出招也忒损了点儿吧?” 看着那个捂着双腿之间,倒在地上痛得缩成个虾子一样的人,就连他旁边的严信禹都忍不住变了脸色——这一招,这一招实在是太不光明正大了…… 不过,这的确很有效果啊…… 不不不,自己怎么能这么想呢?一定是自己思考的方式不对! 39.犹豫 交战是人类历史上一个一直循环的现象,而且随着历史的推荐,永不会消失。 虽然战争不断地带给人类灾难,也不是人们所向往的一个局势,不过即使是最爱好和平的社会,随时准备好面对战事还是相当重要的事。 当两个交战的国家都有相近的军队数量和军事力量时,这时谁的军队拥有较好的训练通常就会赢得最后的胜利。 这个时代,无论是景国还是金国还是其他的国家,都还没有军事学校或学院的设置。因此,能否在刚参军的那一个月里具备一名士兵应有的合格素质,并且得到上面的人的赏识,就是十分重要的事情。 因为只有得到了青眼,才能让人在接下来的真正的训练中得到最新的训练方法、战术等等——这样的好处不仅仅是会让人比一般的士兵的技术水准来得高,最重要的是,在战争时期,会有更多的机会可以存活下来。 所以,霍安陵这次只是为了发泄一下自己内心郁结多时的怒火,但是却并不没有想到,他的这番动作落在了有心人的眼中,引起了他们的注意——不过,就算他知道了,怕也只是高兴可以更快地达成自己的目标吧? 在那次午休事件之后,接下来的日子,霍安陵过的十分的惬意——大概是被霍安陵的“狠”给吓到了,就算是那些想要对霍安陵有所动作的人,都不得不事先掂量掂量,然后灰溜溜地放弃。 有句话怎么说的? 是金子总会发光的。 虽然霍安陵不是什么金子,但是因为他迫切地想要晋升,所以他在各项表现中非常的出色。毫无疑问地,他被上面的人给注意了。 “二十六岁……年纪也不算大……不过他看起来并不像一个很冒进的人啊?”师卿将一份写着霍安陵资料的薄薄纸页放在手里翻来覆去地看。 说实在的,那天霍安陵的表现虽然中间有点儿“损招”,但毫无疑问这些招式都十分的简单、凌厉并且有效果的。 毕竟战场上刀剑无情,只要是对垒双方,哪里还会想到对方也是和自己一样的人呢?剩下的只有杀、杀、杀! 生死都不论了,更不用说是那种“断子绝孙踢”之类的了。 所以,师卿这段时间都在收集霍安陵的资料——如果他真是个人才的话,当然是要好好培养一番。 但是让他有点儿失望的是,这个霍安陵的个性似乎有点儿太独和……功利了? 诚然,一个拥有好身手的士兵是很难得的——但是,比起独来独往不注重合作的士兵却会让他本来的价值减少那么一些。毕竟好士兵不难找,可是一个好的将领却不容易培养。 “或许他有什么缘由?”严信禹倒是对任何事都留有三分考虑——当初师卿兴冲冲地跑去调查霍安陵的时候他就没有马上同意,现在师卿貌似对霍安陵失望他也没有马上附和。 “是是是……那我干脆让他去参加那个考验好了……反正我们也找不到人不是吗?”仿佛想起了什么,师卿的脸上露出了一种很奇妙的笑容,“如果他真的能够通过的话……那么我就承认他,并且给他一个机会。” 一直到金国使者离开景国,太子的眉头就没轻松过。 说实话,太子根本就没有想到,本来他前一世是因为阳帝的提议而使得自己成为所谓的“使者”前往金国,然后最后成为了政治牺牲品。 而这一世,阳帝自始至终都没有表露出他有这个想法……甚至,他还在金国提出这个要求的时候狠狠地驳回了这个提议——太子原本还以为对方会被说动呢。 要知道,这些说辞可比自己前一世的还要“动听”得多。 而且因为不甘心而想要最后试一试,所以太子故意泄露了一些会让阳帝和那些大成会心动的一些事情给金国,相信金国一定会好好利用起来。 果不其然,金国一上来,就先赞美了景国一通。说景国“土地广大,山河险塞环绕,进可攻,退可守,国富兵强,将士玩命,不服者先亡”。 金国的这番说辞……不得不说,让朝堂上的很多以景国为荣的老臣感觉很是受用——毕竟好听的话吗,谁都喜欢的。 但是,并不是所有人都耳根子软的——尤其是阳帝登基之后更换的这一批新大臣,基本上都不为这种说辞所动。 不过,一招不行还有一招嘛。 金国又提出了景国和金国相斗,必有一伤——而这一伤……必然是金国。 虽然这些年没有什么的大型的战事,但是看看景国那固若金汤的边防以及对于每次前来偷袭景国边防的那些游牧民族的狠狠打击——这些景国可全都是大获全胜的。 不仅如此,景国还将那些游牧民族打到了北方更远的地方,还逼迫得对方每年都必须向景国上贡牛羊马匹羊奶之类的。 虽然太子知道以后景国不仅仅有这点儿成就,但是也不得不承认,就现在这样的兵力对抗金国是绝对不败的。 丹阳之战与武田之战,金国不但损兵折将,而且丢失土地,便是证明——而丽妃,也就是那两次战役之后的“战利品”。 这样的一番说辞下来,就连其他那些不为金国虚假的阿谀之词的官员都觉得我大景实在是国富民强了。 金国见景国似乎是有些松动的意思了,便趁机又提出了丽妃已死,固然两国为此都感到十二万分的悲伤,但是两国不能因为一人之死而使得两国的联盟受到损失。 所以,为了表示景、金两国的诚意,两国太子互为人质,并且将泗上六个领地送给景国,两国永做兄弟之国。 要金国来说的话,也够憋屈了——本来是他们国家的公主死了,但是他们非但不能要个说法,还得眼巴巴地跑到景国来示好,表示他们两个国家的友谊不会因为一个公主的死而受到影响。 金国相信,景国和金国两国太子互为人质,再加上领地的诱惑,不行景国不会动心。 但是金国完全没有想到,之前就隐隐透出不会将太子作为人质(金国之前只以为是利益不够大——毕竟天家无父子,就算传言阳帝再怎么宠爱赵霁,也不可能不会被诱惑动摇)的阳帝听罢,不仅没有答应,而且那些金国使者被勃然大怒的阳帝直接逐出了景国。 即使现在想起来,太子都觉得上次阳帝和金国撕破脸的动作实在是太过了。 他实在是想不通,就为了自己这么一个有名无实的太子,阳帝做的这些值得吗? 该不会这个阳帝是别人假扮的吧? “霁儿,你在想什么?”在耳畔响起的声音让太子悚然一惊,他连忙挪开都另一个位置,然后恭敬地低头:“儿臣只是在想,这个时候,金国使者怕是已经回到了金国,并且已经将金国国君汇报了此次的景国之行。这次金国使者回国,怕是不会善了。” 是啊,本来就是前来为了丽妃的死的,后来将丽妃的死平息下去,准备用另一种方法去巩固与景国的关系,结果却得到了这样的结果。 如果阳帝是好声好气地说的话,他们怕是要容易接受得多,可是……偏偏阳帝表现得十分愤怒,仿佛他这个太子真的对他很重要似的…… 明明上一世是阳帝几乎是迫不及待地将自己打包到金国的啊。 太子心里自嘲了一下。 “不会善了便不会善了,毕竟他们竟然提出了要你去作为人质……” “父皇,请恕儿臣直言,若能让两国和平,儿臣愿意和金国太子互换为人质。” “……你愿意?”阳帝的声音仿佛被什么东西给碾过似的,带着一种异常的沉重。 “……是,儿臣愿意。” “可是朕不愿意。”阳帝强势地抬起太子低垂的头,眼睛直直地看向对方平静淡漠的黑眸里:“朕不愿。” 被下巴上的手指给压得有些疼痛,太子不着痕迹地皱了皱眉。 阳帝见状,连忙松开了手,在太子的下巴上轻柔地按揉着:“此事休得再议。” 这个男人绝对是假冒的,要不然就是被什么东西给附身了! 太子心里很惊悚地想着。 “朕知道你在担心什么,你认为两国之间应该保持和平,所以你愿意牺牲自己……”可是如果真的将你送到金国为人质的话,朕就怕再也见不到你了,“但是,这样虚假的和平又能持续多久呢?” “!” “朕不知道你以前是用什么心态来对待这些事,用什么样的眼光来看待这些事的……”阳帝将太子带到一旁的软榻坐下,然后亲自拿起一份翠玉豆糕,“对了,朕吩咐御膳房做了你最喜欢吃的翠玉豆糕,尝尝看。” 