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筠几乎是瞬间清醒过来,他狠狠剜了顾珞琛一眼,背过身去,郁闷地蹲下去尿尿。
因为觉得尴尬,所以这几天都是天黑时背过顾珞琛,偷偷解决的。好在沙漠中天气炎热,大部分的液体都随着汗水排出体外,因此也并不十分难熬。但昨晚因为缺水,并没有解决,又攒了一夜,实在是憋不住了。即便背着顾珞琛,他依然感觉身后的目光如有实质,刺激得要命,那感觉真是十分“幸福”。
艰难地尿完,康筠黑着脸穿好衣服:“走吧,找水去。”
他们走到沙丘下生有莎草的地方,沿着植物的根部开始挖坑,康筠使力过大,沙子扬了顾珞琛一脸。
“宝贝,”顾珞琛满嘴沙子,呸呸吐,“这不是水,不要随便泼啦!”
“……”康筠换了个方向继续挖,“呵呵。”
片刻后,顾珞琛不小心用力过猛,扬了康筠一头沙。
康筠闭着眼“扑拉扑拉”抖头发上的沙子,一面抖,一面面无表情地学着顾珞琛的口吻说:“宝贝,这不是水,不要随便泼啦!”
顾珞琛:“……”
两人一面挖一面吵吵闹闹,太阳升起来的时候,才挖好一个宽一米,深半米左右的大坑。康筠把大桶纯净水剪开,将下边的一半放置在坑的最底端,然后将挡雨用的塑料膜铺在大坑表面,四周用沙子压好。
顾珞琛捡了块小石头,丢在塑料膜中间的位置,确保水蒸气凝结之后可以流进盛水的塑料桶里,呼了口气:“好了。”转念想到他好像并没有和康筠讨论过如何在沙漠中取水,但配合却如此默契:“咦?你怎么知道这种取水的方法?”他们野外生存训练的时候教过,但康筠从来没来过沙漠啊。
“看书啊,”康筠躺在他的大腿上,仰望湛蓝天空,抽空白了他一眼,“书上都有的亲。”
顾珞琛伸手揉了揉他被风吹得乱糟糟的头发:“喔喔喔,不就是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嘛。怪不得你一看书就不理你老公了哼!要不是书中没有大*,你大概早就甩掉你老公嫁给书了哼!”
康筠:“……”
也许人的外表真的可以影响性格,他感觉顾珞琛几乎是顷刻之间从一个酷帅狂霸拽的豪门贵公子变成了一个有点幼稚有点痞的野人老公,竟然莫名其妙吃起书的醋来了!这种嫁了个高富帅结果发现他是个臭流氓的感觉真的十分一言难尽,康筠实在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哭。
但是还没等他哭出来,顾珞琛就一本正经道:“宝贝,别哭。”他以为顾珞琛终于想到要安慰他了,没想到他说:“浪费水是不对的。”
“滚!”
太阳渐渐升到头顶,烈日将植物根部残存的水分蒸腾而起,遇到塑料薄膜缓慢凝结,顺着重力的方向滑落,滴在坑底的矿泉水桶里。
正午时分,他们分吃了最后一份压缩饼干,喝掉了最后的半瓶水。气温已经上升到四十多摄氏度,身体里的水分飞快流失,两人都出现了轻微的脱水症状。正午过去,他们找了个背阴的沙丘,抱着接吻,断断续续地说一些闲话,分散对方的注意力。
其实他们都知道,就算有水,没有食物,在茫茫沙漠里也撑不了多久了。打开密封在牙齿里的gps通讯仪当然可以,但是他们谁也不知道这个位置离据点有多远,万一被匪徒们看到了直升机,引起他们的怀疑,这个任务也就算是失败了。所以,那是迫不得已的、最后的选择。
他们谁都没提。
日落时分,滴下的蒸馏水已经积下了小半桶,康筠欢呼一声,小心翼翼地捧起水桶就要喝,却被顾珞琛制止了:“等等。”他从背包里翻出一小袋盐,撒了一点在水里:“你身体里的钠和氯离子都随着汗液溜走了亲,这个时候直接喝淡水会引发低血钠症的亲,书上都有的亲。”
康筠:“……”
他怎么觉得顾珞琛越来越小心眼儿了呢?
夜幕降临,两人拿着喝酸奶剩下的吸管,头对头分喝一桶水,感觉浑身干瘪的细胞在顷刻之间活过来了。夜色如水,漫天星辰璀璨,银河从东北向南横跨天空,宛如奔腾的急流,一泻千里,耀眼夺目,美丽得惊人。
他们再次启程,向着康筠白天推算出的方向走去。康筠对着天空大喊:“来个土匪把我绑走吧,嗷嗷嗷!”
