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城雨季完本[耽美]—— by:长默
长默  发于:2017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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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父所在的长老会医院是康奈尔大学的教学医院,他本人也是医学院的教授。常征本科也是康奈尔毕业,念的是分子生物与基因工程。两代人都和这所大学有渊源,即便常徊选择了性质完全不同的专业,但学校的人事他们都很熟悉。
陶郁无计可施地在屋里走了两圈,犹豫道:“要不再去我同学家试试?我觉得他们肯定还在一起。”
“昨天不是去过了,除非报警,不然就算他们在那,不开门咱们也没办法。”
真要报警,又怕万一屋里有什么违禁品被警察撞到——按常徊玩起来的疯劲不是没有可能,常征担心弟弟的前途,陶郁也不愿Anne因此学业中断被遣送回西班牙。
“再试试吧,也许昨晚他们出去玩了,要是今晚还找不到人……”陶郁看看常征说,“那就报警吧,前途没有命重要,别真出事了……”
去往Anne家的路上,两个人各怀心事,谁都没有说话。陶郁这两天一直在自责,要不是那天犯懒不想做饭,这两个魔障也搅合不到一块。又或者那天再多说几句,也许能让Anne打消念头。最不济在两人离开前把他们拦住,事情也不会发展成这样。
“对不起,怪我没看好他。”陶郁沮丧道。
常征开着车,腾出一只手拍了拍他说:“你没有义务看着他,他也不会听你的,连我爸都管不住他抽大麻。”
这话并没有让陶郁觉得开脱,他心里略带愤懑地想,是呀,在常徊眼里自己的确算不上什么人,他哥的男朋友而已,管得着么。
这时手机响了,一看来电是俄罗斯妞,陶郁赶紧按了通话。
“Hey Irina, any luck?”
“They were found……”电话里俄罗斯妞的声音断断续续,“……sleeping……or maybe in coma?I can‘t tell! You’d better come here now!” (译:他们被找到了……在睡觉还是昏迷,我不知道!你最好现在就过来!)
听这妞的第一句话,陶郁差点以为她说尸体被找到了!谢天谢地只是昏睡!
按了免提,陶郁问:“Where are you?”
“Anne‘s apartment……Her roommate just came back from Canada. She found them in the bath tub and called me……oh shit, they must have smoked a lot of pot……No! No! Don’t call the police……” (译:在Anne家里,她室友刚从加拿大回来在浴缸里发现他们,然后给我打了电话。见鬼,他们一定抽了很多大麻……不不!别报警!)
最后一句话显然不是对陶郁说的,电话被匆匆挂断,悍妞大概正在阻止Anne的室友报警。
陶郁举着电话和常征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里看到无可奈何。太荒唐了!在一起鬼混两天,除了抽大麻不难想象还做了什么,总不能是玩大富翁。
陶郁忽然想起了老妈,觉得挺对不起她,自己以前疯玩不着家的时候,想必老妈也这么担心过自己,而那时的他也和常徊一样,厌恶被管束。
到达Anne租住的公寓时,力大无比的俄罗斯妞已经把Anne弄回了卧室。
在卫生间,他们看到赤身躺在浴缸里的常徊,还没醒过来,脸色苍白,眼袋下垂,明显是纵欲过度的样子。
常征深呼吸几次,伸手扯下挂在墙上的喷头,打开凉水往他弟弟脸上浇。陶郁盯着常征,生怕他下一秒拿喷头照他弟脑袋拍过去。
好在没过多久,常徊打着激灵醒过来,傻愣愣地对着他哥看了十几秒钟,才反应过来这是什么情况,底气不足地喊了一声:“哥……”
“穿上衣服,跟我走!”
常征撂下一句,头也不回地出了浴室。
陶郁跟在后面往外走,却听常徊在身后小声但坚决地说:“我不回你家。”
陶郁停下脚步回头看他,还没来得及说话,就听对方愤愤道:“What’re you looking at,fag!”(译:你看什么,死玻璃!)
