陋颜天下完本[生子甜文]—— by:轻微崽子
轻微崽子  发于:2017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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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灵看了一眼旁边的亲兵。
亲兵便即会意,上前道:“今日的宴就到这里,诸位大人请走好。”
这当口,还有谁能走好呢?一种宾客俱是摇摇摆摆地赶紧离开,生怕走得晚了,知道了什么不该知道的事。
第199章 一九九
至今日庄砚还清楚记得,那日夜里,庄灵带兵杀回京城,接近天明时分,整座京城处于重兵之下,城头遍插当年殷氏一族所用白狮王旗。
自父亲睿亲王被君上所挟以要挟庄灵弃兵投降,庄砚就充满了不祥的预感。守卫宫禁的禁军统领带兵直闯睿亲王府,“请”了睿亲王入宫。
父亲从身边被人带走时,阳光炙热照在他的脸上,一道道皱纹深刻,远不是庄砚记忆中的样子。很早一起,他母亲带他住在一条陋巷之中,逢年过节均不得见这位生父。他们所住的小巷距离睿亲王府不过百米,他母亲也从未带他去过。唯独每年皇族秋狩出京的队伍经过,他的母亲会牵着才几岁的他站在门外,从千万人簇拥的人群里,以沉稳冷静的话语告诉他。
“马鞍上打着金菊的那位,是你的亲生父亲。看见那架马车了吗?”母亲的手指指着一个方向,神情是小小的庄砚无法清楚认知的。
当时李氏的表情中交织着冷漠、不甘、矛盾,以及恨,女人的恨往往细致绵长,经久不衰。
“看见了,娘,那个垂帘真好看,上面绣的什么?威风凛凛的,那是什么走兽啊?真有气势!”庄砚扯着他娘的袖子,焦灼地让他娘把他抱高一些,想把那帘子看得更真切一些。
奈何队伍丝毫没有为了一个孩子的无知放慢速度的意思。
当庄砚发现他娘无动于衷抬起头去看,那冷若冰霜的苍白脸庞让才满五岁的庄砚忍不住张嘴急切地颤着声不住说:“我们不看了,娘,回家吧。”
人群纷纷散去,庄砚拽着母亲的衣角,慌慌张张地四处看,街上人太多了,他忍不住有些慌,愈发紧紧攥着母亲的衣角不敢撒手。
“那是白狮,是殷氏一族的族徽,满朝中唯独殷氏有这个荣耀,白狮象征武勇,是先帝对殷氏世代忠烈的褒扬。”
庄砚眨了眨眼睛,没有看他娘,而是看着来来往往的人,拼命把小小的身子往母亲身上挤。
“白狮很厉害吗?”小孩稚嫩的声音问。
“是,很厉害。”年轻美丽的妇人露出个冷嘲的笑。
庄砚看见他娘的表情,怯怯出声:“娘……”
日光从李氏脸上掠过,她低下头,发丝缠绵地委顿在耳畔,温婉又迷人,抓住儿子松开的手,李氏柔柔道:“走吧,咱们回家了。”
那夜整座京城火把林立,马蹄敲碎这一城的安宁祥和,一夜过去,白狮旗占据皇城。外面的喧闹还未结束,庄灵的亲兵就闯入睿亲王府,他以主人的姿态,重新回到这深宅中。
李氏对庄灵避而不见,是庄砚匆匆从床上爬起,衣冠不整地在前厅迎接他的弟弟。
亲兵各自镇守这座大宅的角落,庄灵也未曾与庄砚叙话,见面就是一个手势,表示安抚。之后睿亲王府彻底处于他同父异母的亲弟弟掌控之下。
庄砚重新回到自己屋里,怎么也睡不着,一眨眼天就蒙蒙亮了。窗外一直隐隐约约传来女人唱戏的声音,当时庄砚也不怎么清醒,这一晚睡睡醒醒,猛然间如同一盆冷水兜头而下,他从床上突然坐起。
唱戏的,不就是他娘吗?