其实,最初的时候,他们都希望这段在沙漠里独行的旅程长一点,再长一点。因为一旦进入据点,将会步步凶险,能不能活下去,能不能完成任务,都是未知。
这片沙漠虽然属于l国领土,但其实处在l国与q国的交界处,是传说中的三不管地区。这地方气候恶劣,人烟稀少,水源极度匮乏,匪徒又穷凶极恶,当地警方派出的侦察人员,几乎都是有去无回,唯一的幸存者是在一次沙暴中侥幸逃脱的。据他说,在这伙亡命徒眼里,人只分两种,一种是有用的,一种是没用的。
有用的,譬如青壮年男子、年轻女子,或者厨师、医生、军械师等等有一技之长的人,愿意留下来的,可以活下去。不愿意的,或者没用的,通通被当做货物圈养起来,一旦配型合适,就会被开膛破土取器官,通过某种不为人知的渠道运出沙漠,伪装成冷冻海产或者混在其他货物里,通过远洋航运流入西亚、中亚、南亚和北非各国的黑市。
顾珩替顾珞琛安排的身份是k国驻中东维和部队的特种兵,退役之后留在当地,开了一家保全公司,妻子是青梅竹马的恋人,k国高材生,毕业之后直接过来帮忙,替他打理一些不很需要抛头露面的业务。可她长得实在是太漂亮了,即便并不怎么抛头露面,还是在一次业务往来中被人轻薄了。丈夫暴怒,狠狠揍了那人一顿,结果失手打死了人,成了通缉犯,只好连夜逃亡。
之所以这样安排,一方面,亡命徒的身份可以最大程度上撇清警方探子的嫌疑,比较容易获得这个群体的认同;另一方面,有老婆的男人会比较好控制,也相对容易得到信任。
但是,谁也不知道这伙游击武装的领导者到底是什么样的人,会不会依照常理出牌。像这种*组织,想要壮大势力,必然会吸收更多的青壮年男人,退役特种兵想必是他们最欢迎的人,可他的妻子却未必。就算康筠是个顶级黑客,能够黑遍全世界,在匪首心里也可能一文不值。
生与死,全在匪首的一念之间。他们谁心里都没底,所以潜意识里都希望晚一点到达据点,多一点相处的时间。
但是经过了三天的风吹日晒沙拍脸,食物告罄,水源危急,四望除了茫茫沙漠还是茫茫沙漠,鬼打墙一样怎么走都走不出去,这时候,康筠反倒希望来点儿痛快的了,比如说匪徒从天而降,将他们绑起来放在骆驼上,载去据点什么的。
最起码面对人,哪怕是穷凶极恶的暴徒,他们也可以想办法周旋,努力拼得一线生机,而面对浩瀚的大自然,个人的力量实在太渺小了。
顾珞琛经历过最严苛的训练,倒是还好,康筠“退休”以后过了两年米虫生活,简直变成了一个废人,虽然来之前临时抱佛脚训练了两天,但是又是跋涉又是“运动”,感觉自己已经变成了一个空掉的破麻袋,两条腿都不是自己的了。
他真的不想再走路了啊啊啊。
然而顾珞琛一点都不体谅他的心情,把背包卸下来,不由分说丢进了他的怀里。
康筠怨念地看着他,把几乎有他半人高的大背甩在了背上,腰都直不起来了。他感觉自己活像只背着重重的壳的大蜗牛。
就在这个时候,他看见顾珞琛在他面前蹲了下来,拍了拍自己的背:“上来。”
“哇,”康筠尖叫一声,飞扑上了顾珞琛宽阔的脊背,搂着他的脖子,在他后脑勺上重重亲了一口,“老公,我爱你!”
“唔,我也爱你。”
顾珞琛背着康筠深一脚浅一脚地走了大半夜,黎明时分,远方终于出现了绿洲的影子。康筠半睡半醒,揉了揉眼睛:“老公,我可能是脱水了。产生了幻觉。”
“不是幻觉,”顾珞琛停下脚步,背着他的小娘炮,看向远方,“是海市蜃楼。”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他们听见了遥远的狗吠声。
“卧槽!”康筠从顾珞琛背上跳下来,“是真的绿洲!”
