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还有什么是我不知道的么。
“我的父亲一生碌碌无为,没有什么成功,也没经历过轰轰烈烈的失败。”
“莱茵哈特大人,还是这么毒舌呢。”吉尔菲艾斯的笑容有点发苦。
“可是哪,他却做对了一件事,只有一件事……他在酒精里挥霍了不多的财产,不得不把祖居卖掉,然后……然后搬到了奥丁的莱顿镇。在那里,那是春天……我……”
很多年后,吉尔菲艾斯都想不起当时自己说了什么,相对的,另一个声音却深入骨血,让他没齿不忘。
“吉尔菲艾斯……如果得到了宇宙,我们……”
新帝国历006年5月21日零点三十七分,皇帝病室的门开了。
帝国大公,现在已经是辅政亲王的齐格飞·吉尔菲艾斯从里面缓步走出。
他一言不发,径直走到安妮罗洁皇帝面前,俯身鞠躬,行吻手礼。
那个时候,安妮罗洁分明感到,自己的手背被什么东西打湿了。
第二十四章 番外之一夜光杯
夜,雍容华贵地冷笑。
灯火霓虹铺排到都市的尽头,给人以白日的假象,然而夜终究漫长,没有尽头。
夜色中,他的双眉构成飞扬的曲线,勉强描画出笑容的形状,七分自嘲两分苦涩外加一分欢畅的表情。
笑容对面的通讯终端屏幕无声地喑哑作响,满屏纷乱的雪花中似乎仍可以精确辨认出之前的影像,因为那个人的影像本来就是灰白的。
——卑职奉命向您传达大公殿下的问候,殿下十分期待您日后的表现。对将来的帝国而言,您无疑是最值得依仗的力量,说是“第二人”也不为过吧。
说话间灰白的脸竟然显出些许颜色,红酒、血和毒药的颜色。
“军务尚书阁下已经开始向新主人摇尾乞怜了。”
他沉厚的声音只引起了面前一汪奴颜媚骨的红的嘲笑,于是高高举起酒杯,将嘲笑者一饮而尽。
灰白的人是魅惑之毒,不是一举发作电光火石的那种,而是勾心摄魄的缠绵温柔,一点一滴地咬噬他的内心。
心?他摇了摇头。
如果不是多年以前生生母亲寒霜冷刃的提醒,他还真不知道自己有那种东西。即使意识到自己的确还有那种东西的多年以后,他依旧漠然,那种东西即使抛却也无所谓,因为反正已经行尸走肉了很多年。
在憎恨中麻木不仁,在冷漠中玩世不恭,他浮华而苍白的一生只是单纯厌恶憎恨诅咒着这个世界,期盼轰轰烈烈的毁灭,所以他只能是居于人下的。
居于那个足以横扫千古,同时可以开创万世的年轻人之下。
认识他愈久,自卑感愈强,心头的不忿也愈为强烈。
我不如他,所以我是在他之下的,但是也只在他一人之下而已——他这么告诉自己。
然后就在刚才,有人告诉他,你须向新王臣服。
新王啊!
想到这里,他的嘴角暧昧地抽动了一下,又给自己斟上一满杯妖冶之红。
——希望您喜欢我送您的酒。
那人最后这么说道,大理石的地面便熠熠生辉了。
不顾喉咙的抗议,他再次一饮而尽。
摔酒,起身,四下是济济一堂的空旷,额头手心也空旷地凉了,冷了。体内却是奔涌勃动,如焰如炼,要爆炸一般,但这并不代表他还活着,只是醉了。
那就借醉疏狂一次好了,总不枉别人好意送来的,散着毒药醇香的美酒。
不过会中毒的人是谁还不得而知。因为,他自己也是最致命的毒。
白昼掀起地平线上的黑暗,闪亮的刃锋刈 割他宿醉后短暂的安眠。
他被告知需要进行一次谈话,于是夜的属性从他身边悉数被褫夺。
发白的屏幕上,那个温和如玉的,集光之宠爱于一身的面孔叫他无地自容。
“罗严塔尔元帅请您好自为之,立刻来费沙禀明情况,否则,一切后果将由您承担。我个人并不希望……”
似乎听到自己的名字被提及,在模糊间他想起一个已经褪色的故事。
“猫与虎子相似,但却不可混淆,必须小心才是。”
这样告诫友人还有自己的他从不曾对虎失察,却偏生看漏了虎身边的忠犬。
其实忠犬还是忠犬,他未必是看漏了,但是,总之有些不对。
因为忠犬在虎身边呆久了也有了虎虎生气?还是自己本来就是忠犬控?
到底差错在哪儿?
他厌倦地合上眼,试图在那灼人的视线下寻一个藏身之处。
想起来了。
自己艳羡着某人卓绝的才华与魄力,但更嫉妒他可以拥有生命中的阳光。
明明是类似的童年际遇,也明白地知道他和自己的内心是一样黑暗的,但是上天却是如此垂爱,赐给他甘霖、美玉、阳光。难道因为他的头发是灿金的,不似自己近乎黑色的棕?
