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他终于有资格了。他想成为他的帮手,而不是累赘。
莫凌灿烂一笑,“因为老师喜欢篮球啊,老师喜欢的,我也喜欢。”
说完,他蹦蹦跳跳地又开始练习投篮和运球了。
什么歪理。萧云枫无奈地腹诽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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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了一上午比赛,回到家,已经是中午了。莫凌仍是热意未消。
见他这么喜欢篮球,萧云枫答应他,每逢放周假时可以抽空下去练习篮球,寒暑假也不例外。但要主次分明,不能因为打篮球而耽误学习。
所以,莫凌因此兴奋了好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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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中考试高一(21)班不是考了年级第七嘛,这下倒好,洗刷了年级倒数第一的耻辱后,全班变得趾高气扬起来,学习尽头更加高涨,但整体来说,变得有些浮躁。
不知什么时候,班里被几个爱闹腾的学生带的,兴起了老师一来全班鼓掌的习惯。只要代课老师一走进教室,掌声就会经久不息。
对此,各个老师的态度也不同。
语文课……就算了吧。全班同学唯一不敢闹腾的课,就是班主任的课了。被枫哥盯上,那还了得!所以,同学们一个个乖得跟小猫一样。
别的课就不一样了。
化学课,“日本军师”王宇鹏一进来,右手在额前一挥,全班同学一致叫好,立马鼓起掌来。见几个同学没有鼓掌,鹏哥怒目圆睁,一个个指过去,“你,你,你,你,居然不欢迎我,对我有意见是吧?”
其实鹏哥是在开玩笑,同学们都懂得,大家乐得更欢了,掌声如若雷鸣。
物理课上。物理老师是个快退休的老老师,大家给她起别称“师奶”,虽然很奇怪,但却很符合。大家给她鼓掌,她不明所以地看大家一眼,乐一下,没有任何表示,继续上课,搞得大家很没劲。
地理课。鼓掌,小娇娇老师愣住了。环视了一下教室里的同学,大家都乐呵呵地看着她。她沉默了半天,羞涩着小声道:“我今天……衣服……穿得不对?”
全班晕倒。老师,你的注意点在哪啊?
英语课。因为原任英语老师怀孕七个月了,学校准了她的产假,所以现在英语是由25班英语老师郭思婷代理。
婷大大非常高冷。二十六七,本是应该活泼开朗的年龄,她却每天板个脸,上课从来不说笑,总是一丝不苟。不过,当大家表现好的时候,她会微微露出一丝笑意,显衬得更加美丽动人,来之不易。
越是不容易得到的东西,等你千辛万苦得到了,才会觉得更加弥足珍贵。
大家给她鼓掌,她也是愣了一下,但和范丽娇的态度大相径庭,“说吧,你们犯了什么错?”
全班又晕。老师啊,我们在你的眼里就会犯错,是吗?
政治老师,那个擅长讲冷笑话的“美姐姐”。她的态度,“鼓掌也没用,今天的政治背诵还是要检查。别以为你们卖个萌,撒个娇就糊弄过去了。”
全班同学:“……”
最后是数学老师。她是九科老师中最自恋的,“啊哈,大家这么喜欢我啊,我又有好多粉丝了,开心!”
