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主,怎么了,你脸色不太好。”鸡头一手搭上我肩,有些担忧的询问。
“这后天……”
“后天怎么了?”
我咬了咬嘴唇,犹豫着小声说:“后天……是夕若的生日,我答应陪他一起过的。”
鸡头一听,身子又一阵僵硬,脸上的表情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我当时觉得真的是逊毙了,自问裘暮宇你是什么时候变得这么重色轻友了?难道真的要为了夕若认输?还是……
“是、是这样啊,帮主,你去吧,去陪夕若,”鸡头的一句话打断了我的思路,让我有些诧异的看向他,为什么眼前的这个人永远都能猜透我心里在想些什么,“这可是他生日呢,我想……他一定很希望和你一起过,至于火驹帮那边的事,我和骷髅他们应该搞得定。”
我犹豫的看向他,他巧妙地避开了我的视线,看着地面的瞳孔轻微的波动着,表情依然淡定,没有刚才的暴怒,也没有刚才的疯狂,但我知道他内心深处也许此刻正喧嚣不已,可他善于掩藏自己的情绪,也善于掩藏自己的感情,否则不会这么多年来我都不知道他的想法,我心里有些酸楚,觉得命运造就彼此之间的缘份,但又让这缘分戏弄了彼此的命运。
“鸡头……”我患得患失的叫他的名字,他抬起头,安详的看着我,“不,我不能让你们去!我既然是帮主,又怎么能弃兄弟不顾!这绝对不行,我去找夕若说清楚,大不了和他吵一架,事后再给他道个歉也就没事了!”
“帮主!我明白你心里的想法,可你不是也希望和夕若一起过生日么?如果真的和夕若闹翻了,你真的能静下心来解决火驹帮的事?到时候你出事了谁来负责,帮主,听我一次吧,我们能够解决。”他握着我的肩语重心长的说,眼中闪烁着坚定,似乎不允许我丝毫的反抗。
“可是他们报复的人是我,如果你们……”
“我们是谁来着?我们可是和尚帮啊。”鸡头露出了一抹自信的笑容露出一颗洁白的虎牙,“帮主,他们火驹帮是个什么货色,你还不知道?他们怎么可能打得赢我们,你就听我这一次,就当是我曹威欠你的,让我来提你解决完这件事,以后咱们旧誰也不欠誰的了……”
我顿时感到一阵惘然,经历了这么多,我伤害了他这么深,到头来,他却还觉得亏歉我?!曹威啊曹威,你说你到底欠了我什么,难道你还为我做得不够多?还是你认为呆在我身旁原本就是为了弥补!曹威,你真的想让我在你面前无地自容是不是……
我深吸了一口气说:“不,是我欠你的,一直以来都是我欠你的,你从来就没欠过我什么,曹威!”
“呵,咱兄弟俩别再说这个,俗气的慌。”他象征性的拍了拍我的肩,然后洒脱的转身面向阳光,他的身影似乎闪烁着光芒,显得正直又善良,他口中一句‘兄弟’把所有的一切都淡化了,鸡头远比我想像中还要坚强,对于感情他比我更加拿得起放得下,我仿佛看见他背部长出了一双羽翼,不需要我的庇护也能独自展翅翱翔,那个屁癫屁癫跟在我身后的曹威也许不复存在了,从今往后在他的世界里必将会是一片海阔天空。
我以为没有了任何阻碍,我和夕若便会长相私守;我以为只要真爱无敌,我和夕若就能面向全世界大笑;我以为天命从来都是骗小孩的玩意,就算我们逆天而行,上帝也会为我们造就福音。每当夕若认真说爱我,说要一辈子守护我的时候,我好幸福,也好开心,但是,错了,我们真的都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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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若生日这天,天气出奇的好,在接连几天天的阴雨连绵以后,那如同迫不及待展现自己比基尼身材的太阳暴露的挂在了天上,望着一表人才行走在阳光之下的夕若,感觉起来今天的他比平时都还要帅上很多倍,他穿着一件火红色的Nike短袖T恤,把原本就细腻的肌肤呈现得更加白皙光滑,让我情不自禁联想到了欧莱雅一句广告词——“你的肌肤由你掌控,你值得拥有”,于是在基于嫉妒心与自尊心的双重迫使下,我忍不住嘲讽的说,您老今儿个是去过六十大寿还去相亲啊?