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拽重生:丑女三小姐完本[穿越]—— by:唐寅才子
唐寅才子  发于:2017年04月07日

关灯
护眼

这时金惜年走了过来,轻轻将陆重九一推,淡淡道:“让开!”随后蹲下身来,伸出右手拇指,重重的在傅云惆人中一掐,那份淡定沉稳的气势,不由让一侧的陆重九看傻了眼。
被掐过人中的傅云惆缓缓醒来,睁开双眸的黑瞳带着些许茫然与恐惧的盯着四周。
不过在迎上金惜年的双眸时,他发誓,这辈子也没见过如此清亮皎洁的眸光。那双眼睛虽然镶嵌在一张并不出众的小脸上,但却不失任何神彩。灿亮得就像天上的星辰,让人看了无比安心。
“傅兄,你醒啦?”
陆重九几乎是喜极而泣的拽着他,脸色颇为激动。
金惜年扬起唇,淡瞥一眼,冷冷笑道:“他不过是晕倒而已,至于嘛!”
“是啊,傅兄,你怎么会让一条蛇给吓晕过去呢?”陆重九瞪大黑眸,充满了不解。
提到蛇,傅云惆眼见有些红润的脸色,再次苍白起来:“蛇……蛇呢?”
“别怕,已经走了。你先别躺地上了,起来吧!”
经陆重九这样一说,傅云惆才微微松了口气,整个人像大病一场从地上起来,一边整理衣冠,一边仍不放心的打量四周,害怕自己的“克星”会随时出现。
待一切妥当之后,傅云惆和陆重九才发现,眼前的金惜年,正双臂环胸,用一种毫不友善的目光凛着二人。
二人几乎同时转身,尴尬的假咳,焦急的想着脱身之策。
“说吧,你们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她才十二三岁,声音明明稚嫩就像一个瓷娃娃,可言语中的那道魄力,却是连他们也望尘莫及。
“散步!”
“路过!”
这毫不相干的回答,让金惜年不由眯起了水眸,用一种警惕的眼神看着他们。
傅云惆和陆重九相视一眼,暗暗咬牙,愧疚自己与对方默契不够。
“好你们两个大男人,竟然跟踪我的行径,是想劫财还是劫色啊?”
爆发了的金惜年连忙退后数步,冷着脸为了自保,惯性的摆出了“咏春拳”的手势。
听罢此话,陆重九和傅云惆几乎啼笑皆非的盯着这防备十足的丑丫头,突然放声大笑起来。
“你们笑什么?”金惜年不解的眨眨眼,水眸有些恼意。
“小丑妹,你说我们是劫财还是劫色?你觉得,你有什么可劫的?”
看着陆重九那充满轻蔑与不屑的眼神,金惜年这才记起,自己是丑女的事实,不再是二十一世纪表演戏的戏花。
一时间,又羞又愧的喝道:“我不管你们想干嘛,反正在我背后这样鬼鬼祟祟的就是不对,以后再让我碰见,别怪我不客气。”说着,她强势的伸出拳头,朝二人比划了一下。
看着那粉嫩的小肉拳,其实对二人丝毫起不到什么威慑力,不过二人却非常懊恼自己惹怒了这小丫头。
因为这丫头太不寻常了,太不一般了,她身上充满了各种谜团,在没有弄清楚之前,他们断然不想与她针锋相对。
“咳咳,小丑妹,你先别生气,我承认我们是在暗中偷看你,这很不对。不过我们对你觉得没有歪心思,我们只是好奇罢了。”
陆重九的话引起了傅云惆的共鸣,忙跟着点头道:“是是,陆兄说得没错。”
“有什么好奇的?”金惜年不以为意的瞪着二人,眼中冷笑。
“当然好奇啊,你小小年纪诗词歌赋如此厉害,连傅兄这种大才子都为之仰慕不已,还有你刚刚在练什么武功啊,如此另辟蹊径让人完全摸不着头脑,但看着,又好像很厉害的样子。能不能跟我们说说,是谁教你的?”
不可否认,陆重九的马屁功夫,多多少少还是让人心情比较愉悦。
金惜年双手负在身后,轻咳一声,摆出一副高深莫测的架子道:“没谁教我,自创的。”
“你真的如此厉害?”
