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偶尔被薄幸客人辜负,脑中也会冒出步云菲的那些话,不禁想:或许……老板说的,也有一定道理?嗯,我的意思是,一定道理。。也不是很多。嗯。
不管怎样,不管她们愿不愿意承认,有些洗脑,还是起了作用,潜入了大家的潜意识。
比如,这一天,恋瑾年看到朱歌心动了……并且,扑倒了她。
而从此,朱歌也就恨上了她!
不过,没有人知道为什么那天晚上朱歌为什么没反对 = =
“我恨你。”只是在被吃干抹净之后,朱歌说出了这三个字。
恋瑾年有些恍惚。
心道,为什么我刚推你之前和推你之时你都不说?偏偏我推你之后才说 = =
所以,对于朱歌的反应,恋瑾年自动解读为假正经,并继续自己的推倒大业!
世人都只知道恋瑾年的每月十五良宵夜,却不知道,每个月的八月十六,她才真正度良宵!
八月十五日,为了赚钱而去伺候男人,自然憋了一肚子的闷气。于是,八月十六,她都会到另一位花魁的房间里去排解排解。
而她排解闷气的方式,就是把另一位花魁给推了 = =
对于这一点,芳菲楼老板步云菲的评价是“花魁就是应该多交流,这样才能共同进步。嗯,心灵上的交流和身体上的交流都需要。咳。”
有老板无耻至此,恋瑾年表示很满意!
所以,恋瑾年的退休计划迟迟没有实行,她要报答老板的明理(无耻),所以决定暂缓退休计划,继续待在芳菲楼,跟朱歌并列花魁!
对于恋瑾年的深明大义,步云菲表示了感谢。而她感谢的方式,就是每个月的八月十六都为朱歌谢客。
要知道,朱歌可是芳菲楼的又一招牌,一样是花魁级人物,她闭门谢客一天,就不知拒了多少银子在门外!
更何况,八月十六这一天,恋瑾年也一样被特批不接客。
也就是说,芳菲楼的两大花魁每个月都有那么同一天拒客……如此重义(八卦)轻财的老板,上哪里找去?!
所以,有了步云菲的支持,恋瑾年更进一步,每个月推朱歌的花样各种翻新 = =
当然,对于如此有创意的员工,步老板还是提出了表扬的,并且号召大家都琢磨出更多的花样来伺候客人。同时,她还为恋瑾年开了表彰大会,让其在会上现场讲授最新花样——当然,恋瑾年只回了她一个眼神,就敛裙裾而去。
同时出席的员工朱歌,也是丢下一记白眼,摇扇而去。
步云菲摸了摸鼻子:这么整齐划一的节奏,还说不是一对?!
别问步云菲为什么一定要撮合恋瑾年和朱歌这两个人在一起。原因只有一个——
特别狗血——
是的,你没猜错——进青楼之前,恋瑾年的原名叫列云裳,而朱歌的原名,叫苏俏。。
老妈、岳母大人,你们上上上……辈子不能在一起,这辈子我一定让你们HE(*^__^*) ……
☆、第129章 朱歌
萧冷玉一愣, 没有说话。
而步云菲的回忆却如打开了闸门的洪水, 一泻千里。
她有些恍惚地肯定:当年, 师父应该有着如今跟萧冷玉一样的容颜吧?
只有这样的绝世容颜,才有那般的超级自信吧?
每一世的萧冷玉都人如其名,比较高冷。但实际上, 只有这样的容颜,才有资格高冷吧。若是个长得丑的也高冷, 只怕没人会鸟她。
爱一个人,大都是始于颜值——陷于颜值, 忠于颜值╮(︶﹏︶)╭
比如此刻, 步云菲就拉着萧冷玉的手:“所以, 我所有的故事都告诉你了,你愿意答应我么?你要知道,我们注定是要在一起的, 早晚都是。既然如此, 为什么我们不干脆早一点呢?”
萧冷玉半晌不说话。
等了许久,步云菲都快以为对方不会说什么了,萧冷玉却突然开口:“你不是说,你是为了穿回历史找回爱人的灵魂碎片?可是,你刚刚不是又说,这只是一个真人快穿游戏系统?”
她望着步云菲,目光灼灼:“所以,其实我根本不是你爱人的灵魂碎片,而是……虚拟的游戏人物?”