全班无语中……
莫凌在家里把这件事当做笑话讲给萧云枫听时,那只乐了,“合着就没给我鼓掌啊,那群小兔崽子,原来在别的老师的课上闹得这么欢,在我的课上就装得安安静静的,小瞧他们的能力了。这么浮躁,下次月考考不好,看我怎么收拾他们。”
莫凌心虚,“老师,别把我供出去,会被大家群殴的。”
“放心,我会好好地管理班级,不会再让班里出现以前那样混乱局面的。”
“嗯,老师就是老师!”莫凌一副崇拜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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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大家比较浮躁,但成绩却是稳步上升。经历了雾霾天的阴郁,下雪天的洗礼,学校迎来了第三次月考。秋去冬来,一个半月后,也就是2016年的一月底,则是进行了期末考试,全市统一排名。
从第三次月考的年级第五到最终期末考试的年级第三,21班实现了一次又一次质的飞跃。这自然和同学们的努力奋斗,班主任的谆谆教诲是分不开的。
值得一提的是莫凌的成绩,也是日益提高。第三次月考,年级901,到期末考试,又进步了70多名,到了830,班级名次四十三,全市9631。
腊月二十三那天,D市一中讲解了期末考试的试卷,留了寒假作业,召开了家长会,开始正式放寒假。
莫凌的寒假生活很充实。上午写作业,复习预习功课,下午萧云枫亲自教他篮球,偶尔会出去购买点年货,或是和顾铭泽四处游玩,新鲜不断。
日子一天天过去,临近新年,“恒耀”的业务到了年底总结评析核对的时期,工作量很大,萧云枫帮助家里接管了一部分企业,自然是忙得不可开交,所以下午很少下去陪莫凌练篮球了,莫凌只好独自一人下楼练习。
腊月二十六,因为快过年了,大家都在忙活过年的东西,买年货,贴对联,收拾房屋什么的,所以篮球场上除了莫凌没有其他人在。
莫凌本就不喜欢别人打扰,这样幽静的环境正好适合他练习。
熟练地运球从篮球场一侧快跑到防御区域,三步上篮,篮球正中篮板白色框,反弹进入篮筐,完美。
莫凌满意一笑,跃起接住篮球,又一次篮下投球,进入。
正当他练得不亦乐乎的时候,不远处,一个身穿黑衣服黑裤子的人正缓缓向他走来。他带着帽子,帽子大得遮住了他的脸。
莫凌感觉到有人走近,回头看了他一眼,但没有在意。他以为他只是小区的住户,经过这里;或是来打篮球的运动者。
就在二人擦身而过的一瞬间,那个黑衣人突然从兜里掏出一块布,一把搂住莫凌,往他鼻子上一捂。
不好!
莫凌瞳孔放大,等意识到危险时已经晚了。刺鼻的气味进入鼻腔,呼吸不畅。他眼前发黑,双腿变得软绵绵的,一阵抽搐便昏了过去。
这蒙汗药真不错。黑衣人无声地笑笑,拿出墨镜和口罩带上,横抱起莫凌,快步逃离了现场。
地上,一个篮球咕噜噜地滚了几下,停在了偌大的篮球场里,寒风呼呼而啸,诉说着无限的凄凉与悲怆。
作者有话要说:
上学了,更文很慢,但不会弃文,请大家耐心等待。
第50章 第四十六章 危机来临(下)
出了碧水蓝天小区门,黑衣人很聪明地没有立刻离去,而是隐匿在附近的小巷里呆了一会儿,然后找到他的车,把莫凌放在后车座上,扬长而去。
一辆破破烂烂的白色雪佛兰,连车牌都没有挂,直冲郊区而去。
黑衣人不担心交警支队拦截,因为他已经提前调查过了,通往郊区的那条小道,因为道路狭窄,人烟稀少,没有红绿灯,是没有交警执勤指挥的。
至于是否被电子眼抓到,他就更不用担心了。这辆车,就是为了这次的计划偷偷买的,只用一次。计划完成以后,立刻销毁,不能留下任何蛛丝马迹。
黑衣人嘴角露出一丝凶狠的笑容,格外恐怖。莫凌,今天就是你的大限之日,你勾三引四,抢走了我的爱人,不死,不足以泄我心头之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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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颠簸,雪佛兰轿车最后停在山郊野外。
把车隐匿好,黑衣人又抱着莫凌七转八折走了好久,终于在一片□□的土地上驻足。
这是一片很大的空地,方圆几里一片荒芜,土地黄硬,沟壑嶙峋,布满大大小小的土块,不长庄稼,乱草凄凄。又走了十几步,一道长一百多米,宽三四米,深六七米的沟裂映入眼帘。这里曾经自然地陷过,才出现了这么一道天然的深渊,仿佛悬崖。
坡面很陡,有如峭壁,没有走下去的路。里面堆满了各式各样的垃圾,塑料袋,剩菜剩饭,易拉罐,头皮纸屑,经过这么多天的发酵,臭气熏天,令人作呕。因为离这里不远是一片村落,地理位置偏僻,技术达不到,政府也不重视,所以没有垃圾处理厂,大家就随随便便把日常垃圾丢在这里。
阳光恹恹。一阵风刮过,黄尘扬天,溷溷浊浊,寰宇也好像变成了灰黄色。
把莫凌掷在地上,黑衣人站在沟涯前静静地观望着下面,嘴角一丝笑容。是时候开始计划了。
弄死莫凌,弃尸野外,再一把火烧了这里,挫骨扬灰,死无对证。这样,他就永远消失在这个世上了,反正他也没有父母,死了也不会有人知道。
就算他周围的人发现他失踪了,也不过是报警调查几日,什么线索痕迹也没有,除非他们是神仙,否则,他们是不会怀疑到他的身上的。
找不到凶手,最后此案只能不了了之,而他们,最多是伤心阴郁几日。时间是最好的调味剂,它会冲淡一切。到时候,一切就会重新恢复到原先的运行轨迹上,不会因为他的死而改变分毫。
人呀,就是这么渺小,像大海里的一滴水,怎么翻滚也起不了波浪。生得悄无声息,死得悄无声息。
黑衣人暗暗叹息一声。如果他死了,他……会不会有一丝伤心呢?
