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梅对竹马----我叫永远
  发于:2008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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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梅对竹马  1

  我叫王颜易,大一的学生。长得不算很帅,按伍有为的话来说,不帅却很有味道。忘记介绍,伍有为是我从小玩到大的兄弟,也就是别人口中的猪碰狗友。
  我不知道所谓的味道是什麽味道,不过就算我长得不怎麽样,围在我身边的女人也不少,当然我也很清楚,那些女人看上的不过是我腰包里的钱。哦,说错了,应该说是我老爸腰包里的钱。

  我不太喜欢我现在的生活,不是不太喜欢,简直可以说是非常的厌恶。有时候,甚至有种睡下去就再也不要起来的冲动。
  我承认,很多人,很多很多的人,他们甚至连吃上一顿饱饭都是是很困难的一件事情。他们活的比我辛苦,又或者换句话说,我现在的生活在这些人眼里可以堪比天堂。每天不用担心第二天会不会有饭吃,不用担心钱够不够花,每天可以大鱼大肉,甚至就像是个游手好闲的二世主。
  好吧,也许他们会指著我的头怒吼,你丫的到底还有嘛不满意,你丫的简直就是身在福中不知福。靠,你真TMD就该下地狱。
  也许我真的是该下地狱,或许吧,总之再我看来地狱总是比天堂或者人间要好的,至少地狱真实。不像那些伪善的所谓天使。好吧,你或者可以说我愤青,说我装深沈,更甚者说我无病呻吟。爱说不说,或许这些我都有,可我TMD就讨厌这个世界,我TMD就是不喜欢,怎麽呢?
  谁又管得著谁呢,反正谁也不欠谁。
  可亦舒不是说过吗,只有生活无忧的人才有资格抱怨生活。我承认我就是在抱怨生活,抱怨这该死的早就让人提不起半点兴趣的犹如枯井一般的生活。
  也许我不该的这麽的愤世嫉俗,也许我该去谈点恋爱了,也许更糟。好吧,我承认,就算我再怎麽的愤世嫉俗,再怎麽的无病呻吟,再怎麽的抱怨生活,我毕竟还是个青春阳光的大男生。

  对於我来说,爱情,并不像粱山伯与祝英台,或者是罗密欧与朱丽叶。因为我总觉得,王子就是王子,灰姑娘就是灰姑娘,就算他们再相爱,哪怕为了爱可以放弃权利,金钱乃至生命,但等他们真正一起的时候,未必能够幸福。
  为什麽每部童话故事里,写到公主和王子结婚便结束呢?因为作者们都知道,没了阻力然後生活在一起的王子和灰姑娘是不可能幸福的。

  不管别人爱信不信,反正我是这麽以为的。
  虽然我长得比不上伍有为那娘娘腔,说到伍有为的长相,我气就不打一处出,好好的一个男人偏偏比女人还要漂亮,一双桃花眼总像是要勾人魂魄,你说这像话不像话?

  好吧,虽然我长得比不上伍有为,但也不算难看,再说了老爸爸雄厚的经济基础也是我强有力的後盾,谈场恋爱估计也不是难事吧?

  我们伟大的政治课本上说过,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途径。所以我这个王子决定去找个灰姑娘来谈场恋爱,看看是不是如小说上讲的,王子和灰姑娘最後过著幸福快乐的生活。


  我告诉伍有为我要谈场轰轰烈烈的恋爱。然後我看见伍有为捧著肚子笑得很没形象。伍有为是从小和我一起穿开裆裤长大的死党将好兄弟,当然这话是我和伍有为自己说的。用别人的话来说,我们就是两个不学无数的二世主。叫什麽物以类聚,更难听的是说我们狼狈为奸。

  我双手捧著牛奶的杯子,心里默念著我该把牛奶喷在伍有为的哪个地方显得潇洒些的时候,伍有为很识实务的停止了那该死的笑,很好还不至於蠢到无药可救。
  伍有为露出他那堪比热辣的夏天还要灿烂的笑容看著我,说说吧,是什麽把你刺激到想要谈恋爱的。