“……”步云菲恨不得把自己舌头咬掉。
一方面后悔刚才把什么东西都给萧冷玉科普了, 另一方面又气自己刚才回忆太忘情,以至于说到后来就秃噜嘴了,把一切都说了出来!
“所以,我其实是虚拟出来的?”萧冷玉依然望着步云菲,目光灼灼。等着对方的回答。
步云菲说不出话。
这个问题她不能回答。
难道,要告诉一个人,你只是虚拟出来的?
许久许久,步云菲摸摸鼻子:“那什么,我还有事,先走了。”
这的确是个不错的借口。芳菲楼那么多人,总是需要管理的。
而步云菲,是芳菲楼的第一管理者。
萧冷玉动了动唇,终究不好再说什么。
就这样,步云菲逃也似的从萧冷玉处逃了出来。
回到芳菲楼,还引来好一番嘲笑。
尤其是头牌朱歌,摇着羽毛扇,一步三扭地笑了过来:“哟,老板回来了。哟,这眼睛怎么了?被兔子咬了还是被兔子附身了?”
确实,现在这眼睛红肿得跟兔子差不多。
步云菲咬牙:“整个芳菲楼就你最牙尖嘴利,我看你才是被狐狸附身了。”
朱歌掩嘴笑:“谢谢老板夸奖。若我不是狐狸,怎能帮你拉来这么多生意?啧啧,这芳菲楼的生意可大都是我拉起来的呢。”
步云菲呸:“见过狐狸,没见过你这么不要脸的狐狸。谁不知道我们芳菲楼的头牌是恋瑾年,客人也大都是她拉进来的。”
一听这话,朱歌便条件反射翻了个白眼:“她?能跟我比么?”
“你明知她胜出你很多。”步云菲微笑。她是故意的。在萧冷玉那吃了鳖回来,正无处发泄一口鸟气呢。如今朱歌跑来先挖苦自己,那简直是往枪口上撞,就不要怪自己不客气了。
“呸,你哪里看出她胜过我了?分明我的客人比较多!”关于底气,朱歌还是有的。
“然而,她的客人比较舍得掏钱。”步云菲补刀。
“滚!我的也有舍得掏钱的好么!”朱歌抓着扇子瞪红了眼,“不相信你可以拿楼里的进账单来比对一下!”
关于GDP,她也是有底气的。
步云菲微笑,笑得很甜——纵然,朱歌赚的钱确实已经比恋瑾年多了,但是步云菲还有一个秘密武器,她知道只要提这句话,朱歌就会当场爆炸。
“可是,她能抢你的男人哦。”步云菲笑眯眯地吐出这句话。
果然,
原
地
爆
炸
!!!!
“谁说她能抢我的男人?那男人我根本不稀罕好么!!!”某头牌红着眼睛如同斗鸡。
“分明是你稀罕人家人家不稀罕你吧。因为你那时还是个小胖妞哦。”(*^__^*) ……
“你才是小胖妞!你全家小胖妞!!去死!!”某红牌暴走。
步云菲看着手底暴走的头牌,终于内心获得了平衡。
唉,有时候,想要变得开心,必须要看到别人更加不开心呢,摊手~
而作为一个情感细腻的写文人,步云菲又很清楚哪一个点能触发别人的不开心。
比如朱歌,最不能提的就是恋瑾年。
因为,她们发生过一段很狗血的故事——
在这个故事里,朱歌是被虐方。
沈空眠:男,二十二岁,祖籍蜀中,十三岁中秀才,十九岁中举人,二十一岁即出任沧澜县令,政绩卓著,刚正不阿……
沈空眠的名帖刚刚递到芳菲楼,花魁恋瑾年手中就已握着他的资料。
“这个沈空眠倒是难得,来任后竟足足熬了一年才进这烟花之地。”恋瑾年随手捻起那份资料,嘴角扬起一抹讽刺。再清正的官,私下里都堪不破这男女之事。天下男儿,不过都是如此。
而她要做的,不过是根据老板的提示,投其所好,将那人吸引住,最大限度榨取钱财。
这一次,当然同样也是成功的。
对于沈空眠,她用的也是素妆。就是看着没化,实际上花了更多功夫。
同样,她将他迷得七荤八素。
朱歌是不化妆的。一半是因为懒,另一半则是因为她确实生得恰到好处,唇红眉黛,多加一分颜色都会显得画蛇添足。这世上有一种女子算不上是美人,但五官气度都恰到好处,让人看起来说不出的舒服熨帖。朱歌,就是这样的女子。
朱歌的手很美,白嫩饱满,让人想起阳春三月。
此刻,这只白嫩如玉的手正在摇着骰盅:“来来来,压大开大,压小开小,大家快点下注哈!”她的脸上洋溢着兴奋,好多天没进赌场了,难得今天闲来无事可以玩个痛快,更何况连赢了十六庄。
“好,压定离手,我开了啊。”她眨眨眼睛,俏皮一笑。正要掀盅,突然瞄到了门外路过的沈空眠和同窗,便停了手:“不玩了,这盘算我坐庄的统输啦,你们把这银子分了吧。”说完便丢下刚赢的一桌碎银,快步出了赌坊。
“相公!”朱歌笑得一脸灿烂,扑向沈空眠。
沈空眠回头转身,轻车熟路地把妻子抱了个满怀。同窗一副司空见惯的表情,呵呵叫了一声:“嫂夫人。”
“唔。”朱歌转头朝同窗笑眯眯点了一下头,继续把脑袋埋进沈空眠怀里。突然她吸吸鼻子:“相公,怎么你的衣服……有香味啊?”