就在黑衣人感慨之时,背后地上的莫凌微微睁开了眼睛,迅速地环视了一下,但没有动。同时,他的手在地上轻轻摸索,抓住了什么。
黑衣人转过身来,走到莫凌身边蹲下,目露凶光,一只手如同鹰爪般掐住了莫凌的脖子。
暗暗使力,命悬一线。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时,莫凌突然睁开了眼睛,拼力把手里的物什扔在了黑衣人的脸上。
“砰”的一声,原来是一块尖锐的石头,打中了黑衣人的鼻子。
因为这个地方坑坑洼洼,石土遍布,莫凌躺着的地上刚好有几块石头。他只是随手摸了一块尖锐的以防万一。
没想到万一这么快就发生了。
莫凌心慌。他是想掐死他吗?可为什么?
掷石的力道不重,但足以把正在精神集中的他吓一跳。黑衣人下意识“呀”了一声,松开手,捂住鼻子。
好机会!
迟疑了几秒钟,黑衣人反应过来,想抓住莫凌。
电光火石之间,莫凌已经窜了出去。
不知道现在所在何处,所以他只是撒开腿没命地跑。心中一直有一个信念在支持着他,不能死,他不要死!
到底发生了什么?他究竟是谁?为什么他要不惜一切地杀他?
蒙汗药的余劲还在,莫凌脑袋嗡嗡得疼。跌跌撞撞,他已经看不清前面的路了。
黑衣人飞快地向他追去。绝不能让他逃走!一旦他活下来把这件事说出去,被他查到,他将死无葬身之地。
越急越容易出变故。黑衣人追着追着,不幸被一片半人高的杂草堆缠住了脚踝,行动受阻。
他低低咒骂一声,使劲解着缠着脚的杂草杆子。
莫凌不顾后面的状况,继续往前跑。这时,他感觉头越来越涨,一个趔趄向前扑去。前方,是那个深宽的沟裂。
明知前方危险,却止不住身体的惯性,莫凌就这样“咕噜噜”地顺着坡面滚了下去。
到了坡底,因为磕在了一块突兀的大石头上,头破血流,四肢疼痛。顾不了那么多,莫凌在遍地的垃圾上匍匐了几下,手脚并用爬了起来。
这里……这里是哪?环顾四周,莫凌现在害怕极了,浑身战栗,神智不清。前方未知的死境会让一个人精神崩溃。
等待死亡,是最恐怖的一件事。和死神作斗争,得需要多么大的信念与勇气啊?所以平常人在必定死亡面前,总是一副无能为力的样子。
不,我不想死,死了就再也见不到老师和泽哥哥了!不,不能死!想办法,一定会逃出去的!
抹了一把脸上的眼泪,莫凌继续前行。
跌跌撞撞地走了几步,莫凌看到左边坡面的底部偏上的部分有一个不大的洞。可能是附近村庄里的小孩子来这玩挖下的,也可能是土质的原因天然形成的。
总之,这是一个很好的避难所。
莫凌不管三七二十一,钻进这个小洞,手脚蜷缩着刚刚适合。接着,他用一些大块的垃圾:破旧的烂衣服,大塑料袋,破被子什么的堵住洞口,双手抱住头,瑟缩着不敢喘一下气。
那边黑衣人终于拽开了束缚的杂草杆枝,向莫凌跌下的地方跑去。
因为他拽的时候用力过猛,一块佩戴的玉佩从他的脖颈上悄然而落,无声无息,而他自己却丝毫没有注意到。
顺着坡面滑下,黑衣人四处寻找,却不见莫凌的踪影。
渐渐地,他的心里有一丝恐慌。
怎么可能会平白无故消失?他藏到哪里去了?