所以对那个人刻意的不屑一顾,并非轻蔑所谓“金发小子的跟班”,而是畏惧了。
畏惧!开什么玩笑!
他猛地睁开眼睛,懊恼地扯了扯自己近乎暗黑的深棕头发,屏幕上的影像,那斐然夺人的红正融入周围的日光,形成一团没有边界没有阴影的光晕。
谁说的有光必有影!
金发的才是影,窝藏了阴暗的可怕存在。
眼前的人完全没有半分阴影,那样光华灿烂,而且温暖,即使经过最黑暗的泥雨,纯白的翅膀还是宣告了他的神性。
这种人真的可以存在于现实当中么?站在宇宙的顶点好像远古的童话。
真是完美得让人对自己的存在自惭形秽。完美得对世界的冰冷属性开始怀疑。完美得令人讨厌!
刻意厌恶着,其实内心是渴望接近的,来自阴冷地底的生物无法拒绝光的诱惑,更奢望温暖的怀抱。
诱惑和奢望无关感情,浅薄的占有欲罢了,或曰吃不到葡萄的刻薄。
所以最令他无法容忍金发青年的是,在独占了世界的华丽野望之后,也独享了满怀的阳光。
“你的皇帝运气太好了。”
他给他高深莫测的回答,然后大步走出,重重关上门,把一室光亮遗落在身后。
空气中是丰盛的酒味,他看见面前的玻璃杯,杯里鲜红的不是酒,是鲜血。
贝根格伦的血。
他并非刻意谋求贝根格伦的协力,他甚至预想到对方以死铭志的反应,他其实是在期待这种结果。
“双手沾上勇者鲜血的现在,整个费沙都将以我为敌了。米达麦亚也不会太为难了吧。”
其实也暗中期待着与他的对决,帝国双璧究竟谁更强一些,是个有趣的问题。
但是问题已经有了答案不是么,他没有温度地笑着,为自己即将的失败而欣喜。
会有人为自己的失败而高兴?
那人一定是醉了。
但是他没有醉!
只是在梦罢了,血腥危险的梦。
他这样告诉自己,多年以前某人对自己说过同样的话,那个时候,在杯盏中的一汪澄金里,他看见自己的黑色和蓝色的倒影,仿佛他受诅咒被蛊惑的少年时代。
而今,他高举酒杯,在那鲜红的中间,发现有小小的爬虫,黑的背,背上有蓝色和棕色的点。
虫努力地沿着杯壁攀爬,但是玻璃太过光滑,酒味如此芬芳,让爬虫渐渐失去力气。
它便跌回到浓稠的液体中,引发小小的振荡,便马上沉下去,沉下去,开始只属于它的漫长绝望旅行,一如他自己。
番外之二 爱在瓦尔哈拉的日子
明媚的天空中不时飘过三两朵白云,给绿茵如毯的山丘画上奇形怪状的斑影。舒缓的山坡上逶迤的细石小道延伸开去,通向一栋桔红屋顶带露台的双层房子。
窗明几净的屋内,容貌俊美的金发青年,呃,确切地说是金发中年正一脸向往地望向窗外,似乎身前一桌丰盛菜肴并不能引起他的兴趣。
“看起来外面天气很好哦。呐,吉尔菲艾斯,不如我们出去野餐?”
被叫作“吉尔菲艾斯”的红发中年正熟练地把香肠切成小段,听到同伴的话,他立刻放下刀叉,绕过桌子来到莱茵哈特面前,生怕后者趁自己不注意悄悄溜出去一样轻轻按住他的肩。
“才三月份,地气还很凉,而且外面有些起风了。等天再暖和一些我们再去?”
“吉尔菲艾斯你担心的样子像咯咯叫的老母鸡。”莱茵哈特咯咯笑道,顺手去扯吉尔菲艾斯的头发,“呜呀,你有白头发了。”
说话人红润的嘴唇显出一个表示了惊讶的O形,苍碧的眼睛比外面的天空更加清澈,让吉尔菲艾斯看得不禁出了神。他凑近了过去,在莱茵哈特耳边柔声道:“是啊,都是拜某人整日叨念所赐,我终于开始长白头发了。所以,你要对我负责任。”
顺势想亲吻莱茵哈特的脸颊,却被对方轻巧地躲过。
“我有那么唠叨过?记不清了。”
吉尔菲艾斯松开了按住莱茵哈特肩膀的手,眼中流露出失望的神色:“吃饭吧。都快凉了。”
“噢。说起来今天很丰盛啊,是什么特别的日子么?”