  其实我不介意伍有为长得比我好看,反正长得比女人还漂亮又不是什麽好骄傲的事情。不过我却知道我很嫉妒伍有为的笑容,他的笑容甚至比夏威夷的阳光更灿烂。这麽夸张的句子不是我说的,是有个女生在给伍有为的情书里写的,反正这句话挺让我嫉妒的。打看完那封信之後也不知道是出於什麽原因,每次看到伍有为笑的时候,心里总是多多少少有点不舒服,有时候甚至想说把他的嘴用线缝住不让他再笑。
  我承认,我嫉妒是因为我很不喜欢笑。其实伍有为说过,我笑起来其实比他更好看,可不知道为什麽我就是不喜欢笑。我觉得我笑起来像个傻瓜。特别是对著那些跟自己发花痴的人笑,那就更是傻瓜中的傻瓜。


  “没什麽,就想看看王子和灰姑娘是不是可以幸福快乐的生活在一起。”我话才刚说完,伍有为比先前笑得更大声,更没形象,他说,王颜易,你丫的是不是漫画书看多呢?精神错乱呢?这麽幼稚无聊的想法也就只有你想的出来。
  我这次也很不客气毫不犹豫的将我面前的这杯喝到一半的温牛奶顺便的泼在了伍有为价格不菲的名牌衬衫上。反正,这厮家里有的是钱,待会他直接去百货商场再买一件就得了。

  靠。伍有为郁闷的站起来,你TMD太过分了。
  我冷眼看著他,我哪过分呢?
  王颜易,你有种。仍下这句话,伍有为就愤愤然的离开了餐厅,我想他现在正准备去附近的某个商场把身上的衣服换掉吧。

  伍有为走了之後,我一个人百无聊赖的玩弄著空杯子。餐厅里的人对我和伍有为的这种败家子行为早就见怪不怪了。顶多就是在心里诅咒我们几句,真是饱汉不知饿汉饥,其实谁也不比谁高尚。他们若是真的有心,一杯咖啡的钱也可以让路边的乞丐吃上好几天。
  而我从来就不认为自己有多高尚,有时候我更加像个混蛋。但我喜欢这样的自己,至少真实。

  唤来服务员准备结帐。从皮夹里拿出两张百圆大钞仍到桌上,豪爽的说了句别找了。头也不回的就离开了餐厅。
  我并没有回学校上课的打算,我不明白我为什麽要把宝贵的青春大好的时间浪费在那红墙绿瓦和ABCD上。漫无目的在大街上闲逛。我发现自己就像是没有根的浮萍,不知道该做什麽,不知道要去哪,只是不断的飘著,借由挥霍大把大的钞票来证明我还存在,这样的人生还真TM可悲。我有些不明白,那些羡慕我的人究竟羡慕我什麽,奢华的生活,可是他们又有没有发现奢华背後的寂寞呢?比那无根的浮萍还要深还要痛的寂寞?

  也许我的确该满足不该抱怨了。 在马路上的任何一个人都能说出我满足的N个理由,我不愁吃穿,没有病痛,有良好的教育。
  这些在我看来每个人都拥有的东西,很多人却没有办法得到。
  我一个月的零花钱可以让人花上几个月或者更久。我身上穿的一件衣服可以让那些无家可归的人吃上几顿好吃的饭,甚至可以给他们一个家。我随便去个五星饭店吃一餐饭,也许可以给是一个癌症病患者的全部医药费。
  可这又怎麽样,我可以不花那麽多零花钱,不穿名牌衣服,不到五星饭店吃饭,把这些钱捐给希望工程。可这又有什麽用呢?难道那些人就只靠我每个月的零花钱,一件衣服以及一顿饭来过活吗?
  那他们生存的意义算什麽?更甚者,我自己也什麽都不是,我不过就是靠老爸有几个钱而游手好闲的二世主罢了。我不像当个伪善的天使,我令可做可真实的恶魔。
  还是那句话,没有谁比谁高尚,现实生活中,我们不过都是只顾自己的平凡人罢了。