陆重九带着质疑的询问。
一侧的傅云惆也集中了精神,颇为不可思议的看着她。
“不信算了。”懒得跟他解释的金惜年,甩甩衣袖,便转身欲要离开。
陆重九忙上前拦住去路,俊颜挂着讨好的笑意道:“行,就算你自创行了吧?不过,你一个女孩子家家的每天跑到这竹林来练功,是为何啊?”
“强身健体不行啊?你问题还真多!”
面对她的嫌弃,许久不着声的傅云惆却低调的回了一句:“看姑娘拳风凛烈,一招一式煞气颇重,不像是为强身而用吧?”
果真这傅云惆的观察力不是一点点的强,金惜年索性也不隐瞒了,直言道:“不错,除了强身之外,我需要自保。对于欺负我的,我是不会忍气吞声。俗话说,人敬我一尽,我敬人一丈,他人若有仇于我,我必十倍报之。”
说这话时,傅云惆可以看到,那张满稚气的童颜,却涣发着熠熠生辉的耀光。那样的光芒,本不该出现在一个十二三岁的女童脸上,那是一个狂妄尊者该有的气势。
一畔的陆重九,也因她此时的一番话震撼不已。原来,一直被他轻视嘲笑的丑丫头,会有如此魄力。
当下不由幸庆自己及时了解了她的内心,否则待哪****真的变强,自己怎么死在她手里都还不知道。
“好了,时间不早了,如果没有什么事,我就走了,二位请自便吧。”
“等等……”
“还有什么事?”
陆重九踌躇了许久,最终还是嗫嚅着红唇,用浅不可闻的音量说道:“对不起!”
“为什么说对不起?”金惜年挑起唇,面带若有若无的笑意。那质问的眼神,多少让陆重九不自在。
不过,他最终还是豁出去道:“以往我总是嘲笑你看轻你,时不时还捉弄你,你不但没有计较,还全力帮助我获得了金家二小姐的芳心,男子汉大丈夫做事要有担当,所以我觉得有些愧对你,你说吧,需要什么补偿,只要不是杀人放火,我都可以满足你。”
他以为自己的这番豪言壮词多少会让她有些感动,这样也会让自己的良心好受一些,谁知那丫头竟然丝毫不放在心上的大笑起来,随即还少年老成的拍拍他的肩膀,语重心长道:“如果你认为现在就已得到了金雪凝的芳心,那说明你还太年轻!”
留下这句话,金惜年将手负在身后,叹惜的摇头离开。那模样,就像一个长者给自己后辈留下的最后忠告。
陆重九看得莫明奇妙,脸上满是错愕与无奈,许久才缓过神道:“亏我还愧疚一番呢,这丫头竟然对本少爷装神弄鬼?”
傅云惆点点头,同情的拍拍他的肩膀,淡声道:“千万不要跟这姑娘成为对头,后果,你知道!”
第四十六章 解救晴玉
早练过后的金惜年,返原路回到了金府。
是的,为了让自己迅速变得强大,近几个月来,她几乎每天清晨都会花一个时辰在这里练习曾经她所熟悉的博击术,以免将来有何不测,倒能防身自用。因此,这看似薄弱的身躯,殊不知,却已经有了一个强大的灵魂在内支撑,它是不会轻易倒下。
看着日渐结实的娇小身板,金惜年唇角缓缓扬起一抹诡异的微笑。
来到后院,陡然看到金家两位小姐,趁她不在,正围着无辜单纯的小雀施威。
“快说,三妮去哪了?”
“对,再不说,信不信家法伺候?”
小雀惊慌的摇了摇头道:“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
“死丫头,活腻了,敢不说!”怒到极点的金雪凝扬起手,就准备教训小雀。好在金惜年极时喝止:“住手!”
金雪茹和金雪凝同时转身,看到莫明出现的金惜年正愤然的盯着自己,并没有因此而收敛,只是冷着脸上前道:“好你个三妮,我们都让花姨不给你指派活干了,你倒好,一大早不见人到处逍遥自在,完全把昨天的给我们姐妹俩的诺言抛在脑后了啊!”
