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辰依旧----E.J
  发于:2009年0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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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辰依旧
作者:E.J

文案
彼岸花是开在冥界忘川彼岸的血一样绚烂鲜红的花。
有花无叶。
当灵魂度过忘川便忘却生前的种种,
曾经的一切留在了彼岸,
开成妖艳的花。
在痛彻心扉后,我们都默契地选择了逃避……
不见就真的可以忘记吗?不想就真的可以重来吗?我不知道……
老天永远喜欢捉弄人,虽然不甘,却也不得不跟着走,成为老天的玩偶。所以,我们相逢了……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 虐恋情深 怅然若失

主角:凌语枫 谭小辰


楔子

你曾问我,如果再来一次,我是否还会在初遇时送你那块手帕。
我沉默,你凄苦地扯了扯嘴角转身离开。
我仍然沉默着。
你随手甩上门,硬生生在你我之间竖起了一道屏障,同时也关上了我们所有的回忆和感情。
窗台上,是你最后,也是唯一送给我的花——
彼岸花……

第 2 章

俗话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我一直都觉得这是真理,因为本人就是典型。
我是一个勤劳的农村人民,祖上几代都无怨无悔地守着那三亩半分田辛勤劳作。听爷爷说,我们家是一脉单传,清时我祖上还出了一个榜眼,我压根儿不信。原本我也做好了准备,一辈子与那三亩半分田相依为命,毕竟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而且现在农民的待遇也好了许多,免去了那劳什子的农业税。
谁知,我们家在一次家庭会议后,全票通过了一项议案,那便是我的学业征途。全家人一致要求我必须成为一名光荣的大学生,胸佩红花衣锦还乡。他们纯属心血来潮,不就是隔壁三大姑的小姨的二女儿的干哥哥的儿子考上了大学,把大伙儿羡慕得干瞪眼。他们一家人扛着把锄头去干活都挺直了腰板,多长脸面呐。所以我们家那群人跟着红了眼,硬逼着自己省吃俭用把我送到了县城上学。
无语问苍天!
可爱的癞蛤蟆先生,不要再妄想天鹅了,你隔壁的青蛙姐姐已经暗恋你好久了,还有瓢虫兄弟们,保重,一定要等我顶着花回来。
于是,我上了县城的一所普通寄宿高中。那高中只有破破烂烂的几幢房子,比我们家小花住的那屋都不如,没法子啊,也只有强忍着。高中生活很忙碌,每天都有好多的作业,从早到晚只知道读书,读书,读书……我们一家人可都巴望着我呢。渐渐地,我完全投入到学习中。基本一个月才回家一次,每次也只住一天,然后又拎着老妈硬塞给我的各种特产,风风火火回学校继续奋战。
终于,三年后,我成功考上了大学。虽不是全国一流,响当当的学校,但也算得上是二流,至少那校舍比小花的屋好了不知多少倍。只可惜,学校离我的家乡很远,我真真正正地成了他方的人,离开了那三亩半分田。
但我仍记得,全家在得知我考上大学后那一番热闹的场景,真把我吓住了。老妈抱着我老泪纵横,直往我身上抹,一个劲儿地说:“我儿子终于考上大学了,可怜了我们家那三亩半分田……”我只能苦笑。之后,我们家天天都是来道喜的人,害我笑得肌肉抽筋。不过心里还挺乐乎的,突然很向往大学。
在依然酷热的九月,在老妈老爸的千叮万嘱中,我拖着一大堆的行李,踏上了开往X市的火车,开始了我的大学之旅。那时真的是满心欢喜,第一次去大城市,那感觉——爽!
