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岁,陆孝严和司机的儿子在大宅里捉迷藏,见书房没人便悄悄找个柜子躲了进去。在黑暗里等待许久,对方总不找来,他就自己迷迷糊糊睡着了。也不知睡了多久,陆孝严被奇怪的呻|吟声吵醒,他好奇地爬出柜子,看见父亲和一个陌生女人正抱在沙发上翻滚着,两人都没穿衣服,白花花的大腿交缠在一起,肉体剐蹭得皮革“吱吱”作响,房间四处弥漫着香水与精|液混杂而成的刺鼻气味儿。
就在陆孝严惊恐得不知该逃离书房还是该躲回柜子时,门被大力撞开,母亲红着眼冲了进来。当天母亲明明说好要去片场开工的,也不知从哪儿收到风声匆忙赶回了家。那是陆孝严头一次见到母亲发狂的样子,向来举止端庄的母亲高高挥起名牌手袋,劈头盖脸朝父亲的偷情对象砸去,那女人尖叫着试图抓扯母亲头发,母亲又亮出指甲挠向了对方铺满厚厚粉底的脸蛋儿,“唰唰”几下,皮开肉绽鲜血淋漓……那场面太过震撼,惊得陆孝严缩进书桌底下差点尿了裤子。
见两个女人扭打得不可开交,父亲护着母亲抽了偷情对象一记耳光,又命人将其轰出了门去。母亲看似大获全胜,可事实上,从丈夫解开其他女人衣扣儿那刻起她早已输得一败涂地。母亲和父亲冷战了三个月,又在父亲每天鲜花礼物浪漫惊喜的攻势下和好如初了。一切看似风平浪静,唯独留在陆孝严心里的阴影久久不曾消散。
在陆孝严眼中,女人成了世界上最可怕的生物,她们有多美丽就有多丑陋,有多优雅就有多放荡,有多温顺就有多狰狞,有多聪明就有多愚蠢。进入青春期陆孝严也曾交往过为数不少的女朋友,但无一例外都终止在了嘴巴调情的阶段,他没办法和任何女人接吻上床,哪怕对方再性感再妩媚下半身也毫无反应,甚至闻到过于强烈的女士香水都会生理性反胃。什么爱情,婚姻,天长地久海誓山盟,他更是从来不信,对他而言每个人都有价码,分别只在或高或低罢了,就连生他养他的母亲也不例外。
六岁,母亲死了。母亲开车经过十字路口,被一辆失控货柜车拦腰撞上,没等送到医院就断了气。作为知名女星兼娱乐业大亨陆远腾的女人,孔繁珍车祸身亡自然是里岛媒体争相追逐的特大新闻,然而让这条新闻更具爆炸性的是,事发当日母亲所驾的跑车属于一名男性导演,而该名导演正是母亲的初恋对象。蜚短流长,人言可畏,无形中一顶巨大的绿帽子从天而降扣在了父亲头上。
操办完母亲的身后事,父亲带着陆孝严去了医院。医院里冰凉的消毒水气味让陆孝严倍感紧张,一路上他都在不停告诫自己要做个真正的男子汉,不能害怕,更不能让人看出自己有害怕。好在那天只是抽血做化验,不用打针、吃药、住病房,这叫陆孝严暗地窃喜不已。直到许多年后他才恍然大悟,原来父亲是带他去做亲子鉴定的,原来他差一点儿被当成了别人的小孩。
十六岁,父亲生病住院两个月,出院时带回家的除了日常用品还有护士方瑶。算命的说陆远腾犯天煞孤星,第一任老婆周华没能活过三十岁,第二任差点成为老婆的孔繁珍也在同居七年后一命呜呼了。之后十个年头里父亲床伴换了一批又一批,将娱乐圈儿大大小小的巨星天后才女嫩模悉数尝了个遍,却再没哪个有幸荣膺“陆太太”封号。他是怕了,也烦了。谁又能想到,最后成功降服陆老板的竟会是方瑶。
方瑶出身低微样貌平平,也没什么过人的学识才干,唯一长处就是生了副“温柔如水、善解人意”的好脾气。不管是被父亲冷落也好,被姐姐嫌恶也好,被外界恶语中伤也好,她总能盈盈一笑当做什么都没发生过。一守四年,方瑶召之即来挥之即去,逆来顺受从无怨言,终于打动老男人陆远腾成功嫁进了陆家。
二十五岁,为之拼搏三载的“天星”最终惨淡收场,好友分道扬镳,父亲冷语相向,大哥坐看好戏,陆孝严只能装作满不在乎的样子,来维护自己那点儿可怜又可悲的自尊。他以为他出身富贵洒脱不羁,没什么怕的,可事到临头才发现,原来他是输不起的。好吧,好吧,既然做不成人中龙凤,就索性做一条好吃懒做的寄生虫吧,反正不付出就永远不会被辜负,不抱期望就永远不会失望。
