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你是来看热闹的。”
下午早稻田过来时,方磊就凑上去跟他聊天,边聊边在心里说,他好好一个休息天,居然就这么耗掉了。都是乐言这混蛋的错。聊着聊着,方磊就阵亡了,跟早稻田好得八拜之交似的,只差去烧香结义。回来挺内疚地跟乐言汇报军情,讪笑:“失误。”
乐言也笑:“投缘吧?”
方磊还不知死活:“还不错。”
“组成双侠去厮杀怎么样?”
方磊干笑几声:“这不心有所属,退隐江湖了。”
“我一点也不介意你复出,各玩各的……”
“你敢?谁跟你各玩各的。”方磊不笑了。
隔了一段时间,乐言和方磊出去喝酒时,在酒吧里遇到了早稻田。早稻田坐在吧台那边和一个男的不知说什么,态度暧昧。乐言看不顺眼,非要上去呛早稻田几句。
“乐言?坐。”早稻田微笑。
“不坐,站着好,坐着胃疼。”乐言说。“老婆孩子好吗?”
早稻田又笑了,笑起来眼角有深的鱼尾纹,但不显老,反而有种特殊的味道:“我没妻子也没孩子。”
“你说谎怎么说得跟真的似的。”
“因为我比你多说了十几年的谎。”早稻田笑,“有点怀念莫谨的芝士蛋糕,吃不到了,有点可惜。”
“我少一个顾客,也挺可惜的。”
早稻田喝了一口酒:“老实说,我挺喜欢陈旭的。看到他第一眼,我就知道,我有办法把他给拉进来。”
“你再使点劲,他就淹死了。”
“是啊。”早稻田说,“我忽然发现,我有点舍不得。”
乐言慢慢转着手中的杯子,用掌心温热它。
“趁着还早。”早稻田笑着说。
“是啊。”乐言说,“趁着还早。”趁着还没开始。“其实,如果你真的……”
“乐言,我的喜欢还没到那种地步。”
乐言笑骂:“TMD你……”一时也不知道说什么,打了手势,回到方磊身边,想了一会,用脚踢踢方磊,“你过十年会是什么样?”
“不知道。”方磊实话实说。
乐言从酒吧出来,在心里说,早稻田这个该死的老男人,的确有魅力,他是陈旭,也会不知所措。
早稻田不再来店里,他还是和陈旭有着淡淡的来往,陈旭有点不太习惯,他一直搞不太清楚他对早稻田的感情,他一直没去想那种恋慕是什么。他不知道,他再往前一步,恋慕就会完全变味,当他不知不觉地想迈这一步时,早稻田退了一步。
方磊听了一会,问:“你跟我时,有没有想这些?”
乐言淡淡地回答:“太忙,没时间想这些。”
“忙?”方磊不解,“什么意思?”
乐言不高兴了,硬梆梆地说:“不知道。”很忙,很拥挤,没有一点的空暇和空隙去思考其它的东西。
四、幸福时光
方磊下班过来乐言的店里时,乐言正和陈旭抢夺什么,闹成一团,几分钟后,乐言狠敲了陈旭的脑壳一记,麻利地把一件东西塞进了自己的皮夹里。
方磊看着好奇,偷偷地问陈旭:“什么东西?”
陈旭揉着自己的脑袋,低着头让方磊看他的头顶:“方大哥,你看看,都敲得裂了一道缝了,都快开了。”
“开了,看到脑浆了。”方磊推开他的头,“快说。”
陈旭是根标准的墙头草,在那犹犹豫豫的,见方磊拉着脸,赶紧说:“照片。”
“什么照片?”
“乐大哥以前的照片,看上去跟我差不多,挺傻。”陈旭边说边溜了乐言一眼,住了嘴,站直身,站回了收银台。
方磊晚上回去,趁着乐言去洗澡,从他长裤口袋里摸出皮夹,在身份证后面翻出了那张照片。老照片了,上面的乐言最到十七八岁,一团稚气,骑在一辆自行车上,双手放开了把手,伸展着双臂,微仰着脸傻笑。这形象跟现在在浴室里冲澡的家伙反差实在太多了,方磊捏着照片就笑出了声,反手把它放进了自己的钱夹里。
乐言精得跟鬼似的,就这样还能知道方磊动了他东西,死活要把照片要回去。
“放我这。”方磊隔开他的手,“你害什么羞?”
