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椅上的瘫子叫林广乐,木头木脑的家伙叫戴志友,精英男叫蔡史墨,三人都是陆孝严从小到大的好兄弟、好朋友。他们一起读完了中学、大学,毕业后又共同创建了名为“天星”的广告公司,跃跃欲试着想要大干一场。
那时陆孝严还是个潮气蓬勃的大好青年,满腔热血干劲十足,总想不依靠家里的资源做点成绩出来给父亲大哥看看,也为过世的母亲争一口气。四名好友各展所长,很快接手了几单大项目,公司业务蒸蒸日上。无奈好景不长,就在他们沉浸于成功的喜悦中,畅想着各种美好未来的时候,因为陆孝严一时疏忽签了单有问题的合同,导致前期所有盈利全部作为违约金赔偿给了对方,凝聚着众人智慧与心血的“天星”就这样草草结业了。
那场打击犹如一盆冷水,浇熄了陆孝严的野心和热情,让他在懊恼与自责中荒废掉许多年,不敢再妄想自立门户。而在父亲眼里,他更是自此被打上“好高骛远、难堪重任”的标签,彻底失去了和大哥一较长短的资格。也是从那时起,陆孝严开始自暴自弃,过上了花天酒地的堕落生活。
变故之后,蔡史墨远赴英国继续深造,戴志友为一个女人和陆孝严闹翻,林广乐遭遇了家族破产和下半身残废的双重打击,变得一蹶不振,终日靠酗酒昏睡来打发漫长时光。当初意气风发、誓言要携手闯天下的兄弟们,就这样被命运捉弄着各奔东西了。
沉默良久,林广乐第一个开了口:“呆头,阿Mo,今天站在孝严墓前,你们不想说点儿什么吗?”见没人搭话,他缓慢扭头望向蔡史墨,“阿Mo,有句话憋在我心里七八年了,今天无论如何要问问你……当初那张合同……其实是你动了手脚对不对?根本不是孝严的失误对不对?”
“你在说什么啊?”戴志友看看林广乐,又看看蔡史墨,满脸的难以置信。
蔡史墨将眼镜摘下来,捏在手里用衣角一下一下擦拭着:“当年‘天星’逐渐走上正轨,陆孝诚找到我,让我帮他监视孝严,顺便想办法搞垮‘天星’。我不答应,他就拿我爸在新闻处任职时接收过贿赂的把柄来威胁我,说要送我爸去坐牢。他害怕孝严事业有成,会威胁到他的地位。我没办法的……公司结业之后,我实在没脸见你们,所以不辞而别离开了里岛……不管怎么说,阿乐,谢谢你当年没拆穿我……”
又是个意想不到的真相,事到如今,陆孝严已经不会再惊讶和愤怒了。当初他憋着口气非要跑出来创业,多少也是受了大哥的怂恿和蛊惑,没想到这根本就是个布局精良的圈套。送他顺顺利利冲上山顶,再一脚踹下去,让他摔成重伤爬不起来,可笑他到死都还蒙在鼓里。
“你王八蛋!大叛徒!”不等蔡史墨说完,戴志友一拳挥了过去,“孝严原来多骄傲的一个人,要不是那次打击,也不会变成后来的鬼样子!”
起初蔡史墨没有还手,任戴志友发泄着,挨过几拳之后他也火了,一把将戴志友推出个趔趄:“你又好到哪里去?十几年兄弟不信,就信个贱人挑拨,说翻脸就翻脸!孝严从来不睡女人的,更何况她那种货色!好,全当你是为了爱情,可现在又怎么样?她死心塌地跟着你了吗?还不是又上了别人的床!”
戴志友猛地一愣,转而反手抽了自己一个嘴巴,直抽得脸上肥肉乱颤:“对,我瞎了眼!我犯贱!我蠢!我活该被耍!”
“都别争了!现在孝严已经死了,争出谁对谁错又有什么用!”林广乐边哭边嚷着,他嗓子早被酒精毁了,吐出的每个字都声嘶力竭,“你们知道我这辈子最难过的是什么吗?不是从大少爷变成穷光蛋,也不是飙车撞残了腿,我最难过的是兄弟散了!说什么有今生没来世,简直跟放屁没两样,兄弟被人冤枉被人砍的时候,你们他妈的人在哪里!”