大学的课程比高中轻松了许多,不用再拼了老命死赖在书堆中,有种天高任我飞的感觉。宿舍是四个人住一间,大家虽然来自大江南北,但没多久便熟络了,特有武侠小说中那种豪友遍天下的优越感。我睡下铺,这就免去了从上铺摔下来摔死的噩运,因为我那睡相实在是不敢恭维。
大学生活其实挺充实的,课量适中,闲暇之余拉上一帮朋友打场篮球赛,挥洒汗水才是男儿本色!我也常去图书馆,有时是因为学习,有时是纯熟无聊的。不知在哪本杂志上看过一份调查,说去大学图书馆的绝大部分是为了睡觉,只有1%的人是为了学习。我发誓,我绝对属于那稀有的1%。
家里人每个月都会寄些钱给我,我一直都尽量节俭,毕竟他们赚这点钱也很不容易。为了减轻家里的负担,我决定去打工。于是,我找了很多工作,跑了很多地方,终于让我找着了一份不错的工作——送传单。就是给一家装潢公司打零工,挨家挨户送传单作宣传。工资还不错,一天有50呢,够让我吃好几顿了。
没三天,我就四肢瘫痪了,真的能累死人。每天都要送好几个住宅区,有的楼有十几曾高,乘电梯到最顶层,一层层往下送,送完一个区又要赶到另一个区。一天下来脚就重得跟铅似的。有次回到宿舍,我一屁股倒床上,问邻床的土豆,“豆儿,你帮我看看我脚还在不?”
他无奈地摇着头,“豆芽菜,你发烧了吧,我他妈真服了你。”
我没力气再跟他瞎扯,径自睡了过去。梦里全是鲜红的钞票,看得我直傻笑,醒了暗骂自己真像守财奴。
那一天,上午开始天就阴沉沉的,可就是下不下雨,弄得我的心情也不痛快。
照例,我又忍着酸痛去送传单。因为中午帮土豆搬些东西去晚了,所以一直到天黑我还没完成计划好的任务,真是郁闷到极点了。正巧,这会下雨倒是下得跟枪林弹雨似的。路上的人行色匆匆,汽车的引擎声异常急促。我抱着一叠传单,右手挡着头顶,一鼓作气冲进了公交车站台。
这雨来得真狠,砸在我身上真冷。现在都秋末冬初了,还下这么大的雨,我忍不住开始埋怨老天。
一边伸长了脖子张望公车的车影,一边随意地拍打外套上的雨水。
这时,一个疾速奔跑的身影从对街冲了过来,全不顾自己的性命和被迫急停车的谩骂声。这人真酷毙了!居然这么玩还不死,灵活地窜进了站台。我开始怀疑每年公布的那车祸死亡人数是否属实。
他不顾自己身上已半湿,看似疲惫地靠着站牌。据目测,他的身高应该有180CM,身材高挑,头发三三两两缠在一起,还不时有水滴落。我只能看到他的侧脸,棱角分明,跟那些个明星似的。他抬起头,愣愣地望着前方,眼中一片迷茫,完全没有焦距,只是那样痴呆地看着雨帘。
他怎么了?是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还是碰上了不幸?看起来很悲伤的样子……
“喂,你挡住我了。”
啊???
回神了才发现,原来不知不觉中已经站在了他面前。我不好意思地干笑了两声,他显然很不满,两眼跟利剑似的直往我心口上刺。不过,我也看清了他的长相,那叫一个帅,跟土豆最近特抽的动漫人物手冢国光有的一拼。
“还不让开!”他冷眼而瞪,但似乎又有些不一样的感情在里面,盯得我十分不舒服。
我被他激得一哆嗦,慌忙让开,站在他身侧。他不再多吐一个字,疲惫地闭上眼,额前的头发仍不停地滴着水。他穿得真少,不会冻着吧。
耀眼的车灯逼得我睁不开眼,这才将思绪拉了回来。一看,正是我等的车,慌忙就要上车,可是忍不住又回头看了那人一眼。他还是那个姿势,那个神情。一咬牙,我又站在了他面前,他慢慢睁开眼,一见又是我,刚想说什么,我抢先一步对他说:“下雨天冷,会感冒的,拿去擦吧。”
我掏出口袋里的手帕,拉起他的手硬是塞给了他。他一愣,完全没有想到我居然会这么做,我冲他咧了咧嘴,一个箭步转身冲进了准备关门的公车。
我选了座位坐下,没有回头去看他的表情。我只是一时好心,不忍心看一大好青年给雨淋坏了。他怎么看我,我就管不着了,老妈从小教育我助人为乐,我从不敢忘。
我一甩头发,重新将注意力投入到工作中,一想到还要跑一个小区,我就两腿发软。算了,加把劲儿早点干完,回宿舍好好睡一觉。
真希望这雨别下太久……
事实证明我是老天的弃儿,他连一丝的怜悯都不肯施舍给我。不只雨到现在也没停,我还因为那天淋了雨光荣成为了病患。天呐,这都三天了,什么时候才是头啊!我第一次那么渴望阳光普照大地。
“啊——秋!”我拉过床头的纸巾胡乱抹了一把。鼻子刚畅通无阻,头又传来一阵晕眩,发烧真不爽!
