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夏----尤尔
  发于:2008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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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夏

文案:
以为只是一次试探,才会无所顾忌的宣告:陈宏溢,我爱上你的身体了。可叶允不知道,陈宏溢作为一个黑帮领袖最大的特点,那就是──必还。
只是,当身体一不小心记住那个人,胀痛的欲望在手心里竟突然显得那麽脆弱,被诱惑了麽?陈宏溢这样问自己。面对那个曾经想要杀掉的男人,前所未有的无力感把自己紧紧包围,越缠越紧,放佛可以从中窒息,爱上他,就如同得了精神病,无药可医,抗焦虑──镇静──催眠──麻醉──昏迷──死亡……这只是一个过程!


1
睁开眼睛拖著疲惫的身子下床洗漱,如果说曾经在这个老公寓里生活了六年,我还真不怎麽相信,脑子里是一片空白。周围的一切是陌生的,这个被誉为“东方之珠”的城市并没有在我的记忆里留下任何印象,本来我是不打算回来的,耐不住老姐天天逼我相亲招摇过市的,终於决定先离开纽约避难,反正天天窝在那边也没什麽意思,出来溜达溜达换个心情也不错。
我的哥伦比亚大学刑事科学士学位和生物化学硕士学位派上了用场,远在英伦的老头子帮我联系了西九龙警署鉴证科,让我暂时跟在梁络绎博士手下做法医助理。暂时,就意味著玩够了就可以拍屁股闪人,倒也合我意。
香港和纽约一样,是个犯罪率极高的城市,且不说各大帮派明目张胆的在大街上争斗厮杀,就是私人间的小打小闹也一不留神就弄出个人命,暗红与暗黑相交加,这让我不禁觉得兴奋至极。
“梁Sir。”
男人面无表情的点点头:“请坐。”
“叶允,二十六岁,刑事科学士、生物化学科硕士,我看过你的档案了,美国那边给你的评价相当不错,我很满意。”
“谢谢。”
说实话,我并不在意别人用什麽眼光来看我,一个把与尸体打交道作为乐趣的人,常人是不会理解的,当然,我也不需要理解,就算是同行也一样。这个世界上同一个职业的人多如牛毛,选择职业的理由却不尽相同。我不能说我的理由多麽的惊人,但至少真的没有几个人跟我一样,我──嗜血。
从来不曾告诉别人,每次看到命案现场大片的红色血迹、闻到熟悉的血腥气味,我的整个身体就跟著沸腾,全身热液上涌,那种感觉即使跟无数个放浪美人搞到天昏地暗也是无法到达的。也曾怀疑过自己是不是与人不同,可检查结果总明确的显示著“正常”,我无法给自己下准确的定义,於是我选择了忽略。随意的个性使我确信,异於常人的癖好,也许只是我人性中阴暗的一面,注定不是杀手就是警察,做法医是因为它比警察更直观的面对尸体,我享受用手术刀在尸体上划下的那一刻。
熟悉新的工作环境对我来说并不是难事,香港人比我想象的好相处,高学历没有造成我跟同事之间的隔阂,相反,他们迫切的想知道我的能力,如果说嗜血是我的癖好,那麽深入骨髓的竞争意识就是所有香港人的特性。之所以这麽说,是因为我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港人,母亲一开始是在上海,年轻时候转战香港认识了蓝眼睛的父亲。
我是混血儿,冰蓝色眼睛的中美混血儿。
一天下来也没什麽引起我的好奇心,想回去睡觉,却抵挡不住几个同事的软磨硬泡,拖我去酒吧泡马子。都说香港黑街的女人正点,看身上那可怜的几块布就知道了,该露的不该露的全都给亮出来,恨不能当街拽一个猛男回家翻滚。我到底是受著母亲传统的思想熏陶,喜欢那些活泼可爱、浑身散发著青春气息的女孩,真的是比美国那种粗线条的女生养眼多了。
女人喜欢帅哥,这是最正常不过的事情了,所以当我们几个落座,立刻就有种被火热视线即将吞掉的感觉,在座几位中,我无非是那群视线的重点,黑发蓝眸、白皙的脸庞、健硕的体型,这是我的资本,我自己清楚,不需要旁人提醒。
“嘿,尝尝这个,叶允。”身边的阿豪推了杯啤酒过来。
“谢谢,我不喝啤酒的。”我又推回去,给自己点了杯血腥玛丽。
阿豪睁大眼睛看,身子往後退了退:“怎麽喝这玩意,知道它是干什麽用的麽?”