  电话铃声响了起来,我没有什麽朋友。如果说朋友的定义是互相扶持相互理解或者相互喜欢的话,那麽我就只有一个朋友,很不幸的是我那仅有的朋友他的名字就叫伍有为。

  电话当然不是他打来的,他是不会在这个时候打电话来的。那个家夥理解我就像是我肚子里的蛔虫,他永远都知道我什麽时候干什麽在什麽地方。
  电话是万曾打来的,我大学同班同学兼室友,一个长的比较文艺作风文艺说话文艺的小子。我记得伍有为说过,这小子天生就应该是艺术家。他是画画的,总是可以用他的眼睛发现我看不见的美丽。按他的话来说,我就是一俗人。所以,哪怕他的抽象画在业界广受好评,我这俗人还是依旧不懂得欣赏。
  万曾在电话里说,兄弟,今天晚上我们去学校对面的小餐馆磋一顿,我请客。我拿著电话楞了好半天还是没反应过来,万曾这铁公鸡可是一直都一毛不拨,平时叫他请客简直比杀了他还要难,还一个劲的说千万种理由,什麽我这可是存老婆本啊之类的。今天怎麽就转性主动要请客呢?太阳是不是打从西边出来了啊?
  见我没吭声,万曾在电话那头急了,我说你丫的到底有没有在听啊?我说今天晚上我请客,咱就在学校对面的小餐馆撮一顿。我说,虽然不是什麽五星饭店,可这也是我难得的请一次客,你可甭不给面子啊。

  我说你小子是不是重福利彩票拉,怎麽就这麽大方。老实交代重了多少钱?我对著电话打趣道。
  瞧你说的,就我这手气要是能重,人彩票公司不早就破产了。 就今天早上我一直在追那女孩总算是答应和我交往。我这不就是想带她给你们认识认识啊。万曾这臭小子在电话那头笑得好不春风得意。
  我说万曾,你小子是不是打算给兄弟我炫耀的?
  万曾在那头傻呵呵的笑,哪能啊,谁不知道你和有为那小子是我们学校最吃香的,想做你们女朋友的多的去了,我有嘛好炫耀的啊。我就想让你们认识认识,就这样而已。好了,好了,我要挂了。你小子记得今天晚上八点学校对面的小酒馆见啊。

  将手机放回口袋,双手插在裤袋子里。脚上踢著不知道是谁丢在地上的易拉罐,漫无目的的走著。
  想著刚刚万曾那小子的春风得意,我不禁疑惑的想著我是不是真该去找个女朋友,谈场恋爱了,至少生活就不会这麽无聊了。


  可是只要一想到那群看著我就只会眨巴著星星眼,流著口水,发著花痴的女人,我就把刚刚才升起的那麽一丁点兴趣给压了下去。
  反正这东西得靠缘分,我急也没用,有这闲工夫瞎想还不如想想今天晚上给万曾那小女朋友买什麽礼物吧。第一次见面,总不能给万曾那小子丢脸吧。
  说到礼物方面我不在行,但伍有为那个情圣肯定在行。想到那个在女人堆里如鱼得水的花花公子,我就恨得咬牙。再丑的女人从他口里说说出来就都变成了天仙美女,我曾多次试图让他去看眼科,该治治眼睛了。可每次的结果都是被那小子给一脚揣在屁股上。

  我决定打电话过去问问伍有为那小子有没有时间和我一起逛。电话响了一声之後,那边的伍有为就接起了电话,懒洋洋的应了声,看样子还在为刚刚感那衣服的事情而生气。这小子什麽时候变得这麽小气呢?不就是弄坏他一件衣服麽?再说了,那衣服不是也没坏吗?洗了不就可以穿了,虽然我确定依伍有为的性格是绝对不会拿去洗。

  我说,伍有为,你那是什麽语调啊,你就这麽不待见我啊?喂喂喂,你要是再不说话,兄弟我就真的生气了。
  我在心里默数一、二、三,我想要是我数到三这小子还不说话我就怪电话。我TM才不受这鸟气。 我刚数到三,正准备挂电话的时候,电话那头的伍有为才不闲不淡的开口了,你丫的没事烦我做什麽?
  我赶紧陪著笑,兄弟,我这不是觉得刚刚有点对不住你麽?
  然後我听见伍有为从鼻孔里哼出的声音,你TM少给我来这套,有话就说,有屁就放。
  我皱眉,语气也有点不好,你丫的说话可不可以文明点。
  那边的声音显得有点不耐烦,我说你小子到底有没有事,没事我就挂电话了,忙著了。
  我心里不客气的想,能忙啥。还不就是忙著抠女,泡妞,丫的真是有异性没人性。
  嘴上却笑得好不灿烂,那什麽,我知道你忙,不过兄弟我有点事想要你帮帮忙。