我现在一点儿都不想吃!太子内心想要掀桌了。 不过还好阳帝很快就回答了太子的话:“诚然,金国开出的条件很是诱人,但是朕又不是弱智,怎么可能因为他的一番说辞就动摇?为什么我大景到目前为止都安居一隅?你我都知道,这不是因为我们不敢和其他国家对抗,景国只是在等待一个时机——一个谋划一举而吞并天下的时机。” 说到这里的时候,阳帝那双如黑夜一般深沉的眸子里闪过几点光亮,原本就俊美的脸庞更是光彩照人,很是吸引人——至少,太子现在内心的小人正在疯狂撞墙,反省为什么差一点点中了自己父皇美男计。 “正如金国所说的那样,景国如果和他们开战的话,失败的一方绝对不是景国。所以人质交换什么的,根本就是多此一举的事情。可之所以他们胆敢提出这个建议,无非是认为我们怕了金国身后的清国。” 如果和金国撕破脸,那么景国的外交就会出现一个漏洞——着这个漏洞足够闻腥而动的清国凑上来。 所以,无论是为了景国还是金国,都应该抱成团,以防清国的虎视眈眈。 如果是以前的话,阳帝绝对会毫不犹豫地答应,甚至还可能假惺惺得因为丽妃的死而送一些赔礼——牺牲一个当做挡箭牌的太子,换取金国的放松以及清国的警惕以及周边各小国的臣服,是绝对划算的。 但是现在,即使是金国反过来送城池,阳帝都不为所动,因为他找到了比这更有价值的。 真是应了那一句话——计划总是赶不上变化的。 40.针灸 虽然那次的交谈并不让阳帝满意,但是太子最后却勉强得到了他想要的结果。 至于阳帝的心情?太子表示管他去死。 回到鸿煊殿,太子就让太子妃明柔加快了计划的实施,而不久之后,沈王爷那里也传来消息,说他需要的大狗全都购置齐全了。 再一次来到沈王爷的府上的时候,太子先被院子里毛色油亮,膘肥体壮的大狗们吓了一跳——倒不是害怕,而且突然一推开门就看见如此多的狗,实在是……视觉冲击有点儿大。尤其是这些狗全都用它们那双大大圆圆的眼睛看着自己。 “喏,基本上我能够在景国找到的所有狗的种类都买到了。”坐在花厅上的躺椅的沈王爷轻松的说着,指着院子里显得有些拥挤的大狗们。 虽然他府上后院够大,但是上百只大狗聚集在一起还是很占面积的啊。 只不过,如果不是时间不允许的话,他甚至还想去其他国家购买一些其他种类的狗呢……听说西边有个地方有一种体格粗壮,声大如狮的犬类…… “真是多谢你了,十二叔。”太子倒是真心实意地道了谢。 “那么,你想怎么处理?”沈王爷迫不及待的想要将这些狗送走——倒不是他担负不起这些狗的花销,只是这些狗运回来之后,那种“汪汪汪”的叫声让他实在是有好长一段时间都没有休息好。 虽然这种情况在白狼和这些大狗们相处了一段时间之后好转了许多——基本上如果这些大狗们敢吵吵的话,白狼吼一嗓子就会安静下来——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名字叫做“白狼”的缘故还是其他什么原因,沈王爷总觉得这段时间白狼的叫声有点儿从从以前的“汪汪汪呜”往“嗷嗷嗷呜”的方向转化…… 不过,对于能够镇压群犬的白狼,沈王爷诡异的有种自豪感——啧啧,看他家白狼多帅! “劳烦十二叔关心了,这个有专人管理,到时候训练好了还请十二叔赏脸来看啊。”太子挥手让人手脚麻利地将这些暂时套住了嘴的大狗们,然后准备将这些大家伙们带去见它们的“教官”。 霍安陵他的确想让自己快速晋升——但是他没想到自己来到军队中的第一份官职居然是训练军犬? 不知道为什么,当看到那些膘肥体壮的大狗们的时候……霍安陵头脑中闪现出的第一个词儿,就是——弼马温。 好吧,他其实对这个官职一点儿其实都没有,他只是好奇为什么会有人知道他会训练军犬——虽然这只是他曾经为了一次任务而专门零时抱佛脚地学写了一点儿关于驯兽师的知识。 不过,霍安陵可不会傻到直接拒绝这样的任务——尤其是他在被偷偷告知这批军犬以后会有大用处的前提下。 霍安陵可忘不了在二战的时候那些动物们发挥了多大的用处——光是在二战期间的时候,苏军为了对付德军坦克群而专门建立的4个反坦克军犬连(每连编制126条受过训练的军犬)就发挥了堪称恐怖的效果。 实际上那些军犬们的需要做的很简单——作战时,反坦克军犬连预先进入伏击圈,当德军坦克驶近时,引导员将事先捆在军犬身上的炸药引信点燃后,及时向军犬发出指令,于是军犬直奔敌阵,卧于坦克底下。 但是,这种简单的行为,伴随着巨大的爆炸声之后的,却是德军300多辆坦克被炸的结果。 当然,不得不承认,这样虽然大大降低了成本并且提高了作战效率,但是那么多英勇的军犬的牺牲也是很让人悲伤。 不过战争就是这样,没有牺牲就没有胜利——怕只有某一天当人类等生物都没了欲望的时候,大概才会有真正的和平? 自然,在这个朝代是不可能出现那种以自我爆炸牺牲的军犬的——毕竟炸药也是给难弄的东西——但是,除了在这方面外,军犬在警戒、传令、侦察、救援等方面也是有大作用的。 霍安陵想,既然那个“上级”会想着训练军犬,那么一定也是看到了军犬的价值——虽然不知道对方从什么时候有了这种超前的想法,但是毫无疑问,如果自己将这批军犬训练好了的话,那么自己就一定有机会见到提出这个建议的人,而见到这个人。 这绝对是一个位高权重之人。 霍安陵从不怀疑自己的直觉。 得知军营里真的有个叫做“霍安陵”的士兵之后,太子毫不犹豫地“以权谋私”地安排了一切,让霍安陵顺理成章地接手了那总共两百只大狗——现在还没有训练出来,所以还不能称之为“军犬”——训练。 事实上,当初这批军犬出现的时候,霍安陵已经是将军了——起因也是因为连年的征战,即使不断地吞并其他国家,但是应召入伍的士兵们也来不及得到足够的训练。 毕竟,景国的军队虽然所向披靡,但是景国的人口却并不是很多,尤其是那些训练有素的军士,更是珍贵。 那个时候是为了攻打清国——清国的领土面积几乎是景国的三倍以上,人口更是景国所不能比较的。 为了减少人员的伤亡,霍安陵便训练了一支军犬军队。 虽然那个时候是飘飘的太子没有看到最后的结果,但是光是他从那一两次有军犬参加的战争中,就可以窥见这支动物军队的力量了。 而他之所以要将这支军犬军队提前制造出来……也是为了增加自己在霍安陵心中的分量。 毕竟,这位以后缔造了“战神”之名的大将军,可是人人都想要抱大腿的对象。 根据飘飘太子长时间的观察得出——霍安陵虽然骁勇善战,但是本人的正义感却并不强,而且对于景国和皇帝的忠诚度也勉强及格而已。 不过他同样没有发动叛乱,自立为王的意思。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他愿意老老实实地当他的大将军为景国开疆扩土,但是并不妨碍太子从这点入手,然后达到自己的目的——有了军队力量的支持,想必对于自己早些脱离阳帝控制的计划也有利得多。 和忙碌的霍安陵不同,沈王爷最近的日子过得倒是十分的清闲。 不过让他觉得麻烦的是,他几乎每隔一旬就要接受一次针灸治疗。 好吧,为了让他早点恢复那失去时间的记忆,而且在喝药没有作用的情况下,这样做也无可厚非——事实上为了不受这种折磨和麻烦的话,沈王爷完全可以选择不记起那一年的记忆。 可是直觉告诉他,那份记忆非常非常的重要,所以就算脑袋上时不时地就要扎着针,沈王爷也认了。 又一次施针结束,沈王爷摸了摸自己的后脑勺,看向一旁收拾着自己医药箱的大夫:“你真的是景国最厉害的大夫?” 