“你才害羞呢!跟你在一起皮都没了,我羞得起来吗?”
“那就放我这。”方磊开始耍起赖,脸上还一副“无缘得以早识君”的遗憾样。
“姓方的你简直禽兽不如,你那什么表情。”乐言用干毛巾擦着自己湿淋淋的头发,“我告诉你,我那时还没成年呢,你这算是猥亵男童。”
方磊站起身,扑上去把乐言压在身下,用鼻子在他后颈嗅了嗅,在他耳根说:“你就猥亵你了,去告我啊。”
“给我起来,我头发还没干呢。”乐言挣扎了一下。
方磊把照片凑到他脸颊前,然后说:“变了很多,像两个人。”
“滚。”
少年时光啊。方磊眼里藏了一抹淡淡的笑意,不知在想什么。
他认识他时,一个二十,一个二十五。
那时,他一个滑不溜丢的朋友打电话给他说:“方磊,我介绍个人给你认识,省得你整天欲求不满。”
他笑骂:“你什么时候改当龟公了?”
那位也不生气:“我说你怎么老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你吐得出?吐根给我看看。”方磊说,“什么人你介绍给我,你有这么大方吗?”
“方磊,你怎么可以这么质疑朋友,我一向为你两肋插十把刀的。不骗你,那男孩真的挺好的,就是那小子脾气有点爆,一只炸毛猫,你得顺着毛摸,不能倒着……”
“我说你怎么这么好心介绍人给我认识……”
“你听我说完了。他长得真不错,绝对是你喜欢的型,再说,你想想,一只漂亮的那个什么什么猫,窝你怀里,你在那轻轻地摸,慢慢地顺,它在你怀里温顺地眯起眼。多有成就感!”
“你自己去成就感,我对长毛的过敏。”
方磊不领情,不过,最后还是去了。约在一个小茶馆里。
他们的第一次见面,乐言这只炸毛猫扛了辆自行车,这小子不知怎么搞的,连着丢了三辆车,乐爷一火,跟贼扛上了,到哪都带着第四辆车,时时监控,他就不信再被偷掉一辆。
乐言进来时,方磊眼前一亮。就像那位朋友说的,他长得非常对他的胃口,而且这个男孩非常精神,眼神里有那么一点骄傲,因为这点骄傲,他又有那么一点轻狂和不安分,对什么都有着一点的好奇心。
乐言和他们打声招呼后,张口就问:“我能不能坐里边?”
方磊和另一位都有点摸不着头脑,乐言看了看窗外,坐到方磊身边。后来才知道,这小子怕车飞了,坐那盯着。接下来的几分钟,乐言频频向外张望。
另一位终于忍不住了:“乐言,你看什么呢?外面有黄金往地上砸?”
乐言的脸红了一下,不好意思地说:“我自行车停下面。”
“你骑车来的?没锁?”
“锁了。”乐言申辩,“锁了也不安全,我这个月已经丢了三辆车,再来就四辆了。”
“三辆?”方磊愣了一下,然后说,“好,平均十天一辆。”
“也不是。”乐言的脸更红了,尴尬地笑了笑,“这个月不是还没过完嘛,五六天一辆。”
方磊本想笑,但这时笑就有幸灾乐祸的嫌疑,怕乐言的脸再红下去差不多就可以煎鸡蛋了。咳嗽一声问:“怎么丢的?”
乐言说第一辆车被偷是因为他没锁,他把车停一边,就买了瓶饮料,回头车就飞了。第二辆,乐爷吸取了前一次的教训,给车连加三把锁,停银行门口,连车带锁不见了,不死心地跑去找银行的外控录像,银行同情地说,您车刚好停死角。第三辆,他再也不敢让车孤军奋战了,找了条大铁链,把三四辆给锁到一块,这下好,全军覆没。
方磊二人跟听天方夜谭似的,差点让烟烧到手指头,忙扔掉烟。那位朋友开口:“你是不是给盯上了?”
乐言哦了一声,恍然大悟的模样。
方磊安慰说:“这个……旧的不去,新的不来。”
“操。”乐言沮丧地说,“问题是全没旧啊。”
他第一辆车是他哥掏的银子,他哥见三天不到,车没了,再也不肯帮他买第二辆,幸好他在他大嫂的花店里打工,攒足钱,炒了他大嫂,直奔着去买第二辆,没几天,乐大爷又回到了他大嫂店里。他大嫂倒不介意,但挺好奇:“什么时候这么勤快?又看中什么了?”