“什麽?”
“招鬼的!”说完就转进了舞池。
“去你的。”我随口骂道,不以为然,但心里也清楚,他说得没错。
血腥玛丽原来是一个鬼魂的名字,在西方也是女生之间常玩的一种通灵游戏,当年读书的时候就有不少女生没事干,常玩这个自己吓自己,後来还真有次给闹出人命来了,那以後周围就没有人再提起这个游戏了。
我对血腥玛丽有种特别的好感,说不上来为什麽,也许是因为它的味道,也许只是因为它的颜色……
一双男人的手搭上我的肩膀,轻佻之中带著实足的力道,下意识的抬头……
坚毅,这是我给对方下的第一个定义。
他微低著身子,把嘴唇靠近我的耳边,热气喷在我的侧脸,很低沈磁性的嗓音:“豹哥要见你。”
我眯著眼睛看他,这样的气氛有些凝重诡异:“你认错人了。”
“不。”按在我肩膀上的力道重了重,他看我的眼神也变得危险,整个人散发著成熟男性的诱惑力,“就是你。”
略微有些诧异,虽不知豹哥是何许人也,但就对面这个男人也引起了我的兴趣,人多少是有点好奇心的,心也竟莫名的焦躁起来,有种不可思议的冲动逼迫著我,索性过去跟同事打了声招呼,就随著男人转至二楼包房,也许可以碰到有趣的事情,我在心里这麽告诉自己。

2

“豹哥,人带到了。”男人带我到门口,就很自觉的退下。
包房内的光线不算暗,看得清楚对面的男人,一身行头就知道是道上混的,漂染过的金色长发,抬头、起身每个动作都很大方得体,也不像个粗人,现在的古惑仔素质是越来越高了,比如眼前这个,比如刚才带我过来的那个,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受过良好教育了,这当然不是以貌取人,何况他们还是男人。
“坐。”金发男子示意我。
看我配合他也满意的点头微笑,直觉告诉我他很危险,是什麽,我一时半会儿还说不上来。
“豹哥,有何贵干?”我这人没什麽好处,胆子还是够的,要不怎麽天天摸尸体,所以开口就直接跟他对上了。
“爽快人!”豹哥哈哈两声,上上下下的打量著我,慢吞吞的开口,“直说了吧,豹哥我对你有兴趣。”
这理由……怎麽看这刚气实足的男人也不像是Gay,谁知一开口就著实让我惊了一把,看他说的自然也不像是在逗我,若是闪避倒显得我不够成熟,索性干脆一些:“豹哥,您说的兴趣是什麽意思?”
“都是明白人,用得著我解释麽?看你这打扮应该是混的不错了,难不成我要拉你入行做蛊惑仔?”他很随意的笑,用右手食指指尖轻轻的点自己的额角,慢慢的闭起眼睛,只有嘴角还在扯动著:“一次。”
“……”我没有说话,等著他继续。
他闭著眼睛,我也不愿意开口,在美国待得够久了,不是没有男人表示过,却也不多,刚到香港还没有女人蹭上来,先是被男人给看中,真是有点哭笑不得了。
半响,他才懒洋洋的睁开眼睛站起身子,随手丢过来一把钥匙,“我等你,419。”
“呵。”我低头笑,“豹哥,您是不是搞错了什麽?”
“怎麽?”
敢情我的沈默被他理解为默认,真是有趣!他小子也不用脚趾头想想,又不是Gay,谁犯贱喜欢跟初次见面的男人搞上。
“我好像并没有答应您,”我也站起来,面对面看著他,“而且我很肯定的告诉您,我不是Gay,对男人没兴趣,麻烦豹哥您别来招惹我。”
“一百万港币?”