不是没被人骂过,但陶郁从没想过这个恶毒的词会从身边的人嘴里冒出来,还是常征的弟弟,一瞬间他不知道自己该冲上去揍这小子一顿,还是假装没听见掉头走开。没等他做出反应,常征从外面冲进来,把他弟拖出浴缸,照着脸狠揍了一拳。常徊眼下反应迟钝,来不及躲闪,眼看着半边颧骨带腮帮子都肿了起来。
“Let me tell you one more time.”常征指着陶郁一字一顿说,“He is my family, so is yours. If I hear that word again, or any kind of disrespect from you to him, I’m gonna sew your fucking mouth shut!Now cover yourself and go to my car, or I will let your girlfriend’s roommate go ahead and call the police!” (译:我再告诉你一遍,他是我的家人,所以也是你的。再让我听到那个词或是任何对他的不尊重,我他妈的就把你嘴缝起来!现在穿上衣服去我的车里,否则我不会拦着你女朋友的室友打电话报警!)
陶郁从没听过常征说狠话,在听到他说自己是他的“family”时,心里跟着颤了一下。他原本在考虑如果常徊还要跟他们一起住两个多月,他就去骆丰家凑合一段时间避开这小子。但此刻常征的话让他打消了念头,既然是家人,就得学着适应这家里的其他成员,尽管有的成员并不友好。
走出浴室,陶郁本想直接出门,但Anne的尖叫声从卧室里传出来。
“What are you talking about?That’s just a plant. It’s not a drug!It’s legal to smoke pot in Spain, as long as it was not traded in a public place!”(译:你们在说什么?大麻只是一种植物,不是毒品。在西班牙这是合法的,只要不在公众场合买卖!)
陶郁一阵头疼,妈的忘了这还有一个魔障。算了,这个不关他的事,让俄罗斯妞去劝吧。
正想着,Anne却从卧室里冲出来,看到跟在常征身后的常徊,大声问:“He is my boyfriend. Where are you going to take him?”(译:他是我男朋友。你们要把他带到哪去?)
陶郁无奈道:“I thought someone said she was looking for a date, not a boyfriend. ”(译:我记得有人说她只要一个约会,而不是男朋友。)
“I changed my mind.” Anne无所谓地一耸肩,“Seriously, I’m an adult and so is he. You guys can’t come to my home and take my boyfriend away. This is the United States……not North Korea I suppose……”(译:我改变主意了。说正经的,我们都是成年人了,你们不能来我家随便带走我的男朋友。这是美国……不是北朝鲜。)
“Now you know this is the United States. ”常征把弟弟推到门口,扭头对Anne道,“We don’t care how you guys consider ‘smoking pot’ in Spain. It’s illegal in the United States. If you think you are an adult, please behave like an adult……both of you!” (译:现在你知道这是美国了。我们不关心你们在西班牙怎么看待抽大麻,在美国这是违法的。如果你觉得你是成年人,请表现的像个成年人……你们两个都是。)
第二十七章
提起秋天,陶郁总会想起小时候的北京,天空澄蓝,鸽哨声声,街上没有那么繁华,人们也不是急匆匆地从早活到晚。那时一周只休一天,父母会带他去香山看红叶,在植物园的樱桃沟野餐——他甚至还能回想起野餐的白面包和双汇鱼肉肠的味道。
后来的北京越来越开放,却再也找不到从前的感觉。立秋后依然闷热的桑拿天,让人们躲在空调房里,忘了那个城市曾经最美的季节。
从Anne家出来,走在异国的街道,却让陶郁想起了家乡的秋夜,干爽带着微凉的气息,适合搬着马扎儿到楼下乘凉,又或者在路边喝啤酒聊天……可惜看到走在前面的兄弟俩,陶郁心想真白瞎了这美好的夜晚。
回到他们租的房子,常徊一言不发地扎进客厅的沙发。陶郁拿了两个冰袋,用毛巾包好递给他一个。对方接过去,抬手关掉落地灯,转身留个背影给他。
卧室里,常征靠在床头像是睡着了。陶郁关上灯和房门坐到床边,拉过他的右手把冰袋贴上去。
“没肿。”常征在黑暗中开口。
“敷一会儿,你睡吧。”
常征往下躺了躺,拉过他另一只手盖在自己眼睛上。两个人都没说话,陶郁用手指缓缓按揉对方额头。
过了一会儿,常征忽然拿开冰袋,坐起身贴在他鼻梁上吻了吻,小声说:“对不起……”
一句没头没尾的道歉,陶郁却明白他的意思,为了常徊的侮辱,也为了没法和他成为法律上认可的family。第一件事他已经为自己警告了弟弟,而第二件事则是谁也没有办法。(见作者有话说注释。)
“你试过大麻么?”陶郁轻声问。
常征点了点头:“那时我比常徊现在还小,和室友一起抽过。其实大麻的危害并不一定比烟和酒精大,但是作用的特别快。”
“有原因吗?空虚无聊?压力大?”