带着浓浓怀疑的话让大夫的嘴角抽搐了一下,然后牙齿也不自觉地磨了一下——淡定,淡定,他是王爷,不是自己这个普普通通的大夫惹得起的:“回王爷的话,‘最厉害’的不过是虚名而已。” “为什么我完全没有感觉到我的记忆有恢复的感觉?”沈王爷完全没有理会对方的回答——若不是这个大夫是九铮介绍的,是某位已经隐居了的,医术十分高超的大夫的话,他还真的会将对方当做骗子。 收拾银针的动作顿了一下,一下子扎进了手指里。突然的疼痛让这位有着花白胡子的大夫从刚才的一愣神中恢复过来,然后用恭敬的姿态道:“草民一开始也只有七八分的把握……” “算了算了,总是这么一套说辞,你下去吧。”沈王爷都觉得有点儿不耐烦了,时间都快要进入深秋了,自己的记忆却还是毫无进展……啧,难道自己就是那少有的没把握恢复记忆的一员? 离开了沈王爷的视线,有着花白胡子的大夫急匆匆地往自己暂住的小院儿赶去——沈王爷命令,在他的记忆恢复之前,他都要住在那里。 见大夫反手关上房门,被关在屋外的小厮不以为然地耸耸肩——他早就习惯了,真不知道丞相大人从哪儿找到的这种除了给王爷看诊其他时间几乎足不出户的家伙的。不过,倒也好伺候,他也清闲! 而在房门内,大夫快步走到一旁的烛台上,在左右看了没有人之后,才快速地剥开照明的蜡烛——中间居然是空心的! 从空心蜡烛中拿出一张小纸条,看到上面的“好”“安”两个字之后,大夫才像是脱了力似的坐到椅子上。 随后他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又急急忙忙将纸条卷成小条,用火折子小心地一点点燃成灰烬,才又将空心蜡烛合起来点燃,用融化了的蜡油伪装好。 做完这一切,他才真正地松了一口气,看着已经散落到一旁的银针,他的脸上露出一个似哭非哭的表情来——他不知道自己这样做到底对不对,可是这样的日子……到底什么时候才是个头? 将佩玉端过来的,据说是调养身体的药汤面带嫌恶地喝完,沈王爷刚往嘴里扔了一口桂花糖——他也不知他什么时候喜欢上了这种廉价的糖——就听见丞相来访。 懒得站起身来,沈王爷直接对进来的九铮抱怨起来了:“我说九铮,你确定你找来的那个大夫没什么问题?” 刚走进门就听见这个质问,九铮隐藏在宽大的袖袍下的手指不自觉地动了一下,但是他面上却是恰到好处的疑惑和安慰:“你毕竟伤到的是头部,太急了对记忆恢复可不好——而且,他可是我找了很久才找到的,隐居在一座山里的医学圣手,要是知道你这么怀疑,估计得气坏了的。” 沈王爷难得没被九铮给安慰到,他有些烦躁地将嘴里的桂花糖用舌尖抵到另一边吃着:“可是为什么自从他施针之后,我连一开始的那点儿记忆都变得模糊了?” 要知道,他就是因为前段时间感觉自己好像有恢复记忆的迹象,但是又不想花费太多时间“顺其自然”,所以才想着找人刺激他的穴位,让他早点记起来的。 可是,为什么像是反效果? 41.思念 对于沈王爷的疑问,九铮早就准备好了说辞。 所以他很快就将沈王爷的注意力转移开了:“墨霖,你要知道,人是很神奇的……我还是那句话,我总觉得你不应该再执着于那其实对的生命之中并没有多么重要的记忆。毕竟你和那些小山村里的人如果不是这次意外的话,根本就不可能有交集不是吗?” “可是……” 沈王爷知道九铮说的很有道理,可是,或许是执念作祟……又或许是那两颗玛瑙——他并没有告诉九铮这件事——总之,他是打定主意要恢复那段时间的记忆了。 “别可是了,你也知道这种事是要顺应天意的,”九铮有些强硬的打断了沈王爷的话,“对了,今天有时间吗?今儿个是中秋,这次我们去寻个清静的地方赏月喝酒?” 沈王爷这一代只有他们兄弟两个存活,大概是因为十几年前阳帝夺位的那个“血红色中秋”的事件,使得他们兄弟两个都忽略了这个节日。 所以,每年到了这个日子,同样是孤身一人的九铮就会和沈王爷一起对月饮酒,不醉不归——每一年都是如此,除了去年。 沈王爷沉默了一会儿,还是慢慢摇了摇头:“抱歉,九铮,我今天,实在是没心思。” “既然如此,那我就陪着你好了。”九铮凑近沈王爷,一只手搭在沈王爷的肩膀上,脸上带着温柔的笑意。 “我想,一个人呆着……”沈王爷有些疲惫地低头,所以并没有看见九铮在听到他在说着这句话的时候眼中一闪而过的那抹狰狞。 不知道为什么,一想到中秋之日家人团圆,他居然会感到比以前更深的寂寥——这种寂寥,让他宁愿一个人蜷缩在黑暗和孤单里,独自地,一个人地静静呆着。 但是,想到以前都是九铮陪着自己,自己现在这么任性地丢下他一个人似乎有些不厚道,于是沈王爷笑道:“对了,我听说每年画舫在今天这个日子都会评旬月娥’——不如我们英俊潇洒的丞相大人去一举夺去‘月娥’的芳心,让她留在人间,岂不为一桩美事?” 听见沈王爷这么说,九铮挑了挑眉,然后才道:“墨霖,这可不是一个好建议——我以为你是知道我对女人不感兴趣的。” 九铮这话一出口,沈王爷就有些愣了——他怎么一时之间就忘记九铮只对男子感兴趣? 而且,还是一些柔弱艳丽的少年。 沈王爷只好抱歉地笑笑:“是我的不是,不过……男人总归没有女人好啊,有一个自己血脉的孩子不是很好吗?” 反正沈王爷是觉得香香软软的女人才好——即使景国可以允许男子之间成亲,他也觉得自己以后的王妃一定是个女人。 毕竟他长这么大可从来不觉得哪个男人让他觉得很有“性”趣。 听见沈王爷用这么肯定的话语说道,九铮的眼中飞快地闪过一丝晦暗不明的情绪:“呵呵,那你,什么时候给你的王府找个王妃,让我喝一杯喜酒呢?” “呃,这个,国事为重,国事为重。”沈王爷他现在才不想被一个家庭给束缚着呢——被曾经宫里那些女人上演的后宫戏码给弄得留有后遗症的他早就决定一生一世一双人了。 既然这样的话,那就得好好挑选是吧? 送走了九铮,沈王爷又静坐了一会儿,想着今天是难得家人团聚的日子,所以他大手一挥,就给府上的仆人们放了假。 做完了这一切,一直觉得心里沉甸甸的沈王爷就回房睡下了。等到他从一个混乱的梦中醒过来的时候,天色早就已经黑了下来。 听见房内的响动,一直等在外面的佩玉才转身去了厨房,将在炉火中温着的蜜汁烧鸭、藕粉桂花糕和珍珠桂圆炖官燕敲响了房门。 此时沈王爷正披着一件外袍,在灯下翻着一本诗集。但是他的眼神却完全没有落到书上面,反而是看着窗外,愣愣的不知道在想什么。 “王爷?”佩玉示意对方趁热吃了。 “不了,”沈王爷没有吃东西的胃口,“今天是中秋,佩玉你去和别人过节吧,不用管我了。” “王爷,在佩玉心中,就没有比王爷更重要的人了,您要是不吃点儿的话,到时候饿坏了肚子,奴婢可是会愧疚死的。”佩玉微微笑道。 沈王爷笑了一声,然后将那本诗集盖到了自己脸上。 佩玉安静地立在一旁。 “说起啦,佩玉你在我身边也有十多年了吧?”沈王爷的声音从书页下传来,带着些闷闷的感觉,“王府里,最熟悉我的也是你了吧?” 佩玉只是笑着,她知道沈王爷只是想要一个倾听者。 “我啊,经常做梦,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脑袋里少了一段记忆的缘故,梦里的东西就很多很杂,每次睡醒了,都有一种昏昏沉沉的感觉——就好像有很多的东西塞在脑袋里,却怎么也看不清,怎么也取不出来,只是乱糟糟地团成一堆。” “李大夫医术高超,您一定会记起来的。”佩玉知道沈王爷对那段失去的记忆十分的执着——不止一次,她看见沈王爷看着那个精美华贵的盒子里,那有着两颗对比起来很寒碜的小玛瑙颈饰。 从佩玉的角度看,那个颈饰无论是小玛瑙的成色还是那红色绳子的编制工艺,都不是能被沈王爷看得上眼的。 唯一能够解释的,就是这个东西对她家王爷十分十分的重要。 “……会记起来吗?”沈王爷有些迟疑地说着。