庄砚鞋都来不及穿好,披头散发地跑到后院戏台子一看,见到花架下一个人步伐沉稳地走过来,走到亮处,他看清了那个人的脸。
薄薄晨光中,被庄灵扛在肩头的那把刀,冷冷泛着杀人的雪光,刀锋上光彩斑驳,暗处可能是尚未擦净的血。
庄砚吓得肝胆俱裂,连忙冲出去,什么后果也不考虑了,他紧张得喉头直怵,慌乱地跑到戏台下,阻断庄灵直视李氏的目光。
李氏一个旋身,抖洒开水袖,身若软柳,目含流光,专注得如同沉浸在她自己的世界里,对眼前发生的一切都不在乎。
庄灵放下手,刀锋坠地,拖出冰冷锐利的声响。
他这是要杀人啊。庄砚本极不愿与庄灵发生冲突,眼下胜负已定,这个殷氏留下的弟弟会承袭睿王府的一切,将来自己和母亲都要仰仗他的鼻息而活。但李氏是他的生母,生母杀了人,做儿子的也绝不会亲手将她交出去任凭别人处置。
庄砚一番天人交战,张开双臂拦在戏台前,真要打起来他可能一招就趴了,虽然两腿发软,却强撑着站直身体。
李氏的戏腔还是出现了颤抖,但她还在唱,唱她委屈的这一生。那些咿咿呀呀的唱词,宣泄着她的隐忍、愤怒、憋屈,她唱着戏本里的故事,回忆的却是自己的人生。
当年她才十八岁,与睿王相识于微末,她祖籍在远离京城的一个小山村里,有一天她在河边洗衣服,河水中泡着一件黑袍子,她本意只是想捞上来看看,还能不能改作他用。涉水走近了一看,才慌了神。
那不是一件袍子,而是一个人,一个被水泡得皮肤起皱惨白得如同已死的人。
这是一个毫无亮点和新意的故事,然而所有感情都发生在最细微之处。她倾尽一腔柔情,照料这个男人,这个男人说,他的命是她救的,从今以后,他就是她的。
那是个民风保守的村子,一个未婚有孕的女子,失去丈夫的庇护,日子过得很苦,可还能忍下去,因为她怀揣着一份心酸的甜蜜,她知道有一天那个男人会回来接她和她的孩子。男人走的时候,留给她一件信物,她趁着去城里卖花时上当铺问过,这块玉佩就值三百两实打实的白银。
能留给她这么贵重的信物,足见赤诚,她从没想过那个风流倜傥的年轻人会一去不回。
李氏肚子一天天大起来,她娘终于发现端倪,一顿痛打之下,李氏肚里的孩子仍然顽强地活着。
终于在一个漆黑的夜晚,她收拾行囊,悄悄从门缝里看了一眼母亲。
她娘侧着身,泥塑一般静默不动,应该是睡着了。
李氏怀揣着兴奋、喜悦离开了小村庄,她顺着河流往上游找,一路磨破了不知多少双布鞋,脚趾全都长了水泡,每天夜里脱下来就要生生掉一层皮。十三天以后,她在上游一个重镇打听到这里数月前发生的大战,是睿王领的兵,又提及睿王是如何风姿卓绝,路人惋惜摇头,讲到一半突然转过去收拾他的茶摊子了。
李氏急了:“你还没说完呢,最后谁赢了?”
“自然是我们的人赢了,否则你站的地方,还能是北朔地界?”茶摊老板头也没抬,把一只只粗陶茶碗丢进滚水里烫煮。
“那你可惜什么?”
“可惜领兵的睿王是个花架子,中看不中用,其实全靠他手底下那一支殷家军,这可就太能打了,那可是从上祖传下来的,世代骁勇,殷氏一门俱是将才,就连殷家的小姐,个个也都精通兵法医术。睿王要求娶殷家的女儿,本想借此仗立下战功,殷家也是这个意思,才将殷家军借给他使,就这样,他也能中途逃遁,开战时不见在战场上大显威风,仗打完了,论功行赏的时候这才现身。”
李氏听得惊叹,喃喃道:“皇家也有这样的孬种?”词儿一出口,茶摊老板多看了她一眼。
李氏脸一红。
茶摊老板摇摇手:“夫人说的是实话,有什么的。可不就是孬种嘛。龙生九子,个个不同。何况这个睿王还是个旁支血脉,不说他了。夫人再喝一碗?这日头毒,我看你大个肚子也很辛苦,不妨多坐一会,等晒过这一头再走。”
李氏捧着凉茶,边小口地喝,在阴影里避着,又有点凉风,也不觉得有多热了。她只是心里有些震动——原来身份显赫的人,也可能是胆小如鼠之辈。
一眨眼她又想到了别处去,神色中露出向往。
殷家女,即便在她身处的那个小小村庄,也曾听过。
这世间没有几个女子不想降生在殷家,那一族可谓是北朔第一望族,那家的女儿是含着金汤勺呱呱坠地,一生一世被人捧在手心。出嫁前求娶的儿郎踏破门槛,便是皇家要娶,也要殷家老太君点头。既是如此千辛万苦娶回家的妻,自然夫君是要全力宠着疼着,只要殷家的女儿不是生来无盐,又哪里愁嫁呢?何况娘家硬气,受了委屈,哭一哭,就有人伸手。
李氏满面凄楚地垂下头,手掌无意识地在腹部滑动。
有那么一个瞬间,她产生了个念头,她要是……如果她要是……
这念头闪了那么一下,就吓得她浑身一抖,忙看了一眼茶摊老板,然后松下心来。老板在打盹,这个茶棚只有她一个人在喝茶。
其实也没什么好的,这样如珠似玉的女儿家,不也要嫁给一个孬种吗?