常征没有立即回答,陶郁觉得对方身体僵了一瞬,才听他开口说:“那个室友是我第一个爱人,比我大几岁,学历史的。他是个虔诚的教徒,大麻也像是他的一种信仰,每天早晚都抽一点,说那样可以让他与上帝更亲近的交流。”
陶郁完全没想到常征的初恋会是这样的人,这听起来不像个教徒,倒像个神经病。他好奇常征怎么会喜欢上那个人,措辞了半天问道:“我和他有什么相似之处吗?除了都做过你室友以外……”
“没有。”常征拉着他一起平躺在床上说,“人在成长中,对爱的理解和渴求也是一个逐渐成熟的过程。那时我意识到自己对异性无法产生爱的欲望,这颠覆了我一直以来的观念,也不符合父母的期望。有段时间我很痛苦,现在回头看,与其说那时渴望一个爱人,也许更需要的是一种精神上的寄托。”
所以爱上了一个神棍?陶郁没有说出口,对那个没见过的前任他没资格评论,即使当时再亲密的人过后也未必能全面客观地评价对方,更别说他只是听了只言片语。
“所以他让你找到信仰,从痛苦里解脱出来?”
“没有,正相反。”常征平静地说,“他对信仰过于执着,后来患了抑郁症,他说上帝不原谅他是个同性恋者。他想结束生命,但是信仰不允许他自杀,最后他选择了一种很惨烈的告别方式……”
常征住了口,陶郁扭头看他,意识到那也许是对方心里一道伤口,从不示人。长久的沉默,就在陶郁以为今晚的谈话就此截止时,常征忽然开口讲了后来发生的事。
“……他们系里一些人组织旅行,他也参加了。那段时间他一直用药物控制情绪,我以为他情况好转,就没想太多。露营的时候他的同学找不到他,报了警,两天后警方在非露营区找到他的尸体,身体大部分躯干被吃掉了,他们说是熊。没人注意到他是什么时候走散的,也没人知道他是走错了路,还是故意进入那片区域……他没留下任何话,没有遗书。后来他姐姐收走了所有属于他的东西,一个人的痕迹就那么消失了。”
常征讲述的事情已经脱离陶郁的理性范围,信仰的缺失让他完全理解不了宗教徒的心理,除了“信教信出了神经病”这个大脑皮层最肤浅的反射,潜意识里他明白一定有更深层的东西让一个人如此疯狂。
“……后来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不能接受任何亲密的关系,我没见到他的遗体,但是总会不由自主地想象,那段时间我甚至怀疑自己也患上了抑郁症。”
陶郁侧过身问:“后来你是怎么走出来的?”