的确,李大夫施针之后,自己的确感觉整个人要轻松许多,但是,每次被李大夫治疗之后,他的梦就会越发的支离破碎。 到现在为止,他梦中的很多东西都模糊起来了——但是,即使图像不清晰了,有一种感觉却深深地盘亘在他的心中。 那是一种难过。 可是奇怪的是,他不是自己感到难过……而是感到别人难过——因为那个人的难过,所以他也很难过…… 可是,很可笑不是吗?他怎么可能会因为一个根本不知道姓甚名谁甚至不知道长什么样的人而感觉难过呢? 所以,他才迫切地想要恢复自己曾经失去的记忆。 “一定可以的,毕竟王爷您是那么的努力啊,上天也会帮您的。”佩玉很是肯定的说着。 听到佩玉这么说,沈王爷似乎颇觉得安慰:“佩玉,既然你服侍我这么久了,有些事我也不瞒你。我觉得这些日子来,我的记忆越来越差了——我曾经还能够记起一些例如山村、小路、房屋之类的片段,但是现在,只能看见一些模模糊糊的树林之类的东西……” “您需要我去找李大夫来吗?” “不,我今天才见过他,而且每次见他,他都要在我脑部穴位扎针,那滋味可并不好受,”沈王爷有些叹息,“我对医学一向是不懂的,可是他说过,我刻意去回忆不好,否则很容易造成记忆混乱。” “是这样吗?”佩玉有些奇怪,她的一双柳眉微蹙,“可是您以前不是教导奴婢说,脑子要越用越灵活吗?” 因为她跟在沈王爷身边,所以有时候也会接触一些账簿。一开始的时候她对那些银两进出完全没有办法,后来是沈王爷让她多练多做,让脑子用灵活了,才能够运用的得心应手。 “大概就是这样,所以我越来越觉得,李大夫的医术对我没用——可是那是九铮千辛万苦为我找到的医学圣手……” “既然如此,”佩玉轻声提议道,“既然如此,为什么您不换一名大夫呢?恕奴婢多嘴,在奴婢看来,太医院也有很多出色的御医呢。” 沈王爷不再说话,他只是拿起一块看起来带着晶莹淡黄的藕粉桂花糕,咬下一口。 见沈王爷终于吃了点儿东西,佩玉正感到欣慰的时候,不小心一抬头,却看见沈王爷突然落了泪。 佩玉吓得差点双腿一软坐在地上。服侍王爷这么多年,佩玉记得自从那个血色的中秋节之后,她家王爷就再也没有落过泪。她一直以为,自家王爷是十分坚强的,可是为什么,只是一个小小的糕点就让他落了泪? 似乎是感觉到了佩玉奇怪的目光,沈王爷下意识地摸脸,却摸到了一点湿漉漉的感觉。 这是……泪? 可是,为什么,自己会哭? 沈王爷感受着唇齿间藕的清香和桂花的甜蜜,不知道为何突然感觉不到一点美味,反而苦涩不已。 “到桂花开的时候,到时候我们就做桂花糖桂花蜜还有桂花糕……” “藕也买多些,你喜欢吃吧?” “当然,我绝对不会骗你的……” “你想要的我都会给你……” 不知道什么时候,佩玉静悄悄地掩门退了出去,而沈王爷手里的糕点也早就掉落在地。 年轻的王爷将头埋在双臂之中,无法抑制地无声泪流。那股无法言明的涩痛让他的胸口仿佛喘不过气来似的难受。 是谁? 是谁说的这些话? 又为什么会出现在自己脑海中? 为什么,现在自己会这么难受,仿佛心脏都要裂开了一样…… 42.开战 弘年三月,位于北方草原的蛮族与金国结为同盟,同年四月,向景国宣战,派遣20万大军直逼景国边境。 同月,景国派遣大将军严远奉命挥师北下,率军六万余军士以支援守卫边疆的将士,同时击破敌军。 严远率领的大军行至安南后,大军被金国和蛮族的气焰所吓,同时因为金国和蛮族事先占领了有利地势,面对大军只得逗留在边境一月无法前进。 霍安陵虽然接手了训练军犬这一任务,但平时他的训练也没有落下。 此时随军北下,霍安陵是燃烧着熊熊的立功之心的。 而偏偏这时,因为对方占据了有利地势,不能随意发动战争,让霍安陵感觉憋屈得很。 他倒不是好战分子,但是想到这种“耗着”的情况,难不成真的要等到冬季来临,等那些生活在草原上的蛮族因为天气而变得粮食短缺才开打? 可是,这里临近草原,景国的将士大多数都是生活在西南一片地区,就算是有北方人,那也很少。到时候天寒地冻,谁挨得过谁还是给未知数。 不过,霍安陵在现代看过不少历史片,军事片,以前因为做任务的时候也翻看过一些关于古代战争现代战争之类的资料,他知道大军这是害怕这个时候草叶茂密的草原。 春季的草原不仅草叶茂密,而且因为动物的活动——比如金花鼠、兔子什么的——使得这些茂盛的草叶下有许多的陷阱。 就是那些动物打的洞。 草原上生活惯了的蛮族自然是觉得没有什么,但是对草原战争一向不擅长,甚至可以说经验少得可怜的景国军队来说,一不小心就会让马蹄踩进那些碗口大的洞里。 到时候,轻则人仰马翻,重则骏马折蹄,人也会因为惯性从马背上摔下来折断自己的脖子。 当然,更不用说这次金国几乎出动了大批的兵力。就算景国加上严远带领的这支援军,总共也不过十二三万人。人海战术在这个时候是行不通的。 “什么?用狗?”师卿差点跳起来了,“什么狗?” 霍安陵看着这个长了一副娘娘腔(……)的样子,但本质却是个二货的年轻人,挑了挑眉:“我以为当初我有机会去训练军犬是你的意思。” 听到霍安陵这么说,师卿立马傲娇地转头,一副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的样子。 “那么,已经有了成果?”严信禹倒是比师卿靠谱得多——作为大将军严远的儿子,从小就接受军事训练的年轻人自然要稳重得多。 “到底是什么样的结果?”除了霍安陵外,谁都不知道那两百只大狗到底有了什么样的改变——就算是那些给霍安陵打下手的,也在命令下闭紧了嘴巴。 “我们不是一来担心对方军队人数众多,二来担心草原是我们所不熟悉的地盘吗?” 景国和金国以及蛮族的地盘划分有点儿类似于一个“品”字形,而因为金国除了平常的那条通往景国的官道外,其他的大部分都是大河和悬崖之类的。所以这次和蛮族合作之后,将战场挪到了草原是很正常的。 “没错,他们明明居心不良,想要图谋不轨,可是偏偏却不敢攻进来,只敢在外围打主意。”想到这个,师卿就不爽。景国总不可能任由其他国家的军队在自己的边疆那儿来来回回吧?可是他们却不敢攻进来,这样造成了景国不得不增调军队加强边疆防线——但是这种“等待”对方攻打过来,却是最容易让人焦躁……也最费时费力的一种。 不仅会大量消耗粮食,而且会在长时间的备战之中造成神经的疲惫——甚至有可能会有人承受不了这种压力,从而发生不好的举动。 如果是因为太过紧张而冲动发兵倒还算了,最怕的是发生“营啸”。 军营之中营规森严,别说高声叫喊,连没事造造谣都有生命危险。而且军营是地道的肃杀之地,传统的军规有所谓“十七条五十四斩”,当兵的都是提心吊胆过日子,经年累月下来精神上的压抑可想而知。 另外一方面军队中非常黑暗,军官肆意欺压士兵,老兵结伙欺压新兵,军人中拉帮结派明争暗斗,矛盾年复一年积压下来,全靠军纪弹压着。 尤其是大战之前,人人生死未卜,不知自己什么时候一命归西,这时候的精神简直处于崩溃的边缘。 营啸的起因可能只是一个士兵作噩梦的尖叫,于是大家都被感染上这种歇斯底里的疯狂气氛,彻底摆脱军纪的束缚疯狂发泄一通。 一些头脑清楚的家伙开始抄起家伙来有冤报冤,有仇报仇。 由于士兵中好多都是靠同乡关系结帮拉派,于是开始混战,这时候那些平时欺压士兵的军官都成了头号目标。 师卿以前没遇到过这种事情,但是如果金国和蛮族那二十万大军再虎视眈眈地在边疆徘徊的话,这种事情迟早要发生。 到头来身为士兵将士没有死在战场上,反而自己人窝里斗……甚至是在自己人造成的混乱中丧了命,那才是损失巨大。 “所以,既然我们不喜欢他们在外面像是猫逗老鼠一样,那么我们就去掉他们的‘爪子’,剪掉他们的‘胡子’,戳瞎他们的‘眼睛’——当变成了一只残猫病猫,那还担心暴起伤人吗?” 