第67章 古堡
他们疲累到极致的精神陡然一振,两眼放光,一鼓作气朝远方走去。初升的朝阳洒遍大漠,碎金子一般的阳光下,富含氧化铁的沙丘火红,高大的椰枣树蓬蓬勃勃地生长,巨大的羽毛状枝叶在湛蓝天空中尽情伸展,绿意盎然。正是四月中旬,椰枣树刚刚开过花,花穂上结出一颗颗嫩黄色的果实,小珍珠一样串在长长的枝条上,远远看去就像一穗穗金黄的成熟的稻谷。
大片椰枣树林掩映着参差错落的土黄色石墙和石柱,残败又壮观,一小队穿长袍的人用七零八落的阿拉伯、希伯来或者波斯语大声吼道:“什么人?”几只狼狗汪汪狂叫,冲在前面。
顾珞琛挽着康筠的手,用力握紧:“怕吗?”
“怕,”康筠抬头看他,他头发凌乱,?1 齑礁闪?尘灰满面,眼神却依然明亮澄澈,含着微微的笑意,“老公,你会保护我的,对不对?”
“当然。”
“啊啊啊!”眨眼间狼狗冲到面前,康筠的笑容顷刻碎裂,他尖叫着从地上一跃而起,手脚并用沿着顾珞琛的身体向上攀爬,骑在顾珞琛的肩膀上,两手抱着他的脖子,继续尖叫,“啊啊啊!”
顾珞琛:“……”
他的小娘炮天不怕地不怕,没想到竟然怕狗?呵呵呵,他总算找到他的弱点了。以后康筠再不听话,牵只狗过来就好了嘛。
狼狗顷刻之间扑到他面前,眼见就要咬上他的大腿。顾珞琛神色丝毫不变,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头目模样的人喊了一句什么,狗们瞬间刹车,不满地趴在地上,龇着牙发出呜呜的威胁声,前爪不停地刨着沙子。
那个头目模样的人晃晃悠悠地走过来,两道毛毛虫一样的浓眉一跳一跳,仿佛饶有兴致地打量着他们这个叠罗汉的造型,半晌才用不甚熟练的英语说:“yourwife?!special!”
“是的,”顾珞琛不动声色地用阿拉伯语说,“谢谢称赞。”
“唔,”那人口条瞬间就溜了,“你是阿拉伯人?不不,看着不像,印度人?中国人?来这儿做生意的?你有什么一技之长吗?会用枪吗?会搏击吗?你老婆非常可爱,她会生孩子吗?哦哦哦,我是说,她这么漂亮,不知道会不会生出和她一样的漂亮的娃娃……哦,忘了自我介绍,我叫萨列赫意——我祖父给我起的名字,他希望我正直。”他说着伸手挠了挠头发:“不过……我本人并不很正直。你们呢?叫什么?”
顾珞琛、康筠:“……”
这个自称叫萨列赫意的男人,并没有和其他人一样穿长袍戴头巾,而是穿了一件破破烂烂的皮衣配洗得发白的破洞牛仔裤,脚上蹬着长筒马靴,头上戴着一顶爵士风格的帽子,搭得十分混乱,全身上下没一处和谐。他生着中亚人典型的浓眉大眼,浅棕色的头发,满脸胡须,却有一双水一样的灰蓝色的眼睛,脸部的轮廓很帅气,却因为本人的吊儿郎当、不修边幅而显得有点儿痞。他说起话来语速很快,连珠炮一样,显得又跳脱又热情。
康筠虽然完全不知道他在说什么,却被他这种如同接待远方客人一样的态度弄得有点儿懵。顾珞琛听得懂,所以更加诧异,他原本以为这些人定然会不由分说先绑他们回去,没想到这人如此热情自来熟,听话音似乎是想为他们留一条活路。然而他一口气问了十多个问题,顾珞琛实在不知道该先回答哪个,只好在沉默片刻之后,尽量捡重要的说:“charles·顾。”说着一指康筠:“mywife,angelia.”
萨列赫意击掌赞道:“wow!好名字!她真的像天使一样美丽。”
顾珞琛沉着脸说:“唔,是的。有人和你一样觊觎她的美貌,我揍了他一顿,没想到那个人太弱了,挨了几拳就死了。老子摊上了杀人案,没辙,只好逃到这里。大哥,你们收人吗?”
“当然,”萨列赫意一手抚摸着大狼狗的头,哈哈笑道,“别误会,我并没有别的意思。你是拳击手?”