我现在整一“残疾人”,发传单的工作也只能暂时告假了。这几天我无奈地乖乖躺着,倒也落得清闲,只是麻烦了我那几个室友,又是倒水,又是送饭的。
“豆儿,你真好,等我好了我给你按摩,保你爽!”
土豆一把推开欲熊抱他的某人,“别,我怕被你掐死,你小子安分点!”
我忙拉好被子,故意吸了吸鼻子,硬是挤出了几朵泪花。
躺了三天,第四天我终于爬起了床,烧是退了,就是身子还有点虚。我又回去工作了,毕竟是零工,都请了三天假了,再赖着总不是那么回事吧。幸好主管还是个有良心的人,知道我大病初愈,只让我爬两个区,离得也不是很远。我心情顿时大好,几天来的郁闷烟消云散。
去你的烟雨蒙蒙,我不和你较劲,你尽管蒙蒙,少爷我放手赚钱!
搭上公车,不一会儿就到了紫藤小区。这是一个年代比较久远的住宅区了,已经有好几十年的历史了。楼房显得有些破败,原本米黄色的楼身也暗淡了,甚至有多处油漆剥落。楼道也比较黑,能见度很低,每走一步我都心慌,必须十分小心,万一踩空我就完了!
“你干嘛的?不会是最近新闻里说的那个什么入室抢劫犯吧!”一老婆婆隔着铁门,一脸“我就知道你是坏人”的表情。
啥?抢劫犯?我像么?我顿时十分佩服老婆婆的识人本事。“老婆婆,我不是!我只是送传单的。”我怕她不相信我,还特坚持晃了晃手中的一叠传单。
她不懈地瞄了一眼,“不相信!新闻里说那抢劫犯就是扮成这样的!我看你八成就是!我得报警,对,报警!”
“别!别!我真的不是,您看我又没抢您,咱们还隔了个铁门呢。您放心我不会怎么样的,我现在走还不成么?”我彻底投降,不知道自己都说了什么,听着怎么像是自己承认自己是抢劫犯了呢!现在这社会的老太太怎么一根筋呢?从来没觉得这么失败过!
“我还是不信!哎,三儿!你来得正好,这人就是那入室抢劫犯,快报警抓他!”
我这才注意到老婆婆对门有人开门出来了。听了老婆婆的话他明显愣了一下,抬眼把我全身上下扫视了一遍。他的目光像俩道激光,扫得我一激灵。光线太差,我看不清他的长相,但肯定他是个男人,年纪还不太大。他随手甩上背后的门,说:“杨奶奶,他不是,那入室抢劫犯昨天已经被抓了。”
“哦,这样啊,这就好……”老婆婆对那人的话看来深信不疑,“三儿,出门当心啊。”
“知道了,我会的。”那人冲老婆婆点了点头,就下楼了。经过我身边时,他又吐了两字:“走吧。”
我呆了一下才反应过来他是对我说的。我连忙冲那迷糊的老婆婆挥了挥手,然后跟着那人下楼了。
下了楼,视线陡然转亮,我这才看清了他的长相,我惊叫:“啊,是你!”
这人不就是那天在公车站台遇见的那帅哥么!这世界还真小呢!
他嘴角挂着意味不明的笑,看了我一眼。我这才惊觉自己刚才的失态,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他似不在意地说:“那天你给我的手帕送我了,我挺喜欢的。”
他倒挺不客气的,开口就问我要东西。那天给了他,我就没打算要回来,再说我也不是小气的人。
“你喜欢就拿去吧,不用客气。”
“那么,再见!”
