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块红布 下----viburnum
  发于:2009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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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重新和嚼子恢复了正常的交谈,我半开玩笑的说用不用我重新给你买把吉他赔偿损失啊?我在他讪笑着说嗐摔都摔了还赔什么时心里一阵莫名的悲哀。
嚼子变了,他成了从心儿里头糠了的萝卜,表面上看不出来,内里,却有了个需要很长时间来治愈的症结。川儿呢?他是水果摊儿上拿来做招牌的那个苹果,却在最风光最自如的享受赞美时让一只手猛的从最顶端扒拉到地上,砖石的棱角给他留了个重重的疤痕。但他仍旧可以在被捡起来之后做他的招牌,只要转个身,把那伤痕转到背后,露在外头的就还是那张漂亮的脸。
多么简单,又多么凄惨。
川儿还是那个爱笑的川儿,接受访谈时,也学会了在主持人提到嚼子的新婚时装作若无其事,甚至装作热衷于此,他戴上了更完美的悲情面具,苦涩与眼泪,都自己生生吞咽到肚子里。
他们那样子,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这种状态,持续了差不多半年。在一点点的创伤愈合过程中,“桥”的事业也逐步走上了第一个小小的高峰期,这对于处在多少有些令人抑郁的氛围中还要努力奔命的我们,都有些不太容易。
九五年年底,我们迎来了第一次开年终演唱会的机会,时间,是圣诞节,地点,是首体。
这就更是相当的不容易了!
多少人,多少乐队,十年八年的在酒吧里泡着熬着像是匍匐在树阴下的饥饿的野兽般红着眼等着机会出现,我们才五年就能有资格在首体开场子,这已经是莫大的欣慰了。虽然在几年之后,在我们真的发达起来之后,我也曾想过更贪心的念头,一门儿心思盼着进工体开场,但在当时,在“贪念”还没有蓬勃发展的日子里,首体的一场不到两个小时的演唱会,已经是足够我美上俩礼拜的奇迹了。
那次年底演唱会,是圣诞节当天开始的,我还记得开场曲是《白马》,而比开场曲目本身更刺激的,是大屏幕上演的一段动画。不知道有多少现在的孩子看过《九色鹿》,这部我小时候看过的动画至今仍旧是我心中的经典,里面极具特色极为古典的配乐让我神往,而那次的开场,就是风格颇类似于《九色鹿》的一段曲调引领的,甚至连动画当中那匹通体洁白的骏马在与之反差极大的,舒缓的音乐之中飞速奔驰而过的姿态都与《九色鹿》的造型相仿。
然后,紧跟着,那首歌的前奏便在动画中的白马停下脚步时激烈的喷薄而出了。而在激烈的前奏过后,在刚刚突然间亮起来的灯光中出现在观众面前的我们站到各自的位置上时,光线又立刻柔和了下来,马儿在漫天落花中信步,白色的皮毛和血红的花瓣形成极为鲜明的对比,跟着,那由川儿一手打造的歌词,就从我的口中唱出来了。
那首歌,很难得的,是嚼子和川儿的合作产物。
“白马落花红,白衣染飞霞,白云空悠远,一片孤寂随风到天涯。”
我的玉皇大帝,我的川儿,天知道他是怎么写出来这样的歌词的,我逼着他给我个答案,逼着他告诉我这是不是爱情的力量,让他都拽起来了,都学会咬文嚼字酸文假醋了,都学会玩儿古典玩儿深沉了。
但川儿只是带着些许不好意思的冲我很无奈的笑了笑,说:“你知我翻了多少唐诗宋词呢嘛。”
我差点儿喷了。
“你也会搞笑啊……”我哭笑不得看着他。
实际上,川儿并非在搞笑,据嚼子说,他是真的翻了不少古诗文来培养情绪的,而当我问到他为什么突然开始看那些“古人的糟粕”了时,他给我的回答是:“修身养性呗,看看古文,就着喝两壶茶,心里再乱,也都踏实了。”
我琢磨了很久他说的这些话。
川儿心里还是乱的,我在那一刻警醒。
不过好在他还算聪明,他会自学调整心态的方法,他会摸索接受现实的途径,我能从他写的歌词里感受出来。
“落花盘根相依傍,胜过云散风停无迹可追查。”唱到这儿,想到这儿,我觉着我明白了。
明白了好些事儿。
有时候啊,两个人在一起,是一种需要,是一种必然,不是舍不得,也不是犯贱,当某些东西成为生活乃至是生命里的一部分,硬生生分开的疼痛,会让人宁可选择守在一起,腻在一起,烂在一起。