瞧你穿的这身打扮,忒喜气了点吧,我一脸嫌恶的看着他红火色的T恤,心想:至于么,不过就过个生日,有必要跟个东北老大妈要过年扭秧歌一样,穿得花枝招展的,丢人不丢人啊。夕若想必也听出了我言下的酸意,没有太大的动静,还是一手搭在我肩上继续行走,然后谁知他冷不防的低头在我耳旁说,我是故意这么穿的,咱俩也算是情侣装,刚好和你大红色的内裤是一对儿。说完还暧昧的在我屁股上掐了一下,惹得我暴跳如雷,面红耳赤的怒瞪他,妈的,我一顶天立地的大男人,居然被自己的弟弟用这样的方法调戏,简直可谓是人生之耻。
在一路与夕若玩闹的同时,我内心却还是充满了不安,毕竟今天也是鸡头去和杜城那帮狗腿子决战的日子,无法抑制的担心是肯定的,想着鸡头眼中闪烁的坚定我就充满了愧疚感,如果他平安无事的回来到还好,若是他发生了什么意外,那该怎么办?我恐惧得根本不敢往下想,只有在心里不断的自我安慰,至少还有骷髅,奎子,高阳和黑熊在他身旁,昨天我也对他们交代了一万个要小心,骷髅和鸡头都是聪明的人,我应该要相信他们,而我也只能相信他们了。曹威,你千万不能有事啊……
“哥,你在想什么呢!冰淇淋都化在手上了!”夕若不满的皱着眉,对我叫道。
“啊,我没有注意到……”回过神看见被溶化的冰淇淋浸湿的手,顿时慌乱的不知所措。
而正在这时,夕若便邪恶的一笑,当下抓住了我握着冰淇淋的手,然后拉到他的眼下,谄媚的看一眼,然后就伸出舌头开始舔着我的手,我一惊,急忙想抽回手,可被他捏得紧紧,他的舌头在我的手指尖到处游走,舔得十分带劲,感觉到他舌尖传来的火热温度,我全身一阵酸软,险些一屁股与地面来个亲密接触,我脸红的观察着周围有没有人经过,一边看着他一点点的把弄在手上冰淇淋舔干净,然后一脸媚惑的用舌尖划过嘴角,我急忙从他身上避开了视线。
“呐,看你都没有怎么吃,我们交换,拿去。”夕若结果我手中的冰淇淋,并把他吃了一半的放在我的手里,随后毫不在意的舔起了原本属于我的冰淇淋。我有点愕然,虽然只是交换着吃冰淇淋这种小事,但还是觉得内心有点小鹿乱撞的感觉,虽说了比这高层次的我们也不是没有做过,什么交换口水啊之类的那是相当经常的事,可看着眼前这个软绵绵,湿漉漉的东西却觉得是无比的暧昧,那感觉就像你看见一个人正在吃口香糖,而等你上完了厕所回来,发现那个人的嘴里什么都没有了,在吃口香糖的却变成了另外一个人,这样的心情总会有几分忐忑,却又带着几分心虚。
我们俩围绕市中心转了一圈,觉得大好光景这样的打发时间实在有些浪费资源,但夕若到是一直玩个不亦乐乎,拉着我的手逛这逛那,全不顾周围投来的异样目光,就跟献宝一样把我的手握得越来越紧,我自是没他那样的厚脸皮,顶着个苹果脸像只羊羔似的一路尾随,不过心里却抑制不住的甜蜜泛滥。
在路过一家音像店时,夕若似乎眼前一亮,拉着我走过去望着一副超大的海报犯痴,我嗤之以鼻也抬头看去,一看我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那海报正是夕若最喜欢DR_V这首曲子的歌手出新专辑的宣传。这歌手叫什么名字来着?cross?好像是这个,当时我就觉得挺奇怪的怎么会有人叫自己十字架,听夕若说这人是冰岛的华裔,似乎跟那里的宗教有着什么关系,不过这人唱得歌倒是十分的怪异,旋律阴森,连歌词都是诡异的露骨,真不明白夕若怎么会对这种东西感兴趣。
“哥,你看,cross出新专辑了诶,哇靠,还有亲笔签名的,可惜是限量版……”夕若痴迷的望着海报,抑制不住兴奋的对我说。
“啧,这有什么好的啊,他唱的歌根本就是非人类嘛,”我又仔细的看了一眼宣传画,那上面主打歌的名字把我吓了一跳,说,“你看,本来就够变态的人了,哇操,现在连专辑名字都这么露骨——不ZUO爱,人还做什么?听了他的歌怪不得你小子一天到晚脑子里都想些禽兽不如的事。”
我话一出口,夕若就愣了,旁边有几个看海报的人都不住低声窃语的笑起来,见这般情形我一脸茫然,自问我没有做什么丢人现眼的糗事啊,回头看裘夕若,他忍俊不禁的样子已经快憋出内伤了。
我怒了,说:“笑什么笑?!有病啊!”