莱茵哈特指了指餐桌:薄皮包明虾蔬菜色拉、蛤蜊马铃薯浓汤、德式小香肠配丸子、香草腌三文鱼、葡汁西兰花、奶油草莓。
“今天14号了啊,你的生日。”吉尔菲艾斯眉头微皱。
“这样啊。那我就不客气了。”莱茵哈特恍然大悟地拿起了刀叉开始研究他的色拉。
“味道好么。”看着对方嘴角沾上色拉的样子,吉尔菲艾斯脸上的宠溺表情又多了几分。
“很好。蔬菜很新鲜,很爽口。”莱茵哈特把色拉里的莴苣吃了个精光,剩下一碗明虾。
“你没事吧,莱茵哈特。”吉尔菲艾斯好不容易忍住打电话找医生的冲动。
“我做了什么奇怪的事么?”莱茵哈特敏感地捕捉到吉尔菲艾斯的紧张。
“没,没有。”该不是连你讨厌莴苣也忘了吧,吉尔 菲艾斯长叹道。
新帝国历023年2月初,苏醒后的莱茵哈特在施塔尔博士的实验室进行了一个星期的恢复治疗,确定身体状况良好之后,被获准在吉尔菲艾斯的陪伴下离开。
“随便到了哪儿都请与我保持联系,每周进行一次远程检查诊断,每月一次上门检查。”临行前施塔尔博士不厌其烦地嘱咐吉尔菲艾斯,“对了,你们打算去哪儿?费沙么?”
吉尔菲艾斯迟疑着没有回答,倒是莱茵哈特爽快地给出了答案:“现在去费沙只会给别人添麻烦吧,而且这个银河里还有许多地方,有许多事,我想要去尝试。”
说这话时,莱茵哈特语气柔和,脸上还显出淡淡的粉红,吉尔菲艾斯以为那只是病后初愈的表现,所以并未加留意。
结果,两人在奥丁的佛洛伊丁山庄修整了几天之后决定去阿斯加尔慈行星过田园隐居生活。
阿斯加尔慈扼守菲列亚星系通向瓦尔哈拉星系的航道,堪称奥丁的门户,战略价值不言而喻,加之行星丰富的自然资源,经过近三百年的开发,已经成为巴登高姆时代帝国的重要财力支撑,阿斯加尔慈人甚至自认为是本星乃是奥丁的陪都。然而时世变迁,随着费沙被伟大的莱茵哈特皇帝创造性地定为银河帝国的中心,阿斯加尔慈在战略上的重要价值顿时间烟消云散,其局限于原帝国内部的贸易经济方面的优势也逐渐丧失,于是,在整个银河大踏步向前的潮流中,阿斯加尔慈虽然还不至于衰退,但却也如放久的可乐一样,失去了欢腾跳跃的劲头,而渐渐表现出本色味道。证明之一就是,事隔三百年后,农庄这种颇为古老的生产业态再次出现在这颗美丽的绿色星球。
吉尔菲艾斯和莱茵哈特买下了阿斯加尔慈南部名为“瓦尔哈拉”的大片农场,开始普通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其实农场的大部分工作都可以通过自动化机器人或外请专业人员完成,所以需要两人亲自动手的事并不多,除非是莱茵哈特一时兴起想去挤牛奶,吉尔菲艾斯才会略微有些忙碌:必须立刻请兽医来急诊,必须着手准备修补牛圈之类的。除去这些小小的插曲,总体上两人都过得悠闲自在。虽然没有了立于顶点的权势,没有了改变银河的成就感,但是能和莱茵哈特恩恩爱爱相依相伴,白天晒太阳,晚上数星星的生活也很不错,就算是对前半生戎马劳顿的报偿吧,一开始,吉尔菲艾斯是这样想的。但是,久而久之,有些事却不太对劲。比如说,农场生活(或者说是冷冻生活)似乎让莱茵哈特的记性有些下降,忘记了自己的生日,忘记了自己讨厌莴苣。如果说这些还无关紧要,那么莱茵哈特似乎忘记了自己和吉尔菲艾斯是一对情侣这一点,则叫吉尔菲艾斯头痛不已。
搬到瓦尔哈拉农场以后,莱茵哈特开始和吉尔菲艾斯住两间卧室,也就是所谓的分居。“房间有很多啊,我住面湖的这间,吉尔菲艾斯就住带晒台的那间吧”,莱茵哈特很体贴地把大房间让了出来,可是吉尔菲艾斯一点也不高兴。
搬到瓦尔哈拉农场以后,莱茵哈特开始早睡早起。晚上,吉尔菲艾斯把瑟瑟发抖窝在沙发里看电视的莱茵哈特搂进怀里,好让怕冷的爱人暖和起来,然后若有若无地顺势吻上他的头发。“好困啊,我先去睡了”,莱茵哈特这么说着从吉尔菲艾斯怀里站起来,像好孩子一样很乖地早早去睡觉,可是吉尔菲艾斯一点也不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