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从其类----流光岁月
  发于:2009年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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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在天察觉到林宇笑容不对劲时,终於清醒过来。他猛地挣脱林宇,抢回那个记事本,牢牢地护住。脸上,却泛起了可疑的红晕。
林宇笑著慢慢走近,龙在天脚下发虚地一步一步往後退,“林……林,林哥,”他咽了咽口水,“林警官,林队长,你听我解释!”
“哦!”林宇停下脚步,音调上扬地哦了一声。双手抱臂看著脸红耳热的龙在天,心底暗暗好笑。这个人,不是已经混了10年有余了,怎麽还这麽……稚嫩?
“那个,其实……”龙在天眼睛瞄到旺旺探头探脑地在门口,手指勾了勾,嘴里嘬嘬有声。旺旺摇著尾巴跑了进来,看了看林宇,乌溜溜的眼珠好奇得很。
龙在天蹲下,抱住旺旺,“其实我家这狗叫林宇,那个上面写的是它。”龙在天抬头看著林宇宙,开始胡说八道,“我听我一个很有学问的朋友说,国外人给狗起名时,都用自己最喜欢、最崇敬的人的名字。那啥,我不是一向最景仰林哥吗,林哥的大名我可是一会儿都不敢忘记。”龙在天扯著扯著,开始佩服自己的记忆力以及应变力。
林宇还是笑著,恍然了悟一般,慢慢用降声调哦了一声。
“你们家狗是怎麽欺负你来著?”林宇不知道怎麽的,居然很有兴致和他胡扯。
啥?龙在天一时没反应过来,
看到龙在天一脸迷茫,林宇更有兴致。“我是怎麽欺负你来著?”
“你一脚把我从楼顶给踹了下去,而且……”
“嗯,而且?”林宇拽著龙在天的衣领,揪到面前,笑得舒心畅快。
旺旺看到自己阿爹被人欺负,开始叫。被林宇一瞪眼,吠叫渐渐转成了喉头的呜呜声,而後退啊退,直退到了龙在天身後,乖乖地趴了下来。看向林宇的眼睛,乖顺的很。
林宇看著龙在天,眼睛微微眯起。这个微小的动作让林宇的鼻子微微起皱,透出一点孩子气的可爱。
龙在天没有察觉他隐藏的怒气,反而看著这张脸离自己这麽近,有些出神。林宇长得可是真好看!
林宇正背对著窗户,背景正是对面他自己的房间。
龙在天忽然被对面房间一个移动的身影所吸引,他伸手搭在林宇揪住他衣领的手上,“林哥,你家有客人?”

各从其类 9(流氓×小白)

林宇审视著龙在天,职业习惯下,谨慎几乎已经成了他的本能。
他的第一反应是龙在天撒谎。微微皱眉,他不喜欢听到有人撒谎。这个职业中,听到最多的就是谎言。只是,看到越多人撒谎,他就越是讨厌谎言。尤其,不喜欢龙在天撒谎。
虽然谨慎是本能,林宇的观察力却也不容小觑。
龙在天脸上的红晕慢慢退去,眼神也一下子镇定下来,握在自己手上的手不自觉地加了力道。
从龙在天脸上表情的微小变化,还有他的动作。林宇知道,自己家里怕是真的进去了人。敢进刑警队队长,嗯,中队长房子的人,那可真不是什麽善茬了。
林宇心底一动,伸手把龙在天拉起来,自己也跟著站了起来。原本抓住龙在天衣领的手,放松,顺势往後,把龙在天抱在了怀里。
两个人的姿势,很是亲密。对话麽,就满不是那麽回事了。
“我家现在怎麽回事?”
