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问鼎仇城完本[耽美]—— by:洛无奇
洛无奇  发于:2018年0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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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孝严猜不透老天到底要如何安排他的命运,是给他个机会从头开始?还是出于怜悯让他最后再看一眼心心念念的往昔岁月?他越想越害怕,怕自己像那些神话故事里写的一样,等到某个特定的时刻来临,或许午夜十二点,或许明早太阳初升,他就会被打回原形,再次堕入黑暗的虚空之中……

这间酒吧是错层设计,沿着楼梯旋转而上,二楼被划分成了一个个较为私密的包厢,隔栏与墙壁都是透明玻璃材质,可以清清楚楚将楼下每个角落尽收眼底。
从陆孝严的位置望下去,不用费力就找到了窝在吧台角落里发呆的凌希。旁边还坐着两名同样带吉他的男孩,年纪都不大,应该是和他一起驻唱的歌手。
两名同伴正热火朝天地聊着什么,凌希貌似在听,却并没有加入谈话。他一直微微仰头望向吧台顶部的悬挂杯架,神情专注,眼珠晶亮,从下颌到脖颈的线条清晰而流畅,皮肤在灯光照射下泛着温暖细腻的象牙白色泽。那画面让陆孝严指尖儿阵阵发痒,难以抑制想要轻轻触摸一下的冲动。
等小胡子调酒师忙完了手边的工作,凌希犹豫着叫过对方,倾身过去指着头顶杯架很认真地说了一大通,小胡子听完无奈地笑笑,随手调整了两支酒杯的位置。原来只是不同型号的杯子摆放错了,害他为此纠结老半天。凌希一直都是这样,对于按规律摆放物品有着惊人的执着,他的洗漱用具要从高到低排列,有标签的一面必须冲外,玄关处的鞋子要顺成同一方向脚跟并拢,不同规格的书和唱片要分区域收纳,为了衣橱不显杂乱,他甚至只买黑白灰三种颜色的衣服。除此之外,他还怕猫,晕水,对芝麻过敏,乱七八糟的怪癖一大堆,数也数不完。
短发女生唱完两首歌,下台走到凌希身后笑着拍了拍他肩膀,看样子轮到凌希上场了。凌希刚在椅子上坐定,还没抱起吉他,就有两名女客人举着相机走了过来,比手画脚的似乎要跟他合影。凌希想了一下,点点头,还特意将后背挺得更直了些。女客人拍完照,又提出要求让他摘下棒球帽,他也乖乖照做了。察觉到头发在帽子底下压得有点乱,他急忙用手拨弄了几下,可弄来弄去,还是有一小撮儿傻呆呆翘了起来,怎么也按不服帖。凌希是个好面子的人,他很在意自己的形象,却不好意思当着外人过多整理仪容,最后只能硬着头皮拍了照。可一拍完他就郁闷地垂着头用小白牙啃起了嘴唇,也不知又要暗自纠结上多久。
陆孝严远远注视着凌希的一举一动,完全没发觉自己嘴角已经绽出了痴痴的笑意。以前他只会嫌弃凌希别扭又麻烦,现在才发现凌希也有可爱的一面。老天应该给过他无数美好的瞬间吧,可惜他没能生就一双发现美好的眼睛……

留意到陆孝严的异样,林广乐端起酒杯在他眼前晃了晃:“孝严,孝严,当心点,眼珠子别瞪坏了。你该不是真看上他了吧?”
刚巧领班进来送酒,林广乐一把拉住对方问道:“唱歌那个小白脸是什么来头?以前怎么没见过?”
领班朝楼下瞄了一眼:“哦,你说凌希啊,附近音乐学院的学生。我们这有个歌手辞工,他是临时顶上的。不过他也唱不了几天了,听说签了家唱片公司,以后人家就是专业的了。”
林广乐歪了歪嘴角,别有深意地小声问道:“干净吗?”