垃圾堆里恶臭扑鼻,黑衣人觉得有些恶心,不禁皱皱眉头。
这么找下去也不是个办法,黑衣人凝神了一会儿,顺着坡爬了上去,他的动作很轻松,显然是受过某种专业训练的。
在不远处的一棵大树下,黑衣人挖出一桶汽油,这是他早就藏好的了。
为了这个计划,他提前一个月就开始行动,最终选择了这个地方,并精密地准备,步骤节奏丝毫不差,生怕留下一丝痕迹。可是,计划不如变化快,还是出了一点变故,让人措手不及。
黑衣人拎着汽油桶下去,从沟裂的这头泼到另一头,然后打火机点燃。
既然找不到,那就直接烧死他好了,死人的嘴是最密不透风的。他冷笑。
汽油易燃,遇见明火,快速燃烧并蔓延开来。火光明艳,如同跳动的精灵,炫丽地舞动着自己的身躯,迅速地吞并一切可以燃烧的东西,不时发出“滋滋”“啪啪”的声音。垃圾在摇曳的火影中慢慢萎缩成几团几块黑色的融合体。
黑色的烟雾向上空飘散,缱绻如云,朦朦胧胧地笼罩着一切,发出呛鼻的气味。
做完一切,黑衣人足尖轻点,上到平地上。
沟壑中此时已经是烟雾笼罩,隐隐有火光冒出,直冲云霄,看不清下面的一切。
烧吧,尽情地烧吧!黑衣人在心中呐喊。这样的环境,他一个普通人,是无法逃出去的,只能被烧成焦炭,到时候任何线索都中断,谁能怀疑到他?就算最后逃出去没有死成,那他也认不出我这个弑杀者是谁。
黑衣人看了看手表,已经三点二十了。耽误太久了,他会起疑的。
快速离开现场,没有任何人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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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凌在洞里感觉到阵阵热潮扑面而来,恐惧更甚。
慌乱地拨开洞口,发现此时他已经葬身火海。火苗窜得很高,烟雾浓浓,看不清外面的情况。
那个人……想烧死他?
我该怎么办啊?被活活烧死在这里吗?
不,不,我不想死!
老师,老师,我好怕……
老师,泽哥哥……谁,谁来救救我啊……
火已经蔓延到莫凌的脚下,燃着了他旁边放置的破被褥。黑烟进入莫凌的鼻腔,呛得他眼泪直流,咳嗽连连。
幸好莫凌还有求救意识。他把身上的外套脱下,捂住了鼻子,一口气冲出火海,朝火势小的地方跑去。
因为这一片裂谷很大,汽油又泼得不均匀,有些没有燃烧物的地方火很快就因为没有助燃物助燃而熄灭了。
莫凌把地上的火星踩灭,勉强得到一席容身之地,但却不是避难之所。在这种情况下,他很快就会被火焰吞噬,或是被浓烟呛死。
环顾四周,坡壁陡峭,没有落脚的地方,他根本爬不上去。
怎么办?究竟应该怎么办?
“咳咳,咳咳咳……”浓烟像一条黑龙,围绕盘旋着莫凌,让他难受非常。
今天似乎意外的事情似乎特别多。
就在莫凌一筹莫展之时,上边的平地上传来一声训斥,“小航,这里怎么着火了?是不是你和虎子他们在这玩闹点火了?”
紧接着一声委屈的声音,“爸,没有,我今天下午去小奇家玩电脑了。这不刚回来吗,正好路过这里,发现这里居然着火了。”
“我也是刚上街买完年货经过这的,真是奇哉怪耶,那这里怎么会着火呢?而且烧得这么旺!”
有人!
仿佛抓住一根救命的稻草,莫凌不顾浓烟窒息的危险,拼命地大喊道:“救命,救命!下面有人,求求你们救救我!”
那个父亲听到了呼喊,惊住了,“怎么,下面有人?”
“啊?不是吧?爸,你没听错吧,这鸟不拉屎的地方怎么会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