霍安陵说的很是轻描淡写,但却让严信禹和师卿两人的眼睛亮了起来。 不过…… “虽然你这么说,但是对方可是有二十万大军,而且还是在草原……我们要怎么做才能够得到那种效果?”自从霍安陵被任职成为训练军犬的“教官”之后,师卿和严信禹就假装无意地和霍安陵接触,一段时间下来,他们慢慢地了解对方,也算是能够一起喝酒的朋友了。 所以听到霍安陵这么说,师卿就知道对方一定有办法。 “我已经说了啊,用‘狗’嘛。” “你的军犬?”严信禹问道,“它们能做什么?” “能做的……从后方袭击敌军,无声无息地烧掉对方的粮草,毁坏敌军作战用的马匹算不算?”要知道,蛮族之所以能够在草原策马狂奔而不用担心隐藏在草丛中的坑坑洼洼,除了他们丰富的惊讶,那种在草原生长的骏马也是一个重要因素。 师卿的眼睛已经有些闪闪发亮了,但是他还是抑制住了自己的亢奋之情,轻咳了一声:“你说的是真的?” “反正就算损失了也不过是两百只军犬吧?”霍安陵故意说得轻松——在这些人的眼中,人命有时候都不值钱,更何况是狗命呢?不过霍安陵不这么说的话,他还怕这些人犹犹豫豫的下不了决定。 “如果真的可以的话……那我就禀告给大将军。”即使是在景国边疆,是在景国境内,但是要一直供给军队战争时候的消耗储备,对国家还是一个不小的负担。 而身为严远的儿子,即使严信禹现在只是个末将,也能够将霍安陵这个办法告诉身为统领大将军的严远。 第二日傍晚,霍安陵就将军犬趁着夜色放了出去——经过训练的军犬的嗅觉、听觉以及行动力都比普通的家犬要厉害许多,更不用说是人类了。 将军犬放出去了之后,霍安陵也没闲着——他可不能让别人认为他是靠着军犬才能立功的——他也趁着夜色融入了黑暗之中。 或许对于别人来说,天黑了就是两眼一抹黑,能看见的最多也只能看见不远处十几米的距离,但是对霍安陵来说,夜晚就像是白日一样清楚——甚至因为没有白天各种各样声音的干扰,他能够将更多的注意力集中在眼部。 曾经的训练,早就让霍安陵在身体上能适应在各种地区各种情况活动——虽然已经有两三年没有锻炼过了,但是这点儿程度,霍安陵要应付还是绰绰有余的。 在穿越之前,霍安陵虽然是个小小的城管,但在他没有受伤之前,他曾经是一直受雇于美国黑水的。 一直到他在虐囚门事件后被推出去当做替罪羊之一而使得身体受伤不能再做之前的工作后,他才回到祖国和家乡,然后找了个小城管的工作,过起了平静的日子。 穿越之后,他身上的伤——甚至包括陈年旧伤都完完全全好了——霍安陵以为这大概是时空或者射线什么的……但这些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现在的身体经过这段时间有意识的自我训练之后,已经恢复了他巅峰时期的七八分了。 将一个在巡逻队之后的小兵干净利落地扭断脖子拖到不远处的草丛之中,然后换上了对方有着浓厚羊骚味儿的外衣——霍安陵忍不住黑线了一下——看来这些蛮族一生只洗三次澡的习俗是真的? 霍安陵深吸一口气,让自己习惯了对方身上的衣服味道,然后快速用他身边的马刀挖了个坑将尸体草草掩埋了,混入那队巡夜人员中。 大约一个半时辰之后,将军营外围都巡查了一遍的霍安陵心中大致有了对方军营的轮廓——虽然因为中途的换岗,使得霍安陵只能在一部分的营地里打转,不过他事先就选得好,这个地方正好是敌营的粮仓附近。 霍安陵又老老实实地为他们站了大约两刻钟的岗,然后示意和自己一同站岗的士兵要去方便一下,便依照自己之前观察到的那个已经埋入黄土的士兵的走路方式,大咧咧地往一旁的树林子里走去。 之前放出去的军犬这个时候都安静地潜伏在黑暗的草丛之中,静静地等待着霍安陵的命令。 将怀里的一个瓶子打开塞子,然后瓶口朝下,瞬间,在瓶子里的东西就挥发在空气之中——这种东西的气味一般人是嗅不到的,但是军犬的鼻子很灵,这些味道相当于给它们标定了目标。 早就在巡视的时候,他就趁人不备将这东西的气味儿抹在了等会儿需要军犬袭击的地方。 当然,像是烧粮草这种东西,就算是再训练有素的军犬,也不能指望它们可以用爪子拿出火折子然后吹燃。不过在霍安陵看来,可是有很多其他点火方式的。 43.立功 因为任务众多,所以霍安陵将军犬分了类别让它们循着之前自己估计出来的地方赶过去之后,他就躲在了另一旁静观其变。 不到一盏茶的功夫,霍安陵就看着不远处的地方亮起了微微的火光——成了。 霍安陵现在只需要等待那些军犬全都悄悄返回了。 大约一刻钟之后,在黑夜中就像是一条条影子一样的军犬就静悄悄地围在了霍安陵身边。 大概今夜风大,不一会儿那点儿星星之火就变成了燎原大火,火舌舔舐着所有的帐篷——草原上的帐篷可都是用毛毡盖住的,毛毡可都是用羊毛制成的,虽然用处多多,但是这东西一旦着火那就烧得快。 更不用说平常人家用的毛毡都是烟熏火燎的,上面都有着油渍,一旦遇到明火,那更是呼啦啦的烧得欢快。 于是,毛毡遇上顺风,很快,情况就变得无法收拾起来。 火势越来越猛,几乎映红映亮了浓重的黑夜,那些因为在后半夜凌晨两点左右最困的士兵也发现了营区的不对劲。 一见烧的是他们的粮草,那些人更是惊慌起来,连瞌睡虫都吓跑了——虽然因为金国和蛮族的联合使得他们的粮草现在处于充裕状态,但是这火一烧,再想要补给那可就难了——现在是万物复苏,但是牛羊马匹什么都饿了一个冬天的春季,可不是动物们吃得膘肥体壮,油光水滑的秋天啊。 遇到危机的时候,一般有两种反应,一种是越发的沉着冷静,一种则是惊慌失措。而这世界上的人,大部分都属于第二种。 所以,那些士兵很快就乱起来了。 霍安陵见他们慌慌张张的救火,但是因为有军官的指挥,还带着一点儿秩序——有秩序可不是什么好事。 躲在一旁,本来打算离开的霍安陵眯着眼,看着来来往往的士兵,突然就想起了师卿说的营啸事——蛮族的话,应该性子更加直也更加的鲁莽吧? 这么想着,霍安陵看了看自己身上穿着的敌方士兵的衣服,想着以前曾经做的一个训练,立马爆开一声又长又尖的,根本不是人可能发出来的,倒像是野兽临死前发出的呐喊。 在漆黑的夜中,这样的叫声足以掩盖住那些慌乱的脚步声,撞击着人的耳膜和神经。 他这一吼,把其他还在睡梦中的军官都惊醒了,就连刚刚那些还看着淡定的士兵都被吼得失了神。 不过,霍安陵完全不担心人醒了之后不好办事——事实上,听到了这样的惊叫之后,别的人也都开始惊恐地乱吼,双目发直,将手里的水桶什么的都往地下砸烂了,双手还不停地撕扯自己身上的衣服。 霍安陵挑了挑眉,然后看着那群魔乱舞的景象,默默地“功成身退”了——小样儿,当初他为了做任务可是听了上百卷记录了各式各样年龄段的人甚至各式各样动物的声音呢,玩不死你! 严信禹并没有休息,他正在大帐里等着霍安陵回来,不过还没等到霍安陵回来,就听见外面远处顺着风好像隐隐约约传来了一些呼喊声。 严信禹心里一跳,有些不敢相信,以为是自己听错了,正要想着去外面看一看虚实,就看见穿着黑色盔甲的师卿一头撞了进来。 严信禹连忙将某人扶住,免得他直愣愣的一头撞到案几上:“什么事这么急匆匆的?” 师卿看着严信禹,手舞足蹈了好一阵子,才从嗓子里爆出一句:“那家伙成功啦!” 严信禹捂脸——这个手舞足蹈毛毛躁躁的油猴子是谁?快还我羞涩腼腆,傲娇炸毛的发小来啊! 霍安陵的行动很成功,而且他撤退得也很及时,甚至他派出去的军犬也都全须全尾地回来了——大概佛祖也偏爱这种忠诚的动物,所以这些军犬没有受一点儿伤。 不过,金国和蛮族就有些惨了。 