因为相守要远比离别来得容易。
我很感叹,然后在感叹里唱着“白马驳蹄化龙去,只留明月一盏夜风滑”的尾音,缓缓闭上眼。
几秒钟过后,是观众潮水般的掌声,欢呼,和间杂着的几声悠长的口哨。
成了,咱成了,咱可以稍微知足一下儿自满一下儿了。
一曲终了,大屏幕上的动画切换成我们几个的身影时,我在那连成片的声响中发自内心这么以为。
那场年底演唱会,是个经典,也许它不及后来的专场排场大,时间没那么长,高科技手段用得也不多,甚至我们中途换衣服的频率都很低,但坦白的说,我更爱九五年那场,包括那次唱过的每一首歌,包括观众的反应,也包括在我背后用华丽的鼓点儿让我一阵阵心潮澎湃热血沸腾的林强。
他曾经在类似于中场休息的那几分钟里叼着烟,披散着头发,故作散漫溜达在舞台边沿,然后抬手几下用黑皮筋儿绑好了马尾,又露了个男人味儿乱窜的笑容,惹得台下小姑娘一阵阵尖叫。他曾经在我祝大家圣诞快乐新年快乐的时候,突然跑过来,变了个鬼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学会,又藏着掖着不让我知道的小魔术,把鼓棒举到我面前,继而嘭的一下儿变成了一朵花送给我。他曾经在嚼子抽风的喊着“姑娘们!!想嫁给我们小景同志的请高高的把手举起来!!”时,刷拉一下子举起了自己两条胳膊。他曾经在全场最后一曲结束时,扔了鼓棒,站起身,一下子脱了上半身唯一的那件黑色背心,然后大步跑过来,毫无预兆的把我举起来扛在肩膀上,绕着舞台跑了一圈儿……
我没吓着,但我真的心跳过速了。
以前也有让他扛着下场的经历,可那时,我们还没发展到这个地步,经历的事儿还没有这么多,我对他的执念,也还没有这么深,这么无法斩草除根。
演唱会结束的那天夜里,我们没有在形式主义的祝贺,繁复腻味的采访之后,错过真正的好戏。
半夜,回到安静得让我怀疑刚才是否真的经历了那么热闹的几个小时的东四,进了门,洗了澡,上了床之后,我跟他,做了个痛快。
我一直是相信人会被激昂的情绪激发出无法遏制的欲望的,那是一种几近狂野的宣泄,两个人纠缠在紫檀木大床上,我攥着床栏承受他的撞击时,手心的汗就在紫黑色的木料上留下一道道粘腻的湿痕。林强那次做的足够猛烈,他好几回都弄得我以为自己要死在过程中了。疼,真的疼了,都几乎接近于第一次时的那种疼痛让我红了眼眶,但我没有拒绝他,也没有提醒他,我只是压抑着逐渐放肆起来的喘息和呻吟,心里拼了命的喊,林强,我喜欢你,我喜欢你,我喜欢你,所以你干脆干死我吧,你干脆让我死在你玩儿腻了之前吧!我快疯了,我快不行了!喜欢你,已经耗费了我太大的心力,所以你干脆在我把我自己熬干了之前宰了我吧,你让我死个痛快吧,算我求你了……
但……那些,只是大脑严重过热时,我思维凌乱的产物,对,我承认,那是真心话,是我发自肺腑的言语,但我也要说明一点,那些言语在我看来,并不如事后他死死抱着我,意犹未尽的亲我吻我抚摸我来得热情,来得真挚,来得不带有一丁点儿虚假和瑕疵。
因为逐渐冷静下来之后,我还是意识到,热情退却后还愿意细细享受那种温存,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得到的。他愿意,他能做到,就证明他在乎我,他心疼我,他心里有很大一部分空间,是给我留的。
“几点了……?”握住他在我胸前流连的手掌,慢慢拽到自己面前,我带着无力感,用显得沙哑的嗓音张口问了个问题之后轻轻啃咬着他的指头。
“我看看啊……”侧身看了看墙上的挂钟,他“嚯”了一声,“都快五点了。”
“啊?”我也不敢相信,但又实在懒得费劲巴拉支撑起身体去看表了,叹了口气,我干脆决定相信他,“……这他妈要是再来一回……天都亮了。”
低沉的笑声在我耳边徘徊了片刻,让我觉得异常血脉贲张,让我只想这样继续享受着他的体温,不管天亮不亮,不管夜长不长。
那天,我不记得自己是何时睡着的,我只记得一觉醒来,在重度懒散和全身酸痛中,我看着窗外透进来的光,如何洒在我身边那个侧身躺着的男人结实的肩膀上时,眼神是怎样留在他身上停滞不前的。
但很快的,我就看到了他脖子和肩膀之间很靠近动脉的地方,有个明显的牙印。特别明显,因为那颜色暗红发紫,显然是渗过血的,这颜色和他苍白的皮肤相衬,简直就是昨天晚上的“白马落花红”嘛!