  你,帮忙?伍有为好象是发现了什麽好笑的事情,干笑两声有接著说,王颜易,你转性呢?就你还需要我帮忙?可千万别折了我的寿。
  这边我也火了,我说你小子,不就弄坏了你一件衣服吗,弄得著这样吗?
  电话那头闷哼一声,然後电话就挂了。
  我靠,伍有为这个混求竟然敢挂我的电话,我气得差点就想把手机给甩出去了,不过转念想想,不就是被挂了电话吗?我干吗要拿自己的手机出气?
  不帮就不帮,我还就不信没了伍有为我就买不到礼物了。


  2

  可事实证明,没有伍有为那混蛋在我的确是很难买到礼物,我几乎把整个步行街都给转了一圈还是没买到我认为想要买的礼物。礼物没买到,人倒是累的够呛,我忍不住在心里低声的咒骂那个发明了送礼物的混蛋,送什麽礼物啊?直接送钞票多好,即省钱又省事。礼物的事情先仍到一旁,我决定先犒劳犒劳自己,喝点东西再说,实在不行,晚上的时候就真的塞一叠钞票给万曾就是了,估计那小子会比收任何礼物都要来的高兴吧。

  我进了前面的一家咖啡厅,我其实是不喜欢喝咖啡的,可是伍有为喜欢喝,他不仅喜欢喝,还是嗜喝如命的那种。换句话来说,他可以一整天不吃饭,但是他不可以一整天不喝咖啡。
  而我便成了他喜欢喝咖啡的第一个牺牲品,这小子也不知道发什麽神经,每次喝咖啡都得把我给拉上,我丫的就不明白了,黑糊糊的一团东西,就算加再多的糖也苦的要命,这种东西有什麽好喝的。
  随口叫了杯平常伍有为那小子最喜欢喝的咖啡牌子,等漂亮的服务员小姐把咖啡端上来的时候,我才发现事情的严重性,我刚刚做了些什麽?我竟然叫了伍有为喜欢喝的咖啡?习惯真他妈的还真的是恐怖。会像虫子一点一点的把你给吞噬,留下的然後就连你自己都不认识是不是自己了。

  随手甩下一大叠足够付咖啡以及小费的钱,我几乎是在服务员诧异的目光下落慌而逃。又是漫步无地的走在大街上,一般没地方去的时候,我就会回到学校宿舍睡大觉,我是不会回家的,事实上就连我自己都忘记了我到底有多久没回家了。我只记得,那个时候父亲和母亲刚刚离婚不久,父亲就把一个小的甚至可以做他女儿做我姐姐的女人给带了回来,然後告诉我说,她以後就是我母亲了。

  我清楚的看见父亲说这话的时候,那个女人眼里的嚣张和得意。我当时做了什麽?我好像当著父亲的面就那样甩了那个女人一巴掌。事实上,我一直都知道 ,父亲和母亲之所以会离婚,这个女人没少挑唆。我没管是因为我知道,就算这个女人不挑唆,母亲也不可能再呆在父亲身边,不管我承认不承认,他们的确不适合。至少,像母亲那样脆弱的人的确不适合呆在父亲身边。我知道离婚之後的母亲,和一个憨厚老实又木讷的男人在一起,我去看母亲的时候,总是看到男人关怀备至的对母亲,而这些,父亲从来都没做过。

  我不说,不管,并不代表我就能接受那个女人。男人是在母亲离婚之後才出现的,而这个女人是有备而来的,我看不上破坏别人家庭的人,她跟父亲在外面做什麽我管不著,可是如果想要翻身做女主人,更或者想要在我面前扯高气扬,那TMD这个女人也太过天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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