据不完全统计,光是霍安陵故意引起的那次营啸死去的士兵就不下万人——毕竟在粮草被烧,马匹全体腹泻(感谢那些托着大袋子的巴豆,并且还用牙齿咬破布袋让巴豆哗啦啦洒满马槽的军犬们)的情况下,被恐慌传染从而造成踩踏以及暴动之类的伤亡事件也不足为奇了吧? 尤其是蛮族以为这是金国带来的噩运惹怒了上天所以使得上天降下惩罚,而金国则认为是蛮族的这些帐篷马匹还有地势什么的不给力…… 大概狗咬狗一嘴毛……就是这种情况了。 而让那些人觉得“屋漏偏逢连夜雨”的是,在他们还在忙忙碌碌地救活抢救粮草的时候,景国大军跨越边境,十几万人的大军将他们团团围住了。 对战双方拼的从来都不是人数,而是气势。 所以,即使这边比景国还多上几万人,但是在这种乱糟糟的情况下,还是差点被景国的军队一锅端了。 虽然被金国大将军撕开了一个小裂口让他和一些人逃了出去,但好歹活捉了金国次将以及其他将领,射伤了蛮族首领(虽然他也逃往了草原深处),并且俘虏敌军兵士六千多人。 对比景国这边不到五百人的伤亡,的确是非常好的结果。 总而言之,这是一场景国获得了绝对性胜利的战役。 因为这次奇袭基本上靠的都是霍安陵和他的军犬(霍安陵也很奇怪为什么当自己说要使用这批军犬的时候,那个军犬的拥有者会这么爽快地答应他——他可不认为自己花见花开,车见车载啊),所以这次不仅霍安陵升了职,而且那些军犬也让上面的人引起重视——如果动物可以这么用的话,那么是不是就可以减少一部分人员的损耗呢? 这些,霍安陵还不知道。 事实上,虽然他升了职,但是他还是要老老实实地呆在军营里进行训练的。这次虽然暂时打退了金国和蛮族的进攻,但是金国的将军还是带着残余的部下逃了回去——从蛮族的草原追击过去已经来不及了。 而且听上面的意思,似乎现在还不急着将金国赶尽杀绝——想必是因为现在景国的士兵操练还不完善,所以不想要以吞并金国为讯息告诉其他国家景国已经准备好了战争引来攻击吧? 所以,这次的战争最多当做两个中小型国家的争斗——至少表面上是这样的。 不过霍安陵知道,最迟明年夏季,景国绝对会对金国开战。 对于战争,霍安陵是欢迎得很——先不说这本来就不是他能够阻止或者推动的,光是战争可以让他升官就足够让他兴奋的了。 要知道,现在霍安陵虽然也是个小官了,但是在还并不是能够说得上话的人——毕竟,这次的小战争中,所有人都没有那些军犬的表现出色啊。 “怎么样,十二叔,我可没有浪费你的银子吧?”因为边境传来的捷报,让阳帝在上朝的时候大大赏赐了一番。等到退朝的时候,沈王爷就直接将太子带走了。 太子也乐得高兴——他可不想下朝了还要去陪着阳帝喝茶什么的。 “……”虽然沈王爷很想说从小到大你因为买各式各样稀奇古怪的玩意儿已经浪费掉我不少银子了,但是想着自己这个侄儿好不容易长进了,他还是秉承着该夸奖的态度,“啊,的确不错,我都不知道原来狗也可以在战争中发挥这样大的作用。” 随即,他话锋一转:“不过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将那些普通的大狗TJ,那个训练的人也真厉害呢。” 别问为什么他知道这不是太子训练的——先不用说现在太子除了鸿煊殿就是宫里两头跑,就算是他想要做,贵为太子的他也不会做这种很明显有失身份的事情的。 不过沈王爷有点儿想错了,以前的太子可能会对训犬这种事情不屑一顾,但是现在,他的态度和以前可大不一样了。只是这次他的确不是自己训犬的就是了:“那人在军中服役,不过我很看好他,无论是武力还是头脑,说不定等严远将军告老还乡之后,他就是下一任将军呢?” 不是说不定,而是就是——太子在内心暗暗补充道。 “居然会被你这么看重?”沈王爷没想到他这个侄儿居然会对一个人评价这么高——他可是很了解这个只比他小上几岁的侄儿的,基本上,在他眼中,他那个皇兄第二的话,那么第三一定被甩几条大街……而第一,一定已经进了棺材,不在世上的那种。 可是,现在他居然会对另一个无论是名声还是地位的人有这么大的期望…… “是金子总是要发光的,”只是我现在帮未来的霍大将军先磨砺放光一下罢了——并不知道霍安陵会和他这个十二叔有怎样深的羁绊的太子想着——到时候自己在他心中的重量就会达到自己想要的程度,“而且,这世上总是人才辈出的嘛。” 若不是知道现在霍安陵的身份地位还不够的话,他倒真的挺想介绍他给自己十二叔认识的——在太子成为飘飘的那段记忆中,阳帝统筹全局,丞相协助处理朝政,沈王爷掌管国家经济命脉,而霍大将军率领大军开疆扩土…… 这四个人中,如果后两人能够联合起来的话……应该会给阳帝添不少堵的吧? 毕竟,经济命脉和兵权什么的,有时候……不,应该说大部分时候都足够将一个国家覆灭——身为一个国君,再怎么信任他们,也不可能毫无顾忌的吧…… 如果这两个人如果过从甚密…… 啊呀呀,不知道为什么,越是这么想越是觉得这个主意真不错呢? 因为被现在阳帝的亲近而越发认为对方有阴谋的太子很是幸灾乐祸地想——既然你不让我好过,那你也别想悠闲…… “霁儿,真看不出来你会这么说,不过你别再夸那个人了,你这样夸我都想去见见他了。”沈王爷带着七分玩笑的口吻说道。 “那干脆就去见他好了。”太子顺口答道。 对于任何能够让阳帝担心的事情,太子都很乐意去做的~ 44.巧遇 虽然太子都想让霍安陵和沈王爷见一面,但没等他实施这个计划的时候,就听说承安出现了一伙猖獗的山贼,沈王爷正好在那个地方有一批十分重要的货物,又正好被劫了,所以谁也没通知就带着人离开了京城。 就差那么一点点啊…… 某太子扼腕叹息——他是真心诚意的想要给阳帝添点堵来着。 “王爷离开了?”本来例行施针的李大夫有些呆愣地看着笑得一脸温柔的佩玉,“什么时候的事?” “大约是三天前。”佩玉笑眯眯的看着对方。 “那……那王爷这次的治疗怎么办?为什么不早些告诉我呢?”李大夫有些皱眉。 “李大夫,佩玉敬你为王爷认认真真治疗,所以给你说一句——我们这些做下人的,只有做王爷吩咐的事,什么事情该说,什么事情该做,都应该现在心里掂量掂量……所以,王爷没有说也没有安排的事情,我们也不能质疑不是?” 佩玉的话温温柔柔的,但却让李大夫后背冒出来细密的冷汗,他不着痕迹地吞咽了一下口水,有些颤颤的说道:“佩玉姑娘说的是。” “李大夫是给聪明人,只有伺候好了王爷,我们这些做奴才的人才好过不是吗?说句大逆不道的话,这天底下,除了那位和太子殿下,可就数我们王爷最厉害了。”最后一句话佩玉是压低了声音说的,保证只有她和李大夫两人听得到。 李大夫的全身僵硬了,半晌,才有些颓然地说道:“佩玉姑娘说的是。” 佩玉见对方这个样子,也不再多说,只是淡淡吩咐了其他小厮照顾好李大夫便离开了——看来这个李大夫的确不简单……不过,这个时候王爷也不在府上,这些事情也只能先飞鸽传书告诉王爷了。 本来以为会在军营里继续训练的霍安陵,没想到刚升官成为了一个百人小队的队长,就要接受朝廷委派的任务——去承安剿匪。 而因为某些原因,霍安陵带领的那百人不够,所以就加入了师卿——以及他所带领的队伍——一共四五百人。 有了师卿,自然霍安陵是不能当这次的指挥官的。不过师卿这人本来就不太喜欢指挥别人,所以霍安陵这次虽然是“副”的,但干的却都是正职的活儿。 此刻,霍安陵此时正骑在高头大马上,消化之前师卿给他说的关于这次剿匪的事宜。 “所以说,其实最让人觉得棘手的就是他们出来犯事的时候都是顶着蛮族的样子的?”霍安陵皱了皱眉——他想起了曾经遇到过的一次任务。 那次也是类似的情况,害得他因为判断失误而断了三根肋骨,有一根断裂的骨头还插破了一点肺叶,在床上躺了两个多月才能爬起来。 “是啊,因为他们基本上都是这样出现的,所以每次抓人的时候也不好抓。