“啊?啊,有……有个男人,在找什麽东西,哦,不,好像在放什麽东西。好像看到我们了,SHIT……”
林宇听著他一开始磕磕巴巴地讲话,双手贴在自己身後,又不敢贴的太紧。听到龙在天说了声SHIT之後,忽然被龙在天紧紧抱住,而後一股大力把他拉倒在地上。龙在天抱住他,往远离窗户的那一边滚了过去。倒下去之後,林宇本能地收缩肌肉,用手去撑地板,触手却不是坚硬凉冷的地板,似乎听到一个人痛苦地呜了一声。
为什麽说似乎,因为他们倒下的同时,窗户上的玻璃似乎遭遇巨大的力量,砰地一声碎落在地板上,还有两声发闷的声音,从靠近门口的墙壁处反弹过来。
这巨大的声响中,手摁下去之後的那一声,便微乎其微了。
林宇把手撑在地板上,定神,看到身下的龙在天眉眼挤在了一起,似乎极为痛苦。
林宇愣了一愣,一是因为两个人的姿势,龙在天的手还紧紧地箍著他的後背;一是因为龙在天刚刚的举动,无疑,龙在天的迅速反应救了他们俩的命。林宇当然很熟悉那声音,那是枪声。虽然,声音有些闷,似乎用了什麽东西消音,但毫无疑问,一定是枪声。
枪声,那就是命令。
林宇回神,反手掰开龙在天的手,迅速站起身,三步两步往外跑。跑到门口,似乎想到了什麽,转回到龙在天身边。把手机掏了出来,“我回头联系你。”
手机塞到龙在天手里,林宇抓了桌子上龙在天的手机。一边往外走,一边大脑飞速运转,在想刚刚的事情。
同时拨通宿舍大门值班室的电话。而後,拨通了局里的电话。
龙在天躺在地板上,握著林宇刚刚塞过来的手机,慢慢睁眼。手抬到胸前,看著那个普通的黑色手机,龙在天不能自已地低声笑了起来。
这一笑,却牵动了胸口隐隐的疼。龙在天倒吸了口冷气,躺在地板上,侧过身体,念叨了句,“压死老子了!”
林宇站在警局宿舍大门,看了看时间,从龙在天那里出来,现在不过三分锺。那个人要从自己家出来,必然是要经过大门才能出去。不过,看门的老王说,刚刚收到他电话之後,就没有人出去过。
没出去,那就是还在这里。但,这也就更麻烦了!林宇看了看规规矩矩、安安静静地几栋建筑,心底有些发紧,只怕是里应外合。而要去战斗的欲望,也随之骤然升起。
对於一个斗士而言,越是强大的对手,反而越能激发斗志。
可他的斗志,却很快被腰斩。
因为,麻烦的不只是可能是里应外合这一点。
接到林宇的电话,局里技术科通知了市刑科所,两边的人很快到了现场。
现场很整洁,根本没有任何混乱之处。门,没有暴力入侵的痕迹。那把枪就放在茶几上,只是,那是林宇自己的佩枪。地板上,有两个弹壳。靠近阳台的地板上,有一些散开的土豆泥。除此之外,没有脚印,没有指纹。门外的楼梯上,也没有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如果,只是这样,也还好。
在林宇的冰箱里,放了一袋盐、一袋糖的抽屉里,还有一袋白色细粉状物体。检查结果很快出来,高纯度海洛因。一共250克,足够林宇被枪毙五回。
对方很细心。甚至考虑到了新放入冰箱物体表面温度和核心温度的差异。技术科的同事量了那包海洛因的温度,内外一致,都是5°。原本想通过证明核心温度是常温,表明温度为冰箱温度,以此证明海洛因放入冰箱的时间,可这明显是不行了。
林宇站在局长办公室,视线放在局长办公桌的边缘,听著局长大人平静的问话,“什麽感想!”
“该杀虫了!”林宇看著正午的阳光越过窗户,落在局长的办公桌上。一只不知名的虫子,在阳光下上下范围,薄薄透明的翅膀偶尔反射出五彩的光线。虫子落在桌上盆栽的叶子上,褐色的身体在绿色的叶子上很明显。虫子慢慢往下爬,爬到黑褐色的枝干上,似乎一下子就消失了。
“说人话!”局长啪地一声把烟盒扔到桌子上,原本要点烟的动作也停了下来。
“要出事了。”林宇抬头,接过局长手里的打火机,打著火,递上。
局长抽了口烟,手指搓了搓眉毛,缓声说,“你暂时休假!”
啥?林宇熄了打火机。他看了看眉头都拧成疙瘩了的局长,放下打火机。啪地敬了个礼,很响亮地回答,“是!”