李氏脑海中闪现过她孩子的父亲那张俊美无匹的脸,那是一个真正的男子汉,顶天立地,只要见到她,见到信物,一定会向家中提她的救命之恩,提他俩那小半月的鱼水交融恩爱无疑。
那才是她的良人,纵不是天生娇女,她也一样觅得了一段良缘。
这么一想,仿佛殷家的女儿也没什么好羡慕了。李氏平静地慢慢喝完茶,老板还在睡,她背起不重的行囊,里面就两套换洗衣服。走出了几步,又回转来,她犹豫了一下,打开荷包,数出茶钱,压在茶碗之下才重新踏上寻夫的路。
作者有话要说: 各种分不清庄家两兄弟的名字,如果有错误,就说一声哈
第200章 二零零
许多年后李氏回想起来仍然觉得都是天命的安排,她一路吃了不少苦,盘缠用尽,餐风露宿,有上顿没下顿地磕磕绊绊来到北朔京城。
进城那一天,突然下起雪,她已经有六个月的身孕。天子脚下想找一间过得去的破屋子难,她一咬牙,心想只要找到了她的夫君,就可以将信物赎回,便头也不回地走进了当铺。然而前脚迈进去,她立刻就后悔了,本来想走,外面雪却越下越大,劈头盖脸一顿雪渣子令她整颗心都凉透了。
大雪冰天,她又挺着个大肚子,必须找一间好一点的客栈住下,起码要有热水,要买的东西还很多。
李氏站在堂子里,人来人往,谁也不去管她一个一看就穷的女人。她刚进门看店的伙计就发现了她,不过这样的人应该拿不出什么好东西,外面雪大,怕是来躲雪的。伙计也不是什么铁石心肠的人,就没管,招呼别的客人去了。
李氏怔怔地站了一会,摸了两下头发,又摸了摸生出冻疮的耳朵,碰一下她就浑身抖颤。
噼里啪啦打算盘的伙计猛一抬头,看面前是个衣着邋遢,浑身上下连件首饰都没有,鞋子还破了洞脚趾开裂出血的女人,顿时就有些不耐烦。
“这个,这个我要当五百两。”
当看到那件玉佩,伙计整个人都惊了,别说玉质剔透,上面的蟠龙也不是一般人能用的,再看李氏时已是满脸警惕,不过转瞬又扯起笑脸。
“您稍等,我叫人给您上壶热茶,这东西太贵重了,我得去后面问问二掌柜,且在堂子里稍候。”
忐忑不安地在椅子上坐了小半日,大雪渐渐转小雪,当铺里也不比外面冷,伙计还叫人给她生了个火盆。
只是来来往往的人很多,都在盯着这个大肚子却不在家里好好养胎的女人打量。
李氏骨碌碌转着大眼睛,她瘦得腮帮凹陷,眼睛愈发的大。偶然有人跟她的眼神相触,都要觉得被火烧了一下,她眼里满是求生的渴望,强烈得渗人。
李氏轻轻抚着肚子,垂下头,将那些或好奇或鄙夷的眼神拦在一双纤长的眼睫外面。
孩儿啊,这下咱们有银子了,有热水可以好好泡个澡,娘得做两身儿新衣裳。你爹最爱看娘穿粉的,就做一件粉的。再则,要做一件颜色艳丽、用料上乘的裙子,赶明儿去你爹府上拜见公公婆婆,总要体面一些的好。
等到当日傍晚,当铺提前关门,伙计点头哈腰地来请李氏跟着他走。
李氏本不想去,伙计看出她的提防,这才说是有位贵客请她上京城里最大的酒楼,这位贵客是她认识的人,并将一把匕首交给李氏。
当即李氏又惊又喜,那柄匕首刀鞘上雕着一朵金光闪闪的菊花,是他!