我还没反应过来,他已经双手叉着裤袋走进了细雨中。这家伙,下着雨呢,都不知道撑把伞的说,生病了后悔都来不及。
第二次遇见又是纯熟巧合,我无奈地耸了耸肩,还有好多楼要跑呢。
终于,又跑了三天,我和另外两个打零工的“同事”将这座城市的住宅区都跑完了,较成功地完成了我的第一份工作。发工资的那天,我特意拉了我们宿舍的其余三位仁兄一起去外面吃晚饭。毕竟我生病的时候他们没少照顾我,当然要表达一下谢意才礼貌。
他们也知道我赚那几个钱不容易,也就没要我请吃大餐。我们去了一家离学校不远的小饭店,叫了几个炒菜和一些啤酒。
他们几个喝酒真猛,像喝水一样,拿了就往嘴里倒,还哪管手里拿的到底是什么。我的酒量向来不太好,只意思性地喝了几杯,但也已经让我有点晕糊了。不一会儿,我们四个就喝了六七瓶了。
一室友白菜举起酒杯,“今天我有一事儿宣布,就是我白浩飞从今儿起正式脱离单身!”说完,一口气喝干了。
我们三儿一听立马就起哄了。白菜这小子确实不错,相貌好,人品也好。一时我们都好奇这小子钓到的是啥样的美女,忍不住又嘲笑了他一番。渐渐地,他们三个又兴致勃勃地讲起了各自的风流史。我真是服了他们了!
爱情似乎成了他们可炫耀的唯一资本。
“豆芽菜,说说你的,别不好意思了!”另一室友洋葱忽然将枪头对准了我。
“我从来没交过女朋友,顶多初二那会暗恋过一女生而已。”
“暗恋?你还真落伍!”土豆每次都不会错失了取笑和打击我的机会。“俗话说: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敢情你……”
我愤愤地打断了他的话:“敢情我他妈就是七手八脚裸奔了二十年,咋的?!”
一说完,我立刻后悔了,那三儿一副幸灾乐祸的奸诈样。
掉陷阱了!
白菜立马来劲了,扑上来就扯我衣服,整一把我当人偶,还大嚷着:“快脱,我还没见你裸过呢!给大伙都饱饱眼福嘛……”
我极力维护自己的清白和自尊,“住手!再不停手我可火了哦,别人都在看着呢!”我们动静这么大,人家不注意那才叫木偶呢!
他们三儿大呼“没劲”,也就识趣地停了下来,又开始了东扯西拉,把我当空气。我有点憋气,忿忿地把衣服拉好。
我其实一早就觉得有人一直在盯着我,只是特意没支声。现在趁着这机会,我故意假装随意地扫视了一遍四周。正巧对上了角落中一双惬意的眼睛,而眼睛的主人毫不吝啬地送来一个友好的微笑。
他!他怎么在这儿,什么时候来的?我怎么会没发现呢?我也尴尬地回了一个笑脸。虽然谈不上认识,但好歹也有两面之缘。不,算上这次是第三面了。
收到我的笑脸,他收回了目光,又和身边的几个人说笑起来。我这才注意到他身边有两个男生和一个女生。那女生似乎和他很熟,他面对着她,脸上的笑容一直没有褪去,而且他们的举止也十分亲昵。那女的不时会挽着他的手,连喝酒用的也是他面前的杯子,完全冷落了自个儿门口的。
她应该是他的女朋友吧……那女的长的确实赞,连我都有点追她的冲动了。她的样貌够配他,我算是见识到了什么是天生一对啊!
我也若无其事地重新投入到土豆他们的瞎掰伙团里,天南地北地扯谈着。我充分认识到了这人三八起来真的是不得了,连新来的老师新勾搭上的新欢都能一清二楚。
我们的狂欢直到十点才结束。出门前我又回头看了那人一眼,他们喝得也很疯。他笑着喝尽了杯中的啤酒,完全没注意到我这儿的散伙。话说回来,我们应该还算是陌生人吧。
有一阵冷风吹来,我习惯性地紧了紧外套。前面的洋葱已醉得像只软脚虾,整个挂在了白菜身上,嘴巴倒不闲着,整个街上都飘荡着他九曲十八弯的歌声——
“路——路边的野——呃,野花不——不要采——”
X市是一座北方城市,天气不比南方温暖,几天前就下了场大雪,放眼望去,都是白茫茫的一片。小时候就特喜欢雪,小孩子么就爱闹,老想着打雪仗,偏偏我是南方人,家乡很少下雪。偶尔下了一场,第二天也成了冰,完全不能玩打雪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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