二十六岁,老佣人好姐的记性越来越差,有时一件事重复做好多遍,有时说话颠三倒四,更有甚者还时常叫错陆家兄妹的名字。直到某天出门去买菜,忘了回家路,从此就一去不复返了。于是这个家留给陆孝严的最后一丝温情也消失了。
二十七岁,游戏人生不学无术的二世祖陆孝严遇见了酷爱音乐的小鲜肉凌希。
算起来,陆孝严和凌希在一起的时间只有三年,尚不足他短暂生命的十分之一,可回头想想,有限的记忆竟被凌希给填了个满满当当——凌希的沉默,凌希的别扭,凌希的骄傲和执着,凌希大大小小令人抓狂的怪癖,凌希难得一见的美好笑容,凌希清澈而富有磁性的独特声线,凌希用各种各样的语气叫他,孝严,孝严,孝严,孝严孝严孝严孝严……
初见凌希是在某位知名音乐人的工作室里,记得那天风很大,从停车场出来短短几步陆孝严的头发已被吹成了鸡窝状。推门进去的时候,有个穿白色帽衫的男孩正坐在沙发上弹着吉他。不经意瞥去一眼,陆孝严立刻被对方的手勾住了视线,那双手十指修长匀称,指甲圆润整齐,没有任何累赘的装饰,仅仅是拨动琴弦的简单动作已经足够赏心悦目了。
稍稍愣神的功夫,门突然被风吹开了,从背后撞在陆孝严屁股上,撞得他差点儿一个趔趄摔成狗吃|屎。
声音惊动了专注弹琴的男孩,他抬起头微微皱眉扫向陆孝严,或许是陆孝严的造型和姿势都过于滑稽,他不禁弯起嘴角“噗嗤”笑了出来。只那一笑,陆孝严就像被闪电击中了似的,从头发丝到脚趾尖儿“咻”地全都麻了,满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没错!就是他了!
即便阅人无数如陆少爷,也不得不承认凌希是个容貌极为出挑的男孩,他五官精致,皮肤白皙,黑眼珠圆溜溜的又大又亮,最难得是气质干干净净,既不娘也不妖更不土气,尤其笑的时候,嘴角弯弯地翘向两边,绽开一排整齐闪烁的小白牙,透着点儿得意,透着点儿调皮,笑到特定弧度还隐约可见一只浅浅的酒窝,感觉暖洋洋的,让人看到了就忍不住想跟着笑出来。
陆孝严决定追求凌希是因为那张脸,忍受了凌希整整三年也是因为那张脸,殊不知那张脸其实是广告片般的存在。外人见到凌希都以为他既阳光又乖巧,是个邻家男孩儿小绵羊,事实上他待人冷漠,言行粗鲁,脾气古怪,偶尔冒出一句狠话能顶得人口吐白沫儿。对不相干的人和事凌希都毫无兴趣,也不喜欢提及自己的过往,同居三年,陆孝严对他的了解也仅限于他有个外公,他喜欢唱歌,他的理想是有一天能拿金曲奖。
从早到晚对着张毫无情绪起伏的脸,任谁都会觉得郁闷。陆孝严没什么耐性,也不懂怎么搞花样哄小情人儿开心,好在他有大把大把的钞票,什么名表时装豪车别墅,觉得好就大方买下来送给凌希,不为别的,只求上了床那张漂亮脸蛋儿能给点儿像样的反应。
可惜陆少爷的金钱攻势对凌希不起作用,小到一包喉糖,一支原子笔,大到一辆二手车,一间旧公寓,凌希只用他自己买的。与骨气无关,他只是看不上别人挑选、别人经手的东西。对于陆孝严的礼物,他既不会姿态清高地拒绝掉,也不会说些“我和你在一起不是为了钱”之类的话来表明心迹,他只是很平静地收下,很平静地说声“多谢”,再很平静地将那些包装盒啊钥匙啊随手塞进抽屉。凌希就像一口深井,管你丢什么进去都溅不起多大水花,每每憋得人恨不能呕出几口老血。
有时候陆孝严忍不住问他:“凌希,你和我在一起到底图什么?”
凌希会很认真地皱起眉头思考几分钟,几分钟后想不出答案,就去忙别的事了,练练吉他,喝两杯酒,在琴键上试着敲出几个音符,敲得满意就拿笔记录下来……不知不觉,那一页就平静地翻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