蔡史墨呆立片刻,慢慢弯下膝盖,“噗通”跪在地上掩面而泣:“我对不起孝严,对不起你们……这些年我在英国开了公司,赚了大钱,也娶了老婆生了儿子,却没有一天是开心的……我时时刻刻都记得,我是个出卖过兄弟的人……”
很快,戴志友和林广乐一起围上前,三个已过而立之年的大男人头抵着头抱在一起嚎咷痛哭,直哭得两眼通红,鼻涕拖出老长。
哭够了,他们并排坐在台阶上,各自点起根烟默默抽着,谁也不说话。曾经没心没肺的阿乐变成了浑浑噩噩的残废,曾经风趣睿智的阿MO变成了沉默寡言的商人,曾经善良单纯的呆头变成了为情所伤自怨自艾的胖子大叔。曾经一起逃学、一起打架、一起在球场上肆意奔跑的少年们,都被岁月磨砺得失却了光彩,变成茫茫人海中一颗颗庸常无奇的黯淡砂砾,还未老去就已衰败不堪。
曾经,曾经,用到“曾经”两个字,就说明早已过去,再也追不回了,可他们的人生,自己的人生,都本不该是这幅模样……
朋友们走后,墓园重又恢复了宁静,剩下陆孝严独自一人久久审视着自己的墓碑,无尽唏嘘。从出生到死亡短短三十几年,他没能奢求到亲情,不慎丢失了友情,又亲手断送了爱情。
都说人这一辈子就像场赌局,无非是花费时间、付出努力去赢取理想,赢取成功,赢取幸福,赢取爱……有人生来腰缠万贯,有人生来一文不名,有人运气好,轻而易举就能得到千百倍的回报,有人运气差,不停地下注,加注,摸牌,洗牌,最终输得血本无归。
回头看看,他陆孝严小半辈子起起落落跌跌撞撞,换来的也只有一声叹息,几滴眼泪,和那个被深深辜负了却无怨无悔的凌希而已……
作者有话要说: 本章人物较多,主要交代一下陆孝严的背景,记不清名字也没关系,后面会陆续登场。下章开启重生戏份。
第3章 凌希
按说人死了总要有个去处,行善的上天堂,作恶的下地狱,就算一辈子庸庸碌碌无所作为,起码也该给个转世投胎的机会,可一天又一天过去了,陆孝严的灵魂依然在荒凉墓园里独自飘荡着。
他无法行走,无法说话,感觉不到饥饿、寒冷和困倦,只能终日盘踞于墓碑上看着太阳从东边升起,又从西边落下,周而复始循环往复……似乎满天神佛都把他给遗忘了。他从没像这样渴望过“人类”的出现,亲戚,朋友,对手,仇敌,认识的,不认识的,来拜祭他也好,咒骂他也好,哪怕仅仅当做消遣跑来嘲笑他一番也好。
日复一日,时间漫长得不知尽头,陆孝严被困在虚空之中无所事事,唯一能做的,就是顺着记忆追溯自己人生的点点滴滴……
一岁,陆孝严出生在里岛西区一间私家医院里,体重八斤九两,比普通婴儿足大上一圈儿。母亲生产时父亲正在美国公干,直到两周后才匆匆返回里岛,据家里的老佣人好姐回忆说,父亲抱起他的第一句话是:“这小子跟我长得不太像。”
不同于大哥、姐姐完全翻版自父亲的外貌,在陆孝严身上母亲的基因显得更为强大。小妈方瑶曾不止一次用开玩笑的口吻说,陆家父子兄妹四个站在一起,只有陆孝严怎么看都像是外人。
两岁,名模出身的母亲不顾父亲反对转向演艺界发展。看得出父亲并不喜欢母亲抛头露面,很长一段时期只要两人共同现身公开场合,父亲总是绷着脸,连母亲的电影获了大奖也无动于衷。
长大后陆孝严对母亲的记忆大多来自于旧影碟和旧杂志,在那些像素模糊颜色失真的画面里,母亲明艳动人,笑靥如花,美得不可方物。或许正是因为得天独厚的容貌,母亲才能顺利打败一众竞争者,成为周华死后父亲唯一想过要迎娶进门的女人。
三岁,父母筹备半年之久的婚礼在周家诸多阻挠下最终搁浅了。周家反对这场婚事的理由十分荒谬,他们说周华尸骨未寒,孝诚、孝仪兄妹年纪又小,怕后妈进门会给孩子苦头吃。那时陆远腾的实力还不足以独当一面,许多正常手段无法解决的麻烦尚要依赖周家,不得不处处仰人鼻息。母亲为此大闹了一场,差点抱着陆孝严离家出走。
不过坊间对这件事倒流传着另一种说法,说孔繁珍当年色冠一时颠倒众生,连周家大少爷周荣也曾拜倒在其石榴裙下,无奈孔繁珍太过心高气傲,任周荣苦追数年她竟连正眼都没瞧过。于是乎周荣因爱生恨,自己吃不到嘴里的,自然也不肯给别人享受了去,更何况那人还是他已故姐姐的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