夕若强忍着笑意,不住的摆手,好不容易才压制住即将笑抽的身体,贴上我的耳朵说:“哈哈,哥,你真的太可爱了,世界上怎么会有你怎么可爱的人出现,那首歌名字哦,应该是叫不ZUO爱人,还做什么哈哈哈……笑死我了……不ZUO爱,人还做人么?你太强了……”
我一听脸颊顿时升温,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心里一个劲的鄙视中华文字歧义所带来的祸害,妈的,什么时候我裘暮宇变得如此YD了?!看来一定是被这小子调教得太猛,连思想也跟着堕落了,自我人品深刻反省中……
“这、这也不能怪我看错啊,谁叫他一个标点也不打,《不ZUO爱人还做什么》自然断句很容易看错嘛!”我不服气的极力狡辩着。
“这应该是人的基本辨识能力好不好?是你的思想太那个了吧,看来最近裘帮主对某方面的渴望是欲求不满啊。”
“去你的,狗嘴里吐不出象牙,少他妈的在这里欲盖弥彰。”我一把打开他攀在我腰上的手白眼道。
他倒是唇角一勾说:“是哦,不知道谁欲求不满的在这里欲盖弥彰,每天晚上都在我欲擒故纵的攻击下欲罢不能的使劲着摇屁 股,然后一副欲火攻心的模样爽到欲仙欲死的。”
“……”老脸一红,吃了个鳖,得得得,谁叫咱智商没别人的高呢。
有些人天生下来就带着光环,随便的小露一手都可以让你无话可说,而往往这种人都有着两颗脑袋,一颗脑袋是长在脖子上,而另一颗脑袋却是长在屁 股上,很多问题对他们来说就如同放屁一样简单,屁放完了,问题也就解决了。我们这些天资愚钝的人自然是不能与他们相提并论的,有人曾经说过,天才最可贵的并不在于他们的聪明,而是在于他们不自作聪明,而笨蛋最可怕却不是他们不聪明,而是在于他们总是喜欢自作聪明。面对夕若,我想我还不至于笨到去自作聪明来自取其辱,有时候我就在想,其实也许我不笨,只是夕若他们太过聪明了而已。
夕若满意的欣赏了我一眼,又看向海报,神色又黯然下来:“啊……好想要cross签名的CD哦,会不会已经卖完了啊。”
“喜欢就去买啊,干嘛婆婆妈妈的。”我起身向里面望去,买碟的人的确不少。
夕若摇头笑了笑,有些失落的说:“你说得到容易,知不知道他签名的CD可是全球限量版的,很贵的,其实挺不划算的,呵呵。”他又回过头,笑着对我说道,“走吧,我去别的地方逛逛。”
“可是……”没有听我说完,就自己一个人往前走了,我也只好跟上去。
看着夕若的侧脸心里突然觉得有些惆怅,我知道他心里是很想要的,只不过就喜欢闷在心里不说,其实从小到大咱们家的经济条件也不是十分优越的,不可能像有钱家小孩那样,想要什么就要什么,但是夕若很懂事,除了认真学习以外几乎没有对爸妈提过什么物质上的要求,不像我想要这想要那,不顾爸妈的困难直到得到想要的为止,要说任性起来我丝毫不比夕若差。也许就这样,我嫉妒他,为什么我喜欢的东西你却毫不在意,为什么看见爸妈给我买东西,你却一点都不羡慕,当时的我真的讨厌透夕若了,可现在想来,原来最最幼稚的人是自己,夕若远比我想象的要成熟很多。
“哥,你肚子饿了吧,咱们去吃麦当劳怎么样?你不是最喜欢吃吗。走吧。”夕若指着不远处的麦当劳,拉着我的手就直奔而去。
我停下了脚步,夕若疑惑的回过头问怎么了,我抬眼看了看他清澈的双瞳,还有像阳光一样的面容,对他认真的说:“夕若,你在这里等我15分钟,我马上回来!”