你知道,虽然我们国家和蛮族的人一向不对付,但是如果能够和平解决的话,还是不愿意因为几个人而挑起战争的。” 因为这次严信禹被留在了军中,所以是他领队,霍安陵作为他的副手——没人管住他,他可就相当于打开了话匣子,叽叽喳喳个不停了。 这次因为是蛮族先对景国不利的,趁着现在蛮族被赶往了草原深处,这些还借着蛮族打扮作恶的山贼就可以清剿了——毕竟现在可没有担心引起两族不和之类的忧虑了。 “不过,既然这次下令剿匪,想必对那一伙人的据点还有人员分布以及弱点什么的都有了解了吧?”霍安陵转头看了看身后的士兵——要不然可真不好办。 “……”师卿那偏向于艳丽阴柔的脸上绽放开一个尴尬的笑容,“呵呵。” 我去年买了个表——霍安陵突然想起了自己在做城管那段时间网络上很流行的一句话。 拉马的缰绳的手指紧了紧,霍安陵挑眉:“所以,这次是什么都没有准备,就只知道这些简单的,几乎不能当做信息的资料?” 那语气中浓浓的鄙视和失望,差点让师卿生出了一米米的愧疚感。 “货被劫了,陈老板,我们当初可都是付完了定金,你们拍着胸脯说一定保质保量的……那现在这种情况是怎么回事?”化身为商人赶到了承安,将“霖”拆开,化名为“林雨”的沈王爷有些不满地看着躬身坐在一边的“合作伙伴”。 “这……林老板……”搓着手,吃的肥滚滚的陈老板抹了抹自己脑袋上的汗珠——他就不明白,明明是比自己还年轻的一个小子,为什么每次面对他的时候,自己就感到一股巨大的压迫感呢? 唉,可是对方定金都付了,这个时候偏偏出了这么档子事,的确是他们理亏在先——要他们现在将定金吐出来,那是绝对不愿意也不可能的。 “盗贼?承安的官府都是摆设来的吗?”沈王爷平生最恨的就是拿着国家的俸禄却办不了事儿的官员了——国库可是他在管着,他凭什么要拿着自己和国家辛辛苦苦赚的银子去养这么些蛀虫?! “其实承安的官府也进行了几次剿匪活动,但是无奈那帮家伙实在是太狡猾了,到现在都没有找到他们的老巢在哪里。”下首的一个瘦瘦干干长得很精明的老板说着。 “不过,听说这次从朝廷拨了一支军队过来剿匪……或许这次会成功吧。”另一个留着一字胡的中年男人说着。 “……军队?”因为沈王爷出发前往承安的时候,是那批货已经被劫了的情况,所以他当时并不知道朝廷也派了一支军队来——那个时候他正在赶往承安的路上吧。 是夜,外出侦查的霍安陵带着夜晚的凉意返回军营驻地。没有直接回自己的房间,而是先往师卿休息的地方走去。 已经困得不行的师卿打了个哈欠,用右手撑起自己的下巴,慵懒的靠在一旁的桌子边上:“怎么样,打探出什么没有?” “你呢?”霍安陵反问道。 “承安的县官果然是光吃不干的,他们掌握的山贼资料和我们之前得到的差不多。不过,我倒是得了一个秘密消息。”师卿神秘兮兮的说着,然后招手示意霍安陵附耳过去。 除了阿拾,霍安陵并不习惯和别人靠的太近,所以他只是坐在师卿的桌子对面:“有什么话就说吧,没有其他人听的。” “真是的,我只是想制造点儿什么感觉……”嘀咕了一句,师卿也坐直了身体,“这次丢失的货物,其实是国家的。” 霍安陵一听,道:“怪不得……” 因为不再是私人货物,而是涉及到了国家利益,所以景国上面才会拍他们这一批军队来。他就说了,不过是一个土匪山贼窝,为什么还会出动军队。 “还有个消息……”师卿说一半留一半,朝着霍安陵眨眨眼,示意对方赶紧来问。 霍安陵才懒得配合他,不说拉倒——直接将桌上的茶水一饮而尽就要转身离开回自己的房间。 见霍安陵不仅不上道而且还转身就走,师卿赶紧开口道:“是朝廷也派人来啦,而且来头还不小哦,是当今圣上的十二弟,沈王爷……啊啊啊你干什么?!” 师卿的话还没有说完,就发现刚刚已经走到门边的霍安陵就像是鬼魅一样出现在了自己面前,吓得他把剩下的话都吞下去了——没办法,突然凑近一张大脸,就算再帅再俊也不可能不吓人的吧? “你刚才……说什么?再说一遍!”霍安陵死死地抓着师卿的肩膀,那双自从阿拾离开之后就平静,甚至有时候是死寂的黑色眸子里燃烧起了火焰……某种名为“希冀”和“不敢置信”的火焰。 上天啊……一定,一定要是自己想得那样…… “我是说……朝廷很看重……”师卿被这样不淡定的霍安陵给吓着了——就好像突然他有一天发现严信禹其实爱说笑一样惊悚。 “不,你说朝廷派谁来了?”霍安陵没有等到自己的那个答案,有些着急地抓着师卿的肩膀——差点儿就要化身为咆哮马了。 “……沈王爷?”师卿有些试探性的说。 “你确定?”霍安陵只感觉自己的一颗心都高高地提到了嗓子眼儿。 “你先放手,你弄疼我了,你手劲也太大了点儿吧?”师卿有些龇牙咧嘴的说着。 “……抱歉,”霍安陵勉强压制住自己内心的激荡之情,放开了师卿,“痛不痛,要不要我给吹吹?” “恶……你还是算了吧……”被霍安陵突然殷勤起来的态度给弄得全身鸡皮疙瘩的师卿不着痕迹地后退了几步,“你到底吃错什么药了?” “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霍安陵的态度立马从殷勤转为逼迫,快得师卿都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好好好,我回答你,来的那个人的确是沈王爷,不过他并不是以王爷的身份来的,所以你也不要到处嚷嚷。” 只因为师卿曾经和沈王爷有过一面之缘,所以他才能够认出对方。而之所以会告诉霍安陵,一来是他相信霍安陵不是那种大嘴巴,而来也是让他到时候保护一下对方——毕竟是王公贵族,到时候一不小心伤到哪里了,他们这些当兵的有几个脑袋都不够砍的。 听到师卿语气中暗示的那种“你别想着去套近乎”那种意思,霍安陵的脑袋上像是被一盆冰水给浇醒了——是啊,他怎么忘记了……对方已经是王爷了。 不再是只属于自己的阿拾了。 可是,霍安陵还是觉得不甘心——如果说以前是因为身份地位之类的问题让他没有勇气站在阿拾面前的话,这次阿拾好不容易就和自己呆在一个地方……他无论如何,也是要去见见阿拾的。 如果,如果阿拾真的是恢复了记忆后嫌弃自己身份地位配不上他而不愿意与自己来往的话…… 霍安陵也想去告诉阿拾,请他等着自己,自己一定会努力成为能够配得上他的男人。 哪怕,哪怕以上都不能实现,也让他看一眼阿拾…… 他只是,太想阿拾了…… 45.喜极 感情上,霍安陵迫不及待地想要见到阿拾,将阿拾抱在怀里,温柔地亲吻他的额头,一遍又一遍地告诉他自己对他有多么的思念。但是理智告诉他,绝对不能这么做——如果这么做了,说不定不久这次难得的机会会被自己搞砸,甚至可能以后再也见不到阿拾了。 霍安陵现在还不知道当初带走阿拾的那个男人是什么身份,但是他能够感觉得到,那人一定非富即贵——最重要的是,一定和失忆前的阿拾……景国的沈王爷关系很好。 霍安陵除了阿拾外一无所有,他根本不敢拿自己仅有的唯一珍宝去赌——他想得到,失忆前的阿拾一定对那个男人很是信任,说不定现在也是这样。 如果自己冒冒然就这么冲上去的话,很可能那个人就会知道,到时候…… 在霍安陵心中,他的阿拾是斗不过那个男人的。 不过或许说到底,还是那种“近乡情怯”的感情作祟。 在得知沈王爷在承安的落脚处是承安商会的一个庭院中,霍安陵反而没有那么着急了——等到自己剿灭了那帮山贼,就当做是给阿拾的见面礼吧。 他深知,以他现在这种身份,想要靠近阿拾是非常困难的。 和霍安陵这里的患得患失,心情起伏跌宕相比,现在的沈王爷除了忧心那批货物外,心情倒是简单得多。 “王爷。”小厮打扮的莫言伸出手抓住飞过来的信鸽,从它的细腿处的竹筒中取出纸条,恭恭敬敬地递给沈王爷。 