各从其类 10(流氓×小白)

林宇从局里出来,想著刚刚和局长的对话,还有局长皱成一团的眉头。他正想著接下来要去哪儿,口袋里的电话传来一阵震动。
停下脚步,林宇接起电话。听完对方讲话之後,林宇原本平静的脸上,慢慢展开了一个意味不明的笑容。看著手里的手机,林宇轻声地自言自语,“真是天时地利人和。”
手机在手里颠倒来颠倒去,林宇在5秒内下定了决心。拨通了自己的电话,等待接通时,他对著空气先说了句,“龙在天,对不起。”
电话很快接通,龙在天的声音,即便是隔著电波,也能听出其中的兴奋和紧张。听到龙在天讲话,林宇不由自主地扬起了嘴角,真是一个好奇心旺盛的家夥。
“小龙,我上午的问题,你还没回答呢?”林宇靠著大门边的一个廊柱上,放低了声音,放缓了声调。不远处,一群鸽子正好飞过,带出悠扬的鸽哨。蓝天白云的背景下,微风轻轻吹过,多适合谈情说爱。
林宇决定不辜负午後这个温暖舒缓的时刻。
龙在天在电话那头明显愣住了,听筒中,只传来他的明显不均匀的呼吸声,还有喉间一两声没有意义的嗯啊声。
龙在天的反应,让林宇对自己刚刚的决定有些动摇。只是,再想想,这是个男孩子,在外摸爬滚打这麽多年,还有著丰富的性经验。应该,自己的这个决定不会让他怎麽样,顶多,到最後会骂他一句,甚至干上一架。
刹那间的动摇,被林宇扼杀在萌芽状态下。其实,到了後来,真是不知道该感谢他这麽果断的扼杀,还是该给他一顿胖揍。
“小龙……”林宇的声音,其实很好听,尤其是他又故意用这麽低柔的声音讲话时。
龙在天晕晕乎乎,似乎听到林宇说房东刚刚打电话,要龙在天退房,似乎听到林宇说,会不会打扫房间,会不会做家务,如果会,“小龙,搬来和我一起住。”
不是请求,也不是命令,是诱惑。明明白白的诱惑!
於是,晕晕乎乎的龙在天不知道怎麽就答应了,也不知道怎麽就和林宇一起去吃了饭,而後把东西搬到了林宇家。
直到林宇拿了一份钥匙给他时,龙在天还有些脚下虚飘、脑袋发晕的不真实感。他眼睛有点发直地看著林宇,心底是狂乱叫嚣的各种念头,“是做梦,还是发疯,跑来和一个警察同居。龙在天,你撞大运了;龙在天,你要倒大霉了;龙在天,你将来是怎麽死,你都不知道……”
林宇看著明显眼神有些飘的龙在天,忍不住心底暗笑。
你如果以为林宇是顺水推船,你猜对了。你如果以为林宇是因为喜欢龙在天,所以才顺水推舟,你也猜对了。
但你如果以为林宇的喜欢,是那种上天入地不离不弃不舍不休的喜欢,未免言之过早了些。
林宇只是需要一个饵,需要一条很肥的蚯蚓,如此,才能钓来大鱼。
龙在天这一个月过得极为不真实。每天每天,都能看到林宇在他眼前晃,听到林宇叫他小龙。梦中,他又是对著林宇这样这样,那样那样,脸上的笑容,一发的不长进。只不过,这笑容,他还不敢让林宇看到。
林宇可是真好看,而且真耐看。
啧啧,连发呆,都那麽帅!
龙在天偷偷看著林宇(这孩子,作下病了),林宇躺在沙发上,一手枕在脑後,一手拿著打火机,打著,熄灭,打著,熄灭。喀哒喀哒的声音,一声一声的重复。连龙在天那赤裸到几乎热辣的目光,也无暇计较。
林宇看著天花板,思量著是应该继续等下去,还是应该去探望探望局长。或者,更准确地说,是去探探局长的口风。
林宇那天那麽爽快地接受命令,是因为他相信,局里会安排更重要的任务给自己。或者,以名义上的休假,堵住某些人的嘴。毕竟,刑警队中队长被人进了老巢,这可不是一般的问题。更何况,还被人弄了包粉放在家里。有些人,一定会唧唧歪歪个不停。
那就先暂时停林宇的职,省得一帮没正事干的人捕风捉影。
暗中,则要进行别的动作。这种情形,以前也有过。名义上的撤职或者休假,甚至惩罚,都是为了更为重要的任务。
毕竟,有时候暗中操作,更为干净、利落。更何况,碰到的还是毒贩。
对於这些人,警局中有个不成文的规矩。那就是,只要抓到,绝不手软。可物竞天择之下,这些人也是越来越厉害。
这次发生的这个事情就能看出来。
对方留下的这一包粉,其实陷害不了林宇。毕竟,林宇不吸毒,不贩毒。不卖不吸,难道放在家里收藏用?只是,这却是个明白的示威动作。进入你家,易如反掌,放点东西,不露声色。如果,不是粉是炸药呢?