一阵冷汗,我睡意全无,想惊悚,又想笑,想问他疼不疼,又想骂他活该你疼,谁让你那么玩儿了命的折腾我来着?!
到最后,我只是把他推醒,让他自己去照镜子,并告诉他,要是不留神让人瞅见了,你敢说是我咬的,我就杀你灭口。
“不能,不能。”林强光着个膀子站在穿衣镜前头,拿手摸着那个牙印儿,疼得龇牙咧嘴皱了眉头,却还是傻乎乎的笑出了声。
圣诞夜的演唱会过去了,来时轰轰烈烈,过去之后,倒也就平淡了。元旦紧跟着圣诞,春节,又不紧不慢的跟着元旦,经过了一番折腾,在春节时,我们总算可以放个假轻松轻松了。
这对我来说真是一种比中了五百万还狂喜的好事儿,多久了?已经多久没回家看看了?说实话要不是说这是为了我喜欢的事业,我早就罪恶感滋生到泛滥了。
于是,整个春节的假期,我都是在父母家度过的,直到临假期结束的前一天,我才收拾东西回了东四老宅。
林强就在那儿等我。
“回来啦。”他从一大堆鼓里头回过身,抬起头来看着我。
“啊,回来了。”不知怎的,我突然有点脸红,心里念叨着干都干了那么多回了还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我把手里的东西放在地上,“那什么,你吃饭了嘛?”
“没呢。”他冲我乐,随后习惯性的抬手拢头发,但就在他这个动作还没完成时,突然出现在我眼前的一个明显的痕迹就让我瞪大了眼。
几步走了过去,我一伸手就拨开了他遮住肩膀的长头发。
那是个牙印儿。
“靠,不是吧……”我发出奇怪的笑声来,“还在呐?”
“啊?”林强伸手摸了摸那个痕迹,紧跟着就傻笑出了声,“啊。”
“啊什么啊,不对吧这个!”我无法描述那时候我的表情是个什么样子,但嘴里的话却拦不住了,“这都一个月了,还没好呢你?!你什么愈合能力啊……”
“……哦,你说上回那个啊。”他似乎在恍然大悟,自己伸手拢开另一边的头发,他指了指自己的脖根,“上回那个是这边儿的,早好了。”
我半天没说出话来。
脸又开始红了,咬着下嘴唇不让自己笑出来,我双手叉腰盯着他看。
“那这个……什么时候的事儿?”
“就头放假那些天哪,不到俩礼拜吧。”这家伙居然还有心思仔仔细细盘算日子?!
“我怎么不记得了?!”这次是真的忍不住笑了,我不知道自己在追问还是在讨伐。可是这一争竞,我倒是差不多真的想起来似乎真的有这么一回事儿了。如果没搞错,那回应该是我们酒后的一次折腾,坦白的说,我是喝多了就云山雾罩什么都扔到爪哇国去的类型,兴许,就是那时候……?
“不能怪我,你好吃。”到最后,我还是决定胡搅蛮缠给他赖过去,“再说了,就我一人儿疼,忒不公平,你得让着我。”
他一时没说出话来,与其说那是怔愣,不如说那是思考,乃至是反省了,抓了抓头顶,他站了起来。
“那什么……你还觉得疼啊……”
“不是,你……你傻啊你?”皱着眉,张着嘴,我好像看火星人一样看着他,“你那样儿,我能不疼嘛!”