转过身,不管夕若在身后的喊叫飞奔着扬长而去,来到刚才的音像店,一进去就拨开拥挤的人群挤到了销售柜台前面,拿出身上所有的钱和一张工行的信用卡(爸妈走的时候把他们的工资卡留下来给我们生活用),就冲着营业员叫道:“我要签名的!!要cross签名的CD!!”
营业员儒雅的一笑说:“对不起先生,最后一张已经被刚才那位穿黑色衣服的先生买走了,真的十分抱歉。”
众人一听都失望而归,我在人群中寻找到刚才穿黑衣服的男人,然后疾步追上去拉住他就一阵低声下气:“叔叔,能请你把这CD让我吗?我愿意出双倍的价钱,求求你,我很需要这个CD。”
“恩?你小子谁啊?为什么我要让给你!这可是限量版的!”那个中年男人回过头,一脸的横肉表情疑惑又惊讶,边说边躲。
我赶忙拦住他,哀求道:“对不起,对不起,叔叔求你让给我,因为我……那个是要送给别人的礼物,求你了,拜托!”
“送人?”中年男人上下打量我一番,然后眉飞色舞的开口,“看你小伙子长得挺顺眼的,难道是送给小情人讨人家欢心的?”
“我……”咬了咬牙说,“对,他今天过生日,我想送给他当礼物,叔叔,你也年轻过的,想必也是性情中人,应该了解我的心情吧。”我谄媚的笑着,用力的拍着马屁。
中年男人眼前一亮,露出爽朗的笑容:“哈哈,不错啊,小伙子,一下就看出叔叔我是个性情中人!我当然也是年轻过的,那时候再疯狂的事我都做过,喏,就在前面那个SN广场,我当众下跪求婚呢!够扯吧!谁叫咱敢爱敢恨,青春就是要尽情狂欢啊!”
“那是那是,青春要疯狂,青春要涂鸦嘛!”我迎合着中年男人的激情说着,“那叔叔你看这个CD……我出双倍的价钱,你就让给我了吧,咱当一回男人也不容易啊。”
“哈哈哈,小子,领悟的相当透彻啊,这CD就让给你吧!谁叫我是个性情中人呢!拿去吧!”
我接过CD,把整个钱包都塞给了中年男人,我一边道谢一边小心翼翼的捧着CD看了又看,一秒之内幻想了很多夕若看到这张CD又惊又喜的表情,克制不住的兴奋着,刚要转身离开,中年男人又把我叫住:“喂,小子,一定别忘了对你的小情人表白哦,要做一个像我一样的性情中人,爱情永远只有一个答案——要拼命才会赢!所谓的青春一生就只有一次啊!”
霎时有些感动,我和夕若拥有的正是人一辈子最最灿烂的时光,有一个彼此相爱的人陪同一起度过,这可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好运得到的幸福,我专注的看着手中的CD,忍不住激动的心情狠狠亲了一口,夕若,也让哥哥为你做一件你喜欢的事吧,不,从现在起我会一生一世都做让你快乐和幸福的事。
天空一阵迅雷的轰鸣,乌云密布的迅速蔓延开来,一滴,两滴,三滴……细小的雨水打在了我的脸上,我心里连骂一句他妈的,这鬼天气,翻脸比翻书还快,该死的,夕若一定还在那里等我,我双手死命的护着CD飞快的往回跑,一路上行人匆匆,如鼠窜一般的四处忙着躲雨,天空更加阴沉了,雨也越下越大起来,眼看手中的CD即将被雨水打湿了,我慌乱的脱下身上穿的短袖T恤,好好的包裹着CD,然后半裸着上身,任凭雨水的攻击用最快的速度向夕若的方向奔去。
路上的人几乎都逃光了,远远的却看见一个穿着火红色T恤的少年,坐在一个大型的专卖店的屋檐下,有些失神的望着这场突如其来的暴雨,当我看见他的身影时,不由的松了一口气,加快步伐跑过去。当夕若看着一副落汤鸡的落魄模样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他已经惊讶说不出来一句话,只能看见眼中明显的恐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