领班当然知道他在问什么:“看着挺纯的,不过半只脚踏进娱乐圈的人,谁知道呢……最近专门来给他捧场的不少,有几个阔太太尤其喜欢他,都争着说想认他当干儿子。”
领班离开之后,林广乐指着陆孝严大笑道:“看到了吗孝严,你现在的口味已经和师奶阔太太们同一挂了。”
蔡史墨也咂着嘴角感叹道:“名字倒起得不错,叫什么灵犀,心有灵犀一点通,孝严,你要是看上他,你不就成‘一点通’了嘛。”
陆孝严满不在乎地笑了笑,语气格外冷淡:“管他是‘心有灵犀’还是‘灵犀一指’,我完全没有兴趣。”说完他将手里的酒一口干掉,空杯重重砸在了桌面上。
“就是就是,”林广乐夸张地点头不止,“心灵这种高级东西不适合你,你还是直接上床表演‘一杆进洞’去吧,反正你资源丰富,什么老鹰啊小鸟啊低飞啊,哈哈哈……”
“你们要去打高尔夫吗?那我得先约场地。”戴志友一如既往听不懂笑话,还从包里掏出记事簿认真翻看了起来,“喂,不行啊,明天阿乐要陪他奶奶做健康检查,晚上孝严小妈过生日,后天和朱先生开会……”
现场安静了两秒钟,继而爆发出哄堂大笑。
戴志友之所以叫呆头,一方面因为他人很呆,另一方面因为他头很大。头大了,存储量自然也大,他能准确记住朋友们的生日,血型,喜好,口味,乃至日程安排,每天忙前忙后像个老妈子似地照料着大家,并十几年如一日乐此不疲。念书的时候数他功课最好,经常包揽另外三个人的家庭作业,写周记都能同时模仿出四种迥异的风格。遇到踢球、打架这种体力活动的时候,他又尽职尽责地充当起了衣帽架,只管站在安全区域,任大家把外套耽美文库全都往他身上挂。
能混在一个小圈子里,几人的家世背景自然都不会差到哪里。戴志友的父亲是大法官,母亲在律政司任职,外公是太平绅士,家里人一直期望他也能从事法律相关工作。可惜戴志友志不在此,他虽然以优异的成绩毕了业,却在两年又两年的实习期后始终没能拿到律师执照,成了父母眼中恨铁不成钢的极品废柴。
与戴志友正相反,蔡史墨虽然从小到大成绩平平,却胜在消息灵通脑子活络,移民英国后生意做得顺风顺水。蔡父是新闻处高管,蔡母是财经记者,从小耳濡目染,使他在待人接物上更成熟也更圆滑,是个真正有能力做大事的人。
林广乐家里经营地产生意,是名副其实的土财主。因为父母去世得早,到这一辈就只剩了他一名男丁,家里奶奶姑姑姐姐妹妹满屋子女人,简直将他宠上了天。他嫌学经济枯燥,长辈们就由着他去学了艺术鉴赏,毕业后他说要锻炼自己,长辈们就由着他丢下家族生意和几个狐朋狗友搞起了广告公司。宠来宠去他什么本事也没学到,最后终于把自己折腾得破产了。
众人正哄笑着,林广乐的手机响了,接起来一听,原来是有朋友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想找他入股。所谓“入股”只是比较好听的说法,比较不好听的说法就是想拿他当人肉提款机。林广乐这个人最大的优点是讲义气,最大的缺点也是讲义气。他的朋友三教九流五花八门,从上市公司老板到地铁口卖甘蔗水的小贩都能勾肩搭背聊得火热。不管真朋友假朋友,只要开口,他总是有求必应的。
听林广乐和通话对象越聊越起劲儿,眼看就要开支票给对方了,陆孝严一把夺过电话直接关了机。三十几岁的林广乐之所以沦落到那般凄惨境遇,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他不懂经营又四处散财,兄弟一场,陆孝严无论如何不能任由他重蹈覆撤。
林广乐还在“喂喂喂”着,手上已经空了,他翻起大眼皮瞥向陆孝严:“怎么了?我这正讲电话呢。”
陆孝严深吸一口气,耐着性子语重心长地劝道:“阿乐,家底再殷实也有耗光的一天,随便一次投资失败就可能害得你血本无归。这个世界没有人不爱钱,更加没有人会平白无故把到手的肥肉分你一杯羹。那些信誓旦旦说要送好处给你的家伙,一定是想从你身上捞到更大好处。”不等林广乐开口反驳,他又厉声补充道,“还有,以后不许再玩机车了,更不许跟人飙车。除非你想摔断脊椎,一辈子坐轮椅,连拉屎拉尿都要人伺候!”
林广乐被他说得汗毛直竖,拍着胸口嘀咕道:“孝严你是喝多了吧?什么摔断脊椎什么坐轮椅的,也太不吉利了。别忘了当初可是你先带着我玩机车的,那辆F4RR还是你送我的呢。”
“闭嘴,记住我的话,再啰嗦就揍你!”陆孝严烦躁地瞪起眼睛,瞬间显得有些面目狰狞。他性格强势,又是少爷脾气,从小就在几个人里称王称霸惯了,动起真格的倒也有几分威信。起码“揍你”这话对于小孩子心性的林广乐来说很有震慑作用,尤其在喝过酒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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