沈王爷接过来,将卷成小筒的细纸条展开,然后快速地浏览了一遍:“呵,我倒不知道,我什么时候变成软柿子,什么人都可以欺负了。” 冷笑一声,他提笔在另一张纸条上写了一句话,将纸条卷起塞进小竹筒里。看莫言将信鸽放走,沈王爷的手指在桌面上敲了一会儿,道:“朝廷派来的军队是今天到了对吧?” “回王爷,正是今天。”因为沈王爷吩咐的他此次来承安不能声张他的身份,所以身为这次领头之人的师卿并没有拜会沈王爷,只是在从承安县衙出来的时候偶然一瞥认出了他。 “那么,去打听一下他们什么时候出发。” “……王爷?”莫言也算是从小就跟在沈王爷身边,基本上沈王爷哼哼一声他就知道对方是要吃饭还是要喝水,此时听他这么一说,立马就明白了,“您是要……” 在得到沈王爷肯定的表情,莫言连忙道:“这可使不得呀王爷!您是万金之躯,怎么能去那种危险的地方?请您三思啊!” 沈王爷眯了眯眼睛:“我意已决,其他需要的打理的事情就交给你了。本王要休息了。”现在人人都当自己好欺负,连小小山贼也敢在本王头上撒野,这次不好好教训他们一通,难消他心中气愤! 霍安陵刚带着种种忧虑躺下,还没有睡着,就被一阵敲门声给惊了起来。 披衣下床,霍安陵走到门前,刚拉开门闩,师卿那张柔媚的脸一下子就在自己面前放大了:“紧急事件!” “……你别靠这么近,靠的太近我看不清。” 师卿才不管他,大步走进霍安陵的房间,灯也不点:“你还记得我今天说见到了沈王爷吗?” 心里一跳,霍安陵声音里有着他自己也没有觉察到的急切和担忧:“他怎么了?” 好在师卿现在被别的事给引走了注意力,而且因为屋里没有电灯而十分黑暗,所以他并没有注意到霍安陵的不对劲:“他能出什么事?只要不随意折腾——唉重点不是这个,重点是,那个王爷说这次剿匪他也要参一脚!你说这不是吃饱了撑的吗,他一个养尊处优的王爷……” 后面师卿还说了什么,霍安陵的双耳完全屏蔽了,他现在心里只有“沈王爷要去剿匪+自己也要去剿匪=自己会见到阿拾”这个等式——内心突然翻滚而起的惊喜快要将他淹没了——他还在想着如何见到阿拾呢,没想到上天就送了他这么一份大礼! 这简直就是“瞌睡时送来的枕头”啊! 霍安陵因为突如其来的兴奋,手指都有些颤抖。 “……所以,我们不得不将抽出一部分精英保护那个王爷……喂,霍安陵,你听我说什么没有……”师卿巴拉巴拉巴拉完了,没有听到反应——要知道,他印象中的霍安陵可是最讨厌将他的兵(……好吧,之前是军犬)用来做其他事了,为什么这次完全不跳脚啊——结果他一抬头,就看见霍安陵快要咧到耳根子的笑容,“吓,霍安陵你一定是吃错什么东西了!你怎么能笑这么恶心……” 其实这个笑容在霍安陵脸上是很帅气的,但是习惯了霍安陵平时一副“你们都欠了我八百万两”的样子,今天两次见到霍安陵的笑容和态度变得这么奇怪……师卿表示自己真的非常不适应。 事出反常必为妖——难不成霍安陵被什么脏东西附身了? “你在浑说什么?”霍安陵完全不明白这个长相和性子完全对不上的人是怎么和严信禹“相亲相爱”长大的,“还有其他的事情吗?” “啊,没了。” “慢走不送。”话音落下,等师卿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经被推出门了。 “哎哎哎,你干嘛啊?我是给你说一句话——虽然不知道你和沈王爷之间有什么恩怨,但是你要记得对方可是王爷,你只需要老老实实护着他就够了。”噼里啪啦的说完这一句,师卿看着紧闭的房门,摸摸鼻子走了——好心没好报~ 而屋内的霍安陵,却背靠着门慢慢地滑坐了下来,手掌捂着脸,想要笑,眼泪却先流了下来:“阿拾……” 错过了一次李大夫的针疗,沈王爷在当天晚上就开始恢复像以前那样的做梦。 不过,由于他的记忆已经消失了很多,所以一开始的时候还是那种模模糊糊看不太清楚的样子。 但是,不知道是不是就因为任其自然,所以沈王爷惊讶地发现他的记忆居然又开始一点点地清晰起来。 说真的,他一开始对自己的记忆也只是一个执着而已——他不希望自己的人生中莫名地缺失一年。 而当他发现李大夫有可能不对劲的时候,他又将这个当做了一种反抗。只是这个时候,他又发现,现在的梦……似乎稍微有那么点儿出乎他的意料。 一时之间,让他也有些迷惑,到底是记忆恢复而发生的“梦”,还是因为太久没有纾解身体需求而造成的“梦”。 在梦中,他躺在一张床上,身上盖的却不是被子,而是一个人。 那个人在自己的脸颊、额头、鼻尖、下颌温柔地亲吻,手掌在自己的肩膀、胸口、腰部、腹部流连抚摸,让沈王爷觉得自己整个人都觉得像是浸透在温暖的水中,是那么的舒服。 那个时候他还在想,到底是哪里来的女人,居然能够将自己伺候得这么舒服…… 然后,等他这个念头升腾起来的时候,他就感觉到自己小腹下方的小王爷被一个人给抓住了——啊,这还是一个热情如火的女子…… 不过,没等沈王爷感叹这个“女人”热情是热情,怎么手掌不柔软不纤细反而有些宽大而且还有些硬(虽然好像更舒服)的时候……就被身后的异物入侵感给吓醒了。 第一次因为这种情况而惊喜的时候,沈王爷诧异地发现自己第一反应不是恶心或者反感,而是一种难以言喻的失落和惆怅。 这种感觉实在是太过古怪——明明,明明自己是不喜欢男人喜欢女人的,为什么会在出现这种情况? 沈王爷并不认为这是自己的乱想。 带着一种对过去记忆的好奇与坚持,沈王爷并没有逃离那个对他来说可以称得上“荒诞”的梦。 巧合的是,以后的梦就都是这种情况了。 梦中的他好像变成了另一个人,顺从而依恋地躺在那个男人的怀中,带着无限的眷念和爱意——让每每清醒过来的沈王爷又纠结又难受……因为自己现在的记忆中完全没有那种让他甜蜜的心颤的情况而难受。 不知不觉间,沈王爷渐渐认同了梦中那个男人的存在——就算是男人,可是在自己的梦中,自己被捧在手心的那种感觉,实在是太让人沉溺了。 那是一种和皇兄他们的亲情,和九铮的友情完全不同的感情。 或许是因为沈王爷心境的变化,他梦中的场景越发多的出现了这种缱绻旖旎的场景。甚至到后来的时候,他还主动地,手脚并用地缠在身上那个看不出样子的男人身上,忘情而欢愉的,还带着甜蜜的撒娇的叫声:“好……好舒服~慢,慢一点……陵……阿陵……” 自己居然会这样呼喊?简直让人起鸡皮疙瘩! 一开始的时候,沈王爷是无论如何自己会像个女人似的在男人身下发出这种愉悦的声音。 但是,事实胜于雄辩。甚至,沈王爷发现,他对那个叫做“阿陵”的家伙有一种发自内心的喜欢。 可是,为什么他会毫无印象了呢? 第一次听清楚了梦中的自己称呼那个男人的名字,清醒后的沈王爷尝试着跟着梦中的自己念出了这两个字。 明明他现有的记忆中完全没有这个名字的人存在,但是他的舌尖和双唇完美的契合在一起——仿佛自己从很久以前就一直用着自己的身体,从灵魂深处去呼唤这个人的名字——带着无限的依恋…… 从一开始面对这样梦境醒来后的羞窘,羞愤,到后来深深的失落。沈王爷无法否认的是,他貌似真的,真的和那个“阿陵”关系匪浅……而且,以前那些偶然会出现在脑海中的那些温柔声音的主人也找到了。 可就是这样,就是这样才让他觉得深深的不安和痛苦——如果自己真的那么喜欢他,为什么自己会忘了他?如果他真的这么喜欢自己,为什么一直都没来找过自己? 难道那个人,已经不在这个世上了? 虽然只是一闪而过的念头,但这个念头却让沈王爷痛苦得喘不过气来。 不,一定不会的——他不允许!

文库首页小说排行我的书签回顶部↑

文库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