“我爸看出我情绪不对。”常征说,“但是他从来没有刻意问过我,他开始带我参加Chloe基金的各种公开活动,带我去见那些合作医院和医生,还有为基金提供长期捐助的财团和个人。暑假我跟着运行团队走访那些收容患儿的机构,收集资料的同时陪那些孩子做游戏,带他们去山林里、城市里郊游。后来我渐渐想开了,单凭信仰不一定能支撑一个人的生命,但是行动可以。”
陶郁在心里重复常征最后一句话,觉得挺有哲理,但是听起来太深奥,没经历过对生命的深刻思考的人难以产生共鸣。
“其实换成白话的说法……”陶郁重新躺平,对着黑暗中的天花板说,“就是想他妈太多没有用,做就是了。”
常征被他的话逗笑了,翻个身看着他的眼睛说:“你这种对生活的态度是我最欣赏的,天大的事都不耽误你说句俏皮话,然后接着去找出路。当初我就在想,这就是我要找的人,什么信仰什么赎罪,能够遇事不低头的人,才能一起过下去。”
陶郁嘿嘿干笑两声说:“你真是太看得起我了,常医生。我其实是没找到低头的机会,你当初要是特气派地对我说‘跟着老子有肉吃’,我一定跪舔了!”
常医生有种剖开胸腔结果发现病人只是闹脚气挂错科的感觉,翻个身背对他:“睡觉!”
常徊不知是被他哥震慑住了还是真的痛改前非,接下来的一个月里居然老老实实地白天上课晚上回家睡觉,规矩得让陶郁不敢相信,他都做了打持久战的准备了,结果熊孩子病居然就这么好了?这好像不太符合事物客观发展规律吧?
不管怎么说,不惹事总是好的,常征没空一天到晚盯着他弟,陶郁也忙得很。十月中他跟着老安德鲁去伊利诺伊州首府Springfield参加了会议,报告做得还算顺利,第一次当着那么多同行、而且大多是比自己有资历的同行,用非母语的英语来做报告,紧张是免不了的,但至少还算流利,后来的回答问题阶段有老安德鲁在一旁专业补刀,也没出现什么尴尬地听不懂问题或是回答不出的情况。
在Springfield待了几天,回芝加哥时就到了十月底的万圣节。
由于常徊近期表现不错,所以当他提出要参加系里的Halloween Party时,常征没有反驳。毕竟弟弟已经成年,参加交际活动是正常的,常征又不是封建父母,何况他也是从那时过来的。但他仍然给学校打了电话,确定是系里组织的化妆舞会活动,九点就结束,不提供含酒精饮料,当然更不会有其它违禁品,常征这才放心同意弟弟参加。
晚上九点,陶郁开车准时到了舞会大厅的门口,等着接常徊回家。按之前定好的本该是常征来接弟弟,但他医院有事走不开,换成了陶郁。
男男女女陆续从大厅里出来,陶郁等了很久也没看到常徊的身影,打他手机,不出预料地又是直接转到语音信箱。不是旧态复萌了吧?陶郁锁好车走进大厅,发现只剩打扫卫生的墨西哥大妈和几个收拾舞会用品的学生,里面显然没有常徊。
“Anyone knows Cane Chung? He is a transfer student from Cornell University of New York.” 陶郁走过去问那几个学生,Cane是常徊的英文名。(译:有人认识Cane Chung吗?他是从纽约康奈尔大学来的交换生。)
几个学生互相看了看,一个男孩对陶郁说:“I know Cane. He and two other guys left about an hour ago. ” (译:我知道他,他和另外两个男生一小时前离开了。”
“Do you know where they might be headed?”(译:你知道他们可能去哪了吗?)
男孩摇摇头,看向另一个学生,那个人不太情愿地接话道:“Lake shore, of course, where else could they go? I heard one guy said there was no fun here because we had no alcohol in the party.” (译:当然是湖边,他们还能去哪?我听到其中一个人抱怨这个舞会不好玩,没有酒。)
芝加哥靠着密西根湖,芝大离湖边很近,但是由于处于黑人区,这附近的湖边不怎么太平,平时很少人去。陶郁猜大概因为少人出没,所以那些问题学生喜欢聚在那干些不该干的事。
他回到车里给常征挂电话,没有人接,可能还在手术室没出来。常徊的手机则是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陶郁犹豫要不要去找那小子,心想这要是自己弟弟,让他作死算了!当然这只是气话,他叹口气,发动车子沿着湖滨路一路寻找常徊的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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