对方的言下之意很明显,林宇你甚至你这个市公安局,我们并不放在眼里。
能这样挑衅,或者说有这样的底气,可以说明两个问题。一是对方的确够狠,上来先给市局一个下马威。林宇不是市内甚至省内都有名的刑警麽,我却可以随便地捏鼓。二来,只怕对方是有著足够硬的後台。这个,才真正麻烦。
林宇分析得一清二楚,而且也多多少少做了点调查。调查之後,他更为确信自己的分析。那天和局长说,要出事了,并不是自己房子被人进去,也不是被放了粉,也不是自己会被牵连。局长那麽深的眉头,也不是因为这些。
於是,林宇很平心静气地留在了家里。他相信,这一段时间,是留下来给自己厉兵秣马用。一周过去了,两周过去了,局里对他是不闻不问。
林宇还是沈著冷静。
只是,一个月已经过去了,还是没有半点动静,林宇有点按捺不住了。打火机响得更频繁。林宇看著蓝莹莹的火苗亮一下、灭一下,不停的循环。头脑中的那些想法,也亮一下,灭一下,不停地循环。
头脑中各种念头快速转动间,林宇不知道是福至心灵,还是一时头脑发热,“小龙,你过来!”
龙在天颠颠地跑过来,“林……林,林哥!”
林宇从沙发上坐起来,拍了拍身边。
龙在天乖乖地坐下,下一刻却一下跳了起来。真正地跳了起来,受惊的兔子一样。因为,他听到林宇很温柔地说,“小龙,做我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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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有课,所以没更新
抱歉……

各从其类 11(流氓×小白)

龙在天脸上一片可疑的晕红,嘴巴微张,眼睛黑润。
这男孩子,居然相貌还不错。林宇抬头看著龙在天,心底微微有些诧异。秋日暖阳下,龙在天脸上那层细细的绒毛让他看过去像是涂了粉一般。红润的嘴唇,黑亮的眼睛,漂亮的脸部轮廓。以前只顾著注意他那把扫帚毛一样的头发了,样子却没有记得分毫。
如此,更好,林宇笑了笑。而且,龙在天的反应也的确有趣。看来,这条蚯蚓还算肥美。
龙在天看著林宇,林宇脸上似笑非笑的神情,让他嗅到了一点阴谋的味道。
达尔文的进化论说,任何生物的任何器官,都是用进废退。人,自然也不例外。龙在天,这是个在社会上混了多年的男孩子。动物本能中的趋利避害,在不断的进化之下,自然越来越灵敏。虽然,林宇刚刚那句话让他有些发晕,可这本能还是发挥了警示作用。
林宇从沙发上慢慢起身,离龙在天一步的距离停下,还是那样的声音,“小龙,你不愿意麽?”
龙在天头脑中一片混乱,只听到林宇的那一句,“你不愿意麽,你不愿意麽……”
其实,龙在天住在林宇这里,并不是真的那麽简单。小白兔即使是迷恋大灰狼,也不会真的就把自己主动送上门了。必然是因为小白兔还别有所求,他才会深入狼窝。对於我们这只小白兔而言,那是一种有些复杂、有点微妙的心理。
简单点说,主要是一种对英雄的崇拜。
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自己的英雄形象,一旦这个形象和现实中的某个人重叠起来,那麽原本只是一个虚无的想像,便会成为现实中某个有血有肉的人。
龙在天读小学的时候,瘦弱,内向,经常被人欺负。因为,他是单亲家庭的孩子。他的父亲,人家都说是死了,只有他的母亲坚持父亲是出海未归。龙在天心底是想相信母亲的,可是身边的那些同龄或比他稍大的孩子,却总是嬉笑著叫他,“没爹的孩子!”然後噢噢乱叫著你推一把,我推一把地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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