听罢金雪凝的冷讽之言,金惜年不慌不忙的走到小雀跟前,把她挡在身后,淡然的朝二人一瞥:“你们不就是让我教你们唱歌嘛,这是歌词,先拿去看看,一会唱给我听听就行了。”
金惜年利落的从怀里掏出歌词,像打发乞丐一样的扔给金家两姐妹,可笑的是,那两姐妹还如获至宝般的欢喜不已。
接过歌词以后,金雪凝与自己的姐姐仔细研究了一番过后,便在金惜年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开始浅唱了起来。
“细雨带风湿透黄昏的街道啊……抹去雨水双眼无故地仰望啊……望向孤单的晚灯……是那伤感的记忆啊……”
几句唱下来,金惜年简直听得牙尖打颤,一不小心,差点就咬断了自己的舌头。
尤其对方唱到:“喜欢你啊……那双眼动人啊……笑声更迷人啊……”
终于忍不住的金惜年当机立断的喊道:“停!”
正在自我陶醉中的金雪凝怔愣了一下,有些不太乐意的挑了挑唇道:“怎么了?本小姐的声音如此甜美,难道有问题吗?”
“我想问你,为什么每次唱完,你要在歌词后面加个啊字?”
“我……”
“你也真厉害,能把偶像黄家驹的经典名曲,如此理所当然的唱成了黄梅戏,也不知让他听见了,会不会成坟墓里面爬出来。”
“黄家驹是谁啊?”
“算了算了,为了表示对死者的尊重,咱不唱这首了,教你点别的。”
金雪凝总觉得自己没有唱错,心中多少有些不快道:“可我觉得方才那曲甚好。”
“如果你想及早学会,那就得听我的。”金惜年不想跟她啰嗦,板着脸直接用一句话堵死。
金雪凝恼火不已,正欲反驳,却让金雪茹一个眼色给阻止了。无奈之下,也只能咬唇答应。
就这样,太阳渐烈,很快就到晌午。
金惜年不断的教金雪凝唱歌,唱到嗓子都快哑了,终于教会了两首儿歌。
一首《茉莉花》一首是《鲁冰花》。虽说这两首曲子在现代二十一世纪已经是家喻户晓可谓老掉牙的旧曲子,但放在这个唱曲单一还没有那么多花样的古板时代,这两首曲子足以让金家两姐妹觉得自己,相当的与众不同了。
……
下午吃过饭以后,金惜年想摆脱那两姐妹的纠缠,一个人早早的就出了金府。
反正现在不用干活,她的一切行动算是自由了。本来想直奔明月楼,后来又担心晴玉的处境,便先去了上次她入住的客栈,在客栈并没有找到人,从掌柜的嘴里打听到了晴玉只在客栈住了一天,第二天就东街街尾租住了一间宅子。
按照掌柜所指,金惜年找到了晴玉租住的屋宅,院落虽然不大,但里面收拾得干干净净,泥巴栅栏围得整整齐齐,看着相当舒适。
进去的时候晴玉正在缝补什么,看到金惜年的出现,万分欣喜,放下手中的活计就上来招呼。
“惜年姑娘,你来啦,来,坐坐……”
看着面色红润,衣着素雅的晴玉,经过一番收拾,比初见时更美更动人,金惜年欣慰的笑道:“不必客气。”
“惜年姑娘,你怎么知道我住这里了啊,我正愁找不到机会知会你一声,想不到你就找来了。”
晴玉进去倒了一杯茶,显得相当贤惠温柔。
金惜年接过之后,轻轻抿了一口,茶的清香让她很惬意,倒也不隐瞒的回答:“是客栈掌柜跟我说的,说你住了一天就离开了,还在这里租住了房屋。”
晴玉脸一红,略带愧责道:“惜年姑娘,住客栈实在太破费了,所以我就租了这间宅子,虽然破旧了些,但收拾收拾也不比客栈差,最重要的是,花不了太多银子。”
“嗯,挺会打算的嘛。以后呢,有什么想法没有?”
面对金惜年的询问,她只是苦涩的埋头一笑:“我最近在做女红,绣些荷包锦囊什么的,虽然赚得少,但我不会放弃,因为我欠姑娘的,一定会还上的。”
晴玉的话让金惜年心中微酸,抬起水眸,看了看她有些红肿的十指,想必最近是没日没夜的在赶工所致。
于是轻咳一声,缓了缓气息道:“晴玉,其实你不必这么着急,我暂时不缺银两,如果你需要,我还可以……”
“不必了,惜年姑娘对我已经够好了,让我脱离虎口,还让我有吃有住,我真的很感激。”她发自肺腑的说着,不到片刻,已红了眼眶。
看得出来,这晴玉是个知恩图报的人,而且心地善良又单纯。自己是否该再帮她一把呢?