“啊……有么?你闻错了吧。刚陪韵才吃了点糕点喝了杯清茶而已。”沈空眠刮了刮她的鼻子。
“哦。”朱歌看了看沈空眠,又看了看同窗,有些不好意思。
“卖——冰糖——葫芦——”远处卖冰糖葫芦的老汉在叫卖。
“相公,我要吃冰糖葫芦。”朱歌玉手遥指。
“又吃糖葫芦!你怎么就吃不厌啊?这么贪吃下去,回头又该嚷胖了。”沈空眠一边唠叨一边朝老汉走去。
看着“唠叨”的好友,同窗在一旁偷笑。
沈空眠已经忘了是怎样与朱歌初遇,只记得她这几年总在他身边,召之即来,挥之不去。细细算来其实他们相处也不过七年,却仿佛过了很久很久,久到忘记了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只记得她就那样走进自己的生活,像一缕阳光,恒久照彻着他的生命。就那样,不知不觉,她参与他的几乎全部生活,然后做了他的妻。
其实朱歌不是他爱的第一个女子,他的第一份爱情给了一个骗局。那时他正年少,爱上了那个女子的百般妖娆,很爱很爱,爱到脸红心跳,爱到触到她的手都会兴奋得整晚辗转难眠……直到,他亲眼看到她跟另一个男子在一起缠绵。从此,他学会了喝酒,也是从此,他讨厌明艳妖娆的女子。
也正是因为如此,他才会爱上朱歌的吧?她不美,但很温暖,笑起来的时候眉目含情,让他什么烦心事都不记得了。
而对于恋瑾年,则是完全不同的感觉。她没有让他排斥的妖娆,也不像妻子一样有着熨帖入心的温暖,却另有一番清丽脱俗的风韵,她美,却不刺眼。而更让他惊奇的是:能琴善舞之余,她居然也精通文辞,甚至能与他诗酒相合。
沈空眠相信她不是一般的风尘女子,他相信她的脱俗,也相信她的纯洁与善良。是的,洁、善。
他不知道自己对恋瑾年到底是一种什么感觉,但他知道:以后,每月的官饷,只怕要收进芳菲楼了。
日日留恋烟花场所,直到他的同窗好友都看不下去了。
“沈兄,有句话,愚弟有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同窗沉吟良久,终于深吸一口气,叹,“沈兄初涉烟花地,可能并不明白,自古青楼女子之欢爱,只可醉观,不可当真。她们的柔情与温言软语,都是看在银子份上的逢场作戏……”
“住口!”沈空眠喝断,脸因激动而涨红,“你怎可如此说她?她……她跟其他青楼女子不一样!不要用你世俗龌龊的思想去想她!”
“有什么不一样?”同窗没想到向来温文尔雅的沈空眠会为一个青楼女子这么说自己,愕然片刻,也恼怒,“她再怎么,不还是一个ji女?装来装去也不过是为了钱而已!”
“你……”沈空眠气结,拂袖,“她根本卖艺不卖身!”