“不,退役兵。开过保全公司。”
“太好了!”萨列赫意夸张地啪啪拍手,“欢迎你加入我们。”
“她也可以吗?”顾珞琛说,“我不可能抛下我的妻子。”
“唔,”萨列赫意摊了摊手,“这个我做不了主。要看我们老大的意思。她是做什么的?有什么特长吗?”
“唔,”顾珞琛换了英语,“她□□时间特别长,特别耐艹。”
萨列赫意:“……”
康筠知道这是特意说给他听的,嘴角抽了抽,用英语说:“我是学it的,你知道黑客吗?我可以帮你们黑了你们总统的监控系统,搞清楚他到底有几个妻子,分别在周几和哪个妻子□□。”
萨列赫意:“……”
“唔,不想知道?”康筠眨眨眼睛,露出一个娇媚的笑意,“那我也可以帮你们黑了警署啊,搞清楚他们什么时候倾巢出动之类的,这个也不想知道吗?”
萨列赫意对他比了个大拇指,拍了拍狼狗的背:“走吧。带你们去见老大。”
顾珞琛拍了拍康筠的腿:“宝贝,先下来。小心等下坐不稳栽了。”
康筠警惕地看着地上的狼狗,夹紧了双腿:“不!”
“……”
顾珞琛只好双手握住他的脚踝,扛儿子一样扛着他的小娘炮,跟着萨列赫意和他的狗们,踏过红色沙丘,绕过石砌的矮墙,穿过椰枣树林,眼前豁然开朗,出现一个占地百亩左右的大型古堡群。
古堡的地面建筑经过千年岁月的风沙剥蚀和人为破坏,已然残破不堪,只剩碎石、矮墙、石柱和残垣断壁。萨列赫意带着他们进入一个神殿模样的建筑,沿着石砌的楼梯走下去,底下竟然别有洞天。萨列赫意带着他们穿过走廊,左转,推开沉重的石门,景象陡然一变,出现了一个称得上富丽堂皇的大厅。厅内铺设和垂挂着有浓重波斯风格的羊毛地毯和壁毯,花纹细密而华丽,西侧陈设着矮几、垫毯、铜制雕像和雕镂精致的铜灯,矮几上陈列着水壶、水杯和一溜直径半尺左右的骨瓷盏,里面分别盛放着新鲜水果、牛羊肉和点心,东侧……则并排陈设着两个三台半新不旧的落地式空调和全套的家庭影院。
看得出,萨列赫意口中的“老大”非常懂得享受。既有传统的奢华,也不乏现代化的舒适。
狗们乖乖地蹲在门口,哈赤哈赤地吐着舌头,却不敢进来。萨列赫意从旁边的小厨房端了盆羊骨头出来,递给顾珞琛:“你们先吃点儿。吃完让你的天使把骨头喂给它们,它们就不咬了。你们先在这儿待一会儿,我去找老大。”
萨列赫意说完就走了,其他人进了地下古堡就各自散了,大厅里只剩下他们两个人。顾珞琛拍了拍康筠的腿:“乖,下来吧。宝贝你太沉了,你老公要扛不动你了。”
康筠小心翼翼地爬下来,双手扒着他的肩膀,从他身后露出半个脑袋,警惕地看着蹲在门口的大狼狗们。顾珞琛莫名觉得他这个样子很可爱,于是伸手揉了揉他的软毛,将骨头盆递给他,康筠接过来。两个人坐到矮几边,头对头狼吞虎咽地分吃一盆羊肉。羊肉炖得有点儿老了,腥膻味扑鼻,但是对于饿了一天一夜的他们来说不啻于山珍海味。
他们迅速吃光一盆羊肉,又喝光一壶水。狗们蹲在门口,哈赤哈赤流口水。
“乖,不怕。”
顾珞琛牵着康筠的手,拖着他去喂狗。小娘炮怕狗的样子虽然很可爱,但是万一需要行动,就十分不妙了。
狼狗们闻到肉骨头香,就有奶便是娘地朝他们摇起了尾巴,等他们放下食盆,就狼吞虎咽起来。不多会儿,狗们吃饱喝足,恹恹地眯着眼睛趴倒在墙角,顾珞琛试探了下它们的态度,挑了一只看起来最温顺的,摸了摸它的头,它喉咙里“咕噜”了一声,没动。于是,他牵着康筠的手去摸他的脑袋。
康筠其实也不是一开始就怕狗,而是当年逃跑的时候,被人用狼狗追过,留下了心理阴影。他其实很喜欢小动物,喜欢这种毛茸茸,有点软有点暖的触感,忍不住多摸了几下:“呀,毛好软。摸起来好舒服。”