“晴玉,今天你能抽空陪我去个地方吗?”
“惜年姑娘,你对我有大恩,别说陪你去个地方,为你去死我也愿意。”
“那就太严重了,就出去走走而已。”
“好,我收拾收拾就跟你去。”
“嗯!”
第四十七章 脚踢衰男
金惜年什么也没说,带着晴玉就去了方万里的明月楼。
此时楼馆的戏目似乎刚刚结束,里面的杂役和小厮正在热情的迎送客人,为首的阿福很快看到了金惜年的身影,立马撇开身边的客人,冲到她的跟前,那副比见到祖宗还亲的模样,让晴玉颇为惊诧。
她不明白惜年姑娘为什么要带自己来这种地方,自从被李老二欺压过后,晴玉就很怕到人多的地方露面,尤其碰到了李老二,她可不知道该怎么办。于是,她尽量低垂着下巴,不让更多人看到她的脸。
“金姑娘好啊。”
听着阿福低眉顺眼的问候,金惜年颇为享受的点点头:“阿福,最近明月楼生意如何啊?”
阿福咧开唇笑得合不拢嘴,眼里泛着金光回答:“托姑娘的福,楼馆现在的生意可谓天天爆满,周公子一夜之间名声大噪,而方老板也是日进斗金,姑娘您就是我们的财神爷啊。”
“呵呵,是吗?”
金惜年淡淡一笑,不置可否的说着。一侧的阿福连忙弓腰,做出一个邀请之势:“金姑娘,先随阿福进去吧。”
金惜年点点头,侧眸看了一眼身后的晴玉,见她表情有些不适,不由握起她的素手安慰:“走吧,别害怕。”
有了她这句话,晴玉心安的点点头,浅笑着走进明月楼。
正所谓,不是冤家不聚头。
这金惜年刚一踏入明月楼的大门,就又跟当红戏娘叶水仙撞了个满怀。
近日因跟周素生搭戏而火得一塌糊涂的叶水仙,简直趾高气扬得没把任何人放在眼里过,这走路啊,眼睛就没看过地。
如今又让金惜年给撞了,拉下脸就欲发飙,可是当她看清对方时,不由强压火气硬挤出了一抹笑容道:“哟,怎么又是你?”
金惜年也很意外,怎么又与这女人给撞上了。今天的她身穿艳红牡丹拖地百水裙,头梳芙蓉归云髻瑶台髻,满身的金银衩环映得她玉光宝气,整个人除了给人华贵就是张扬的感觉。
看着她这副暴发户的打扮,金惜年鄙夷的摇了摇头,不想理会。这个女人还是这么嚣张,可能自己上次的警示,还没有起到足够的威慑作用。
就在她打算息事宁人的时候,谁知叶水仙身后却传来一道极其猥琐的男子声音。
“水仙姑娘,这个丑八怪丫头是谁啊?”
话落,一个身着青衣锦袍,手持玉扇的清瘦男子就站了出来,男子五官不错,只是眉宇间笼罩的那抹阴险狡诈之色,让人看了很不舒服。而且,在这并不炎热的天,男子还自顾自的撑开玉扇扑风,一看就是那种故弄清高,假装风雅之辈。
“她啊?是我们明月楼的股东之一。”叶水仙心有不甘的说着,虽很不想承认这一切,不过,这也是一个事实。
听到金惜年乃明月楼的股东,晴玉多少震惊不已。明月楼已经可是成为了富贵人家的销金窟了,为见周素生这样的当红戏生,许多闺家小姐不惜花重金相邀。尤其是戏文《梁祝》在京都上演后,红得大街小巷四处传演。多少贫民百姓,做梦都想来到楼中,一睹玉面公子周素生的真人表演。
而她……小小年纪,竟然就成了明月楼里股东之一,这未免也太不可思议了。
“不就是明月楼里一个小小股东,有何了不起的,水仙你可是京都现在最当红的戏娘,连世家公子都要赏你三分薄面,何况是这个丑丫头。”
“唉,算了吧!”叶水仙表现出勉为其难的样子,其实她打心底还是明白,金惜年在明月楼还是有很大份量的。比如上次的戏文《梁祝》和这次刚刚出演不久的《莺莺传》,都让她在名与利上面,得到了极大的收获。要不是看她有这本事,否则她也不会忍这丑丫头这么久。

文库首页小说排行我的书签回顶部↑

文库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