“笑话!她有什么艺?谁看中她的艺?去那里的男人哪个不是冲着她的美貌!”同窗冷笑,“卖艺不卖身的噱头,也就骗骗你们这些刚涉足烟花场不久的人,身子早不知让有钱有权的人给睡过多少回了!”
“你住口!”
“我说的是事实!这种青楼花魁自抬身价的伎俩,我们早就习以为常了,只是我们都心知肚明,却不想你当了真……”
“够了!”沈空眠转身,拂袖而去。
“我说的是事实!烟花之地,偶尔取个乐可以,要较真你就是傻子!”同窗对着径直远去的背影,喊,“嫂夫人对你一往情深,可别拿错了主意,毁了自个儿!”
而那抹青衫背影,已经消失在巷道的转角。
“相公,你回来了。”
朱歌开门,绽开如雪后初晴的微笑,眯了眼睛。嘴里,还含着一串糖葫芦。
沈空眠皱眉,瞥了瞥朱歌的腰身,想起恋瑾年那盈盈一握的纤腰,莫名叹了口气,不再看妻子,径直走进里间。
“今晚吃青椒炒韭菜,和一个番茄蛋花汤。”朱歌笑眯眯报告,“一绿一红,很好看呢。”
说话间,她已抬手将桌上罩着饭菜的厚木盖拿了起来。热热的水蒸气散开,饭菜的香气溢出来。
“我怕你回来饭菜冷了,就罩着。还好你回来得比我预计的没有晚很多,不然即便是罩着,只怕也凉了……”
“好了。”沈空眠有些不耐烦听妻子的唠叨,打断。
朱歌望着他,眨巴着眼睛,眼里,有种莫名的情愫……这眼神,让沈空眠莫名心里一疼,竟浮起一丝愧意。
“好了,吃饭吧。”他坐到桌前,又多加了一句解释,“我累了。”
“哦。”朱歌眯起眼睛,微笑着答应,然后开始摆碗盛饭忙开了。
一顿饭时间不是很长,也没有人说话,就那样悄无声息地吃完了。
沈空眠转身,直接去了卧室。
朱歌动了动嘴唇,似乎想说什么,却终究什么都没说。叹了口气,她抱着残脏的碟碗去了厨房。
伴随着水声,她的泪才落了下来。
抽抽泣泣,在稀里哗啦的水声里,早已听不真切。
也不知哭了多久,她终于深吸一口气,拍拍脸上的泪水,咧出一个微笑。洗完手中的碗筷,摸出一串糖葫芦,轻轻舔了一口,抿了抿唇,甜丝丝的感觉漫过味蕾,沁入心房……
沈空眠原本就是个清官,没有过多的银两来奢侈。只是以前终究还是有个内室做饭的佣人的。如今吧,家里银子紧了,只得把那人辞了,朱歌自己担起了厨娘的职责。
她自然清楚银子为什么会紧张的……那个阁楼她也不止一次远远望过。望着里面的灯红酒,望着自己的夫君从里面出来。
沈空眠不知道:在一个真爱你的女子面前,你是伪装不了任何事的。因为,你的一举一动,都牵动着她的心,只要一个小小的异样,她便能觉察。这,便是枕边人的独特之处吧。
所以,对于沈空眠与那个女人的一切,朱歌都知,只是,都不说。
因为父亲与母亲的悲剧让她明白:有些事,一旦说出来,便再也无法转圜。
晚上的帐帷里,依然没有颠鸾倒凤,只有两个平静躺着的人。
月色如水,两个人都闭着眼睛,却都没有睡着。
终是没忍住,朱歌伸出手,去揽着沈空眠,沈空眠却似有意无意翻了个身,顺势拂开。
朱歌的胳膊僵住。
就这样,一宿无眠。
翌日,沈空眠下堂时眼睛还带着缺眠后的红血丝,却没有急着回去补觉,而是直接去了芳菲楼。
“哟,沈爷,我们这可是小本买卖……”步云菲笑逐颜开,却叉腰拦住了去路,“从不赊账哟。”
沈空眠红了脸,一时间也不知如何回答。毕竟,总不能说自己是县令,拿出官威硬闯妓院吧。
其实,步云菲是知道沈空眠的身份的,只是做暗活的,都知道行内的规矩,彼此心照不宣,绝不点破,这样一来保存了当官者们的颜面与名声,二来也正好杜绝了以官代银的做法,为步云菲们赚来真金白银。是以,此规矩,历来为双方所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