这夜李氏见识了京城最繁华的酒楼,尝过了有生之年从未品过的美酒,那些表演歌舞的女子可真美,生得美又怎么样?还不是只能出来卖身段卖脸蛋。
流转不息的灯光下,李氏只抿了一小口酒,还是撒娇向她久别重逢的夫讨来的,便已醉了。她双颊飞起红云,他们两人一个包厢,从这里看楼下的舞台甚是清楚,视野开阔,从外面要想瞧里面的动静,却是想都别想。
看完了歌舞,李氏仍觉得这是一场梦,即便是一场梦,那也是太美太好太让人沉醉的一场梦。
热闹散尽,一双红烛一双人,李氏对面坐着她寻寻觅觅这么久的夫郎,一路上数十个日日夜夜准备的那一车子话,突然就堵在咽喉里一个字也说不出。
思念这么深,哪里是三言两语能说得清的。
“英儿,这半年,苦了你了。”
男人才一开口,李氏已经滚滚落泪,泪珠慌乱地滚落在席上,从被泪水糊花的视线中,她近乎痴迷地凝视她的男人,她儿子的父亲。
“我们……我们为什么今夜要住在这?你什么时候带我回家?我都有了你的孩子……你还不预备带我回家吗?”她知道不能急,可又怎么能不急,未婚生子放在哪儿都不妥当,何况眼前的男人穿戴精致体面,显然家境不错,为什么这一整晚他也不提带她回家给父母看看呢?
男人神色间才显出难堪来。
这样的难堪在李氏今后的日子里还见过无数次,那是一个男人最大的屈辱。
天明时分,红烛已经燃尽,蜡泪堆得如小山一般高。
李氏目中已流不出一滴泪来,她仍然趴在男人的胸前没有动弹,两人在晨光之中紧紧抱着彼此。
李氏脸颊贴着的皮肤温热,心里却从未如此冰冷过。得知男人身份的惊讶已经在一整夜的绵绵情话和斩钉截铁的誓言中湮灭,女人的心绪平静下来,就是一口不起波澜的古井,幽深寂静。
太阳才刚出来,男人就匆匆离去,她为他穿戴整齐,男人执起她的手,再三保证会给她一个名分,让她的孩子正大光明出生。李氏不知道该不该相信,却知道她只能顺从,否则她什么也得不到。
因为她心心念念的夫君啊,有一个高不可攀的身份,他就是茶摊老板口中顺着女人裙子顺杆往上爬的那位睿王。
清晨的空气最是清新,沁人心脾地蹿进鼻子里,下了一夜雪,展现在李氏眼前的,是红墙迎着白雪,壮丽冷艳的一座城,这是北朔最繁华的一座城,也是埋葬她天真纯情的少女梦的城。
她伸出手去,屋檐上凝结的冰棱滴下的水让她长着一层薄茧的手掌微握了一下。
庄灵带兵杀回京城的那一夜,他报了仇,心却空了。听见李氏唱戏的声音,他格外厌烦,这个女人会唱戏,能舞剑,擅卖弄风情。
这些都是她母妃从来没有想过要去学的,殷家的女儿,生下来学的便是大道,将女儿当成儿子一般培养。
在庄灵的印象里,他母妃聪颖过人,善解人意,雍容而高贵,高贵且大度。即便得知李氏的存在,她也只是在屋子里坐了一整夜,那一夜他陪着他的母亲,黑暗中的每一次浅薄呼吸都如同雷鸣。他还太小,不懂为什么母妃今夜不为他念书了,地上坐着格外凉,母妃把他抱到床上,他醒来发现身边没有人,起身一眼就看见床边坐着个人。
母妃丝缎一般的长发裹着她只着一件薄薄单衣的身子,从前庄灵觉得母妃高挑而有力,总能轻轻松松把他抱在怀里转圈,这时却觉母妃的肩怎这么瘦。小小的孩子下了床,依偎着母亲乖乖坐着,他试着抱了两下他娘,他娘却有些出神,一动也不曾动,直到庄灵有些急了,要往她身上扑,才听见了一声叹气。
他不懂这声叹气是何意,却觉心里难受,比任何时刻都难受。
借着些许酒意,庄灵本想送李氏上路,无论幕后主使是谁,终归动手的仇人就在眼前,他只要一刀捅过去,至少能为母妃那些年的委屈。
然而庄砚拦在他们两人之间。
凉风习习,庄灵坐在上首主位上,冷眼睇睨被庄砚拦下的李氏。李氏浑身发抖地在哭,哭得脸上的粉都被泪水冲花狼狈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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