“这一招是用来对付妓女的吧!”我冷哼,一向只有我问别人的,从来没人敢这麽问我,心里顿时来了气,“对不起,豹哥!您看中我,是我的福气,但我不是出来卖的,您请把您的票子收好了,外面有的是人想要,您就是不乐意付款,就凭您往那一站,不用跳什麽脱衣舞了,也有一堆男男女女往您身上贴。”
妈的!区区古惑仔竟然想玩到我头上,只是在他的地盘我也嚣张不起来,但气势却输不得,料定他不能拿我怎麽样,嘴上也变得恶毒,恶劣的个性我是从小到大也没有改变过。
“所以,您还是放过我吧,我承受不起您的好意。”我是真不高兴了,句句说得刻薄,可他竟还没生气,一直保持著公式化的微笑,末了,淡淡吐出一句:“名字,我想知道。”
“叶允。”他佯装随和,我也识趣认账。
“做什麽的?”
“法医。”
金发男子吹两声口哨,挑挑眉毛,随意的拿起桌上的香槟抿两口,理了理衣襟,抛给我临走前最後一句话:“我等你。”
这世界上就是什麽人都有,明明看起来相当man,非要巴巴的找个男人来玩,找男人也就算了,有的是人愿意迎合他,偏爱找那种态度强硬性相正常的男人,好像非得拐一个正常人踏入他的圈子,才算是成就,这种人脑子不是进水就是短路!
下楼的时候看到吧台边上的身影,忍不住想捉弄一下他,大步的走过去凑到他耳边,往他耳里吹一口热气,含糊的说声:“还没走?”
他放下酒杯,貌似不经意的开口:“有人在上面等你,你倒下来把他的下属,我该说你眼光好,还是该说你犯贱?”
我轻笑一声,随手拿起他的酒杯凑上鼻子吸一口气,意有所指的说:“你的味道比它好。”
他扭头看我,我摊了摊手,挑衅!
说实话,这个男子的一举一动是极具诱惑力的,从长相到气质,比起楼上的豹哥有过无不及,想必那个豹哥也算是个人物了,竟然有这种眼神里时刻都隐藏著危险的男人甘心跟著他。
男人往我身边靠得更近了,唇角带著邪笑:“豹哥看中你,你就乖乖受著,别敬酒不吃吃罚酒,拒绝的後果你担不起。”
我也来了劲了,一反平时淡漠的表情冲他无害的笑了笑:“我还真想看看我担不但得起!”
“你不会想知道答案的。”他冷冷的回答一声,从高脚椅上下来,面对面暗流汹涌,他仍是用平静的眼神看我,声音却已经冷到残酷,“如果你不想明天一早横尸街头。”
横尸街头这种场面我见多了,就是不知道自己躺在那里会是种什麽感觉,但愿给我解剖的法医手上能利落点。那一夜我终是没有去某人的房间,419!呵,连名字也这麽邪恶!一夜情,这种事情在我身上也不少了,但对象都是女人,我还没有开放到男女皆可的地步。

3

有些事情是说不得的,怕就怕它成真的那一刻,只是对象有所不同。
第二天一大早,鉴证科就接到指令太子道东地段街头发现一具男尸,要求立刻派人去现场,上车时我还在想不知道哪个倒霉鬼被某人的话诅咒到了,到现场我就笑不出来了,这个所谓的“倒霉鬼”正是昨夜邀我去419套房的豹哥,那一头金发太显眼了。
“根据尸体肝温推算,估计死亡时间应该是凌晨二点到三点,伤口在颈部,一刀致命,具体情况要等我做完解剖才知道。”
“谢谢,梁医生。”
“罗Sir,死者是洪门老大伏增,人称豹哥,是不是要求反黑组出手相助!”