“……哦。”他那表情看样子是真的认真起来了,低着头沉默了好一会儿,林强才抬起眼皮看我,脸上难得露出来一点血色,“怨不得裴哥说,让我控制一下儿……”
“啊?”这回轮到我目瞪口呆了。
裴哥?裴建军?裴嚼子?这里头有他什么事儿啊?
“就……头放假那天,你当时没在屋,我那儿擦鼓呢,结果吧,我就把头发给梳起来了……结果,裴哥倒烟灰缸路过,结果……嗐,谁知道他眼那么尖呐……”
他越说,声儿越小,那表情就像个叙述犯错过程的孩子,还是特蠢的那种孩子,特蠢的那种错误。
“你等会儿。”拦住他的话,我做了个深呼吸,“你先告诉我,嚼子问你,然后呢?”
林强似乎意识到事情的不妙了,他一点点的扭脸往旁边看,我眯起眼来,接着一伸手捏住他的脸,硬逼着他看着我正面回答。
“坦白从宽,抗拒可就从严了啊……”阴森森的威胁着他,我毫不让步,“少给我装烈士,赶紧老实交代!”
林强,是个老实人,于是呢,他就真的交待了,嘿嘿嘿了几声,他终于正面开了口,他说:
“然后,我就,说了呗……”
有时候,我就觉得吧,林强这人,你不在后头连踢带打的对他,都是对他最大的资源浪费。
他跟我实话实说的时候,愣的显傻,傻得可气,气得我想抽他,至于最终也下不了手的原因……我不想追查,因为追查了我自己会不好意思。
于是,那天我没有杀他灭口,我想大不了我回头以口灭口一回,再让他旧伤未退又添新痕几次,看他长不长记性。没办法,不能怪我,那结实的,线条流畅的,充满了大老爷们儿味道的肩膀,就像是新鲜血液的鼓动对于吸血鬼的诱惑一般,勾引着我非咬上去不可。
所以,是他的错。
其实说白了吧,这种想法异常娘们儿,甚至是有些娘们儿都不屑去想的,可我这么想了,于是,这些想法我没告诉任何人,我怕跌份现眼。
于是,在嚼子终于找到我,跟我提和林强这档子事儿的时候,我表现的像个革命志士一般大义凛然,不仅没急躁,没遮掩,反而实话实说和盘托出了。对,我就是和林强有一腿,其实不止有一腿,就我们俩那办事儿的频率,但凡我是个女的,早就孩子满地跑了。
说到这儿,我才头一回想到,我和林强之间,原来是隔着一道性别的沟坎的,同性,于是这沟坎就愈发深,愈发难以逾越起来。
又是说到这儿,我才头一回发觉,结了婚,很快就要当父亲的嚼子,其实是个值得我好好羡慕一把的人。
“对你媳妇儿好点,不管怎么说,人家给你生孩子,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我记得那天我是这么说的。
嚼子觉着不可思议了,我就知道。
我自己都觉着不可思议来着。
其实说起来,嚼子有好些地方都挺让我羡慕,从自身来讲,他是个大高个儿,他没有一张我这样的脸,是,可能有人觉着长得好看点儿是个幸运,但在我看来,有着普通的眉眼儿乃至是脏起来像个民工,嘞嘚的时候跟个痞子没什么区别的状况,才是我可望而不可及的东西。对我来说,男人,不就应该是那样儿的嘛?
另外,嚼子从小在父母陪伴下长大,他什么都不缺,什么都不少,虽说物质生活上很是一般乃至可以说很是贫乏,可仔细琢磨琢磨,那个年代长起来的孩子,有几个是物质生活不贫乏的?我羡慕的,只是在我爸受尽折磨,我妈苦熬岁月时,和每天都在担惊受怕的我相比,可以轻松自在享受童年快乐的他,所过的那些毫无负担的日子。
终究一点,我羡慕他有个周小川。
对,我有林强,我不必说的如此眼巴巴如此贪婪,可我有林强,跟嚼子有个川儿,是不一样的。
嚼子和川儿,从小一块儿长大,我们管这个叫什么来着?——穿开裆裤的交情。他们相互了解,相互理解,相互成为了彼此生活中的一部分,嚼子没有什么毛病是川儿没见过的,也没有什么毛病是川儿不能做到原谅和容让的,川儿没有什么弱点是嚼子不知道的,也没有什么弱点是嚼子不愿意去承受与拯救的。这对我来讲是一种超乎寻常的境界,我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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