“自行车。”
“又丢了?”
乐言干笑几声。
“你大嫂花店在哪?”
“就隔壁街,不过还要往后面走。”乐言边说边看方磊一脸明白的样子,“你知道?”
“大概不差,旁边是不是一家叫维多利亚的西餐厅。”
乐言忙点头,有点孩子气地炫耀:“不赖吧?”
方磊笑:“不赖,还挺黑,跟那维多利亚餐厅有得拚。”
乐言听完在那嘿嘿地笑。
中途那位朋友找个借口走了,剩他们俩在胡说八道一通。然后方磊说,我们换个地方去吃饭,到时再找个地方喝酒,怎么样?
乐言欣然同意,下楼时,忽然想起:“我骑车来的,我得把我那伙计先给弄回去,行吗?”
“没问题。”
等二人一下楼,看着乐言停车的地方,全都傻了眼,乐言的第四辆车又没了。
乐言傻了半天,喃喃自语:“我胡汉三又要杀回去打工了。”
方磊毫不给面子地笑出了声。
几天后,方磊打电话给乐言,问要不要介绍工作给他?说不定在这当一段时间临时工,等毕业还能在这上班。
乐言满口答应,早早地跑到约好的餐厅等他,一脸期待与愉悦。
他远远地看到那个穿着白色衬衫的男孩,有点紧张,却挺直着背站在那,左右张望着……他下了车,慢慢地走向他,一步一步……这一走,就走进了他的生命里。
方磊轻手轻脚地下床,去书房里翻出几本影集,全是这些年乐言拍的照片,风景人文居多,只有其中一本才是他们的照片,第一页的第一张与最后一页的最后一张,一对比,是时光的痕迹。
他有时会怀疑,乐言和他在一起是不是一件好事,如果是好事,为什么那个男孩会消失不见?如果不是,那这些年的又算什么?那几年,乐言不是没碰到过更好的人。
乐言不知什么时候醒了,过来看到他:“你干嘛?”
方磊说:“没什么,想起以前的一些事。”
乐言过来坐在他旁边:“说来听听。”
方磊一说,乐言听得一愣一愣的,伸手拍拍他的肩:“不错,挺伤感,继续努力,我回去睡觉。”
“被你这么一来,我伤感得起来吗?”方磊把影集放回去,回到卧室,探身看了看乐言的脸,“睡了?”
乐言静静地躺在旁边。许久后,才睁开眼,低骂了一声:“白痴。”
五、巧克力男人
成林的冰箱里有两样东西是必不可少的,一是酒,二是巧克力。酒还可以理解,巧克力就让人有点受不了,尤其是拉开冰箱门看到一格满满的偏甜腻口味的巧克力时,更加难以忍受。
这人有张非常标准端正的脸,如果他站在那里不说话,看着都觉赏心悦目,此君一开口,你就会从心底最深处希望并祈祷:让这混蛋下辈子失声吧!没什么比滔滔不绝的三字经从一个标准帅哥的嘴里冒出来更让人崩溃的事。据说,有次成林因为一个项目的滞后召开小组会议,用一条毒舌训他的组员训得正欢,他们公司大头带着在老板站在门口听得面无人色,好在大老板是个老外,领悟不了中国语言的博大精深,还以为这员工工作热情激情澎湃。大老板前脚走,后脚大头就把成林叫进办公室,拉上百叶窗,狠狠训了成林一个多小时。
这样的一个男人却喜欢吃巧克力,口袋里随时随地揣着一盒。有位吃软饭的小白脸也爱揣盒巧克力在身上,浓情密意或冷场时,该人就变魔术一样变出一颗巧克力放进女伴嘴里,无论清纯少女、半老徐娘、寂寞富婆一律沦陷在内。吃软饭职业化也要有一定的职业素养和技巧。
乐言初识成林时,见这人时不时嚼一颗巧克力,以为他有低血糖。这是种很罗蔓蒂克的毛病,走着走着忽然晕倒,晕得好,很性感。就像《不羁的天空》里的迈克,虽然迈克患的是嗜睡症。广大群众都喜欢看人好好的晕倒在地,如果晕的是美女或帅哥,那就更加娱乐大众。
成林没这毛病,这小子健康的不行。他纯粹只是爱吃,还偏好含有果仁的巧克力。