“我会写报告的,去法政那边看看有什麽线索。”
从头到尾我都只是站在梁医生旁边没有发言,眼睛紧紧盯著“横尸街头”的豹哥,心里有些不安,昨晚才见过他,某人说过的话就像是预言一样在我脑子里徘徊,如果我猜的没错,洪门的人接下来就会找上我,暗自祈祷这案子只是一件普通的劫杀,不过看来是不太可能了……一不留神居然被卷进了黑帮的争权夺利,那个男人,是看准了我这个替死鬼了。
我在考虑要不要把我昨晚见过死者的事情报告给重案组,是否该找他们来保护自己的安全,不是我胆小,我深知那种地下组织的残忍,真不想来香港没多久就叫老姐过来给收尸,太逊了不是!略微的挣扎,我就决定放弃,那帮人真得找上来,就是警方二十四小时贴身保护也会有漏洞,他们要你死,你就得死,防不住的。
也许,我该放手一搏,去找昨晚酒吧里那个男人,不想故意往刀口上撞,却不得不如此,如果这一切真的是他策划的,我也只能找他来解决。
於是当晚,我又去了那个酒吧,这次才注意到酒吧的名字──诱惑!嘿,还真俗!
在里面走动了两圈没发现什麽,就靠在角落里一暗红色的皮质沙发上,点了一杯血腥玛丽等著某人的出现。本打算过去问问,却发现自己根本不知道那男人的真实姓名,除了洪门这个帮派名字一点线索都没有,正好洪门又闹大事,这时候问起来别人不给你翻白眼才怪。
瞄了眼台上热舞的白衣女子,发出啧啧感叹,香港果然美女如云!不过现在可不是想这个的时候,我得先想想怎麽找到那个男人。
下午去重案组的时候,就见走廊里积了一堆人,什麽奇怪的打扮都有,嘴里也不干净,一个脑袋顶著红毛碎发的年轻小子叫嚣著:“去你妈的,不把凶手给我们找出来,溢哥掀了你们重案组的房顶。”
溢哥?我是留意到这个称呼了,但只是处在怀疑阶段。
重案组後来有多热闹我不知道,只是听说洪门那帮人差点没在警局打起来,罗督察出马才搞定他们。但警署门口的情况我是见到了,拉条幅的、在脑袋上绑滴血孝布的,什麽造势都有,真搞得跟自己家死了爸妈一样,也许自家人死了还没这麽夸张的,这群小混混头脑里长虫,为一个陌生人拼死拼活,当神一样敬著,殊不知给别人打天下卖命的是他们自己。警局也敢闹,真是一夥疯子!
正想著,被突然放上肩膀的手臂打断,只不过这次是女人的手。
“嗨,帅哥,又看见你了。”娇媚声音里的内容引起了我的注意。
“见过我?”
女子眼睛忽闪几下在我对面落座:“不请我喝一杯?”
我微微一笑,招来waiter,给美人点了一杯柠檬茶。
说她是美人,她的确是,妖娆纤细的身段,细致精巧的五官,如果不是保命要紧,我真愿意跟她在床上翻滚几圈。
“我叫Flora,交个朋友吧。”看我没有拒绝的意思,女子更是大胆邀请了。
“好!Flora,你刚才说又看见我,怎麽以前见过我吗?”我初步的探底。
“以前?帅哥你不是忘了吧,难道昨天和溢哥一起的不是你麽?”女子故意夸张的放大声音。
“怎麽会呢?只是昨天没发现你这麽漂亮的美人,有些奇怪罢了。”我已经肯定昨天晚上那个男人就是她嘴里的“溢哥”了。
沈思著问道:“怎麽你跟溢哥很熟麽,今天怎麽没见他,他还约我今晚一起打桌球呢!居然放我鸽子。”
“哦,我是认识他诶,你没他行动电话号码麽?也对,你又不是女人。”
这女人说话总是一半,好像故意引我上套似的,始终觉得她话里有话:“那我怎麽找他呢?美女,给条路明示,有些事情得找溢哥帮忙,你也知道了,他的势力……”我摇著头,表示自己的处境很难,非溢哥帮忙不可,事实也的确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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