成林脸不错,脑袋也非常够用,虽然他说的话里十之八九都是废话和脏话,但也有挺有意思的话,“各走各的路,各做各的爱。”原话后面还有“滚你的蛋”,不幸被掐,掐得挺没道理,仅仅是因为乐言觉得加上这四个字,传播这句话时有碍国民素质。成林觉得乐言这种做法跟广电局一样霸道,他一直认为他这句话的精髓是在最后面的四个字。你看,你骂人,赤裸裸的来这么一句,碰到个别智商不行的理解不了,听众也听得云里雾里,这太没深度。加上前面的那么一句,立马曲折深刻起来,给人以无限想象空间。
别听姓成的鬼扯,这完全是往自己脸上贴金的说法。一个人说些酸溜溜的话,不是悲秋就是伤情,扯上做爱,肯定逃不了风月。
现在的成林算是半个成功人士,有房有车有狗,成功人士也有菜鸟的时候。成林这只菜鸟有幸遇到一个热情爽朗的师兄,这位师兄还非常照顾成林。照顾来照顾去,照顾得成林色心大起。长得不错,脑袋又不错的男人都有点自恋,成林也属这一范畴。他师兄平时为人很正派,喝醉了态度就开始暧昧,会和成林勾肩搭背说些露骨的黄色笑话,偶尔还会有出格的肢体语言。
成林心里很讨厌这不爽快的行为,不过当时他色欲熏心,这点小毛病忽略不计。这段露水姻缘很短,在他们该做的和不该做全都做了,而且混了一段时间,师兄也开始认真起来,就碰到了师兄的高升,一升还升到了国外的总部去。
隔了一个洋,还能情深深雨蒙蒙基本是些鬼话,时间这种东西比感情要可靠得多,再者,做为一个欲望生物,很难长期对着电脑或电话打手枪自慰。
成林嚼着巧克力在那边看篮球赛边思考他人生第一次认真的感情,想了一夜,然后大笑几声,他发现他得出结论是做不到。这件事很打击人。就像一个生活在和平时代的英雄,一直以为自己英勇无比,并随时做好奉上命的准备,可真要送命时,这英雄却吓得尿裤子了。成林就是这么觉得的:他拎着他的裤子,光着屁股站在人群里。就算他有全世界最漂亮的屁股,也不能消减他丢人的感觉。
天一亮,成林就对在那愁眉苦脸哈姆雷特似的师兄说了这么一句话。
他的师兄先是没明白,他酝酿了一个晚上的情绪,被这么句话给堵在噪子眼里,继而他师兄深感失落和没面子。
先爱上的人是成林。
于是,师兄冷静了一下,问:“为什么?”
成林往沙发大大咧咧地一坐,说:“你看,我和你,就像一只乌龟和鳖,我一照镜子,就知道你的尾巴长什么样。”
他师兄听了大怒,怒得说不出话,继而上来给了成林一下,然后嗵地把成林从沙发扯下来,撕掉成林的衣服后,很暴力地干他。成林躺在地上,痛得半天起不来,他师兄慌了,以为自己玩大了,一奸成尸,赶紧过来问成林怎么样。成林擦掉自己嘴边的血,闷声闷气地抱怨:“靠,做了这么多次,没想到最激情的是最后一次。”
他师兄不怒反笑,收拾好自己的衣服,扬长而去。成林就这么躺在那,下半身凉馊馊的,听到门被奋力甩上后,摇摇晃晃爬起来去洗澡。
成林花了一天的时间等他师兄告别的电话或短信,比如:我走了。再比如:TMD。但那天,成林的手机很安静,一天都没有响过。于是成林叹了一口气,换了件衣服,去酒吧喝酒。
乐言就是在那破酒吧认识成林的。那时,恰逢方磊被他朋友玩得灰头土脸,事业翻身无望,成天在那玩忧郁玩颓废,啥事不干,专门躲卧室抽烟喝酒。乐言非常看不惯,有事没事往酒吧跑。
这二人臭味相投,玩成一片。经常半夜三更不回家,寻事闹事。和一个失意的家伙为了抢酒吧里一个位置愣是大打出手,三人全给逮局子里教育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